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2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精选8篇)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篇1

一、评估对象概况

评估对象xxx简介

基本信息

行政区域:xxx 项目位置:xxx

建筑类型:多层、高层、超高层 物业类别:住宅、别墅

开发商:招商地产 物业公司:招商物业

开盘时间:10月 入住时间:06月

基本参数

户型面积:四居 137-145平米 装修状况:毛坯

占地面积:91244.24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225200平方米

容积率:1.5 饮用水:市政供水

产权年限:70年

周边配套:

购物中心: xxx

学校:xxx

幼 儿 园: xxx

医 院: xxx

银 行: xxx

二、评估目的

对xxx项目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根据结果判断其定价是否合理。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8月1日

四、评估方法及过程

根据评估目的和所掌握的资料,决定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1、选择三个可比实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确定修正系数

(1) 交易情况修正。

根据可比实例楼盘和评估对象的交易情况,以评估对象为

100,则A楼盘为85,B楼盘为80,C楼盘为91。

(2) 交易日期修正。

根据数据统计,xxx房地产近年来呈持续上涨趋势,年涨

幅75%。

所以以评估对象为100,则A楼盘为104,B楼盘为101,C楼盘为96。

(3) 容积率修正。

根据可比实例楼盘和评估对象的容积率,以评估对象为100,

则A楼盘为107,B楼盘为190,C楼盘为150。

(4) 区域因素修正。

根据楼盘所处区域的繁华程度,以评估对象为100,则A

楼盘为105,B楼盘为92,C楼盘为90。

(5) 个别因素修正。

根据可比实例和评估对象的个别特征,以估价对象为100,

则A楼盘为105,B楼盘为93,C楼盘为92。

3、利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贴现率为8%

(1)以A为参照物时,P=14000×(85÷100)×(104÷100)×(107÷100)

×(105÷100)×(105÷100)=12945.03元/米²

(2)以B为参照物时,P=12000×(80÷100)×(101÷100)×(190÷100)

×(92÷100)×(93÷100)=15762.21元/米²

(3)以C 为参照物时,P=11500×(91÷100)×(96÷100)×(150÷100)

×(90÷100)×(92÷100)=12477.63元/米²

(4)以A、B、C楼盘的评估值进行简单平均,可得出评估对象的单位楼盘价格 为:(12945.03+15762.21+12477.63)÷3=13728.29元/米²

五、评估结论

在对xxx房地产进行了解和评估后,在评估基准日208月1日评 估结果如下:xxx房地产单位楼盘价格为13728.29元/米²,房地产价值为

3091610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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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篇2

当前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 一方面是评估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都呈现新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情况, 新的需求, 评估工作如不能及时改进将错失良机、停滞不前。下面就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发展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做简要报告。

评估工作的新特点

自2005年至今, 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已经连续开展了十一批, 目前已达标1061家。其中, 5A级企业76家, 4A级企业330, 3A级企业450家, 2A级企业195家, 1A级企业10家。至此, A级物流企业已覆盖除西藏以外的大陆所有地区。

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 历时三个多月, 达标的A级物流企业199家。其中, 5A级企业11家, 4A级企业45家, 3A级企业74家, 2A级企业62家, 1A级企业7家。A级物流企业复核工作同期开展, 通过复核的企业共93家, 今天在这里我们将举办隆重的授牌仪式。

总结近期的工作可以看出, A级物流企业的评估正在加快发展, 并呈现以下特点。第一是A级物流企业规模不断增长。最近两年内评出的四批企业就达到700多家, 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二, 规模的快速增长, 应归功于各方面的推动。首先归功于各级部门、行业协会推动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措施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各级地方政府部门认可、支持评估工作, 把A级物流企业作为政策落脚点, 把评估工作作为促进物流业发展工作的抓手。部分与物流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也在号召本系统、本行业内的企业参与评估。比如, 铁道部要求各铁路局管理的多元辅业, 抓住转型时机, 由传统的货代、运输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要求会员企业参与A级物流企业评估。

第二是物流企业参与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参与评估的企业不仅把A级物流企业的称号作为品牌战略的重点, 而且更加注重评估的流程和过程, 通过评估找到问题, 夯实基础, 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能力还有核心竞争力。继去年中远物流开展评估工作以来, 近期又有大型的物流企业集团号召自己全体子公司和下属企业参与A级评估。评估工作开始由政策推动转变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第三, A级物流企业向纵深发展。从所有制形式看, A级物流企业覆盖了各行业的企业;从评估的领域来看, 涉及到运输邮政、机场、铁路等各领域, 应该说已经有了很强的代表性;从业务的深度来看, 物流业正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也在评估工作当中得到反映, 现在专业物流企业增加很多, 整合的服务内容也不断拓展, 物流业在国民经济的调整结构转变方式当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当前发展专业物流是一个重要的领域, 本次大会我们会安排几家最先通过5A级评审的企业发言, 重点介绍他们发展专业物流的经验。希望大家得到启发。

