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2024-06-22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共10篇)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1

当下特色小镇很火,想象中的这块蛋糕很大很大,不仅三部委提出到2020年要建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而且地方政府随之响应,纷纷提出各自的宏伟目标,如:到2020年,四川省和云南省提出各自要建设200个小镇,而广州、江苏、河南、贵州、河北等提出要建设100个特色小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统计,到2020年或3-5年内,全国各省规划目标总数2468个,按照每个小镇平均投资50-60亿元的额度,总体规划目标的投资规模将达到12万亿-15万亿元[1],不可谓目标规模不宏大。面对如此巨大的蛋糕,一时间,地产商、投资商、金融机构、建筑商、咨询机构,趋之若鹜,各显其能,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此起披伏,微信、博客、论著文章铺天盖地,各地特色小镇申报及建设也是紧锣密鼓,土地和财税等扶持政策竞相出台。

真是“小镇”战鼓动地来,全国上下一片忙。特色小镇如此火爆,但各方不会为热闹而热闹,大家其实皆为利而来,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往往皆为利往”。上至国家和当地政府,无非是希望通过特色小镇建设浪潮,带动城镇化建设转型,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而社会资本方、承包商、咨询机构等参与方,也无非是希望从这场饕餮盛宴中攫取一杯羹。

诉求,把握特色小镇基本要素及项目构成,找到社会资本方的运营模式,测算分析其投入产出是否合理,资金筹集、使用与回收的链条是否衔接,政府方是否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是否恰当,PPP模式特色小镇项目才能有效推进,“产业特色”这个特色小镇的灵魂才有安身立命之所。

一、特色小镇的基本要素

对PPP模式特色小镇项目进行财务观察测评,首先需要知道特色小镇的涵义是什么,其基本要素有哪些,以免财务测评 “拜错庙门上错香”,白做无用功。根据国家特色小镇政策以及热火朝天的讨论,毋庸置疑,特色小镇应由几个基本要素构成:一是要有特色产业,二是适宜居住,三是面积不大,三五平方公里,四是距离城市不远,一般三五十公里,五是未必一定是建制镇。这几个基本要素共同构成了特色小镇的内涵,从而有别于将特色小镇地产化和园区化,也避免了将特色小镇建成产业新城或城市综合体。

也有一些讨论文章将旅游、生态环境同时并为特色小镇的特征。笔者认为,旅游可以单独作为特色小镇的特色产业,也可以与另一特色产业并存与特色小镇,但未必是特色小镇的必备条件,如美国格林威治基金小镇,只是以基金这个金融特色标签闻名于世,而不是旅游小镇[2]。

而生态环境也可以并入宜居这个基本要素之中,宜居不仅是指有适宜居住的住宅、基础设施等,也包括良好的空气、水土和自然景观等等。

二、PPP模式特色小镇项目与一般PPP项目的主要区别 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需要进行产业特色定位,二是特色小镇项目是由多个子项目构成的“集成项目”。(1)产业特色定位

特色小镇项目,因为要有产业特色的构成要素,所以必须要设计定位产业特色,而一般的PPP项目因为本身只是一个具体的项目,无需进行产业设计,如公路、港口、管廊、污水处理等项目。

产业特色定位,是一项既简单又艰难的事情。简单的是,产业特色可能就是脑瓜中的灵光乍现,弄一个概念即可。艰难的是,如何将概念变成现实,则不容易。就基金小镇而言,一时间国内克隆美国格林尼治对冲基金小镇的概念,基金小镇数量已经达到18个之多[3],但是,能否建成可以媲美格林尼治对冲基金小镇的,完全或主要依靠基金这个产业支撑小镇发展,还有待时间检验。

而像茅台镇、乌镇和北京古北水镇等一些本来就是历史文化名镇,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名气,只是需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历史文化名街”再利用、再提炼、再提升,而并非完全是新建和原创,相对于要从无到有完全新建成一个特色小镇,尤其是在产业特色和品牌塑造方面来说,相对要容易一些。即便如此,茅台镇也是从2009年开始,贵州省提出把茅台镇打造成“中国国酒之心”,2012年,再次提出把茅台镇建设成为“贵州第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文化旅游名镇,历经数年建设、品牌宣传和时光打磨,才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一座精、特、美的国内国际享誉盛名的特色小城镇[4]。

乌镇则是由国内著名大型景区建设管理的实践专家陈向宏先生从1999年开始打造,历经观光旅游、到度假旅游再到文化创意等发展阶段,才将乌镇从观光型古镇打造成了国际性的著名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小镇。

