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2024-04-20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通用6篇)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医院系统实施规范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在逐步开展医院组织机构调整和 岗位分析与岗位说明书撰写、定岗定编、绩效考核、多元化激励机制的建立以及员工职业 生涯规划等工作的基础上,现决定实施岗位聘任工作,通过公开岗位聘任条件,按标准考 核,择优聘任的思路,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优秀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的优质医疗服务,现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立和规范医院的用人制度,建立医院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引进竞争与激励机制,增强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建设一支自身素质高、整体效能强的员工队伍,以适应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聘任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

5.保证员工参与、知情和监督的原则。

三.定岗定编

定岗定编是实行岗位聘任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按需设岗,精简效能,分类指导,分 级管理”的原则,在核定工作岗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定人员编制。逐步建立机构运 转协调、人员配置合理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体系,做到“总编控制、结构调 整、弹性适度、按需设置、布局合理”。通过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最大限度的利用人力 资源,使每位员工在与自身知识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华。

四.岗位设置名称及人员编制数

参见《××人民医院定岗定编方案》,各部门和科室具体的岗位名称和编制人数将专 门发布。

五.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职业素质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履职年限要求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年限职称条件正高四级在五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上已取得高级职称副高五级在六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副高职称六级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七级在八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中级八级在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中级职称九级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十级在十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初级十一级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初级职称十二级在十三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十三级具有执业资格(士级)

注:

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确实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现有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 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破格聘用,其基本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至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放宽至1年。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正高中的一至三级人员由国家、省、市人事部门核定与批准。2.管理岗位等级任职年限学历条件七级(正科)在八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 八级(副科)在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九级(科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注: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任职年限技术等级条件技师二级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高级工三级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五年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中级工四级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初级工五级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降格聘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人现在拥有的职称资格降低一个层次参加考核聘任(如副主任医师只能和主治医师一同参加考核):200X或200X考核不合格的;

2.200X年或200X年发生医疗事故、重大医疗差错已经被正式确认和做出结论的;

3.200X年或200X年因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或全院通报批评的;

4.上两个全年出勤不足200个工作日的;

5.有收授“红包”或药品回扣行为,经确认的;

6.不服从医院的调动,经劝说无效,拒不上岗的。

(四)降级聘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然在年限上具备相应岗级资格但降低一个级别参加考核聘任(如六级降为七级):

1.因本人技术或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两次(含两次)有效投诉的;2

.没有按医院规定完成教学任务的;3.如果本岗位需要值夜班,值夜班数没有达到全科值夜班平均数的60%的; 4.出现三份(含三份)以上乙级病历和出现丙级病历的;5.抽查抗生素使用情况出现不合理应用一次(含一次)以上的;6.行政后勤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需医院相关会议或程序确认过)。

六.岗位聘任的组织工作

医院成立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和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一)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院岗位聘任工作的全面领导及协调;

2.负责审定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3.决定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续聘、解聘等事项。聘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小组决议,负责具体落实聘任工作的各项组织实 施和监督工作;

2.提出人员聘任、考核等事项的建议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3.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步预审、综合评价及推荐最终候选人;

4.负责岗位聘任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咨询及解释工作。

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设在医院人力资源部,组成人员为:

组长:

成员: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年月日至月日)

1.依据国家、XX省、XX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 情况制定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

2.制定《XX人民医院岗位编制设置一览表》和各类人员聘任办法。明确医院各科室 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编制,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和职工代 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二)学习动员阶段(20年月日至月日)

通过职工大会、科室会议、院报等多种形式,公布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和动 员工作,并进行思想教育和观念培训,统一认识医院实行岗位聘任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组 织全院职工学习有关岗位聘任制度的相关政策,明确医院和受聘职工的责、权、利。认识 人事管理由静态的身份管理转化成动态的岗位管理方式,遵循与服从人员能进能出,职务 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的用人机制。引导职工转变观念,建立全新的姿 态和理念,积极参与岗位聘任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年 月日至月日)

1.医院公布定岗定编方案和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科室的岗位设置和聘 任办法。

2.各级各类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时按以下原则进行:

①申报某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本院对该科室设置的岗位职数时,只要具备本方案第五项所述“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可直接聘任。5②申报某科室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人数超过我院定岗定编人数时,按照所附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根据同类人员的考核结果择优聘任。申报者按照考核标准提供相关资料给人力资源部。③选聘时,原科室人员比非原科室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综合测评分数相同)优先聘用。

第一次聘用后未上岗且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继续申请参加剩余未聘岗位的选聘;④未能聘任到与本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可以申请

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聘任,受聘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由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 空缺情况,直接安排受聘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⑤已进修或取得医院紧缺专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在聘任该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

3.个人申报时,统一填写《XX人民医院岗位聘任申报表》,由科室收交集中送到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人员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得出全院各岗位 评分结果后提交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确认。

4.公示聘任名单。5.办理聘任手续,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四)总结阶段

根据全院岗位聘任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调研、督查,对部分工作 拾遗补漏,进一步规范、提高,做到工作质量和计划时间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对全院岗 位聘任工作组织验收,认真总结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存在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深化人

事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八.聘任后管理

1.建立和完善聘期目标和与之配套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医院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

实行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 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 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2.受聘人员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 安排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3.受聘者享有拒聘、辞聘权。辞聘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拒聘人员经思想教

育后仍坚持拒聘,允许流动,但须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医院岗位聘任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事关每一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聘任要求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聘任工作。绩40% 医疗质量管理情况200X和200X年是否因医疗质量问题被扣罚一般过失,扣 10分/次;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院内确定为严重过失者,主要责任人扣20分/次,次要责任人扣15分/次。1-4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依级别扣10分、80分、60分、40分;次要责任人依级别扣50分、40分、30分、20分。轻微责任人依级别扣30分、25分、20分、15 分

医疗文书质量200X和200X年医疗文书质量检查获奖与扣罚

获奖每次加10分每扣罚20元折扣5分

科研表现细分累计200分封顶考核200X至200X三个内省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按排名先后依次:100、80、60分省及省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按排名先后依次:结题90、70、50; 在研45、35、25;中止0分 市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按排名先后依次:80、60、40;市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按排名先后依次:结题60、40、20; 在研40、25、10;中止0分 论文情况细分累计100 分封顶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发表的论文(独立学会主办)每篇50分核心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20分其他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10 分杂志增刊发表的论文每篇5分会议论文每篇5分 获奖情况以200X和200X年两个为考核期细分累计100分封顶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每次加50分获市级荣誉称号每次加30分 获院级荣誉称号每次加10分200X年年终考核优秀100分称职80分;基本称职60分;不称职0分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2

(1) 按需设岗, 优化结构。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 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 合理确定岗位总量, 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 规范设置各类岗位, 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完善岗位设置分级分类体系, 优化人员结构比例, 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医院各层次、各系列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

(2) 按岗聘任, 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 深化聘用制度改革, 完善人才引进、遴选、使用、培养、评价、激励、保障和流动机制, 不断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 立足现实, 着眼发展, 做好政策衔接, 逐步过渡,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 积极稳妥地做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

2 实施岗位设置聘任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 岗位设置比例有待继续完善。岗位设置改革提高了高、中级岗位的设置比例, 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高、中级岗位的聘任问题。但是由于改革前定编定岗, 高级职称人员少有空岗, 中级无法取得高级资格, 中级又实行以考代评, 新取得资格的人员越来越多, 导致有中级资格的人员“堆积”。改革后虽然聘任率明显提高, 但由于各级岗位基本饱和, 到下一聘期又会出现“岗少人多”的现象, 出现新的矛盾。如果没有动态调整机制, 在下一个聘期又会出现以前的恶性循环。目前工勤岗位在逐渐萎缩, 医院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管理岗位的人员大都兼任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形同虚设。建议适当缩减工勤、管理岗位比例, 向专业技术岗位倾斜, 减缓专业技术岗位饱和的速度。

