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

2024-08-2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共8篇)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 篇1

一、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本现状

(一)职业农民数量逐步增加,但整体素质不高。2014年以来全县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60人。其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249人,占15%;高中学历的415人,占25 %;初中及以下学历的998人,占60%。50—60岁的249人,占15 %,35—50岁1179人,占71%,35岁以下的232人,占14 %。男性1292人,占77.8 %,女性368 人,占22.2 %。整体文化偏低,年龄偏老,占比偏小。

(二)新型主体队伍逐步壮大,但行业分布不均。2014年以来,全县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5个、家庭农场31个、专业大户77个、农业公司1个。从事种植的12个、养殖的 110个、农机操作服务的210个、农资经营服务的120个、种养结合的21个,专门从事加工、营销的几乎为零。行业分布明显失衡。

(三)非农产业转型逐步涌现,但经管能力不强。2014年以来,大量在外从事非农产业的成功人士特别是建筑业纷纷转型跃身农业产业行列,但除极少数具有较强的市场把控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外,相当部分人对农业生产技术不懂、风险分析不够、市场研判不足,盲目投资惨淡经营,最后关门大吉。

二、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分析研判,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培育对象遴选难。一是符合条件的越来越少,新型职业农民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项目每人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经过几年的培训,符合条件的人越来越少。二是主动参与的越来越少,部分符合条件的,觉得既要耽搁时间不能打工挣现钱还得自己倒贴车费,而不愿参加培训。三是能够坚持的越来越少,部分愿意参加培训的,又因家中产业无人管理而无法离家参加培训,导致了培育对象遴选难的现实问题。

(二)教育培训矛盾多。一是教学时间上的矛盾,每年8月份才下达资金文件12月上旬就要交账,真正用于培训的时间不足2个月,且培训启动时已处在隆冬季节,难以找到种养业田间实景课堂,培训抽象效果不佳,但为了不被考核扣分追责,只能赶进度无法顾及效果。二是资金使用上的矛盾,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地点在农村对象是农民,不给误工补贴无人参训,培训学员用餐证照齐全的地方太远不现实,就近安排农户家中无证无照无法刷卡。三是制度设置上的矛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是先培训后补助,培训机构要先垫付大量的资金,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申请项目补助,垫资就要产生大量的资金利息等费用,又不能在项目中支付,同时还要接受若干次检查,公益机构和民办机构都不愿承担。

(三)后续扶持力度小。受地方财力限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靠国家项目支持,项目规定补助资金的90%必须用于培训,只有10%的资金用于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培训合格通过认定之后基本没有什么后续支持手段,体现不出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含金量和优势。2017年国家下达的补助资金项目被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从此中断。

三、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要解决将来十年、二十年后谁来种田、种好田的问题,必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壮大队伍提高素质。

(一)要放宽培育对象的遴选条件。受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限制,以前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年龄大多都在45岁以上,他们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观念陈旧,也即将老去。为防止职业农民青黄不接、断档缺位、无人种地的悲剧,应及时放宽培育对象的遴选条件,打破户籍、身份、区域、产业规模的禁锢,把大量有知识有文化的城乡青年特别是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二)要降低职业农民的扶持门槛。目前虽然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但是门槛太高,除了个别特别优秀的职业农民外,绝大多数职业农民得不到国家的扶持。为充分调动广大职业农民的积极性,应及时降低政策扶持特别是对产业规模要求的门槛,只要是立志服务于农业的不管规模大小,都应给予支持,让小规模的职业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逐步成长,发展壮大,最终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

(三)要加大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目前对职业农民的扶持主要是管吃管住的短期集中教育培训、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和品牌建设方面的一次性补助,这远远不够。要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让新型职业农民有机会承接实施农业公益服务项目,把职业农民产业基地作为高产创建主战场,在信贷、品种、技术、信息、保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除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外,本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解决职业农民集中培训的车费和误工补贴,把职业农民证书作为金融信贷抵押物体现含金量,让创业者得实惠,让观望着有触动。

(四)要改变职业农民的培育思路。近年来很多非农产业的人士跻身农业行业,但是由于不懂法律规定、不明行业风险,特别是2017年的环保风暴,很多养殖场被迫关闭甚至强拆,给各地养殖企业带来了血的教训。因此,今后更应加大创业前的教育培训,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准确把握创业方向和产业定位,为创业者打开探照灯系上保鲜绳,降低创业风险,提升创业成功率。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 篇2