因此,克隆复制概念容易,真正将其转化为现实,并非易事,这需要需要综合考虑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地域经济发展情况、行业特点等众多因素,具有超强的设计规划与判断能力,并具有很强的投资实力和围绕产业特色的招商能力。(2)项目集成

特色小镇项目是个“集成”项目,由水、电、路、学校、医院、公园、产业服务等集成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众多子项目构成。而一般PPP项目通常也都是一个单一项目(除产业新城、城市综合体和园区项目),如公路项目、管廊项目、体育馆项目等。

三、多劳多得与项目回报机制

1、多劳多得

特色小镇创建,无论是在历史文化名镇等现有小镇基础上进行提炼加工创建,或者完全从无到有新建一个小镇,在产业特色定位、选址、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厂房建设与出租出售、住宅开发、物业服务等具体开发内容上,各方根据参与项目和投资多少获得相应回报,“多劳多得”。比如,产业特色定位和发展规划,需要极高智商、经验和创造力,如果工作和成本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则应该获得相应回报,如果由政府方承担,则社会资本方就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政府只能以纯粹公益性投入获得社会效益回报了。

2、项目构成及其回报机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意见》(发改规划[2017]102号),特色小(城)镇要补齐发展短板。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房屋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房建设或货币化安置;水网、电网、路网、信息网、供气、供热、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水体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以及生态修复工程。

科技馆、学校、文化馆、医院、体育馆等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环境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各类产业发展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厂房、孵化园、众创空间等生产平台;旅游休闲、商贸物流、人才公寓等服务平台建设;其他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可见,特色小镇项目由一个个具体的子项目构成,对应的回报机制也有所不同。纯粹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因为没有直接使用者付费,所以只能由政府买单,经营性项目如旅游业的酒店、景区和厂房出租、住宅出售等项目,则为使用者付费机制。

注:企业服务是指为入住小镇的企业提供资金贷款中介、工商注册、法律、财务、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交易结构设计和财务测评

特色小镇包括众多子项目,且不同的子项目因为收入来源和回报机制不同,因此,交易结构设计和财务测评比一般单一项目相对复杂。如果众多子项目分别由不同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运营,则需要按照不同的社会资本方各自参与项目的多少进行交易结构设计和财务测评,且还需考虑不同子项目之间是否可以盈亏互补,如以经营性项目收益来弥补滋养公路、水网等纯粹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从而降低政府付费,甚至无需政府投入或补贴,加快政府对项目落地审批的决心和速度。

特色小镇项目的测评,在社会资本方负责设计小镇产业特色定位、编制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的情况下,还需要对招商引资的带来的入住企业数量、投资额和增加的税收等指标进行测算评价,这也是不同于一般PPP项目(产业园区、产业新城除外)的地方。

五、资金支持和财税优惠政策对项目收益率的影响

1、专门用于特色小镇的可用政策 目前国家和有关地方政府专门针对特色小镇项目的资金支持和财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农发行和国开行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土地配套奖励、奖补资金以及财政返还。

国家有关部委和部分省市特色小镇支持政策表[5]

2、对项目收益率及项目落地的影响

如果地方性政府将政策性金融支持带来的资金成本降低,土地配套奖励、奖补资金以及财政返还带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入,作为项目内部收益率限定水平的组成部分,则这些政策支持,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给社会资本方带来好处,而是在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利益转移。比如:在没有上述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假设项目收益率合理水平被政府限定在8%,根据此收益率测算政府补贴数额(在完全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情况下,且政府只负担补贴数额,最终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方成本费用超支,由其自负,否则变成了政府承诺的固定性收益),在政府付费额度一定的情况下,所谓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带来的资金成本降低、土地配套奖励、奖补资金以及财政返还,应该是在8%内部收益率水平之外的一种额外收益与奖励,政府不能以此认为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内部收益率超8%为不合理水平,而强行将超出部分拿走,否则,政策支持对社会资本没有实质性意义,好处全部被政府拿走了,从而也不利于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建设的吸引力,不利于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当然,如果政府支持政策最终带来的社会资本方收益率水平过高,则对此也要做出限制,比如,在获得政府有关支持政策后,PPP模式特色小镇项目内部收益率不能超过10%,如超过,则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可就超过部分进行分配约定,从而避免PPP模式特色小镇项目的暴利,使其收益率基本按照PPP模式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

因此,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在招投标和项目合同签订时,需要就此予以明确政策奖励等与合理的内部收益率水平的关系,设定一个最高上限,超出上限部分进行分配。

