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治中心工作汇报

2024-07-19

乡镇综治中心工作汇报(精选6篇)

乡镇综治中心工作汇报 篇1

**区紧紧围绕“五个着力”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

**区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战略重点,突出“五个着力”,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为龙头,各职能部门为依托,乡镇(街道)、村干部为基础的上下联动的综治防控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区综治工作中心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50余起,调处成功735起,调处成功率达98.5%,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试点,着力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一是精心组织试点。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比较,选取治安较为复杂、能代表**农村实际的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该乡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2万余元,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新建了180平方米的综治工作中心,整合力量,规范运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形成“联调、联防、联治、联创”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时总结推广。在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及时召开21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周家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介绍,对示范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结合实际,又相继培育了高家、樟潭、浮石、上方等区级示范点,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职责,着力规范运作程序

针对部分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中心职责不明确、制度不落实、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该区结合省、市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根据上级政法部门有关规定和**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明确规定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等8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心内部司法员、信访员、驻村干部和土管、水利、规划职能等部门派驻干部抓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责,使中心真正成为一个平台,形成抓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局面。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全区乡镇(街道)划分为3类:一类乡镇9个、二类乡镇6个、三类乡镇6个。明确一类、二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配备专职人员3人以上,三类乡镇配备2人以上;

一、二类乡镇(街道)每年经费投入不得少于2万元,三类乡镇不少于1万元。9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组建一支社会化的专职巡逻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6个治安情况相对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配备专职分管政法领导。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处理,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受理,并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分流查处、跟踪督办、报结反馈、回访总结五个步骤进行规范操作。规定一般纠纷、事件必须在15天内办结,重大事项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最迟在2个月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中心发出督办单进行督办,督办单由综治办主任签发。经督办仍未办结的,报经镇(街道)党工委建议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应由各职能部门处理的纠纷事项,由中心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三、因地制宜,着力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里规定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必须达到90%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了全区今年规范化建设的目标,确保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到90%,行政村综治工作站要实现普及,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综治工作站挂牌。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全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达到“四个化”和“四个有”。“四个化”即硬件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网络化;日常管理严格化。“四个有”即有一处符合规范要求的办公场所;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支协调有力的综治队伍;有一股保平安、促和谐的综治精神。三是延伸工作触角。进一步推进以综治工作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截止目前全区85%以上行政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建成综治工作站(室),使部门相联、上下相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矛盾。同时把外来人员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纳入综治工作范畴,让综治工作站(室)成为群众、企业家门口的服务站,不断扩大平安创建的覆盖面。

四、强化培训,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坚持把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调整到综治工作中心领导岗位上来,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中心领导队伍建设。同时,通过乡镇(街道)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认真挑选一批懂政策、懂法律、会谈心、有较强责任心事业心的干部充实到综治工作中心。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综治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召开例会、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多形式、多途径的加强对综治专业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治干部政策水平理论和业务工作能力。今年来,全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300余名综治干部得到了培训教育。

五、加强领导,着力完善保障机制

乡镇综治中心工作汇报 篇2

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过程中, 政府和农民是两个制度变迁的主体, 一般而言, 政府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 农民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 但事实上却很难清晰界定二者之间的关系。而无论是基于经济政治发展, 还是基于国家社会结构的完善, 我国农村目前都是最需要变革的地方, 农民都是最需要帮助的对象, 这一现状决定了政府———尤其基层县镇政府在这场变革中的主导地位, 要求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承担主要的推动责任, 主动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

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实践中, 德庆县政府于2006年9月在广东省率先建立了“平安德庆乡镇群众工作站” (后按广东省的统一要求, 改建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 。自2009年5月起, 德庆县投入574.6万元, 建立了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13个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193个村 (社区)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起解决问题的平台, 将调处工作的端口前移到最基层的乡镇、村落, 有效解决了群众上访难的问题, 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最基层。同时, 德庆县还运用现代化的信息化手段建设“绿色通道”, 搭建信访信息平台, 让群众信访、反映诉求更加便捷。

德庆县政府主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实践, 生动阐述了处于主导地位的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基于政府制度变迁理论对这一过程进行深入剖析, 尝试提炼出一些有益的经验以供地方政府参考。

二、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制度变迁理论是以美国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为主创立的。该理论认为, 制度的作用主要在于建立一种稳定而有效的激励结构, 以减少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变迁”是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是一个用效率较高的制度代替效率较低的制度安排, 这种替代可以看成是一种社会制度的“生产过程”, 是要支付成本的, 并且费用是昂贵的。除非一种制度安排的创新改变了潜在的利润, 制度创新成本降低使得制度变迁变得合算, 否则不会发生制度安排的变迁。

