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情况介绍

2024-04-18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情况介绍(精选4篇)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情况介绍 篇1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筹建以来,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了交易平台的创建工作和运行情况汇报,云书记、廉市长更是做出了重要批示,正是基于主要领导的关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8月1日试运行以来一切工作进展顺利。

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体制先行,打造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的招投标有形 市场

在市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机构设置上抓起,参照“合肥模式”,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监督管理模式。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管委),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导机构;市公管委下设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为日常工作监管机构;市公管办下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督、行政监察”的要求,将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原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中心、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整建制划入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为交易活动服务机构。实行三级管理与运行体制,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交易活动实时监督,从根本解决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保证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既方便交易各方,又利于相关部门集中规范监督。

市公管委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纪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兼任,成员由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等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在职能职责方面,市公管委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方针、政策等重大事项,审定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重大问题以及指导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市公管办是市公管委的日常工作监管机构,隶属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公管委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市公管委决策事项;负责组织制定有关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相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对旗区招投标机构业务进行指导。

内设综合科、招投标管理科、信息科、法规与监察科,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科技领导4名(4正),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编制不低于总编制的80%;管理及工勤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总编制20%。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公管办下设的二级事业单位,是集中统一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机构,负责具体交易的操作,并为进场监督的行政监察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监督场所和软件信息服务;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咨询等服务,为监督部门进场监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接受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见证交易过程、管理场内秩序、保存交易档案、统计交易数据等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和评标专家考核工作;协助建立企业诚信体系。

交易中心下设4个副科级内设机构:财务部、建设工程部、政府采购部、土地交易部。核定事业编制32名(含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事业编制10名,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5名,新增事业编制7名),其中中心科级领导3名(1正2副),内设科级职数4名(4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编制比例不低于总编制的80%,管理及工勤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总编制的20%。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大楼,共有10层,1楼设有可容纳200人的开标大厅和中信银行业务大厅。2楼是中信银行管理办公室和行政审批中心。3楼、4楼均是行政审批中心,届时可容纳45家行政单位办理业务,服务群众。5楼是交易中心开标室。6楼是交易中心评标室。7楼是重大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区。8楼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办公区。9楼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区。10楼是公共资源审批中心办

公区。

二、强化监管,切实有效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运行 在运行方式上,我们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综合监管、实行集中交易”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六个统一”操作。一是统一交易平台。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承发包中心和土地交易中心整建制划归交易中心,同时与市财政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由市公管办履招投标工作的行政执法职能,由交易中心负责具体交易操作。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后,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依法履行项目立项审批、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施工监督、履约验收等行业监管职责。二是统一进场交易。凡涉及我市国有资金、资产、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建设、采购、资产出让、出租等具有竞争性的项目的交易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严禁场外交易。对应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后期手续,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是统一信息发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同时,也在国家和自治区指定媒介和网站上发布。确保投标人能够及时得到完整、真实、对称的招标信息。中标结果也在交易中心网和指定媒介、网站进行公示,无疑议后由市公管办发放中标通知书。交易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法人和企业进行认定、并在交易中心网上进行曝光。四是统一交易规则。在坚持工

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法律法规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完善交易中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规则、实施细则、交易流程和监督管理的配套制度。对于技术要求不高、投标人较多的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制度,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有效低价中标和出售项目高价中标的评标办法。五是统一评标专家库。整合我市现有各部门评标专家库,按专业类别建立统一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并逐步实现评标专家库跨区域合作,做到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换评标专家库信息,优化评标资源。目前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专家库共有专家1200多人,基本满足我市评标要求。六是统一市场监管。市公管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对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市财政、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也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三、转变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服务职 责

交易中心为进场交易各方提供了洽谈、招标、投标、评标、开标、成交确认等服务场所。提供信息发布、专家抽取、政策咨询等配套服务。通过采取“统一进场”,进一步扩大进场交易的领域和范围,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转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鄂府函„2011‟166号)文件要求,将一切可以实行市场化配置的政府公共资源、公共投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等都纳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避免交易中心的架空和虚置;全面实行“管办分离”,努力实现行政主管部门与交易机

构管办分离、监督与服务分离、评标专家与参与投标企业分离、信息(专家库)管理与具体操作人员分离,逐步建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市场服务相对独立,交易活动有序进行的交易管理服务体制;突出“操作透明”,制定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规定,明确交易工作的运行程序和规范要求,做到程序、信息、运作公开,使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坚持“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制度,交易中心成立后,先后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办法,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规定,制定和建立招标、投标守则、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加强场内监管,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监督职能,做到互相监督、优势互补。

