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外派培训协议书

2024-09-13

酒店外派培训协议书(精选9篇)

酒店外派培训协议书 篇1

XXX大酒店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甲方(外派单位):

乙方(接收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性质:

本协议指甲方派遣本公司培训期员工前往乙方酒店从事实操培训的行为。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培训计划: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需求,安排人至乙方酒店参与实操培训,参与培训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由乙方根据工作需要与甲方协商后确定。

四、培训期待遇:

1、乙方支付甲方员工的劳动报酬为: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元/人/月,员工级元/人/月,乙方须在每月日前一次性转至甲方账户;

2、培训期间,乙方为甲方员工免费提供食宿,并提供相应生活用品(培训期满交回乙方,如有损坏、丢失由甲方员工照价赔偿);

3、培训期间,乙方需合理安排甲方员工的工作时间(每月休息天),因特殊情况安排甲方员工加班的,需支付相应加班费或给予补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为便于甲乙双方沟通,甲方派遣一名领队(主管级以上级别)对培训人员进行全程管理,享受领班级以上待遇;

1.2 甲方有责任对参与培训员工做好培训前的思想教育工作,推荐符合乙方要求的员工,协助乙方督促其勤奋工作和学习,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1.3 甲方员工在乙方酒店培训期间,如有故意损坏乙方财物等行为,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相应责任;

1.4 甲方应保证其员工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始和终止培训,甲方员工因健康原因确实不能正常继续参与培训者,凭医院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LOGO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员工至乙方酒店培训往返(指甲方员工首次前往乙方酒店报到和培训期满返回甲方)须由乙方酒店派车接送或承担相应路费;

2.1 乙方须为甲方员工提供良好的食宿及工作条件;

2.2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甲方员工的正当权益,确保甲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不安排有碍甲方员工身心健康的岗位和工作;

2.3 如甲方员工违反乙方酒店规章制度时,乙方有权根据酒店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反乙方酒店规章制度的员工,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由双方协商处理;

2.4 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乙方工作的甲方员工,乙方可进行岗位调动或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乙方有权退回甲方,但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5 甲方员工在乙方培训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妥善处理。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1、甲方员工在乙方培训期间,乙方应如实记录甲方员工的工作表现并于培训期满时书面交予甲方;

2、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员工的书面考勤等相关资料,如有违纪情况,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并出具书面证明;

3、甲乙双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半年内互相不能录用对方酒店人员。

七、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篇2

为了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培训的圆满完成,及受培训进行与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受培训者签订以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该员工参加培训,地点为年日至月日,实际计算时间为天。

二、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元,由公司承担元。

三、受培训者学习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

四、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支付,其他福利按正常人计算。

五、受培训者应按照与公司约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进行学习。如需要变更,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按人力资源部的要求执行。受培训者如没有正当理由且未得到允许而逾期不归,或受训期间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公司将不承担该培训的所有费用。

六、受培训者辞职,则由其受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时间,不满一年向公司交纳公司承担部分的全部培训费用;二年以内向公司交纳公司承担部分的50%,三年以内交纳25%;满三年者可免交培训费用;如因违纪被公司辞退亦按此办理。具体计算时,按每年月12个月平均计算到每个月承担的金额。

七、受训期间公司有权召回受训者或终止培训,期间发生的费用

在员工离职时,以实际参与培训的天数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具体按第六条执行。

八、当受训者因个人因素导致不能继续接受培训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其要求执行,并按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受训期间员工如发生意外事件,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培训结束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培训资料。

十一、培训结束,受培训者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维护公司荣誉及利益。如发生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银河阳光酒店本人同意上述条款。受培训者:

酒店外派培训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培训协议,此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作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对方均有追究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乙方自愿申请和公司有关部门的推荐,甲方同意乙方参加 培训学习。

2.本次培训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学习费用预计人民币(大写)(具体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培训费,包括路费、食宿费及其它各类实际发生的费用等按完成培训后,乙方所报销的实际票据统计)。另包括培训合作单位公司提供的服务,约合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理参加培训的必要手续和条件。