而制度安排则“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包括“个人的”安排、“自愿合作的”团体安排, 或“政府的”安排。也就是说, 制度创新的主体包括个人、团体和政府, 其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 在制度变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所有制度安排中, 政府是最重要的一个”。这主要是因为:代表国家的政府, 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 因而, “处于界定和行使产权的地位”, 维护基本的经济结构, 并通过提供其他一系列规则来减少统治国家的交易费用等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 对整个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凭借自己的行政权力, 保障现行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变迁, 为个人和团体创新提供了外在制度环境的支持或约束, 这是其他任何组织所不能相比的。尤其是在中国, 政府拥有绝对的政治力量对比优势, 而且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 能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其他社会行为主体的行为, 这就决定了政府是最主要的制度创新主体。同时, 国家作为一个暴力潜能的拥有者, 在使用强制力时能产生规模经济, 并且政府可以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优势来减少或遏制“搭便车”现象, 从而可以比其他组织以低得多的费用来提供新的制度安排。

关于制度变迁比较著名的两种模型是林毅夫先生在《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一文中提出来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于这个模型被当作制度变迁理论中的经典而被广泛引用, 并且林毅夫着重强调了“对经济制度变迁中国家的作用给予特别的注意”。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 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 它由个人或一群人, 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 诱致性制度变迁必须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现。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不同, 强制性制度变迁可以纯粹因不同选民集团之间对现有收入进行再分配而发生,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的基本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 并保护产权来换取税收, 由于国家在使用强制力时有很大的规模经济, 作为垄断者, 国家可以比竞争性组织花费少很多的费用提供一定的制度性服务。

我国在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制度构建方面也存在这样的选择,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 某个阶段是选择诱致性制度供给还是强制性制度供给主要受以下两个因素的制约:第一, 一种制度变迁能够降低社会成本。诱致性制度变迁主要依据一致性同意原则和经济原则, 如果它能克服“搭便车”之类的问题, 那么它在制度变迁中将是最有效率的形式之一, 而一般情况下“搭便车”之类的问题较难解决。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优势在于, 它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 能以自己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第二, 是否存在制度供给的主体。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一个人或一群人, 或是一个团体 (集团)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这两类制度变迁模式各有其优势, 事实上, 它们之间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的关系。诱致性制度变迁主体集合能否形成, 主要是看新制度的建立能否给制度变迁的主体带来经济利益。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 现代经济学理论很多都有着相似的观点, 即政府在制度创新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是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有力杠杆。同时, 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需要耗费成本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净收益, 必须尽可能选择那种交易成本低的制度安排方式。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制度安排中, 由于地方政府更贴近地方, 它与当地居民的联系密切, 而且还由于文化的、习惯的、语言的、民族的等等方面的渊源, 使地方政府官员更容易接近当地民众, 也更愿意理解和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 而民众也在一定程度上更乐于参与和接受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 地方政府可以大大减少制度创新所花费的成本, 能以较低的摩擦成本加快我国的市场化进程, 从而使我国的制度安排呈现出多态均衡。而且, 地方政府自主的制度创新总是从形式到内容与本地区实际需要相结合, 多角度多层面显现市场经济制度的内涵和外延, 极大丰富了市场经济制度的具体内容, 加速了中央政府对市场经济制度知识的积累。因此, 制度创新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宏观制度框架下, 以本区域战略规则为指导, 适时创立可操作的具体制度, 并以此为资源推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德庆县政府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的具体制度安排