突出反映物流业发展的表现有以下几点:一是作业型服务为主的物流企业向一体化、工程化发展, 并向采购、贸易、金融延伸, 商贸流通业向集贸易、采购、金融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发展, 物流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二是产业物流企业和专业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制造业的原材料生产企业, 以及产成品的物流企业, 通过转制改造, 逐步成长为具备提供社会化服务能力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医药物流、轻工物流、军工物流还有粮食物流等领域, 而且物流市场会进一步专业细分;三是信息化支撑带动企业发展越来越明显。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信息化不断升级带动企业的快速增长, 服务能力迅速提高, 这些方面越来越显现, 同时信息平台和互联网技术也在不断实践和推广应用;四是绿色物流和低碳物流开始被倡导和引用, 并且从探索向实践迈进。

第四, 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和发展行业的公共服务方面, 也积累了经验。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行业自律和公共服务的创新, 一直是各行各业关注的难题, 物流行业是新型行业, 行业基础建设薄弱, 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成功地实现了依据国家标准, 推行行业自律, 也推动了各地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开展公共服务的探索。

目前, 各地都成立了A级企业评估办, 通过评估工作加深了行业协会与企业、政府的联系, 许多地方还把其他工作如物流信息化、标准化、人才培训等工作结合在一起, 成为行业公共服务的一个抓手。

总的来说, 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从创新探索进入到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 给物流的发展发挥了促进作用, 也为评估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评估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物流业的发展正面临一个新的形势, 特别是近期党的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指导方针, 把经济发展的重点从规模和速度转到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改善收入分配上来。物流业就要为这些战略服务, 为此我们成立了课题组, 结合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行调研。

目前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需要调整或提升。第一是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物流业发展的方向、规律, 做好原标准的修订工作, 这个标准已经到了升级调整的时间, 如何做好升级工作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现在的问题是, 一方面我们看到物流在专业化方面的发展和扩展, 使原来企业的分类和考核出现一些不适应, 需要做出必要的调整, 比如行业分类要不要增加一些新的类型, 有些指标以前是传统型的, 现在是新增加的。但是如果调整得不当, 可能会出现新旧标准的不衔接, 可能会出现不公平, 这样反而会影响评估工作的连贯性, 因此也需要处理好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第二是具体的评估工作本身需要改善。现在规模上去了, 人工处理已很不适应了, 需要依靠信息化手段, 所以现在委员会正在部署评估工作的建设, 将来大部分工作可以在网上来进行。复评的工作量也不断提升, 对复评的意见也很大, 一方面认为应该减少、减轻;但另一方面, 也有企业的意见认为应该从严。如何既能够从质量上保证, 同时又能减轻一些事务性工作的负担, 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另外, 企业对评估工作的流程越来越重视, 越来越认为有价值, 这样对我们的评估队伍也有新的要求, 评估队伍要不断有新人进入, 老人退出, 对评估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希望参与者有较高的经验知识来指导, 这样就迫切需要对人员的管理和素质的提升作出安排, 总之既要解决好规范管理, 又要解决好一些创新问题, 两者之间要妥善处理。

W企业无形资产核算调研报告 篇3

关键词:无形资产核算;问题;解决对策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专用权等。无形资产也包括以非物质存在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技术、管理、形象、品牌、制度和创新能力等。我结合自身调研实际情况,对企业中无形资产核算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W公司基本情况

W公司是一家纺织类企业,是2003年成立的民营企业,主要生产纯棉高支漂白纱线、PIMA棉纱线和高支高密漂白布、弹力布等,是色织、丝光棉用纱方案专业解决商。

W公司拥有多项,分别为X,Y,Z三项专利技术;R项商标权;一项特许权和一项非专利技术。

二、W公司无形资产核算现状

在W公司实习期间,通过翻阅会计资料,发现该公司的无形资产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非专利技术进行了错误摊销处理

W公司于2012年从Y公司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支付价款30万元,我经过对2016年末W公司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的核算,我发现W公司对非专利技术进行了摊销处理,其会计处理的分类如下:

借:管理费用 30000

贷: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30000

我认为该笔摊销业务的处理是错误的,因为非专利技术是未经公开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一项技术,使用寿命不确定,因此不需要进行摊销处理的。

(二)获得专利权时初始价值确认错误

W公司于2016年7月从F公司外购一项Y专利权,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109.2万元以及有关的服务费用10万元,款项通过建设银行转账,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W公司对于该笔无形资产购进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092000

管理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192000

外购的无形资产进行初始成本计量的时候,需要计算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该笔无形资产购入业务的处理没有将购入无形资产的有关服务费用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当中,使Y专利权的初始价值降低,资产总额减少。

(三)无形资产商标权处置时收入科目确认错误

W公司于2014年8月购入一项R商标权,入账价值为120万元,该无形资产的有效年限为10年,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按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W公司于2016年4月时将该商标权出售,取得收入60万元,应交税费3万元,该项商标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0万元。W公司对该商标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0

累计摊销 4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

其他业务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30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30000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的时候,应当按账面价值确认收入或者亏损,当企业获得收入时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发生亏损时计入借方“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该笔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处理将无形资产的损失计入了“其他业务支出”无形资产出售时的损失的确认发生了错误。