(2) 岗位说明书不够完备。岗位说明书作为岗位设置的前提和基础, 在设岗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岗位设置工作时间紧, 任务重, 医院相关部门把工作重心都放在设岗的具体工作上, 对岗位说明书的作用重视不够。由于综合医院专业分布相对细致, 未能对所有专业都书写岗位说明书, 个别专业的岗位说明书准确性欠缺, 专业性不强, 没有固定格式, 不能体现每个岗位的特点。每个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比较复杂, 随时间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也特别大, 因此, 岗位说明书应随组织结构变化及时修订, 避免工作重叠、职责混淆、分配不平衡等现象发生。

(3) 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意识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与岗位聘任重点考核岗位贡献、实际水平、个人资历、学术成绩等。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任职、年资等条件相近的情况下, 学术成绩在考核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 这就催生了许多“急产论文”、“急产科研”。从个人提交的材料可以看出, 大多论文、科研成果是在晋升或聘任前一到两年的时间内“出产”的, 时间相对集中, 质量参差不齐。对此, 建议建立科研创新的长效机制,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丰富临床实践的同时, 总结经验, 勇于创新。

3 更好实施岗位设置聘任制度的策略

3.1 摸底调研, 做好基础工作

为做好医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 医院有关部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业务骨干意见、模拟设岗等方式, 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工作, 重点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对岗位设置改革的意见及建议, 了解其思想动态以及对岗位聘任的设想等。根据采集的数据, 经过逐步筛选, 对有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反复论证, 准确掌握医院各类人员的构成, 分别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情况、聘任情况制作人员花名册, 并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以及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进行分类统计, 做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分布情况一目了然。书写调研报告, 为制订岗位设置方案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3.2 高度重视, 领导班子先行

医院领导班子提前进行准备工作, 先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 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 逐条审议实施方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 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 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 对所有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书面答复, 对方案进行修订。

3.3 突出岗位目标责任, 增强聘任机制的应用性与可操作性

(1) 强化岗位意识, 逐步完善三级审核和评议制度。实施岗位竞聘制度, 关键是要按照因事设岗原则, 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岗位管理是完善岗位聘任体系的关键环节, 高效的岗位管理有利于改进聘任机制。应完善科室、专业组和院竞聘委员会三级审核和评议制度。

(2) 注重实绩,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促进优秀人才的选拔。着眼于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实绩、综合评价, 重技术, 重实践技能, 重科研水平, 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聘期内, 获得高层次成果奖励或临床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出竞聘申请, 达到高一级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予以高聘;对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应予以低聘或缓聘。不采取终身制, 逐步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

(3) 加强过程监督与反馈管理, 保证竞骋结果的客观公正。完善监督与反馈机制, 实行举报和公示制度, 对聘任全过程进行“阳光”操作, 将科室设岗、竞聘评分、初步聘任意见等及时公示, 确保透明度。按照“有举报, 必查证”的原则, 有问题、有异议的及时上报, 及时复核, 保证竞聘结果的客观公正。

总之,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只有积极开展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才能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医院的长久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摘要:医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与岗位聘任制度, 是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 也是改革医院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建立以岗位设置、聘任为核心的用人制度, 有利于理顺关系, 优化各类人员结构,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不断提高用人效益。

关键词:岗位设置,聘任,人事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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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红妹.实施岗位设置聘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J].中国医院管理, 2011, 31 (5) .

[4]冯运.我院实施岗位聘任的做法及若干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 2003, 22 (7) .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调动科室主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年富力强的高素质学科带头人队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科室主任实行岗位聘任和聘期目标管理制度,享有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职责。

第三条 科室主任的聘任和管理,应当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平择优、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医院科室主任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科室主任的聘任和聘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医院政治部干部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成立医院科室主任考核组。由医院机关领导和院内外高级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参加竞聘对象答辩,审核竞聘对象拟订的《科室主任任期目标责任书》,对竞聘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为院党委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 科室主任聘任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聘任科室主任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院外竞聘对象(含地方人员)拟聘任为科室主任(副主任)者,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前沿,工作经验丰富,为所在单位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学术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带动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创造明显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均为2007年12月31日)。

(三)具有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具有国内同行公认的临床和科研水平,在本专业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明确的科研方向,创新能力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在本专业国内或国外最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论著,或出版过对所从事专业有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

(五)国家、军队重点学科主任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其他学科原则上应为硕士生导师。能很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教学任务,带教意识强,带教热情高,带教态度端正,带教对象反映良好。

(六)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处理科室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团结协作,能够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领导科室全面建设的能力。

(七)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无私,奉献精神强,群众威信高,在政治思想和个人素质等方面能很好地发挥言传身教作用。身体健康,年富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任务。

科室主任聘任的具体条件由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和建设发展层次,对应聘对象进行单独考核衡量。

第七条 科室主任竞聘对象的初选可由个人自荐,专家或群众推荐,院、部领导提名,部党委审核的方式产生。从地方人员中聘用的科室主任,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办理特招入伍手续。

第八条 科室主任的聘任工作按照发布通知、聘任对象初选、在科室范围内公示《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群众评议、各部党委提出聘任意见、院政治部审核、组织综合考核、院党委审定、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院外拟引进人才由医院人才引进办公室考核并由科室所在部公示其竞聘资料后直接进入相应考核程序。政治部根据院党委决议,下发聘任通知。医院领导与聘任对象签订《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其中国家、军队重点学科主任的聘任报总后勤部审批。

第四章 科室主任的聘期目标

第九条 聘期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学科发展方向及学科发展整体水平目标,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指标,人才培养和学术梯队建设规划,学术交流计划,思想政治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目标等。

第十条 科室主任的聘期目标,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紧密结合本学科的基础现状、发展条件等实际来制定,既要有聘期总目标,又要有目标任务,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可行。国家级重点学科要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和有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军队重点学科要有保持军内领先水平和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目标;其他学科要有达到军队先进水平的目标。

第五章 科室主任的责权利

第十一条 科室主任作为科室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行政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医院党委和所在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抓好科室的全面建设,重点做好科室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科室全体人员政治思想建设。在党支部领导下,与政治协理员共同负责科室人员思想建设,掌握本科室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对所属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抓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科室全体人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好科室业务工作和学科建设。科室主任作为学科带头人,肩负着发展本学科专业技术的责任,领导全科人员完成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任务;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积极支持护理工作;监督科室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率领全科室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进行合作攻关,不断提高科室整体业务水平。

(三)抓好科室行政管理。依据军队条令、条例和医院规章制度,做好科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

(四)抓好科室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科室主任对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必须有长远考虑和规划,应制定系统的培训和交流计划,尤其要把培养科室学科接班人作为任职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有明确的培养对象,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具体的培养措施。

(五)抓好科室的经费、物资管理。科室主任在领导科室工作过程中,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考虑经济效益,教育、管理所属人员树立效益观念和成本核算意识。要增强科室各项经费管理使用的透明度,组织好目标考评,分配好效益奖励,严格管理各项经费。要加强医疗设备和物资的管理,组织好设备、物资的引进论证和维护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效益。

(六)在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同时,还应完成医院和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科室管理实行党支部集体领导下的科室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具有以下行政权力:

(一)推荐科室副主任、护士长任用人选。

(二)合理安排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分工。

(三)向党支部推荐和建议本科室人员的晋职晋级、立功受奖、处分、人员进出以及进修留学等。

(四)按规定合理支配和调整使用本科室的各项经费、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

(五)科学、合理地分配科室人员奖金,分配方案必须公开、透明。

(六)监督、检查和考察本科室人员学习、工作任务的完成、思想作风的养成、管理制度的落实等。

第十三条 要正确处理好科室主任负责制与党支部的关系。科室主任要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对行政业务工作的决策权,要自觉接受党支部的监督,特别是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认真贯彻党支部的决议精神;科室党支部研究问题时要及时征求科室主任的意见。对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职级调整、学科人才建设规划、科室发展规划、大项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科室主任、副主任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

