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2024-04-25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共8篇)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1

尽管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在支付清算领域进行了不断改革,但是,支付清算系统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1、支付密码的法律地位问题

2、支付清算管理办法的缺位

3、《电子联行往来制度》严重不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电子联行往来制度》一直停留在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交换纸质凭证的运行模式,严重滞后于实际业务的发展。

4、对新兴电子支付工具尚未立法

相应法律规定空白的存在,一旦产生纠纷很难解决。另外,由于缺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各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关于电子支付工具方面的管理办法、执行规定以及监管措施也很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系统完整性不足。因此,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是迫在眉睫。

(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电子联行系统应用软件和设备严重老化

(1)电子联行软件存在缺陷,业务高峰时间在下午3点到5点,小站只能提前关闭“本地进程”,以便有足够时间向总站发送信息。这时,如果有新的往帐到达该站,通汇点显示往帐发送已妥,事实上小站并未收到该笔往帐。

(2)电子联行通汇点查询不能及时处理。

(3)中继行系统软硬件老化,计算机档次低,出现故障的概率高。

2、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尚未建立

3、灾难备份系统建设严重滞后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以来,国家处理中心至少出现了两次故障,累计停工4小时。这种现状不利于防范运行风险。

(三)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周期过长,总体规划不断发生变化,产生混合运行风险。

2、数据过于集中,增加了运行风险。

3、排队机制设计影响了系统效率。

四、中国金融支付清算系统改革构想

1、将商业银行等机构的清算账户予以合并、集中

2、降低过高的储备金比率,规范账户管理

3、建立统一、兼容的支付清算系统

其次,加快中央银行的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如建设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政府债券登记系统、银行卡授信系统和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建设和推广。

再次,中央银行要把融资权和支付清算有机结合,推行支付清算和会计核算的集中化处理。

最后,应逐步将两大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适当方式统一、连接起来,并与银行清算系统相联,消除重复交叉的结算系统结构。

4、各金融监管部门对支付结算管理体系的职责划分与中央银行的作用我国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发展和问题(1)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2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全国处理中心,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创新园,肩负着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与清算的重要职责。地上一至四层为生产运行中心,主要功能为人防通道,供清算中心机房使用;地下一层为业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清算中心后勤工作。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2 000 m2,其中地下室防水面积为13 351 m2;防水等级为Ⅰ级,结构不允许渗水,表面无湿渍。本项目地下防水工程获年度结构长城杯工程金质奖。

2 防水设计方案

本工程地下室底板、侧墙和顶板混凝土强度等级统一为C35,抗渗等级为P8。地下室防水施工采用两道设防,底板及侧墙防水采用“3 mm+4 mm”Ⅱ型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顶板防水采用3 mm厚Ⅱ型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 mm厚铜复合胎基SBS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3 施工工艺

本工程依据GB 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1]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地下室防水采用“热熔满粘法”,按照先底板、后侧墙、再顶板的顺序进行施工。

3.1 防水施工

具体施工工艺流程:防水保护墙砌筑→基层清理→涂刷基层处理剂→细部节点加强处理→弹铺标记线→第1道防水卷材铺贴→第2道防水卷材铺贴→防水卷材搭接→质量验收→保护层施工。

3.1.1 防水保护墙砌筑

在C15混凝土垫层上砌筑一道120 mm厚的永久性保护墙,高度与底板顶面标高一致,保护墙砌筑时,与结构外墙间预留出找平层、防水层的位置。保护墙内侧涂抹1∶2.5水泥砂浆作找平层,底板和砖墙阴角抹成半径为100 mm的圆弧,周圈砖墙抹灰,面层阳角做成圆角。防水保护墙砌筑完毕,在槽内回填2∶8灰土,以保证墙体的稳定。底板的C15混凝土垫层,注意随打随抹,最后压光。

3.1.2 基层清理

基层表面要求平整、坚实、清洁、光滑,表面无明水,不得有松动、起皮、起砂和空鼓等现象。用铲刀、扫把将基层清理干净,对有较大的凹坑或不平现象,用1∶2.5水泥砂浆找平,为下一步的防水层施工做准备。

3.1.3 涂刷基层处理剂

在清理干净的基层、防水保护墙表面,用滚涂法满涂一道冷底子油,涂刷均匀、不得露底,待表面干燥、触手不粘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1.4 细部节点加强处理

在集水坑、阴阳角、后浇带等节点部位加铺一层宽度500 mm、跨边宽各250 mm的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 基础底板导墙与上一层墙体之间的水平施工缝采用止水钢板的方法处理,厚度为3 mm。底板与侧墙交接处的防水做法,见图1。

2)地下室外墙防水施工时,后浇带处的混凝土还未浇筑,而防水和回填土施工必须提前进行。为了不影响施工,在防水施工前,采用在外墙外侧固定5 mm厚钢板,钢板内侧焊接直径16 mm钢筋与墙体主筋进行连接,墙体外侧钢板两侧边缘做竖向卷材加强层后,再进行整体卷材施工,见图2。

3) 钢筋混凝土侧墙的防水卷材要注意在顶板上的收头工作,第1道从侧墙甩出顶面500 mm,第2道甩出900 mm,然后与顶板SBS防水卷材搭接。侧墙防水收头做法,见图3。

4) 地下防水工程墙体和底板上所有的预埋管道及预埋件,必须在浇筑混凝土前按设计要求予以埋设固定,并经检验合格后,浇筑于混凝土内。抗浮锚杆处采用防水涂料处理,具体做法,见图4。