1.1 当前农业从业人员总体情况

江西省高安市下辖乡镇21个, 街道办事处2个, 村民居委会297个, 乡村总户数17 745户, 总人口636 944人, 其中男性337 040人, 女性299 904人;乡村劳动力374 279人, 其中男性占53%, 女性占47%;乡村劳动力中农业从业人员为187 741人, 养殖专业户6000余户;农业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如表1。

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共2 604 423亩, 产业分布如表2。

从2004年起, 全市接受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共计达29 840人, 接受雨露工程、金蓝领工程等其他各类培训近70 000人左右, 累计规模化培训农民近10万人 (次) 。

1.2 新型职业农民基本情况

对全市500多户新型农民开展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见表3、4。

抽样调查的新型农民中, 家庭收入以农业为主, 主要从事粮食、花生、蔬菜产业, 主业收入占家庭的80%以上。普通工人外出打工收入在2~3万元/年, 技术人员4~6万元/年, 在不考虑重大自然灾害和市场因素的情况下, 农户的种植规模若能达到水稻100亩以上或花生50亩以上或蔬菜20亩以上, 主业收入略高于外出打工收入。绝大多数职业农民都参加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接受培训的时间为4~21天, 且绝大多数参加过阳光工程培训。

1.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1.3.1 职业农民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 根据自愿申报, 村委会、乡政府推荐, 由乡镇农技综合站初审, 再报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方法认定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然后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政策扶持。这提高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 促进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稳定发展。全市涌现了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806户, 其中100亩以上种粮大户245户, 500亩以上46户, 1 000亩以上15户, 蔬菜专业户300户, 花生专业户200多户, 引领了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1.3.2 农业技术不断推广, 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高安市依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全市确定了8个生产示范基地, 每个基地核心示范面积100亩, 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 定期组织观察学习。如:上湖乡三湖村农民种植辣椒和甘蓝采用新品种、新技术, 辣椒收入达1.1万元/亩, 甘蓝收入达5 555.6元/亩。

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经调查研究,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有效地促进了高安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新型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从业农民普遍认识到自身的种植技术缺乏。技术是阻碍产业发展的瓶颈, 参加培训是很有必要的。但农户的主动学习意识薄弱, 怎么让农户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这个过程比较困难, 加上留守本地从事农业开发的农民年龄普遍偏大, 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对培训的知识有的看不懂、听不懂, 接受消化知识的能力比较差。

2.2 培训资金严重不足

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主要依靠政府拨款或借助其他培训项目开展培训。然而由于本地财政吃紧, 资金到位时间较迟甚至不到位, 惠农政策的倾斜力度不够, 其他项目切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有限, 造成培育工作不能又快又好地开展, 难以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 从而延缓了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模化进程。

2.3 培育体制尚未健全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虽然由市农业局牵头, 但培育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全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主要依靠成人农机学校、市委党校、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等非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农民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培训设备落后, 没有专业师资队伍, 培训工作的开展主要靠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 招生及培训等主要工作仍然依靠农业部门来开展。而懂技术有经验的农业部门自己不能实施培训项目, 致使“肥水流了外人田”, 不但培训效果达不到项目的要求, 调动不起农业部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而且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 结余的资金也不能继续用于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实际工中, 各类培训主体在项目、资金、师资、教材、场地、证书等方面缺少统筹安排, 资源浪费的同时难以有效整合培训资金, 对培训要求也很难全部执行到位。同时, 没有专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培训人员的专业技能与农民交流沟通技能不稳定, 这就直接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整体推进与质量。

2.4 培训内容和形式单一

现如今农村发展日新月异, 对培训新型农民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本土上的农民, 还要培训转移到城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和农村新生劳动力。这就需要农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技术培训等多项培训。但是现在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业技术培训, 忽略了其他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形式单一, 主要讲座是培训, 跟开会的形式差不多, 导致很多农户有抵触心理。随着农业生产的多样化, 农村经济的多样化, 农民对个性的培训内容和方式需求加强, 对培训的连续性、时效性、实用性也更强。这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面临的一个挑战。

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创新对策

培育新型农民是带动粮食生产专业化、相关企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引导、扶持、培育农村新型农民, 针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健全培育体制, 明确培训任务, 推动培训转型与升级