对于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第一, 从制度供给的主观意愿分析。在制度供给的过程中, 政府要考虑到供给的成本和收益。成本一般包括:规划设计成本、组织实施成本、消除旧制度成本、消除制度变革阻力成本 (阻滞成本) 、经营成本和机会成本等。一般而言, 政府制度供给的预期收益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通过提高当地资源配置的效率、解决存在的问题, 加速本地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和谐, 实现财政收入和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二是期望通过提供良好的地方公共产品而获得绩效, 赢得上级政府的权力支持和本地居民的政治支持, 实现政治支持最大化。从我国目前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来看, 建设和谐新农村、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的精神、为了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而提出的, 应该能够取得上级政府的政治支持, 现实证明也确实得到了广东省政府的政治支持。只要收益大于成本, 政府是愿意提供该制度安排的。而其制度供给是否能够获得预期收益, 关键取决于当地居民的认同和支持程度。因此在和谐新农村建设、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要求建立一个服务型的地方政府, 以形成政府与市场、社区、群众之间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第二, 从制度供给的客观能力分析。德庆县政府经过多年的经济建设, 当地的经济有了长足发展, 尤其是通过多年来发展贡柑、沙糖桔产业, 整个德庆县已经形成了以贡柑、沙糖桔为龙头的优势主导产业。现在的农民, 柑橘一项收入人均就达1600多元, 柑橘产业已成为该县的优势特色经济支柱。当地经济的发展, 提高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德庆县政府具备了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的成本支付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正是因为政府具备了制度供给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能力, 德庆县委、县政府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 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 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 及时调处本地农村各类矛盾纠纷,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消灭在萌芽状态。其采取的具体制度安排如下。

1、优化资源配置, 降低运行成本

政府的制度创新要求能实现既定资源条件的优化配置, 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释放各要素的最大潜力, 从而发挥出制度促进经济效益的功能。

为优化资源配置, 德庆县大部分镇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都在临街靠圩的地方办公。同时, 各乡镇 (街道) 精心组织, 整合了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国土、林业、妇联等基层维稳资源。工作人员则集结了镇 (街道) 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农办、社会事务所、计生办、国土所等相关部门抽调而来的干部。该做法把基层各种维稳的力量整合起来, 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工作模式, 专门为群众申诉、来访提供解决问题的场所, 尽量减少群众进行投诉、咨询时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成本。

德庆县政府进行资源整合的制度安排具有“很大的规模经济”, 能利用政府的力量把基层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 减少了农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 搜寻、处理信息的费用, 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一项制度安排, 使其可以比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低得多的成本实施制度安排, 保证制度供给的顺利进行, 解决制度短缺的问题。

2、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合理分工

促进合理分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建立分工协作责任制, 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在创建“平安德庆”工作中, 德庆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一套比较健全的机制, 形成了统一指挥, 纵向、横向交叉的工作网络, 重点理顺了县、镇、村三级领导机构, 明确各部门、各级、各层次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促进了合理分工。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为强化管理, 规范运作, 德庆县制定了《德庆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方案》、《德庆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方案》、《德庆县创建法治县 (镇、部门) 评价体系 (试行) 》等文件, 通过了《法治德庆建设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 明确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 德庆县委、县政府还编制了《关于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实施方案》、《德庆县村级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德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手册》等“工作指南”。这些小册子立足基层, 面向农村, 是当地典型案例的汇编, 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改变原有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

原有制度安排对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路径依赖方面。所谓路径依赖, 指的是制度变迁的路向对现存制度安排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 即存在着制度惯性。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 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或是沿着既定的路径, 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或是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走下去, 并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一旦进入了锁定状态, 要扭转原有的方向就变得十分困难, 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 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府体制的改变。

对于那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路径,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保护它继续沿着既定的轨道发展下去, 防止无效率因素的干扰。对于那些无效率的路径依赖, 政府要采取多种手段扭转其原有的方向, 发挥政府的强制力优势, 打破无效率制度下的利益格局, 瓦解阻碍制度变迁向高效率方向演进的利益集团, 推动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德庆县政府正是通过建立“平安德庆”的一系列工作, 尤其是在落实“平安德庆群众工作站”的基础上, 建设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 逐步健全完善了民间纠纷调处网络与工作机制, 形成了以综治、司法、派出所、民政、林业、工商、国土资源、计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有效地改变以往信访部门只接受群众投诉而无权调处, 解决问题还得找相关部门, 但县、乡 (镇) 、村部门各自为政, 往往出现调处不及时甚至搪塞推诿相互扯皮的局面, 改变了以往不利于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路径依赖, 通过发挥地方政府的强制力优势, 提供了适合解决当地农村矛盾纠纷的制度供给, 推动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把基层各种维稳力量统筹起来, 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联动模式。

四、启示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该是“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向全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 政府不应当过度从事盈利性或竞争性的事业。并且, 在决策程序上, 应强化规范公共选择机制和预算监督约束机制, 保证高效率地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中, 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提供制度服务, 减少行政干预。

1、政府以较低的成本, 快速实施制度供给

由于政府拥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强制力, 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成本实施制度供给。德庆县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的情况下, 依靠政府的力量, 在较短的时间内, 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了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场所, 把基层各项维稳资源进行整合, 提供制度安排, 以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群众主体。