3.1.5 弹铺标记线

干燥的基层表面,按照卷材宽度留出搭接缝尺寸,弹好铺贴卷材的基准线,使卷材搭接长边和短边均不小于100 mm为宜,卷材铺贴按照标记线进行。

3.1.6 防水卷材铺贴

1)铺贴第1道防水卷材:底板、侧墙及顶板第1道卷材分别采用3 mm、4 mm、3 mm厚Ⅱ型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具体步骤:1卷材沿标记线就位后,点燃汽油喷灯,烘烤卷材底面与基层交界处,并沿卷材幅宽往返加热,使卷材底面的改性沥青熔化,一边烘烤一边用压辊向前滚压卷材,排除卷材与基层间的空气,使卷材与基层粘结牢固,见图5。2至搭接及收头处时,卷材要100%烘烤,用刮刀将搭接缝卷材掀起,同时手持火焰喷枪从搭接缝外斜向里喷火烘烤卷材面,卷材随熔随粘,并将熔融的沥青油挤出,以溢出2~3 mm不间断改性沥青油为宜,并用刮刀刮平。3搭接缝和收头粘贴好后,用火焰及抹子沿搭接缝边均匀加热并模压封严,收头处以密封胶封严。施工时要防止卷材在阴角处进行接缝处理,接缝部位必须距离阴角中心超过250 mm,并保证阴角处设有加强处理的附加层。

2)铺贴第2道防水卷材:底板和侧墙第2道卷材分别采用3 mm、4 mm厚Ⅱ型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顶板第2道卷材采用4 mm厚铜复合胎基SBS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具体步骤:1滚铺展开卷材约1 m,由一人站在卷材正面将卷材拉起,另一人点燃汽油喷灯,站在卷材底面对准两道卷材交接处加热,待卷材底面胶呈熔融状即进行粘铺,由一人手持压辊对铺贴的卷材进行排气压实。2铺贴到卷材端头500 mm时,将端头翻置在隔热的光滑木板上,再进行烘烤,最后将端部卷材铺贴牢固。

3.1.7 防水卷材搭接

铺贴第2道卷材时,选择第1道相邻卷材长边最中央为基准线进行铺贴,短边搭接时避开下层搭接缝,以避免上层水渗至下层,见图6。防水卷材铺贴到防水挡墙上后,第1道卷材甩出接头30 cm,第2道卷材甩出50 cm,并用两皮砖压在卷材上进行保护,以便底板与侧墙的防水连接。

3.1.8 质量验收

整体防水工程参照GB 50201—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进行验收。

3.1.9 保护层施工

防水层做完并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保护层施工。底板和顶板采用40 mm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侧墙采用50 mm厚挤塑聚苯板保护层。防水卷材立面交接部位首先用塑料布盖严,再用砖和砂浆封闭盖严、压实,局部用胶合板加强保护。

3.2 抗渗混凝土施工

3.2.1混凝土配料要求

混凝土原材料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添加Ⅰ级粉煤灰。中砂过0.315 mm筛孔砂≥15%,砂率控制在38%~40%,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碎卵石粒径5~25 mm,针片状含量≤10%,含泥量≤1.0%,泥块含量≤5.0%。基础混凝土单方碱含量控制在3 kg/m3 以内,氯离子含量不超过0.1%,采用B类集料,初凝时间6 h,终凝时间10 h;C35 P8抗渗混凝土坍落度要求为(180±20)mm,初凝时间10 h,终凝时间14 h。

3.2.2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避免因分层浇筑的时间间歇,而使前层混凝土已凝结再浇筑次层混凝土,造成施工冷缝;其次,针对工程部位的特点,浇筑过程中,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

混凝土振捣要做到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振捣时应注意振捣棒不得碰撞各种埋件,同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孔洞有无移动和变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 m,浇筑高度如超过3 m时必须采取串桶或溜管等措施。

3.2.3 模板工程

对于混凝土浇筑宜设置模板,模板对拉螺栓及顶模筋加设止水钢板(50×50×5);模板要求平整,拼缝密实,保证不漏浆。

为保证地下室外墙的防水效果,外墙的顶模筋不单独加工,包括墙体梯子筋也不能作顶模筋,而通过外墙穿墙止水螺栓兼作外墙的顶模筋,同时有相应的止水措施,见图7。

3.2.4 钢筋工程

在浇筑混凝土前需在防水层上绑扎钢筋,绑扎时按照设计要求设置保护层,底板垫块采用花岗岩垫块,严禁使用钢筋代替垫块。钢筋及绑扎钢筋所用的铅丝露口向内,不得与模板接触,在必须架设马凳筋时,底板马凳筋需设在底板钢筋之间,不得与垫层接触。

4 结语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全国处理中心,对于维护国家货币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意义重大。本文对该工程的地下室防水施工和抗渗混凝土施工作了详细阐述,根据建筑特点对地下室不同部位选用不同的防水卷材,对细部节点进行加强处理,施工完成后无渗漏,总体防水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全国处理中心地下室,底板和侧墙采用两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顶板采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加SBS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设防。施工完成后无渗漏,总体防水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3

摘 要 伴随着我国现代化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环境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对于银行的会计风险防范工作需要日益深化、完善。本文针对于在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的中央银行会计工作的现状与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央行存在的相关会计风险进行探索,力求让规范、系统化的指导方式来指引与降低会计的风险率。通过不断的分析在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央行存在的会计风险,适时的提出防范风险的建议,以此来不断的丰富、完善、改进其央行支付清算体系管理的相关会计风险性问题。