4.培训结束后,甲方组织有关培训部门对乙方的培训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5.对参加完培训之后的人员,甲方将其做为技术骨干在今后的后备干部提名、任职、待遇等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学习,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条件与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2.培训期间,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乙方在培训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3.培训期间,乙方必需服从培训组织领导的工作、学习安排,遵守公司、主办单位或委托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由于自己不慎或故意行为导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损的,所有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参加完培训之后,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所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为年(大写),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因甲方公司内部变更,需缩减合同时间,则以甲方变更为准。

5.乙方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培训中所得到的专业技术外泄或传播给第三者(具体技术内容另附),培训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还公司保存。

6、签订培训协议后又再次参加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者,必须重新签订协议,按照新的服务期限执行。

三、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1、乙方单次或年累计培训费超过3000元(含),中层管理单次或年累计培训费超过5000元(含),及个人自费培训结业后公司给予报销的均需与公司签订外部培训协议,并约定为公司继续服务的期限。

2、服务期限界定将外部培训结束时间作为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实施劳动合同后,按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作为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

3、乙方在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非正常、合理原因,未经公

司批准而辞职,或正常原因被公司辞退除名的,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

A、培训费用单次或年累计5000元以下(含),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3年的应按不足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培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退还金额=培训金额÷(3×12)×不足年限(月)。

B、培训费用单次或年累计5001-10000元(含),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应按不足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培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退还金额=培训金额÷(5×12)×不足年限(月)。

C、培训费用单次或年累计10001元以上,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未满8年应按不足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培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退还金额=培训金额÷(8×12)×不足年限(月)。

2.乙方在培训期间,如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未能通过培训考核或未达到培训要求,未能取得培训证书的,由本人负担全部培训费用。培训过程中,如因甲方或人事变动,甲方有权中断培训,所发生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培训中获得的培训证书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签字日期:

酒店服务技能培训协议书 篇4

甲方:***旅游发展局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酒店服务技能培训等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酒店行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高尚、素质全面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二、培训内容

1、酒店服务技能;

2、酒店服务礼仪;

3、酒店安全管理;

4、饭店情景英语。

三、培训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从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6 日内对***酒店行业人员培训。

四、培训地点

***县天源豪生度假酒店。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培训费用总计:人民币 *** 元,大写 万 千元整。

2、费用支付方式:签订协议时支付 元,剩余部分 元,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前付清。

六、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培训费用;

2、乙方在承办培训过程中,甲方应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给予工作之便。

七、乙方的义务

1、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收集培训相关资料信息,培训结束后及时向甲方上报培训所需的资料;

2、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

3、根据酒店要求,对酒店经营各环节进行现场指导。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写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外派挂职协议 篇5

篇一:挂职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有关级建造师及监理工程师注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级建造师及监理工程师注册到甲方,两证执业资格章由甲方保管,并供甲方使用。

2、甲方同意支付使用费 元/月给乙方,含全年的养老保险金。两证自建设部网站上公示之日起支付。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无条件按甲方挂职人员职能要求执行。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有效期二年,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挂职协议

建造师挂职协议书

甲方: 营业注册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造师挂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其本人的 二 级建造师(_专业)资格证书、B类安全员证书注册于甲方。用于甲方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申报或年检事宜。

二、协议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安全员证书由甲方保管,执业资格合格证由乙方保管。聘用期间,如确属必要,乙方应配合进行当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应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正常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对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只能用于其企业工程招投标、建筑资质升级或核查,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经济纠纷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工程招投标、建筑资质升级、核查或在甲方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到场的,甲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乙方未能到场,甲方有权扣发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由此引发的费用(按同行业正常标准)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

四、甲方支付乙方挂职费: 元/年(小写:¥ 元/年),并在挂职费外按公司注册所在地最低基数标准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挂职期限不得低于 叁 年,自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成功,证书记载之日起开始计算(但不超过协议签订日起三个月);证书交予甲方之日起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小写:¥ 元),证书初始注册成功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将挂职费余款支付给乙方,支付周期为一年半。协议期间因维持证件有效性需要乙方积极配合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开户行:,帐号:)