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就要加强对农民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建设。引进人才, 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培训队伍是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 强化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 设置好专门机构, 落实和解决好人员编制和待遇, 以便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可把农民培训工作全权交予农业局实行, 结合阳光工程, 引进人才, 明确责任, 整合优势资源, 开展多项农民培训。从而可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力度, 进一步推进培育工作的计划性、长期性、协调性、针对性、有效性和整合性的“六性”统一。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重点应放在培养、提升他们的观念、知识、技能、诚信、合作等方面, 使职业化的农民各方面素质都能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所以要用现代科技来武装农民, 用现代意识来提升农民;还要培养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使其成为能够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同时也要培养农民合作意识, 提高农民组织生产化程度;再次还要培养农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意识, 加强职业技能训练, 培育出更多的农业大户;最后要培养农民主动参与意识, 调动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进农民生产和学习的主动性, 更快更好地让农民职业化、专业化。

3.2 完善资金扶持政策, 搭建持久发展平台

充足的经费是保证一个积极的政策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培育新型农民, 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才能更好地达到目的。完善资金扶持政策, 一是推动农村金融创新, 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的信贷支持, 制定适合新型职业农民的授信贷款办法, 扩大其创业项目的授信额度等。二是政府加大对培育新型农民资金扶持力度, 可以设立专项资金, 用于支付开展培育新型农民所需的各项费用。通过制定扶助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实行“分账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为农户搭建好创业的发展平台, 信息互通平台、创业融资平台, 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有序、稳妥地流向新型职业农民创业项目;允许社会上的其他企业参股投资新型职业农民的创业项目。

3.3 改革培训模式, 丰富培训内容, 调动农户培训积极性

当前,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培训模式、方法、内容很难满足农户的需求。因此, 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 需改进培训模式、方法并且丰富培训内容。

1) 采取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模式。根据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以及需求, 统筹全社会的教育资源, 在省、市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 让培训机构有选择性地聘请专家。积极鼓励支持社会教育机构承担农民工的专业技能培训任务, 打造多形式、多渠道、多专业、多途径的农民工文化教育培训格局。放开教育培训形式, 采取开放、业余、远程、网络教育等学习方式, 使农民按照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规律, 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2) 丰富新型农民的培育内容。现如今农民培训内容比较单一, 主要给农民上农技的培训课, 但是如今市场经济发展迅速, 农村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促使农民需要更加丰富文化知识。所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要教予农业技术, 让单科专业技能达标;也要进行学历补偿培训, 提高综合文化知识, 也可根据情况开设大学课程, 让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接触高层次的教育, 扩宽其思维模式, 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更好地培育出创新型农民、职业型农民。

3.4 强化政府责任, 实施职业教育反哺农民培训工程

国家应对农村户籍、参加当年高考而落榜的高中毕业生出台相应政策, 支持这部分人“免试入学、免费就读”高职院校涉农专业, 从而帮助他们坚定从农信心, 不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科学从农的专业层次和技能水平, 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年轻化。

摘要:江西省高安农业基础扎实, 以盛产粮、棉、油、蔬、果、桑、茶、猪、牛、禽著称于赣, 它既是全国的商品粮、商品油、商品棉基地, 同时也是南昌市蔬菜粮食供应基地。高安市农业发展影响重大,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着深远的意义。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 篇3

关键词:选好学员;定好专业;教学培训;科学管理;扶持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经济呈现多样化、融合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态势下,而出现的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法律素质,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但是,我国农民素质现状与新型农民的素质要求还具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受教育程度低、科学素养差、接受技能培训少、思想观念落后等方面。我们要认真研究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以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平台,充分发挥农广校在农村人才培训中的作用,是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一个重要模式。

一、要认真选好新型职业农民学员

选好学员是办好培训班的基础,它决定培训的成败。如果学员选的好,选的是有主导产业的职业农民,他们要学习、想学习,我们的培训班就能办好;如果学员没有选好,他们的心思不在学习上,硬让他们学习,我们的教学班就没有办法办下去。选定学员要用如下方法进行。

1.加大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短信、横幅、科技赶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优秀技能型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的贡献,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学知识、学技能的积极性。营造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针政策,调动农民学习技能,创业增收的积极性,让农民自愿参加教育培训。

2.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申报条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申报条件,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行政村推荐、乡镇政府认可、县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程序,在全县范围内选出符合条件的学员,并进行张榜公示,通过审查后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二、根据各乡镇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灵活地开设专业

为了开设好专业,我们要深入农户调查摸底,摸清各乡镇主导产业是什么,并要广泛征询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夏邑县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选择粮食、蔬菜和食用菌三个主导产业作为培训专业。