关键词 支付清算 系统环境 中央银行 会计风险 防范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与科技的不断进步,对于在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的会计运行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与弊端。这就使得央行对于相关的会计核算、风险防范等越来越重视。那么就会对每一个能够影响其整体支付清算的会计风险进行严格的审核,控制风险的出险率,把握住支付清算的风险防范关口,避免一切的影响因素。通过逐步的提升银行自身内部的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人员素质等,更好的建立一个完善的无会计风险的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并且,通过逐步完善我国央行的固有职能,进一步的扩展央行的会计风险防范效能。

一、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的央行会计工作现状

1.对于总行与分行间的的责任制度的建立

中央银行的总行,主要是负责银行系统的会计管理工作,在规定与完善相应的会计制度及各项业务往来、核算时具有监督、说明、检查等具体工作内容。通过制定相应的基本会计法律、法规,让我国的央行能够在实行其责任与建立相应制度时,更能够有效、高效的参考具体实施细则而建立负责制度。分行,一定要结合自身所在区域的特点,按部就班的、结合实际情况的实施总行下达的相应责任制度。

2.中心支行成为一级会计核算的主体

对于央行来说,中心支行是具备积极的贯彻、落实总行下达的各项会计制度规定与任务。作为核心银行,中心支行必须具有会计支付清算的主体性能,让负责制度能够贯彻、落实。中心支行不仅能够负责处理账务,关联业务,更加能够起到对于点、面、线的专门支付清算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心支行是能够连接、处理支付清算系统主核算的一级会计核算主体,其具有能够保障央行会计实施与处理的稳健、合理等相关职能。

3.下级银行的营业网点设立监控支付清算

通过央行设立市、县等下一级的银行作为分支机构,其具有的核心管理内容也同样的具有贯彻、执行上级行、总行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在行使与受理、录入、复核相关的支付清算会计往来业务时,可以适当的根据情况、风险等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选择。如果在其规范的范围之内扩展了一定的县市支行客户群体,就需要在管理与核算上向上级行进行信息报送、比对,对于日常的往来账户进行监控、检查,严格的杜绝、防范会在未来支付清算过程中与环境下所出现的一系列会计风险问题。

二、当前支付清算环境下出现的会计风险问题

1.制度存在的风险性

我国中央银行的核算方式为集中核算制度。其央行会通过运用会计集中核算的系统,进一步的明确了其岗位的设立与整体的操作流程。但是,在相应的操作与运行中,其相关联、制约的制度与准则还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对于支付清算系统的研究与发展,始终缺乏统一、系统、高度管理性。再有就是,在新出台的会计准则、规定上与原有旧时的制度缺乏有效的衔接性。这样十分不利于相关的会计人员进行管理、监督、规范,更加不利于中央银行实行内部控制与调整,让整体的银行内部的会计管理出现了风险性的系统漏洞。

2.系统存在的功能风险

在央行中所实行的会计支付清算与监控及风险防范系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性。由于没有完整的考虑到相关网点的支付清算系统查询功能,所以,对于目前的央行会计工作就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与弊端。其主要表现在于在会计档案处理中,其监督功能的不健全性。对于系统的操作员登录与签退中没有完善、严格的管理与限制制度。在会计核算系统运行中,如果操作员可以在多个终端上重复登录,而且该系统也进行了默认没有签退,这样,就会在系统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在联行柜查询对支付清算的账户其透支的约束管理机制不健全、完善。就会让一些不法的金融机构进行无限的清算账户透支,这样就会造成央行进行被动的管理模式。一旦发生透支行为,只能进行被动的等待、催促还款,其他再无任何有力的举措。这样一来的支付清算风险就使得央行的会计核算风险逐步加剧,让支付清算系统难以发挥其最大绩效。

3.网络安全的风险问题

对于央行的大额支付系统的管理与设立,是需要一个较强大的网络供应进行支持的。在银行的下设的相关营业网点中,会间接、直接的与中心管理服务器相链接,当中心管理服务器与整个城市、其他城市等链接时,就可以运用网络进行会计核算、支付清算的处理。但是,这样的支付清算是需要具有网络进行配合的,对于网络的依赖性、安全性具有高敏感性质。其会出现的相应风险问题,主要体现在如果一旦在处理账务时,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都会引起系统数据的丢失,会计支付清算的风险。当银行的使用网络故障无法及时排除与解决时,就会致使大面积、大区域引发大额度的支付系统运行瘫痪,这样会让银行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

4.联行资金的划拨风险

在通过央行的集中会计支付清算处理后,整体的资金支付清算业务处理会先经由网点柜扫描原始凭证信息,之后通过邮件、传真的方式将相关的信息内容上传至联行柜,在进行完核实原始数据所录入的信息后,再将由联行柜补充联行要素后生成支付业务。其中,对于联行柜来说其自身的系统是不具备数据审核功能的。因此,原始录入数据的信息是否是真实、准确的都无从保障,这样就会让联行的资金管理与划拨出现一定的风险性,如果有人恶意的进行录入,则当时的监管与风险控制并不能阻止该事件的发生。这样,就很容易出现联行的资金安全风险问题。

