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2024-05-02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共12篇)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1

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弟位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事业单位年报统计系统下裁步骤

I.登陆‘‘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

((或者直接百度搜索宿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进入网站后,点击“最新下载”;

3、进入“最新下载”后,点击“事业单位工作年报系统及报表结 构”;

业单位工作年报系娩及证表结构”进入下载页面;

5、进入下藏页面后.点击普器下觎,燮成下款:

6、下载完成后,繇压缩文件,会出现一个1甫业单位工作年 报藏貌浸报衰结构”文件夹,打开文件夹,文件夷里面有两个压蝙 包,一个安装程序;

7双击安装系躺程序(程序名称为S【切 SZOIZ蛔L安撇),安装.解压缩名称为·‘事业单位人厦PS~Zo 12”的压缩包,生成豹是 事业萃包年报的报表结构t事业单位人负PSjbl2习出入解压缩 名称为吁0年人力皆郡和灶会保障统计报表制片(电子铛J”的压 缩包.生成文件夹.文件夹里有报表的指标解释,封面等;

8、安装完系统后,进入系统,点击单位管理,点击新增,蝤 加革汝1输入单位为名斡,然后点岩工具栏里妁年度管理,点击 葫增省入 ZOI2,然后把ZOIZ设为当前年度(当前年度设置成功 后◇2显示浃为红色1,然后点击结构萑收,在文件路径里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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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县区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汇总i市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怠后汇总上报.2.各县区及市直事业单位,于20D年2月2日前.将经单

位负责人签字、普印后的纸质临表及电了版报以人力资豚和社会 像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处址:市政务中心主楼ZlS房判, 联系人:李晓黎,电话:30Z~O46,电子邮箱:sK@1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2

1 进一步明确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也是建党90周年, 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是: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 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为目标, 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 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重点、目标和政策措施,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体系建设, 创新工作方法, 强化宣传教育, 创建平安农机, 提高监管能力, 以安全发展促进科学发展。

2 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财政投入

农机安全的财政投入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 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要切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努力改善执法手段, 切实履行好牌证管理、农机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 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要协调争取财政投入, 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探索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财政保障机制, 积极推动实施免费安全监理。要协调落实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2009-2020年) 》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 加强督导检查, 保证建设质量, 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 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3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平

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三率”水平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准, 必须高度重视。各地要以提高“三率”为重点, 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我部近期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要依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号牌》、《联合收割机号牌》标准, 结合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 切实做好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 努力提高上牌率。各地要积极推进对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创新工作方法, 采取上门服务、登记备案、集中检验、免费发放牌证等便民措施,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努力提升监管水平。

4 不断强化农机事故处理工作

农机事故处理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出台了《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农业部2011年2号令) 和《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组织培训, 加强学习, 积极进行应急演练, 切实做好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工作, 努力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机事故详细情况, 严格按照农业部新印发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重特大事故的快报工作, 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要做好安全形势的分析评估, 定期发布信息。农业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信息, 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发布一次相关事故信息。

5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组织学习、宣传和推广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的两批“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好做法好经验, 结合自身实际, 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 将创建工作纳入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 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通过政府整合公安、安监、交通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 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要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要不断创新形式, 提升质量,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创建工作。

6 积极探索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

做好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 是发生事故后保障农民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积极探索农业机械保险, 研究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机保险与救助长效机制, 推进农业机械安全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 争取财政资金对农业机械安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要探索发展互助、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机保险方式, 支持探索农机互助保险, 协同保险工作部门开办特色农机安全保险业务。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 , 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要督促保险工作部门, 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7 认真组织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

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 是保障设施农业快速发展, 减少事故隐患的有效措施,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 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要组织设施农业装备使用者和技术人员在使用前开展技术维护和安全检查, 引导农民加强危险部位的防护, 依法坚决杜绝私自组装卷帘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 从源头上防止农机事故发生。要通过各种媒体和编印安全操作挂图等方式, 宣传安全操作知识, 积极培训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 增强操作者安全意识。要建立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检验制度, 做到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经常化、制度化。

