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作申请书

2024-05-02

医疗合作申请书(通用9篇)

医疗合作申请书 篇1

尊敬的市合管中心领导:

你们好!

我是武庙乡xx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为了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切实提高我乡群众健康指数,我室特向市合管中心提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我室在市卫生局、乡卫生院的正确引导支持下,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合理处方配方,按规合理收费、热情周到服务。积极参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初级保健,宣传预防保健、康复科普知识及重点人群的随访、预防接种等;我室对新农合政策特别支持,努力宣传,接受管理,不断完善设施,加强软件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决心为提高群众基本医疗保证和健康水平而作出贡献,为国家、社会、人民分忧。特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望批准为感!

申请人:xxx

申请单位:简阳市xx乡xx村卫生室

医疗合作申请书 篇2

1 建立一个机制

1.1 管理机制

即管理与被管理的运行机制,包含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以及为确保该项管理顺利实施的规章制度和与之配套的考核措施,形成一个综合管理体系。

1.1.1 经办机构。

履行本地区新农合管委会授权的管理职能,为新农合具体业务管理机构。承担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参保者资格的确认和参保台账资料的建立与管理;补偿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认与管理以及网络管理软件的研发与运行和政策研讨等职责,担负起一个地区新农合顺利推进的重任。

1.1.2 定点医疗机构。

履行新农合管理规定,承担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价廉、规范安全的医疗服务,并按新农合补偿政策为参保农民及时办理电脑联网补偿结报业务,以确保参保农民充分享受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签订规范服务协议,接受其日常管理和监控。

1.1.3 参合农民。

履行自愿参保和按期足额缴纳参保费用的责任,可凭相关证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可获得相应药费补偿。

1.2 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为确保管理手段的有效实施和确保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新农合必须建立参合农民的医疗就诊与补偿结报办法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规章制度,从而形成既科学规范又符合医学要求,以及具体明确各方责任和可操作的制约机制,使管理的概念形而有物具体化,管理的过程公开透明人性化,也有利于管理效果的评价和考核参照。医疗就诊与结报办法应具体明确参保农民的就诊程序、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要求,以及参合农民医药费的补偿程序与标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应包括定点服务机构申报的条件和应履行的职责要求、经办机构确认的程序和管理要求等。

1.3 建立与管理要求相配套的考核评价制度

为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效果得到有效评价和保证管理的效果,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行为和过程应公开、透明,可将管理内容和要求具体量化和条文化,形成可参照的考核评价办法,以此激励和制约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定点医疗机构亦可据此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监控,落实管理要求,努力提升医院的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使参保农民既享受规范的医疗服务,又得到实惠的医疗救助。

由此可见,新农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制不仅应明确责任单位和管理对象,还应建立和形成相应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手段,从而形成内容笃实可行的管理体系,使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始终置于新农合政策约束和健康运行之中。

2 明确两个目标

新农合制度是近年来党和政府为统筹全国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切实改变广大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进而防止和极力缓解可能发生的因病致贫和返贫现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也是建立公平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新农合制度的落脚点是以广大参保农民得到规范有效的医疗救助和医药费补偿,而这种目的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服务来实现。因此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应明确两个目标,即质量控制目标和效益管理目标。

2.1 质量控制目标

指定点医疗机构围绕参保患病农民的医疗就诊而展开的全程医疗服务的效果控制,即按新农合对医疗就诊的具体要求为参合农民提供安全规范的医疗服务,使参合患病农民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康复。为此,定点医疗机构在大力加强医技能力和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应规范使用新农合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和提升服务手段、加强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和服务效果检验,积极为参合农民营造优质的就医休养环境。严格内部考核和监控,尽量减少和杜绝服务不足、服务过度和服务不当等行为的发生。以确保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目标的实现。

2.2 效益管理目标

除参合农民在医疗就诊过程中得到的规范服务和疾病康复外,还应得到及时有效的医药费补偿(电脑联网实时结报情况下),使大病统筹的新农合救助实惠在每一名参合农民身上得到圆满体现,并通过这种救助形式充分体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不断激发和增强参合农民的参合热情和互助共济意识。同时还应明确不确定医疗行为的发生和不合理医药费用支出的控制目标,以此促进该项制度的健康运行和持久发展,确保把为广大农民办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注重三个环节