笔者接触到的特色小镇项目,存在没有测算使用者付费收入、增值税进销税额没有计算、所得税在项目全投资收益率和资本金收益率测算中的处理错误、运营成本缺少数据、明股实债的筹资方式、建设期资金使用计划缺失,运营期资金还款计划与项目公司资金收支关联度不够等。这些情况对项目现金流、政府付费、财务内部收益率和税负等指标的产生较大失真和错误,不利于项目谈判、合作与推进。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2

1 小镇简介

2016 年1 月,柯桥酷玩小镇入选第二批浙江省特色小镇名单。柯桥区的功能分布为:北工业,中城市,南闲养。酷玩小镇位于绍兴市柯桥区西南部,且处于柯岩风景区内,地理位置优越,区域环境优美,区域交通便利。

酷玩小镇规划三大核心目标及定位:旅游小镇——体验传统小镇的地方风情,运动小镇——引领“酷玩”运动新时尚,产业小镇——打造体育旅游产业生态链。酷玩小镇的开发结合柯岩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特色山水资源及城镇发展需求,通过加快环境的美化、设施的完善,旅游休闲、体育项目的引进、景区标准化创建等举措,将体育健身、旅游休闲项目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逐步形成以酷玩(体育健身、旅游休闲)为主体的特色小镇。

酷玩小镇的“酷”体现在三方面的不受限制:从户外到户内,酷玩场地不受限制;从普通到特殊,酷玩方式不受限制;从大众到专业,酷玩人群不受限制。目前,“酷玩小镇”已具备了山水环境、产业基础等先天优势,经过政府、企业之间的接洽已有了初步的小镇蓝图。通过今后3 年的时间,力争打造出一个涵盖低中高端游乐特色,融合基础服务、休闲旅游、运动体验于一体的特色小镇,为柯桥和绍兴带来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多重效益。

调研表明,今年酷玩小镇的主要工作是建设小镇客厅,作为游客接待中心。使游客从整体上对酷玩小镇有一个大概的印象。把零散的项目整合串联在一个沙盘中,可以给游客一个直观的感受。据了解小镇客厅将在今年6 月份开始动工,于今年10 月份开始投入使用。同时,在今年主要打造的另一个项目是极限公园,当地政府对于这个项目的关注度也很高,目前是政府搭台,社会化投资为主,政府对于项目的支持非常强大。据了解,酷玩小镇已经引入了毅腾足球俱乐部,以及一些大型体育平台,以先引入体育赛事为主,再带动生产销售,先做出品牌,再批量生产的发展思路。

2 久经波折的申报过程反映“宽口径下的严把控”

浙江特色小镇采用创建制模式,创建制的特点之一是“宽进严定”。但宽口径并不是没有口径,在宽口径之下,严格把控特色小镇的建设范围,土地利用等方面。受到严把控的影响,酷玩小镇的申报过程久经波折,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为申报而申报。由于柯桥区本身的建设比较早,因此项目比较成熟,第一版的申报单纯将现有项目串点成线,形成特色小镇。但面临的问题也较多,首先面积过大,单纯的串联项目,囊括了较多已建成项目,导致小镇面积超过4 平方公里,超出特色小镇的范围要求。所以尽管项目优势得天独厚,规划特色十足,并未纳入第一批特色小镇名单。

第二次申报方案去除已建成项目,小镇范围内只包含正在建设的项目,以及规划中即将建设的项目。目前小镇面积在3.75 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区在1.2 平方公里左右。依托此方案,酷玩小镇正式纳入第二批特色小镇名单。

酷玩小镇最终的规划申报方案,是以东方山水一期、二期为核心。建设一个“一轴四区”的规划方案,“一轴”指的是被当地人誉为母亲河的金湖江;“四区”分别是以东方山水为主的山水区;以极限运动赛车场为主的极限运动区;以高尔夫球场和直升机场为主的高端休闲区;还有旅游度假区。管控小镇风貌形态,管控小镇建设面积,在形态、强度、风貌等方面逐渐改变原有大体量大建设的做法,逐步符合特色小镇的要求。

酷玩小镇一波三折的申报过程,显著反映了浙江特色小镇在初审过程中“宽口径下的严把控”总结来看浙江特色小镇的申报有六个必须:必须有特色小镇的发展规划蓝图、必须符合土地规划、面积要求、必须有特色的产业定位、必须有复合的功能定位、必须有高强度的投资、必须有创建热情的政府。

3 项目包带动酷玩小镇规划创新

传统规划体系注重用地,以用地需求来倒推人口增长、经济发展。通过空间优势和劣势分析,确定产业定位,依托产业定位指导空间布局、城市风貌塑造等。整体来讲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规划模式。