8 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做好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是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 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 用事实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 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卷帘机安全操作为重点, 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 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9 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做好创新研究是保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技术和智力支撑。各地要大力培养农机安全监理专家队伍, 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更新监理理念, 创新工作方式, 推进安全监理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要加强事故隐患分析研究, 找准切入点, 采取有效防犯措施,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水平。要加强安全检验技术攻关研究, 争取科研项目, 提升安全检验装备的科技水平。要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的要求, 加强有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探索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及回收等制度;要积极做好农业机械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开展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调研, 针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及时向企业通报和反馈农机产品有关安全隐患情况, 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标准, 提高安全性能。

1 0 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3

东城区

1 北京中广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3 北京王府世纪发展有限公司

4 劳力士(北京)有限公司

西城区

1 北京百强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2 索辰金属(北京)有限公司

3 北京航星科技有限公司

4 北京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中旭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6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 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9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10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11 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

12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长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5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北京北环医药有限公司

19 北京太运大厦有限公司

20 北京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21 北京华海德商贸有限公司

22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3 北京金衡裕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24 北京市天成出租汽车公司

25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朝阳区

1 北京泰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 北京百诺计量应用技术公司

3 中国电影出版社印刷厂

4 北京东方海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5 北京拓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 北京北美康明斯经贸公司

7 北京晶英免清洗助焊剂有限公司

8 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

9 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10 北京京港机械设备制造厂

11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2 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

13 北京赛特百货有限公司

14 北京柯布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5 北京北汽九龙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6 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

17 北京运河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 北京易成-拉法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丰台区

1 北京市正一味快餐管理有限公司

2 北京市光明福利橡胶厂

3 北京华电云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4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5 北京白菊电器有限公司

6 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

7 北京吉兆年商贸有限公司

8 南车二七车辆有限公司

石景山区

1 北京斯缔邦德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2 北京中物兴商贸有限公司

3 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北京奥通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北京珠峰成业科贸有限公司

6 北京京燕饭店有限公司

7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公司

海淀区

1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铁路局

4 北京华商绘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厂

6 北京甘家口大厦

7 北京安晟伟业商贸中心

8 北京邦维高科特种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9 北京金成联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10 北京海辛铜业有限公司

11 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2 北京北空空调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3 北京星达技术开发公司

14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15 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门头沟区

1 北京鲲鹏翔宇工贸有限公司

2 北京市昌益和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房山区

1 北京良塔装饰工程中心

2 北京市房山烟草公司

3 北京中农华峰科技有限公司

4 北京万茂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5 北京五洲拓展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州区

1 北京富华燃气有限公司

2 德威土行孙工程机械(北京)有限公司

3 北京市开元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4 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5 北京玉龙兴顺再生资源回收中心

6 北京市艾迪尔助剂厂

7 北京市科益丰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8 北京铜牛制衣有限公司

顺义区

1 北京新程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中粟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3 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

4 绿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昌平区

1 北京金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十三陵蓄能电厂

3 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

4 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

5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北京利恒兴达物资有限公司

7 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 北京北方明光商贸有限公司

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 北京洋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大兴区

1 北京阿尔洛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 北京市万顺发科贸有限公司

3 美可达电子影像有限公司

4 北京市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6 北京明昊鹏程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7 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

8 北京灵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 北京朗顿制衣有限公司

10 北京乾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 北京建兴装饰公司

12 北京安龙联合特种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13 北京山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怀柔区

1 北京市龙禹中怀加油站

2 北京华通聚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3 北京松园山庄培训中心

4 北京市聚雄建筑工程公司

5 北京三昌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6 北京盛福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7 北京新五代饮品有限公司

8 北京唐韵山庄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9 北京佳坤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10 北京昆仑利时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11 北京鑫顺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2 北京市盛东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 北京华中新工贸有限公司