三、W公司无形资产核算问题解决对策

经过调研和分析,我对W公司无形资产业务处理发生的错误,进行如下的处理:

(一)正确确认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的第四章后续计量其中的第十九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因为非专利技术不需要进行摊销,所以W公司应该对该笔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进行冲销处理,我对该笔业务的冲销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30000

贷:管理费用 30000

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摊销中,可以根据使用寿命是否有限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进行摊销并且要定期进行复核。在进行无形资产摊销的时候要注意区分能够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和不能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这是无形资产核算中的一个需要注意的要点。

(二)无形资产初始价值正确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的第三章其中的第十二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Y专利权的初始计量价值应当为购入购入价款和相关税费109.2萬元与相关服务费用10万元。W公司原始的会计处理的无形资产初始价值确认错误,进行更改后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192000

贷:银行存款——建行 1192000

无形资产的初始价值确认时要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即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购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同来源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成本的构成也不相同。外购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计量要将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各类其他支出全部归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

(三)无形资产处置收入的正确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的第五章下的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R商标权的收入确认应当计入当期损益,R商标出售的会计处理应当将“其他业务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改成“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W公司出售R商标权的正确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0

累计摊销 4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30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30000

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是指无形资产的出售、出租和报废。当无形资产出售时,出售无形资产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中;当无形资产出售时,出租无形资产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当无形资产报废的时候,无形资产的处置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当中。该笔业务的处置应当将出售无形资产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总结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但能被所有者占有、使用并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企业对于无形资产在核算中的问题越加重视,对于无形资产的正确核算的重视不断的上升。所以企业在对无形资产的核算过程中要注意对于无形资产取得是的价值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如:取得时的成本是否加入了服务费用等等。对于取得后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是否正确,如:摊销方法的确认等等。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确认要进行分析,如:无形资产能否确认使用年限等等。对于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的收入是否正确,如:出售时的收入是否正确计入当期损益当中等等。

无形资产的核算让企业对于企业的资产价值的掌控更加清晰,更加明白。让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有了更加清晰的方向,使企业的未来走向强大。无形资产的核算对企业长期发展的有重大的影响,是企业稳定经营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张泽,企业无形资产核算问题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11

[2]肖兰华,马晓青.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之改进:财会月刊,2015.11

[3]王洪良,小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時代金融,2014.01

[4]周建华,企业无形资产核算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冶金财会,2014.10

[5]夏楠,浅议对企业无形资产核算的几点认识:现代经济信息,2014.12

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 篇4

破产企业的价值要怎么评估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中介服务机构接受清算组的委托,按照法律程序和专门方法,对企业资产、负债进行审计和评估,具体要做的工作如下:

审查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资产负债表不仅是企业申请立项评估的上报资料,而且是评估工作中的基础资料。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评估前的整体资产状况,为了保证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真实、准确、完整,应对以下环节重点审计:

往来账款 重点审计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搞清是否存在坏账,包括债务人是否已经死亡或者破产;抑或法院已经判决终止执行,无力偿还,不可能再偿还的款项;除上述情况以外,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大多3年以上),估计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款项。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关键是要搞清是否有费用挂账。对于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则应重点关注是否有红字明细余额,这些借方余额是否是秘密亏损,是否有费用性挂账。

存货 重点关注各存货项目的潜亏及残、次、冷、背、腐蚀及毁损存货的明细,并通过对成本核算方法的分析和检查,判断存货成本是否有人为“肿胀“现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重点关注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是否有少提或漏提现象。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有费用性支出挂账,固定资产项目是否有已经交付使用但依然没有结转的现象。

其他与损益有关的资产类项目 包括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递延资产等。大多数破产企业都有历史原因形成的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包括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及递延资产,由于这些项目不存在变现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将其转入损益。由于存在以上种种情况,企业破产日申报的资产负债表中有些项目属不能变现的“虚拟资产”,有些债权债务属性不清,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势必使评估的质量受到影响。为确保评估质量,应通过审计,并编制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

明确企业破产的无效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通过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清查及账册审计,全面核查此期间经济业务变动事项中是否存在以上情况,以确保破产企业资产安全及债权人的权益。

清查企业破产基准日的资产

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破产基准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评定估算,具体工作如下:

核实破产财产盈亏情况 以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核实破产企业资产的盈亏、毁损及待报废情况。对仓库里的`借条顶库物资,按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及经办人分类列表、入账。

收集破产企业相关证件 收集房地产证件及抵押担保合同证明等,了解是否已作抵押及抵押时间、抵押物名称、抵押权人等;填列财产抵押担保情况统计表,按抵押时间的先后确定抵押担保是否有效,为法院提供事实依据。同时按照《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将抵押担保资产予以剔除,不作评估,但应将抵押担保资产中超过抵押担保债务数额的部分列入评估资产范围。

作好评估前期准备工作 针对不同企业的破产财产,设计各类评估明细表、汇总表,作好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在评估工作中,在产品、半成品的评估难度尤其大,由于企业破产后不能配套组装,其价值难以确定,应综合分析,按材料物资属性计价并确定其清算价值。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篇5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及在实务中的应用 王生龙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指南”的功能作用