三、对于完善、改进央行支付清算环境下的会计风险防范建议

1.健全支付清算完善内部管理

随着银行内部的整体支付清算体系的变革,对于旧式的内控制约机制来说不适应新发展体系需求的,就需要逐步的删减,对于能够辅助未来银行管理与完善的相应积极的制约是需要采取保留的。因此,对于央行会计风险来说,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能够更好的防范与控制风险的发生率、影响范围。首先,从央行的防范支付清算风险的角度上出发,让新界定的会计支付清算和岗位管理职责相呼应、相制约、相监督,有序的完善央行会计权责分明的内控体系。

2.加强会计风险的防范意识

对于央行现代的管理手段与管理模式来说,在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的同時,必须进一步的加强会计风险的防控措施。只有不断的建立、完善其相应的支付清算管理体系的安全性,央行作为支付清算体系中的主体和实践者,都必须加强相关会计风险的防范意识,确实的制定出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健全风险防范与管理的机制。

3.出台统一的支付清算管理机制

在理顺与完善央行的支付清算管理的工作中,其有效的途径是需要通过央行总行统一规定、管理的。让其严格、规范的操作性能够全方位的制约、管理支付清算的会计风险防范措施。通过不断的加强基层央行的整体会计清算管理工作,让央行的会计风险能够全面有效的降低,确保央行能在完善的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有效的防范会计风险,积极、顺利的、有效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4.加强支付清算人员队伍的建设

通过建立与不断提高的央行会计人员、管理人员,让其能够通过强化的综合素质、知识文化素养等,帮助央行进行会计风险的防范。通过有效的结合我国当前的金融改革发展情况,切实的加强对于央行会计风险防范工作的研究,正确的引导和促进管理、财务等相应的央行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完整、理论素养完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强化等工作,以此来,不断的适应、履行其职位的具体职责义务。通过加强央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的提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去保障央行支付清算的会计风险的管理与防范,激励、约束人员工作中的思想变动、消极性,以此保障央行始终能够不断的蓬勃发展。

5.完善会计规章制度与操作流程

通过中央银行总行所制定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其内容性具有完全的配合与辅助会计风险管理所制定的相应管理、防控风险的细则。其中所包括的业务具有较完善的处理流程模式、审核的细则要求、会计支付清算的要点等。这样,就可以完全的让中央银行的各级分支构、各个部门等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与此同时,总行、分行与中心支行一定要更加能够从基层银行的会计内部控制的安全性考虑,提出对于相应适合的细则、约束性的指导意见、建议。再经由每个地方的下层基础行结合所在辖内的实际情况,对应性的自行制定会计防范风险的内部管理细则。让整个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能够从源泉上帮助会计起到防控风险的积极作用。

6.重视“内控优先”强化会计风险的意识

从会计风险防范的意识上抓取,通过针对于基层央行的会计风险意识上进行管理与强化,让中央银行的整体内控管理机制都能够围绕会计风险防范进行设置。通过不断的加强会计监督、检查的力度,强化会计支付清算风险的有效安全性控制意识,让相应的会计支付清算与会计管理人员能够从基础上、自身条件上,增强会计的风险意识。在央行内部管理与外部事宜处理上始终保障其规章制度的完整性、深入性,对于发生变化的细则与规定,要及时的修改、普及,让规范性的会计风险防范措施能够强有力的指引支付清算系统的有效运行。

7.及時完善会计风险监督措施与手段

针对于会计风险中的管理与监督,要让剔除原有的建议性制度,强化制度的效力性。通过实施会计风险监督,来确保央行会计支付清算的真实、完整性,保障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运行。在针对于会计凭证的风险传送问题中,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上行传输数据安全检验、保障,对于意外丢失、损毁的会计数据进行补救、应急等。通过不断的开发与完善、稳定会计支付清算系统中的风险问题,就要逐步的完善、建立央行内部系统的稳定监督性能,让其会计支付清算系统、参数设置等都能够具有较强的风险预警能力。

8.强化央行使用网络的安全性管理

在建立与确立中央银行网络运行安全的管理条例与制度时,要明确其安全管理的责任。在中央银行的会计风险管理中不仅要分清会计核算、清算、支付等之间的区别,更要明确其中的相关联系,要通过对于相关责任人落实风险管理、监控、预警等岗位职责,让央行的网络安全问题能够排除于会计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中。因为,安全的网络运行是会计有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保障,所以其安全性必须完善与强化。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只有通过分析与浅谈我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中的会计风险的问题,解析在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的央行现今会计工作的现状,再对此出现的问题与弊端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与建议。以求能够通过建立完善的支付清算系统环境下的会计风险防范机制来保障我国央行的高效发展及运转。

参考文献:

[1]刘祥群.当前支付清算系统特定环境下的央行会计风险管理与防范.金融视点点.2010(04).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4

清算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3]193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海口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大额支付系统在13个城市运行以来,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和各系统参与者加强对资金清算的管理,防范支付风险,保障了大额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但也存在少数银行流动性不足,致使支付业务无法清算和系统延迟关闭清算窗口的问题,严重影响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银行对自身及所属分支行的资金清算重视不够,清算账户头寸管理不严,未充分利用支付系统的功能及时调度资金;人民银行少数分支行业务主管部门对所管辖清算账户行的流动性情况关注不够,未按规定与开立清算账户的银行签订高额罚息贷款协议。为加强大额支付系统的清算管理,防范支付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加大对各银行流动性情况的监测力度,加强对清算账户头寸的监视和管理,发现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或存在支付业务排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银行调度资金。在系统业务截止时间,要特别关注各银行清算账户的余额情况,督促资金不足的银行机构在清算窗口时间内及时筹措资金,解救排队等待清算的支付业务。在规定的系统清算窗口关闭时间,有关银行的清算账户仍有同城票据交换等净额资金需要清算的,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应按照协议规定主动对其提供高额罚息贷款。