14 北京华北富田饮品有限公司

15 北京天威瑞恒物流有限公司

1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天智源培训中心

17 北京丰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 北京北方信和科贸有限公司

平谷区

1 北京市平谷烟草公司

2 北京市顺发出租汽车公司

3 北京华夏毛织厂

密云县

1 北京鑫中伟立电器有限公司

延庆县

1 北京都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 世纪京闽(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长城高效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4 北京华录兴煤炭销售中心

5 北京祥符熹泽地暖工程有限公司

6 北京京北鸿运商贸有限公司

7 北京典雅兴业装修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 北京嵩淼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迪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4

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供销社: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一年来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更好地为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了解情况、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现将编制全系统2011年统计年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统计年报编制内容

(一)网络直接报系统的10张报表:

(0001)全国供销合作社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

(0002)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表;

(0003)全国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机关基本情况表;(0004)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

(0005)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0006)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0007)全国供销合作社社团组织基本情况表;

(0008)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0009)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

(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补充指标年报表(见附件)。

(三)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四)年报报送方式

网络直报报表,填表说明具体如下:1、0001、0002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等全部经营活动单位填报。

2、0003——0008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基层社、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专业合作社单独填报。

0001——0008表,原则要求县以下各统计单位均需单独上网填报。对一时难以达到单独上网填报条件的个别基层单位,由县级供销合作社逐一代为填报;

3、0009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及有直接领办村级综合服务站、商品基地等为农服务项目的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

4、0010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当年新开工或续建的、全资或控股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位进行填报,没有填报条件的由项目所属各市、县供销社代为填报。

5、《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按表内的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上报报表。

二、年报编制要求

1、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布置本次统计年报编制工作,做好各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尽量不要给统计人员增加其他的工作任务,确保年报编制工作及时、准确、顺利完成。

2、上报时间:各县级供销合作社上报网络直报系统所有年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12点,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12点。《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由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收齐后于2012年1月10日前上报(《补充指标年报表》和《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均须报送电子版本)。

3、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统计负责人员要认真审核年报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与上年相比波动幅度明显的指标要做出详细说明,并且年报数字不能出现负数。对于0002表(系统类值表)要重点关注棉麻类、地膜类的购销存的金额和数量关系,两者相除应基本符合市场价格,如棉花类价格一般在2.5万元/吨,地膜类价格一般在1.5万元/吨,此类数据可根据当地实际市场价格有所增减。

4、登录联网直报系统后,先调整报表时间,再进行数据填报。调整输入法,必须在“半角”状态下输入阿拉伯数字。

某项指标未发生业务,输入“0”或不填,均表示该指标无数额。每张报表均需填写表尾信息:填报人、电话、单位负责人、上报时间等。

5、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下级单位填报数据认真审核,各指标逐项与去年同期数进行对比。市级供销合作社汇总数据后,如“各级供销合作社”、“各类协会”、“各类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项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必须附加说明(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报省社);其他指标数据如出现较大变动,也要补充说明。

6、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上报省社的统计年报表,须经本单位综合统计部门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根据《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上报省社的统计报表数字,即作为法定数字,凡使用或对外提供,均应以此数字为准。各设区市供销社要对全年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农业产业化”和“连锁经营”进行专题分析,将分析材料上报省社合作指导处,上报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

三、统计报表补充说明

1、网络直报系统上出现的以1开头的报表,如:1004、1005之类的报表,各单位不需要填报,只需要填报0001—0010报表即可。请注意不要选择错误。

2、以后对于每月的报表,要注意数据的波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减幅度超过100%以及与上月相比增减幅度超过

50%的指标,都要做出相应的说明上报省社。对于数据的逻辑关系,如上述年报要求中第三点所说的市场价格关系,各级统计人员要严格审核。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5

业专业统计监测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旗市区农牧业局:

农牧业厅定于2012年3月中旬举办2011年度全区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业专业统计监测年报会审会。为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生产动态监测数据质量,做好我市2011年度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业专业统计监测年度报表汇总审核工作,准确反映我市畜牧业生产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旗市区农牧业局要加强统计监测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目工作。

二、认真领会农业部2012年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业专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电子版已发至各旗市区农牧业局统计员邮箱,作为填报参考),准确填写年度报表。