第二部分

关于报告声明、摘要的编写

第三部分

关于报告正文的编写 第四部分

关于报告附件 第五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的编写 第六部分

关于评估明细表

根据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规划,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细化)评估业务以及对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

2007年11月28日,中评协发布、并于2008年7月1日执行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市场变化和执业实践不断完善评估报告的技术规范,是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根据监管部门的不同要求,从其监管角度对评估报告提出更细的要求,作为《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子准则”,是更好服务于国有资产评估领域的重要举措,也是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断完善的必要步骤。国有资产评估关系到国有资产权益,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不可能脱离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在资产评估报告最低要求的基础上,为满足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性地对五部分内容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充分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的要求。

(二)与各“实体性”准则的关系、实体性准则、甚至其他程序性准是指南的依据。

实体性准则、其他程序性准则主要规范评估操作要求的,如: u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行为……”

u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第一条,“为规范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等行为 ……,”

报告指南必须以这些准则的要求,提出披露的规范。

2、评估报告指南不讨论如何操作的问题。

评估报告规范,是反映如何编写、如何出具评估报告的规范性问题,不反应也不讨论具体的评估操作技术问题。

(三)国资报告指南与评估报告准则的构成衔接

指南提出评估报告由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等构成。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相比,增加了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未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出具评估报告的同时,另行出具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中评协编制出版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讲解中提出“对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所属的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评估说明和明细表,作为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专用材料的一部分”。

实际上,本指南中提出的评估明细表相当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附件内容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的细化。

二、关于评估报告准则与现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规范的关系

(一)评估实践中,已经对现规范进行“取舍”使用 现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主要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补充规定》(财评字【1999】302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局国资办发【1996】23号)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由于:

u 评估准则的陆续出台

原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不适应相关法规准则的变化。评估实践中,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要求内容的变化、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执行、新出台的评估准则,对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进行了相应调整做法已经大量出现。这也是制定指南的必要性所在。

《财政部关于实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3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实施后,除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另行制定。在相关指南实施前,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暂参照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即予废止。

(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重点予以规范的方面: 1.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了评估明细表的格式和内容;

3.固化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澄清了部分模糊的做法,最大限度地体现可操作性;比如:明确了引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评估结论的方式和要求等;针对实践中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原因的复杂性,强化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分析等方面内容;作为评估的基础工作,资产清查应当首先由企业进行,然后根据清查的结果申报资产,将所有评估明细表中“调整后账面值”取消;

4.将一些重复的内容进行了合并,调整,以进一步方便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报告,同时方便国资监管部门对评估项目的审核。

第二部分

关于声明和摘要

一、关于报告声明

(一)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声明提出的依据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六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规定,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为了使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效地防范评估风险,防止评估报告被滥用,并使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告的内容,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当重点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所对应的使用限制条件,如评估目的与评估用途、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等。

本指南全面反映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

(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声明的内容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规定,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结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特点,“指南”提出声明的基本内容,并提供了可以参考的声明的通用内容。声明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指引

可供参考的内容: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解释:主要是评估遵循的原则和承担的责任,以及评估依据的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所提供资料本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解释:主要是利益冲突的声明,以切实保证评估公正性

四、我们已(或者未)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解释:专门对现场工作和产权权属进行了声明,说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法定执业范畴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解释:专门就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做出说明,目的是让评估报告使用者完整准确理解并利用评估报告。理论上,任何一个评估结论都是在一定的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的,假设和限定条件的任何变化都将改变评估结论。基于这一理论设定的声明,不仅有助于评估报告使用者全面准确理解评估报告和合理利用评估结论,也有助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效地规避评估风险。

(三)注意事项:

提供的可以参考的声明指引内容,仅仅是针对一般情况提示的一般性声明内容,在执行具体评估业务时,还应当就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加或细化声明内容。

——如境外资产,因时间或费用的限制,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出不进行现场核实工作,在不违背评估准则的前提下,评估师采取了其他有效程序进行了核实,并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发表了专业意见,在特殊事项充分披露的前提下,应当声明未进行现场核实的原因以及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作用的适用性。本指南第八条

提出,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二、报告摘要

(一)评估报告摘要的作用

号文件规定,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暑明提交日期。此规定的旨在将“摘要”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件(或者与评估报告同等法律地位的),以在一些情形下独立使用。本指南提出,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尽管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和91号文件衔接一致,但对其作用进行了调整,改变了“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说法和做法,具体由“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体现。其作用是方便评估报告使用者快速了解评估的主要情况和评估报告的主要信息,摘要仅仅是为了方便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如出具“评估核准文件”和“评估项目备案表”;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等相关手续),而不能将摘要单独用于其他经济或行政行为(如工商注册)。