二、人民银行分支行未与开立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签订高额罚息贷款协议的,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2]217号)规定,与有关银行签订高额罚息贷款协议。

三、各银行要高度重视资金清算,充分利用支付系统对清算账户余额的预警监视功能、余额查询和预期头寸查询等功能,加强对自身及所属机构清算账户头寸的及时监测和管理。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银行,应按规定积极筹措和调拨资金,保证支付业务及时处理。

四、严肃大额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对日终清算账户头寸不足,致使同城票据交换等净额资金无法清算的银行机构,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按规定对其提供高额罚息贷款,并视使用高额罚息贷款的次数和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对其清算账户实施控制。人民银行总行将视情况,对使用高额罚息贷款的银行机构及其总行给予通报。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5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预付卡业务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预付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保护会员单位、客户合法权益,促进预付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以下简称省支付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省支付协会是预付卡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会员单位通过全体会员会议参与自律管理。

第三条 预付卡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自愿、合作共赢。

第四条 会员单位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预付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公平竞争,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会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得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干预或影响正常市场秩序。

第五条 会员单位应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六条

会员单位应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识别、分析、管理能力,及时发现、处置上报可疑交易信息,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和抵制欺诈交易、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

会员单位应建立拥有并自主运行独立、安全的预付卡核心业务处理系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灾难备份系统,保证预付卡业务处理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第八条

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预付卡限额发行、购卡实名制登记、非现金购卡等制度。

第九条

会员单位应向购卡人公示、提供预付卡章程或签订协议。不得对产品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不得贬低同业内其他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证客户对预付卡业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及风险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第十条

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预付卡发行服务时应依法合规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

会员单位应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以及拓展、审批和签约制度,规范开展终端布放、预付卡交易处理和监督检查等预付卡受理业务。

第十二条

会员单位应严格执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存放备付金,并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

会员单位发行的记名预付卡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会员单位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第十四条

会员单位应树立为客户热情服务的意识,积极解决客户在预付卡活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按照规定公告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主动说明收费定价依据,为客户提供查询、激活、2

充值、换卡、挂失、赎回等便捷服务手段,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不得无理由终止预付卡发行和受理服务,确需终止的,应当充分保护客户、特约商户的利益,尊重其合理选择,确保资金安全,并协助做好业务过渡工作。

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应加强特约商户的分级审批和档案管理,对特约商户受理预付卡的情况,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机制,了解真实的运营情况和潜在风险,并建立相应的风险处理机制。

第十七条

会员单位不得利用客户信息从事超出法律法规许可和未经客户授权的与预付卡业务无关的活动,切实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 会员单位预付卡发行、受理机构与特约商户间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九条 会员单位应建立高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对发行的预付卡和提供的服务如实进行宣传和介绍。

第二十条

会员单位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会员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二条

会员单位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发生影响预付卡业务正常运行的事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加以应对,并按照要求当日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报告,同时向省支付协会报备。

第二十三条

会员单位应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自愿接受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及时向监管机构和省支付协会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单位,省支付协会将视违约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暂停行使权力、取消会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公约适应于全体会员单位,申请加入省支付协会的单位,均应承诺遵守本公约。

第二十六条 本公约由省支付协会秘书处负责修订完善。

第二十七条

本公约自

****年**月**日经省支付协会理事会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6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的三十年。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工作取得的进展,也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的一个缩影。支付清算工作是经济金融运行的基础,支付清算工作的发展、支付效率的提高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金融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银行清算工作发展,对我们继往开来,实现支付清算工作新突破具有积极意义。

一、支付清算工作的沿革

1953年,人民银行建立了“全国大联行”的三级联行清算体系:县(市)级的县辖联行;省(区)内的省辖联行;跨省(区)的全国联行。各级联行负责辖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清算,全国联行通过人民银行总行清算。改革开放后,随着金融体制和结算制度改革的深化,实行了多年的全国大联行制度已明显滞后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进程。

1985年,人民一行决定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联行体制变革措施,全国联行清算体系也随之进行了重大改革,由人民银行主办的“大联行”改为各专业银行自成联行系统,系统内直接通汇清算;人民银行自身的联行系统主要办理各金融机构清算账户的资金划拨和跨行的转账业务。

人民银行联行清算体制分为全国联行和电子联行两大系统。全国联行采取邮寄报单或拍发电报的形式完成资金的划转,由人民银行总行电子计算机中心负责对账和结清;电子联行则通过卫星网络传送电子信息化的支付命令完成资金划转。

(一)人民银行全国联行:采取直接往来、分别核算、集中监督和逐年结清的办法处理联行账务,即由发报行发出报单,收报行收受报单,各行分别核算会计联行账务,另由总行电子计算中心集中逐笔发送对账清单,收报行根据对账清单逐笔核对,管辖行进行监督检查,总行按汇总轧平的办法。长期起来,人民银行联行往来一直采用邮寄对账表,手工抽卡核对的方式进行联行对账。由于对账表人工传递速度缓慢,联行业务的真实性不能得到及时验证,极易引发资金风险。为防范支付风险,加强联行管理,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全国联行电子化对账系统的全面推广。电子化对账即总行电子计算中心和各联行机构之间,通过联网方式,做到上报往账报告表和下放来账对账信息的网络传输。实行电子对账后,联行报单和计算中心的对账信息几乎可同时到达收报行,未达查清一般在次年的2、3月份即可完成,彻底消除了由于对账不及时引发的风险隐患。