三、统编培训教材

为确保教材规范,提高培训质量,应该从省农广校统一订购统编教材,保证学员人手一套规范教材,同时,又要组织专人结合本县实际编写一套乡土教材,大大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需要。

四、不惜余力加强条件建设

按照“教学有设备、下乡有工具、学习有场所、实习有基地”的要求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并配套现代化多媒体。对村级教学班,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一部电话、一根网线、一台多媒体投影仪、一份农民日报、一部数字摄像头),完善各个教学点教学设施配置。

五、认真组织开展培训

1.培训办法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每班每年根据农时季节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培训以专题讲座为主,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产业,按照专业化、技能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三位一体措施,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所需的1~2门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保证职业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务工收入,成为掌握农业高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培训时间安排上,结合职业农民的产业特点灵活安排教学时间,确保学习、生产两不误。 采取县城集中培训、进村集中培训与入户指导相结合,系统性培训与季节性培训相结合、传统教学与现代媒体教学相结合、农业专家培训与种田能手示范相结合等培训模式,有力增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2.加强生产实践练习,提高培训适用性 培训期间安排时间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农业园等地进行学习考察,让学员动手操作。

3.教师还要帮助学员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应用新模式,使学员在学中干、干中学,使学员学有教师,看有样板,干有技术。

六、考试考核

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认定条件包括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内容,符合以上条件的专业农民经过培训后,由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并结合自己的产业设计发展规划。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七、科学管理

每个教学点安排专人负责,每个教学班由班主任负责,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保证上课时间。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室,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每个培训农民档案资料齐全,每年教学活动有记录。

八、严格开展训后跟踪管理

要认真按照省、市要求,依据培训机构上报的台账资料,从学员基本信息、受训时间、培训学时、受训效果等方面,对学员进行了百分之百的回访。对培训机构上报的台账中出现缺漏项、手机错号、手机停机的学员和电话回访中回答不准确、受训学时不够等学员,一律视为不合格学员,要求培训机构整改,整改后还不合格的,就予以删除,为确保学员的真实性打下了基础。

九、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1.做好服务 主要是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要充分发挥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机构的作用,协调合作共同为培育和发展新型职业农民服好务。

2.项目支持 各级各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在各类农业项目的规划安排上充分考虑职业农民的需要,资金上、技术上、规划上通盘考虑,真正让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有更加肥沃的土壤。

3.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应包括财政的、金融的、保险的等等方面,这就要求有上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甚至是以规章制度进行明确规范。只有这样才能让新型职业农民轻装上阵,顺势发展。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贵在求新 篇4

“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瓶颈。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进一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将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笔者认为,在农业发展新形势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贵在求“新”:培育重点对象应为“新型主体”,职业农民成长要有“新环境”,培育目标要能适应农业“新产业”的发展需要,培育模式要有“新思路”,培育手段要有“新方法”。

培育重点为“新型主体”。从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看,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将日益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而这些新型主体的发展,又必须紧紧依靠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各农村地区要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产业,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而对当前在农村新型主体中从事生产经营的决策者进行培育又是重中之重,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的法人经营组织的培育经验,特别注重实用技术的推广与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当然,除了重点为“新型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外,还要从长远的角度培育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比如欲回乡从事农业的年轻劳动力,农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生中存在潜在的农业从业人员,可能会是未来农业的经营者,要对其进行培育、引导,鼓励其从事农

业。对这类人员培训可以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的培育回乡青年等“新规就农”人员的经验,对这类人员除了技能的培训外,必须要为他们成为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经营活动提供政策与制度条件。

培育要有“新环境”。培育职业农民不能忽视对其发展环境要素的“孕育和培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好比是一个育种工程,但优良的种子是否能带来好的收获,还取决于适宜的土壤环境。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例如在土地流转方面,能让新型职业农民顺利得到适度规模的土地经营面积;在组织体系方面,能让合作社真正发挥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推动作用,而不是只做作表面文章却没有实质性内容;在市场建设方面,能让其真正形成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拉动力,使新型职业农民创造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再就是在整个产业链上,如加工、物流、科技与市场服务等环节,而不仅仅在生产环节,为新型职业农民打造出优良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此外,如何提高农民职业的吸引力,使得更多的人愿意接受培训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除了收入的原因,农民社会地位低是农村劳动力离开农业的重要原因。因此,给农民充分的社会尊重和应有的社会地位是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社会环境。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需要综合措施,首先是经济收入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要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政府的扶