(二)评估报告摘要的内容

特别指出: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并不是将评估报告正文的“特殊事项说明”的内容全部反映在摘要中,而是反映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重要事项。对资产评估结论影响程度较大的判断标准,应根据事项本身的性质和事项影响的金额判断和选择。如,比如,一笔涉诉的、法院正在受理的应收款,无论如何无法判断其回收的可能性和回收数额,它直接导致评估结论的不确定性,尽管数额不大,但以账面值列示的方法,毕竟不是专业确定的意见,同时也应提醒报告使用者,列示的账面值(评估值)不能替代未来的法院裁定结果。对评估结果影响重大的“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直接导致评估结论使用时的不确定性,也应提醒报告使用者,评估结果未反映该期后事项的影响。

(三)摘要的效力和签字问题

1、评估报告摘要签字及位置

本指南明确提出摘要一般不需要签字盖章,并且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既然不需要签字,一般不认为可以单独使用。

2、评估报告摘要提示文字

本指南沿用91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本段规定可以理解为,摘要尽管反映了评估报告的关键内容和主要信息,但还不足以合理理解评估结论,以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按照评估报告正文的内容理解评估报告和合理使用评估结论。

第三部分

关于报告正文

一、报告正文的构成

绪言”格式内容外,其他构成基本一致。

与91号文件相比,指南无首部、评估原则、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增加评估假设、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91号文件规定的“首部”,是对标题的格式与内容和评估报告书序号的规范,在本指南中单独予以规范。91号文件中的“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本指南中第22条专门规范了“特殊事项说明”的内容(含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二、评估报告绪言

格式化的评估报告有利于提高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这是制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目的之一,由此,细化要求显得很有必要。因此,本指南参考91号文件的相关内容,提出应写明该评估报告的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简要情况,并提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绪言的格式内容如下: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在描述中,应当注意:

评估方法应采用“公允”二字,不应采用“法定”等其他文字;评估程序应采用“必要”二字,不应采用“法定”等其他文字;市场价值采用“作出公允反映”,不应采用“确定”、“评估”等其他文字。

三、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1、基本要求(1)所有描述,应客观、真实,并有依据来源。比如一些经营统计资料、获奖情况、行业地位、名次、排位等数据,因评估师并未对该信息尽职调查和核查,原则上应谨慎在报告书中出现。

(2)篇幅不应太大,有的报告书70%是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的内容,而且基本与《资产评估说明》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编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内容一致。

报告书中该内容,应该是评估师尽职调查的结果的客观而真实的反映。

(3)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的陈述,也不得出现评估机构介绍性内容。比如:“是西北地区最大的钢铁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90%”等内容。

(4)应清楚介绍涉及的经济行为文件(比如:协议、决议、批复文件等)的形成过程和日期。并将该经济行为文件列示于备查文件中。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篇6

12会计4班 李广稷

一、企业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按照《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国资委产权274 号文件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对于市场法,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对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以其中一种更为合适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不难看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产生的利润越多,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收益法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P——评估价值

n——收益期年限

Ri——第 i 年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一、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即预期收益(Rt)是公司全部投资资本(全部股东权益和有息债务)产生的现金流。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加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二、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包括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一)明确的预测期

公司是从事国际海运危规规程的危险化学品包装产品生产为主的企业,业务规模稳步提升,考虑企业管理、经营能力和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化,明确的预测期取定到 年 12 月 31 日。

(二)收益期

由于公司运行比较平稳,企业经营主要依托的主要资产和人员稳定,同时,企业所在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步入景气周期,其他未发现企业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三)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它业务利润-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投资收益-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四)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E/(D+E)+ Kd×D/(D+E)×(1-T)

式中:

Ke 为权益资本成本;

Kd 为债务资本成本;

E 为权益资本;

D 为债务资本;

D+E 为投资资本;

T 为所得税率。

三、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评估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四、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资产。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企业利润率。此类资产按成本法进行评估。

五、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负债。

六、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多为溢余的货币资金。

二、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案例

1.评估主体

韩国LG集团于1947年成立于韩国首尔,位于首尔市永登浦区汝矣岛洞20号。是领导世界产业发展的国际性企业集团。LG集团目前在171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300多家海外办事机构。事业领域覆盖化学能源、电子电器、通讯与服务等领域。其在中国子公司乐金电子(中国)(以下简称L公司)成立于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专注于地面数字电视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工程化和市场化工作,是集营运、开发、生产、系统集成的工程与设计于一体的实业公司。现在若有一上市公司F想对L公司进行收购,并选择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月31日。

2.评估过程

第一步:收益法适用性判断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所谓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当前价值的总金额。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本次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额。

目前国际上整体企业评估一般采用收益法,采用收益法评估出的价值是企业整体资产获利能力的量化和现值化,而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因此运用收益法评估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更能为市场所接受。收益法能弥补成本法仅从各单项资产价值加和的角度进行评估而未能充分考虑企业整体资产所产生的整体获利能力的缺陷。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公开化程度不够高,以往对整体资产评估往往只能采用成本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成熟,信息公开化程度不断增强,用国际上通行的收益法评估企业的价值已具备一定条件。

除了上述宏观背景外,评估人员还从企业总体情况、本次评估目的和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分析三方面对本评估项目能否采用收益法做出适用性判断。