第六章 科室主任的考核

第十五条 科室主任考核分为随机考核、考核和聘期考核。随机考核不定期进行;考核应在聘期的每年底以前完成;聘期考核在聘期届满前的1个月内完成。

第十六条 科室主任的随机考核和考核由各部党委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聘期考核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医院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对科室主任的考核、聘期考核主要以《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为依据,采取百分制,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

第十八条 考核的方法和步骤。科室主任的随机考核和考核由所在部领导主持,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部党委组织考核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医院党委和政治部备案。科室主任的聘期考核按照个人述职、群众评议、政治部审核、考核组评审,院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科室主任参加聘期考核的当年,不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组成员组成。科室主任随机考核和考核组由各部领导及本部机关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院机关派人参加。科室主任的聘期考核组由机关有关领导、各所在部领导、专家组成员、临床和医技科室部分专家等组成。

第二十条 科室主任考核的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第二十一条 对考核结果连续两次为“优秀”者,依据条令、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考核结果为“称职”者,要肯定成绩,指明努力方向;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给予“黄牌警告”,帮助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可提前解除聘任关系,同时延长晋职、晋级年限一年。只有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称职”者,方可继续聘任下一聘期;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不得继续聘任下一聘期。

第七章 科室主任的聘期、续聘和解聘

第二十二条 科室主任聘期起始时间从下达聘任通知之日起算,聘期至《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日期自行终止,不再下达解聘通知。

第二十三条 科室主任的一个聘期为4年,续聘需参加竞聘评审答辩并重新签订《科室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个聘期。院外人员首次聘为科室主任(副主任)的,聘期一般为2年,特别优秀的可聘4年;续聘者聘期一般为4年。接近离退休年龄的,聘期至年满60周岁为止。科室主任到聘期后且年满60周岁,现任国家二级以上学会或军队、省部级学会主任委员或承担重要保健任务,科室确无合适接替人选者,经所在部党委推荐,院党委审定,最多可续聘1年。

第二十四条 科室主任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任关系:

(一)不重视科室政治学习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科室管理松懈,人心涣散,群众意见较大的;独断专行、压制民主,科内不团结,群众威信低,影响人才成长,造成优秀人才流失的。

(二)没有按照《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抓好科室党建、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工作失职导致科室发生政治性问题,或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行政管理事故的。

(三)工作平庸,在学科建设上无所作为,综合目标考评连续2年不合格的。

(四)国家重点学科3年内未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课题,并未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成果奖励的;军队重点学科、专科中心(研究所)3年内未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课题,并未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的;其它学科3年内未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课题,或未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的。

(五)科室多次发生因医疗过失引发的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不重视保健工作,科室不能圆满地完成保健任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科室主任本人严重违反《总医院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处罚办法》或科室屡次违反《总医院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处罚办法》的。

(八)科室主任本人2年没有在国家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参与撰写专著的。

(九)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军队条令、条例,或犯有严重错误并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或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经教育和帮助仍不改正的。

(十)出国(境)逾期不归或经常擅自离岗,1年内在岗在位率低于80%(290天)的。

(十一)因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科室主任工作的。

第八章 附 则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4

本方案仅供参考,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岗位聘用实施办法。

鄂xx字[2010]x号 签发人:xx 关于《鄂尔多斯市xxxx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人事局:

《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经我单位聘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决定后,已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现随文上报,请审示批复。

鄂尔多斯市xxxx 二o一o年x月 鄂尔多斯市xxxx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行管理规范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xx工作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xxx工作不断发展。

二、岗位聘用的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依据

根据鄂人发[2008]231号、《关于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鄂尔多斯市xxxx的岗位总量,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高效、以编定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圆满完成xxxx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在聘用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xx成立“鄂尔多斯市xxxx工作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聘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完成本次工作人员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坚持原则、坚持政策、顺利实施。

四、人员聘用基本要求

凡参加本次聘用的人员要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管理水平和能力、专业

技术知识和已评为相应的职称、技术等级资格;

(五)具有适应本工作岗位健康的身体条件;

(六)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

五、各类岗位任职、聘用办法

(一)、管理岗位

在人事部门核准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内,依据有关部门的任(聘)职文件精神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

1、具体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正高级)地区级学科骨干,具有较高水平的xxxx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全面了解和掌握xxxx工作,是本行业学术、学科骨干,能够组织指导完成专业技术项目研究、推广和应用,并已取得xxx研究员资格人员。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正高级)

一般正高级人员,具有xxxx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全面了解和掌握xxxx工作,是本行业学术、学科领头人,能够组织指导完成专业技术项目研究、推广和应用,并已取得xxx研究员资格人员。

(3)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副高级)

主要技术骨干,能独立承担学科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能组织、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xxxx工作,并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副高级)

重要技术骨干,能独立承担学科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能组织、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xxxx工作,并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5)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

一般副高级人员,能独立承担学科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能组织、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xxxx工作,并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6)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中级)

能够协助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xx科研、xx工作,有较强的xxxx能力,并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初级)

可协助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的项目推广应用工作,能完成xxxx工作中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并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高级技师、技师)

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理论,有高超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的技能,并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知识和操作技能; 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指导技术工人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生产工作,分别取得工勤技能一级、二级资格人员。

(2)工勤技能三级、四级、五级岗位(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较熟练地掌握本工种相应技术操作,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并分别取得工勤技能三级、四级、五级资格人员。

2、岗位指标的确定

根据人事局《关于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鄂人函)[2010]x号文件确定的各类岗位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考虑本行业的特点,按市人事局给我xx分配各类岗位的比例,确定具体的岗位指标。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具体的岗位指标和岗位说明书,应聘者根据岗位指标和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申报和应聘。

3、聘用方法

在人事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职数内,依据个人申报,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工人技术等级资格人员,根据个人取得职称、技术等级年限、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德、能、绩(以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实施办法》的考核内容为主)评定与本次演讲答辩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按照“高分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分农、牧、其它类不同行业分别排队,依次进档,最终确定各等级人选。具体办法是:

(1)资历分值(年限均按毛年算):a、工龄有一年得1分;b、已聘用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工勤技能等级时间有一年得1分;c、已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资格的未聘在岗人员,有一年得0.5分;d、已具备档次高一档的任职条件,欲聘低一档岗位的,低一档加10分。

(2)业绩和演讲答辩分值:工作根据任现职以来—2009年6月30日的业绩和近三年的表现,进行统计和答辩打分。近三年德、能、勤、绩评定与演讲答辩,由领导小组代表(6人)、群众代表(2人)、上级组织代表(1人)和外聘代表(2人)共同组成11人的评委会根据答辩情况集体打分。用有效证据可以说明的业绩,由工作人员进行统计记分。其中包括: a、获奖情况: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丰收奖一项得5分;获得国家专利一项得4分;获得省、部级奖、农作物(动物)品种通过自治区审认定的项目每一项得2分;获得市、厅级奖一项得2分,凡属第一完成人的每一项另加2分;获得市、厅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牌等荣誉奖励,有一项得2分(参加各类博览会、展览会所获奖项均按荣誉奖励计分,有一项得2分)。

任现职前每一奖项按任现职的30%计分。

b、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机关(国家部委及所属单位主管或主办的)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论著)一篇得3分;在省、市、自治区级机关正式刊物发表论文(论著),各类学术会、研讨会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无发表刊号不记分数),有一篇得2分,是第一作者另加1分;

任现职前每发表一篇论文(论著)按任现职的30%计分。

c、在岗(2008年-2009年)情况:出满勤(包括公派人员)10分,缺勤(包括请假和非公派外出人员)按比例扣分;坚守工作岗位,完成本职工作加2分;在欲聘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工作二年以上的加2分;在欲聘岗位主持相应的专业科研项目一年以上的加2分,不足二年按比例记分;年度考核称职的有一年加1分,年度考核优秀的有一年加2分;

d、演讲答辩情况进行现场评分:满分为10分;

