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规划

2024-09-06

福州市城市规划(精选8篇)

福州市城市规划 篇1

区域空间结构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各要素的相对区位关系和分布形式,它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人类活动和区位选择的累积结果。由于各种经济活动的经济技术特点及由此而决定的区位特征存在差异,所以它们在地理空间上所表现出的形态是不一样的。比如,工业、商业等表现为点状,交通、通讯等则表现为线状,农业多表现为面状。这些具有不同特质或经济意义的点、线、面依据其内在的经济技术联系和空间位置关系,相互连接在一起,就形成了有特定功能的区域空间结构。一般地,区域空间结构由点、线、网络和域面四个基本要素所组成。

福州历来是福建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历史悠久,拥有2200年的建城历史,是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口岸之一,也是改革开放后沿海最早对外开放的城市之一。

福州市城市规划 篇2

自国家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后,海峡西岸经济区快速发展,但区域内的城市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的城市相比,在经济总量、竞争力水平等方面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且中心城市的品牌效应不明显,经济集聚能力偏弱。因此,系统研究整合资源形成强势的核心城市品牌的问题,对缩小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与国内外实力较强城市间的差距有实际意义。论文以福州市为例,来说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城市品牌定位的决策过程。

1 城市品牌的定位概述

城市品牌是城市建设者分析、提炼、整合所属城市具有的独特的要素禀赋、历史文化沉淀、产业优势等差异化品牌要素,并向城市利益相关者提供持续的、值得信赖的有关联的个性化承诺[1]。在城市品牌建设中,品牌定位是事关品牌营销成败的关键。城市品牌的定位需要从地方性、目标受众、宣传媒体、百姓的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虑,综合整合利益相关者、环境系统、著名企业或产业、个人、景点的支持性品牌以及特色的城市资源等关键的城市要素,突出城市的个性和差异性,为建设有效的城市品牌明确实施方向。

根据城市的品牌资源种类,品牌与目标受众的类型,城市品牌可以分为人居型、旅游型、资本聚集型和产品(服务)市场型品牌[2,3]。常用的城市品牌定位方法有主成分分析法、聚类分析法、多维尺度分析法、联合分析和鉴别分析法、自组织表等方法[4]。方法的选择需要根据定位的目标、竞争城市的个数、指标数量以及数据收集的难易程度决定。

2 福州市的发展现状

福州市是福建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显著提高,2008年,福州市实现生产总值228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0%。产业结构不断得以调整,比重日趋优化,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0.3∶47.4∶42.3。同时,福州市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素有“福海宝地”之誉旅游文化资源,拥有三坊七巷、闽都文化、船政文化精神、昙石山文化特色、寿山石文化风采、福州“十大名片”等城市精神文化氛围。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推动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的倡导下,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已成为福州市的城市品牌。然而,在一个基于城市相关利益者感受的城市品牌定位的问卷调查中,发现相对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内的类似城市(厦门和泉州),福州市在经济、旅游、环境等方面的特色没有体现,城市的独特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对城市游客、投资者和科技人才的吸引力不强。这说明福州市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城市的发展优劣势,重新整合城市资源,定位自己的城市品牌,有效提升城市品牌,加快城市发展。

3 福州的城市品牌定位决策

3.1 评价指标

参照文献[2],选择体现旅游品牌、人居品牌、资本聚集型品牌、产品市场型品牌四个方面的60种指标。这些指标既反映消费者对城市品牌因子的行为及其偏好,同时也反映资源属性,能够让有价值的城市资源在品牌定位中获得展现,是一种混合决策[2]。由于指标众多,没有一一列出,可参见文献[2]。

3.2 样本城市选择、数据处理及品牌定位方法

城市品牌的定位具有相对性,需要通过与周边城市或同类城市比较,明确自己城市的品牌优势资源。因此,在定位福州市的城市品牌过程中,为了避免福州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其他中心城市的过度竞争,凸显福州市的城市特色,在实证研究中对样本城市的选择,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从城市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角度考虑,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选择与福州市相似的城市;二是从数据的可得性方面考虑,由于指标数量多,数据收集难度大,故只选择福建省内的城市。综合上述两个方面,选择福州、泉州、厦门三个样本城市。样本数据主要来自2009年的《福建省统计年鉴》及相关年度的城市环境报告等。

由于只选择了三个城市进行比较,样本量少,难以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等方法来确定综合评价值,实证研究将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弥补了一般数理统计方法定量研究事物之间关联度时因为数据收集困难,导致难以找出统计规律的缺点,对样本量的多少和样本有无规律都同样适用,而且计算量小,应用十分方便[5]。计算步骤可以参考文献[6]。

3.3 结果分析

首先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计算各个城市在旅游品牌、人居品牌、资本聚集型品牌、产品市场型品牌四个维度的评价值;然后利用熵值法[7]计算各个维度的权重值;最后根据权重值计算三个城市的综合评价值。计算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注:表中结果是在分辨系数取值0.5,分项指标采用等权重的情形下得到的。

通过表2的结果可以看出,与厦门市、泉州市相比,福州市在旅游品牌、人居品牌、产品市场型品牌、资本聚集型品牌四个方面的建设存在一定的不足。这体现城市综合评价值上,福州市在三个城市综合评价值最低,仅为0.640893,远远低于厦门市的综合评价值0.804271,与泉州市的综合评价值也有一定的差距。上述分析与前面问卷调查的数据得出的结论相似,说明海峡西岸经济区内,福州市在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品牌特色不明显,核心竞争力难以确定。而厦门市和泉州市具有鲜明的城市特色。厦门市作为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竞争力位于全国前列,拥有对台、环境、港口的独特优势,是台商投资的热点城市,在海西经济区的发展中发挥主要牵引作用。泉州具有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工业产值位居福建省第一,具有优秀的地方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

根据上面的研究,福州市在旅游品牌、人居品牌不存在优势,可以结合政治、经济方面的良好机遇优先发展产品市场型和资本聚集型的复合品牌。两岸ECFA的签订,可以加快榕台在电子产业、机械产业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升级福州市显示器、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集群。福州市每年举办的“518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西住交会大大增强了台商的在榕投资信心,可以吸引大量的投资者、旅游者和科技人才。2009年7月成立的平潭综合试验区以特殊灵活的对台政策措施成为两岸经济全面对接、文化深度交流、社会生活融合的最佳结合点,更是能够集聚两岸人才、资源优势。这些机遇可以促使福州市的市场型品牌和资本聚集型品牌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城市品牌的目标受众获取差异化的品牌要素的感知,得到值得信赖的、有关联的特别承诺,从而提高受众对城市品牌的认可[2]。

4 结论

文中对福州市的城市品牌定位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福州市的城市品牌特色不明显,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类似城市的城市品牌相比不具有优势,特别是旅游品牌、人居品牌方面。根据福州市面临的机遇,城市可以优先发展产品市场型和资本聚集型的复合品牌。

摘要:城市品牌作为投资者和消费者进行选择的可靠识别要素,是城市竞争力表现的关键途径,准确的定位城市品牌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前提。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结合熵值法对福州市的城市品牌定位进行实证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城市发展策略。

关键词:城市品牌,品牌定位,灰色关联分析

参考文献

[1]赖盛中,缪飞.基于“中国-东盟”的广西南宁城市品牌定位研究[J].特区经济2009,12:222-224.

[2]杜青龙.中国城市品牌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D].硕士学位论文.西南交通大学,2004.

[3]杜青龙,袁光才.城市品牌定位理论与实证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6):105-108.

[4]吴伟,代琦.国外城市品牌定位方法述要[J].城市问题,2010,177(4):89-95.

[5]周秀文.灰色关联度的研究与应用[D].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7.

[6]刘思峰,郭天榜,党耀国等.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第二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

商业城市排行福州缘何下降? 篇3

从2004年《福布斯》中文版创建该榜单之始,福州市就一直名列其中。据《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介绍,该榜单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入选门槛,并在人选的200个城市中选出位列前100名的城市作为榜单结果。

今年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上海摘得桂冠,其次是广州、深圳、杭州、宁波,北京位于第6位,而福州则排在了第26位,相比去年下降了8个席位,泉州、厦门和晋江分别位于第17位、29位和第83位,值得一提的是6年来晋江首次入围该榜单,并在“2009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市排行榜”中的17个城市里位列第12位。

在所有入选的省会城市中福州排名第9位,同属于二线城市的成都总排名第12位,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4位。福州排名连续三年下滑,不禁让人生疑——福州究竟怎么了?