三、各旗市区2010年上报的种畜禽场站个数统计表与自治区掌握的情况出入较大,报表要求统计已取得旗(县)级以上级别《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场,请认真核实后填报。

四、农市(畜)5表中全国牧区、半牧区县畜牧生产情况表仍由自治区确定的牧业四旗(新左旗,新右旗,陈旗,鄂温克旗)和岭东三旗市(扎兰屯,阿荣旗,莫旗)填写。

五、各旗市区上报年报表前要进行自查,避免错报漏报,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畜牧科联系。

六、请各旗市区务于2月25日前上报农业部2011年报表。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6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程序>的通知》(鲁卫医发[2008]14号)通知要求,现将2011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护士注册的对象和条件

拟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获得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发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符合《护士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执业注册后,方可在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士执业活动。

二、护士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成绩单原件粘贴在聘用证明背面指定的位置)。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菏泽卫生网下载中心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剪切后粘贴在聘用证明背面指定的位置)。

5、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6、拟注册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合同或聘用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4张(照片下方注明身份证号和姓名)。以上材料要按照以上顺序排列,不要装订,便于审核。

护士注册申请,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申请注册程序

1、护士执业注册

(1)填写表格。《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护理部负责人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录入信息。购买护士执业注册软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录入护士信息;没有购买护士执业注册软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录入信息。

(3)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护士注册材料的集中报送。医疗机构备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经县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和必要的信息录入后集中报送市卫生局初步审核,局属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初审。

(4)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市卫生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的制证打印,核对无误后报送省卫生厅复审。

2、其他注册说明

(1)全市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截止到2011年11月20 日,各县区、各单位务必将申请注册人员的所有材料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医护注册办公室,过期不再办理。

(2)各县区卫生局在集中报送材料前,应提前与市局注册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联系,预约报送时间。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

(4)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拟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按照本程序管理。

(6)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要求使用制式体检表,下载后打印成一张纸(正反面)。

(7)填表要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凡需提交的材料一定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以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联 系 人:阮青青 徐晓玲 潘秀芳 联系电话:5058857、5631099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7

医学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计生委,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计生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国家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及豫计生[2003]20号文件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拟定于6月份组织全市县级病残儿医学鉴定初筛工作,为确保鉴定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病残儿鉴定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焦点问题。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病残儿鉴定审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确保病残儿医

学鉴定审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群众满意。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要认真做到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四公开”,采取得力措施,确保2011度病残儿鉴定工作取得成功。

二、严格把关,做好初筛鉴定工作,确保病残儿身份的真实性和病情的可靠性

1.按豫人口办(2009)51号文件要求,各县(区)每年向市申报参加鉴定的病残儿人数应控制在占当地人口总数的0.5/万以内;市级每年批准的符合标准的病残儿数量不得超过总人口的0.3/万,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分别计算。批准人数比率超出省规定的,省人口计生委不予批准。

2、各县区要严密组织初筛鉴定工作,严禁初筛鉴定走过场。鉴定专家组必须由卫生、计生部门专家共同组成,初筛鉴定前必须将专家组名单报市计生委科技科,鉴定审批表必须统一使用市计生委统一印制发放示样,档案内必须提供省辖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过程的原始材料,或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医疗机构公章。

3、凡申报病残儿的父母一方为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由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具证明并签字;一般党政干部,由部门主要领导证明并签字。;

4、凡病残儿父母一方为计生或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须由县区计生委主任或卫生局长签署意见方可参加鉴定;

5、各县区要对病残儿鉴定审批表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完善手续,不得漏项,在鉴定前一天将鉴定表格交市计生委科技科审核,否则市级不予鉴定。

6、鉴定期间相关县乡计生部门要安排带队人员,对病残儿真实性负责。要强化县乡人口计生部门对病残儿进行真实性社会调查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的责任意识,实行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制。