在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过程中,应特别注重三个管理环节,实际上即是经办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其所实施的具体管理手段和措施。

3.1 签订规范服务协议

为使管理与被管理双方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并使承诺能圆满履行。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可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互为规范并互为制约,可将管理的要求和目标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含法律责任)及争议和仲裁方式在规范服务协议中予以确立,使管理双方有章可循、约定在先,形成细化的协议管理办法。同时经办机构可根据协议约定和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其他不同的方式对其进行抽查、巡查或专项考核以及网络动态监控,使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过程始终置于规范运行之中。定点服务机构也可根据协议要求和承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业务技术建设,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补偿,使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在参合农民身上最大化,共同促进该项事业深入实施。

3.2 规范服务保证金

为使管理效果落到实处,经办机构可采取对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定点医疗机构预收不同数额的规范服务保证金,或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业务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0%)的服务收入作为对其医疗服务活动的考核费用,在一个管理周期(一般为1年)结束时给予量化考核,以此激励和制约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也可根据该协议将管理要求具体化,要求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新农合医疗规范和补偿结报要求以及对参合病人住院期间的操作守则要求,以共同促进新农合顺利推进。

3.3 完善考核措施

医疗合作申请书 篇3

关键词:农村医疗;现状;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 R197.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09.063

农村医疗卫生相关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医疗卫生工作也紧密联系着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医疗仍然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卫生资源不是均匀配制的,医疗保障相应制度不够健全,服务质量方面也要提高。

1农村医疗卫生现状

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差异比较大。卫生资源和物质基础是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的前提,卫生系统人才、卫生设备、国家拨给卫生项目基金等都是先决条件。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极度不均衡,城乡差异很大。农村地区只有引进人才,加大培养力度(引进人才要严格把关,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等),才能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另外,引进的人才要做好人才利用。每周进行报告,形成学习小组,更新医学知识。医院要把简单简易的、可以自制的医疗工具以及基本医疗原理步骤进行推广,这样既可以降低医疗成本又可以解决危急困难。

据调查,山东省北部地区有医院或者卫生院的乡(镇)的要占到96.4%。而北部地区中村内有医院或者卫生院距离1~3公里的占29.8%;4~5公里的占22.4%;6~10公里的占29%;10~20公里的占9.7%;20公里以上的占1.7%。有卫生室的村子占到81.7%,有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子占91.5%,有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占23.9%,可以看出农村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急需加强。距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还需要5公里以上的路程或者用时超过30分钟,这些都说明很严重的问题。事实证明,收入水平高低与医疗机构的远近有直接联系,收入水平越低的村子,距离最近的医疗地点越远,耗时最长。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医疗费用也随之提升。而农村收入大多靠务农,再加上医疗花费,造成许多农民入不敷出。交通闭塞,资源配置不均衡,村里许多医疗点是个人行为。出现了就医难,就医费用高,乱收费等现象。

2阻碍农村医疗发展的原因

农村医疗费用相对比较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低下是农村居民看不起病,看病变得贫穷的主要原因。分析医疗发展制约因素要从政府、医疗卫生服务供应方和需求三方面入手,缺一不可。医疗相关产品具有公共性质,而医疗服务具有复杂性,医患信息互相之间不对称存在,都是医疗工作者诱导需求的因素,目的是刺激消费,实现利益最大化。政府应加大资金筹备,才能发展农村医疗。

要落实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大流行病、传染疾病的防治工作。全面消除传染病给大家带来的恐慌和危害。对于健康教育也不容忽视,加强农民对疾病的自我保健意识。要将安全、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提供给农民,满足农民的基本医药需要。中央财政以及地方财政应进一步增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科学、高效地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是提高医疗效率的主要途径。另外要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药品供应及监管系统,将农村医疗做大做好做规范,加大传染病等疾病防治,鼓励社会关注并扶持农村医疗事业。

