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协议融资合作煤矿

2024-06-13

居间服务协议融资合作煤矿(共9篇)

居间服务协议融资合作煤矿 篇1

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甲方):西乌珠穆沁旗金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宝日格斯台苏木

法定代表人:马同春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因开采区建设、整合周边煤矿等业务的需要,急需增加运转资金,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建的 金正煤矿项目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居间服务内容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为 金正煤矿项目融资提供寻找出资方并促成交易的居间服务。乙方同意为金正煤矿项目融资提供居间服务。

二、甲方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甲方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具体合作协议由甲方和出资方签订)。

6、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其依据的其它协议或文件所履行的义务不相冲突,与我国法律、法规有关的行政规章也无任何抵触。

三、乙方的义务

1、通过乙方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符合其要求的融资条件的公司、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出资方”),并实现双方与出资方的前期接触和相互了解。

2、在合适时安排甲与出资方的会面。乙方应陪同甲、乙双方与出资方的初次会面,必要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同出资方的会晤及磋商等工作。

3、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四、甲方的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煤矿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出资方。

2、如果在甲方与出资方初次会面之日起24个月内(如果乙方在甲方与出资方初次会面后仍继续提供居间服务的,则该24个月的期限的起始日为乙方停止居间服务日),甲方与出资方就煤矿项目的融资交易签订了相关交易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以下简称“本项目交易协议”)的,则甲方认可该交易系源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达成的,甲方承诺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

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本款所指的融资交易包括以下情形:

1)出资人对甲方进行出资;

2)甲方以金正煤矿项目作为贷款抵押。

3、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金正煤矿项目融资交易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出资方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以及上述主题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以及上述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甲方承诺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信息(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经合法掌握的信息或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人或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如果甲方与出资方签署本项目交易协议并实际履行,则甲方同意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本项目融资的资金以战略投资人实际投资金正煤矿项目,甲方以金正煤矿项目抵押给出资方进行实际操作,甲方同意按本项目实际融资的10%(税后)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

2、支付方式为现金。

3、上述居间服务费应按交易资金实际达到甲方指定账户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4、支付时间为实际到帐日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与乙方联系的受让方私下成交的,乙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从甲方取得佣金。

2、甲方未如约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此费用直接转为甲方对居间人的借款(即此合同转为借贷合同效应)。

3、甲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甲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八、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在与乙方及其引荐的出资方进行接触和磋商的同时不得与其它居间人及出资方进行融资磋商及签署任何形式的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3、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审仍在本辖区相应法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经签署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人:

住所:住 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房地产项目融资居间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万元(以投资款项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为准)。

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

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方,协助甲方与投资方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尽力促成甲方与投资方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为委托期限。

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若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投资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投资方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投资方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尽力促成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投资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投资方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委托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

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投资方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但投资方资金未到达甲方账户,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费用与佣金

1、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投资方的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实际数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当日即须支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

第九条、解除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方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5%的违约金。

3、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

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居间方):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双方) 篇3

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项目的建设及开发,需对外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实现此资金募集目标,甲方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以下简称“项目投资人”),并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项目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其他提供给项目资金的文件。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要求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项目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项目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项目投资人或其他有意向投资者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项目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磋商与谈判。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物色项目投资人,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项目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

2、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乙方对甲方及项目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五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委托事项完成”是指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委托融资事项后、甲方与项目投资人签订融资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后,本合同履行完毕,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六条 佣金与费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项目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项目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合理延长委托期限或居间服务期限视为自动延长至当次居间服务事项完成止。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本合同签订后,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是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兵要求违约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项目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佣金%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八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或诉讼中,若有通知等材料送达的,三方均确认同意以本协议落款处的住址为送达地址,向该住址寄送的所有通知、文件等材料均视为收件人已经收悉。若前述送达住址变更,变更方应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等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 电话:

居间服务协议书 篇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424条、第426条、第428条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第29号文件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第60号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甲方现已将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乙方向甲方提供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北路(香江大道-华裕路)工程等项目,甲方自愿承诺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双方约定如下并共同遵照执行。

委 托 人:(简称:甲方)

居 间 人:(受托人):(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一、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能够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劳务居间服务费为工程项目规模总造价的1%,居间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195万元(大写金额:壹仟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全部以现金模式支付。