(3)聘用规则: a、从高分值到低分值聘用到相对应的职级岗位,在同一职称内由高一级别到低一级别岗位聘任;

b、如在同职级出现相同分值且需进行取舍的,由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舍;

c、已取得职称资格但未经聘用的人员,新聘与取得资格相应的岗位,只能申报和聘用该档次的最低职级;

六、聘任程序

(一)、公示与公布:期限5天、1、按照鄂人函[2010]x号《关于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意见和单位的具体实际,公示岗位数量和岗位任职要求。

2、公布《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符合相应职位任职条件的人员。

(二)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进行研究修订。

(三)聘用程序

1、根据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总量、岗位结构和岗位等级,由本人对本次聘用基本条件,提出书面报名申请,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公示3天,资格审查无异议者进入答辩评审;

3、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以2008年—2009年年度考核为民主测评依据)

在评审委员会主任的主持下,按照岗位总量、岗位结构、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进行答辩和评分。答辩内容包括近年来的工作总结、主要业绩、存在问题、被聘任后如何开展工作及努力的方向等,同时回答评委提出的其他问题。

4、拟定人选

领导小组根据竞聘得分、任职资格、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5、审核认定

各岗位人员初步确定后,在本xx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则填写相关的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经局事业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部门审核认定;

(四)聘用合同期限

单位工作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为5年,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5年的人员,本人提出签订聘用至退休年龄合同的,院内酌情与其签订聘用至该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的长期合同;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聘用结果,由单位领导和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并到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

(六)兑现工资待遇

持人事部门认定的聘用通知书及聘用合同书,到工资管理部门办理工资调整手续,新工资从审核认定之日的下一个月起执行。

七、聘任人员

(一)管理岗位

xx,管理岗位五级xx长兼xx研究员四级 xx,管理岗位七级xx长兼xx研究员四级 xx,管理八级 xx,科员九级

过渡性聘用: xx,管理岗七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

xx, 专业技术岗位五级(高级xx师)

xx, 专业技术岗位六级(高级xx师)xx, 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副研究员)xx, 专业技术岗位八级(xx师)

xx,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助理xx师)xx,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技术员)过渡性聘用:

xx,专业技术岗位五级 xx,工勤技能岗高级工 xx,工勤技能岗中级工 xx,工勤技能岗初级工 xx,工勤技能岗普工岗位

过渡性聘用:

xx,工勤技能岗技师

鄂尔多斯市xxxx 二0一0年x月x日

(三)工勤技能岗位:

篇二: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制改革,建立适应发展要求的学校人事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机构,提高用人效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县教育局队伍建设工作安排和我校实际,特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聘用工作小组。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胜昔

副组长:刘竞波

成 员:学校行政、年级组长

二、基本情况

(一)教职工基本情况:我校专任教师42人(含管理人员)。

(二)班级布局情况:全校共教学班14人,高三4个教学班,高二5个班,高一5个班。

三、上级核定的编制数及岗位设置(一)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10人。包括:

(1)校长1人。

(2)副校长1人,工会主席1人。支部副书记2人。

(3)政教处主任1人。

(4)教导处主任1人。教科室主任1人。办公室主任1人。

(5)总务处主任1人。

(二)专任教师岗设置

专任教师岗位42人。

(1)专任语文教学岗位7个。

(2)专任数学教学岗位7个。

(3)专任英语教学岗位6个。

(4)专任物理教学岗位4个。

(5)专任化学教学岗位3个。

(6)专任生物教学岗位2个。

(7)专任政治教学岗位2个。

(8)专任历史教学岗位3个。

(9)专任地理教学岗位2个。

(10)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

四、聘用条件

(一)行政管理人员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厉,教师职业技能达四等级水平,知识扎实,教学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有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且观心爱护学生。

4、身心健康,性格活泼开朗,爱好、兴趣广泛,有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

5、能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作风民主,坚持原则。

(二)教师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

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师德良好,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能构建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

关系。

(5)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能自觉服从学校管理,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协作共事。

(6)身心健康,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三)后勤人员聘用条件

1、具有和聘用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遵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情为师生服务,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5、讲究卫生,做事谨慎,安全意识强。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聘用: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者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且影响

恶劣的。

(2)严重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

务的。

(6)无故旷课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内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7)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8)教学能力差,教学质量长期低劣、群众意见大的。

五、程序及办法

(一)建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及人员聘用工作方案。

(二)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受聘用教师的待遇按国家和上级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考核拟聘人选、公布结果。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

进行考察考核,着重看个人进三年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及奖惩情况,考核结果后,公布考核考察结果。

(四)对因伤、病、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经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病检,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符合病退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篇三:某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处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号文《关于印发〈☆通知》和☆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聘用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本次岗位聘用的组织领导;对等级申请人员进行审定考核工作;监管岗位聘用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受理和调查岗位聘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

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岗位聘用具体工作;负责个人申请条件与资料真实、准确性的审查工作,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二、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适合☆工作性质和体制特点的管理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 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有效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单位的活力,促进☆健康地、可持续性地向前发展。

三、聘用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按照☆年☆月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确定具体岗位和等级。(见附件1)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岗位聘用方案必须经多次调研,充分听取各岗位人员意见,召开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率达到90%以上,然后报☆审核后方可做为正式《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聘用工作要做到岗位等级条件、人员信息、聘用结果“三公开”。聘用工作要尽量体现公平竞争。

3、择优原则。聘用领导小组将按照个人申报等级、档次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量化记分(见附件2),分数高的优先聘用到较高档次。

4、专业对口原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资格要与申报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5、梯次原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申报的等级未批准情况下,依次进入下一级岗位等级档次。

6、首聘不解聘原则。参加此次聘用的管理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按照其现有岗位等级聘用,现有待遇不变。现有已聘专技人员超过岗位设置数的,可在其所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超聘,保证最低等级档次待遇不 变。

四、聘用人员范围

现有在职在册的且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正式工作人员。

五、核准岗位数与聘岗职数

(一)核准岗位数。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型。三类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是按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的,也分为三类,一类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不低于70%);二类是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以管理岗位占主体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总量不低于50%);三类是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不低于50%)。我单位现有人员☆人(截止2010年6月底,包括借调人员),其中工资走管理岗位的有☆人,走专技岗位的有☆人,走工勤技能岗位的有☆人。考虑我单位未来发展和个人待遇,再三均衡三类人员比例,☆年☆月经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且上级部门批准,最终确定☆为“☆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数为☆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30个,工勤技能岗位☆个。(注:我单位现有专业技术岗位有: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 业、档案专业、工程专业。)

(二)拟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3“岗位设置分布图”)1、管理岗位☆个。其中:具备领导职责的岗位12个;不具备领导职责的岗位☆个。

①具备领导职责的岗位☆个。其中:七级(正科)1个,八级(副科)4个,九级(股级,各科室正副负责人)7个。

②不具备领导职责的岗位☆个。其中:10级岗位(办事员)6个。

2、专业技术岗位☆个。其中,正高:四级☆个;副高:五级1个,六级1个,七级☆个;中级:八级☆个,九级4个,十级3个;初级(助理级):十一级☆个,十二2个;员级(十三级):2个。

3、工勤技能岗位☆个。其中:二级(技师)☆个,三级(高级工)14个,四级(中级工)☆个,五级(初级工)6个。

六、岗位等级确定

(一)1、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①遵守宪法和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④适应岗要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⑤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低聘、不聘、解聘或减少聘用期限。①请病假、事假一年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②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④严重失职、渎职的;

⑤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在单位内部造成不良影响,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⑥为满足任条件,弄虚作假的,按应聘档次再降一档聘用,已在最低档次的可减少聘用期限。

⑦在职工大会通过《实施方案》后,仍无理取闹,越级上访,影响全处职工聘任工资如期发放,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予以低聘或不聘。