四、更新手段,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效监督 全面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效监督,通过发挥交易平台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部门集中优势,强化监督范围,切实落实对交易活动的有效监督。一是发挥科技监督的作用。按照科技促发展的思路,利用电子监控、电子屏蔽、电子信息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执行规范化、程序化的交易流程,实现交易全过程监督,尽量减少管理层面上的漏洞及人为因素干扰。切实做到了交易全程透明、专家随机抽取、监控全程调取和最大限度杜绝人为干扰。通过电子大屏幕、咨询机实现交易信息、中标公示、场所安排网上公布,实现交易全程透明;通过评标专家电脑随机抽取系统和计算机自动抽取评委及语音通知系统实现评委抽取由招标人在计算机上点击、由计算机随机抽取,从评委选定到计算机自动拨号、语音通知等,均处于保密状态;通过现场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开评标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并录像存档。发现问题,监管人员可以快速做出反应,并予以纠正、处理。遇到投诉可随时调阅,准确认定责任;通过将评标区、开标区相隔离和评标专家指纹门禁系统实现评标专家与招标人互不见面,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杜绝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干扰因素的影响。二是发挥综合监督的作用,将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延伸到对交易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督,发挥各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审计、监察部门的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将每个招投标项目通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每次招投标过程都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同时,着实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等一系列重要监管制度,把原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时处理”转变为“长效监督”。

五、发挥优势,有效降低市直公共资源交易成本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整合,建立公平、公正、开放的交易环境,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的交易程序,严格保密、守信、廉洁的交易规则,形成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效实现交易资源共享和交易活动规范。自8月1日开始试运行以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开标116次,开标总金额68.15亿元,中标总金额66.68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开标总金额17.63亿元,中

标总金额16.62亿元,节约资金1.01亿元,节约率5.78%)。在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分别从异地(包头和呼市)抽取专家6次共计17人和本地专家组成联合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了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基本实现统一受理、运行透明、规范操作、程序严谨、监管严格的交易工作新格局。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取得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我办目前主要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环节进行监管,对交易的前期准备阶段未形成有效监管制度。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场监督管理,跟踪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对投标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备案,只有符合资格备案条件的企业方可参加我市的招投标活动。

(二)严把中介服务机构准入关。目前中介服务机构为业主直接委托,投标企业报名在业主单位或甲方机构处,存在着利益关系,因此对业主提出的意见无条件执行,想方设法实现业主意图。具体表现为:在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设置障碍、抬高或降低准入门槛,限制企业参与交易活动,甚至存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劝退的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要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打击和防止这种违规行为。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对中介机构资质、诚信、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库。同时要求中介机构在交易

中心办事大厅公开办理报名手续,有效阻断中介服务机构与业主单位的利益链条。

(三)逐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在筹建初期,我办就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交易行为应当遵循的程序和原则,促进各类交易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这两部办法待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正式执行。在此基础上,我办要及时制定详细、具体、可行的分项管理制度,依靠制度保证中心各项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规范和完善投诉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搭建之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各自行业的投诉,与交易活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企业,考虑到自身利益及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质疑和投诉有所顾忌,不便于明确质疑和投诉,造成投诉渠道不顺畅、投诉制度不健全。今后我办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进入中心的交易活动,及时公开投诉程序、时效及投诉主体等事宜,做到有疑必答、有诉必查。通过受理投诉,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完善交易规则。

(五)逐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和曝光台。实行廉洁准入,信用评价制度。采集、发布投标企业、供货商、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各方主体和人员的廉洁从业信息和诚信信息,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一经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进入“黑名单”的,登入曝光台,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进入本地交易市场。

(六)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原政府采购中心、国土交易中心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于原国土交易中心刚刚组建,工作人员尚未直接参与土地交易活动,对土地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较少,具体运行程序也不熟悉。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部分工作人员也未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也只是从事政府采购工作,未参与其他行业的交易活动。以上原因,造成工作人员缺乏全面的专业知识,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目前我办正在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采取分批次赴先进地区学习,邀请本地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老师、专家授课,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情况介绍 篇2

在分析当前湖北省及国内典型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借鉴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及运行方式的基础上, 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内容设计。

1 湖北省及国内相关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分析

湖北省在综合监管机构、交易平台、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库、行业自律组织五个方面均形成了统一的综合监管模式, 促进了招投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川省着力强化组织领导, 全力构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着力强化制度规范, 全力构建高效廉洁的运行体系;着力强化监督检查, 全力构建科学有效的惩防体系。积极探索出了“三大体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模式, 促进了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南京市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创新, 探索出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二四六”新模式。搭建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结合”监管平台;研发应用网上电子招标系统、工程货物网上电子招标系统、政府采购竞价系统、产权交易电子化竞价系统“四大”业务系统;建立“六统一”管理机制, 加强有效监管, 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优化配置资源, 实现公平竞争。