3结语

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医疗现状。新农合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民出于自己意愿参加的,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的,个人、集体和政府等筹资,以医疗互助为目的的共济制度。2003年开始,中央通过设立财政专项来给除中西部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补助10元医疗资助资金。这与2004年,中央财政为了重点做好中西部地区的近4000个乡镇卫生医疗院安排10亿资金相呼应。实施之后的确解决了农民求医费用等问题,给与了农村方便与实惠。但是由于建立时间不长,如何使更多的农民自愿参加,如何将不完善的地方趋于完善是当下重要问题。我们要在总结以往发展经验的前提下,以每个村民都应当享受基本的医疗为出发点,提高人们的医疗保险意识。政府方面大力扶持,扩大尤其是农村的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设立补偿标准,加大补助范围。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加大农村医疗关注并且政府跟踪出台实际政策,明确县级、乡级、村级医疗机构要的责任范围并且认真落实,加强部门管理,使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意义上做到全面覆盖,农民会更好的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也会相应得到完善。

参考文献

[1]陈康.农村基层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现状及对策[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6,(05).

[2]刘仲翔.社会转型与农村医疗卫生[J].甘肃理论学刊,2006,(03).

[3]李亚宁,陈长香.农村医疗卫生现状[J].卫生职业教育,2006,(20).

医疗合作申请书 篇4

1.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是指CT、MRI、DSA、ECT、直线加速器、彩色B超及价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

2.单病种种类及价格目录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特色提供的不少于十种的单病种价格。请提供各单病种详细计算依据。

3.报销直通车流程是指参合患者出院当日进行结算时,办理出院及补偿手续的程序和途径。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承诺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规定;成立合疗科,确定主管院长,确定专(兼)职合疗工作人员及数量;确定合疗科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包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承诺遵守签约区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报销直通车制度,每月报送相关报表,并达到以下指标:

(1)二级医院参合患者住院总费用药品费用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40%;三级医院参合患者住院总费用药品费用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35%;

(2)特殊检查累计阳性率大于75%;

(3)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单个参合患者的自费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不超过5%,超过5%-10%的自费药品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合患者各50%分担;

(4)参合患者床位费三级医疗机构每天不超过20元/日,二级医疗机构每天不超过12元/日;

专科医院相关指标另行制定。

5.医疗机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的;

(2)承包、出租科室的;

(3)擅自建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比照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的;

(4)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的;

(5)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他医疗机构招揽病人的;

(6)缺乏诚信,做虚假广告宣传、承诺,欺骗群众的;

(7)近三年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负全责的;

(8)手术室、供应室、急诊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

(9)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满意度<80%的;

(10)不积极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任务的;

医疗合作申请书 篇5

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

曲靖市合管办:

本院是由曲靖市卫生局批准建设的二级骨科专科医院(曲卫医准【2012】第1号)。是集治疗、护理、科研、预防、国际交流于一体的新型骨科医院。医院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紫云路与沿江路交叉口(原佳成酒店),占地面积一万两千平方米,开放病床100张,经核准的诊疗科目有:急诊科、脊柱科、关节科、内科、外科、中医科(骨伤专业)、创伤骨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等10个临床科室。

医院建立了先进的“层流净化超洁净手术室”四间,购置了德国塞拉姆激光椎间盘汽化减压治疗系统、德国赫尔曼臭氧治疗工作站、意大利IMD旋转激光自动定位C臂X光机、激光气化术、射频靶点消融修复系统、微创外科手术系统。国产KS-1型后路劲椎间盘镜、椎间盘激光治疗仪、椎间盘突出臭氧治疗仪、药物离子导入治疗仪、冲击波骨科治疗仪、三维瞬间椎复位机、骨密度仪、三维多功能颈腰椎牵引床等先进的骨科治疗仪器。医院现有职工87人,其中医技14人,护理 41人。

本院为成为合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专门的医

保科,成立了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委员会,有专门的分管领导,并配备了2名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健全的管理制度。现已购置了医保核算专用电脑30余台,配备了专职工程师2人。

本院承诺在诊疗项目及药品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出入院管理、转院管理、费用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等各个方面,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要求来约束一切医保服务的行为。如有违反愿接受市合管办的处分。

由于我们的准备工作都较充分,请市合管办考虑我院实际情况,请给予我院纳入曲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盼!