持得以实现;其次是生活环境的改善,要推动城乡一体化,把公共服务延伸到乡村,使农民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务,建设美丽乡村;其三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门槛,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制度,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培育目标以农业“新产业”为导向。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始终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农民需求为导向,贴近各地农业“新产业”需要和基层实际,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农民怎么方便就怎么开展,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湖南省石门县2012年就确定了该县农业新产业为茶叶、柑橘,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中,该县围绕茶叶、柑桔这两大农业新产业项目,提出遴选条件严格选拔培训对象——要有强烈的农业从业意愿、占有一定的农业资源(茶叶8亩、柑桔5亩),实施问卷调查摸清茶叶、柑橘经营大户的培训需求,结合该县茶叶、柑橘产业发展特色,制定了详实的《茶叶、柑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培训了茶叶产业新型职业农民和柑桔产业新型职业农民200人,有力地促进了该县柑橘、茶叶产业的发展。2013年,该县尽管受长期高温和持续干旱少雨的影响,柑橘总产达37.05万吨,比2012年增产2.02万吨,增幅为5.77%;茶园面积12.7万亩,其中采摘面积11.2万亩,同比分别增加0.5万亩和0.9万亩。

培育模式要有“新思路”。职业农民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推进,要求积极探索、力求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上有“新思路”。辽宁省通过学习和调研各地职业农民培育经验,并结合该省实际,创建了“3353”培训模式,值得借鉴。即,坚持三项原则:就地就近,农学结合,农民需求;实施三个模块培训:系统理论模块、模拟操作模块、专项培训及考察模块;实行五个统一管理:省级农业部门农广校统一培训规程及培训模式、统一理论教材、市县统一师资及组织教学、考务管理,县级校统一教学班管理。对受训农民开展三证培育:全面的农业系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没有中专学历的参训农民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受训农民要在培育后获得三证,即系统培训证书、中等学历教育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也作为认定职业农民的一个条件。该省参照原有的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结合职业农民需要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指导性教学计划》。同时,该省还总结职业技能鉴定经验,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办法》,要求三项培育要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三个证书齐抓共管、互为监督。

培育手段要有“新方法”。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探索中,必须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培育方式,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一是将财政投入、系统培训、专业指导、产业扶持、自我发展紧密结合,实现职业农民培育一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总结 篇5

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农业局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市农业局科教科的工作部署,会议上就20xx年实施的专业、明确现代青年农场主1人及农业职业经理人2人进行讨论,确定分成畜禽养殖专业、高山蔬菜专业、中药材专业、特色经济作物四个班进行培训。为全面完成我区20xx年培训工作,确保138人的培训任务顺利实施,成立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农业、财政等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协调和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监督考核、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任务落实。于20xx年9月份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区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并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复后上报。

二、选定培训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委托盛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共有三家培训机构报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定市市中区电子商务学校为区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项目培训机构,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最后签定协议。

三、工作开展情况

现代青年农场主按照“20xx年省现代青年农场主调训计划”第一次培训开班通知、农业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xx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市级培训开班的函》(乐农科院20xx〕21号)进行参训,并及时划拨培训资金。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在全区开设畜禽养殖专业、高山蔬菜专业、中药材专业、特色经济作物四个班135人的培训,培育对象的确定采用农民自愿申请、乡镇推荐、区农业局审核的方式。为了便于管理,提高培训质量,采用集中培训的模式,实行“农学结合”的分段式培训。培训时间共10天,其中理论教学时间占50%,实训、见习时间占30%,座谈、讨论和培训考试考核占20%,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在开班时,邀请了分管农业的区委常委出席并做重要讲话,培训中,对科学看待转基因相关知识进行了普及,在电视台、区新闻上对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根据培训项目开出“培训菜单”,做到了按需施教,形成培训课程与农民实际需求零距离相对接,有效提高了培训质量。培训班报到时,为每个学员都准备了学习资料袋。培训期间,所有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全部到场参与培训,班主任每天亲自带队,督促学员按时到位,严格考勤管理,使整个培训工作井然有序。学习方面,认真授课,及时、耐心解答学员在学习和实践中提出的各种疑问;培训结束后,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学员档案,将每个学员的信息和考试成绩录入信息系统,教师与学员建立了互通信息的微信群,以备工作中相互联系,随时解决学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参训学员普遍认为,本次培训工作授课教师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课程安排合理,对指导生产实践作用巨大;学员认为培训班管理严格,服务周到,营造了良好的培训环境。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增长了知识,开拓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是一次“务实”的培训,也是一次“接地气”的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产中的难题和困惑,为他们开展今后的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农业局安排专职人员全程参与培训的监管工作,培训工作结束后,为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专家联系职业农民制度,并结合产业发展对学员开展了一对一、多对一指导和跟踪服务。学员们纷纷表示,将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标准,提高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贡献一份力量。