2 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分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的依据是监督管理制度和行政分工格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过程中发挥的是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机制是由国务院指导建立的, 两者共同形成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该体系负责统一协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的分工, 体现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既有工作指导关系, 又形成了分工但统一协调的体制, 从而实现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区域监督管理相结合、地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执行和安全标准的配套实施, 形成了完整的、系统的、高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3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办法设计

3.1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权力边界与职责范围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办法在设计时需要遵循依法设计原则、目的性原则、适用性原则、直接监管与间接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1)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管理体系设计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权力制衡机制, 改变行业部门的同体监督就必须纳入第三方监管, 即由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综合监管。该研究设计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与行业监管管理体系如图2所示。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并不是取代行业监管, 或否定现行的行业监管, 它通过将行政监督职能与交易监管职能分离, 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管, 从而加强权力制衡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载体, 属于横向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着眼于本行业、本部门, 其侧重于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的落实情况, 属于纵向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中, 两者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2)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职责

湖北省实行“委员会—办公室—中心”三级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体制。该文设计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权力和职责如表1所示。

3.2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各方法律责任分析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设计应全面覆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各交易主体的行为。该研究以省监察厅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鄂纪发[2007]8号) 为依据, 并结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现状, 对各交易主体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各方法律责任分析如下。

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规范方面;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前期招标准备工作要可信, 信息发布要及时, 资格预审要严格, 招投标过程中要保持廉洁性, 做好服务工作, 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是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最主要的参与方, 其法律责任如表2所示。

4 完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4.1 尽快确立综合监管体制中综合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

1) 当前“两法”并行的基础法律环境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我国目前主要的法律基础是《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该法律基础规范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对政府而言, 降低了管理成本, 为国家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保障。同时, “两法”并行也是当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权力寻租现象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制度根源。

2) 法律先行, 制度先行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缺乏手段和法律支撑, 在已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 只是体现协调监督作用, 自身没有独立的监督执法权, 统一集中管理很难实施。地方综合监管机构应从全局的角度出发, 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 会同地方立法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进一步明确各监督部门的职责, 细化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4.2 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步伐

1) 诚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体系

诚信是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目标实现的基础, 法治是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立的保障。地方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诚信体系, 促进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并制定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使诚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还要积极营造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环境。

2) 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的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是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 应能够确保诚信信息搜集、整理和及时准确地实现共享。建议严格执行《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逐步实现全省、全国联网, 并在相关网站上逐步实现诚信信息的互通、互用和互认, 彻底打破地域封闭, 形成“一地受罚, 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

5 结语

该文分析了湖北省及国内相关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发展与改革现状, 借鉴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状态, 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设计, 并提出完善和规范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以便全面提升招投标工作水平, 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摘要:在分析湖北省及国内典型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借鉴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的经验, 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权利边界、职责范围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各方法律责任等方面研究适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的管理办法, 以期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1]雷蕾, 谭跃进.招标评标方法的适用性研究[J].空军工程大学学报, 2003, 4 (3) :87-91.

[2]刘仁彪.防治腐败要求改革公共资源管理体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5 (4) :51-55.

[3]郑边江.建设工程最有优招标机制的设计[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8, 25 (10) :53-56.

[4]王雁伦.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现状及规范运行探讨[J].中国招标, 2009 (19) :7-10.

[5]秦伟彬.对依托有形建筑市场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思考[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09 (3) :13-15.

[6]Friedman L.A Competitive Bidding Strategy[J].Operations Research, 1956, (4) :104-112.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上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招投标工作,整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阵地文化建设。

中心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的丰富内涵,坚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新时代治蜀兴川总战略总要求,以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用创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了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在中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狠抓内部管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突出制度管理作用,对标各股室职责,查找存在的风险节点,划定了风险等级,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多次开展“我是大行家”轮讲轮训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落实AB岗工作制度,设立机动业务小组,解决脱贫攻坚期间“缺人不缺岗”问题;细化完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落实专人管理,解决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资料归档难问题;设立反馈意见收集箱,及时归集、立即整改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开辟“绿色通道”,助力脱贫项目实施。