特此申请

曲靖同德骨科医院

医疗合作申请书 篇6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补助资金 申请拨付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健康发展,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管理,避免重复参保(合)问题,根据《省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拨付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2‟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居

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从2012年起合并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省级财政补助(含中央)资金申请拨付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到位要求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省财政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和当年参保(合)居民人数确定对各市(含省财政直接管理的县、市)的补助总额。对中央属高校、省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医保,中央和省财政继续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学生参保财政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市级财政部门将根据当年政府补助标准和上级财政补助标准确定省、市、县级财政分担办法,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的支持力度。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及时汇总参保(合)人数、居民个人缴费等情况。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完成对居民参保(合)情况的对比审核工作,剔除重复参保(合)人员,准确核定参保(合)人数。

市、县级财政部门要在核定参保(合)居民人数和个人缴费资金到位后,于每年7月底前将市、县级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县级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市财政将根据上级要求,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以保证政府补助资金的完整性。

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市级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补助资金文件后,将及时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至各统筹地区,确保于15个工作日内拨入统筹地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对新农合补助资金,省、市财政按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进行支付。

二、省级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

从2012年开始,省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统一采取“提前通知,全额预拨,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将省级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地。

(一)提前通知

每年年底前,省财政按照预算管理的统一要求下达下补助资金提前通知指标,待下一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预拨当年补助资金

1、年初申请中央财政预拨资金。每年3月5日前,县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三部门”)应联合向市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三部门”)报送本县市区当年截止2月底各县市区参保(合)情况(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剔除重复参保(合)人员,确保新农合省级补助标准分解前后一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上报人数分别审核汇总后,经市财政局复核,由三部门于3月15日前联合向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报送全市参保(合)情况。

2、年中申请省级财政预拨资金。每年7月8日前,县级三部门联合向市级三部门报送本县市区当年截止6月底各县市区

参保(合)情况(详见附件

2、附件3),用于申请省级财政预拨资金。

(三)申请上报和省级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1、资金申请

每年8月底前,县级三部门联合将《XX县(市、区)关于申请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及审核资料上报市级三部门。

《请示》包括文字和附表。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设情况、参保(合)情况、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附表包括附件2-5。其中,各县市区上报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之和不得超过户籍人口数或常住人口数。市级三部门将对各县市区上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对填表不符合要求的地区,要求重新上报。

审核资料主要包括居民个人缴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到达统筹地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对账单、进账单,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和拨款通知单,参保(合)人员电子信息,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或材料。

每年10月底前,市级三部门联合向省级三部门上报经检查办事处审核确认并盖章的《请示》。

2、审核检查

省财政厅驻烟台检查办事处将对各县市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实地核

查验证。一是重点审核参保(合)缴费人员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检查各地防止重复参保(合)的成效。二是重点审核各类资金到账的原始单据,确保指标文件、入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申请表之间数字的一致性。三是实地检查基金账目和报销凭证,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违规挪用基金和重复参保(合)、重复报销等问题。

3、资金拨付

省级三部门根据检查办事处对各地参保(合)人数、参保(合)补助资金到位等审核情况和当年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核定当年省级补助资金(不含中央),扣除已预拨部分后,将剩余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于每年8月15日前拨付到位。

4、申请要求

各县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资金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地上报申请材料。对于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申请材料的,省级三部门将予以通报;滞延时间较长的,省财政将视情况扣减补助资金。

三、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参保(合)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在检查办事处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和使用等情况实施审核的基础上,省级三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

适时统一组织专项检查。对虚报参保(合)人数和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等情况骗取上级财政补助的,除据实减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

1、××市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情况表

2、××市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情况分县表

3、××市中央、省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4、××市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分县表

5、××市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分县表

烟台市烟台市人力资源烟台市 财政局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资金审核通知

医疗合作申请书 篇7

关键词: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度对接

截止到2007年,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在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初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2451个县(区、市)开展,参合农民7.3亿人,参合率为86.2%[1]。但是,一方面,农村医疗救助存在由于覆盖面人群小导致运作费用单位成本过高而消减制度效率; 另一方面,鉴于新农合是必将在较短时间内成为覆盖全体农民最主要的医疗保障形式,因此,“就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而言,这两个制度必须结合起来运作才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2]。基于此,本文对二者结合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1 制度要素的相关: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接之可行性