1、企业总体情况判断

L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是一方面与各地广电部门合资成立移动传媒公司,通过移动传媒运营,与广电部门共同分享利益;另一方面为公司参股投资的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完整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配套供应相应的软硬件产品。根据对L公司企业概况和所处行业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所涉及的L公司的资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被评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2)被评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整体资产。

(3)被评估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

因此,L公司整体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2、根据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目的是F公司拟收购L公司股权这一经济行为,对L公司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结论,将作为交易各方的价值参考依据。

因为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相关交易各方更关心的是L公司整体资产的投资价值,

关心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和预期收益,并愿意在该时点上支付与预期收益折现的现值相对应的价格。因此评估人员认为采用收益法能体现L公司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更能体现该公司的价值。

3、根据企业前期财务会计报表判断

根据L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公司于年6月成立,目前处于开创期,大规模的营业活动还未展开,收入很少,公司目前把精力主要放在开拓全国各地市场、和地方广电部门参股成立移动传媒公司,以此带动硬件设备和系统集成的收入增长。截至评估基准日,我国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尚未确立。可以预计,一旦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确立,各地的电视台马上就会大规模投资,届时L公司所参股的移动传媒公司如果采用L公司的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应的软硬件,那么L公司的营业收入将有一个飞速的增长。

综合以上三方面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尽管L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不佳,但公司处于一个发展前景光明的产业中,随着产业政策的明朗化,公司前期的市场开拓工作将使公司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的经营收入也将会出现飞跃,其收益也是可以预期的,因此评估L公司整体资产适合采用收益法。

二、企业概况及背景分析

1、公司的历史沿革

L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鉴于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需要,经过增资,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公司的组织结构

L公司以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7人组成,监事为1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最高负责人,下设行政人事部、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研发部、生产部、外协部等部门,并设有营销培训中心和工程中心。

公司员工主要由博士后、博士、硕士、留学归国人员等数字电视行业的精英组成,在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工程技术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都组成了优秀的团队,充分体现出其优秀的人才经营优势。

3、公司的经营状况

L公司是一家高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的建立,完成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集成、参加地面数字电视的业务营运、进行数字电视系列产品的研制和生产。目前,公司着力与各地广电部门合资成立移动传媒公司,构建一张移动传媒的网络。目前已经参股成立四家移动传媒公司,并为公司投资的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相关软硬件产品共五大类。

4、运用波特力量模型分析公司目前面临的环境

波特力量模型由麦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对企业战略制定产生全球性的深远影响,用于竞争战略的分析,可以有效的分析客户的竞争环境。五种力量模型将大量不同的因素汇集在一个简便的模型中,以此分析一个行业的基本竞争态势。五种力量模型确定了竞争的五种主要来源,即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以及来自同一行业的公司间的竞争。一种可行战略的提出首先应该包括确认并评价这五种力量,不同力量的特性和重要性因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变化,如下图所示:

就L公司而言,可以从下面五个方面分析公司所处的环境。

(1)现有企业间的竞争

由数字电视取代模拟电视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必然趋势,数字电视按传输方式的不同也可分为三种,即卫星直播、地面电视广播和有线电视广播。目前,我国已经确定欧洲的DVB-S为国家的卫星数字电视标准,已经确定欧洲的DVB-C为我国广电行业的行业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将不采用任何一个国外传输标准。

目前世界上尚没有一套统一的数字电视信道传输国际标准,只有欧洲、美国和日本制定了相应比较成熟的标准。在我国,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权争夺异常激烈,也因为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而受到格外的重视。目前,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有A方案、B方案和C方案三大方案。L公司的产品是基于A方案的。

(2)政策期望发展目标

我国计划关闭模拟播出,地面无线传输将在近年内完成数字化改造。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有很强的公益性特点,加强广播电视覆盖率是保证“让党中央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的重要手段。因此地面无线广播是相当重要的一环。随着数字电视的发展,地面无线传输也将适时跟进。地面无线传输可以实现数字电视的移动接收,对于小城镇、农村及边远地区有着重要的意义。

所以,国家确定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将不采用任何一个国外传输标准。

(3)公司行业地位优势

①产品及服务

任何产业都需要一个完整生态链才能形成、成熟并不断发展,数字电视产业也不例外,产业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数字电视产业链总体来说包括内容提供商、内容运营商、平台运营商、技术服务商及最终用户。国家广电总局在 年提出了建设节目平台、传输平台、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建立有线数字广播影视技术新体系。

L公司定位于投资运营各地的地面(移动)数字电视平台、为公司投资的地面数字电视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数字电视系统解决方案、为公司投资的地面数字电视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数字电视相关软硬件产品。公司目前已经参股或控股了四家移动数字电视公司,现有系统产品五大类。

②网络覆盖情况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篇7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家和企业都积极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其关键内容是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2006年的新公司法取消了无形资产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限制, 这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投资、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实现其经济价值。

1 我国知识产权评估方法的评价

1.1 我国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应用分析

(1) 充分考虑许可证贸易合同的类型和许可或转让的专利技术权益的状况。在对技术型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 无论采取何种评估方法, 都应当考虑许可证贸易合同的类型和许可或转让的专利技术权益的状况。特别注意到由于目前我国技术交易的材料收集工作还不完善, 不能满足市场法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要求, 因而在实际评估中较少采用这种方法。但市场法有很广的理论支持, 市场往往是技术价值的最佳指示器。而且, 随着我国技术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 技术交易越来越活跃, 市场法运用会越来越广。