榜单进步、福州退步

带着种种困惑,记者联系了位于上海的《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据他描述,该榜单是按照当地人才指数、城市规模指数、经营成本指数、消费力指数、客运指数、货运指数、经济活力指数和创新指数得出的一个平均值而统计出来的排名,福州今年受城市规模指数和创新指数拖累导致排名下降。

周健工表示:“福州经济规模指标在所有入选城市中排在第30多位,它是包括GDP还有其它宏观数据组合而成的指标,代表这个城市的市场和经济规模(榜单中城市规模指数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创新指数也是拖累福外排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记者发现,在2008年全国城市GDP排名中,福州位于第32位,与周健工所指的宏观数据指标基本吻合,而福州今年的城市规模指数单项排名也落在了第31位。 周健工还表示,创新指数中包括“获得专利的总数”和“每万人获得专利的平均数量”,而这些是导致福州创新指数偏低的根本原因。

“今年的榜单跟往年相比有了一个进步,例如2008年发布的榜单中,有2006年的数据成分,而2009年的榜单全部采用最新的、2008年年底获得的数据。”周健工说:“因为去年恰逢金融危机,为保证榜单的权威性,我们采用了最新的数据进行统计。”

可见,表现宏观经济指标的城市规模指数使得福州排名骤降,统计数据客观地反映了福州在遭遇2008年金融危机时经济出现较大的滑坡。

受危机重创所至

“其实福州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周健工说,在去年的金融危机中,国际市场萎靡不振,福州外贸出现了下滑。然而与福州同属于外向型城市的泉州又缘何能够排名第17位呢?

对此周健工表示,泉州的自主品牌较多,他们的主要市场是在国内,这是经济结构造成的结果。“其实我去过石狮,我对当地有一些考察,当地的自主品牌在内需方面还是具有很强竞争力的。”

长期从事投资环境研究的福建投资环境研究会所所长郭建华也表示,金融危机是导致福州排名下滑的一个重要的原因。“首先福州重工企业较少,而更侧重于商贸,尤其是国际贸易,然而这次金融危机对出口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郭建华认为,福建的投资环境也需要改进,大量的资金外流,对企业发展、企业规模提升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少了一些底气。另外每个城市都有各自的职能,而福州则是福建省的政治中心。

“但从另一个层面上来看福建的产业,整体上还是稳健的。”他说:“船小好调头,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近年来泉州企业出口转内销的比比皆是,国内市场的巨大需求使泉州渡过金融危机难关,还推进了一个发展思路的转变。内销增长迅速提升,促使泉州排名靠前。”

郭建华还表示,榜单始终只是一个参照的标准,而绝非是决策的依据。

福州市城市规划 篇4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是依法设立的本市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各自辖区范围内依据本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

市、区执法局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或通知有管辖权的执法局或相关管理部门,不得互相推诿。市区执法局之间、各区执法局之间以及执法局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管辖或处理。

第三条 执法局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查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高效、便民的原则和教育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处理公平、公正。

第四条 执法局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与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执法局应当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情况定期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与执法局的处罚行为相关的审批情况定期书面告知执法局。

第二章 执法监督检查

第五条 执法局应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涉及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开展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对任何单位、个人投诉、举报、控告的违法行为,应在72小时内进行调查。调查过程及结果应按本规定作书面记录。

第六条 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检查应按规定着装,持有工作证、行政执法证,佩戴执法标志,携带有关执法文书和票据,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 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检查前,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告知当事人调查、检查目的、内容、要求、方法。当事人应当配合调查检查,不得拒绝、阻挠,但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进行刁难、处罚或者加重处罚。

第八条 执法人员对调查、检查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应当保密,不得擅自公开或者泄露。

第九条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有关行为已违反了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询问笔录》或者《现场调查笔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后按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分别处理。

第十条 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分别适用本规定第三章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认为依法应对当事人采取扣押、查封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按规定填写《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和清单。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决定书和清单送达当事人;其他情况下,应当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同时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清单送达当事人。

执法局对当事人的财、物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保留当事人必要的生产工具和其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物品。

第十二条 执法局依法决定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向当事人宣读、送达强制执行令,告知当事人权利;

(二)点验执行标的,填制执行物品清单,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由执行人、被执行人、见证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名。

第三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十三条 执法局认为当事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需要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当场送达当事人。

第十五条 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罚款数额在20元以下,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但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并在收缴罚款后两日内交至执法局。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十六条 除依照本规定第三章第一节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外,对当事人的其他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填写《证据清单》,由进行调查的执法人员和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认为需要现场勘验检查的,应当通知相对人或其代理人到场,拒不到场的,可邀请当地的居(村)委会或在场的有关人员一至二人见证。

勘验检查时,可对现场进行测量、拍照、录音、录相、抽取样品、询问有关人员。

勘验检查结果应由调查人、被调查人或在被邀请的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涉及专门性技术性问题,可送请法定部门鉴定。

第十八条 执法人员认为依法应对证据进行抽样的,向当事人送达《抽样取证通知书》;认为应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向当事人送达《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抽样取证或登记保存证据时,应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共同点验后,填写《物品清单》并签名,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当地的居(村)委会或在场的有关人员一至二人见证。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后,执法局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现场调查、检查完毕,执法人员应当填写《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履行报批手续。执法局决定立案后,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可以向当事人送达《询问调查通知书》,通知有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执法局接受调查。调查过程应制作《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执法局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执法局应当采纳。

第二十条 执法人员在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向执法局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执法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其中,执法局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还应当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执法局告知听证权利后三日内书面提出。执法局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二十一条 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含2000元,下同)的罚款;

对非经营活动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

(二)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对经营活动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执法局决定组织听证后,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执法局可以邀请一定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旁听听证会。

第二十三条 听证会由执法局指定的非本案执法、调查人员主持。主持人有权决定延期、中止、终止听证或者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到场作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第二十四条 听证会按下列具体程序进行:

(一)记录员查明当事人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读听证纪律;

(二)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听证事项、听证人名单,及征询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其他有关听证事项;

(三)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四)当事人针对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申辩和质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当事人有权取得或者复制全部听证案卷副本;

(五)调查取证人员与当事人相互辩论;

(六)主持人宣布辩论结束;

(七)主持人按照第三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第二十五条 执法局应对听证过程制作《听证笔录》,向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等参加听证人员宣读或阅读,审核无误并签名或者盖章后,由主持人、记录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六条 听证结束后,执法局可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执法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应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财物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听证的举行不影响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四章 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

第二十八条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应填写《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

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代表或者其他人员见证,由执法人员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两个以上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后,执法人员将有关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处,即视为送达。

以上直接送达方式确有困难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九条 除当场收缴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市执法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区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执法局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或诉讼过程中,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执法局可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 案件执行完毕,执法人员应填写《行政案件结案报告》,经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后归档。

第五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办理案件的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执法局负责人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向执法局提出申请,要求有关执法人员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回避决定作出前,办案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在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过程中,依法需要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必须在有关文书上注明拒签原因,并邀请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见证、签名或者盖章,见证人应不少于二人。

第三十五条 执法局处理违法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或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技术鉴定的案件,经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需要继续延长的, 各区执法局处理的案件报市执法局批准,市执法局处理的案件报市政府批准。

基层组织的代表或执法调查、检查现场的见证人有作证和协助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行政案件结案后30日内,对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执法局应将案件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备。

第三十七条 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执法局职权范围内若干罚款规定的,执法局按其中罚款最重的一项规定进行处罚,不得重复处罚。但处罚种类不同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对同级或下级执法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市执法局对区执法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局执法人员执法调查、检查行为不当或者涉嫌违法的,分别由上述执法监督机关依法定程序予以中止或撤销,查处违法执法事实后依法暂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

第六章 附则

福州市城市规划 篇5

摘要:本文运用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理论,借助有效费用距离模型,研究构建了福州城市景观生态安全格局,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福州城市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的关键组分,以期为福州城市的生态保护及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作 者:巫丽芸    吴晓琴    WU Li-yun    WU Xiao-qin  作者单位:巫丽芸,WU Li-yun(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吴晓琴,WU Xiao-qin(福建水产研究所,福建厦门,361012)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

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

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

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

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

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

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

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

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

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

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

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

第五条 规划期限

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

近期:2002—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

第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大地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风景绿地与园林绿地相结合,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结合,精心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地域景观风貌的绿地系统。

3、城市各级、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同时满足城市绿地因害设防、防灾、减灾功能的需要。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展望未来,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做到巩固与发展共存,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宏观规划与微观建设相联系,随着城市的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分期实施,逐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