7、严格重点病种病残儿鉴定的监管措施。对癫痫病、心脏病、眼科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等需要依靠辅助检查方能确诊的病种,要实行集体会诊制度;要强化对检验标本采样、送检、结果确认等重点环节的全程监督措施,切实堵塞管理漏洞。癫痫病残儿必须有县区站出具的观察记录和发作时照片,出具证明的单位要对病情真实性负责。

8、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病残儿鉴定工作程序,为防止弄虚作假,要将经鉴定符合病残儿标准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张榜公布的内容包括病残诊断名称,病残儿及其父母姓名、年龄等。病残儿父母所在单位或

乡村均要张榜公布。张榜公布结束后向科技科书面报告张榜公布情况。

三、鉴定时间及地点

6月20日前县级初筛结束,21至23日将全县(区)申报人数、农业非农业比例、病残儿病种分类报表和人员登记表(附后)报市计生委科技科。市级鉴定地点及对各县区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8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学前教育入园机会大幅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入学率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改革有序推进,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小学24.12万所,比上年减少1.62万所;招生1736.80万人,比上年增加45.10万人;在校生9926.37万人,比上年减少14.34万人;毕业生1662.81万人,比上年减少76.8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9%;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78%和99.80%,女童高于男童0.02个百分点。

全国小学专任教师560.49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2%,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71:1,与上年的17.70:1基本持平。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41万所(其中职业初中54所),比上年减少773所。招生1634.73万人,比上年减少81.85万人;在校生5066.80万人,比上年减少212.53万人;毕业生1736.68万人,比上年减少13.67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与上年持平。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8.62%,比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2.45万人,与上年的352.54万人基本持平。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91%,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生师比14.38:1,比上年的14.98:1有所降低。

全国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56913.11万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45546.31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45.3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5.15%,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8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41%,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47.52%。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62.2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3.9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0.22%,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9.49%,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70.91%。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3276.5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21.85%。其中,小学寄宿生数1080.78万人,所占比例为10.89%;初中寄宿生数2195.73万人,所占比例为43.34%。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2.74万人,在初中就读328.23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00.3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36.81万人,在初中就读763.51万人。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16.68万所,比上年增加1.6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424.45万人,比上年增加447.78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49.60万人,比上年增加19.07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2.3%,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67所,比上年增加61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13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41万人,比上年减少783人;在校生39.87万人,比上年减少2.69 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5.23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0.77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3.88万人。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64万人,在校生22.52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6.76%和56.49%。特殊教育毕业生4.42万人,比上年减少1.47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7638所,比上年减少946所;招生1664.65万人,比上年减少42.01万人;在校学生4686.61万人,比上年增加9.2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0%,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国普通高中13688所,比上年减少370所;招生850.78万人,比上年增加14.54万人,增长1.74%;在校生2454.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49万人,增长1.13%;毕业生787.74万人,比上年减少6.69万人,下降0.84%。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55.68万人,比上年增加3.86万人,生师比15.77:1,比上年的15.99: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73%,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0827.29万平方米。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76.86%,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0.2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5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67%,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2.11%,建立校园网学校比例77.55%。

全国成人高中857所,比上年增加203所;在校生26.45万人,比上年增加14.96万人;毕业生22.20万人,比上年增加13.18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71万人,比上年增加0.25万人;专任教师0.58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093所,比上年减少779所;招生813.87万人,比上年减少56.5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8.89%;在校生2205.33万人,比上年减少33.1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7.06%;专任教师88.1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753所,比上年减少185所;招生299.57万人,比上年减少17.04万人;在校生855.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51万人;毕业生270.23万人,比上年增加5.59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3.50万人,比上年持平;专任教师30.39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4802所,比上年减少404所;招生246.43万人,比上年减少32.25万人;在校生680.97万人,比上年减少45.36万人;毕业生217.80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0.67万人,比上年增加0.35万人;专任教师31.55万人,比上年增加0.85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2924所,比上年减少84所;招生163.90万人,比上年增加4.88万人;在校生430.42万人,比上年增加8.37万人;毕业生119.22万人,比上年减少2.42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61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专任教师19.26万人,比上年增加0.20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614所,比上年减少106所;招生103.96万人,比上年减少12.15万人;在校生238.73万人,比上年增加26.33万人;毕业生53.09万人,比上年增加4.2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8.13万人,比上年减少0.41万人;专任教师5.52万人,比上年减少0.18万人。