(二)管理岗位等级确定

七级、八级: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经市局党委正式任命的。

九级: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经处务会研究决定正式任命的;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的。

十级:经科室负责人(正职)推荐,处务会研究同意的。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 条件:

1、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由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转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经处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批准。

四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正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任职资格,在单位承担重要职责的人员。

五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副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任职资格6年(周年)以上,且在单位相应专业中起指导性、主力作用的人员。六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副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任职资格3年(周年)以上。

七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副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八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九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

十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十一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助理经济师、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

十二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助理经济师、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十三级:按现行专技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技术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的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须“经处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批准,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层级岗位技能资格”。

二级:取得高级工资格满5年。

三级:取得中级工资格满5年。

四级:职得初级工资格满5年。

七、聘用方法

(一)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直接聘用到现有等级和岗位。对已经聘用到相应等级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分档次进行岗位聘用;对2006年后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按最低档次进行有岗聘用。

(二)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测评。

1、个人根据《实施方案》中所述条件进行自身对照自查,然后到处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档次聘用申请表》(附件4),按要求填写签字后,随同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

2、处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按个人申请的等级/档次与所应具备条件、硬件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签字,上 报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按申报等级、申报档次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量化考核。

指标少而申请人同多且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聘用:

①现资格年限,资格早的优先。

②资格年限相同,工龄长的且在☆实际工作时间长的优先。

③现资格、工龄均相同时,年长者优先。

八、岗位聘用程序

1、建立组织机构。

2、学习宣传调研。

3、制定实施草案,召开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4、上报市局☆审核实施草案,形成正式的《☆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4、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档次聘用申请表》。

5、考核办公室对申请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核。

6、领导小组审定、量化记分排分。

7、公示结果。公示天数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他人对拟聘用人员有质疑的,应书面提出异议,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复核查验。对被公示人员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 无问题才能上报市局人事科审核。

8、上报审核。按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分别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审核表》、各类聘用人员花名册、并携带已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连同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9、签订合同。根据核准的聘用方案和人员花名册,与被聘用人同签订全省统一规范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聘期暂定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聘期截止时间为法定的退休时间。

10、兑现工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聘用方案批准下月起,按聘用后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档次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九、特别说明

1、在管理岗位工作身份为工人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聘用时按其原工资(即专业技术系列)岗位确定等级档次聘用。

2、在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时按其工资(即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

3、对现有人员已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4、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不得故意循私舞弊,否则,一经举报核查属实,马上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篇四: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城区职业中学

关于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的实施方案

(2011年9月)(草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打破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引导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也为了营造学校优良的教育教学氛围,早日达成学校的总体办学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晋城市城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特制定《城区职业中学教职工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方案》。

二、聘任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教师或职工按照学校公布的岗位自愿主动申报。

2、逐级聘任原则。先教学一线岗位,后管理教辅岗位,最后为工勤岗位。

3、竞聘上岗原则:按照岗位职数竞聘上岗。要求担任教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师德考核、常规考核、业务考核。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承担教学岗位。

4、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相统一的原则。在竞聘时,职务高者优先。

三、实施对象

聘用制实施对象为目前学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岗位设置

依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教师数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岗位。(另行公布)

五、实施步骤

1、学校成立教职工岗位聘任领导工作组,负责聘任的具体工作。组 长:孔胜利

副组长:田常顺 任红卫

2、公布学校需要设置的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并确定其岗位名称、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3、教师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填报《岗位聘任申请书》。每个教师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自己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进行申报第一志愿岗位与第二志愿岗位。

4、领导组对每位教师申报的第一志愿岗位进行考核排队打分。当某个岗位出现空缺时,组织教职工再次申报,直到确定初选岗位人员。

5、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初选人员确定最终岗位人员。

6、校长与确定岗位人员签订《岗位聘任书》。

六、未聘人员安排

1、没有被聘任的教师可以自己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教学或者其他岗位,学校在该岗位人员还不足的前提下,由领导组和该教师签订临时协议,在征得校长同意后安排相关岗位。

2、凡未被学校聘用的人员,学校采取本校和系统内消化为主的原则,通过转岗、培训等途径分流。先在学校内部转岗,在学校编制总额及岗位许可条件下,落聘教师可以转聘到后勤岗位,其待遇随岗而变。其次是在系统内流动,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交流。

3、没有被聘任的教师,不积极主动申请担任其他岗位,又不服从学校安排的,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重新安排。

七、说明:

1、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之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在职业中学聘用制工作领导组。

3、本方案自教师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城区职业中学 2010年9月1日

篇五:关于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洪凝街道初级中学

关于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启动学校内部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工教干的工作积极性,依据《五莲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岗位竞争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莲教字<2012>6号)、《五莲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教师系列高 中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莲教字<2011>78号)、《关于递补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莲教便字<2007>37号)、《五莲县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莲教字<2006>41号)以及县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莲人社?2010?5号)、县人事局《关于核准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莲人职?2009?6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彻底改革人浮于事、劳逸不均、结构不合理等弊端,通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建立符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竞争聘任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 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

三、竞争聘任范围、形式及岗位设计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的范围是:全街道初中在职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竞争聘任形式是:首聘、续聘及高职低聘。

岗位设计是:教育局核准我校的岗位数量是315个,其中高级48个(五档10个,六档19个,七档19个);中级142个(八档41个,九档60个,十档41个);初级125个(十一档79个,十二档46个)。

四、竞争聘任条件

受聘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一)具备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规定数量的合格证(高级4个模块,中级3个模块)或符合暂不参加考试条件(执行莲人职[2002]6号文件要求);

(三)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上一任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须达到10学分以上;

(四)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能够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竞争聘任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周扬胜

成 员:胡宗波 杨茂江 焦光来 袁从福 张崇杰 牟善宽

王宗乐 陈祥友 陈常忠 秦绪根 何兆伟

(二)、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聘任委员会。

组长:周扬胜

(三)、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专家委员会。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教育局文件精神,推选产生相应竞聘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聘任专家委员会成员25人,主任为校长周扬胜,成员由教干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应不低于总数的三分之二;除校长外,其余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在竞聘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由教职工大会通过。

(四)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原件(证件取得时间为2012年1月31日前),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提交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下午五点前,过期不再受理并责任自负。

(五)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包括民主评议、基本成绩和绩效考核三部分。

1、民主评议分(10分)。参加竞聘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采用量化打分的方法,对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学校领导班子占40%,其他教职工占60%,然后合计计算出每个竞

聘人员的民主评议分。计算办法:采用领导和教职工评议分分别去掉10%的最高分,去掉10%的最低分的办法,由竞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计算出每个人的平均分,将平均分的10%加入。

2、基本成绩(50分)。基本成绩的计算,包括学历、任职资格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管理工作、荣誉称号、教科研及继续教育等项目,按照《2012年洪凝初中竞争聘任专业岗位量化计分办法》(见附表1),逐项计分,累计出竞聘人员该项得分。计算公式:基本成绩分(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50%)。

3、绩效考核成绩(40分)。依据近三个学年的绩效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绩效考核成绩分(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40%)。

4.计算考核总成绩。学校竞聘专家工作委员会按照民主测评成绩分、基本成绩分、绩效考核成绩分,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出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分数相同者,教学一线教师优先,同为教学一线教师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

5.确定岗位聘用人员。专家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聘任委员会根据专业技术岗位数、各类岗位等级数,在推荐人选中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6.审核认定。拟聘用人员如公示有异议,聘任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报县教育局审核后,送县人社局审核认定。报县教育局审核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总结。包括竞聘结果和公示情况。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备案表(一式一份)。

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认定登记表(一式三份)。⑤不参加竞争聘任高等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一式二份)。⑥竞争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

⑦竞聘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7、公布聘用结果。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核认定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以文件的形式公布聘用结果,按新聘用岗位兑现待遇,聘期一般为3年(2012.3-2015.2)。