二、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三天内先支付第一笔劳务居间服务费的¥;400万(大写金额:肆佰万元整)。剩余部份在甲方收到业主第一次工程款后3日之内付清¥:795万(大写金额:柒佰玖拾伍万元整)。以现金模式支付。

三、乙方应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合同的签订,协议成立,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如甲方在与相关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承接该工程,甲方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的责任。

四、如甲方不按时或不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给乙方,乙方可持此合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甲方任何一期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按逾期付款总金额乘以月利率2%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

五、乙方有权委托业主在甲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劳务工资内代扣居间费,并将居间费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且不视为业主违约逾期付款。

六、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居间服务费必须遵约履行。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

八、甲乙双方均应对本项目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相关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与业主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等工程文件,即视为甲方完成居间所有工作。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若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委 托 人: 居 间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协议(投资者)(新) 篇5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为了满足投资者合法投资需求,拓宽市场经济下,投资者投资渠道,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本着诚信、平等、自愿、共赢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并承诺及时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

1定义

1.1【债权转让交易平台】本协议所称债权转让交易平台是指乙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法注册并取得资质,接受债权转让需求方委托,运用互联网(Internet)技术,在平台上发布该债权转让信/ 8

息,寻求投资者并撮合交易,代收价金、代付收益本金的相关居间服务技术载体的总称。

1.2【债权转让】本协议所称债权转让是指由金融机构所持有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确认合法有效的债权,经金融机构分拆后通过乙方债权转让交易平台发布,由甲方支付对价购买并按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让渡行为。

2资质承诺

2.1【甲方承诺】甲方承诺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置于本协议附件)

2.2【乙方承诺】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注册成立的法人,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独立的对外缔约权,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具备及时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能力,且有能力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资质文件置于本协议附件)

3服务内容及方式

3.1【发布债权】乙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将金融机构拟转让的债权信息发布于债权转让交易平台,债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文件编号,债权总本金,期限,拆分后每份额价金,预期年化收益率,担保物(如有)。

3.2【购买债权】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完成债权转让交易平台注册后,选定拟购买的债权和份数,与金融机构、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拟投资债权对应份数的价金通过与债权转让交易平台/ 8

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汇至乙方指定代收账户(),乙方通过代收账户将款项汇至金融机构指定账户,完成债权转让交易。

3.3【转让协议签订】在完成债权转让交易过程中,甲方需通过债权转让交易平台与拟转让债权的金融机构及乙方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采用电子版本方式,电子版本留存于乙方提供的数据服务器内,甲方可通过本协议签订时提供的身份信息(或注册名)及密码随时查阅。

3.4【价金代收取】甲方同意在支付给金融机构债权转让对应价金时,由乙方指定账户代为收取。

3.5【收益本金代收取】甲方同意在债权付息日和债权到期日,金融机构支付的收益及本金由金融机构通过乙方指定结算账户代为收取。

3.6【收益本金结算】债权付息期和债权到期日,乙方通过结算账户()代收取金融机构应付收益及本金,甲方依据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信息(或注册名)及密码收取利息及本金。

3.7【收益承诺】对于债权转让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对甲方提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包括展期收益),并非乙方对甲方的收益承诺。

3.8【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为无偿服务,协议正常履行期间不另行收取或变相收取甲方其他费用。

3.9【提前处置】甲方应按照乙方发布的债权转让期限持有债权,债权持有期间甲方不得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提前处置债权,需经乙方同意。乙方出于管理考虑,甲方的债权只能转让给乙方指定机构()。甲方同意放弃已取得的收益,并按本金 %支付债权提前处置手续费,乙方代债权受/ 8

让人支付甲方扣减收益及提前处置手续费后的本金,计算公式:退还金额=本金-已实际提取的收益-本金* %。

3.10【投资保障】债权到期日,除《债权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金融机构回购债权。如遇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情形,甲方可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债权展期,签订《展期补偿金协议》,除继续取得金融机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外,另行取得展期补偿金收益。在无法与金融机构达成《展期补偿金协议》或回购债权的情形时,由乙方决定指定其他机构收购债权或以违约风险准备金回购债权。