以酷玩小镇为例,政府通过与总投资上百亿的东方山水乐园和总投资12 亿元的浙江国际赛车场项目进行深入洽谈与政策支持,使这两个项目成为柯岩酷玩小镇的两个核心项目,依托两个项目的特点,通过与已建的鉴湖高尔夫场、乔波滑雪馆,在建的若航直升机场、天马(F2)赛车场等项目相结合,最终将小镇主题定位为“酷玩”。依托体育运动、山水休闲主题,根据对现有资源、建设项目的梳理,规划设计柯岩酷玩小镇形成高端休闲区、山水游乐区、大众运动区三大片区,以游艇、自行车、赛车、马拉松、直升机等水陆空游线串联各个片区。项目包括公共设施、体育运动及休闲旅游三大类,除公共设施外,相关项目共有11 个,预计总投资110 亿元。

综上分析,特色小镇规划是以寻求小镇发展动力为核心。政府与规划单位通过企业访谈,引入一两个龙头企业打造“项目包”,项目包内核心企业,依托企业与企业间的相互联系,以及众筹模式等手段带动相关企业进入。通过这种“大项目支撑,小项目扩张”的项目包形式确定小镇发展定位,进而依托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小镇风貌、环境建设。

这种自下而上的规划形式巧妙的将小镇发展从战略、方向、路径等概念性阶段,直接引导到实际项目落实阶段,以项目反推规划,保证了规划的强操作性、强方向性、强执行性,为3~5 年完成特色小镇创建提供坚实的规划基础与科学路径。

4 融合式规划引领规划创新

传统的规划有较为明晰的规划层级,主要分为概念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具体实施方案,乃至建筑施工等多个层面。一个地块从拿地到规划再到项目落地,需要各层级规划方案的相互引导与叠加。而浙江特色小镇的规划不同之处就在于运用一套规划方案,指导整个小镇的发展定位、产业创新、文化建设、土地利用、风貌引导、设施建设与建设实施。

以柯桥酷玩小镇的规划建设为例,设计单位介绍说:“我们通过6 个团队平行调研协作,共同将特色小镇的规划由前期发展概念定位到后期城市设计甚至建设全部融合进来共同考虑。”酷玩小镇的规划,是由多个平行的团队一起完成的,每个团队负责规划层级的不同部分,通过频繁的交流与沟通将方案相互交融,进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单位认为“针对如此复杂的项目,必须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才能在如此短的设计时间里少犯错误。”

浙江特色小镇规划的思想与“多规合一”思想相近,通过系统的建立城镇系统工程,把城镇建设贯穿到文化、经济、建筑、景观各个规划层面中,加强城镇在各个规划系统之间的相互融合、相互衔接,做到“无缝对接”、有效整合,使城镇规划真正落实到文化、经济、建筑、景观上,以此解决城镇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相互制约、互不统一、相互打架的问题。

浙江特色小镇规划是“融合式规划”与“多规合一”的典型案例。在一个“小镇”的空间范围内,通过一项空间规划将小镇的空间布局、项目布点、建筑设计等方面统筹在一起,指导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这种规划形式值得全国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借鉴。

5 总结

柯桥酷玩小镇是浙江特色小镇中的典型代表,在诸多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特色是在小镇建设规划方面,规划申报过程的波折反映了浙江对特色小镇规模的严格把控;“项目包”带动式的规划是自下而上做规划的典型代表,保证了规划的强操作性与执行性;融合式规划的理念与多规合一的思想不谋而合,保证了规划层级之间的无缝对接,避免了规划之间的相互冲突。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3

影视小镇、人才创业小镇、机器人小镇,对于这些独具特色的小镇,你可能还很陌生吧?但在不久的将来,这样的特色小镇处处皆是。

据媒体报道,11月4日,“小城镇、大梦想”——中国特色小镇发展研讨会暨华夏幸福特色小镇战略发布与南京空港会展小镇签约仪式在南京举行。在此次会议上,华夏幸福正式对外发布了特色小镇战略,并与南京市溧水区政府及全球领先的会展企业法国智奥会展集团就开发建设南京空港会展小镇签署合作协议。而此前,在大厂、嘉善、香河等地,华夏幸福已打造了数个初具规模的特色小镇。

“从区域上看,香河、永清、嘉善等第二梯队园区实现销售额达公司总销售额30%以上,不断验证公司园区布局的区位优越性及发展模式的可复制性。其中销售面积廊坊、固安、大厂、永清、香河为最大5个片区,分别占比31.4%、17.6%、13.7%、9.9%、9.7%,合计占比82.2%。长三角区域的镇江、无锡、嘉善合计销售面积为35.0万方,比1~3月的6万方增涨近5倍,接近2015全年37.6万方的销量,嘉善园区销售面积29.32万方占公司总销售面积5%,成为环上海区域快速崛起的产业新城标杆。”中投证券分析师李少明称,华夏幸福作为独特的园区开发运营商投资价值有别于传统房企,特色小镇的打造与其深耕十余年的产业新城可谓一脉相承,给予再次“强烈推荐”评级。