第七条 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丰富植物品种,实现优化配置,加大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总体建设目标。

2、城乡一体化原则

从生态平衡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和布置城市园林绿地与林业绿地、农业绿地等绿地,将城乡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共同形成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有机体。

3、可持续发展原则

社会、经济、生态统筹并举,努力营造环境宜人、生态良好的绿色城市。

4、系统性原则

增强各类绿地的系统功能,形成合理的绿色网络体系;完善绿地的布局与类型,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功能;

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

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条件和人文资源,优化、美化城市环境,保护和充实城市的文化内涵,创造城市景观特色。

第八条 规划目标

以建成“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的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现代化的园林城市”为总目标,城市绿地与西湖风景名胜区绿地相融合,城区绿地与郊区绿地相补充,新区绿地与旧区绿地相结合,形成一个系统、完善的绿地系统。

1、规划近期(2005年)

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0%,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

2、规划中期(2010年)

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5%,人均绿地达到20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3、规划远期(2020年)

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8%,人均绿地达到2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第二章 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

第九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杭州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分市区绿地结构和城区绿地结构两个层次。

第十条 市区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结合杭州的自然生态环境,以普遍绿化为基础,风景区、湿地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森林公园为补充,中心城区为核心,生态绿廊为纽带,各城市组团与村镇绿地系统为子系统,建立“山、湖、城、江、田、海、河”的都市区生态基础网架,构成“两圈、两轴、六条生态带”的生态结构体系,实现将森林引入城市,城市建于森林中的目标。

1、两圈

外生态圈:以南部、西部、西北部的外围山体及北部的生态湿地、东部地区大片的农田构成外围绿色生态屏障。

内生态圈:以绕城公路500米绿带为纽带,与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西溪湿地保护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湘湖风景区及四个森林公园构成内生态圈层。

2、两轴

钱塘江生态轴:钱塘江与两侧100—1000米宽的绿带构成由西而东的生态主轴。

运河生态轴:京杭大运河、萧绍运河构成南北向的生态主廊道。

3、六条生态带

径山风景区——北、南湖滞洪区——西溪湿地; 灵山—龙坞—午潮山自然风景区——西湖风景名胜区;

石牛山生态区——湘湖风景区;

青化山生态区——航坞山——新街大型苗木园;

钱塘江滨海湿地——生态农业园区;

超山风景区——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

由风景区、湿地、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农业园区构成的六条生态带,是有效防止城市蔓延的手段,并为杭州城市“一主三副六大组团”的发展框架提供生态保障。

第十一条 城区绿地布局结构

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山水构架,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形态,确定城区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为:

以西湖风景名胜区为绿芯,钱塘江、京杭大运河绿地为绿带,河流、道路沿线的绿地为绿脉,各级公园绿地和绿化广场为绿点的具有良好生态功能的城区绿地系统。

第三章 城市生态景观绿地规划

第十二条

生态景观绿地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区、近郊森林公园、绿色廊道、生态农业区。严格限制在生态景观绿地内进行建设,必须在此建设的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水源保护区

在钱塘江水源保护区、苕溪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建设,引导农村人口向集镇转移,在该区域内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建设永久性的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保证城市饮用水水源质量。若城市取水水源有所变动,水源保护区范围可适当调整。

1、钱塘江水源保护区

范围为取水口上游5000米、下游1000米、北岸沿江500米、南岸至山脊线(包括沙洲岛)之内的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控制区,面积19.84平方千米(包括富阳部分为70平方千米)。

2、苕溪水源保护区 范围为苕溪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两侧各100米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控制区,面积为6.66平方千米。

第十四条 湿地保护区

保护和维持湿地的生态功能,在钱塘江入海口划定钱塘江滨海湿地保护区;在东塘、闲林、西溪、南、北湖滞洪区,划定五片湖泊低洼湿地保护区。

本区以湿地保护为主,尽量避免人类活动对湿地的破坏,通过控制污染源,改善水质,退耕还湖,引进湿生植物等手段,恢复生物的多样性。严禁在本区填塘造田、堆石建房等活动。

1、钱塘江滨海湿地

在钱塘江入海口,海洋与大陆之间的缓冲带内,利用现有大量的水塘及生物多样性,在岸边营造湿地公园,面积为80平方千米。

2、湖泊低洼湿地

在东塘、闲林、西溪等地,利用大量的河网、湖泊及其周围的湖荡低洼湿地,建设湿地保护区;在西部北湖滞洪区及南湖滞洪区周围建设湿地保护区。

(1)东塘三白潭湿地保护区

以三白潭为核心,范围为东至京杭京杭大运河,南至东塘港,西至东苕溪,北至市界划为湿地保护区,面积为31平方千米。

(2)西溪湿地保护区

范围为东至紫金港路,南至沿山河,西至绕城公路,北至蒋村现状距集镇南200米的自然河道,沿绕城公路折至余杭塘河,面积21平方千米。

(3)闲林湿地保护区

范围为东至万征山东山脚,西至云风湾,北至北陆家桥,南至02省道,面积为12平方千米。

(4)北湖滞洪区

范围为北湖滞洪区周围,现状杭宣铁路以东, 104国道以南,东苕溪以西,面积为20平方千米。

(5)南湖滞洪区 范围为南湖滞洪区周围,东笤溪以西,石祥路延伸线以南,02省道以北,面积约14平方千米。

第十五条 风景区

根据风景资源的不同特性,在具有较好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价值的区域,设立风景区,除西湖风景名胜区外,包括径山、东明山、灵山—龙坞、超山、半山—皋亭山—黄鹤山、湘湖、青化山、石牛山风景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良渚遗址保护区十片风景区。

充分展示自然和人文遗产,提供游憩风景用地,促进旅游发展。本区以保护为主,控制与风景旅游无关的建设。一切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严禁借开发生态旅游之名,破坏旅游资源和生态景观。维护和促进风景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1、径山风景区

依托径山景区、双溪景区、鸬鸟景区及现有山林丰富的植被资源及小古城遗址、陆羽泉、径山钟楼、釜托寺等丰富的人文资源,建设杭州西北部地区的绿色生态屏障。面积为328.8平方千米。

2、东明山森林公园

利用境内茂林修竹,景秀境幽,气候宜人的自然条件,充实和完善东明寺、群仙观、古桂花树、龙眼泉等景点,构筑城市北部地区的绿色屏障。面积为28平方千米。

3、灵山—龙坞—午潮山自然风景区

利用现有的灵山风景区、龙坞风景区和午潮山风景区,建设西湖风景名胜区以西的一个大景区,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提供保障,同时为旅游西进充实了内容。面积为71.6平方千米。

4、超山风景区

超山为江南三大赏梅胜地之一,素以“古、广、奇”三绝而著称,区内有海云洞、青莲寺、吴昌硕墓、吴昌硕纪念馆等景点。面积为35.0平方千米。

5、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

充分利用半山、皋亭山、黄鹤山及上塘河沿线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建设以生态旅游、度假旅游、文化旅游为主的风景旅游区,恢复皋亭积雪、皋亭观桃、龙居寺等景点。建设由北而南嵌入城区的绿色通道,为城市提供可靠的生态走廊。面积为27.0平方千米。

6、湘湖风景区 在现有湘湖旅游度假区的基础上,向南、向西、向东扩大,保护开发跨湖桥遗址、萧山越王城遗址,建设城市南部地区城郊间的生态保护区。面积为27.3平方千米。

7、青化山风景区

利用青化山、大岩山、石盘山优美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植被,建设城市南部地区的风景区,面积为88.1平方千米。

8、石牛山风景区

以现有石牛山森林公园为基础,建设西南部地区的风景区。面积为139.0平方千米。

9、良渚遗址保护区

为全面保护良渚遗址,在良渚遗址保护区33.8平方千米的范围内建设国家遗址公园,形成集教学、科研、爱国主义教育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基地。

10、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

以度假、观光、娱乐、康体、会议等功能为主,兼具生态型、参与型旅游新项目的旅游新区,为更好地发挥其在实施旅游西进中的龙头作用,其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至25.4平方千米。

第十六条近郊森林公园

在绕城公路沿线,主城与副城及组团之间,利用原有的农田、河流及自然山体,营建新街大型苗木园、城北运河景观森林公园、乔司北森林公园、湘湖南体育休闲公园四个近郊森林公园。