根据2006年新农合试点评估组的研究结果看,255个试点县中采取二者结合模式的比例达到84%[3],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结合提供了实践素材的支撑。从内涵阐释的视角考量,二者在制度上的一些共同特性则构成了两者结合的理论基础。

1.1 二者的制度目标具有一致性

农村医疗救助的目的是将大部分生活处于低收入甚至贫困状态的农民包含于医疗保障体系之内,为其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支持,以缓解其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医治造成的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增强自我保障和生存的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目的是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二者作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都是“在于保障农村居民健康,降低疾病经济风险,消除农村健康贫困[4]”。当然,两者的具体目标存在差异,并体现在制度架构上。

1.2 二者制度功能的有限性为其结合提供了制度空间

首先,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主要针对农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其具备“兜底”性质的同时也凸显了覆盖面窄的缺陷。新农合的对象是全体农民,但由于参合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以及封顶线等限制,特别是逆向选择的影响使得新农合关注覆盖面而不能倾斜支持困难的农民群体。由此,二者在点与面的问题上构成制度性的互补。其次,参合率与资助参合互相保障。“大数法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要求,即参合率高,参加的人数多,住院率就会相对下降,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潜力也就越大;反之,参合率低,参加的人数少,吸纳资金就少,住院率反而相对增加,就降低了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5]。农村医疗救助通过资助困难农民参合,对提高参合率及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绩效提供了较好的保障。虽然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从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社会救助资金一般只能直接用到保障对象的身上,用于准保险性质参合,实际上改变了这笔资金的用途[6]。但是,从试点情况看,通过较好的制度设计,这种方式一方面发挥了资金的效益,另一方面也有效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医疗权益,运行效果较好,关键在于制度本身的科学性设计。再次,二者的医疗保障程度具有互补性。从理论上分析,新农合由于制度设计的限制,对其运行过程之外的环节——参合前以及报销后的医疗经济风险仍然处于无能为力的境地。因而需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用的发挥,对医疗负担未达到起付线以及按新农合运行机制结束后处于医疗贫困的参合对象进行救助,发挥起付线前与报销后的保障功能。同时,对于新农合运行过程中,由于报销比例的限制,无法承担医疗费用中自付比例的参合对象,也需要医疗救助的保障功能,使其不至于因此放弃治疗而丧失对新农合的信心,进而影响到参合率,形成制度风险。

1.3 制度参与者具有一定程度的耦合性

首先,无论是新农合制度还是医疗保障制度,政府都居于主导地位。农村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和组织管理都完全依赖政府,并由于其社会救助的性质从而成为一项政府义务。截止到2007年底,新农合的参合率已达到86.2%,其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这其中政府起到了关键性的主导作用,承担着稳定政策、加大投入、组织引导、管理监督和加快立法的职责。其次,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等是两个制度共同的目标群体。新农合的参合对象面向全体农村居民,亦包含了其中的贫困家庭,贫困人口具有参加新农合和获得医疗救助的双重权利。截至到2008年第2季度,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人次数1411.8万人次。其共同的目标群体(或者说两者的服务对象存在重叠)决定了二者的工作必然存在交叉,需要衔接[7]。再次,定点医疗机构是两个制度共同的服务提供方。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有着同样的医疗服务提供方,即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定点医疗机构。由于两个制度都是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提高参合对象或是救助对象对卫生服务的利用,而定点医疗机构是两个制度共同的服务提供方,决定了两个制度存在衔接是必然的。在已经开展新农合的地区,农村医疗救助基本上与新农合选取了同样的定点医疗机构,所不同的只是两类服务对象的费用补偿水平有所区别,定期分别要与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民政局经管部门进行费用结算。

2 绩效的相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接之必要性

如果专为医疗救助建立一整套管理系统,单独运行这一制度,成本必然高昂,并因而对制度的可持续性产生实质性影响。新农合制度的运行包含着较高的筹资成本、启动成本和管理成本(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等[8]。因此,将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起来运行可以取得规模效益,即以此分散管理成本。