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9%。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62所,比上年增加3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09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51所;成人高等学校353所,比上年减少1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29所,比上年增加17所;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55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274个。

全国招收研究生56.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4.09%。其中,招收博士生6.56万人,招收硕士生49.46万人;在学研究生164.58万人,比上年增加10.74万人,增长6.98%。其中,在学博士生27.13万人,在学硕士生137.46万人;毕业研究生43.00万人,比上年增加4.64万人,增长12.09%。其中,毕业博士生5.03万人,毕业硕士生37.97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81.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75万人,增长2.98%;在校生2308.51万人,比上年增加76.71万人,增长3.44%;毕业生608.1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3万人,增长5.69%。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18.51万人,比上年增加10.09万人;在校生547.50万人,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毕业生190.66万人,比上年减少6.62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22.67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4.28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 862.80 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446人,其中,本科学校13564人,高职(专科)学校5813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0.48万人,比上年增加4.82万人;专任教师139.27万人,比上年增加4.9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42: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6.90万人,比上年减少0.81万人;专任教师4.09万人,比上年减少0.50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78076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347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5亿元,比上年增加276亿元。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405.14万人次,当年已结业677.18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433.08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842.50万人次。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2.95万所,比上年增加83所;教职工52.18万人;专任教师29.83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04万所,比上年减少0.06万所;毕业生97.16万人,比上年减少0.88万人;在校生93.03万人,比上年增加6.45万人。教职工1.60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专任教师1.05万人,比上年增加0.13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81.82万人,比上年减少8.44万人;另有74.89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33.19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4.95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专任教师2.32万人,比上年增加0.38万人。

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08万所,比上年增加1.26万所;招生1400.88万人,比上年增加100.4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3713.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0.94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15404所,比上年增加13115所;入园儿童813.40万人,比上年增加101.76万人;在园儿童1694.21万人,比上年增加294.74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186所,比上年减少165所;招生100.83万人,比上年增加6.10万人;在校生567.83 万人,比上年增加30.20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282所,比上年增加23所;招生153.65万人,比上年增加0.44万人;在校生442.56万人,比上年增加0.45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394所,比上年减少105所;招生83.54万人,比上年增加2.59万人;在校生234.98万人,比上年增加4.9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856所,比上年减少267所;招生95.74万人。比上年减少17.45万人;在校生269.25万人,比上年减少37.74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37.69万人。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9

各区、县(市)旅游局、二、三星级旅游饭店:

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省星评委的工作部署,根椐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文件(湘旅星评发[2011]12号)精神,结合工作计划,现将2011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核依据

全国星评委《关于做好2011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

(GB/T14308-2010)新的国家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7)行业标准。

二、复核范围1、2011年6月30日以前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进行常规性复核;2、2006、2007进行评定性复核(即指在2003年1月1日前评定星级的)的旅游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

3、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

4、2011年满三年期的三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顺延到2012进行。

各区、县(市)旅游局组织实施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复核工作。

三、复核程序

(一)评定性复核(具体名单见附8)

1、饭店自查(2011年8月1日—30日):

星评时间满三年的旅游星级饭店,要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星评新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和要求,由饭店内检员具体负责对饭店服务质量和管理要求,饭店必备项目、设施设备和饭店运营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

2、申请复核(2011年9月1日—10日):

复核星级饭店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登记表》(附

2),凡是复核期间仍在对外营业的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申请延期复核。

3、复核检查(2011年9月—11月30日前):

市星评委委派星评员组成复核检查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4308-2010)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饭店进行复核检查。

星评员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汇总检查情况,主持召开评定

性复核情况通报会,向饭店方面通报复核检查情况(议程见附1),并认真填写《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登记表》(附2)和《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撰写详细的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一并上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二)常规性复核

1、饭店自查(2011年8月1日—30日):