精准发力,释放产业核心优势

特色是小镇的核心元素,产业特色是重中之重。南京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就此强调,应高质量提升特色小镇产业,积极汇聚高端人才、高端资源和高端平台,通过新建、做强、补足、或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和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使小镇的特色产业在全国甚至全球具有高知名度和重要影响力,形成该产业最优最强的产业生态圈。

而这恰恰是华夏幸福的长处。近十年来,华夏幸福以“产业优先”作为核心策略,整合全球资源,从产业研究规划、产业集群集聚、产业载体建设到产业服务运营,积累了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强大能力,可以为区域提供全链条的产业升级综合解决方案。

目前,华夏幸福拥有全球最大的近1400人的产业发展团队,已在全国近50个产业新城中,形成近百个高端产业集群。同时,与航天科技集团、京东方等4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结成战略联盟,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30多家科研院所达成校企合作,与100多家研发机构深度对接,并在美国、以色列、德国、韩国等6个国家与地区设立了10余个孵化器,形成覆盖全球的创新孵化网络。

显然,如此的能力、经验和资源,无疑让华夏幸福在特色小镇的打造过程中,更能做到精准发力。

“在坚持全社会资本投入的基础上,每一个特色小镇,我们都坚持产业精准发力、全流程推动产业发展。”华夏幸福执行总裁叶珺表示,华夏幸福充分研究区域产业基础,结合小镇产业特征,针对性释放、整合、输出近20载产业优势资源,精准发力并全程推动每一个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为了给小镇企业提供持续性运营保障,华夏幸福专业的产业服务团队将从企业需求出发,匹配高效、便捷的产业服务,打造招商、技术、人才、创业、资本等全方位、立体化服务平台。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华夏幸福还坚持“一镇一风格”,充分尊重、利用和挖掘小镇的自然环境、历史文脉和民俗风情,因地制宜塑造每一个小镇的独特风情,提升特色小镇的吸引力与生命力;坚持全域化管理、智慧化运营,为特色小镇的产业人口、旅游人口提供便利,打造智慧高效的现代化生活服务平台,提升特色小镇的运行效率。以此,华夏幸福将为特色小镇集聚人气、注入活力,保障其长久的可持续发展。

PPP主导,实干打造特色小镇

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指导意见》指明了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方向,明确提出在推进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五大原则,即创新探索、因地制宜、产业建镇、以人为本、市场主体。”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特别指出,在特色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充分发挥企业和市场主體的作用。

这个观点又与华夏幸福不谋而合。自2002年起,华夏幸福就被引入固安,以“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PPP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固安的经济发展、城市发展和民生保障。显然,特色小镇的打造与其深耕十余年的产业新城可谓一脉相承。

“对于特色小镇建设,华夏幸福早已实干为先。”据叶珺介绍,定位于“中国专业化影视第一镇”的大厂影视小镇,通过建立影视产业生态圈,吸引了相对论、base FX、金海岸影视等龙头企业在内的40余家企业签约入驻,覆盖项目孵化、前期拍摄、后期制作、宣发交易全产业链;位于嘉善的上海人才创业小镇,一期已建成6.4万平方米,已有超过30家企业入驻,小镇格局已初步完善,路网畅通,嘉善规划展示馆、云湖公园、上海人才创业园、新西塘水街等项目串联成丰富的小镇亮点。

目前,包括足球小镇、健康小镇、葡萄小镇等在内的一系列特色主题小镇,也正华夏幸福的积极谋划、有序推进中。

在此基础之上,华夏幸福此次与南京市溧水区政府及法国智奥会展集团签署合作协议,联手打造南京空港会展小镇。南京空港会展小镇项目占地两平方公里,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打造成为亚洲空港的专业会展中心,预计每年将为区域贡献15个亿的会展收入。

“预测在其强劲的销售带动下,结算营收有望同步增长,未来两年的业绩有较大保障。维持6个月目标价32元的‘增持’评级。”华金证券王刚指出,目前华夏幸福股价正处于快速探底过程,未来随着华夏幸福紧紧围绕特色小镇这一国家战略,积极探索与实践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小镇合作开发模式,有望在产业新城引领者之外再树特色小镇建设标杆,二级市场企稳并返身向上是大概率事件。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4