(二)人民银行电子联行:20世纪80年代之前,全国联行一直是异地资金划拨的唯一渠道,原始的手工操作和缓慢的邮寄过程,导致汇路不畅,相互占压资金。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于1989年开始着手开发全国电子联行系统,针对当时我过通讯技术及通讯设施的现实情况,采用卫星通讯技术,建立了人民银行专用卫星通讯网,1991年正式投入运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的构建是我国支付系统现代化建设中一次重要尝试,旨在提高清算效率,降低在途资金,提高资金流转速度。

全国电子联行是指经人民银行总行核准发有电子联行行号的行与行之间,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和卫星通信技术进行异地结算和资金划拨的账务往来。电子联行采用“星型机构,纵向往来,随发随收,当时核对,每日结平,存欠反映”的做法,自1991年全国电子联行系统投入运行后,经历了起步、推广和稳步运行阶段,不断扩大系统的覆盖范围,提高服务质量。1995年下半年,针对电子联行覆盖面不广、地面“瓶颈”制约严重和资金汇划速度较慢的缺陷,人民银行开始推行电子联行“天地对接”工程,在各城市实现电子联行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商业银行核算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联行从汇出行到汇入行的全程自动化处理。1996年,人民银行进一步通过地面网络将电子联行收发报网点推广到县级支行。1999年,人民银行又制定了电子联行“天地对接”和业务到县方针,统一开发了电子联行小站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的接口程序、小站与商业银行业务处理程序的借口程序,并启动了电子联行系统无锡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工作,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当时,全国35个城市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接口进行了规范,全国电子联行系统拥有2个卫星主站、600多个卫星小站、近2000个电子联行收发报行、10000多个通汇网点,覆盖了全国地市以上的城市和绝大部分县。2000年,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快电子联行的科技发展步伐,统一开发了电子联行“天地对接”接口程序,对大业务量城市电子联行小站的硬件和软件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全国经济较发达的地级以上城市及经济发达、业务量较大的县(市),基本实现电子联行的“天地对接”和业务到县,以满足中小金融机构的通汇要求,使其真正成为全国资金汇划的高速公路。

(三)现代化支付系统

为适应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对支付结算体系的新要求,2000年10月,人民银行党委决定调整定位、借鉴吸收、完善需求、以我为主,加快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逐步取代现行的电子联行系统。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直接连接1500多家金融机构,涉及6万多个银行分支机构。系统日均处理支付清算业务60万多笔,日均余额达1万亿元,每笔业务不到1分钟即可到账。2006年,该系统共处理支付清算业务1.4亿笔,金额257.5万亿元。2006年建成运行的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使用,实行7X24小时连续运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金额、大批量跨行支付清算业务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公共平台。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还为社会公众办理跨行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业务提供全天候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有效便利了百姓日常生活。人民银行利用支票影像技术、实施支票截留建设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大大便利了异地转账结算,充分发挥支票结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可以说,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成功上线更是开启了中国金融业支付清算领域的新纪元。

二、支付清算工作体系的发展

目前,我国已构建了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为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渠道,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支付体系建设和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业改革的深化对支付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技术的进步持续推动支付体系专业化、多样化发展,要求密切跟踪,做好应用,推动创新,加强规范;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要求正确处理好促进支付体系发展与保持支付体系稳定的关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区域化发展特点,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欠发达地区的支付服务工作。为此,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支付体系建设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对支付清算体系的展望:

我国支付清算发展总的目标是完善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境内银行间外币支付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丰富和完善以电子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适应各类经济主体多种经济活动和居民居家服务需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健全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支付清算组织为补充的支付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支付创新和防范支付风险的科学高效的支付监督管理体系。为此,支付清算工作的发展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速推进支付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人民银行正在启动建设可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点集中接入、具备更加灵活的流动性管理功能、更加安全高效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启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和境内银行间外币支付系统的建设。今年,人民银行完成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完成用于采集分析支付系统数据信息和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的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完成为政府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支付信用信息特别是票据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的支付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在同步继续改进和完善其行内支付系统,提高支付服务效率,改进支付服务质量。第二,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电子支付等新兴业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近期将发布实施《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实行审慎业务许可,督促支付清算组织完善内控制度,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客户权益。出台《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规范网上支付服务市场。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电子支付用于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切断非法活动的资金流,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第三,继续促进我国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的迅速发展,不断创新支付体系领域,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支付服务市场细分的需求。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7

一、支付清算系统基本情况

目前, 人民银行运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六大系统: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这些支付清算系统连接了1800多家直接参与者及12万多家间接参与者, 覆盖了全国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并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中国银联等金融市场清算结算机构接入办理业务。随着经济金融快速发展, 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量快速增长, 十多年来的运行实践表明, 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在畅通跨行支付渠道、提高金融市场结算效率、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第二代支付系统的主要特征

(一) 第二代支付系统支持参与者“一点接入、一点清算”

第二代支付系统在信息传输方面采用信息传输和业务处理相分离, 所有参与机构接入到公共信息传输平台, 业务信息经公共信息传输平台清分后, 分别提交大额、小额、网银三个应用系统处理, 多个参与机构可以通过一个前置机接入支付系统。