3.11【收益支取期间】付息日或债权到期日,乙方收到金融机构支付的收益或本金,并通知甲方收取收益或本金。通知次日后,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取现申请,由乙方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以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审核通过后,乙方可支取收益或本金。

3.11.1如甲方于16:00前提出申请,则乙方应于当日23:59分前审核完毕。

3.11.2如甲方于16:00之后提出申请,则乙方应于次日23:59分前审核完毕。

4甲方特殊权利义务

4.1【甲方特殊权利】

4.1.1甲方有权随时查阅通过债权转让交易平台签订的所有以其为协议相对人的协议电子版本。

4.1.2甲方有权通过债权转让交易平台查阅拟购买的债权信息及拟出售债权的金融机构企业信息和违约风险准备金账户余额。

4.1.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现金融机构及乙方存在利用债权收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8

4.2【甲方特殊义务】

4.2.1甲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妥善保管身份信息和密码。

4.2.2甲方对用于购买债权的资金合法性、可支配性承担保证义务。

4.2.3在付息期或债权到期时,甲方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将暂存于结算账户内的收益取回。

4.2.4甲方有义务保守在债权转让过程中知悉的乙方、金融机构、债务人及抵押物权利人、质押物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2.5甲方不得利用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乙方信息、金融机构信息、债务人及抵押物权利人、质押物权利人信息,从事损害或不利于上述各方的行为。

4.2.6甲方有义务在购买债权前对债权转让交易平台网站注明的相关担保物变现风险提示予以充分注意、了解。由于甲方对风险提示未予注意、了解或理解不当而造成的投资损失,乙方免责。

4.2.7甲方应对其在乙方债权转让交易平台的注册账户或用户名及本协议项下的资金账户支付密码妥善保管,如因甲方原因给其本协议项下的账户内资金造成损失,该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乙方特殊权利义务

5.1【乙方特殊权利】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可能存在交易违法的情形,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暂时或永久终止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

5.2【乙方特殊义务】 / 8

5.2.1乙方有义务提供使本协议得以顺利履行和便于甲方随时查询相关信息的计算机服务器及配套软硬件设施。

5.2.2乙方有义务于债权转让交易平台上公布与该交易债权相关的金融机构信息和该金融机构为债权转让行为交纳的违约风险准备金信息。

5.2.3乙方有义务在债权付息日和债权到期日收到金融机构支付的收益和本金后,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支取。

5.2.4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暂存于乙方代收账户、结算账户内资金的安全,不得将该资金挪作他用。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资金造成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

5.2.5乙方有义务在债权交易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对有担保物债权中涉及担保物的变现能力予以充分提示。

5.2.6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可以在债权转让交易平台查询本人债权交易的相关信息,且保证投资者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不对外泄露。

5.2.7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电子版本。

6协议的终止

6.1【协议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本协议。

6.2【单方终止】由于任何一方行为违法,未违法一方可单方解除协议。

6.3【立法终止】由于政策调整或未来期间国家立法机关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本协议与政策、立法精神相悖,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应采用书面或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协议相对方。/ 8

6.4【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

7违约责任及赔偿

7.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怠于履行义务造成本协议无法根本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由于协议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经济受损的,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受损害方实际损失,支付相应赔偿金。

7.3如果由于本协议6.3或6.4条款中约定的情形发生造成协议终止,双方各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8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先行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8.1【仲裁解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商事仲裁。8.2【诉讼解决】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方式签订。甲方在债权转让交易平台注册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在勾选“同意”选项后,视为同意本协议项下全部内容,并承诺及时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甲方注册完成后,本协议即成立和生效。/ 8

9.2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对于附件的真实性,由附件提供者承诺,如由于附件真实性造成本协议无效,由附件提供者承担等同于本协议7.1条确定的违约责任。

9.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置于本协议之后。本协议所附补充协议,均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作为乙方长期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的协议,甲方在债权转让交易平台购买债权时与他人签订所有债权转让协议均涵盖在本协议下。

甲方:

乙方:

承销居间服务协议(企业版oa) 篇6

(企业版)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甲方拟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以解决资金需求,或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2、乙方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期服务于商业银行投行业务融资领域,并拥有丰富的企业客户资源和融资服务的专业能力。乙方应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债券融资领域的投融资撮合且力促甲方与目标合作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居间服务。