(2) 对计算机软件进行评估, 一般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对计算机软件进行评估, 成本法以软件的开发成本为基础进行评估;市场法是通过比较类似资产在自愿交易下的价值来确定软件的价值。当被评估软件具有一定流通年限时, 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该方法简单, 直接。若在推出一个新软件时, 市场上已经有同类产品, 若可参照该软件的价格作为确定新软件价值的基础, 关键看两者相比较功能相差如何。软件常有新版本出现, 市场法较适用于新版本出现时价值的评估。

(3) 商标记价以收益现值为标准。商标价值评估主要是以商标权转让和商标权许可使用为目的的当企业未来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 导致资产不能适应这种变化, 从而影响收益的情况。由于商标的价格主要不是按其“物化”的价值, 而是按其额外收益来确定, 从而商标价值评估, 本质上应采用收益现值标准。决定收益现值标准的主要因素是:重置成本、超额利润、本金化率、追加资本等。对于国内外的驰名商标权价值的评估, 由于商标开发和使用的历史较长, 具有明显的历史传统和市场信誉优势, 而其商标的成本又基本收回, 所以, 此时商标权的价值主要是按新增收益和驰名度大小来确定。

(4) 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很多种, 但在实际应用到著作权中又有其特殊性, 在具体应用时应选择较为恰当的评估方式进行评估。当评估版权的目的是财务记账摊销费用, 或版权的成本构成合理、清晰时, 可根据该出版社为该图书所付出的全部费用进行评估, 可从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及其杂费的发生中考虑使用重置成本法。但是, 将重置成本法应用于著作权的评估时存在有一定的难度, 因为, 版权的成本中活劳动所占比例较大, 要比较准确地确定活劳动的成本是非常困难的;著作权作为一种权力, 其损耗一般是无形损耗, 确定它也非常困难;创造著作权的费用通常并不与其评估价值相对应, 在采用该方法时应特别注意这一点。对如通俗小说、通俗音像制品等, 其版权交易在市场上较常见, 运用市场法是可行的。当以投资、转让为目的的版权评估, 应尽量应用收益现值法。

1.2 评估方法特性综合分析

(1) 主要评估方法的性质。

从评估方法论的角度分析, 重置成本法与市场法属于演绎方法。重置成本法是对被评估对象本身现在及其过去的技术经济资料;市场比较法是用与被估对象类似的资产现在的技术经济资料, 进行归纳推断出评估对象的价值;收益现值法属于分析方法, 即被估对象未来的使用情况经济分析来确定资产的评估价值。

(2) 知识资产评估的是资产的使用价值。

知识资产是一种复杂的资产, 知识产权的评估对象是它的获利能力。评估知识产权, 实际评估的是资产的使用价值。被评估对象的有用性, 它的获利能力实现点, 在未来市场上被认可的程度, 都由各种评估对象的个性特征决定, 只用通过分析才能予以确定。只有通过分析, 才能公正的认定其价值, 不能进行简单的归纳推理。因此, 知识产权评估中最适用的方法应当是收益现值法, 更确切的说是应当经济分析方法。

(3) 知识产权评估的目的强调收益现值法的实用性。

在我国目前的转型经济环境中, 知识产权的所用者是因为发生诸如合资合作、购并、投资参股、股份制改造等资产业务需要而进行评估的, 是以知识产权转让、投资或咨询为目的的评估, 采用重置成本法明显地不能满足要求, 市场法的应用范围又极其有限, 因此收益现值法从需要到可能都被放在了首选方法的位置上。

2 资产评估报告的概念、作用及应区分的种类

2.1 资产评估报告的概念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和有关方面提交的说明评估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报告。它是按照一定规范来反映评估目的、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报告即减免税评估报告书, 即是资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资产作价的意见, 提交给委托方的出证性的报告, 也是评估机构发行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 还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2.2 资产评估报告的作用

一是未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 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 并且是一种专家估价意见, 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二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 明确委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这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它是有偿服务。

三是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 是管理部门完整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是为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2.3 资产评估报告应区分的种类

资产评估报告应分为预期性评估、现实性评估和追溯性评估。

预期性评估报告是指预测资产未来价值的评估报告。现实性评估报告指的是评估基准日和现实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目的相距很近, 而且也是反映被评估资产现实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追溯性评估报告是指需要确定过去价值的评估, 即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

3 应单独制定知识产权评估准则

知识产权中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分别是独立的单项资产, 具有单项资产的特性。正如房产、地产、机器设备属于有形资产范畴, 但仍然具有各自的资产特性。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虽然都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却拥有各自的资产特性。无形资产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不能体现单项资产的特性。然而, 从国际评估准则及我国的评估实践来看, 只是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 并没有针对单项知识产权资产的特性, 制定相应准则进行规范。知识产的权法律是知识信息具有非损耗性的特征, 且任何知识信息都不可能在完全隔断历史联系的情况下产生, 因而具有“永续性”的特点。然而为了鼓励知识产品的广泛传播与流通, 从而促进科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法律硬性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存续期限, 知识产权只在这一法定期限内有效, 期限届满, 权力归于消灭。

