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预防控制措施

2024-04-15

火灾爆炸预防控制措施(精选8篇)

火灾爆炸预防控制措施 篇1

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是各类事故中危险最大的,它的特点是普遍、多发、严重。事故发生的范围普遍

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不仅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而且一个工厂各个车间都有可能发生。从工艺操作,设备管道、生产维修到设计制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漏洞等都有。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化工企业原料多变,生产条件变化大;工艺复杂,操作控制点多,而且相互影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开停车频繁,检修量大;自动化程度低、安全联锁装置不齐;相当数量的工人、干部文化水平低,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防范事故能力不高;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的严肃性较差。这就导致化工火灾爆炸事故多次发生。事故时有发生,而且重复发生

化工企业的火灾爆炸事故每年都有发生,而且不在少数,尤其是一些重点要害岗位和主要设备的重复事故相当多,如锅炉缺水爆炸事故,煤气发生炉夹套和汽包憋压爆炸事故等。这些重复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事故教育差。对上级的事故通报传达、研究、重视不够,或在安全作业证考核方面必要内容缺少所造成。从而不能吸取兄弟厂的教训,提高警惕,采取措施,使这些年来危险性较大的事故一出再出。火灾爆炸事故的损失相当严重

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一套装置破坏的有之,造成全厂生产装置破坏的有之,因单台设备损坏或关键设备损坏而造成停产损失的更多,这些严重后果中还包括一些工人、干部付出的生命代价,事故发生后,不仅厂里恢复生产需要加倍紧张工作,而且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火灾爆炸事故的恶性后果,使化工企业的安全状况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必须对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加以研究,以防事故的发生。

(二)原因 1 可燃气体泄漏 由于可燃气体外泄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此,可燃气体的泄漏就容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可燃性气体泄漏有以下几种情况:

(1)设备的动静密封处泄漏;(2)设备管道腐蚀泄漏;

(3)水封因断水,未加水跑气泄漏;(4)设备管道阀门缺陷或断裂造成泄漏。

这类事故大致是由于生产设备管道混乱,密封材料材质或检修不合要求,操作维护不当,在检修中未泄压却加外力,操作中巡回检查开停车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等因素引起的,因此,必须按原化工部规定的检修操作规程、无泄漏工厂的标准以及设备动力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以管理。对已出现的泄漏,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暂不能消除的要有预防措施,避免扩大或发生灾害事故。系统负压,空气与可燃气体混合 造成可燃性混合气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1)系统停车,停车后随温度下降造成负压,由敞口吸入空气;(2)系统停水,停水后水封水因泄漏失去作用而导致空气吸入;

(3)操作失误,联系不当,报警联锁装置不全或失灵,造成气体抽送不平衡而至负压,由敞口或泄漏处吸入空气。

(4)气体入口管线被杂物、结晶体或水堵塞,造成抽负,由敞口或泄漏处吸入空气;

(5)用空气作试压、试漏,系统可燃物未清除干净、未加盲板,造成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

这类事故大部分发生在气体输送岗位或与气体压缩有关的岗位,当发生在加压过程中时更加危险,因为在爆炸性混合气体中,一方面氧含量在增加,另一方面在加压后,爆炸极限范围扩大,更容易发生事故。系统生产时氧含量超标 氧含量超标,可能在许多部位出现,但究其原因集中在造气岗位,通常由操作失误、设备缺陷、人员违章、断油断汽或安全报警装置失灵所造成,氧含量超标可能超出造气岗位范围而在脱硫、变换、压缩等部位发生,应当引起特别重视。系统串气

系统串气有2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高压串低压,形成超压爆炸;另一种是空气与可燃性气体互串形成化学性爆炸。前一种情况大部分是由于操作失误及低压无安全附件或附件失灵造成。如合成高压串低压液氨槽爆炸,合成高压串低压再生系统爆炸等等。后一种情况大部分是由于盲板抽堵错误,用阀门代替盲板或误操作造成。

如某设备动火,内为空气,因系统未用盲板隔离,可燃气体由阀门漏入或有人误操作打开关着的阀门,使可燃气体进入正在动火的设备,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而发生爆炸。违章动火

违章动火有以下几点:

(1)未申请动火证又无动火安全知识,私自动火;

(2)虽申请动火证但未置换彻底或取样方法不对,分析结果错误;(3)动火安全措施考虑不周;(4)动火现场安全条件未周密查看;(5)动火系统与其它系统未彻底隔绝;

(6)动火作业证私自变更安全措施或更改动火时间;(7)不置换动火或未维持正压动火;

这类事故是化工火灾爆炸事故的重点。由于动火作业技术性极强,管理要求较高,因此安技部门应切实控制好,以防事故的发生。

(三)措施 尽管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很多,有了不少经验教训,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也比较清楚,但生产过程中造成燃烧和爆炸的因素很多,涉及面也较广,特别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火源有的不易搞清楚,因此,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

防火防爆的着眼点应当放在限制和消除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的控制上,千方百计地避免三者同时处于相互作用的状态。同时还要求我们在技术和管理上要集中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以控制事故状态的扩大。控制消除危险性因素 1.1 合理设计

在化工企业中,搞技术改造,结合大修进行小改革的机会较多,在设计变更过程中,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技术水平高、可靠性强的防火防爆措施,采用安全的工艺指标和合理的配管。

1.2 正确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是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只要严格按着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超过指标界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扭转,而不是勉强维持,就能达到预想的安全结果。具体来说,有4个方面:

(1)按照规定的开停车步骤进行检查和开停车;(2)控制好升降温、升降压速率;

(3)控制好正常操作温度、压力、液位、成份、投料量、投料顺序、投料速度和排料量、排料速度等;

(4)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1.3 严格按照“四十一”条禁令和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办事

原化工部颁发的“四十一条禁令”中关于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是为总结防止违章动火的教训制定的,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也必须努力遵守。

1.4 加强设备管理 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产装置缺陷。设备状况好,运行周期长,检修量小,事故隐患少,火灾爆炸发生率就低,凡是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安全生产的条件也好。

搞好设备管理的手段有:

(1)贯彻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实行双包制度;(2)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强化监察和检测工作;

(3)对于超期服役的设备或有不符合现行法规规定的设备,一方面加强检测和监察,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逐步更新换代。

(4)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要完整、灵敏、可靠、安全好用,同时,要注意用比较先进的、可靠性好的逐步取代老式的。

(5)推广检测工具的使用,逐步把对设备检查的方法从看、听、摸上升为用状态监测器进行,使之从经验检查变为直观化、数据化检查。

1.5 提高自动化程度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的程度

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不仅安全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而且从节能降耗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都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因为自动化程度的提高,避免了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从而保证生产装置达到稳定、长周期运行,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多采用联锁保护装置,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一旦出现不正常情况,有了联锁保护自动切断或动作,不仅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也遏止了事故的蔓延。当然,在使用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时,首先,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同时,不应降低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不能因有了联锁装置而麻痹大意,特别应重点保护危险性大的部件。加强火源的管理