为了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信和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均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依

据,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和自愿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2乙方应以正当、合理谨慎的方式来处理受托业务,体现公平和透明,维护甲方和目标方的正当的商业利益,并保证金融服务合乎法律法规、商业惯例。

第二条 融资居间服务委托方式与服务内容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的融资需求为其推荐专业的债券承销商;或根据甲方的融资需求为其寻找投资者。

2.2甲方委托乙方,拟通过具有资格的目标债券承销商申请发行预计规模为______亿元(以中国证监会或发改委或主管审核部门最终核准的债券额度为准)的“公司债券”或“企业债”等债务融资项目。

2.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时,针对甲方的资金需求以及甲方对资金的使用计划,为甲方提供初步的融资方案。

2.4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融资方案,在委托期间内为其寻找和推介承销商或投资者,并在维护双方正当商业利益的前提下,促成目标承销商或投资人与甲方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或投资协议。

在甲方和目标承销商/投资人签署相关协议前,甲方应与乙方签署相关《确认函》(见附件)。

2.5 本合同项下所有通知、信息传达采用甲乙双方的约定之一执行: 1)通过实地会谈纪要、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提供等,甲乙双方应留存相关文件、会谈记录和书面通知备查。

2)除特别约定外,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传真、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的指定地址,通知在送达并电话确认后生效。

3)其他约定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提供有关服务所必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反馈居间服务进展,可全程派员参加与目标承销商或投资人在融资方案、投资安排等方面的斡旋和谈判。

3.3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投融资居间服务费。

3.4甲方应按照按本协议约定妥善保管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解决草案和相关的会谈记录、邮件往来和电话记录。

3.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法律或行政法规、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推荐优质承销商或投资人的居间服务。

4.2乙方承诺选派具有金融专业知识、金融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为甲方与相关合作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债券承销商或投资人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到双方最终签署协议。4.3乙方可选择协助甲方进行债券销售(含债务融资工具的销售)。对于协助甲方进行债券销售的,双方可以另行签署协议约定或在本协议中约定代销服务费事宜。

4.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各项金融政策、以及乙方合法取得的各种信息,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意见,供甲方决策时参考。甲方对其自身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应独立做出决策,由此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采纳或不采纳金融服务意见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得由此而向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补偿、费用要求等。

4.5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各种材料与文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居间代理服务费用

5.1 乙方按协议约定促成目标承销商与甲方签订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承销合作协议,或乙方促成目标投资人与甲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承销居间服务费用。

5.2相关居间服务费应自各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向乙方进行支付。

5.3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

1)居间服务费=债券发行/投资总额×金融服务费率。金融服务费率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为千分之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_________元,应将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内,该账户的划付路径为:

户名: 账号:

收款银行名称:

2)对于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债券销售,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代销服务费事宜。

5.4 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就特定项目提供进一步的专项金融服务的,具体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 _(甲/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始至甲方与目标承销商/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为止;本条款约定不影响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的履行。

6.3 本协议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6.4双方约定,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信息,但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和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除外。

6.5本协议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6.6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而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有以上情形的,各方应立即协商,修改本协议相应的条款。

6.7协议履行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但需向对方出示有效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到不可抗

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七条 附则

7.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2本协议文本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本协议生效后,如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监管部门要求变更协议内容的,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或补充。

7.4 本协议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5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确认函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和乙方推荐的 公司就甲方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及相关投融资事宜具有实质性意向,并拟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承销合作/投资协议,现特确认该公司为乙方推荐的目标承销商/投资人(含与承销商/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本项目中,应按照本居间服务协议的规定,及时将居间服务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

本确认函作为《债券承销居间服务协议》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确认函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及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融资中介合作协议 篇7

资金服务方(甲方):杨海龙

项目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拥有资金渠道,乙方拥有第三方委托融资的项目,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第三方项目进行融资咨询顾问服务,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资金服务内容

1、为委托乙方融资的项目方寻找有融资与借款意向的投资方、贷款主;

2、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专业性;

3、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方项目进行整理,使之更符合投资方、贷款方的要求;

4、针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方项目与投资方、贷款方进行沟通与交流;

5、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融资、借款方案,使合作意向尽快达成。

二、乙方项目服务内容

1、积极寻找高成长、风险小、质优和市场前景的项目;