4 资产评估报告应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报告

目前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定性, 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 资产评估报告在我国应区分为两类报告, 即法定评估报告及咨询性评估报告;另一种观点认为, 资产评估报告本身就是一种咨询性意见, 不必区分两类报告。区别对待上述两类知识产权的评估报告, 对社会及评估师都是有利的, 也符合社会客观情况。也只有通过制定准则来规范评估业务, 公告于社会, 才能取得社会的共识。

5 突出知识产权价值特性

知识产权涉及法律、技术、经济三方面的知识, 知识产权的价值不仅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 而且法律权利、技术进步也直接影响知识产权价值。因此, 在制定评估准则时, 应详细分析研究知识产权的法律、技术、经济特性, 突出知识产权的价值特性, 使准则可以有效地规范知识产权评估工作。

参考文献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篇8

为及时总结行业发展成果,我们采取了召开北京注协注册资产评估师维权委员会专题研讨、书面征集专家型管理人才培训班学员意见以及个别访谈等多种调研方式,深入剖析2011年行业发展的主要数据指标,并将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形成年度发展报告并摘要如下。

一、资产评估行业财务状况分析

(一)业务收入及增长率双双创出历史新高

2011年北京资产评估行业实现业务收入15.55亿元,同比增长26.63%。两项指标均为历史最好水平(参见图1)。

图1: 2006~2011年北京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收入总额及增长率

2011年业务收入实现了持续高速增长,主要原因有:一是证券市场新股大量上市,大型国有企业加速兼并重组,增加了资产评估高端业务量;二是大型资产评估机构纷纷在外阜设立分、子公司,通过区域发展战略取得规模效益;三是收费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四是非评估业务的贡献,2011年达到1.31亿元,是上年度的5倍,占比8.42%,提高超过6个百分点。

(二)市场向大型机构高度集中

2011年,北京业务收入排名前10名的资产评估机构收入全部在3000万元以上,合计为9.59亿元,年度同比增长34.69%,大大高于行业收入增长率,占行业总收入比重的61.67%,较2010年占比增加了6.33%(见表1)。尽管排名前10家的资产评估机构仅占机构总数的4.9%,但收入占比近三分之二,其中收入过亿的评估机构为3家,占比41%(见图2),已超过同期“四大”在京业务收入与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总收入之比,集中趋势愈加凸显。

表1 2008~2011年行业收入排名统计分析

图2:2011年评估行业分段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2011年,证券业资产评估机构实现业务收入12.62亿元,占行业收入的81.16%,形成业务收入的主体(参见图3),收入同比增长28.78%,已连续3年超过行业整体增速。

图3: 2006~2011年证券业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情况

(三)评估师人均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201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评估师)平均每人实现业务收入44.63万元,同比增长24.8%(参见图4),为当年行业业务收入实现高增长及评估师人数增长过缓共同作用所致,同时也反映出评估师的工作量在不断加大。

图4: 2006~2011年评估师人均创收及增长率

(四)业务收入与北京地方财政、注册会计师行业收入增幅之比较

北京资产评估业务收入与北京地方财政收入及增长率统计如图5所示:

图5: 2006~2011年评估行业收入与北京市财政收入对比

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收入增长率与北京市财政收入增长率基本持平。对比近几年两组数据不难看出,评估行业已于2008年率先走出了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北京财政收入增长率呈现交替领先的态势。

自2009年以来,北京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开始超过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年高出8.58个百分点(参见图6)。有两个影响因素可能较为直接:一是受益于评估收费先行改革;二是评估机构相对数量较少,只有会计师事务所的30%强,且市场高度集中,也没有类似“四大”在大型外企、央企等高端市场领域垄断的影响因素,因而提高了与客户价格谈判的话语权,使评估收费趋于合理。

图6: 2006~2011年评估行业收入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收入对比

(五)业务收入净利率平稳增长

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收入净利润1.18亿元,净利率7.59%。净利率由2010年的“探底回升”后持续平稳增长,并创近5年的新高(参见图7),表明行业整体获利能力有了显著提升。

图7: 2008~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收入净利润

二、资产评估机构发展状况分析

(一)数量增长为近年低点

2011年,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有204家(参见图8),其中有限责任制186家,合伙制18家;证券业资产评估机构34家,中小资产评估机构170家;机构总数同比增加4家,增长率为2%。受本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及新增人员供给不足的影响,致使机构净增数量逐年降低。

(二)跨区域发展趋势明显提速

随着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大型评估机构已不再满足本地市场角逐,而是大规模实施区域发展战略,通过设立分、子公司形式,不断扩张到全国的势力版图。全年共有19家资产评估机构在外省市设立了42家分公司(上年度为14家机构设立22家分公司);4家被中评协批准为母子控股公司试点单位,其中两家已在全国设立了20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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