根据《XX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办法》,为脱贫攻坚项目的招标采购开辟“绿色通道”,设立脱贫攻坚项目受理处,限时办结,根据业主委托及时制作村道、便民路和产业便道的竞价(抽选)公告上传中心网站,上半年完成村道、便民路和产业便道的文件(公告)制作上网xx多个,同时加强了对乡村自行组织的脱贫攻坚项目开标过程的指导,助推了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快速实施。

(四)强力帮村扶户,加快脱贫摘帽提速。

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坚持脱产驻村帮扶,单位帮扶力量下沉重心下移,以问题为导向,群策群力,在20xx年帮扶成效上,全面做好巩固提升工作,根据村、户实际,全面落实产业、基础设施等脱贫规划,着力培养致富能手、引进致富技术、增强致富信心,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感恩奋进,表彰脱贫致富奔小康模范户和个人,将扶贫与扶志有机结合,彻底改变等、靠、要桎梏思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帮扶责任人众志成城,攻坚克难,以敢“啃硬骨头”精神,不铲除穷根誓不罢休工作作风,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五)服务项目建设,交易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水利、交通、住建和国土等相关部门,推进我县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县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的招标采购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受理、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如对水利除险加固项目、学校医院及市政项目和脱贫攻坚等重大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主抓、一名工作人员跟踪

服务,及时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沟通联系,为招标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引导等服务,及时协调处理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做到“主动办、现在办、马上办”,倒排招投标时间节点,增设开评标场次等,确保了重点项目及时完成招投标,尽快投入建设。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x宗(采购x个,工程公招x个,比选x个,抽选x个),成交总金额约xx亿元,节约资金x万元,国有土地进场交易x宗。未发生一起因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举报、投诉事件,社会满意度高。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情况介绍 篇4

作总结

是最新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感觉很有用处,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收藏。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

小编寄语: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小编为您带来了一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

领导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强化监管”为目标,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倾力实现阳光交易,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2016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效

截止9月底,我局共受理招标采购项目320个,完成302个,预算总额万元,中标价为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其中:完成政府采购148项,预算资金为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资金节约率为%;完成建设工程148项,中介预算价为万元,中标价为万元,节约资金元,资金节约率为%;完成产权交易6项,转让底价万元,成效价万元,增值率%。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体制,完善机制,为规

范招投标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先后出台了《xx县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及工程服务项目简易发包办法(修订)》《xx县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办法(试行)》《xx县中介机构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个人简历这些文件的出台保证了我县招标采购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规范,监管并行,全力以赴开展招投标监管工作

一是采用全新招标流程。以市县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契机,在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中,我局全面使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作流程进行招标,对交易项目的文件编制、信息发布、网上受理、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质疑投诉和合同备案等环节,实行程标准化、序化管理。二是严格开评标活动现场监督。在开评标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开评标跟踪监督,同时,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开评标过程

进行全程监控。重大项目邀请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采购)等部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确保开评标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为确保各项交易达到服务好、效率高、质量优的效果,面向社会征集中介代理机构,共征集到中介代理机构63家,并出台了《xx县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办法(试行)》《xx县中介机构使用管理细则(试行)》,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不断推进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进行诚信记录和考核,完善准入和清出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截止9月底共查处招标采购过程中违规行为

12起,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了不良行为记分处理或市场禁入限制,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了我县招标采购交易市场秩序。

(三)创新方法,简化方式,范文内容地图最大限度节约招投标成本

为简化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及工程

服务项目发包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节约招投标成本,对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投资概算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类项目进行简易操作,采用摇号方式进行发包。目前,会员库中拥有7个类别20多家企业。该办法实施以来受到了招投标各方的一致认可。

(四)深入推进公共资源监管体制改革

积极开展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一体化建设要求,全面使用一网运行系统,统一使用市公共资源局制定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模板和“十八步”工作流程。

(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各项工作

坚持党风廉政和政治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要求工作人员清正廉洁,转变作风,以认真负责、热情友好的态度做好招投标工作。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等“八个专项整治”,与龙亢镇新街村、苏圩村等三个村结对,开展秸秆禁烧和夏(秋)收活动。多次到徐圩乡梨园村进行帮扶,帮助贫困人员脱贫致富。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综治、信访、宣传、文明创建、双拥和党建工作。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心得体会二是电子招评标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对招标中介机构的全过程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四、2017年工作安排

(一)配合做好平台一体化整合工作。配合省市做好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加速融入公共资源一体化建设进程,尽快实现“六统一、一互联”目标。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加大交

易全过程监管。强化合同备案,督促中标企业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进行诚信记录和考核,完善准入和清出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活动,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八项规定”,建设一支群众满意、廉洁奉公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队伍。

上一篇:试用期间员工个人总结下一篇:德育工作主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