炎熔炉爆炸事故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对火源的管理,化工企业的火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明火:主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和维修用火;(2)磨擦与撞击;(3)电气火花和静电火花;

(4)其它火源:指高温表面可产生自燃的物质、烟头、机动车辆、排气管等。

加强上述四种火源的管理是避免火灾事故的基本措施。3 加强危险品的管理

火灾爆炸危险品有以下几种: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可燃和助燃气体,可燃、助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品。

根据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按规定分门别类贮存保管。在贮存保管中必须把好“三关”,即入库验收关,在库贮存关,出库复验关。加强对危险物品保管期内的安全,特别要注意的是:

(1)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库内,严格动火制度;

(2)消除电气火花及静电放电的可能,库房用电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库房人员必须穿不带铁钉的鞋或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4)在搬运过程中要严格防止撞击、磨擦、翻滚。4 防爆泄压措施

常用的防爆泄压装置有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放空阀、排污阀等,主要是防止物理性超压爆炸。安全阀应定期校验,选用安全阀时要注意使用压力和泄压速度。

防爆膜和防爆门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发生化学爆炸时产生的高压,防爆膜和防爆门选用时应经过计算并选择合理的部件。

放空阀和排污阀是在紧急情况下作为卸压手段而使用,但需要人操作,因此,一定要保证灵活好用。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防止火灾蔓延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常用的阻火设施有:切断阀、止逆阀、安全水封、水封井、阻火器、挡火墙等。这些设施的作用是防止当火灾发生时火焰的蔓延。如压缩机与各工段之间的切断阀、止逆阀、气柜或乙炔发生器的安全水封,甲醇放空管的阻火器,电缆间的挡火墙。

对这些设施,应当利用计划小修对其进行清理、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在建筑上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堤、防火带以及合理的间距,采取耐火等级厂房等措施。工艺火灾的扑救

化工企业火灾扑救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灭火工作,由于化工企业所固有的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易中毒的特点,如果灭火扑救方法不正确,非但不能迅速顺利地扑灭火灾,还会导致爆炸、中毒甚至重大伤亡。

工艺火灾的扑救应根据不同着火情况采用不同措施: 6.1 可燃气体着火

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果气源是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应在与火场切断后设法卸掉压力;如果气源是高温设备或高温管道,应立即喷水冷却;如果气源是压缩机,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设法卸掉压力。如果火势不大,管口可用湿麻袋、石棉布扑压或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机。

在扑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是:

a.在卸压排空时注意风向,防止放空、排污等增加火场可燃气体的量,导致火焰蔓延;

b.防止有压力的可燃气体燃烧不完全与空气混合,形成混合物爆炸。6.2 可燃液体着火

初起时可使用泡沫、干粉等灭火机,有时用湿麻袋、石棉布、黄砂,效果亦比较理想,如果火势较大,可使用蒸汽,如果液体比重比水小,切忌用水,以防火势蔓延。

可燃液体贮罐着火,应一方面用泡沫、干粉等控制火势,另一方面用水冷却罐体,要及时切断贮罐物料的来路和去路。如果贮罐内的可燃液体有毒,应在上风方向扑救;有条件的应配戴防毒面罩和氧气呼吸器,避免救火时造成人员中毒。

6.3 电气设备、线路着火 首先,要及时切断着火处的供电电源,同时使用干粉灭火机灭火。6.4 库房着火

应使用干粉灭火机控制火势,积极组织人力搬走易燃物品,如果库房物质遇水不会受损或燃烧,可以用水灭火。在火势不大时,严禁打开门窗,以免扩大火势。

工艺火灾的扑救关键在于初始阶段的灭火。因此,及时发现、及时正确扑救十分重要,当消防队赶到现场,厂方应维护火场秩序,听从消防队的指挥,积极配合尽快灭火。

尽管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很多,有了不少经验教训,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也比较清楚,但生产过程中造成燃烧和爆炸的因素很多,涉及面也较广,特别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火源有的不易搞清楚,因此,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

防火防爆的着眼点应当放在限制和消除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的控制上,千方百计地避免三者同时处于相互作用的状态。同时还要求我们在技术和管理上要集中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以控制事故状态的扩大。1 控制消除危险性因素 1.1 合理设计

在化工企业中,搞技术改造,结合大修进行小改革的机会较多,在设计变更过程中,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技术水平高、可靠性强的防火防爆措施,采用安全的工艺指标和合理的配管。1.2 正确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是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只要严格按着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超过指标界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扭转,而不是勉强维持,就能达到预想的安全结果。具体来说,有4个方面:(1)按照规定的开停车步骤进行检查和开停车;(2)控制好升降温、升降压速率;

(3)控制好正常操作温度、压力、液位、成份、投料量、投料顺序、投料速度和排料量、排料速度等;

(4)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1.3 严格按照“四十一”条禁令和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办事

原化工部颁发的“四十一条禁令”中关于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是为总结防止违章动火的教训制定的,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也必须努力遵守。1.4 加强设备管理

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产装置缺陷。设备状况好,运行周期长,检修量小,事故隐患少,火灾爆炸发生率就低,凡是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安全生产的条件也好。搞好设备管理的手段有:

(1)贯彻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实行双包制度;(2)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强化监察和检测工作;

(3)对于超期服役的设备或有不符合现行法规规定的设备,一方面加强检测和监察,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逐步更新换代。(4)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要完整、灵敏、可靠、安全好用,同时,要注意用比较先进的、可靠性好的逐步取代老式的。

(5)推广检测工具的使用,逐步把对设备检查的方法从看、听、摸上升为用状态监测器进行,使之从经验检查变为直观化、数据化检查。1.5 提高自动化程度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的程度

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不仅安全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而且从节能降耗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都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因为自动化程度的提高,避免了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从而保证生产装置达到稳定、长周期运行,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多采用联锁保护装置,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一旦出现不正常情况,有了联锁保护自动切断或动作,不仅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也遏止了事故的蔓延。当然,在使用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时,首先,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同时,不应降低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不能因有了联锁装置而麻痹大意,特别应重点保护危险性大的部件。2 加强火源的管理

炎熔炉爆炸事故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对火源的管理,化工企业的火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明火:主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和维修用火;(2)磨擦与撞击;(3)电气火花和静电火花;

(4)其它火源:指高温表面可产生自燃的物质、烟头、机动车辆、排气管等。加强上述四种火源的管理是避免火灾事故的基本措施。3 加强危险品的管理 火灾爆炸危险品有以下几种: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可燃和助燃气体,可燃、助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品。

根据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按规定分门别类贮存保管。在贮存保管中必须把好“三关”,即入库验收关,在库贮存关,出库复验关。加强对危险物品保管期内的安全,特别要注意的是:(1)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库内,严格动火制度;

(2)消除电气火花及静电放电的可能,库房用电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3)库房人员必须穿不带铁钉的鞋或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4)在搬运过程中要严格防止撞击、磨擦、翻滚。4 防爆泄压措施