工勤技能岗位的竞争聘任参照本程序进行。

六、强化聘约管理。

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要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聘约无效。

聘约的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及纪律、聘任期限、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反聘约的责任及双方协商的其他条件。聘约采用书面形式。

聘约签订后,签约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约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约内容。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约继续有效。

聘约中规定的聘约终止时间或条件出现时,聘约自行终止。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约: 1.不履行聘约或不能履行聘约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4.严重失职、渎职的;

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

6.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8.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解除聘约: 1.聘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聘约条件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解除聘约: 1.单位不履行聘约的;

2.按国家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依法服兵役、经本单位同意调出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单位和受聘人员一方要求解除聘约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单位或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违约,应按聘约的规定承担责任。单位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县人事仲裁机构或洪凝初中聘任委员会负责处理。

七、组织纪律

专业技术岗位的竞争聘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

1.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程序,公开公正。

2.要强化监督管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提供假证件、假证明的,一经查出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聘,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校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3、严肃工作纪律。在竞聘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严禁出现拉帮结派、无理取闹,妨碍竞聘工作正常进行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给与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予以严肃处理;

八、该方案解释权在洪凝初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表:2012年洪凝初中竞争聘任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计分办法 2012年2月27日

篇六:职称聘任实施方案(2015.12)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关于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十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十办发[2009]14号)、《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函[2013]44号)精神,以及市人社局对学校岗位聘用核准意见,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卫东

副组长:李强、曾照华、胡学新、唐棠、柳枝春、杨先明

成 员:各部、处(室)主任、教职工代表

三、岗位聘任人员范围

在编在册在岗职工。

四、岗位聘任人员类别和职数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主辅系列专技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聘任,设定主辅系列岗位职数设置比例为8:2。

五、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

六、聘用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向教学、学管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三)双肩挑人员可同时聘任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其他人员只能确定一类岗位参加竞聘。

(四)在新一轮岗位聘用中,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教师完成最低工作量,续聘到原岗位,其余岗位按照量化评分结果确定。

七、岗位聘任办法

(一)管理岗位

依据市人社局对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核职数的批复,按其现职,年度考核称职,在岗位职数范围内,确定相应岗位等级聘用。

(二)专技岗位

1、直接聘任规定

(1)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

(2)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

(3)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4)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 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2、教师专技岗位在上一轮聘期内必须担任教学工作,完成最低课时要求,专任教师6节/周,校级2节/周,科级、一般干事4节/周,法定年龄男满55周岁和女满50周岁教师4节/周,无课安排但承担班主任和招生工作,视同完成最低课时任务。未能完成最低教学任务者,降一个岗位级别聘任。(2015年新学期执行)

3、一个聘期内,新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果是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八级岗位职数出现空余的情况下,可以优先排序聘任。

4、在上一级岗位职数出现空缺情况下,下一级别人员均采取量化考核排序递进聘任。

5、量化考核记分办法

(1)考核时间范围:2013年——2015年

(2)基本分=工作质量分(45%)+资历分(42%)+奖励分(13%)

(3)工作质量

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行政工作+招生工作

(4)资历

取得职称资格年限+工龄+硕士学位+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5)奖励包括

年度考核奖励+大赛奖励+各类先进奖励+招生奖励

6、工作质量(占45%)

(1)教学工作:

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学工作考核。依照学校《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考核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排序,分三个档次,分别记2分(占20%)、1.8分(占60%)、1.5分(占20%),核算对应分值。

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统计,均按6个学期统计核算,公示后,计入教学工作质量分。

(2)班主任工作:

依照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量化考核、排序后 ●全日制中专、大专班主任工作,分别记1分(20%)、0.8分(60%)、0.5分(20%)。

●成教夜校班班主任工作,分别记0.5分(20%)、0.3分(60%)、0.2分(20%)。

●两个及两个以上班主任工作,按最高一个班主任计分值核计分。考核结果按6个学期,由学工处、大专部统计审核公示后,计入基本分。

(3)行政工作:

根据学校《行政岗位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排序后 ●校级记2.6分。

●部处负责人分别记2.3分(20%)、2.0分(60%)、1.8分(20%)。●部处副职分别记2.0分(20%)、1.8分(60%)、1.5分(20%)。●一般干事分别记1.8分(20%)、1.5分(60%)、1.2分(20%)。工作考核结果按6个学期,由党政办统计审核公示后,计入基本分。

(4)招生工作:

专职招生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签订的招生目标任务,经审计完成当年招生任务,招办主要负责人记5分/年,其他区域责任人,依照分解任务,完成任务者计4分/年。主要负责人和区域负责人,超额完成或未完成任务,按照完成任务情况,按比例增加或调减分值。

7、资历(占42%)

(1)取得职称资格(以市人社局文件为准),每年记2分,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2)参加工作时间(以市人社局核准为准),每年记1分,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3)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完成教学工作,每年记1分,按上一个聘期3年期间,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4)学校专业带头人,每年记1分,骨干教师,每年记0.5分,按上一个聘期3年期间,由教务处统计公示。

8、奖励(占13%)

(1)年度考核中,每取得一次“优秀”等次,记1分。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2)教师参加技能(说课)大赛和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计2.5分;获得国家级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计2分;获得省级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计1.5分;获得市级二、三等奖计1分

同类奖励按年统计,以最高得奖计分,不重复计分,由教务处依照奖励文件,统计公示。

(3)取得国家、省、市、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招生工作先进者”、“优秀党员”、“优秀科干”、“先进工作者”等分别记2.5分、2分、1.5分、1分。

同类奖励按年统计,以最高得奖计分,不重复计分,由党政办依照奖励文件,统计公示。

(4)招生奖励。学校鼓励全员招生,非学校专职招生人员,依照招生人数,按每招到一名学生计0.5分奖励,由招办提供审计部门审计认可的人数。

9、双肩挑人员(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按担任校级行政职务年限,每年记2分,计入基本分。双肩挑人员聘任不占核准职数。

(三)工勤技能岗按市人事局审批职数,对应具备的工勤技能等级聘任,当职数不足时,新聘晋级人员比照专技岗位量化考核计分办法,评分排序,聘任。

(四)若总分出现并列情况,任职资格由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第七条第二款“量化计分办法”6-8条分值顺序依次确定,若再相同由校聘任领导小组成员评分决定。

(五)聘任考核有关事项处理

1、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者,只保留原职任职资格岗位等级。

2、近3年中,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教学事故、带队实习、指导实训、班级管理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经核实,报请聘任小组,只保留原职任职资格岗位等级或暂缓聘任。

3、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三兼挑”(行政、教学、班主任工作)。

3、累计旷工7(含7天)天以内,每次扣1分,计入基本分,7天以上,只保留原职任职资格岗位等级或暂缓聘任。

4、任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岗位聘任的程序

1、公示岗位职数、条件。

2、资格审查。

3、量化评分排序,确认相应的岗位职级、公示。

4、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定,确定聘用等次。

5、公示聘用结果。

6、报市人事部门审批。

7、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职级不变人员,聘期为3年;岗位职级发生变化人员,聘期起始时间为人事部门审批新聘时间。

8、鉴证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 篇5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浙江工业大学校内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和《浙江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院(部)(含校级研究院,下同)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次聘任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院(部)岗位分配方案审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负责学院(部)聘任委员会(小组)组成名单审批。

(二)人事处负责核定各院(部)专业技术岗位总数,提出首席科学家、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核定各学院7级和部分6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负责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审核,负责首席科学家、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对象资格审查。

(三)成立由院士、省特级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校外专家等组成的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家评审推荐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首席科学家、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四)各学院(部)成立院(部)岗位聘任委员会,人数一般为5-15人,由相关学部领导、学院党政领导、分工会主席和专家教授组 成;校级研究院成立由院领导、挂靠部门和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组成的岗位聘任小组。学院(部)聘任委员会(小组)的组成名单需报学校审核批准。院(部)聘任委员会(小组)的职责是:制定本单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等办法;提出本单位高级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接受教师应聘申请;负责首席科学家、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选推荐,负责1-7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学院办公室管理岗位聘任。