1、新街大型苗木园

依托现有新街的苗木基地,在绕城公路以东地区规划一融育、繁、产、销为一体的市级大型苗木繁育基地,面积为23平方千米。

2、城北运河景观森林公园

在康桥以北,京杭大运河两侧,宁杭高速公路以东,康栖路(康桥——塘栖)以西25平方千米的用地范围内,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建成以大型乔木为主的景观生态林,形成北部地区通向主城的一条生态廊道。

2、乔司北森林公园

在绕城公路东北面,沪杭高速公路与沪杭铁路之间的范围内,交通走廊与生态走廊相结合,建设临平城与下沙城、主城之间的森林公园,面积为10平方千米。

3、湘湖南体育休闲公园

在湘湖风景区南,钱塘江以东,绕城公路以内的范围内,建成集体育运动、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体育休闲公园,面积为14平方千米。(详见附表1)

第十七条 绿色廊道

1、滨水绿廊

在钱塘江两岸各设置宽100—1000米的绿带,苕溪、京杭大运河、上塘河、余杭塘河、浦阳江、西小江、凰桐江、萧绍运河、北塘河等沟通城区与郊区的主要河道两侧各设置宽30米以上绿带,形成城区各类绿地与城郊自然山水基质之间的生物廊道。

2、交通绿廊

高速公路(绕城公路以外)两侧各控制宽100~250米绿带;铁路两侧各控制宽50~100米绿带;国道、省道、主城、副城及组团之间的主要联系通道两侧各控制宽30~50米绿带;乡道与乡道、村道之间两侧各控制宽20米绿带,形成联系自然与人工环境的绿色通道。

(详见附表2)

第十八条 生态农业区

改善都市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积极发展生态型农业、都市型农业。

在萧山钱江农场、红山农场、转塘浮山等建立生态农业旅游区。

第四章 西湖风景名胜区绿地规划

第十九条 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绿地是杭州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基地,同时也承担着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功能。

第二十条 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绿地建设应严格按《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进行。第二十一条 公园与风景点规划

1、充实、完善西湖风景名胜区现有公园和景点,加快环西湖绿地建设。

2、改善嵌入城区的北山、吴山景区的整体环境,建成宝石山、吴山公园,形成城市多条道路的对景。

3、增加公园和景点,满足居民和游客的游憩需求

(1)结合西湖综合保护工程,新建茅乡水情、三台泽韵、花山霞鹃、法巷探梅等景点。

(2)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重点建设西湖南线的公园和景点,增加西湖南线的环境容量,减轻北线游览压力。新建莲花峰公园、南宋皇城遗址公园、白塔公园、八卦田公园、石景公园等。

第二十二条 风景林建设

以西湖山坡及主要风景点、线为重点,以保护好现有植被为前提,以观赏树种为主,增加绿化覆盖率,恢复和开辟植物观赏区,逐步形成以常绿树为基调树种的常绿、落叶混交林,反映亚热带北缘植物景观的风景林。重点营造十片重点风景山林、恢复和培育历史植物名胜、逐步实施林相改造,提高西湖风景林的观赏价值。

第五章 城区绿地规划

第二十三条

以创建具有杭州特色的国际花园城市和国际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高度重视城区,特别是旧区的绿化建设,积极开辟沿江、沿河、沿路绿带,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建设好居住区、工厂、单位内附属绿地,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提高城市道路绿化水平,重视城市林木种植,实现“乔、灌、草”的合理配置,以绿篱代替围墙,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效果,形成融山、水、林、园、城为一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的块状绿地。

第二十四条 规划布局

1、主城:重点建设城北体育公园、城西公园、西塘河公园、城东都市生态公园、城市新中心公园、运河公园、凯旋公园、太庙遗址公园八个市级公园,每区建设两个以上面积3~5万平方米的区级公园;加快实施沿路、沿河绿色廊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城市主要道路按每千米不少于1000平方米绿地的要求,设置块状绿地;完善居住区配套绿地的建设,适当改造现有公园和广场,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结合历史文化遗存建设海潮寺公园、高家花园、江城古树公园、香积寺公园等,结合旧城更新增加绿地,逐步达到半径500米范围能见到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地。

2、江南城:萧山城区以扩大北干山、西山公园两个市级公园为重点,道路、滨水绿地为构架,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建设江寺公园、祗园寺公园等;临江地区以沿江开放式绿地、广场为重点,建设钱塘江滨江公园、西兴大桥桥头公园两个大型市级公园,在远景城市商务中心设置江南中心公园、世纪公园等市级公园;滨江科技城区以沿江100米绿化带及城市主干路两侧绿带为主要绿色构架,建设滨江中心公园等市级公园,结合区行政中心的建设,辟建绿化广场,建设区级中心公园,结合居住区规划建设,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

3、临平城:以临平山公园、临平城北公园和运河带状公园三个市级公园为重点,沿路、沿河绿带为构架,结合城市中心广场、居住区、临平工业区的建设,均衡配置各级公园绿地。

4、下沙城:利用绕城公路两侧总宽300米绿化带设置城市绿地,作为二、三类工业的隔离带或城市公园。开辟沿江100米绿带,建设下沙桥头公园、九堡中心公园两个市级公园,结合工业区建设,设置中心广场,结合居住区、大学城的建设,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

5、外围组团:每个组团建设一个5—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各组团根据不同的环境特色,合理组织绿地系统。其中塘栖以京杭大运河两岸的绿带为重点;良渚以良渚国家遗址公园为重点;余杭充分利用自然山体及历史文化遗存;瓜沥以航坞山为中心建设公园;临浦以浦阳江及自然山体为重点;义蓬以钱塘江绿带为重点,道路绿地为构架,建设中心公园和广场。

第二十五条 绿地规划指标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11.25平方千米(68.61平方千米计入城市建设用地,42.84平方千米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其中公园绿地(通公共绿地,下同)为66.75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规划绿地面积为92.5平方千米(59.82平方千米计入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公园绿地为55.50平方千米。

人均绿地25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园绿地15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为38%;市区绿化覆盖率为40.7%。

第二十六条 公园绿地

1、根据杭州的实际情况,规划公园绿地类型分为:城市公园、带状绿地、街旁绿地等。

2、至2020年规划期末,杭州市区的公园绿地不少于66.75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使杭州市区形成一个完整的公园系统。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园

中心城区内的公园分为三类:市级公园、区级公园、社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城市组团内的公园分为二类:片区级公园、社区级(居住区级)公园。

确定合理的公园建设规模及服务半径。市级公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3000米;片区级公园面积5~10万平方米,服务城市组团;区级公园面积2~20万平方米,服务半径1500米;居住区级公园面积2~5万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米;居住小区级公园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服务半径500米。

市区主要新建20个市级公园、32个区级公园、组团片区级公园12个,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公园按规范配置。(详见城市公园一览表)。

第二十八条 带状绿地

1、滨水绿地

(1)钱塘江沿江绿带:钱塘江两岸各设置宽100—500米沿江开放式游览绿带,形成钱塘江两岸景观绿带。

(2)河道绿带:京杭大运河两岸各设置宽30~50米开放式游览绿带,上塘河两岸各设置宽20~30米绿带,北塘河、永久河两岸各设置宽30~60米的绿带,其它宽10米以上的河道两侧各设置宽15~30米绿带,10米以下的河道两侧各设置宽10米绿带。

(详见滨水绿地控制一览表)

2、沿路绿带

在城市景观道路如之江路、望江路、艮山路、庆春东路、市心路、中兴路、滨江路等道路两侧建设连续的不少于宽20米的绿带。

3、环城绿带

在环城路(环城西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与环城河(贴沙河、京杭大运河、桃花河)之间建成环城公园,与古城门保护相结合,形成杭州古城的特色。

第二十九条 街旁绿地

充分挖掘旧城区绿地的潜力,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增加绿地,逐步达到每千米能见到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块状绿地;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建设街头绿地。第三十条 生产绿地

按占城市建设用地2%的要求,专业育苗和群众办圃相结合,增加城市生产绿地。保留老东岳苗圃用地,规划在萧山新街大型苗木基地、余杭运河景观森林公园、丁桥北集中设置。结合绕城公路绿化带、公园、风景区分散设置中小型生产绿地。保留和发展花园岗等现有的苗木、花木基地。

规划生产绿地面积为9.06平方千米。

第三十一条 防护绿地

铁路两侧各设置宽30~100米的防护林带;220千伏以上的高压走廊设置宽30~50米的防护绿带;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宽50米以上的卫生隔离林带;在钱塘江下游绕城公路以东各设置宽500—1000米以上的防护林;在绕城公路两侧设置总宽500米的绿化带,高速公路两侧各设置宽100~200米绿化带,国道、省道、快速路等两侧各设置宽30~100米绿化带。