2.1 农村医疗救助的管理成本与效益分析表明其单独运行的低效性

由于救助基金总量和救助对象规模小,致使制度运行缺少规模效益,基于提高制度效率而管理制度设计严密则会导致成本高昂。在项目经费不变或者增量微弱的前提下,为了降低绝对管理成本,最便利的出路就在于简化管理程序,如此则导致制度变形甚至粗放管理,从而极有可能降低项目效率,而且农村医疗救助从设计到实施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起付线的设计、封顶线的限制、特殊病种的限定、申请手续和行政程序过于纷繁复杂和指定定点医院使大部分救助对象不能得益[9]。因此,“如果要在县里单独建立一个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就需要配置相当的人力和资金,但它服务覆盖的人群只有农村人口的5%,人均成本显然是太高了,因此较好的办法就是把两个制度结合起来运作,平摊制度费用后,人均成本就可以降到较低的水平”[10],同时救助对象除了从合作医疗基金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外,还可在此基础上从医疗救助基金获得部分补偿,其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显著提高,从而增强医疗救助力度。

2.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依靠医疗救助解决农村医疗贫困问题

据新农合试点工作评估组2006年对32个县的入户调查结果表明:参合农民医疗服务的利用率有所提高,尤其是住院服务的利用率有了明显提高;与未开展合作医疗的样本地区相比,开展了合作医疗的地区农民两周门诊就诊率提高了8.3%(在实施门诊统筹模式的地区,两周门诊率比例下降了10.7%,应住院而未住院率降低了15%)[11]。但是,根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的全国范围内新农合试点县的抽样调查,按收入水平将农村居民进行分组,发现农民受益水平不均衡——以门诊为例,与最低收入组相比,中等、中高和高收入组门诊受益面大,受益发生概率是低收入组的1.42倍。在接受门诊补偿费用的程度方面,较高收入所接受的门诊费用补偿略高于最低收入组。虽然不同收入人群对制度的贡献相同但从中获益程度有差异,贫困农民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的利用率远远低于其他农民[12]。同时根据试点情况看,这两种制度衔接的地区,救助对象的住院补偿比要高于普通参合农民,也高于未开展新农合地区的救助对象,在目前较低的筹资水平下提高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

2.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有助于促进医院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随着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逐渐释放了农民被抑制的医疗需求。农村医疗机构的业务量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对供方行为产生了一些良性影响:不同程度规范了供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病历质量明显提高、改善了统计资料的质量、促进部分医疗机构加强管理。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以达到利益最大化:涨价、诱导需求、用足政策、违规操作等。但是,对于定点医院来说,来自贫困医疗救助的费用只占医院总收入的较少部分,即使贫困医疗救助有强有力的采购力,但医院不会对贫困医疗救助予以高度重视来提高效率和质量。所以,医疗救助应该与新农合打包,使之有效结合,提高与医院谈判的实力,促使医院为救助对象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3 制度的相容: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对接

从制度差异性的角度审视,二者仍然存在着需要协调的差异。首先,制度性质不同。农村医疗救助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是建立在政府责任理论的基础上的,基金属于公益属性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是建立在风险分担的理论基础上的,基金属于公益属性。其次,管理主体不同一。农村医疗救助主要由民政部门进行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主体为卫生部门。因此,制度能否达到有效兼容并最大化发挥制度效益,则是二者对接的关键所在。许多学者在进行讨论时候,囿于其复杂性,并未深入展开,而寄托于试点地的自行探索,“无论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运行时间都不长,采取什么样的结合方式更好,应该继续鼓励各地试验和创新,现在还不宜确定统一的模式来推广[13] ”。这固然有谨慎推行的考虑,但并不影响对其结合进行理论探索,而且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发布,吹响了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号角,并明确提出“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着重强调加强新农合和农村医疗制度的建设,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尤为彰显了二者对接的紧迫性。

3.1 制度对接的原则

(1)效率与公平相平衡的原则。

有学者提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作为基金补助的原则,笔者认为不尽恰当。当扩展到制度对接的设计上,应坚持“效率与公平相平衡”的原则。原因在于仅仅考虑公平,无疑忽略了制度对接的动因,并且制度效益不能最大化容易侵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尤其在只考虑形式公平的情况下,也极易破坏制度的实质正义。效率与公平相平衡原则要求在制度设计上,坚持公平为制度边线,以制度效益最大化为内容,即用公平原则框定效益原则发挥作用的边界,不能纯粹为了追求效益而置公平于不顾。