不属评定性复核的旅游饭店,在必备项目完全达标的基础

上,由饭店内检员具体负责重点对饭店服务质量,饭店管理制度,饭店运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完善。认真准备好自查情况报告并填报《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登记表》(附2)等相关表格。

2、复核检查(2011年9月—11月30日前):

星评委委派星评员组成复核检查组,按照《星级饭店访查规

范》的规定和要求,对饭店进行复核检查。

复核检查组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汇总检查情况,主持召开

复核情况通报会,向饭店方面通报复核检查情况(议程见附1),填写《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登记表》(附2),并撰写详细的复核检查报告,一并上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四、复核重点

1、标准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所要求的项目,饭店是

否会全部达标,如客房面积、浴缸配备等等,必要时可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必备项目的数量、比例等符合标准要求;

2、各类服务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更新升级工作是否

到位,是否能有效、便捷、安全地发挥其服务功能;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

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有哪些举措,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

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是否有效调动全体员工和宾客参与;

5、饭店统计工作是否符合《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是否存在统计信息迟报、漏报、拒报等问题;

6、饭店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落实,近

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

7、饭店对外承包经营的部门,其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清

洁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要求;

8、饭店对客服务是否符合《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标准要

求,服务质量是否稳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9、复核饭店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的做法,值得在行业推广。

五、复核要求

1、各旅游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复核工作。把复核工作

与新版国家星级标准的贯彻实施密切结合起来,使新版标准要求能够落到实处,引导饭店科学改造升级。要将复核工作作为提高饭店管理服务水平和树立饭店品牌形象的有效手段,放在饭店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位臵来抓,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广泛动员,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工作。需进行评定性复核的旅游星级饭店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大投资改造力度,完善相关项目,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复核准备。

2、把复核工作与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不符合星级标准要求的饭店退出星级饭店队伍,保持星级的一致性与公平性。严格按照新标准开展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要坚持暗访为主,加强对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检查,促进星级饭店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对于不达标的饭店,要按照标准规定严格处理。

3、创新复核工作机制,规范复核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星评

员工作反馈制度,加强对星评员工作质量的评估,所有复核的星级饭店必须对每位星评员的复核工作作出评价,并将《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3)等有关情况直接反馈到星评工作组织机构。实行复核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复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各级星评员、饭店内检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严格

检查、严格打分、认真负责、廉洁高效、扎实工作,通报情况内容要全面、真实、客观、专业,要在复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圆满完成星评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5、各区、县(市)旅游局对所在区域本复核中所处理的二星级旅游饭店,应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对×××酒店处理中作出的意见》,并报市星评委。

六、复核汇总

1、各区、县(市)旅游局根据所辖二星级饭店的总体复核

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对照复核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作出复核情况总结报告,填写《2011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结果汇总表》(附4,含评定性复核星级饭店)、《2011星级饭店复核处理登记表》(附5)和《2011区、县(市)旅游二星级饭店汇总表》(附件6),于11月30日前以文字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E-mail:cstahgc @163.com)一并呈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2、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进行网上操作,全市所有旅游星级饭店要按照《诚信旅游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的用户帐号、使用密码、综合信息、经营管理、服务情况、内部质量和评分检查等内容进行上网填报。

3、未纳入2011复核的旅游星级饭店,具体为:在2011

年6月30日以后正式批复的和因停业改造的旅游星级饭店;也要按照用户帐号、使用密码、综合信息、经营管理等内容进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各区、县(市)旅游局要对辖区内在2011年新批复的二星级旅游饭店,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向市星评办申请用户帐号和使用密码,同时要对因停业改造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复核的旅游星级饭店,以及已取消星级的饭店,以文字形式报市星评办备案审核,由市星评办统一向省星评办呈报。

4、各复核检查小组在对旅游星级饭店进行复核检查后,要

按照星评员工作权限及时对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分检查和结果建议进行网上填报,并另以文字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E-mail:cstahgc @163.com)一并呈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各旅游星级饭店和星评员上网填报信息必须在2011年12月