创造动态、连续的景观。建立稳定的绿化带,构成内外联系,具有改善城市气候,起到卫生、安全作用的防护绿地系统。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35.44平方千米。

第三十二条 附属绿地

1、居住绿地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区不低于30%。其中: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5%;三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

2、加强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等城市窗口单位的环境绿化和美化;学校、休疗养院、医院、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交通设施的绿地率不低于30%;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5%;积极推行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提高单位面积的绿化效益。

3、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同类性质的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提高15个百分点,外围保护地带提高5 个百分点。

4、道路绿地:城市主干路绿地率不低于20%,次干路不低于15%,一般道路两侧绿带宽度不少于3米;旧区道路绿地率不低于10%;广场绿地率不低于50%;新区快速路两侧各设置不少于宽30米的绿带,绿地率不低于30%。主要立交桥周围设置不少于宽20米的绿带。

第六章 树种规划

第三十三条 树种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2、以杭州地带性植被为主,外来树种为辅,培育杭州的地方植物特色景观。

3、重视植物种类的多样性,遵循地带性植被的特点。

4、长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乔木树种与灌木、草花相结合,满足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景观需求。

5、城市绿化配置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及藤本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 基调树种

樟树、银杏、苦槠、枫香、珊瑚朴、朴树、青冈栎、榔榆、桂花、柳杉、无患子、悬铃木、水杉、女贞、乐昌含笑、三角槭。

第三十五条

行道树种

推荐树种:樟树、枫杨、秃瓣杜英、灰毛含笑、普陀樟、川含笑、乐昌含笑、湿地松、银杏、玉兰(山玉兰)、珊瑚朴、红果榆、杭州榆、榉树、全缘叶栾树、合欢、枫香、无患子、浙江柿、臭椿、紫花泡桐、鹅掌楸。

试用树种:大叶桂樱、光皮梾木、梓树、小果冬青、三角槭、金钱松。

改良树种:悬铃木。

第三十六条 庭荫树种

推荐树种:乳源木莲、荷花玉兰、乐东拟单性木兰、二乔木兰、檫木、连香树、杜仲、榔榆、朴树、梧桐、柿树、桤木、紫荆、巨紫荆。

试用树种:红楠、薄叶润楠、紫楠、交让木、薄壳山核桃、麻栎、青冈、肥皂荚、红豆树、花榈木、香橼、。第三十七条 防护林树种

1、抗风树种:珊瑚朴、对节白蜡、朴树、青冈、紫楠等。

2、防火树种:青冈栎、木荷、紫楠、厚皮香、珊瑚树等。

3、抗污染树种:榧树、樟树、紫楠、二球悬铃木、构树、无花果、枫杨、杨梅、海桐、槐、大叶黄杨、冬青、构骨、全缘叶栾树、黄连木、臭椿、香椿、夹竹桃、女贞、兰考泡桐、梓树、棕榈、凤尾兰、厚皮香。

第三十八条 观叶树种

常色叶树种:金叶千头柏、紫叶小檗、红花檵木、紫叶李、斑叶灯台树、银边灯台树、洒金珊瑚、金边大叶黄杨、金心大叶黄杨、银边大叶黄杨、红细叶鸡爪槭、金叶女贞、菲白竹、黄叶银杏、紫叶桃、斑叶杏;

变色叶树种:银杏、金钱松、落羽杉、池杉、水杉、枫香、榉树、南天竹、楸树、石楠、红瑞木、灯台树、山麻杆、铜钱树、无患子、全缘叶栾树、七叶树、色木槭、三角槭、秀丽槭、鸡爪槭、南酸枣、臭椿、香椿、雪柳、金枝千头柏、金叶桧、银木、檫木、连香树、麻栎、秃瓣杜英、肥皂荚、马鞍树、槐、蓝果树、秀丽四照花、毛梾、卫矛、丝棉木、肉花卫矛、枳椇、阔叶槭、毛黄栌、黄连木、火炬树、野漆、刺楸。

第三十九条 观花树种

推荐树种:桂花、木莲、乳源木莲、荷花玉兰、玉兰、二乔玉兰、紫玉兰、凹叶厚朴、含笑、深山含笑、金叶含笑、乐昌含笑、鹅掌楸、夏蜡梅、蜡梅、浙江蜡梅、转子莲、杂种铁线莲、铁线莲、牡丹、黄牡丹、红山茶、茶梅、金丝桃、海滨木槿、木芙蓉、木槿、绣球、溲疏、粉花绣线菊、笑靥花、珍珠梅、白鹃梅、楸树、贴梗海棠、海棠花、西府海棠、垂丝海棠、棣棠花、野蔷薇、玫瑰、月季、香水月季、黄刺玫、缫丝花、木香、毛樱桃、桃、杏、梅、日本樱花、日本晚樱、合欢、山合欢、紫荆、云实、刺槐、毛刺槐、网络崖豆藤、紫藤、白花紫藤、多花紫藤、常春油麻藤、石榴、重瓣红石榴、四照花、秀丽四照花、七叶树、楝树、川楝、大叶醉鱼草、醉鱼草、夹竹桃、马缨丹、金钟花、紫丁香、白丁香、迎春、云南黄馨、探春、泡桐、兰考泡桐、美国凌霄、栀子、大花栀子、六月雪、绣球荚蒾、琼花、粉团荚蒾、凤尾兰、丝兰。

试用树种:木荷、云锦杜鹃、满山红、羊踯躅、马银花、南烛、郁香安息香、白檀、山梅花、太平花、沙梨、锦鸡儿、美丽胡枝子、瑞香、芜花、结香、火炬树、流苏树、忍冬、金银忍冬、郁香忍冬、盘叶忍冬。

第四十条 林中伴生树种 竹柏、红豆杉、乳源木莲、紫楠、黑壳楠、披针叶茴香、十大功劳、阔叶十大功劳、连香树、红山茶、厚皮香、倒卵叶石楠、瑞香、秀丽四照花、东瀛珊瑚、青荚叶、八角金盘、中华长春藤、树参、珊瑚树。

第四十一条 观果树种

推荐树种:银杏(雌)、南方红豆杉、南天竹、无花果、杨梅、柿树、乌柿、朱砂根、海桐、火棘、枇杷、石楠、海棠花、樱桃、花榈木、槐、胡颓子、石榴、四照花、秀丽四照花、红瑞木、卫矛、铁冬青、冬青、枸骨、黄果枸骨、小果冬青、铜钱树、全缘叶栾树、楝树、川楝、枳、香橼、柚、朱桔、枸杞、海州常山、白棠子树、梓树、珊瑚树等。

试用树种:红楠、薄叶润楠、豹皮樟、薜荔、红豆树、赤楠、青荚叶、猫乳、金银忍冬、郁香忍冬。

第四十二条 湿地树种

以耐水湿树种为主,包括湿生和水生植物。

1、耐水湿树种:落羽杉、池杉、水杉、枫杨、南川柳、海滨木槿、木槿、柽柳、垂柳、紫穗槐、乌桕、夹竹桃、白棠子树、金钟花、迎春、云南黄馨、探春、凤尾兰、圆头蚊母数、湿地松、杭州榆等推荐树种及浙江柳、银叶柳、粤柳、日本三蕊柳、长柄柳、簸箕柳、江南桤木、红果钓樟、山、毛山鸡椒、中国绣球、圆锥绣球、湖北海棠、垂丝石楠、伞花石楠、硕苞蔷薇、山莓、马棘、庭藤、美丽胡枝子、刺槐、交让木、盐肤木、纯齿冬青、野鸭椿、牯岭勾儿茶、长叶鼠李、华东葡萄、海滨木槿、梵天花、木槿、闪光红山茶、翅柃、金丝梅、蔓胡颓子、薄叶山矾、华山矾、野茉莉、醉鱼草、白棠子树、牡荆、水杨梅、水团花、宜昌荚蒾、饭汤子、构杞、绒毛皂柳、华西枫杨、青钱柳、桤木、水竹、早竹、枪刀竹、黄姑竹、淡竹、木竹、红竹、红竹、安吉水胖竹、美竹、芽竹、浙江淡竹、篌竹、石竹、浙江金竹、乌哺鸡竹等试用树种。

2、水生植物:荷花、睡莲、王莲、黑藻、软骨草、尖叶眼子菜、菹草、光叶眼子菜、茨藻、小茨藻、金鱼藻、东方香蒲、水烛、菖蒲、水葱、铁线兰、尖叶眼子菜、卵叶丁香蓼、石龙尾、异叶石龙尾、水筛、缠结鸟巢藻、布氏轮藻、水苦荬、水蕨、水蕹、水车前、水衰衣等

