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24-07-21

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选6篇)

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落实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8〕78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8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安〔2018〕9 号)、《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粤安办〔2018〕73号)的要求,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年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

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专项治理模式,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 2018 年揭阳市无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用两年时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治理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监管执法。

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及个人。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重点施工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和建设工程红色、橙色风险点危险源重点检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及跟踪落实情况。落实施工企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

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1.贯彻落实法规。

组织宣贯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法规,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

2.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排查房屋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有关台账报送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并存档备查。

3.督促落实严查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省委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8)15号)要求,严格检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及到岗履职情况,严禁无证、持假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令责任主体立即改正;责任主体未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业整顿,依法实施罚款或提请省住建厅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四)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及时复核安全生产条件。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3日内对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非本辖区企业仅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事故发生后5日内将复核报告(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笔录及处罚建议等相关材料)上报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所有发生事故的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按要求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2.严格资质资格处罚。

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的规定,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及

时上报或转送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3.公开事故查处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级督办的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严格依法依规对责任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及时上报或转送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要将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五)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1.开展层级考核。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省住建厅将每年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区域内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者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发生事故且影响重大的,严格按照《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并对其在单位、个人评先和提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督办后安全生产形势仍无好转的地区,将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规定提请属地人民政府落实问责。市住建局将参照省厅考核做法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相应考核,对各县(市、区)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者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

发生事故且影响重大的,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并对有关责任人在单位、个人评先和提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创新监管模式。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探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执法效率。鼓励建立各类信息化监管系统或平台,如起重机械远程监控系统、人员到位履职信息监管平台、检测结果实时传输平台等,实施动态监管。

3.实施信用惩戒。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坚持推进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坚决落实用工实名制,强化市场清出机制,强化建筑市场秩序监管,有力保障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对各方责任主体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的要列入“黑名单”,通过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公布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违法失信企业和注册人员实施信用惩戒。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揭阳市住建局成立揭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长:郭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刘文江

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海通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李亮辉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

林继瑜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揭阳市住建局建管科,主要负责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我局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9年11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市住建局每半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8年年底和2019年12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并将这项治理工作纳入

部门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严肃执法。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建筑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监督抽查工作。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通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约谈曝光、信用惩戒、案件移送等方式手段,切实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质、协调推进,并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加强引导,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果。

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25日前,和总结报告于2018年12月底和2019年12月3日前报送至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联系电话及传真:8291670; 电子邮箱:jgk8291670@163.com。

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工作原则, 继续在全省农机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有效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 无牌行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 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

(二) 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 未检验作业。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 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 违规发放牌证。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注销的牌证继续年检的行为等。

(五) 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 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等。

(六)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应急装备配备不足、应用培训不到位等。

三、方法步骤

在工作方法上,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 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6月)

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确保专项行动尽快启动。各级农机部门要迅速行动, 督促基层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二)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7月-11月)

各市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管理实际, 联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对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工作纪律, 对组织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 全面总结阶段 (12月)

各市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要因地制宜,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和任务。特别是要加大“三夏”麦收期间的整治力度, 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作业安全。要统一部署, 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 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机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不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向纵深发展。

(二) 落实责任, 标本兼治。

各级农机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 细化工作目标, 落实工作责任,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要把标本兼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将查处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强化治本之策。要与全省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三率”提升活动相结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坚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期抓、反复抓, 积极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和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 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 督促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 大力排除安全隐患, 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 大力宣传, 营造声势。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 不断加大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 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结合种子执法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等专项活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法制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推进全省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努力开创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依法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条件和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底数,对各类委托、挂靠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清理取缔。

(二)突出重点品种整治 集中力量重点整顿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其零配件等重点农资品种的市场秩序。

种子监管重点: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以种衣剂、除草剂、杀虫杀菌剂为监管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对近几年在全国、省内农药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和在农业生产应用中出现问题的产品进行重点跟踪监管。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微肥、叶面肥和水稻育苗床土调制剂六类产品为重点,严查应当登记而未登记,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农机维修点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对农机维修市场上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和承揽报废机械维修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都要组织力量,认真及时调查,对涉嫌违法的,要立案处理,对违法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大要案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农资质量抽检 各级农业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施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之内。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要加强农资市场调研,了解和掌握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和服務状况,以便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开拓探索农资供应新模式 继续总结推广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抓好优质农资定点市场创建,在定点市场内,要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和赔偿制度,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定点农资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对市场上的各类农资配送企业和单位加强监管,针对各种配送、直销等新型营销行为,要深入研究探索新的监管手段和方式,确保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六)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一是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组建农资行业协会等有效的行业自律知识,指导制订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等行业自律制度;二是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制订、实施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责任追究制度、优质服务制度、产品进出查验制度、产品保管制度等,实现从采购、生产、贮藏、销售等各环节都有规范制度保证。建立和完善农资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农资进销渠道,要求各类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数据真实不漏,进货、销货路径记录清楚。建立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要给予宣传表彰,采取优惠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予以警示和限期改正,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予以重点监控。

(七)继续强化责任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上一级农业部门备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作好工作沟通和数据统计。