2、政府改善公共交易设施, 降低搜寻成本

公共交易设施的不足, 会使农民面临高昂的搜寻成本。我国大部分地区, 尤其是山区的农民 (德庆县也是山区) 由于地理位置偏僻或交通不便利, 农民对政策信息、法律掌握的灵敏度不够, 在发生矛盾纠纷时, 对法律政策了解不多, 这也影响了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农民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弱势地位, 使得农民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比较低, 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积极性不高, 而且容易积聚不满情绪。同时, 由于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 农户生产经营分散, 组织化程度很低, 市场竞争力低下, 使得农民在与市场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 政府应当提供适当的公共品服务, 尤其要为农民提供较为便利的解决矛盾纠纷的场所、咨询相关法律的地方, 降低农户信息搜寻成本及因信息不对称、不完全所导致的成本

3、政府经济行为的责任

市场经济是一种平等、自由交换的权利经济, 它客观上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权利, 即不得随意侵犯市场主体在法律范围内实现和处分自己利益的权利。而一旦政府行为不当, 就侵害了市场主体的权益, 这就必然要求确立和完善政府的责任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应该对自己的职责有很好的定位, 应坚持“有所为, 有所不为”的原则。一方面, 将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 交给市场、群众去做。另一方面, 在必要的条件下, 在群众无法单独做的事情上, 采取措施, 进行引导和培育, 提供合适的制度安排, 共同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 尽量减少农村的矛盾纠纷。

摘要:如何建立高效的制度体系, 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是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也是当前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挑战之一。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政府制度变迁的演变历程, 阐述了地方政府可选择的具体制度安排, 并以德庆县率先建立“群众工作站”, 进而发展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为切入点, 总结了德庆县利用当地资源、进行制度创新, 有效化解当地各种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 可供地方政府借鉴参考。

乡镇综治中心工作汇报 篇3

【关键词】综治工作 社会稳定 施工环境 帮教管理 维稳责任制 三风形象 内部管理

【中途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09)11-0-02

东方红镇处于长沙高新区开发前缘,下辖5个居委会、3个村,总面积约40多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2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1.8万余人。2005年以来,镇持续不断地推进麓谷五、六、七期以及岳麓大道西延线、信息产业园等10个项目拆迁,涉及拆迁人口1万余人,面积1万余亩,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不少,本文就此镇综治工作加以论述,希望能够给乡、镇一级综治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08年,镇综治工作因“11.26”突发性事件,被市里“一票否决”。在面临巨大压力、复杂局面和繁重任务下,镇党委、政府变压力为动力,化被动为主动,咬定“摘牌”不放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维稳工作全局,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政治意识,紧紧围绕“平安和谐模范乡镇”创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呈现了“社会大局日趋稳定、建设项目全面开工、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群众满意度日益上升”的良好势头。今年来,全镇共处理群众纠纷156起,成功调解152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7.4%。全镇范围内无一起民转刑案件,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无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国“两会”、国庆60周年等特护期实现了“O进京”目标。金天钛业等20多个项目和枫林路拓改等8条主干路网全面开工,麓谷七期等8个拆迁项目顺利推进,7个项目基本完成。“逢动工必阻、逢征地必闹、逢开发必访”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下面就来谈一下具体措施:

1 突出社会稳定

(1)狠抓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和重大治安问题的排查、报告、协调调度、定期回访及检查督办制度。镇党委、政府每季听取一次政法工作汇报,今年来对政法工作部署会议达10次以上。同时实行镇领导对重大不稳定因素交办制度。今年来交办不稳定问题100多起(件)。继续坚持不稳定因素每月一小排查、每季一大排查、特护期专项排查的制度。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53起,化解不稳定因素210多起。对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问题,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全镇共成立9个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明确一名信息员,及时掌握动态。全镇共调处民事纠纷156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民调工作目标。

(2)狠抓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的维护。今年有中冶长天、48所、奥盛特等20多个重点项目以及枫林路拓改、东丰路等8条道路开工,建设施工环境维护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坚持“有理不阻工”和“有阻工人员必到现场处置”的原则,一方面耐心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阻工矛盾;一方面通过强势复工,专项整治阻工行为,取得了成功。今年来先后处置群体性及零星阻工100多起,目前所有能开工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同时针对强揽工程的现象,在及时制止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零星(非标)工程向当地倾斜政策,尽量让群众受益,得到了群众的赞许。