(五)学校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家评审推荐小组和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小组)召开会议时,出席会议人员应达到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岗位聘任人员或推荐人选,按照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含)通过方为有效。

二、岗位设置的类型与各类岗位数的确定

(一)岗位类型和等级

1.学院(部)岗位包括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2.专业技术岗位分1-9级。7-9级及部分6级岗位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他1-6级岗位为一般专业技术岗位。

3.管理岗位包括学院领导和学院办公室职员岗位。学院管理岗位按照校机关管理岗位设置。

4.工勤技能岗位的聘任可根据所在部门的性质参照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任。

(二)各类岗位数的确定 1.院(部)岗位数的核定 院(部)岗位数 =(学院核定编制数÷全校各学院核定编制数的总和)院(部)岗位总数

2.各学院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高级岗数量由人事处提出,报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院(部)总岗位数。院(部)办公室管理岗位职数由学校编制委员会核定。

3.对于院(部)岗位总数高于实有人数,超出实有人数106%部分的岗位学校予以收回。2011年院(部)新进人员学校补贴新进人员数的二分之一岗位数,对于院(部)岗位总数低于实有人数的院(部),学校补贴低于部分的50%岗位数。

4.根据校级研究院的建设方案以及阶段目标和工作要求,学校核定校级研究院的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为主型)数。

5.人员超编的学院(部)可自设岗位,按实际人员和工作情况聘任,但不列入学校下达的学院岗位总数。

(三)岗位设置原则

1.各院(部)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进行岗位设置,可根据教学科研实际情况设置三种类型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类,可分别明确各类岗位的工作职责、任期目标和上岗条件,报人事处审核后执行。

2.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学院(部)一般应按学校核定方案进行设置。因建设与发展需要,可以自主调整设置其他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增减7级岗位的设置数量,但不能超过学院高级岗位核定数 10%(须报学校同意)。

3.跨学院(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下达至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相关学院(部)协商后分配(其他岗位数作相应调整),由相关学院(部)聘任,岗位绩效奖励津贴相应核拨到实际聘任学院。

4.当核定的首席科学家、8-9级岗位为同一人员兼任时,岗位可在高级岗位总数内降级设置使用。

5.经学校同意的校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兼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学院可相应增加高级岗位数,但岗位等级不得高于7级。

6.对于辅导员岗位和专职组织员岗位,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专业技术岗位或校机关管理岗位设置。

(四)学术特聘岗位设置

学校为学术成绩突出,对学校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术骨干教师设置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为主型、学术特聘)岗位。学术特聘岗位数量不受限制,根据学术水平和评审程序确定。三、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平均等级的确定

学校核定除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一般专业技术岗位的平均等级为3.8级,允许各院(部)浮动10%;对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高于50%的学院(部)允许上浮20%。由院(部)根据岗位数和平均等级,设置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

四、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的确定

(一)8-9级高级专业技术(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岗位的 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由院(部)制定,学校人事处审核。

(二)8-9级高级专业技术(科研为主型、学术特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由申报人员自主设计,经学院认定后人事处审核。

(三)院(部)1-7级专业技术岗位、学院办公室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公布,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各级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主要体现出对教师所聘岗位的分类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实验、专业建设及参加校院和学科的其它工作等。

(五)各院(部)制定各岗位职责时,除提出岗位应承担的教学、科研、实验等工作职责要求外,还要明确对教师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的要求。学科带头人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除学科带头人本人应完成的基本教学科研任务外,主要体现对学科建设任务和发展目标的要求。

五、岗位聘任条件

(一)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条件按《浙江工业大学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执行。各学院(部)可以根据学院和学科工作的具体情况,在学校聘任基本条件基础上制定岗位的具体上岗条件。

(二)申报7级专业技术岗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近五年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省部级科研(教改)项目;(2)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A类期刊(SCI、SSCI、A&H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3)作为主要获奖者(前3)获得省部级 科研(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第一发明人以浙江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人文社科咨询报告被省级有关厅局采用或批示的,或艺术类作品在全国美展获优秀作品奖。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岗位的特点自行制定7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并报人事处备案。

(三)各院(部)自行制定1-6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应根据教师的不同类型制定岗位聘任条件。学院(部)管理职员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参照校机关管理职员岗位执行,具体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考核要求由各学院(部)自主设置。

(四)应聘者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完成学校工作上,对于精力不在学校或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不予聘任。

(五)各院(部)在上报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按《浙江工业大学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进行审核。确实因为学科发展急需聘用,而候选人不满足聘任基本条件时,可按低一级聘用。

六、岗位聘期与聘期考核

(一)岗位聘期

1.本轮岗位聘期为三年,聘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首席科学家、8-9级岗位人员根据需要可以申请2个聘期为一个长聘期。长聘期人员可以免中期聘任考核,以工作考核替代中期考核。申请长聘期人员要明确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由个人申请,院(部)聘任委员会推荐,经公示期后,由学校高水平岗位专家评审推荐小组评审、投票确定人选。

3.上岗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聘期自动终止。(1)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者;(2)延聘的高级专家,延聘到期不再继续延聘者;(3)与学校签有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继续聘用者。

(二)聘期考核

1.岗位聘任前必须对前一聘期进行考核。期满考核结合考核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按聘约检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进展的程度。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考核对象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及聘任表》,对照前一聘期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总结聘期内的工作业绩。

3.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由院(部)组织,主管处(部)配合;院(部)其它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各院(部)、学科负责。

4.各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学院绩效奖励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可根据考核等情况对聘任人员进行岗位等级调整或暂时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岗位绩效奖励津贴,由人事处审批后按调整结果发放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津贴;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再续聘原岗位或等级更高的岗位,应降级或解除聘约关系。

5.对因年龄原因不能聘满一学期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并有明确工作职责,本人能胜任工作,原学院(部)可申请额外岗位(原岗级)聘任,该人员退休后其岗位学校予以收回。

6.纳入“海外支持计划”等项目的培养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7.其他类型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能向教师岗位流动,如确需要,同时引进单位(部门)尚有空缺岗位,在达到所聘岗位新引进人员的最低要求下(含教师岗位之间的流动),由双方单位(部门)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三)免考核人员

为了给一些有重要贡献的学术带头人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让他们潜心思考和研究,学校对下列人员在岗位聘任期间不再进行聘期考核。

1.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在岗工作期间不再进行岗位聘任和考核。

2.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省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国家特色建设专业负责人,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学校岗位聘任期间不再进行聘期考核。

3.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人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浙江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学校“运河学者”特聘教授等人员,考核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学校岗位聘任期间不再进行聘期考核。

七、岗位聘任程序

(一)8-9级高级专业技术(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岗位聘任程序

1.各院(部)公布8-9级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期目标和津贴等级等。

2.个人申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及聘任表》。需声明对履行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完成任期目标的计划,并将个人的申报材料递交学院(部)。

3.个人申报材料按学校统一格式,在校园网上公示。

4.由学院(部)组织评议推荐,明确考核结果和工作业绩认定。学院(部)聘任委员会经公开述职、评审、投票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期后,报学校人事处。上报的候选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8-9级岗位数额。

5.经学校高水平岗位专家评审推荐小组评审、投票确定8-9级推荐人选,报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6.学校下文公布8-9级高级专业技术(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上岗人员名单。

7.首席科学家由学校直接聘任。

(二)8-9级高级专业技术(科研为主型、学术特聘)岗位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已聘任学校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申请比其岗位更高等级的8-9级高级专业技术(科研为主型、学术特聘)岗位。申请9级(科研为主型、学术特聘)岗位人员,也可以同时提出8级(科研为 主型、学术特聘)岗位的申请。

2.个人申报材料按学校统一格式,在校园网上公示。

3.院(部)聘任委员会推荐,并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认定,经公示期后,报学校人事处。