常用的防爆泄压装置有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放空阀、排污阀等,主要是防止物理性超压爆炸。安全阀应定期校验,选用安全阀时要注意使用压力和泄压速度。

防爆膜和防爆门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发生化学爆炸时产生的高压,防爆膜和防爆门选用时应经过计算并选择合理的部件。

放空阀和排污阀是在紧急情况下作为卸压手段而使用,但需要人操作,因此,一定要保证灵活好用。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防止火灾蔓延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常用的阻火设施有:切断阀、止逆阀、安全水封、水封井、阻火器、挡火墙等。这些设施的作用是防止当火灾发生时火焰的蔓延。如压缩机与各工段之间的切断阀、止逆阀、气柜或乙炔发生器的安全水封,甲醇放空管的阻火器,电缆间的挡火墙。对这些设施,应当利用计划小修对其进行清理、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在建筑上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堤、防火带以及合理的间距,采取耐火等级厂房等措施。6 工艺火灾的扑救

化工企业火灾扑救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灭火工作,由于化工企业所固有的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易中毒的特点,如果灭火扑救方法不正确,非但不能迅速顺利地扑灭火灾,还会导致爆炸、中毒甚至重大伤亡。

工艺火灾的扑救应根据不同着火情况采用不同措施: 6.1 可燃气体着火

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果气源是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应在与火场切断后设法卸掉压力;如果气源是高温设备或高温管道,应立即喷水冷却;如果气源是压缩机,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设法卸掉压力。如果火势不大,管口可用湿麻袋、石棉布扑压或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机。在扑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是:

a.在卸压排空时注意风向,防止放空、排污等增加火场可燃气体的量,导致火焰蔓延; b.防止有压力的可燃气体燃烧不完全与空气混合,形成混合物爆炸。6.2 可燃液体着火

初起时可使用泡沫、干粉等灭火机,有时用湿麻袋、石棉布、黄砂,效果亦比较理想,如果火势较大,可使用蒸汽,如果液体比重比水小,切忌用水,以防火势蔓延。

可燃液体贮罐着火,应一方面用泡沫、干粉等控制火势,另一方面用水冷却罐体,要及时切断贮罐物料的来路和去路。如果贮罐内的可燃液体有毒,应在上风方向扑救;有条件的应配戴防毒面罩和氧气呼吸器,避免救火时造成人员中毒。6.3 电气设备、线路着火 首先,要及时切断着火处的供电电源,同时使用干粉灭火机灭火。6.4 库房着火

应使用干粉灭火机控制火势,积极组织人力搬走易燃物品,如果库房物质遇水不会受损或燃烧,可以用水灭火。在火势不大时,严禁打开门窗,以免扩大火势。

火灾爆炸预防控制措施 篇2

关键词:烟花爆竹,事故分析,防范对策

1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简介

目前,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花爆竹生产、出口国。据不完全统计, 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约7000家, 销售企业约14万家, 从业人员约150万人, 烟花爆竹的产值约120亿元人民币, 出口总值约3.4亿美元, 产量约占世界的75%。烟花爆竹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传统工艺品, 它的生产同时在发展经济和出口创汇方面都起了一定作用。然而烟花爆竹作为民用爆炸物品, 生产过程从原料到成品都是易燃易爆物质, 稍有不慎, 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 甚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近年来, 该行业发生了许多特大、重大事故, 造成了很大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生产企业存在着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范;生产工艺落后, 产品缺乏质量安全保障;不重视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非法生产经营等问题。政府监督方面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责任查处打击不力, 使烟花爆竹行业无序发展。另外燃放人员缺乏防火安全意识等都是造成事故不断发生的原因。

2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及其危害

近年来, 由于各种原因, 该行业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更是频繁发生, 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给我国的烟花爆竹管理敲响了警钟。

炮药是黑火药, 其主要成分是硝酸钾、硫黄和木炭。为了增加鞭炮的响度, 炮药中有时加入了氯酸钾作为氧化剂, 炮药一经点燃, 迅速发生化学反应, 产生氯化钾, 硫化钾, 硫化氢,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以及少量的氰化钾。其中硫化钾, 二氧化硫是有毒物质;硫化氢是强刺激性气体, 且毒性较大, 一氧化碳可使人窒息中毒;而氰化钾是剧毒物质, 这些化学物质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一系列的疾病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春节期间, 因脑血管, 冠心病急性发作等猝死者大量增加, 烟花爆竹爆炸所致的污染也是诱发因素之一。烟花爆竹燃放时的爆炸声可达130分贝以上, 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忍耐限度, 若在耳边炸响, 往往能造成爆炸性耳聋。国家环保总局曾对武汉、上海、北京等10大城市春节期间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噪音和有毒物质远远高于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其中个别城市居民区的噪声高达125分贝, 超过了国家标准的2.9倍。燃放爆竹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也大大超过了国家的标准, 对公民身心健康危害极大。此外, 每天新增纸屑垃圾千余吨, 对环境污染严重。

3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产生的原因

3.1 生产方面

3.1.1 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范

早在1990年, 国家就颁布了《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1 9 9 3年, 国家发布了《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2006年1月21日, 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此外, 各省市还建立了许多相关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近几年来, 尽管各地政府部门都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多次整治, 但取得的效果不是十分明显, 很多的烟花爆竹企业仍然达不到国家有关规范的标准, 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 生产设备简陋, 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很多企业对已有的隐患不进行整改, 致使同类事故反复发生。有的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 不顾国家的禁令, 将礼花弹直径越做越大, 品种越做越多, 使一些烟花爆竹厂已成为军事意义上的“兵工厂”。此外, 厂房设计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厂区规划、布局不合理, 安全通道不畅, 消防设施不健全等现象比比皆是。这些现象的存在, 是爆炸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破坏程度加大的隐患。

3.1.2 生产工艺落后, 产品缺乏质量安全保障

当前, 国内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大多数生产工艺落后, 一旦出现失误, 极易引发恶性爆炸事故。由于没有严格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检验程序, 在生产过程中药物多装、少装、漏装、倒装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业主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迎合一些消费者猎新、猎奇的心理, 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大剂量、高感度的烟花爆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都会对烟花鞭炮市场进行检查, 合格率仅在50%左右。由于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燃放过程中, 爆竹出现了炸筒、冲筒、倒筒, 烟花出现炸膛、炮口炸、低空炸、落地炸等现象, 引线也存在过短或结构松散或受潮、发霉、破损等问题, 使燃烧极不稳定, 造成爆炸伤亡。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 烟火药的原材料进厂后应经化验和工艺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中间产品和产品的安全质量要求也需要有一定的检测手段来保证。实际上, 现有的大多数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是乡镇企业, 还存在家庭作坊式生产, 他们缺乏必要的检测能力, 没有严格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烟花爆竹原料和产品的安全质量没有必要的保证措施, 必然会导致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过程中燃烧爆炸事故的频繁发生。