(3)狠抓“一打三整”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一打三整”专项行动中,市综治委将我镇纳入全市15个重点整治治安复杂地区之一,并实行挂牌督办。我镇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组织民警采取走访的形式,逐单位、逐门店、逐村逐户上门开展摸排工作,动员被调查人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截止目前,辖区暂未发现典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犯罪团伙。紧紧围绕“打突出、打流窜、打团伙”这一主攻目标,立足现行重案,加强协同作战,强化快侦快破。以万无一失为目标,严格管理危爆物品。牢固树立“爆炸物品无小事”理念,始终坚持“危爆业管死”原则,针对辖区3家民爆单位建立了统一台账,并逐一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并采取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面排查、专项治理等措施,确保危爆物品管理万无一失。以综合治理为手段,集中整治黄赌毒。在巩固深化前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犯罪专项行动,严防“黄赌毒”现象的反弹。至10月份,共立刑事案件132起,破现行案件8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多人。

(4)狠抓特护期的严防死守。面对全国“两会”、国共两党合作论坛、国庆60周年特护期稳控对象多,稳控难度大的压力,我镇集中领导、时间和精力,采取非常措施,实现了“两个确保”、“七个坚决防止”和 “零进京”目标。抓责任落实。全面掌握信息,把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解落实到各居村和两个派出所,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谁出问题谁负责。抓重点对象。对22名重点对象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严防死守,确保重点人员留在本地。实行每晚十点调度制度,通报情况,部署下段工作。并在北京、长沙火车站等地派专人蹲点布控,在其家附近派信息员实行24小时监控,有效防止了重点对象上访滋事。抓疏导化解。充分运用经济、司法、教育等手段,引导拆迁上访户如实反映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对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迅速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出合理解释。

(5)狠抓特殊人员的帮教管理。抓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思路,对辖区内37名刑释解教人员和12名服刑人员实施动态化管理,对重点对象每月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抓“社区矫正”工作。我镇共有社区矫正人员8人,全部纳入司法管理。根据其犯罪原因、性格类型、家庭情况、就业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此外,对辖区内2名法轮功人员和5名门徒会成员进行教育转化,圆满实现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三个零指标”的管理目标。

2 突出基层基础

(1)切实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狠抓了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等责任制的落实,要求各自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力,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下发了考核细则,做到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将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

(2)健全综治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了镇综治委建设,建立了综治维稳中心。由党委书记任主任,相关镇领导任副主任,综治、司法、派出所、纪检等部门为成员,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办协调,部门、单位配合,全民参与,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居(村)及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进一步健全了综治组织网络。

(3)调整充实综治力量。去年,被“一票否决”后,新派年富力强、有工作经验的同志任综治办主任,新增综治专干11名(含6名流动人口协管员、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拆迁工作压力巨大,每个办所都要抽人的情况下,唯独综治办没抽人,保证了综治工作力量。在8个居(村)选配了社区民警,并成立了专职和义务巡防队,巡防队员80多人,充实了社区警务力量。同时组织综治专干业务培训,较好地提升了基层政法干部整体素质。

(4)确保综治经费保障到位。综治专项经费列入了镇、居(村)财政预算,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办公条件得到了改善。

(5)认真开展公众安全满意工程创建活动。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拨出专项经费,认真开展“零发案”竞赛、“五引进”创新、“手牵手”联创、“心连心”共建和“平安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落实平安志愿者85人,治安信息员60人。

(6)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家、进单位、进村组”等“六进”活动。举办送法下乡活动1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1万余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3 突出信访工作

今年来,针对信访问题的几个突出特点:①以组为单位集体信访增多; ②对拆迁补偿期望值过高; ③矛盾很深难以调处,我们直接面对不推诿,答复政策不突破,能调则调不遗留。截止10月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0多起,其中受理人民来信28件,接待群众个人访120 起207人次,集体访7批80人次,成功调处省联办督办的周某某等多起长访问题。

(1)加强信访力量。在镇里设立信访办,配备2名专职人员;在居(村)设立信访工作站,落实了“五个一”(一名信访专干、一块牌子、一间办公室、一套制度、一个宣传栏)的要求。

(2)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和督查督办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制,做到逐一登记建档,明确解决单位、部门及责任人,限期解决,定期督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信访部门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因失职、渎职等问题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访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3)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的第三个工作日为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主动出面协调有关矛盾纠纷。要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4)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法制教育。大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让群众知晓反映群体意愿的信访要推选代表,妨碍信访秩序的要受到处罚,使群众明白了事理,不文明上访的行为明显减少。