四、存在问题

一是现代农业生产要求与农民素质偏低不相适应。

二是加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

三是农民科学种养技术教差,从而影响了农业产业的快速、稳定、协调发展。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 篇6

总书记指出,“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财政是庶政之母,邦国之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相应的财政保障。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民培训补助经费13.86亿元,比上年增长26%,用于支持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体现了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和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的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部署,地方各级政府也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起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责任,设立好、管理好、使用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设立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按照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农民培训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农民培训补助经费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入“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中央财政以农业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补助省级政府。其设立和调整,申报、审核和分配,以及?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地方各级政府对于专项资金管理都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农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申请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设立的条件

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一是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政府有关规定作为依据;二是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重点满足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三是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需求、资金用途、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四是有明确的实施期限,且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拟长期实施的委托类和共担类专项除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设立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政府有关规定作为依据。农民培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的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举措,已经纳入了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是各级政府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较高水平小康目标的重要任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设立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农民培训是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规定的农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依法履行的公益性职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农民教育培训职能的具体落实,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政府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已经纳入了镇人民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需求、资金用途、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国家层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由农业部主管,农业部有关文件已经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绩效目标、资金用途、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建立了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设立的一般程序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政府专项资金设立程序申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环节。

1.农业主管部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设立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专项资金设立的原因及背景;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专项资金的具体事项,包括年限、总额、安排计划、使用范围和方向、分配方法、绩效目标等。

2.财政部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设立进行论证。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组织论证。必要时,可以通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3.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政府议事规则,由农业部门或财政部门提报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批准。

(三)编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三年预算规划

我国从2015年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预算的约束性,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区域规划的实施,研究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编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将其纳入农业主管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预算。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

(四)整合涉农资金统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一是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使用方式,改革投入机制,提升资金效能。二是将上级转移支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渠道涉农资金中的农民培训经费进行整合,统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五)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专项资金运行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方法、支出管理、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做到政策目标明晰、分配主体统一、分配方法一致、审批程序唯

一、资金投向明确。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预算法》和当地财政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根据当地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年预算规划和工作任务目标编制预算。按照项目支出责任、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支付方式等,划分为本级直接承担的支出与补助下级的支出。

(一)本级直接承担的支出

本级直接承担的支出是指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职权,支出责任应由本级农业主管部门承担、项目由本级农业部门直接组织实施、资金由本级直接拨付的支出,以及支出责任虽然不完全属于本级,但需由本级集中落实兑现政策的支出。由本级农业主管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应当列入本级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二)补助下级的支出

补助下级的支出是指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职权,支出责任应由下级承担或由本与下级共同承担,为了推动上级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本级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安排给下级的补助支出。补助下级的支出应当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选取客观因素,合理确定权重,按照科学规范的分配公式切块下达,由下级按规定用途和方向使用。

(三)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快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培育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经费管理和核算,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及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四)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对于公益一?事业单位,按照其职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确定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安排财政拨款。对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在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应当与社会力量平等竞争。

对市场竞争充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事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市场竞争暂不充分的部分服务事项,经财政部门审批,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购买;对不符合竞争性条件的事项,经财政部门审核,可采取委托、战略合作等合同方式进行采购。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法定责任。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应当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和《农业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切实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农业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中央对省、省对县、县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分层进行绩效考核。

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政设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积极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资金管理和以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应当自觉履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责任,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照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项检查核实。重点检查评价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正。按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提供的参考提纲格式,认真撰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评价。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协同财政等部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虚报、冒领和骗取专项资金。农业主管部门要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专项资金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冒领骗取专项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思考 篇7

1 基本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就是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 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元, 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并以其为主要收入来源, 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和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社会持续有效提供安全农产品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2 基本要求

要有新观念:主体观念、开拓创新观念、诚信观念等。

要有新素质:科技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

要有新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能力、农村工业化能力、合作组织能力、特色农业能力等。