(2)便利管理部门的组织运作和便利制度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的原则。

制度对接中遵循“两便原则”,就是注意简化复杂繁琐的程序,使其简洁高效并易于执行。一方面,便于组织管理部门操作,整个程序必须衔接流畅,并避免无谓的协调工作,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便于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通过合理的医疗环节的设计,准确定位医疗机构作为管理部门与医疗对象的衔接功能,发挥其居中位置的功能。另一方面,便于制度对象便利享受对接后的流程,在门诊、住院以及报销等环节,以方便救助对象和参合对象享受医疗保障,减少其因制度不能有效兼容带来的不必要投入,包括时间、精力以及经济负担。

(3)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使农民基本医疗权益保持长久维持的过程和状态,是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可描述为制度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制度可持续性表现为二者的对接要适应外在社会经济的演变过程,制度参数和制度流程应适时调节,使之成为农民可以长期信赖的农村医疗制度;经济可持续性指不超越农村医疗保障的资源禀赋条件、不超越政府和农村的经济承受能力,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农合的资源供给始终与经济增长保持协调,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导;社会可持续性是指使农村医疗保障的价值观不断深化,农民基本医疗权随着经济的增长不断延伸其内涵,以提高基本医疗质量为条件实现农村人力资源价值的全面发展。从而,两种制度需要在保障水平、补偿模式、组织管理和各方行为的监管等方面进行有效对接。尤其注重:第一,加强对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和高效。防止资金的不合理流失和使用,并努力消除其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制度绩效;合理设计两种制度互补的补偿方案,尽可能促进贫困人口基本卫生服务的利用。第二,根据两种制度的属性和特征,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应该首先以满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为主体,覆盖的对象应避免将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畴,救助方式应采取分类救助的模式,对五保户和赤贫家庭提高补助水平,对老年人口、儿童、残疾人和妇女给予倾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优先考虑所有参合人群的整体权益,确保新农合制度对参合人员的横向公平。

(4)保障救助对象医疗权益的原则。

新农合与医疗救助是两种不同且不可相互替代的制度。民政和卫生两个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共同联合设计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制度,明晰两种制度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在制度设计和实施方案制定中让救助对象能够真正享受到两种制度的联合覆盖,把两种制度衔接部分的设计作为重点,从政策层面给以明确从而使两个制度紧密相连,不出现可以导致影响医疗救助对象对卫生服务利用的任何缝隙。虽然,“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14]”,但在对接中由于新农合在于保障参合人群的整体权益,而制度设计过程中又以新农合为主体,极易出现过于关注参合对象面上的权益而忽略特定群体在点上的权益,即以广度侵害了深度,以横向公平侵害了纵向公平。救助对象作为弱势群体,缺乏群体医疗权益的自我表达能力。因此,在制度设计中必须关注救助对象群体的医疗权益,如在新农合的起付线以及对救助对象的报销比例上,要设定某种利益倾斜的关注机制(如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进行有效的二次补偿机制等)。

3.2 对接的制度构想

(1)对制度对接后的实施主体职责进行调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机结合就是在保障水平、补偿模式、组织管理和各方面行为的监管等方面进行有机结合。为了使其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来协调、引导和组织实施,需要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三个方面的协调配合。但是,目前三者的功能定位并未清晰,尤其是管理部门存在较多交叉。可以考虑对机构进行适当合并,成立一个相对独立于卫生部门、民政部门的机构或者将农村医疗救助的某些工作和职能并入合管办,统一负责对接后的制度实施;也可以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机制,如部门联席会议,负责拟定对接后制度的设计,划分各自的权限与职责。基于行政部门的条块管理性质,建立新农合和农村医疗制度对接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和明确划分其职能范围则尤为必要。民政部门主要承担救助资金提供以及制度监管职责,对补偿模式、组织管理、费用结算和费用审核等行为实施监管,具体包括规范定点医院的管理和结算、患者身份认证和对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核拨等。