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传导关系”。

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的,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履约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存在,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约束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运营服务合同。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在个案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取得政府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原料供应合同。有些PPP项目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且约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

在原料供应合同中,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质量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

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可能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在项目贷款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条款: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

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进行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5

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合同组成

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哒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合同构成了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一定的“传导关系”。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则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2.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3.履约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有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全部或部分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督促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2)运营服务合同。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具体操作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征得政府方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3)原料供应合同。有些PPP项日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原材料,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如燃 煤 电 厂项目中的煤 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约定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原料供应合同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4)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 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 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 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该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该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4.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一般包括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条款。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进行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5.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6.其他合同

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等。

峡谷旅游开发-PPP项目合同模板:

本合同于2017年【X】月【X】日由下列双方在XX市签订: 甲方:XXXX,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XXX机构,其住所为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乙方:XXXX,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待XXXX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1.2 解释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3 各方的声明与保证 2.4 违反声明与保证

第三条 峡谷旅游开发PPP项目的合作范围和期限 3.1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概况 3.2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的合作范围 3.3 甲方前期投资的确认

3.4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合作的排他性 3.5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合作期限 第四条 前提条件

4.1 履行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4.2 前提条件的期限 4.3 前提条件的放弃 4.4 前提条件未实现 第五条 项目融资 5.1 乙方的融资责任 5.2 融资担保 5.3 甲方对融资的支持

第六条 峡谷旅游开发的土地指标和土地出让 第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 7.1 首期启动资金

7.2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实施进度 第八条 运营和维护

8.1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资料的报告 8.2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8.3 运营协调委员会 8.4 审计部门的监管 8.5 履行义务 第九条 产业发展服务

第十条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公司的成立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10.1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公司成立 10.2 股权变更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第十二条 履约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承诺 13.1 甲方的承诺 13.2 乙方的承诺 13.3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保险 14.1 保险义务 14.2 需购买的险种

第十五条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1 守法义务

15.2 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3 不视为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的情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事件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1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的监督与临时接管 17.1 甲方的监督权

17.2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质量管理 17.3 中期评估 17.4 甲方临时接管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18.1 违约与赔偿 18.2 提前终止及处理机制 第十九条 峡谷旅游开发项目移交 19.1 期满移交 19.2 移交程序 19.3 提前终止的移交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20.1 争议的解决 20.2 法律的适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 21.1 环境保护 21.2 保密条款 21.3 税收优惠 21.4 通知 21.5 合同的文字 21.6 合同的生效 21.7 合同的补充 21.8 合同的附件

签署页】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零一七年X月X日在XX省XX市签署,以兹为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6

从PPP项目的采购阶段起,PPP项目的参与各方会签署一系列协议,下面就主要的协议和合同按照先后顺序列举如下:

一:确认谈判备忘录

阶段:项目采购阶段。“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候选社会资本方”间的确认谈判完成后。

签署的双方: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

解析:“确认谈判备忘录”具有阶段性框架协议的法律效力,政府和社会资本就采购谈判中的重要条款以备忘录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成交(中标)公告发布后双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的依据。

二:PPP项目合同

阶段:项目采购阶段。

签署的双方: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

解析: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应在预成交(中标)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同,应在政府审核同意后签署。

三: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公司成立之后。

签署的双方: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

解析: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之间也可以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代替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在先签署的原合同。

四:股东协议

阶段:项目执行阶段,社会资本依法成立项目公司时。

签署各方:项目公司的各股东之间

解析:股东协议签订的目的为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

五:融资合同

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公司成立之后。

签署双方:项目公司同贷款方签署

六:工程承包合同

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公司成立之后。

签署双方:项目公司同工程承包商签署

七:运营服务合同

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公司成立之后。

签署双方:项目公司同专业运营商签署

解析:根据 PPP 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专业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个案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取得政府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八:原料供应合同

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公司成立之后。

签署双方:项目公司同原料供应商签署

九:保险合同

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公司成立之后。

签署各方:项目公司及其它参与方同保险公司签署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7

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合同组成

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哒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合同构成了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一定的“传导关系”。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则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2.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3.履约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有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全部或部分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督促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2)运营服务合同。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具体操作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征得政府方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3)原料供应合同。有些PPP项日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原材料,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如燃 煤 电 厂项目中的煤 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约定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原料供应合同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4)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 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 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 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该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该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4.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一般包括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条款。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进行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5.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6.其他合同

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等。

现代农业示范园-PPP项目合同模板:

本合同于2017年【X】月【X】日由下列双方在XX市签订: 甲方:XXXX,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XXX机构,其住所为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乙方:XXXX,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待XXXX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1.2 解释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3 各方的声明与保证 2.4 违反声明与保证