3.1.3 企业不重视员工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素质差。烟花爆竹企业的操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当地农民, 人员流动性大, 普遍没有经过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在烟花爆竹企业中比较突出。企业只顾追求利润, 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雇用童工、老人从事危险工序、使用黑色金属器皿、大剂量大比例配药, 性质相抵触的原料同库存放等现象大量出现, 而这些现象正是引发爆炸事故的最直接原因, 由它们引发的惨剧更是数不胜数。

3.1.4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经营者本身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 对国家的有关安全卫生法规、规定和标准不甚了解, 以致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章不循, 甚至无章可循。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于混乱状态。

3.1.5 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

所谓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是指无省乡镇企业局或省二轻工业局的批文、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 或者虽然有前述批文、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但不按规定进行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户中, 农村个体家庭式作坊占了绝大多数。众所周知, 鞭炮生产工艺简单, 技术条件要求不高, 一个家庭、一个小作坊、一点资金, 就能够成为一个小的“鞭炮加工厂”。在许多地区, 由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 他们很少会向有关部门办理生产鞭炮的合法手续, 而农村又难以像城市那样实行统一监管, 发现和取缔这种非法作业。他们的产品也往往不经市场, 直接利用邻居、亲戚关系送给千家万户;这些都给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 造成巨大安全隐患。所生产的不合格鞭炮产品流入市场, 带来的安全问题也十分严重。近年来部分城市烟花爆竹开禁, 导致消费上升, 刺激了非法生产。一些城市在未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 将执行多年的禁止燃放政策改为允许燃放, 刺激了烟花爆竹生产, 导致事故上升。

3.2 政府监督方面

3.2.1 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对市民的宣传力度不够大, 有些部门没有真正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存在的难度, 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导致一些市民不到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购买, 而是在无照经营商贩或是地摊上购买劣质产品。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网点的储存、销售资格把关不严, 一些储存, 经营条件很不理想的单位也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个别单位甚至在销售许可证的掩护下, 从非法渠道进货。一些地方的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非法生产打击力度不够, 使得该区域内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活动比较猖獗, 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此外, 地方公安、安监部门在对各自职责分工的规定上存在着不同的理解。烟花爆竹实际上已经是一种爆炸物品, 建议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一同监管, 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3.2.2 对事故责任查处打击不严

针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财产损失和死伤人数逐年增多的现象, 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对爆炸事故要迅速依法从严查处, 我国《刑法》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肇事者、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肇事者和责任人很少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 这其中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没有受到应有制裁的现象尤其严重。对爆炸事故责任人追究应有责任, 除了捍卫法律的尊严、政策的权威外, 更重要的是它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管理者、监督者、经营者起着一种警示作用。有关管理干部和主管部门为有安全隐患的厂家说情、隐瞒实情, 甚至弄虚作假, 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 它带来的危害结果将无法估量。

3.2.3 少数地方政府“利”字当头, 使烟花爆竹行业无序发展

在一些地区, 特别是主产区, 烟花爆竹既是当地群众的摇钱树, 又是当地财政的支柱。为了发展地方经济, 为了脱贫, 为了政绩, 一些地方政府置国家法律, 群众安危于不顾, 放手搞活烟花爆竹行业, 使一个必须由国家严格控制管理控制的行业, 变成了只要愿意就可以涉足的普通生产行业, 最终导致烟花爆竹行业处于混乱无序, 危机四伏的境地。

3.3 燃放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的燃放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只要用明火点燃一下引线就可以了,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 有的人在购买时不辨真伪, 买了劣质品;在燃放时, 不分地点和场合, 乱扔乱放;不懂得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出现引线火星熄灭、哑炮等意外情况时的应急处理办法;由此也酿成了不少悲剧, 轻则伤人肢体, 重则夺人性命。1999年在杭州举行的国际烟花节期间, 某烟花厂厂长因向礼花弹炮口探视而被突然冲出炮口的礼花弹当场炸死;2000年2月份的一个傍晚, 哈尔滨一男子燃放大型礼花, 点燃后礼花未喷射, 他上前查看时, 礼花弹突然爆炸, 该男子当场被炸死。由于燃放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而造成的事故也在逐年增加。

4 预防措施

烟花爆竹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不断研究改进生产工艺, 提高产品质量, 针对我国目前烟花爆竹生产工艺落后、基本靠手工操作的情况, 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用机械化、自动化改进生产。如在一些危险性特别大的场所 (或工序) , 通过计算机技术实行无人操作, 这样可以在提高生产效率, 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的同时, 大大降低了生产的危险度。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的培训, 并持证上岗。鉴于一些乡镇企业无视国家规定, 对工人不进行认真培训的现象, 建议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编写统一教材, 制定培训大纲, 规定培训时间, 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培训, 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证书方可上岗。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等。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乡镇企业要下决心整顿。强化烟花爆竹监督管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要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原则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 既不能纵容、放任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工作, 也不能采取简单的关、停、转的办法限制行业的发展, 要大胆探索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新路子。

烟花爆竹的燃放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的主管机关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一是要加强安全燃放的宣传工作, 要通过广播, 电视, 报纸等新闻媒介, 宣传烟花爆竹的有关知识和安全燃放的常识, 使消费者“会识别、能自觉抵制劣质产品, 会正确燃放烟花爆竹”;二是根据全国各地经验, 地方政府要制定烟花爆竹限放规定, 规定限放的时间和区域。

烟花爆竹行业有它的经济和文化背景, 要完全禁止生产是不可能的。对于这种高危险性的行业, 只要政府有关部门负起责任, 强化监督和执法力度, 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 彻底取缔非法生产, 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又无法整改的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采取有效地减轻事故破坏性的措施, 烟花爆竹行业的伤亡事故也是可以得到最大限控制的。对于燃放安全, 各地应根据实际, 制定和落实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和应急预案, 大力加强安全教育, 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落实各种预防措施, 将现存的隐患及时排除, 政府和群众要良性互动, 共同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局部失控, 把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有关负责人就实施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答问[EB/OL].2006-6-10

[2]中国安全生产研究院.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李云山.河北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EB/OL].2006-6-12

[4]Abdulwadud O, Ozanne-Smith J.Injuriesassociated with fireworks in Victoria.anepidemiological overview Lnj Prev, 1998 (4) :272-230

火力发电厂的爆炸分析及预防措施 篇3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爆炸;预防措施

0.前言

随着工业进程的发展,电力行业也得到飞速的发展,这就促进火力发电厂的建设规模和发电机组的单机容量也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火灾爆炸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在火力发电厂运行环境中,存在大量的爆炸性气体、油料和爆尘,若遇到点火源时,极易引起爆炸。因此,防爆作为火力发电厂一个重点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