(八)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宣传培训制度,将“12316”三农服务热和“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平台和载体,掀起农资打假活动的宣传高潮,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对农资经营者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要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

(九)巩固毒鼠强专项治理成果 各级农业部门要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查与收缴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落实杀鼠剂经营的各项制度。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售毒鼠强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三、重点活动

(一)1月12日,召开全省农资打假启动工作会。召集全省各市(州)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和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人员,对今年全省农资市场启动和打假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交流,部署农资打假监管工作;

(二)1月25日至1月29日,开展农资打假督导。省农委组织四个督导组,分赴全省9个市(州)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督导活动,对全省农资市场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市场进行抽查;

(三)2~4月,组织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和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5-7月,结合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组织开展以农药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

(五)9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六)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资打假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很重,需要多部门参与配合。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加大部门配合力度,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农资打假工作要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打假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自身监督 从加强理论学习和法制教育入手,不断提高执法人員的综合素质,创新自身监督机制。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代表和农民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报典型违法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方式,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级农业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与经营不分、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不作为或滥作为等问题。

(四)争取经费保障 农资打假监管是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协调,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执法设备,设立奖励经费,奖励有功执法人员和举报人。

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筑安全防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住建发„2011‟35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号次常务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7月2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核心,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整治主要内容和重点

1、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 监管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及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情况。

施工单位:加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强化生产安全管理,不断改进完善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农民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纠正“三违”行为,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费等情况。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审查、审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带班制度,监理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和对危险性较大工程,重大危险源等旁站监理等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核批准、实施及验收、检查及监控等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深基坑工程: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 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检查验收、变形监测等。

二是高支模工程: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查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查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

三是脚手架工程: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搭设、检查验收及使用等。

四是建筑起重机械:查起重机械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查安装公司是否具有并符合其安装资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安装、拆除、检测、验收、使用及维修保养等。

3、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今年以来国务院、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防范意识,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

二是认真排查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临时生活设施)是否处于洪水、泥石流、滑坡体等自然灾害发生区域。

三是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 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汛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的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建设局成立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 # 县建设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 # 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成 员:### 县建设局监理公司经理 ### 县建设局法规股股长 ###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陶 强 县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建管股。主要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县建设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电话:####。电子邮箱。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8月底之前):动员部署阶段。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具体部署实施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9月至10月):自查整改阶段。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要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32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县建设局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第三阶段(10月):集中整治阶段。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的全面大检查,进一步治理纠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县建设局将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整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和做法。

(四)总结分析阶段(10月31日之前)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认真总结分析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的成果、存在不足和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等,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县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务必站在安全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 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整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本企业和在建工程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传达落实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法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人。

(三)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县建设局将详细记录在案,按照“三定”原则进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逐项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强化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工作,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县建设局将切实加强对施工、建立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给予打击。对拒不整改或走过场的,尤其是施工现场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建设局将把名单及详细情况上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将从重从严查处。

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巩固治理成果,提升建筑施工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我项目结合项目实体开展了专项安全治理行动,现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项目部在接到公司

“关于印发《公司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小组,不但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结合《电力建设工程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工程所涉及的危大工程做了专项的检查整改;同时对项目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自查。

二、专项行动开展成果

1、本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35kV输电线路、10kV输电线路、35kV变电站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1条,责令施工班组进行了全部的隐患整改并完成闭环、同时形成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2、针对本工程分析出的危大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

(含

3m)的基坑—

进行了现场实体检查。检查施工发现各施工班组严格执行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技术交底内容,对易塌方部分进行了护璧支护,局部区域采取了混凝土喷锚加固处理;在基坑周边距坑边三米处,设置了安全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3、对项目安全组织机构进行了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已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已完善并在执行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建立完善,专职安全员已已在现场履职,安全奖惩措施已建立并得到了执行。

4、安全教育培训自查情况:工程开展以来,项目部共组织安全教育培训5次,参加培训计105人次。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班组人员对本项目工程的危险点/源、安全隐患有了充分的了解认识,并掌握了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及处理方式。

5、安全生产宣传情况:项目开展了以“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的专项宣传活动,悬挂了条幅、宣传海报数十张。通过条幅以及宣传海报使全体施工人员耳濡目染,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的降低了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

三、存在的问题

1、各施工班组人员的文化差异严重,部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薄弱。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不十分牢固,有待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不足,有待加强现场安全措施费的使用以及加大宣传力度。

四、结语

揭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6

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滑安委办【2017】20号)文件精神,依据《滑教体„2017‟176号(综治办)滑县教育体育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我校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安全教育尽快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具体落实、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建筑达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安全排查取得实效。以安全教育为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拥挤踩踏、防不法侵害、防自然灾害等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至少每月、幼儿园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教育家长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同时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

2、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学校“三防”建设落实,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臵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学校值

— 1 — 班、外来人员车辆检查登记、学校和教师车辆出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3、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校园周边防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红建

副组长:秦自勇 刘占勋

成 员:徐卫战 魏东方及全体班主任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3、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接到通知开始)

(二)学校自查自改阶段(4月至6月)

八里营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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