2、指导项目方进行融资所需材料(项目材料和公司材料)的准备和提交;

3、与甲方一起就项目方项目具体情况,为项目方制定融资、借款方案,使合作意向尽快达成。

4、在融资运作过程中配合甲方与项目方进行沟通、解释和说服工作,以保证融资过程顺畅进行。

三、第三方项目融资涉及事宜

乙方提供项目方项目涉及项目内容、项目总融资额、融资方式(股权或债权)项目融资款使用期、放款方式等。

四、甲方义务和责任

1、积极地对项目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投资、贷款方的认可;

2、保证按照顾问服务相关内容向项目方提供优质服务;

3、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项目方自身商业机密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四方公开(乙方有要求的除外):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项目相关内容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义务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齐备的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见《融资所需材料清单》);

2、在甲方对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配合甲方把资金方意见传达到项目方,并说服项目方配合甲方投资操作程序的运作;

3、尽力促成项目方与资金方融资合作成功;

4、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纵容或协助项目方私自与甲方所推荐的投资、贷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协调、谈判和达成协议。

5、在项目方与甲方提供的资金方接洽后,再次起就其他第三方项目与该资金方进行融资合作时,乙方必须经甲方与该资金方运作项目融资过程,不得私下绕过甲方直接与甲方提供的资金方私下合作或达成合作协议。

六、项目方居间费的分配

关于项目方居间费的分成,甲乙双方约定:20亿以下项目,甲方占75%,乙方占单人25%(两人以上33%)。21-39亿项目,甲方占80%,乙方占20%(两人以上26.4%);40-60亿项目,甲方占85%,乙方占15%(两人以上20%);61-79

亿项目,甲方占90%,乙方占10%(两人以上13.2%);80亿以上项目,甲方占90%,乙方占8%(两人以上10%)。

七、协议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如甲方无主动终止合作意向,本合同持续有效。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金赔偿

1、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私下提供项目与甲方提供的资金方进行协商、合作,否则乙方应按项目的融资总额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私下提供项目与甲方提供的资金方以任何名义达成合作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融资总额的额度作为违约金。

3、如乙方在融资过程中纵容或协助项目方私下与甲方所推荐的投资、贷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协调、谈判和达成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融资总额的额度作为违约金。

4、在项目方与甲方提供的资金方接洽后,乙方再次起提供其他项目方与甲方提供的资金方接洽、谈判或达成合作协议时,乙方必须经由甲方与该资金方运作项目融资过程,不得私下绕过甲方直接与甲方提供的资金方私下合作或达成合作协议。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项目融资总额的额度作为违约金。

5、在与乙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提供的项目方进行任何协商、合作,否则甲方应按项目的融资总额的额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甲方驻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他

1、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本身及其附件中的修改、补充等为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份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扫描件与原件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方:(公章)

(签章)

股票融资合作协议[模版] 篇8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融资合作股票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基本信息:

1、甲方提供股票投资账户(证券资金账户营业部及银行开户账号):

证券资金账户:开户营业部

资金账户名:,账号

资金托管银行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资金账号:

2、甲方提供出借资金(人民币大写)元)该出借资金存入甲方指定前述股票投资账户;

乙方提供初始配套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该保证金应存入甲方指定前述股票投资账户。

3、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即自甲方全部出借资金到证券资金帐号之日起六个月。借款自甲方全

部出借资金到证券资金帐号之日起三个月后,如果乙方不需要甲方出借资金,乙方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借款到期后,乙方若需要延期,乙方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甲方,甲方无条件按本合同同等条件续签协议。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除合同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擅自提取账户的资金或转托管、撤销指定交

易、挂失,不得操作账户里资金的股票买卖;但有权查询股票账户。

2、当帐户资产总额(股票市值加剩余现金)低于平仓线且乙方末能及时补金,甲方有权平掉账户里的股票,并提前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补仓平仓线为(大写)贰佰贰拾万元

3、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违规交易操作的,乙方须负全部责任,甲方有

权立刻进行平仓处理提前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权按约定行使强行平仓的权利。甲方实施强行平仓时有权自主决定平仓的时间、证