4.学校高水平岗位专家评审推荐小组经公开述职、答辩、评审,投票确定推荐人选,报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5.学校下文公布8-9级高级(科研为主型、学术特聘)岗位上岗人员名单。

(三)1-7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职员)聘任程序

除8-9级岗位以外的学科负责人(研究所负责人)及方向负责人、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工程中心主任等负责人岗位由院(部)聘任委员会评议和审定,院(部)聘任;其他岗位由学科(部门)负责推荐人选,院(部)聘任委员会评议和审定,院(部)聘任。

1.公布方案。在相应范围内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考核指标、任期目标和岗位等级等。

2.个人申请。个人申报应说明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对任期目标的执行计划,并将个人的申报材料递交学院(部)或学科(部门)。申请材料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确定名单。院(部)岗位聘任委员会或学科(部门)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充分讨论,投票表决,聘任或推荐各级岗位人员名单。

4.人员名单公布。经公示期后,由院(部)聘任,签发聘任表,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并报学校备案。组织员在学院党委(总支)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由学校党委发文聘任。

5.管理岗位(职员)聘任与学校机关管理岗位(职员)同时聘任。

(四)对于个别有特殊贡献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学校可以直接聘任为高级岗位,并确定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及应聘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前一聘期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期满考核结果、工作量认定、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工作目标的执行计划等。聘任单位填写任务书,包括对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岗位考核指标等。

(二)申请人或推荐候选人应递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及应聘表》;

2.对照聘任条件,本人近五年在教学、科研、论文论著、获奖等方面的成果材料;

3.申报各类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须以一定方式公布;8-9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候选人的《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及应聘表》必须统一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学院申报材料包括: 1.被推荐人申报的材料;

2.院(部)聘任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评价意见(包括期满考核结果、工作量认定、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申请人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及其对学科、学院发展的意义,申请人的发展潜力等);

3.拟聘人员名单(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等级、聘任人员、津贴等级、岗位职责、任期目标等);

4.聘任委员会的工作程序、票决等情况的综合报告。

(四)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九、投诉与申诉

(一)各级岗位聘任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公示;在公示期内,教职工有权就各级岗位申请人的情况和岗位聘任工作提出投诉;在公示期内,应聘申请人或有关单位有权就岗位聘任工作提出申诉。

(二)学校和学院分别设立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监督聘任过程,调解聘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接受教职工的申诉和投诉,并就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提出意见,调查结果送学院聘任委员会或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由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工会、信访办、教师代表和法律专家组成,由学校发文成立,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学校工会;学院(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分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组成,日常工作设在各学院分工会。投诉或申诉应通过正常渠道进行。

(三)任何投诉和申诉都应以书面形式,投诉者要签署真实姓名,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委员会和学院(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监督 协调小组有义务为投诉人保密。投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的,学校将严肃处理。不署名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岗位聘任过程中的投诉或申诉,应先由各学院(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再由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进行调解。若再有异议,报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院(部)领导岗位的岗位津贴由学校按岗位数核拨,纳入院(部)自主理财范围。根据8-9级高级专业技术(科研为主型、学术特聘)岗聘任实际情况,按所聘岗与7级岗的岗位津贴标准差额核拨到相关院(部)。

(二)特聘教授聘期内到期可继续申请延聘,如不能延聘,学校按7级岗位聘任,也可以参加本轮聘任,申请8-9级岗位。各类派出人员聘期内回校,学校按原岗位聘任,也可以参加本轮聘任申请其他岗位。

(三)经学校同意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中层管理干部,所兼教学科研岗位由相关学院考核,其岗位津贴按照专业技术岗位津贴与管理岗位津贴(不含年终业绩津贴)两者之高者发放。中层管理干部(含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兼任教学科研岗位)参与学院分配部分应纳入学院分配方案,由各学院教代会讨论决定。

(四)个人考核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6

关键词:高职院校,岗位设置,聘任管理

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至2013年底, 我国内地的高职院校超过1300所, 约占全国高校总数70%, 高职在校生超过1400万, 超过全国高校在校生的一半。高职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 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但另一方面, 高职院校尚有许多不足之处:内部师资力量不足、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激励机制不完善等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愈发突出, 已经影响高职院校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推进岗位设置与管理改革为高职院校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次重要契机。高职院校一方面要贯彻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政策法规, 另一方面也应从自身实际出发, 实现各级各类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的稳定推进, 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岗位设置与聘后管理模式, 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的背景

2006年, 国家相继颁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提出了“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指导原则, 为高校实施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指明了方向。

二、岗位设置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流程

1.做好岗位设置的前期基础工作。

2.为了落实关于岗位设置的总体指导方针, 推动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事部门作为牵头单位, 应对学校的现实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完成一些基础性工作, 深入了解和掌握学校的这些基本情况, 才能明确岗位设置工作的目标, 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

3.科学制定学校各级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

4.科学地制定岗位任职条件, 是岗位设置的基础性工作。根据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确定的高职院校人员编制、职务结构比例, 按照总量控制、效能优先、动态平衡原则, 从学校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任务需要出发, 设置学校各级各类岗位, 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分级以及岗位聘任条件设置完成以后, 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向全校公布, 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5.严格执行岗位评审程序。

6.为了保证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岗位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通过制定工作指导方针、完成基础数据准备、制定岗位任职条件和执行岗位评审等工作环节, 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的主体任务, 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在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过程中, 一些突出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需要及时地妥善处理。

三、岗位设置的重、难点及岗位聘后管理对策

岗位设置是人员聘任的基础, 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学院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 关系到学院各类人员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学院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与管理, 深化学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必须以岗位设置和细化分级为依据。

1.岗位分级的条件设置。妥善处理好学院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分级, 对规范学院岗位聘任工作, 激发人员的活力, 加强和稳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注意把握“尊重历史, 以现实为依据, 展望未来, 以发展为导向”, 科学划分岗位级别, 合理设置不同级别岗位的条件, 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和条件设置更需慎重。

2.发展不均衡学科之间的岗位比例协调。把握高职教育的特点, 根据学院的办学方向, 既要保证对学院发展起引领作用的重点学科, 也要兼顾基础学科、支撑学科的发展, 不可毫无重点, 也不可盲目偏废。

3.“双肩挑”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考核。“双肩挑”人员是指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双肩挑”人员过多, 必然挤占部分宝贵的岗位资源。因此, 在岗位设置工作中, 对于“双肩挑”人员问题应有严格限制, 除“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之外, “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实际操作中, 一般将“双兼挑”岗位设在校直机关职能部门中的教务、科研、学位与学科建设等少数核心部门。

四、以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改革为契机,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在高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中, 要不断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以人为本, 积极探索, 实现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1.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

2.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 建立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使用、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 是岗位聘任后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的工作重点。科学考评的核心, 是要建立重视人才的激励机制。高等职业院校作为财政“部分供养”的事业单位, 应结合实际情况, 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的原则, 强化岗位管理, 把人员待遇与岗位职责、贡献大小紧密结合起来, 真正实行按劳取酬、优劳优酬, 改革分配制度, 建立重实绩、重贡献, 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在制定教师的考核评价标准时, 应全面反映教学工作、学术研究与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管理工作、学生工作等基本内容。

3.加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高职院校要根据远期、近期发展目标和专业建设目标, 制定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公开招聘等竞争性选拔方式, 拓宽教师来源渠道, 加大引进急需人才的力度。要构建多元化的教师培训模式。通过高校访问学者、高层次研讨会、学历进修、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等多种形式, 不断提高高职教师培训质量, 建立高职各种学科研讨会, 加强交流。要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高职院校中, 不同类型的专业对兼职教师数量的要求不同, 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任务指标明确兼职教师比例, 确定聘任兼职教师的数量。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激励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使其有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 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敬, 鼓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双向介入, 共同育人。

参考文献

[1]《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试行) >》[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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