第四十三条 耐盐碱树种

刺槐、槐树、白榆、女贞、樟树、楝树、水杉、池杉、柽柳、柏树、哺鸡竹等。

第四十四条 地被植物 狗牙草、结缕草、假俭草、黑麦草、草地早熟禾、高羊茅、剪股颖、大叶吴风草、荷兰菊、假龙头、黄菊、白花蓍草、黄花蓍草、地被石竹、八宝景天、德景天、费菜、赤颈散、钓钟柳、匍匐毛莨、玉带草、丽蚌草、美女樱、日本矮小菊、大花福录考、金鸡菊、大花金鸡菊、松果菊、花菖蒲、德国鸢尾、燕子花、黄菖蒲、马蔺、蝴蝶花、香蒲、葱兰、韭兰、大花萱草、夹套萱草、紫鸭舌、吉祥草、美国马蹄金、红花酢浆草、白三叶、书带草、剪夏罗、二月兰、紫茉莉、天人菊、醉蝶花、波斯菊、金光菊、葡萄风信子、石蒜、邹叶狗尾巴、野菊花、偃柏、铺地柏、小檗、紫叶小檗、金丝桃、朱砂根、绣球、火棘、锦鸡儿、紫穂槐、胡枝子、美丽胡枝子、芫花、东瀛珊瑚、青荚叶、龟甲冬青、黄栌、八角金盘、马缨丹、菲白竹、凤尾兰、丝兰等。

第四十五条 藤本植物

转子莲、杂种铁线莲、铁线莲、霹荔、野蔷薇、香水月季、木香、云实、网络崖豆藤、紫藤、多花紫藤、长春油麻藤、扶芳藤、雀梅藤、爬山虎、中华常春藤、络石、迎春、云南黄馨、探春、凌霄、美国凌霄、忍冬。

第七章 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第四十六条 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的目标

近期(2001—2005年),试引种300种,引种成功率达80%,植物种类达到1500种左右;

中期(2006—2010年),试引种600种,引种成功率达80%,植物种类达到2000种左右;

远期(2011—2020年),试引种300种,引种成功率达80%,植物种类达到2200种左右。

第四十七条 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

(1)建立多层次的保护体系

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实行就地保护。通过11个风景区、6个湿地保护区、2个水源保护区、4个森林公园的保护和建立,使保护区面积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有效保护植物多样性。(2)重视野生植物的迁地保护

充实和完善现有植物园,积极鼓励对杭州地区特有物种的迁地保护;结合湿地保护,在余杭闲林建立杭州湿地物种保护中心;在萧山大型苗木园中,建立以经济类植物区和花卉区为主的植物园等。

2、加强植物的引种、试种等工作

(1)利用我国丰富的物种资源,开展广泛的引种、收集工作,在通过驯化、试种等,把适宜于杭州市生长的植物品种加以推广,丰富本地区的物种。

(2)引进国外优良的物种资源,在对本地区生态系统没有影响的前提下,加以推广,丰富植物资源。

第四十八条 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科学准确地制定物种优先保护方案,有效地开展物种资源的保护

在有限的资金下,优先保护最需要保护的区域与物种。

2、加强珍稀濒危植物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建立保护区的基础上,增加保护小区、保护点,为珍稀濒危植物提供一个适宜的生境,并通过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采取人工促进次生阔叶林恢复等措施,促进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繁衍环境的巩固和恢复。

3、建立健全珍稀濒危植物的监测体系

建立由省、市、区三级监测站组成,重点检测与一般检测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定期提供包括分布范围、生境、繁殖方式、种群结构、资源消长、保护现状等多项内容的野生植物资源现状与动态信息,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第四十九条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

1、成林地带,外缘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所围合的范围。

2、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外的范围。

第五十条 古树名木保护要求

1、健全古树名木档案

全面调查,建立健全每株古树名木的档案,实行“一树、一牌(碑)、一卡”制度。

2、依法保护,严禁砍伐或迁移

严格按《杭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及《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

3、落实管护措施及经费

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管护经费,保证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十一条 保护措施

1、整治古树周边的环境,改善立地条件

拆除古树周边的违章建筑,扩大绿地面积,并采取调整土壤物理结构、改善地下环境等方式改善生长环境。

2、加强维护保护

设置保护围栏;对年老根衰的采取设支撑、或拉索等辅助设施;及时填补树干空洞;及时做好排水、填土、修剪枯枝等工作;安装避雷针;设立观察井和观察树。

3、加强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

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进行调查,及时防治病虫害危害;对目前生长不良的古树名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诊断,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防止死亡现象发生。

4、采取切实有效的复壮古树名木措施

从生理生态、营养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提出综合复壮措施。

第九章 绿地景观规划 第五十二条 重要景观面(带)

1、外围山体背景景观

杭州城市的南部、西部、西北部及北部地区是连绵的山峦,是城市天然的生态屏障,也是城市的背景。规划通过风景区的保护和建设及山林绿地的改造,强化和美化山体景观,形成城市优美的背景景观。

2、钱塘江生态景观带

规划通过钱塘江上游的水源保护区、下游的滨海湿地、500~1000米宽的防护林及江滨休闲公园的建设,形成杭州城市具有重要生态、游憩、景观功能的景观带。

3、京杭大运河生态景观带

改造与整治京杭大运河两岸,通过运河景观森林公园、两岸30~50米绿带的建设及充分利用京杭大运河沿线丰富的人文资源建设运河沿线公园,形成运河沿线的重要景观节点,美化景观,形成运河风光带。

4、西湖景观面

保持“三面云山一面城”、“城景交融,城湖合璧”的景观特色,禁止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城市化和城市面湖地区过多的高层建筑对景观的破坏。通过西湖风景名胜区林相的改造、宝石山、吴山等山体与城区过渡地带的绿地建设,增强其自然生态功能。

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三条近期绿地建设目标和指标

加强滨水绿廊与交通绿廊的建设,初步形成杭州城市的绿色网架;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的公园绿地,增加主要街道的街头绿地,在合理的服务半径之内,增加各级公园绿地,改善城区缺少绿地的状况。规划每年增加城市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之和)500万平方米以上。

至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第五十四条近期绿地建设重点

1、结合风景区建设,改造山林绿地。

2、启动水源绿地保护区,在钱塘江两岸建设宽100米以上水源涵养林。

3、建立绿色交通体系,改善城市对外交通形象。基本建成绕城公路两侧宽50—100米的绿带,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机场路两侧宽30米以上的绿带;主城、副城、组团间的联系道路两侧宽30米以上的绿带;完成城市主要入城口的环境整治。

4、完善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建设。

(1)完成环西湖绿地建设,改造完成环湖南线、曲院风荷、渔乐园、雷峰夕照等公园和景点;

(2)结合西湖综合保护工程工程,新建茅乡水情公园、三台泽韵园、花山霞鹃等公园,充实西湖西线的景观;

(3)加紧西湖北山景区的改造,建成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大公园;

(4)建成石景公园、白塔公园、吴山公园、灵隐景区等公园和风景点。

5、加快市级公园的建设。完成市级公园城北体育公园、城西公园、城东生态公园、西塘河公园一期;改造和扩大临平山公园、西山公园、北干山公园,增加山脚绿地面积;启动城市新中心公园、钱塘江滨江公园。

6、增加城区的各级公园和广场。完成凤凰公园、东新园公园、杭氧公园、三里亭公园、江滨公园、三墩三河公园、霞湾公园、运河西公园、江寺公园、祗园寺公园、滨江少儿公园、滨江高教公园、星桥公园等。

7、完成新开河、贴沙河、中河两侧绿带,基本形成城区内京杭大运河、上塘河、东新河、红建河、西塘河、余杭塘河、紫金港、莲花港、冯家桥河、沿山河、古荡湾河、邋遢港、永久河、北塘河、萧绍运河、南门江两侧绿带。

8、增加延安路、解放路、庆春东路、市心路、320国道(临平城)等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块状绿地,有效改善城市街景。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对策及措施

第五十五条 加强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和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城市绿化的宣传力度,开展全民绿化教育,了解绿化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并养成爱绿、护绿的好习惯;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把绿化建设提高到改善投资环境、促使土地增值、改善城市形象的高度来加以重视。