1.火力发电厂爆炸危险性分析

电厂中提到的爆炸是指燃烧的一种特殊形式。当氧化反应的速度达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反应瞬间释放大量的热,造成周围的气体急剧膨胀,形成冲击波,并伴有声响,这种现象称为爆炸。按照燃烧和爆炸形成的条件,可燃性物质、氧化剂和点燃源三个要素只有在时间和空间同时相遇,才可能产生燃烧或爆炸。此时,若可燃性物质的浓度处于爆炸浓度,即会形成爆炸。可燃性物质的含义比较广泛,在火电厂中比较常见的是氢气、乙炔、CO、SO2 、各类硫氢化合物、燃油、煤粉等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质。点燃源则是指能使可燃性物质达到燃点的明火、火花、电弧、高温表面等。点燃源是爆炸的必要条件, 同时点燃源能量的大小对爆炸有很大的影响。点燃源可能来自外部, 像电弧、火焰、机械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或相邻的热载体;点燃源还可能来自内部微小的放热反应产生的热量。点燃源也可能从一个区域移动到另一个区域, 例如, 磨煤机内由于机械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可能输送到分离器及其间的管路内。同样, 在某一范围内由点燃源产生的火焰本身就可能变成更大的点燃源, 而波及到另一范围。通常情况下,空气中存在的氧气充当了氧化剂的角色,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本文针对电厂中的制粉系统和燃油系统,从爆炸机理和爆炸原因分析入手,寻找防爆措施。

2.爆炸机理

2.1制粉系统

制粉系统将煤磨制成煤粉后,煤粉具有流动性、吸附性、自燃性和爆炸性。煤粉空气混合物浓度只要达到0.05kg /m3,即可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而混合物浓度在(0.3~ 0.6)kg /m3最易爆炸。挥发分和发热值、煤粉细度、气粉混合物的温度,也影响爆炸的可能性。煤粉爆炸后产生的气浪还会使沉积的煤粉尘飞扬,造成二次爆炸事故。

2.2燃油系统

燃油系统一般使用轻柴油,轻柴油属于易燃物品,闪点大于55℃,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易燃液体,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3.原因分析及防爆措施

3.1制粉系统

从制粉系统爆炸机理看,引起爆炸的原因有很多。在制粉系统的启动、停运和断煤过程中,若操作不当,煤粉浓度易达到爆炸濃度范围,从而发生煤粉爆炸。制粉系统停运后,积粉处理不当时,易氧化或自燃,在再启动制粉系统时,易发生爆炸。原煤含水量较大,运行中操作不当,造成煤粉易粘在制粉系统管道设备上自燃和爆炸。

防爆措施主要有,在煤粉仓内应设置足够的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煤斗内壁应平整光滑、无积粉死角,壁面交角应做成圆弧形。煤粉仓内设置固定的灭火系统,在管道上设置防爆阀,在煤粉仓设置防爆门。制粉系统中使用的电机及电气开关设备选用防爆型产品,严格执行 《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定期清除给粉机进口积粉,禁止使用氧气管和压缩空气吹扫。清仓时,煤粉仓内必须使用防爆灯。铲除积粉时,操作人员应穿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不得带入火种。在磨煤机清扫积粉时,应在煤粉温度下降到可燃点以下时打开人孔门清扫。

3.2燃油系统

贮油罐和燃油管路、阀门、法兰泄漏渗油,贮油罐放水或燃油设备检修时有油流出,管道沟内蒸发出的油气无法散出,油泵盘根漏油,遇明火或热体均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由于静电、雷电、撞击、摩擦、电器设备等产生火花,也会引起油系统着火或爆炸。

对于储油罐区,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 2m 的围墙,并悬挂“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志牌。严禁携带火种,严禁穿带铁钉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严禁无阻火装置机动车进入储油区,油区电气设施均应选用防爆型产品,电力线路必须采用电缆或暗线,不准设架空线。卸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 油区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通道尽头设回车场,金属油罐应装设固定的冷却水装置和泡沫灭火装置,油罐周围应设防火堤,油罐应装有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装置,防止超装泄漏,还应装有温度计及温度报警仪,顶部应装有呼吸阀和阻火器,卸油区及油罐区应设有防静电和防雷电接地。油泵房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燃油管道及阀门应有完整的保温层,油管道,阀门,法兰附近的高温管道保温层应包覆铁皮,防止燃油喷漏到高温管道 供油管道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燃油不发生外泄等。

4.预防措施建议

为了防止或限制爆炸性破坏,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使受威胁的部件在惰性气氛下运行, 而且包括起动和停运过程。

(2)受威胁的部件按抗爆炸压力设计或按抗爆炸压力冲击设计。

(3)装设防爆门可以降低爆炸压力, 从而可以使制粉系统的设备和部件强度计算的设计压力降低。

(4)在火力发电厂爆炸危险环境中所有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

5.结束语

火灾爆炸预防控制措施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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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火花作为一种常见的着火源,往往引发严重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本文就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和防范措施作一些探讨。关键词 电火花 电气火灾 爆炸 防范措施

火灾和爆炸事故往往是重大的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在火灾和爆炸事故中占有很大比例,引起火灾的电气原因是仅次于明火居第二位原因。从近年来火灾统计来看,电气火灾在全国总火灾中具有上升的趋势。电气火灾来势凶猛,且往往在人们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发生,因而常常造成严重的后果。其中,由电火花引起的电气火灾占很大的比重。如某厂320千伏安在车间变压器,由于内部短路,产生电弧,使变压器油剧烈分解气化,油箱内部压力剧增,箱盖螺栓拉断,张开大口,喷油燃烧;变压器室外8米处有人,其面部被油火烧伤;由于没有储油设施,油火流出变压器室,沿地板缝流下,点燃下层电缆及其他可燃物,并沿电缆延烧,将上层配电室和控制室烧毁。又据前些天《北京青年报》报道某市一消费者将两岁的女儿放在购置仅一个月的电热毯上睡觉,数小时后由于电阻丝断裂产生电火花,电热毯起火,引燃床上衣物,小孩惨遭横祸,抢救无效死亡。

由此可见,电火花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不仅出现在工业生产中,也常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因而防止这种电气火灾事故对于维护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增加社会财富,保卫四个现代化建设成果不受损失,有着社会的和经济的现实意义。为了防止电气火灾和爆炸,应了解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火灾和爆炸的基本知识及发生事故的规律,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物质发生燃烧是有条件的,它必须在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这三个基本条件的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隔离或消灭其中任何一条,都能阻止燃烧的发生。防火的技术措施就是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采取的,或者可这样说,全部防火技术措施的实质,即是防止燃烧基本条件的同时存在或避免它们的相互作用。例如,在汽车油库里或操作乙炔发生器时,由于有空气和可燃物(汽油和乙炔)存在,所以规定必须严禁烟火,这就是防止燃烧条件之一──着火源存在的一种措施。电气火灾一般是由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运行时的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漏电、雷电、静电等等原因而产生的高温、电火花和电弧等原因造成的。电火花便是一种常见的着火源,又常常被人们忽视,因而通常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但只要认识和了解电火花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就有可能杜绝由于电火花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一、电火花产生的原因和条件

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电弧是大量的火花汇集成的,一般电火花的温度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可达到3000~6000℃,因此,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电火花和电弧更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因素。

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电火花是经常可见到的。电火花可以分为工作火花和事故火花两类。