(2)注意调整制度对接后的关键环节,降低差异性所致的制度风险。

①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扩大救助面并提高救助水平,确保救助对象享受到新农合待遇,实现与新农合最大限度地衔接。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体得到救助的保障,是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衔接的物质基础。政府应该确保和逐渐提高医疗救助支出在社会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并出台一些鼓励社会捐助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如民间运作的慈善事业、市场运作的商业保险、福利彩票资金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拓展医疗救助的基金来源。②降低救助对象的起付线,防止对救助对象的制度性歧视。目前农村许多困难群体虽然能得到资助参加新农合,但却被其较高的起付线拒之门外,必须适当降低救助对象的起付线。但由于新农合必须考虑到全体参合农民的公平受益,因此降低救助对象的起付线则须由医疗救助制度来解决。解决方法可以采取民政部门向救助对象预支起付线以下医疗费用或由定点医院垫付,事后由民政部门审核结算的方式进行[15],尽量避免救助对象垫付后再报销的做法。同时鼓励医院对救助对象采取减免措施,如减免诊疗检查费或部分医药费、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等,间接地降低起付线。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的二次补偿机制。由于新农合对参合对象报销比及封顶线的限制,特困群体第一次的合作医疗补偿后经济负担仍然过重,需要医疗救助制度介入进行二次补偿,以缓解其自付部分的沉重压力。二次补偿比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其方法可以选择首先明确救助对象最终实际应付的费用金额比例,在其就诊时直接自付,其余部分在按新农合规定扣除新农合补偿部分后,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后者也可以采取民政部门预支给救助对象或由定点医院垫支,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再支付的方式。④合理划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能。具体技术监管工作由卫生部门承担,民政部门可以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来影响供方的行为,杜绝定点医院诱导消费和其他违纪的趋利行为发生,保障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在管理服务层面的对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篇8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问题研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解决三农问题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随着社会文明的日益提高和公民医疗保障意识的不断提高,发展和完善医疗保障已成为社会公众的一大焦点。因此,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民自己为了共同抵御疾病风险而建立了一种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即新农村合作医疗。除合作互助共济性质不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传统医疗保险,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①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提高了制度的公平和公正性;②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③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不仅注重了受益方,也注重了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提高了保障水平;④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得农村居民能及时看病并及时得到保障;⑤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照顾到了弱势人群的特殊情况。农村老年人和妇女居多,大多都是男的去城镇打工,他们都办了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老年人和妇女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⑥城镇居民都有医疗保险,而农村居民一般没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基本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农合工作的推进及全县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出现了许多需要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

(1)部分地區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

(2)保障水平总体较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面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农民参保动力不足。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4)空心村与流动人口的影响。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

(5)基础设施薄弱带来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6)部分地区供方诱导需求突出。由于农村医疗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受到文化水平较低等因素的制约,在目前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实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完善与党的十八精神息息相关,并且与党提出的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并在许多地方试点,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例如在镇江,镇江拥有了比较健全的医疗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了居民的健康,也基本适应了人群多层次的医疗需求。通过在地区试点不断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建设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随着新农合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实现了全国新农合数据的集成与规范化,新农合的成熟指日可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结语

申请医疗救助申请书 篇9

您好!

我是xxx,是xx镇xx村村民,今年21岁,男,农村低保。本人患有躁狂症,发病时攻击他人,打砸车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

我家庭条件困难,父亲在今年6月份因肺癌去世,母亲有精神病,无意识行为,有一个哥哥,但是家庭困难,无看护能力。我家中无地,无经济来源,还有外债14000元,无力偿还。由于我发病时攻击性强,扰乱村民生活秩序,所以当地村民怨声载道。7月12日,董书记组织村民为我捐款看病,但医疗费用过高,每天需400元,目前钱已经用完,面临的是被退院的困境。如果我被退院,将会再次给村民带来危害,当地村民心有余悸,极有可能不接受。据医院方面预测,我的病情需要三个疗程能够稳定,每个疗程90天,每天400元,预计共需108000元。

由于考虑到我的病情会影响到村民的生活秩序,我恳请县上级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我解决资金问题,同时也希望县领导同志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看一下我家的实际情况。在此我代表我全家感谢各位领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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