(5)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突击月活动。我镇在市集中整治信访突出问题百日行动开展的基础上,按照“五个集中”(排查、处理、教育、依法打击、完善政策)的要求,从9月份开展了“信访维稳工作突击月”活动。对排查出来的39个突出问题,实行分类处理。据悉,突击月活动期间成功调处威胜电子民工工资、延农综合大楼建设等10余起疑难纠纷,有效地把矛盾控制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4 突出治本抓源

实践证明,抓稳定不能单纯就稳定抓稳定,必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今年来,镇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在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12345”的工作目标,通过“正党风、改作风、纯民风”等系列措施,把政府打造成、法治、效能、阳光、廉洁政府,把东方红镇建设成为受人尊敬的、最适合人创业和居住的大河西经济强镇、发展重镇、幸福家园。

(1)办好十件实事。投入1600万元,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对429户困难户、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实施救助;完善敬老院、卫生院的建设管理;培训并推荐失地农民就业115人;加强镇、居(村)务公开,及时公开党委、政府,居(村)重大决策和事项;切实抓好安置工作,麓谷六期103栋房屋已全部竣工,预计年底可搬进新居;加快生产安置用地的开发利用和五期安置房门面统租工作,着手运作六期安置房统招统租工作;修通安置小区内3条道路;妥善解决非农户拆迁遗留问题。

(2)重塑三风形象。正党风。加强了党风责任廉政建设,大兴节约之风,反对铺张浪费;认真组织开展十大精神文明系列活动以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党支部活动室和党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转作风。在镇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首问责任制、“五个一”和“五不让”工程;精心编印《便民服务指南》1万册,分发到每家每户。纯民风。认真组织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双十”工程(即开展十佳基层干部、模范共产党员、五好家庭等十个十佳的评选活动,五四团代会、七一党员表彰大会、十一庆国庆60周年等十大群众性活动)。今年以来,先后对“十佳青年突击手”、“十佳模范共产党员”、“十佳五好家庭”进行了隆重表彰,敲锣打鼓颁发牌匾,精心组织“无悔的青春”、“唱响东方红”、“演艺惠民”等大型文艺活动,营造了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

(3)加强内部管理。调整镇机关内设机构。实行定机构、定职责、定人员,与高新区管委会各局室对接,设置13个办所,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调优配齐居(村)支部班子。镇党委及时对两个居(村)支部班子进行调整。加大居(村)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了干部的整体素质。加强目标管理考核。按照目标管理、绩效挂钩、奖优罚劣原则,对机关内设机构和居(村)分别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党委、政府工作规则》、《机关管理制度》、《财政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全镇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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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治工作汇报 篇4

工 作 汇 报

各位领导:

我受镇党委委托,现将一年来的综治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请予批评指导。

**镇位于县城中心,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个自然村,*个居委会**个选区,镇直机关、企事业支部*个,共有党员***名。总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城市居民****人。多年来,我们以保持社会稳定为工作目标,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为方针,切实加强治安防范,通过全镇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推动了全镇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打造“平安和谐”昌宁成效显著,全镇各项事业得到又快又好发展,群众非常满意。也多次受到省市县表彰。

一、加大综合治理责任制实施力度

1、全面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镇经济、政治和社会全面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党政及综治委会议,研究综治及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每月在党政班子会上,都要听取主抓综治工作领导汇报综治工作,每年定期召开综治平安建

1设大会,与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2、加大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力度。一年来,我们做到了每月检查一次综治责任书执行情况并实行检查考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指导和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实。

二、完善了综合治理两大机制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一直以来,我们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群体性事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位的工作来抓,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加大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实行定责定人,加大了调处力度,杜绝了群众性事件的发生。2011年共排查调处矛盾**起,调处成功**起,调处成功率达100%,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的社会稳定。

2、完善了“三调联动”机制。镇综治委成立了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来信来访案件、交办案件、排查中掌握到的案件进行合理分流,明确矛盾纠纷调处责任主体,区分案件轻重缓急,提出转办和督办意见。并按照小矛盾纠纷当日接案当日调处完毕,一般矛盾纠纷3—5天调处结案,大的矛盾纠纷5—7天调处结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期限的原则调处。“三调联动”的推行,缓解了法庭、派出所的办案压力,又为当事人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纠纷解决渠道,受到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三、加强了综合治理三项建设