新型职业农民最鲜明的特征是高素质。没有专业化、标准化的农民教育培训, 就没有专业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教育培训是本质要求。

3 主要类型

生产经营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

专业技能型: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4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优势

一是有利于促进农民从身份向职业的转变, 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加快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 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具有相应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的职业化路子, 解决有人愿意在农村留下来搞农业的问题。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从传统农业生产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转变, 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中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的现代化路子, 解决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民从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的转变, 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 (现代) 家庭经营+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化路子, 解决保供增收长效机制的问题。

5 教育培训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 就是激活农民自身活力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过程, 就是培养高素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者的过程, 就是培育“三农”事业发展未来的过程。

5.1 开展留地农民教育培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教育培训条件较差, 普遍存在培训缺场所、教学缺设施、下乡缺工具、实习缺基地等问题;二是农民培训机制还不健全, 培训主体比较弱, 社会资源分散, 缺乏有效激励机制, 存在“月亮不圆、星星不亮”的突出问题。

5.2 农业后继者培养

各地要结合当地农业劳动力变化趋势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着眼解决未来“谁来种地”问题, 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 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 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定向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的“农二代”, 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

要把回乡务农创业的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 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

5.3 创新培训形式

顺应务农农民学习规律特点和生产生活实际,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探索组织高效、务实管用、农民欢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

“就地就近”下乡进村办班: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田间咨询等生产基地开展培训, 方便农民、贴近生产。

“农学结合”分段培训模式:按关键环节划分培训阶段, 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培训, 理论学习与生产实践交替进行, 促进学用结合和学习、生产“两不误”。

5.4 落实培训

要分班次科学编制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内容、学时数、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地点、考试考核等。要精心设计培训内容:突出从种到收全程技术培训, 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全程经营培训。探索农民培训导师制度: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相对稳定的互动式的关系, 对学员学习培训和生产经营进行引导、辅导和指导。培训实施严格按照培训计划, 不折不扣开展培训工作。实践教学不走过场:组织学员走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实地考察现代农业和新技术应用, 到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体验式学习先进的生产经营经验, 回家进行学用结合生产经营实践, 每个实践环节都要有目的要求和具体指导考试考核、根据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等, 采取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真实可靠的考试考核办法。尊重和认可农民生产经营实践经验和以往教育培训成果, 把生产经营技能、职业资格、学习培训经历等既有学习成果纳入学分认定。

6 免学费政策

农业产业具有弱质性, 农民群体是弱势性群体, 农民职业教育缺乏其它行业如汽车行业职业教育能够得到企业的有力支撑, 是典型的社会性、公共性、基础性教育领域, 通过农民职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显著的公益性性质, 国家财政以及各级财政都应该给予大力支持, 对农民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和学习补贴政策。

总之, 希望各地政府加大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支持, 出台相应的政策, 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摘要:主要阐述了如何探索解决农村生产规模经营作业与开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部门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基本情况,优势,政策

参考文献

[1]王留标.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考[J].农民科技培训, 2013, (5) :54-55..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探索 篇8

一、模式特征

(一)“校社结合”,筑牢培育阵地

“校社结合”,即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农广校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单位,有多年的办学资质、成熟的办学经验,有充足的教学设备、设施和师资队伍,具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合作社成员渴望在家门口学到新思路、新理念、新技术,同时具备接受新理念、新技术的愿望和能力,所从事的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可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田间课堂和实训基地。

(二)探索“校企联合”模式

“校企联合”,即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与大企业相结合。围绕产业需求,探索以县农广校为培训机构,大型企业参入的培训模式。农广校负责室内培训、外出观摩等整个培训环节;企业提供试验示范基地,并在试验示范基地上开设田间课堂,实现了校企的有机结合。

(三)“三个课堂融合”,提升培训层次

“三个课堂”,即室内课堂、田间课堂、外出观摩课堂。“融合”即三个课堂的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共同提升。“三个课堂融合”,就是学员在室内培训学到的技能、存在的疑惑、遇到的疑难问题,可以到实训基地通过“田间课堂”实习操作、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为让学员开阔眼界,学习成功经验,莒县农广校组织学员到周边地区学习相关产业的高产高效典型。

二、模式背景

莒县是农业大县,总人口110万人,耕地面积108万亩,农业人口80多万人,农村劳动力38万多人。随着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谁来种地”问题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首要难题。