第五十六条 完善法规,依法治绿

逐步完善现有的法规,组织制定与法规相配套的一系列文件,使城市绿地的建设、管理有法可依,保证依法行政的可操作性。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园林尽快会同城市规划等部门制订《杭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尽早制定颁布《杭州市绿化养护招投标管理办法》、《杭州市借地绿化管理办法》、《杭州市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

第五十七条 加强对绿地规划的监督实施,确保城市绿化用地

审批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向社会公布,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维护规划的绿化用地。

加强人大的监督力度,除对每年实施的绿地进行检查外,对城市主要绿地的变更情况加以监督检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切实保障城市绿化用地,加强绿线管理,划定绿化控制线,严禁改变规划绿地性质或削减规划绿地面积;建设项目从规划、审批、实施到竣工验收必须严格管理,对未达到绿化标准的项目,按规定给予处罚,绿化严重不足且没有有效补偿措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加大拆违还绿的力度,对侵绿、占绿等违章行为须严格处理,并广泛发动群众的监督作用,抵制侵绿、占绿行为的发生。

第五十八条 完善融资渠道,建立多渠道、多方位、稳定的资金来源

1、政府投资为主渠道。将绿地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加大绿地建设资金的投入,绿地建设费用应占城市建设费用的3~5%,由市政府投资市级大型绿地的建设,区政府投资区级公园、街道绿地的建设。

2、新建单位的附属绿地及居住区绿地建设费用,应列入建设总投资,由各建设单位及开发公司负责实施,保证绿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3、道路绿地及道路红线以外的绿地建设费用,应列入道路建设总投资,由市政建设部门按规划与道路同步实施。

4、建立绿化基金。鼓励社会参与,使绿地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绿地的建设、养护、古树名木及野生植物的保护等。

第五十九条 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作用,保证中心城区的绿地实施

规划建议积极发挥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调控作用,每年推出的出让地块中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绿地建设,保障城市绿地的逐步实施。

1、政府通过土地收购,置换出旧城区待改造地块,实施绿地。

2、结合老城区工厂单位的搬迁、旧城改造、调整城市中心的中、小学用地,对于办学条件差、场地紧张的学校适当合并、迁建,改善办学条件,置换出部分用地实施绿地;

3、预征规划绿地,避免重复建设、拆迁,降低绿地实施成本。

第六十条 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建设城市的集中绿地

改变建设次序,先建公园等集中绿地,后开发周边的土地,通过周边地块地价的增值,收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城市绿地实施的经费,使城市绿地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六十一条 研究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保证城市生态绿地的实施。

总结近几年借地绿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借地绿化的配套措施;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户籍制度的改革等手段,加快生态绿地的建设。

第六十二条 提高园林绿化的科技水平,为园林绿化提供技术支撑

科技是园林绿化进一步发展的支撑,上海在这方面已作出了榜样。充分发挥绿化科研部门的积极性,并借助于大专院校科技力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新优品种引进、栽培技术的提高、植物配置、建群结构的稳定、病虫害防治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使有限的绿地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

第六十三条 增加有效绿化面积

1、大力推广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虽然不计入城市绿地面积,但可弥补城区绿地的不足,对城市的景观及生态环境起着积极的作用。大力提倡与鼓励各单位创造条件进行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特别是近西湖地区,要加强建筑立面的绿化与美化。

2、搞好主要道路两侧的形象工程。对主要道路两侧现有的单位提出绿化与美化的整改要求,积极推进拆墙透绿工作,以增加城市的通透感,改善视觉效果,增加城市绿地;对重建及新建项目,要求在临道路一侧留出绿色空间,使更多的单位绿地,转换成街头绿地,为城市景观作出贡献,并根据有关规划在绿地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各单位负责日常的养护与管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十四条 深化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改革

彻底改变目前城市绿化行业“政企不分,管养不分”、“以费养人”的状况,深化行业改革,积极培育绿化市场运作机制,逐步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的市场化用作,达到降低养护成本,提高绿地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划自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解释权。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划的法定有效组成文件是规划文本、图纸,附件包括说明、基础资料汇编。

福州市城市规划 篇7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在水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关系的问题上, 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城市发展面临诸多窘境。为有效节约水资源、改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 住建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该《指南》对“海绵城市”的定义为: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 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 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加以利用。并且提出了渗、滞、蓄、净、用、排“六字箴言”, 包含了落实海绵城市理念的技术措施[1]。

本次规划设计以福州市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为例进行研究。福州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 雨量充沛, 平均年雨量为1276~1608mm, 降水类型有春雨、梅雨、台风雨和雷阵雨等。其中, 多出现于7~9月的台风雨是热带海洋的热带气旋带来的强降水, 常给福州市造成严重灾害。

福州城市的地形地貌十分特殊, 主城区三面环山, 且山形陡峭, 山洪下行速度较快, 大量山地洪水汇入城区, 给城区带来巨大的内涝压力。由于历史原因, 福州城区防涝标准偏低, 现有的排涝能力不能适应极端天气爆发时的排涝要求。而福州市雨水主要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内河, 当内河水位较高时对一些低洼地倒灌形成内涝。因此, 在福州广泛建设“海绵化”城市绿地具有极大的必要性。

2 海绵城市理论的应用

2.1 项目概述

八一水库位于新店镇北部, 处于山城相接的边缘地带, 水系源于北峰和赤桥溪, 水流注入八一水库, 沿晋安河、光明港, 最终汇入闽江。由于城北山区洪水入城量大, 晋安河作为城北行洪主要通道, 排洪压力大, 属于城市内涝高风险区。福州市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处在晋安河源头水库的下游, 选址面积约6.4hm2, 东临儿童公园, 南接绕城高速, 西靠动物园, 北至八一水库。项目建设旨在发挥公园绿地的消纳、渗透、储存、调蓄作用, 收集场地和周边城市径流, 缓解汛期下游城市内河排涝压力[2]。

2.2 公园规划设计理念

福州市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定位为以雨水收集为景观特色的生态城市公园, 结合场地山水格局和植被风貌, 融汇海绵城市设计理念, 使用“LID”技术强调雨水收纳功能, 将“雨水管控、绿化环境、公共服务”与“水景观、水生态、水文化”紧密结合, 实现蓄洪防涝, 同时依托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完善, 营造优美宜人的园林景观和亲水环境, 结合场地设施满足公众活动需要。

2.2.1 构建融合水景观的海绵技术措施

雨洪公园顾名思义是以实现雨水管理为目的的城市公园, 行使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实现雨洪管控是其首要任务。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着重把城市雨水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园景观功能有机结合起来, 通过构建公园水流系统, 收集周边城市雨水径流并加以净化, 实现雨水的资源化利用。公园设计根据场地特点, 提出以下融合水景观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 打造海绵式绿地景观。

1) 浅滩石溪:卵石堆叠的浅滩, 搭配观赏草和多年生草花, 在枯水期作为旱溪景观, 在雨水期形成天然的植生草沟, 流水顺着自然叠砌的石块层层跌落, 呈现水漫花溪、湖畔溪径景观, 在引导径流的同时滞留水中的杂质。

2) 雨润梯田:顺应山形地势, 利用石笼设置跌落式梯田台地, 搭配水生植物和观赏性作物, 打造多级雨水截留池, 层级沉淀过滤清除初期雨水污染和山洪泥沙, 通过台地的跌水和喷泉景观, 实现水体充氧和曝气, 促进有机物的氧化分解。

3) 水塘湿地:大面积的下沉式绿地形成雨水湿地, 并作为公园主要景观水体, 承担雨水的储存调蓄, 水塘中的微生物和湿地植物可净化水质, 减少面源污染物质, 净化后的雨水可涵养地下水, 提供景观、消防、绿化浇灌和户外清洁用水。

4) 生态草沟:沿广场、停车场边缘和园路两侧布置雨水沟、滤水带、渗井等分散式低影响设施, 结合景观置石、花灌木、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和观赏草, 在消纳场地径流雨水的同时, 形成富有季相变化的湿生花境景观。

5) 雨水花园:结合水主题的硬质景观和城市家居, 搭配低维护的观赏草和湿生植物, 打造精致别样的雨水花园, 利用水的流动性、倒影反射和声色特性, 营造充满灵动的水景观, 给人以新的景观感知与视觉感受。

6) 水廊绿带:结合微地形的乔、灌、草复层植物群落, 形成林带、草带和湿生植物带植被防线, 发挥林冠截留、灌木吸附、草坡过滤的作用, 减缓雨水冲刷和保持水土的同时形成绿量丰富、层次错落的植物群落景观。