1、加强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年来,我们继续按照市、县的总体布局,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形成了专群结合、布局合理、防范严密,点面线互动、管防控打为一体的全方位、全时空、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建的治安巡逻队充分发挥作用,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大量案件,也预防和制止了多起案件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力度,经镇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原人防、物防的基础上,加大物防、技防投入力度,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配置了保安及巡逻队,增强了我镇治安防控体系,大大提升了我镇治安防控的整体效能。

2、加强了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和省编办《关于加强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了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了镇、村两级综治工作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了综治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了综治干部的素质。我镇综治办有8人,其中调解员1名,具有丰富的农村经验深受群众欢迎并获多个奖项的老调解员担任;综治办7人,大专以上文化六人,都有十年以上工龄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的骨干人员。

3、加强了镇综治委、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综治工作站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2011年我镇按县综治委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对镇综治办、镇矛排中心和村综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有一个综治办公室,一个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版面齐全新颖,办公设备基本齐全,为综治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强化了治理四项工作

1、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年来,我镇积极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法律进乡村的普法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两次,向群众宣传自我防范,新一轮平安创建等知识。一是在每年年初我镇组织文化、计生、司法、综治等部门举办卫生、法律、文化、平安、知识下乡活动,向群众发放平安创建等有关知识。二是在综治宣传月活动中,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板报、设立宣传站向群众宣传自我防范、平安建设等有关知识。三是在农闲季节,组织入户平安宣传活动,使群众对新一轮平安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明显提高。

2、强化了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成立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措施,在学校构建了“以群防群治队伍为骨干,以三道防线为重点,以校地共建为基础”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了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检查,充分发挥其作用,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维护了校园治安秩序。

3、强化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一年来,我们重点把住流入、流出两头,抓住计生办、派出所、村三关,抓好了住宿、择业两环,落实防范、打击两手,严密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及活动场所的管理控制。按照“谁租赁、谁负责”的原则,由派出所与房东签订治安责任状,强化房东治安责任意识,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有效服务。对流动人口登记造册,作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镇暂住人口***人,出租房屋**家。

4、做好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在重大会议期间组织人员对重点人员进行24小时防控,并落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多次预防和制止了赴省进京上访事项的发生。

我镇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上级要求,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把我镇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乡镇综治办工作汇报 篇5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构筑综治工作网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是开展好综治工作的关键。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综治队伍的范围和权限,有力推动了政法综治干部队伍的建设。目前,我县*乡镇中已有*个乡镇的政法委书记参加了同级党委并兼任综治办主任,配备了专职综治工作人员*人;各村(居)委会设置了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有一名副职专抓综治工作;自然村配备了综治信息员。全县四级综治工作组织网络的建成,确保了基层综治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此外,*个基层公安派出所、*个法庭达到了规范化标准,*个法律服务所的软硬件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为了不断提高基层政法综治人员的业务素质,县综治办每年集中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各乡镇利用综治例会、治保主任例会对村级综治工作人员和信息员进行经常化、规范化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广大基层综治工作者开展综治工作、推进“严打”整治的能力大大增强。

二、强力推进重点整治,治理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为配合“严打”斗争,县综治办多次组织各乡镇、各单位深入开展校园、企业周边及铁路沿线的专项治安整治,开展对车站、舞厅、美容发廊、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及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有力地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强化治安防范,多次组织公安、经贸、土地、工商等部门,开展对厂矿企业安全检查和民爆物品、剧毒物品、涉枪治爆的专项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彻底收缴和查禁流散在社会的枪-支-弹-药、爆炸和剧毒物品。根据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要求,县综治委还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两镇实行了黄牌警告,并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和责任追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狠抓三项难点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人口和青少年是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抓好对这三个方面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县综治办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办公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教育管理,将三项难点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当中,确保社会面的控制,工作汇报《乡镇综治办工作汇报》。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面,以落实“四帮一”措施为主,注重接茬和帮教,推广“教一门技术、筹一点资金、选一项职业”的帮教措施,使我县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远离了犯罪,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2%。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实行综治牵头,公安为主,计生、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发证、查证验证、函调协查等;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与出租户签订治安责任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积极发挥了流动人口管理在发现、预防、打击、惩处违法犯罪等多方面的作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积极组织共青)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工会和关工委,经常深入到中小学校、街道社居委和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此外,督促有关部门在中小学配齐了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组织公安、文化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校园秩序专项整治和创“安全放心网吧”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整治活动,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正逐年下降。