1.工作火花:工作火花是指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火

花,如直流电机电刷与整流滑动接触处,交流电机电刷与滑环滑动接触处电刷后方的小火花;电焊机电焊时产生的火花;开关或接触器开关时的火花及其插销拔出或插入时的火花等等。

电火花能否构成火灾危险,主要取决于火花能量,即引火电流、电压及作用时间;断路电感;产生电弧或电火花的电极大小、材质和形状;周围混合物的化学性质及其最小点火能。

例如切断电感电路时,断口处将产生强烈电弧,危险性很大。其火能量可按下式估算WL=LI2/2 式中,L和I分别是电路中的电感和电流。当该火花能量超过周围空间爆炸混合物的最小引燃能量时,即可能引起爆炸。如某厂一个使用氢气的车间,氢气逸漏在门窗关闭的室内,达到了爆炸浓度,由于室内灯具、开关等电气设备都不是防爆型的,在开电灯时,电火花引起爆炸,设备、厂房均被炸毁。前面所提到的电褥起火事故引发的原因就是电热丝断裂,产生电火花而引燃褥毯。通常是丝线断了而塑料外皮常还完好地包裹着。这种“丝断皮连”往往使金属处于似断非断的状态,这恰恰是断线的两端产生电火花,进而引起火灾的发生。

2.事故火花:事故火花包括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出现的火花。如电路发生故障,保险丝熔断的火花,导线过松导致短路或接地时产生的火花。变压器、多油断路器等高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质量降低内部可能发生闪络,并使绝缘油分解、引起燃烧或爆炸,多油断路油面过低或操作机构失灵,不可能有效地熄灭电弧,可引起火灾或爆炸(多油断路器油面过高,由于断路时没有足够的缓冲空间,也可能引起爆炸);导电连接松脱时会产生火花等。

事故火花还包括由外来原因产生的火花。如雷电火花、静电火花、高频感应火花等。雷电火花包括各种反击放电火花,火花能量很大,有较大的危险性。静电火花是指工艺过程中产生和积累足够的静电,以至局部电场强度超过电介质的击穿场强,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若静电火花的火花能量超过周围混合物的最小引燃源能量,则有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高频能量,其导电系统开、闭时产生的火花。根据国外氢和丙烷进行的试验,对于长波和中波,当谐振回路电容小于600微法,品质因数低于40,而引燃距离超过4倍波长时,引燃距离与有效高度之间保持图中的关系。由图可知,发射台功率越大,被感应金属结构的有效高度越大,引燃距离也越大。

@y2401 其中长L的垂直导体,有效高度为h=2L/π; 高为H的水平导体,有效高度为h=H;

对于面积为S的封闭导体,当波长为λ时,有效高度为h=2πS/λ。

除上述外,电动机转子和定子发生磨擦(扫膛)或风扇与其他部件相碰击都会产生火花,这是由碰撞引起的机械性质的火花。

二、电火花的控制与防范 电火花的控制与防范,主要是对电气设备采取防爆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检查设备和线路异常情况等,具体有以下几点:

(1)保护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出现事故火花和危险温度,对防火防爆有着重要意义。要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则需要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

(2)严格禁止乱拉线、乱接线,保持电气线路的绝缘良好,防止绝缘老化和腐蚀;保持电气连接部位接触良好、整体完好无损;铝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连

接与封端,应采用压接、熔接或钎焊。引入电机或其他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连接头应采取防松措施。动力电缆、绝缘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引入防爆电气设备的各种电缆,均须采取弹性密封或其他方法密封。

(3)为了防止电气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电动机等应根据需要,适当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天车滑触线的下方,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根据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的情况和电气设备表面的发热温度,采取各种防爆措施。对于不同等级的场所应当使用合适的型号和容量,使这些电气设备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安全使用。如在爆炸危险场所,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应尽量少装插座和局部照明灯。

(5)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在危险场所使用时,应首先考虑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以外或另室隔离。长期不用的电气设备,均应与电源完全切断(如断开高压用电设备线路上的断路器及卸下低压设备上的保险丝套筒)。保险丝套筒应装在有爆炸危险房的外面。为了避免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场所更换灯断然应停电操作。

(6)电气设备(机壳、导线管、防护装置等)应进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3Ω。

(7)保持电气清洁有利于防火。设备脏污或灰尘堆积既降低设备的绝缘又妨碍通风和冷却,特别是正常时有火花产生的电气设备,很可能由过分脏污引起火灾。因此,从防火的角度,也要求定期或经常地清扫电气设备,以保持清洁。

(8)为防止静电放电火花引起的燃烧爆炸,可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如将容易积累静电的设备可靠性接地;使用抗静电剂等;采用静电消除器;合理选择材质搭配,消除静电的附加源;增湿、加快静电逸散等等。

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篇5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仓库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

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企业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二)应急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管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管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预防电缆火灾的措施 篇6

预防电缆火灾发生的措施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防止电缆火灾发生和蔓延的 阻燃、隔离措施

电缆火灾的发生有诸多因素,特别与电气线路密切相关,要从电气设计角度、把握电缆的火灾特性,将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损失降至最低,从电缆引发的火灾事故不断总结,努力消除不稳定的因素,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防止电缆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阻燃、隔离措施如下:

一、电缆的选型、敷设

1、负荷计算与导线截面的选择

在电气设计规范中,均要求在选择电线电缆时导体允许载流量必须大于负荷的计算电流,但有些因素经常因疏忽而留下火灾隐患。

a)电线电缆由于其敷设方式(如明敷和暗敷、穿管保护、架设电缆隧道等)的不同,其散热条件均不一样,应根据电线电缆敷设环境温度具体情况的不同,考虑热阻的变化并修正电缆的实际载流量,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b)选择低压配电线路时应考虑用电量不断增加的可能性,留有一定的富裕度。

2、线路的敷设

由于电线电缆的广布性、电缆的易燃性、电缆着火的串延性、电缆着火后果的严重性,使电缆的防火工作日益重要。保持良好运行环境,避免电缆绝缘加速老化和损伤电缆。这就要求电缆的敷设沟、电缆隧道要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如设置排水浅沟、集水井,并能有效排水,必要时设置自动启、停抽水装置,防止积水、腐蚀性气体或液体及可燃性液体或气体进入,保持内部干燥。

3、电线电缆的选型,在电线、电缆选型时有两方面须注意:

第一、从电缆材质角度考虑,应尽可能的采用铜芯电缆避免使用铝线芯。当电流通过导线或电缆时,阻抗的存在会造成电能的损耗,使导线或电缆发热,温度升高,使导线或电缆的绝缘加速老化,造成绝缘性能下降损坏或击穿,会使接头连接处氧化速度加剧,增大接触电阻使其进一步发热氧化,增大接触电阻使其进一步发热氧化,从而引起漏电、断线等,甚至引发火灾。由于电阻率低,同截面的铜芯电缆的发热量比铝芯电缆小得多,使得运行更安全。而且铜芯电缆得连接头性能稳定,不会由于氧化而发生事故。因此,在电缆供电中,地下使用铜芯电缆供电具有事故率低、耐腐蚀、可靠性高、施工维护方便等特点。