第三条 现代农业示范园PPP项目的合作范围和期限 3.1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概况 3.2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的合作范围 3.3 甲方前期投资的确认

3.4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合作的排他性 3.5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合作期限 第四条 前提条件

4.1 履行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4.2 前提条件的期限 4.3 前提条件的放弃 4.4 前提条件未实现 第五条 项目融资 5.1 乙方的融资责任 5.2 融资担保 5.3 甲方对融资的支持

第六条 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土地指标和土地出让 第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 7.1 首期启动资金

7.2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实施进度 第八条 运营和维护

8.1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资料的报告 8.2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8.3 运营协调委员会 8.4 审计部门的监管 8.5 履行义务 第九条 产业发展服务

第十条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公司的成立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10.1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公司成立 10.2 股权变更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第十二条 履约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承诺 13.1 甲方的承诺 13.2 乙方的承诺 13.3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保险 14.1 保险义务 14.2 需购买的险种

第十五条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1 守法义务

15.2 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3 不视为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的情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事件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1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的监督与临时接管 17.1 甲方的监督权

17.2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质量管理 17.3 中期评估 17.4 甲方临时接管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18.1 违约与赔偿 18.2 提前终止及处理机制 第十九条 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移交 19.1 期满移交 19.2 移交程序 19.3 提前终止的移交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20.1 争议的解决 20.2 法律的适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 21.1 环境保护 21.2 保密条款 21.3 税收优惠 21.4 通知 21.5 合同的文字 21.6 合同的生效 21.7 合同的补充 21.8 合同的附件

签署页】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零一七年X月X日在XX省XX市签署,以兹为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8

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合同组成

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哒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合同构成了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一定的“传导关系”。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则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2.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3.履约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有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全部或部分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督促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2)运营服务合同。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具体操作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征得政府方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3)原料供应合同。有些PPP项日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原材料,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如燃 煤 电 厂项目中的煤 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约定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原料供应合同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4)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 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 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 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该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该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4.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一般包括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条款。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进行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5.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6.其他合同

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等。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模板:

本合同于2017年【X】月【X】日由下列双方在XX市签订: 甲方:XXXX,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XXX机构,其住所为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乙方:XXXX,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待XXXX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1.2 解释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3 各方的声明与保证 2.4 违反声明与保证

第三条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合作范围和期限 3.1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概况 3.2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合作范围 3.3 甲方前期投资的确认

3.4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合作的排他性 3.5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合作期限 第四条 前提条件

4.1 履行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4.2 前提条件的期限 4.3 前提条件的放弃 4.4 前提条件未实现 第五条 项目融资 5.1 乙方的融资责任 5.2 融资担保 5.3 甲方对融资的支持

第六条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土地指标和土地出让 第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 7.1 首期启动资金

7.2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进度 第八条 运营和维护

8.1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资料的报告 8.2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8.3 运营协调委员会 8.4 审计部门的监管 8.5 履行义务 第九条 产业发展服务

第十条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司的成立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10.1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司成立 10.2 股权变更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第十二条 履约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承诺 13.1 甲方的承诺 13.2 乙方的承诺 13.3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保险 14.1 保险义务 14.2 需购买的险种

第十五条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1 守法义务

15.2 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3 不视为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的情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事件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1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的监督与临时接管 17.1 甲方的监督权 17.2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质量管理 17.3 中期评估

17.4 甲方临时接管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18.1 违约与赔偿 18.2 提前终止及处理机制

第十九条 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移交 19.1 期满移交 19.2 移交程序 19.3 提前终止的移交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20.1 争议的解决 20.2 法律的适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 21.1 环境保护 21.2 保密条款 21.3 税收优惠 21.4 通知 21.5 合同的文字 21.6 合同的生效 21.7 合同的补充 21.8 合同的附件

签署页】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零一七年X月X日在XX省XX市签署,以兹为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旅游小镇PPP模式投资分析 篇9

旅游小镇PPP模式投资分析

油岭生态旅游小镇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提供各种基础设施投融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建设集团公司。2016年10月14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清远市连南县签署PPP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将积极利用国家及各级政府鼓励的PPP模式,投资打造油岭生态旅游特色小镇为起点,扩大到连南全县全域旅游项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连南县建设全国的全域旅游示范项目,打造弘扬民族文化,发展生态旅游特色小镇以及加强连南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服务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建设将包括全县范围内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古建筑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新景区开发与运营,学校、医院、污水处理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