四、认真排查矛盾隐患,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县综治办制定下发了《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零”报告制、领导约访制、分级负责和归口办理制)、领导包案督办负责制。各乡镇和单位坚持每月集中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给县综治办。县综治办针对全县每月上报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队,确定调处重点,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调处,由于排查工作细致,调处措施到位,一大批影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地解决。“小矛盾不出村(组)、一般矛盾不出乡镇、大矛盾不出县”的良好稳定工作机制已经在我县形成。据统计,*年至今,全县共排查调处重点矛盾纠纷*起,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隐患*件。

五、深化“创安”载体建设,拓宽综治工作领域。为充分发挥安全文明小区(村)、安全文明楼(院)和安全文明社区作为落实综治措施有效载体的作用,县综治办一方面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户、安全文明村庄(小区)评比创建活动,促进了“创安”工作覆盖面;另一方面狠抓了社区试点工作和乡镇综治示范村、示范安全文明小区(村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安工作品位和档次。目前,我县已建成综治示范村*个,示范安全文明村*个。*示范社区被盛市领导誉为县级城镇社区建设的蓝本。在社区和示范安全文明村庄(小区)建设中),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村庄的看楼护院和打更巡逻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措施,组织有关职能单位积极开展了预防“×××”工作的“四个纳入”活动和送法律、科技、卫生、文化“四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乡镇政法综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6

构建和谐*** ——***镇政法综治工作情况汇报

***镇政法综治工作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会议重要精神,以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管理,全力做好政法综治工作。

一、网络健全,强化综治工作组织基础

镇党委、政府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全镇社会发展总体规则。我镇成立了由党书记任主任,镇长和分管副书记任副主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公安、司法、综治、信访负责人和全镇各村、各单位的负责人为综治委成员,注重发挥村级“六大员”(即村级综治协管员、计生员、防疫员、报账员、民政协理员和司法调解员)的基层信息库精准职能,形成镇、村两级干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的局面。

二、责任明确,把综治工作纳入考核机制。

为将全镇综治工作落实到实处,镇党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明确把综治工作与全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励。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追究制。与各村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目标管理责任状,确定了“社会政治稳定、无群体性上访闹事”等考核指标,年终实行分项计分考核,对考核不合 格的村,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责任明确、奖罚分明,较好地调动了全镇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镇综治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职责,确保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为有效地提高全镇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做到懂法、用法、守法。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综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全镇机关干部克服农村工作忙等困难,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深入群众,积极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我们依据“构建和谐***”这个载体,利用法律宣传板、标语、文字资料、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宣传,重点是加强《婚姻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

2、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确保社会秩序良好。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为切实加强全镇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早发现、早报告和早调处的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我们实行矛盾信息分片汇总制,先由各村、各单位报告给镇综治办汇总,综治办再与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联合排查并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网络管理机构,实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镇矛盾纠纷发生率较以前大幅度下降。基本上做到了小矛 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全镇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抓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镇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信访问题包案工作制。我镇根据农村工作现状和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除平时上班接待外,每月还另外安排领导接待日每人在三天以上。同时对部分信访案件进行定领导、定案子、定解决日期的“三包”包案办法,及时处理和落实上访案件和群众问题,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

二是抓重点,控源治本。对全镇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管理,地处矿山和水泥建材厂附近的村、组,容易出现工农矛盾、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等问题,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镇党委、政府经常召开工作会议,分析信访问题工作形势,排查信访案件,研究热点、难点,尽可能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一旦遇到问题措手不及。

4、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全镇“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管理,我们与司法所进一步澄清了底子,摸清了情况,落实了帮教管理责任制,使全镇“两劳”释放人员做到了遵纪守法,安心生活。二是做好“法轮功”、“实际神”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建立监控帮教责任制,对全镇1名“实际神”人员落实了监控帮教责任人,定期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尽可能解决他们生活实际困难,有效地控制了外出上访事件的发生。

5、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我们坚持从提高人的法律素质着眼,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万家”、“综治宣传月”等活动,把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工作融汇在一起。我们专门印制了群众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近万份,送到全镇群众手中。通过送书上门,开设法制园地、进行法律咨询、选择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的宣传等方法,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使我镇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今年以来,我镇共悬挂横幅18条,书写标语25条,散发法律知识读本和反邪教宣传资料近20000份,在镇机关大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构建和谐***”的大型文艺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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