3日前完成。

5、各区、县(市)旅游局应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

辖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复核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将2011年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和附件4、5、6、7表格(附后)报市星评委。

联 系 人:郑艺玲

联系电话:0731-88666280

传真:0731-88668466

附:

1、旅游星级饭店复核情况通报会议程

2、《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登记表》

3、《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4、《2011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结果汇总表》

5、《2011星级饭店复核处理登记表》

6、《2011年区、县(市)二星级旅游饭店汇总表》

7、《2011年区、县(市)新增二星级旅游饭店汇总表》

8、2011评定性复核的二、三星级旅游饭店名单

长沙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10

各县(市)统计局、阿拉山口发展计划统计局: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统计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和自治州统计局2011年统计工作安排,自治州统计局决定近期对县(市)统计局和基层乡、镇统计机构开展统计巡查。现将统计巡查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对象:

此次统计巡查对象为各县(市)统计局以及乡、镇(场)统计机构。

二、巡查内容:

1、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贯彻落实自治州2011年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3、依法行政情况: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情况、行政执法案卷是否规范。4、2011年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5、基层乡、镇(场)统计机构建设情况。

6、基层乡、镇(场)统计专业报表基础数据质量情况。

三、巡查时间:

统计巡查时间初步定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巡查程序:

1、听取被巡查县(市)统计局、乡、镇(场)对巡查内容的汇报。

2、根据巡查内容进行检查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等。

3、每县(市)抽查2-3个乡、镇(场)进行检查。

五、巡查组织:

届时自治州统计局组成统计巡查组,巡查组由州统计局党组书记罗通达带队,赴县(市)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巡查组成员由赵建民、黄晓梅、其其格组成。

六、其他相关事项:

1、请各县(市)接到通知后,按照统计巡查工作办法及

2、本局巡查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巡查内容做好统计巡查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巡查记录表册等工作准备。

3、巡查结束后由巡查组负责写出巡查报告和巡查结果反馈书。

4、巡查组结合此次统计巡查,按照州统计局印发的《县(市、口岸)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基层乡、镇(场)统计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11

甘教直装[2011]4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中小学教育技术 装备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厅直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11]33号)要求,现将我省2011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统一使用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系统。请各市(州)在中国教育统计网/doc/2006-12/26/24983/index.html

注:如二者有不符现象,请以系统中预置学校代码为准。3.上报要求与时限

本系统每个学校需填报并生成一个独立的.CSW文件,中心小学要将所辖各学校逐个填报生成上报文件,注意在填报另一个学校时将填报数据在系统中打印两份,各学校同时上报打印稿(盖章)一份和生成的电子文件,请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并亲自报送教育局电教室。上报时限最迟为2012年2月25日前,请务勿延误。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统计 篇12

泰教师„2012‟17号

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市已列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国家、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全体教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改革试点的对象、内容、办法等规定,以及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根据《泰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均采用新职称体系的等级和名称。中小学和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其他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别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评审,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初定方式或考试的方式进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必须依据岗位设臵的要求,按岗申报,无岗不得申报。

四、从今年起,将按照新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2‟3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2‟4号)和《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泰职办„2012‟5号)、《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审办法(试行)》(泰教师„2012‟16号)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各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须报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根据《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男年满55周岁(含)、女年满50周岁(含)以下、破格晋升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一致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参加泰州市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笔试考核的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新课程改革理论。考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坚持“四公开”,即向教师公开上级下达给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对不按程序进行推荐的,将不予接受材料或取消评审结果,直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凡涉及的申报者,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已聘任上岗者,按评审权限和审批程序,解聘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其任职资格。

七、申报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一)各市(区)及市直有关学校按照《2012年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报送评审材料。

(二)各市(区)及市直有关学校于8月2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师资处(联系人:朱涛,王加升,联系电话:86999829,86999884)。

(三)评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报送材料的同时一并将评审费汇至泰州市教育局,并注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费”。

户 名:泰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农行泰州市海陵支行营业部 账 号:*** 附件:2012年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二 〇 一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四 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 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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