(二) 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各个业务应用系统相互独立

第二代支付系统解除了大额系统和清算账户系统的绑定关系, 以及小额系统和轧差服务器的内嵌关系, 清算账户系统直接为大额、小额和网银系统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因此, 大额、小额和网银三个应用系统相互独立, 可分别运行。

(三) 第二代支付系统对国家处理中心和城市处理中心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

引入接入云概念, 全国32个城市处理中心 (以下简称C C PC) 仅仅作为参与机构接入第二代支付系统的物理接入节点, 所有轧差、数据存储和管理功能均集中到了国家处理中心 (以下简称N PC) , 时序、权限和参数管理也由位于N PC的公共控制管理系统进行。

(四) 第二代支付系统能够提供多边轧差净额的结算模式

除了支持各种贷记、借记、即时转账业务外, 第二代支付系统还开发了多边轧差净额结算模式, 能为支付清算组织提交的一揽子参与机构多边轧差净额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五) 第二代支付系统启用了多种排队业务解救机制

一是不仅为小额排队业务提供撮合功能, 还为大额排队业务设计了日间双边撮合和业务截止多边撮合机制;二是为在央行开立多个清算账户的法人银行提供了“资金池”管理功能;三是为不同法人银行提供自动拆借功能。

(六) 第二代支付系统能够提供各类账户查询功能

法人银行可于当日查询所有分支机构清算账户的余额、可用头寸、预期头寸, 还可以查询其在人民银行非清算账户的余额信息;分支机构则可查询自身清算账户和在人民银行开设的非清算账户的有关信息。此外, 与第二代支付系统同步上线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还为银行机构设计了零余额账户管理功能, 有利于法人银行清算账户和非清算账户资金的集中归并和使用。

三、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对支付清算工作的影响

(一) 第二代支付系统给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工作带来的变化

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 人民银行支付清算服务和监管职能主要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二代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 将清算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流动性和支付系统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参与者的准入、退出和业务权限的管理集中, 网络和系统接入以及运行管理都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一级, 简单地说就是两级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N PC和32个城市处理中心C C PC变为一级中心, 将两级管理变为一级为主的管理。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支付系统上的属地管理职能大大弱化, 今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能难以参与支付系统的相关管理, 其管理的重点将是属地化管理的支付结算账户、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组织。业务方面, 系统运行呈现出“准、快、稳”的特点。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 工作人员在通过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办理业务的过程中, 能够明显感觉到处理业务的时间缩短, 说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运行正常。

(二) 第二代支付系统给大型商业银行带来的变化

第二代支付系统适应了商业银行法人治理和监管发展的趋势, 其“一点接入, 集中清算”不仅可以为商业银行减少网络通讯费用、系统建设成本和运行管理费用, 还可以使商业银行集中管理清算资金, 保证清算资金的流动性和盈利性, 这受到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和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欢迎和支持。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 各商业银行行内系统运行正常, 行内业务和跨行交易业务的处理时间都明显缩短, 客户反映资金划转到账速度较以前有显著提高。

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建成, 商业银行将在自主和集约经营的驱动下, 充分利用“一点对接, 集中清算”的机制, 由原来的按省区建设并接入支付系统变为集中一点接入支付系统, 将原来的分散开立清算账户和分散摆放清算资金, 变为总行集中开立一个或多个清算账户, 集中管理清算资金, 以保证流动性和追求资金的盈利性。商业银行将因为外部行政约束的减少, 更加注重科学配置行内资源和管理系统。

(三) 第二代支付系统给地方性中小型商业银行带来的变化

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在第二代支付系统“总对总”模式下获得的优势相反,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业务规模、技术支持、地缘政治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劣势。这些银行机构接入新系统, 存在着更高的技术成本和资金清算成本。

四、对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的相关建议

(一) 不断完善支付系统运行管理体系和风险监控体系

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 商业银行对清算资金管理呈现出集中化趋势, 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控也将随之集中化, 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暴露将减弱, 金融风险将集中反映在总行层面。同样, 在第二代支付系统“一点对接”的情况下, 国家处理中心N PC2要0直14接年面对第各1直1接期参中与旬者, 刊技术风险和系统运行风险将集中时反映代在N (P总C。第因此57, 0人期民) 银行应注重支付系统运行管理体系和风T险i监m控e体s系的不断加强与完善。

(二) 人民银行应重建支付清算业务相关机制, 明确各级行管理的界限和内容

以前,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为跨行支付清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管理者, 第二代支付系统建成后, 在不直接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情况下,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支付清算服务和管理上的职能将大大弱化, 人民银行必须明确清算总中心、各分支机构清算中心的管理权限和内容, 划分职责范围, 做到领导有力、执行有方、各有侧重、相互配合, 建立支付清算业务的专项管理规则, 以适应新形势下银行机构的准入退出、业务统计和业务监管的需要。

(三) 解决好各方利益分配问题

从体系结构上看, “总对总”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建成后, 支付清算业务的完成更多的是依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支付系统的贡献将更为突出, 他们将在支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施加更大的影响。因此, 以前反映在人民银行总行与分支行之间的利益关系, 在以后将演变为人民银行总行和商业银行总行之间的利益博弈。

金 (融四) 构建各级安全管理联系机制, 不断加强支N付O系.统1宣1, 传2工01作4i第n二an代c支e付系统采用分步切换的上 (线C策um略, u现la在ti已ve经ty顺N利O完.成5全70国) 上线

今后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支付清算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系统宣传上, 不断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引导, 按照“上下联动、基层为主、点面结合、各有侧重”的原则, 通过形势多样的宣传手段, 让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的了解支付系统, 合理使用支付结算工作。