深圳甘坑新镇

华侨城集团公司成立于1985年,迄今为止有30多年的历程。发展到今天,资产规模超过1500亿元,年均销售收入500亿元,成为了一个大型的企业集团。其中,文化旅游业务是华侨城最具社会影响力的业务。“甘坑新镇”是深圳龙岗区政府与华侨城集团今年开始合作的一个城镇化项目,甘坑新镇的项目是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合作开发,大力发展新型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导入和培育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高艺术水准的原创文化内容产业,形成高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带动“文化+”相关的科技、旅游、商业、生态、农业、教育、家居等现代新型城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在资本的介入下,“甘坑新镇”将在此崛起,周边大量闲置的工业厂房将修缮一新。上述旅游小镇面积将扩大,并将摇身一变为IP文创产业、VR内容等科技产业以及创客的进驻地。自2015年以来,华侨城加快了转型升级的力度,在以“旅游+地产”模式拓展的过程中,发现文化旅游对郊区城镇公共服务提升、人口导入、产业聚集和土地价值提升等方面有巨大的作用,于是形成了更适合于新型城镇化推进的“文化+旅游+城镇化”的模式。

合肥“PPP+VR+特色小镇”

2016年10月18日,安徽省路网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举行了签约仪式,双方正式签署《合肥VR小镇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总规划面积约1平方公里,首期启动建设规模约300亩,项目选址位于肥东县龙塘高速出口处附近。政企双方以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为合作搭建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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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注入新动能、开辟新空间。VR产业被誉为21世纪创意产业上的“皇冠”,是孕育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朝阳产业。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7-2021年中国旅游小镇建设深度分析及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国内仅有北京、福建、贵州等部分省市涉及VR产业,该项目的建成将填补安徽省乃至华东地区VR产业的空白。根据规划,项目将围绕从VR技术研发、VR消费体验、VR内容制作、VR产权交易、VR投融资等全产业链的构建为核心,按照“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理念,集投资、创业、研学、居住、休闲、体验、旅游于一体,打造一套具有安徽特色、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小镇生态体系。

根据约定,政府方主要负责征地拆迁、立项可研、用地环评等项目前期工作。社会资本方主要负责小镇投融资、建设、VR产业资源的引进和运营。在国家推行PPP模式和特色小镇建设等多重政策叠加的引领下,政企双方将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以VR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合资公司为载体,以长期合作共赢为目标,协同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小镇早日建成,成为合肥PPP模式下特色小镇建设的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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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ppp项目合同 篇10

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合同组成

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哒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合同构成了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一定的“传导关系”。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则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2.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3.履约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有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全部或部分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督促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2)运营服务合同。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具体操作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征得政府方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3)原料供应合同。有些PPP项日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原材料,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如燃 煤 电 厂项目中的煤 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约定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原料供应合同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4)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 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 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 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该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该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4.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一般包括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条款。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进行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5.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6.其他合同

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等。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PPP项目合同模板:

本合同于2017年【X】月【X】日由下列双方在XX市签订: 甲方:XXXX,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XXX机构,其住所为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乙方:XXXX,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待XXXX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1.2 解释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3 各方的声明与保证 2.4 违反声明与保证

第三条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PPP项目的合作范围和期限

3.1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概况 3.2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合作范围

3.3 甲方前期投资的确认

3.4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合作的排他性

3.5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合作期限

第四条 前提条件

4.1 履行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4.2 前提条件的期限 4.3 前提条件的放弃 4.4 前提条件未实现 第五条 项目融资 5.1 乙方的融资责任 5.2 融资担保 5.3 甲方对融资的支持

第六条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的土地指标和土地出让 第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 7.1 首期启动资金

7.2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实施进度 第八条 运营和维护

8.1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资料的报告

8.2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8.3 运营协调委员会 8.4 审计部门的监管 8.5 履行义务 第九条 产业发展服务

第十条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公司的成立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10.1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公司成立

10.2 股权变更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第十二条 履约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承诺 13.1 甲方的承诺 13.2 乙方的承诺 13.3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保险 14.1 保险义务 14.2 需购买的险种

第十五条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1 守法义务

15.2 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3 不视为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的情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事件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1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的监督与临时接管 17.1 甲方的监督权

17.2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质量管理 17.3 中期评估

17.4 甲方临时接管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18.1 违约与赔偿 18.2 提前终止及处理机制

第十九条 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项目移交 19.1 期满移交 19.2 移交程序 19.3 提前终止的移交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20.1 争议的解决 20.2 法律的适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 21.1 环境保护 21.2 保密条款 21.3 税收优惠 21.4 通知 21.5 合同的文字 21.6 合同的生效 21.7 合同的补充 21.8 合同的附件

签署页】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零一七年X月X日在XX省XX市签署,以兹为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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