近几年来,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开展,莒县农民培训工作的重心开始由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向职业化农民培育转变,同时注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截至目前,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944家,家庭农场194家,年经营额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154家。综合农业发展现状,当地农业部门认识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条件,同时,拥有较高技术含量的种、养业,为此,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县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合作主体。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莒县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科技、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进度安排、监督考核等。

(二)整合教育资源

强化了农广校教学设备、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的田间实训基地,形成了以农广校为主阵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训基地、大专院校参入、具有创新意识的土专家、土能人为补充的“一主多元”教育体系。

(三)“校社结合”

农广校负责室内培训、外出观摩环节等整个培训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熟悉、掌握本产业现状及需求,负责学员组织、遴选,提供学员实训所用的田间课堂、实训基地,并提供部分实训教师。莒县农广校以常青苗木专业合作社为协作单位,组织种植20亩以上的植烟大户100人开设烟草园艺工培训;以莒县兴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协作单位,组织社员参加以示范推广“玫瑰香葡萄温室优质高效栽培”为主的果树园艺工培训;依托建生种植专业合作社、振鹏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协作单位,组织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开设以“大棚套餐综合技术”“温室瓜菜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为主的蔬菜园艺工培训,通过农广校室内教学、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田间课堂和实训基地的教学模式,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了参训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使学员学有榜样、干有样板。

(四)“校企联合”

莒县安庄镇种植葡萄3000多亩,葡萄是该镇的特色产业,当地政府和葡萄种植户都有发展葡萄产业的愿望和需求,因此选择在该镇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果树园艺工培训班。“玫瑰香葡萄大拱棚生产综合技术”是中化集团科研人员历时四年攻关研发出来的科技成果,集成配方施肥、水肥一体、绿色防控、三膜合一的成套技术,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易管理、效益高”的综合优势。县农广校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中化集团等大型企业利用拥有的农业先进技术、优质的产品和试验示范基地等自身优势,提供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葡萄种植专家进行室内授课,并在莒县安庄镇企业的试验示范基地上开设了田间课堂。为更好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中化集团对参训的葡萄种植大户免费化验土壤,并根据土壤中养分含量和葡萄的需肥规律推荐需肥配方,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融合。

(五)“三个课堂融合”

1. 室内课堂:选准温室葡萄、桃等主导产业后,先根据产业需求和农时季节制定全产业链培训计划,组建了34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队伍。一是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聘请知名专家、学者5名;二是从本区域选拔精通本产业、具有一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和乡土能人15名;三是聘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11名;四是聘请对本产业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专家3名。以上专家通过多媒体授课,让学员更多的了解国外、国内本产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及发展趋势,学到高科技含量的专业知识,有效提升了理论水平。

2. 田间课堂:采取 “辅导员+实训专家+参训农民”的教学模式。县农广校教师担任培训班的辅导员,起到联系实训专家、参训农民的纽带作用,是田间授课、指导与实训的组织者。部分实训专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的实训基地提供,具体讲解实训内容、指导实训操作。本着方便学员、就地就近的原则,选择离学员驻地近、离田间课堂近的地点办班,即方便了学员又节省了租车费用。学员在室内培训学到的技能、存在的疑惑、遇到的疑难问题,可以到实训基地通过“田间课堂”实习操作、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3. 外出观摩课堂:为开阔参训学员视野,学习成功经验,县农广校组织学员到潍坊市黄旗堡参观了3.5亩简易大棚葡萄年收入20余万元的高产高效典型。同时对照外地经验,查找自身从事本产业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培养学员学先进、找差距、定改进措施的能力,真正把学员培育成为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较强实践经验,又有开阔的创新思路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取得的成效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迅速增加

在参训学员的带动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944家,家庭农场194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54家,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总收入达到20多亿元,辐射带动12万户获得收入10余亿元。

(二)产业规模扩大

葡萄产业实现了由零星种植到规模发展,面积由培训前的2000亩发展到目前的5000亩。由于更新了葡萄品种,应用了新技术,温室葡萄亩产值增加1.5万元,有力提升了产业层次。同时,培育出种植温室葡萄100亩的昊昇家庭农场,荣获深圳茶博会金奖的大型横山家庭农场,产品供不应求的“映霜红”种植基地——鑫丰家庭农场等一批现代农业示范点。

(三)培育了一大批优秀实用人才

由于采用室内培训与田间课堂相结合、本地经验与周边致富典型形结合的方式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山东省莒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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