第二、根据电气线路防火要求的程度的要求,选择使用无卤低烟阻燃型、耐火型、矿物绝缘型的电线、电缆或分支电缆。这样不仅从电气线路方面更好地防止火灾发生,而且能更好地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用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电缆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1.电缆本身故障引发火灾。

(1)电缆头制作质量不良,导致运行中电缆头过热爆炸起火。

(2)电缆经长期运行绝缘老化,运行中击穿短路引起火灾。

(3)电缆长期过负荷运行造成电缆过热、损坏,运行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4)电缆受外力机械损伤,造成绝缘损坏,短路引起火灾。

(5)充油电缆漏油引起火灾。2.外部火灾引燃电缆。

(1)电气设备故障起火,导致电缆着火。

(2)电缆周围杂物起火,导致电缆着火。

三、防止电缆火灾的措施

1.保证施工质量,特别是电缆头的制作质量一定要严格符合规定要求。

2.加强电缆运行监视,避免电缆过负荷运行。3.按期进行电缆测试,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4.电缆沟要保持干燥,防止电缆受潮,造成绝缘下降,引起短路。5.定期清扫电缆上所积粉尘,防止所积粉尘自燃引起电缆着火。

6.加强电缆回路开关及保护的定期校验维护,保证其动作可靠。

7.电缆敷设时要保持与热管路有足够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米;动力电缆不小于l米。控制电缆与动力电缆应分槽、分层并分开布置,不能层间重叠放置。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电缆应采取阻燃、隔热措施。

8.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火情,防止电缆着火。9.采取防火阻燃措施。电缆的防火阻燃措施有:(1)将电缆用绝热耐燃材料包扎,当电缆周围着火时,包扎的电缆被绝热耐燃材料与火隔离可免遭烧毁。如果电缆自身着火,因包扎体内缺少氧气可使火自熄,避免火势蔓延到包扎体外。(2)将电缆穿过墙壁、盘底、竖井的孔洞用耐火材料封堵严密,防止电缆着火时,高温烟气扩散和蔓延造成火灾面扩大。(3)在电缆表面涂刷防火涂料。(4)用防火包带将电缆需防燃的部位缠包。(5)在电缆层间设置耐热隔火板,防止电缆层间窜燃,扩大火情。(6)在电缆通道设置分段隔墙和防火门,防止电缆窜燃,扩大火情。

10.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架空电缆着火可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但在电缆夹层、竖井、沟道及隧道等处宜装设自动或远控灭火装置,例如1301灭火装置、水喷雾灭火装置等。

四、电缆火灾的扑救

当发生电缆火灾时,应迅速报警,立即判明着火电缆所属的系统和走向,尽快将着火电缆调整运行方式,并切断着火电缆的电源退出运行。电缆燃烧时会产生有毒气体,所以电缆火灾扑救需特别注意防护。扑救电缆火灾时注意事项如下:

1、火灾扑救前,必须先切断着火电缆及相邻电缆的电源。在电缆着火部位两侧设置阻火带,延缓和阻止火势发展;

2、进入火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或防毒面具,防止中毒、窒息,并避免碰触导电部位;扑灭电缆燃烧,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剂,也可用黄土、干砂或防火包进行覆盖。火势较大时可使用喷雾水扑灭。装有防火门的隧道,应将失火段两端的防火门关闭。

3、进入电缆夹层、沟道内等火场密闭场所的灭火人员必须两人一组,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防中毒和窒息。在不能肯定被扑救电缆是否全部停电时,扑救人员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扑救过程中,禁止用手直接接触电缆外皮。佩戴正压式呼吸器,进入时间不宜过长,并充分预留出撤回时间所需要的呼吸器的供气量。

4、电缆着火优先使用干式灭火器。若火灾无法扑灭,电缆间、隧道用水灭火时,应确保排水系统正常;在救火过程中需注意防止发生触电、中毒、倒塌、坠落及爆炸等伤人事故。专业消防人员进人现场救火时,需清楚带电部位、高温部位及高压设备等危险部位情况。

5、电缆间、隧道电缆火灾,消防灭火器材不足,导致火势一时无法完全控制时,应急救援人员应撤出,关闭防火门,以使火焰窒息;

6、灭火施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及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人员中毒、窒息,并严防触电。

浅谈静电火灾或爆炸的成因及预防 篇7

1 静电的产生原因

任何物体内部都是带有电荷的, 一般状态下, 其正、负电荷数量是相等的, 对外不显出带电现象, 但当两种不同物体接触或摩擦时, 一种物体带负电荷的电子就会越过界面, 进入另一种物体内, 静电就产生了。而且因它们所带电荷发生积聚时产生了很高静电压, 当带有不同电荷的两个物体分离或接触时出现电火花, 这就是静电放电的现象。产生静电的原因主要有摩擦、压电效应、感应起电、吸附带电等。

2 静电火灾的产生条件

因静电而引起的火灾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周围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具有产生和累积静电的条件;静电累积并形成足够高的电位后, 能击穿介质放电;静电放电的能量足以引燃引爆周围易燃易爆物质。

上述四个条件, 是静电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 只要采取相应措施, 就能防止静电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3 静电火灾危险性

3.1 当物体产生的静电荷越积越多, 形成很

高的电位时, 与其他不带电的物体接触时, 就会形成很高的电位差, 并发生放电现象。当电压达到300伏以上, 所产生的静电火花, 即可引燃周围的可燃气体、粉尘。此外, 静电对工业生产也有一定危害, 还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3.2 固体物质在搬运或生产工序中会受到大面积摩擦和挤压,

如传动装置中皮带与皮带轮之间的摩擦;固定物质在压力下接触聚合或分离;固体物质在挤出、过滤时与管道、过滤器发生摩擦;固体物质在粉碎、研磨和搅拌过程及其他类似工艺过程中, 均可产生静电。而且随着转速加快, 所受压力的增大, 以及摩擦、挤压时的接触面过大、空气干燥且设备无良好接地等原因, 致使静电荷聚集放电, 出现火灾危险性;

3.3 一般可燃液体都有较大的电阻,

在灌装、输送、运输或生产过程中, 由于相互碰撞、喷溅与管壁摩擦或受到冲击时, 都能产生静电。特别是当液体内没有导电颗粒、输送管道内表面粗糙、液体流速过快等, 都会产生很强摩擦, 所产生的静电荷在没良好导除静电装置时, 便积聚电压而发生放电现象, 极易引发火灾;

3.4 粉尘在研磨、搅拌、筛分等工序中高速

运动, 使粉尘与粉尘之间, 粉尘与管道壁、容器壁或其他器具、物体间产生碰撞和摩擦而产生大量的静电, 轻则妨碍生产, 重则引起爆炸;