券、价格和数量,乙方无权干涉。

5元)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

提出转出盈利资金(超过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的资金)要求,甲方应在次交易日上午收盘前把盈利资金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里。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全权操作前述股票账户里的资金从事股票买卖交易,所有盈利归乙方所有,所有亏损

由乙方承担(包括买卖股票亏损、停牌和摘牌亏损等)。

2、乙方不得违法违规操作,如果乙方违法违规操作(如:内幕交易、拉升股价、操纵股市等

等)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查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并有权立刻提前终止合同;如果一旦出现资金账户被冻结(在乙方按时支付甲方利息的情况下,到冻结期超过合同期满日时),乙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以现金方式清偿债务,否则双方所有的投资款归甲方所有。

3、乙方不得买入*ST股票、PT股票、权证等具有资金杠杆作用的产品、上市首日的新股。如

果乙方买入以上股票,甲方有权立刻平仓并提前终止合同,买入以上股票的盈利归甲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所买入的股票在买入之后停牌,且复牌日超过合同到期日,那么协议期自动延长,原则上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仍没有复牌,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另行以现金方式清偿债务(经双方商议同意的延长期限不受此约束)。如果复牌时出现暴跌(如:连续多天跌停,同时在甲方提供的资金线下而仍无法平仓),那么亏损仍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股票操作的期间,必须保证资产总额(股票市值加剩余现金)保持在平仓线以

上,如果资产总额低于平仓线时,乙方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存入保证金使账户资金总额达到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以上方可继续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做平仓处理、有权更改

密码暂停乙方操作直至乙方补足保证金或合同提前终止,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

承担。

6、乙方指定与甲方支付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乙方也可另指定其它帐号)。

7、乙方按每月利率,每月支付利息给甲方,支付日为每月日前支付下一期利息,首

次支付利息为 2013 年 月日。如果协议执行期间内:乙方逾期未按双方约定日期支付

利息的,需按日0.2%就未付利息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实际支付利息之日止;如果

乙方逾期十日未支付利息,甲方有权对股票做平仓处理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并必须赔偿

甲方所有期限内的利息。利息支付方式为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以银行凭证作为

支付依据。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姓名账号:备注:(在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利息时,甲方有权利从本协议中的银行资金账

号里直接收取)。

8、如果乙方违约或因乙方操作导致账户里总资产不足甲方自有资金时;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补齐不足甲方自有款项的部分,逾期归还甲方按出借的总金额以每日

0.2%收取罚金。

9、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不得更改资金账户的相关密码,否则视为更改密码方违约,违约方

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资金全部到位后,乙方方可进行股票投资操作。

第四条:合同结算与费用

1.如果出现平仓情况,乙方希望继续合作,必须在平仓后达到合同签订时的总金额,否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合同终止时,甲方优先分得本金及乙方还未支付的利息,账户剩余资金(即超过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的资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一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

账户,若逾期支付的,则应按日向乙方计付0.2%的逾期违约金,直至甲方全部支付应

付剩余账户资金之日止。

3.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无意愿续签合同,乙方最晚应在合同到期日进行平仓以清偿债务,如果乙方没有进行平仓,甲方有权进行强行平仓处理。合同期满时,如果乙方尚需数

日平仓,甲方应满足乙方延期需求。延期内的利息,按每月利率实际延期使用时

间计算。

4.投资行为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等支出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资金来往通过上述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并以银行回单或银行记录作

为依据。(若帐号有变动,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7.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可以用账户盈利或者增加保证金的方式追加融资。

第五条:其他合同条款

1.双方银行帐户(或双方指定银行帐户)来往凭证、手机及QQ来往信息作为本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仍然有

效。如有纠纷由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合作融资协议书 篇9

甲方:A

乙方:B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现甲方委托乙方为公司从C(以下简称:C公司)贷款融资。

第二条 融资方案及担保方式甲方自行设计。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无论何种情况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从

信达公司贷到的所有款项均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项下的委托事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费用为公司收到的贷款融资总金额的1.5%,该费用甲方不得以交税或其他理由要求乙方提供发票。

第五条 若乙方完成本协议的委托事务,在资金到达公司账户之日起三个

日历天之内甲方须以现金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用。

第六条 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和第五条之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延

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为融资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三,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上述费用为止;超过三个日历天未付清的,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其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七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广

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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