7) 生态堤岸:岸线采用自然缓坡入水, 岸边点缀景观置石, 搭配耐冲蚀的湿生和水生植物, 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为水生动物和昆虫提供栖息地, 构建多样性的生态系统。

8) 透水路面:广场、道路、停车场运用透水混凝土、陶瓷透水砖和嵌草砖等铺装, 强化雨水渗透。

9) 立体绿化:运用覆土屋面和垂直绿化等绿色生态技术构建绿色建筑, 强化雨水的收集和利用, 起到降温隔热作用, 实现低碳环保理念。

2.2.2 营造近自然的水生态环境

作为有别于传统市政基础设施的雨洪公园, “雨洪管理”是其核心要求, “公园”是其构建载体, 有机串联其间的是环境基底, 是作为公园必不可少的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重视低影响开发。场地竖向设计顺应原有地形, 减少对原始场地的开挖和对场地历史肌理的破坏;最大程度保留现有植被, 根据植物习性和景观意向, 选择根系发达、茎叶繁茂、净化能力强、既耐涝又抗旱的乡土植物;结合公园分区、水体功能及景观风貌等特点, 因地制宜地配置旱生到湿生过渡型植物群落景观:如门户景观区硬质景观大、游人活动多, 采用榕树、香樟、秋枫等大规格乔木形成孤植景观, 或打造小叶榄仁树阵景观, 在建筑和广场上提供遮荫, 美化软化硬质景观, 营造舒适的室外休憩空间并进行形象展示;滨水休闲区着重打造季相景观, 片植福建山樱花、碧桃、羊蹄甲、蓝花楹、台湾栾树、美丽异木棉等开花植物, 在盛花期营造壮丽的樱花水岸、溪畔飞花、水映桃柳、漫花疏雨、落英缤纷等烂漫花海景观;花溪叠水区作为地表径流主要净化区域, 利用具有较强净水能力的湿生水生植物、观赏草、宿根球根花卉和观赏性作物, 如矮蒲苇、花叶芒、美人蕉、石菖蒲、香蒲、德国鸢尾、千屈菜、荷花、观赏水稻、苋菜、油菜花等, 结合景观置石和石笼, 打造花溪跌水和梯田台地景观;湿地水塘区是地表径流汇集地和蓄洪场所, 采用落羽杉、枫杨、乌桕等耐水湿植物, 以及粉黛乱子草、水葱、再力花、睡莲、荇菜、泽泻、海菜花、藻类等挺水、浮水、沉水植物净化水体, 营造湿地生境, 为动植物提供生长环境和栖息地;疏林草坡区采用香樟、木棉、秋枫、朴树、南洋楹等高大乔木, 搭配狼尾草、血草、细叶芒、紫花地丁、酢浆草、白三叶等观赏草及草坪地被, 营造阳光疏林与缀花草坡景观, 突出林下空间景观, 满足游人漫步、游赏、避暑的需求;背景密林区结合现有植被补植水杉、池杉、枫香、无患子、重阳木、乌桕等植物, 打造色叶背景林, 丰富场地林冠线, 修饰周边景观差异等。在完善公园水生态环境的同时, 重视荔枝、龙眼、桂花、茶花等蜜源和鸟嗜植物的应用, 营造适宜昆虫、鸟类和水生动物繁衍生息的生存空间, 实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保护修复, 构建公园良好生态基底, 实现可持续发展。

2.2.3 创造彰显水文化的公共空间

作为一个城市公园, 应具备提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健身活动, 有较完善的设施等基础功能。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依托片区绿地系统格局, 通过绿道、连廊和栈桥等慢行系统, 串联整合周边公园景区, 实现景观渗透和资源互补, 构建城北公园体系, 延伸动物园和儿童公园展示和活动内容, 打造稻丛觅蛙、荷田赏鲤、花溪逗虾、草塘戏鹅、柳岸闻蝉、杉林寻鹭、草坡扑蝶等人与自然的互动体验。结合公园主题特征, 将海绵城市的知识和技术融于景观和活动, 设置参与性、趣味性强的景观设施与参观体验项目, 如土壤渗透观察、水净化演示、水下栈道、脚踏水车、亲子戏水台等, 同时策划彰显季相景观的特色主题活动, 使人们在休闲活动中潜移默化地了解和传播海绵城市理念, 打造一个近自然的海绵理念科普基地、一个开放安全的公共游憩空间,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3 结语

福州市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的规划设计, 融汇了海绵城市理念, 尊重场地肌理, 采用最小人工干预的手法, 提出结合景观的雨洪管控措施, 创建海绵式水体景观, 使公园成为一个兼顾旱涝问题的弹性系统, 同时培育湿地生态系统、策划多元服务功能, 带来良好的城市景观和社会效益。海绵城市理论设计方法的应用, 是福州市将水文、生态和城市相结合的一次尝试, 为研究摸索城市公园多元化发展规划、城市公园水景观设计以及构建海绵化绿地提供了思路。

参考文献

【1】周勤.海绵城市技术导向下的悦来生态城控规层面规划策略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 2015.

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初探 篇8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内涝问题日益突出。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解决城市内涝灾害、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产生综合的效益。广州市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广州城市发展需要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

关键词: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LID;初探

1海绵城市的内涵

1.1背景

近年来,我国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多个城市频繁出现城市内涝,对城镇居民生活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2013年县级以上受灾城市数量达到234座(占全国城市总数35.4%),较2011年激增72%,城市受灾人口超过5000万,经济损失3146亿元,规模、经济损失程度和人员死伤均呈显著上升的态势。伴随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以城市排水(雨水)内涝为代表的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保障水安全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资源,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1.2海绵城市的内涵

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城市建设概念,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能适应环境变化并应对自然灾害,下雨时能够吸水、蓄水、渗水、净水,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海绵城市的建设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開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建立起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低影响开发的核心是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1]。

2广州市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意义

2.1广州市概况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国土面积7434.4km2,下辖11区。广州市濒临南海,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温暖多雨、光热充足、温差较小、夏季长、霜期短等气候特征。

2.2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广州市建设海绵城市具有重要的意义:1)海绵城市建设是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2)海绵城市建设是构建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3)海绵城市建设是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广州市海绵城市的建设,将实现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控制雨水资源全过程、提高水环境质量等综合效益。

3 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3.1试点范围

广州市拟选择天河智慧城核心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区,试点范围20.69km2。天河智慧城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域,是引领广州“生态统领、绿色之城”建设的先行区域,有火炉山、凤凰山、龙洞山及车陂涌,整体地形呈“三山一水”的格局,拥有“山、水、田、城”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是典型的自然生态与城市交叉过渡的敏感地带,十分适合作为“源头减排”等低影响开发建设的试点区域。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位于智慧城东南部,东至大观路,南至环城高速,西至华南快速干线,北至广汕公路,区位位置见图1所示。

图1 智慧城及其核心区区位示意

3.2构建思路

海绵城市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在城市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将成为智慧城解决雨水出路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通过控制年径流,使城市成为可以吸、蓄、净、释的“海绵体”,提高城市的防洪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

智慧城海绵城市建设,以“水”为核心,遵循生态优先、规划统领等原则,做到“多规融合”,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

海绵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建筑与小区系统、城市道路系统、绿地与广场系统、城市水系及滨水空间系统等建设为载体,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门、各专业要统筹配合,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3.3建设目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参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综合考虑智慧城核心区的建设条件,选取80%作为试点区域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35.5mm。80%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相当于控制年径流总量外排20%,接近达到自然状态下的水文循环。

(2)具体指标

根据智慧城核心区自身的水文条件、水安全要求、水资源状况、规划区域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提出的各地块绿地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控制指标,提出各项符合自身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

智慧城核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指标见表1。

表1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归类指标名称控制值备注

1渗

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

2 雨水调蓄设计雨量35.5mm《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附录2

3 建成区径流系数0.5

4 绿色屋顶率50%新建、改造项目

5 水面率5.70%

6 雨水调蓄总量≥36.7万m3调蓄总容积

7 单位面积控制容量≥500m3/hm2按《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2]执行

8 下沉式绿地率50%,下沉深度100-200mm

9 透水铺装率40%

10净湖泊水库水质目标地表水Ⅳ类标准水功能区划为开发利用区,二级区划为景观娱乐用水区

11 河涌水质目标地表水Ⅴ类标准

12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13用雨水利用量100%含河湖生态用水

14 再生水利用率20%

15排排涝标准车陂涌流域采用综合措施,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暴雨

16 雨水管渠排水重现期新建项目、区域,成片改造区域5年,重要地区10年,改造建成区按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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