3.5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因其中含有液体

或固体杂质, 从管道口或破损处高速喷出时, 都会在强烈摩擦下产生大量的静电, 导致燃烧或爆炸事故。

4 预防静电火灾的基本方法

4.1 环境危险程度的控制

静电引起爆炸和火灾的条件之一是有爆炸性混合物存在。为了防止静电的危害, 可采取以下控制所在环境发生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的措施。

取代易燃介质。在不影响工艺过程、产品质量和经济许可的情况下, 尽量用不可燃介质代替易燃介质;

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采用通风装置或抽气装置及时排出爆炸性混合物, 使混合物的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

减少氧化剂含量。这种方法实质上是充填氮、二氧化碳或其他不活泼的气体, 使爆炸性混合物中氧的含量不超过8%, 就不会引起燃烧。

4.2 泄漏法

所谓泄漏, 就是把静电泄掉。泄漏法包括接地、增湿、加抗静电剂、涂导电涂料等方法。

接地。接地是消除静电危害最常见的方法, 它主要是消除导体上的静电:直接接地主要用于消除导体上的静电, 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00Ω即可;为使绝缘体上的静电消除的较快, 绝缘体宜经过106Ω--108Ω的电阻接地。

增湿。增湿适用于绝缘体上静电的消除。但增湿主要是增强静电沿绝缘体表面的泄漏, 而不是增加通过空气的泄漏。因此, 增湿对于表面容易形成水膜或表面容易被水润湿的绝缘体有效, 如醋酸纤维、硝酸纤维素、纸张、橡胶等。而对于表面不能形成水膜、表面水分蒸发极快的绝缘体或孤立的带静电绝缘体, 增湿也是无效的。从消除静电危害的角度考虑, 保持相对湿度在70%以上较为好。

在产生静电的场所, 一般可装设空调设备并设喷雾或挂湿布片, 提高空气的湿度;也可用温度略高于绝缘体表面温度的高湿度空气吹向绝缘体, 以结成水膜, 进而泄漏静电。

抗静电添加剂。抗静电添加剂是化学药剂, 它具有良好的导电性或较强的吸湿性。因此, 在易产生静电的高绝缘材料中加入少量的抗静电添加剂, 能降低材料的电阻, 加速静电泄漏。如橡胶中一般加入导电炭黑, 药粉中一般加入石墨, 聚氯乙烯塑料一般加入酰胺季胺硝酸盐 (SN抗静电添加剂) , 化纤一般加入季胺盐, 石油一般加入环烷酸盐或合成脂肪酸盐等。

但需要注意, 悬浮状粉尘和蒸汽的静电, 采用抗静电添加剂是不起作用的, 因为这些微粒之间都是互相绝缘的。

导电覆盖层。在易产生静电的绝缘材料表面涂一层导电涂料或掺有金属粉和石墨粉的聚合材料的导电覆盖层, 也可将静电泄掉。覆盖层可以完全覆盖亦可不完全覆盖, 但未涂覆盖层的部分, 其静电不能成为可燃物的引火源。

4.3 中和法

中和技术, 又是一种消除静电的方法。所谓中和, 就是正电与负电的中和, 而静电中和是借助电子和离子来进行的。静电中和是由静电中和器完成的, 与抗静电添加剂相比, 静电中和器不影响产品质量, 使用上也很简便。中和法主要有感应式中和器法、高压静电中和器法、放射线中和器法、离子流中和器法。其中感应式中和器法无需电源。

4.4 工艺控制法

所谓工艺控制法, 就是在设计产品生产工艺时, 应选择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及设备、控制工艺过程并使之不产生静电或者使产生的静电不超过危险程度。

材料及设备的选择:带轮及输送带或皮带应选用导电性好的材料制作;用齿轮传动代替带轮传动;使物料与不同材料制成的设备或装置进行摩擦而产生不同极性的电荷, 互相中和;搅拌工艺应适当安排加料顺序, 以降低静电产生;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适当的减慢物料在管道或其他容器内的流速, 减少摩擦, 也是减少静电产生的方法。

改变注油的方式或改变鹤管的形状:往油箱、油罐注油时应从底部压入, 防止冲击和飞溅, 以减少静电产生;从顶部往油箱、油罐注油时, 可改变鹤管的形式或将注油管插到底部, 以减小飞溅, 进而消除静电;消除杂质:消除油罐或管道内的杂质或积水, 以利消除静电;合理选用防爆设备

4.5 静电屏蔽法

静电屏蔽, 即将屏蔽导体靠近带静电体放置, 以减轻静电放电的危险和防止静电感应的作用。可采取整体屏蔽, 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局部屏蔽, 可采用网状屏蔽体, 也可采用板状屏蔽体。但需要注意的是, 屏蔽并不能消除静电电荷。

摘要:本文从静电产生的原因、产生条件及危险性进行分析入手, 对不同情况和条件下静电火灾或爆炸的预防措施和方法进行了探讨。

“九小场所”火灾特点及预防措施 篇8

“九小场所”火灾多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场所内违章乱拉电线,使用电热炉、电加热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电气线路缺乏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且布置凌乱,裸露在外,空中交横的情况十分普遍,极易引起短路从而引发火灾。二是生产车间及仓库内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可燃物堆放集中,存放过程中由于天气变化等原因导致氧化生热,温度积累到一定程度容易引起自燃。三是由于堆放大量可燃物,火灾荷载大,工作人员违章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动用明火、抽烟等行为都极易引起火灾。四是其他一些原因。

“九小场所”火灾的特点

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由于多数“九小场所”建筑耐火等级底,且可燃物较多,非常容易燃烧;一旦着火,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如果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将促使火势迅猛发展,形成大面积火灾。

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九小场所”一般多为单层或多层房屋,生产、储存、经营通常设置在底层,员工宿舍则设在上层,有的甚至是直接将员工住宿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阁楼上,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再加上通道、楼梯狭小等因素,发生火灾时人员往往因惊慌、拥挤等造成踩伤踩死,甚至跳楼等事故。

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多数场所内可燃物资多,供氧不足,燃烧不充分,发烟量大,自然排烟面积不够等因素,导致烟雾久聚不散,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氰化物等有毒物质不仅影响人的正常呼吸,对人体产生麻醉、窒息的作用,还会严重损伤人的中枢神经,吸入一定量后,就会导致人员丧失行动能力,葬身火海。

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大多数“九小场所”分布在城郊结合部,而且设置比较随意,有的设置在居民家中,有的设置在办公楼、仓库内,附近往往缺乏市政消火栓,周围天然水源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给初期火灾扑救带来很大困难。并且,因浓烟、毒气弥漫,影响灭火救援人员视线,给灭火救援行动增加了难度。

解决“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措施

加强管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安全与生产是“九小场所”存在的突出矛盾。有的业主能正确处理好这个矛盾,有的业主却不能,主要是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明,重生产轻安全,盲目侥幸。所以,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首先,要按照61号令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次,业主或租赁方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實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再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应依法落实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单位或企业主应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意识和增长消防安全知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增强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通过物业管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相关的个体私营从业人员掌握一定的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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