(五) 加大对西部落后地区地方性商业银行加入支付系统的支持与各大商业银行在第二代支付系统“总对总”对接中获得的优势相反,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小型或新兴银行业机构在业务规模、技术、政治和地缘等方面更显劣势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篇8

摘 要 2010年9月30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正式投入运行。该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全国支票影像系统(CIS)、境内外币支付系统(CDFCP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建设运行的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是我国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建设的第二代支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电子支付和网上银行相比,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在功能和业务上有多项创新。系统的上线运行,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跨行支付清算体系,有利于人民银行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有效支持并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网上支付 跨行清算

一、功能的创新

(一)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个新兴电子支付跨行清算平台

网上银行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平台,许多商业银行都着手对本行网上银行系统的功能进行了多方优化和改进。但在涉及到跨行支付时,主要还是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处理,支付指令需要在多个处理节点、多个业务系统间进行传输或转换,导致支付业务的处理时间较长。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运行改变了上述处理模式。该系统以网银中心为核心,各参与者以直联方式集中一点接入网银中心。在这种体系架构下,各参与机构的网上银行真正做到了互联互通,任何一家参与机构发起规定限额下的网上跨行支付业务无需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可以直接由其行内系统转发至网银中心这个公共处理平台,再由网银中心转发至对手行处理,最后统一由网银中心提交至清算账户管理系統清算。跨行支付公共平台的出现对于各参与机构即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又增强了电子支付领域的竞争力,商业银行借助这一公共平台还可以自行设计各种支付产品,一定程度上促进商业银行在电子支付等方面的业务创新。

(二)支持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接入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公众支付需求的多样化,推动了网上支付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涌现出一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它们通过与商业银行、电子商务网站等建立合作关系,面向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支付清算服务和营销增值服务。然而,伴随着网上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资金安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风险管理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另外,由于各家商业银行行内业务系统接口标准各异,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在开展与银行的合作时,需要针对每家银行的系统逐一开发自己的业务系统并进行网络连接,为了争夺合作银行,导致很多无序非法的竞争,既扰乱了支付秩序。又大大提高了成本。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支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许可的非金融支付组织的接入。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后,各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用户都将成为其潜在客户,市场空间得以拓展。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只需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一家银行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满足业务结算需要,减小了风险,减少了无序竞争,大幅降低了运营成本。系统还同时支持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向付款人收取手续费的功能,由人民银行为其开立收费专户进行清算,并可根据管理需要向指定的参与者开启。该功能的实现将会最大程度保证客户体验,同时又照顾到了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的利益,有利于促进整个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

(三)新增在线签约功能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前,授权支付协议只能采取线下签订方式,客户需奔波于收款单位和开户行之间进行协议签订和信息传送,费时费力。若客户或者收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代收付等支付业务,则还需增加与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往来,情况就更为复杂。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在线签订协议功能开通后,一是客户可以通过在线方式,足不出户与其开户行完成不指定收款人或指定收款人的跨行授权支付协议,同时系统新增了在线签订指定查询机构或指定被查询行的跨行账户信息查询协议,用于支持在线跨行账户信息查。二是建立了协议数据库。系统要求各参与者建立协议数据库,集中存储客户签订的协议,协议统一采用人民银行规定的式样,以便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各参与方及时完成协议核验。三是对签约方式不作限制。客户与其开户银行签订授权支付协议或账户信息查询协议,可以通过在线方式签订,也可以通过线下其他方式签订。客户与其开户行在线签订的协议,可以通过线下其他方式撤销;客户与其开户行通过线下其他方式签订的协议,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撤销。

(四)新增跨行账户信息查询功能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账户信息查询业务开通前,跨行账户信息查询的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基于ATM查询,该方式是通过中国银联的银行卡报文转接清算平台进行信息处理。二是银行柜面跨行查询方式,该方式是依托小额支付系统的通存通兑业务进行处理。上述两种查询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时间、地点的制约,不能满足客户随时随地的查询需求。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提供了一个在线跨行查询账户信息的平台。一是客户可以在线查询他行账户信息。客户可以随时随地及时了解指定账户的信息,在账户管理上获得了极大的便利。二是扩大了账户信息查询的范围。原有的ATM查询方式和银行柜面查询方式仅支持跨行查询个人借记卡(存折)账户的信息查询。为满足客户跨行查询账户信息的需要,系统既支持查询个人借记卡账户或存折账户的信息,也支持查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另外,系统还支持查询个人贷记卡账户的信息。依托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支持,查询机构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开发出多种业务产品。三是账户信息查询的内容更加丰富。通过原有ATM方式和银行柜面方式进行跨行账户信息查询,仅能查询到账户余额,不能很好地满足客户管理账户的需求。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账户信息查询业务不仅提供账户余额,还提供指定时间段内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明细查询,为客户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账户信息,进一步满足客户的财富管理需要。

(五)便利操作,客户可以实时获取业务处理结果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之前,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跨行支付业务,行内转账可以由各自的行内系统实时完成;但跨行转账一般在1-2天内到账,且手续比较繁琐,如果客户对收款人的账户信息了解不够详细,还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如遇收款账户信息填写错误等异常情况,需要银行间查询查复,处理时间更长,客户也不能及时了解支付业务的处理结果,只能通过联系收款人进行确认,客户在线支付的体验较差。导致网上支付的优势在跨行处理时不能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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