五、履约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员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各种证书原件及章印,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及承担乙方因为注册证书等原件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直接损失。

七、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资格证书无法使用的,则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伍仟元

整,并负责恢复乙方证书的效力;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注册证书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仟元整,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挂职费。

(2)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证件丢失或损毁的,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都会直接导致本协议的解除,并构成一方的违约。

九、纠纷的处理

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同时拥有对社会舆论的自由谴责权。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 详细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篇三:挂职协议c 挂职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挂职教授博士):

甲乙双方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协议期限: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2.挂职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继续挂职协议。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2.挂职期间,乙方必须完成一份调研报告;围绕选定的合作项目,与企业科研人员共同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协议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课题,帮助解决一项技术难题;力争签署一份产学研合作协议或共建一个平台载体,推进校企科技项目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挂职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乙方保证在企业实际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采取科技合作攻关、项目成果转化的,可适当灵活处理)。

2.挂职企业为教授、博士提供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免费食宿。第四条 工作报酬

1.市人才办给予挂职教授、博士按照省外每人每月1500元、省内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在企业与挂职教授博士签订协议提交市人才办后,由市人才办每月直接划拨至教授博士个人账户。

2.甲乙双方可采取两种模式合作;一是定量支付法。企业发给挂职教授博士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二是课题项目拨付法。根据双方合作开展课题的进展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乙方挂职期间对甲方产品进行技术开发所形成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成果的使用归甲方独家,甲方可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报酬之外对乙方给予奖励。2.甲乙双方应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等秘密,任何一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干部外派培训调研 篇6

为加强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建设,近年来,望江县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突出抓好干部外派学习培训,选派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及重点区域驻点招商等工作,培养并造就了一支思发展、谋发展、善发展的队伍,一大批干部在外派培训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建好外派培训基地。加强了与浙江省委党校的交流合作,促进了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在人才和科技方面的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了三个干部外派学习培训基地;并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太仓市、浙江湖州、浙江长兴等发达地区建立了干部外派挂职锻炼基地。

创新外派培训形式。结合全县上下广泛开展‚学浙江,引浙商,把望江变成‘小浙江’‛活动,先后组织了党政代表团赴浙江宁波、绍兴、杭州等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百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四十多名科级女干部赴浙江省委党校进行‚学习研究浙江‛专题培训,零距离感受钱塘江畔改革创新的强劲东风,领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的生机活力。

拓宽外派挂职途径。争取上挂。近年来先后选派了1名部机关干部到省委机关挂职,1名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到省政府机关挂职,1名财政局干部到省开行挂职,1名正科级干部、3名一般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锻炼。拓展外挂。先后选派2名正科级干部到上海挂职锻炼,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广东企业锻炼,4

名科级干部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挂职锻炼,4名科级优秀后备干部到江苏太仓挂职,2名干部到浙江长兴跟班学习。加强联挂。继续选派近百名干部到全国30个重点城市设立招商代表处进行定向招商、组团招商。并成立了15个由县各大班子挂帅,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的重点招商组,分别对应浙苏沪等发达地区的一个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经常性地开展大项目招商。

增强外派培训效果。一是联系实际。外派培训坚持学习理论与开拓视野相结合,学习理论与拓宽思路相结合,学习理论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培训内容都是针对望江当前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而设置的,十分符合望江当前发展实际。二是形式多样。集中听课。听取了浙江省10名领导、专家学者的14个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城乡规划、招商引资与经营城市等内容的专题讲座。实地考察。先后深入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义乌小商品市场和杭州娃哈哈集团、老板集团、浪莎集团等知名企业进行考察。推介交流。成功举办了望江投资环境推介会,邀请了浙江省29名领导干部和企业界人士出席。召开了《浙江日报》、《杭州日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东方早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出席的浙江媒体恳谈会,通过媒体的广泛连续宣传,引起了浙江社会各界对望江的高度关注。三是组织严密。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人多次与浙江省委党校培训部人员就教学安排、组织管理等细节进行了反复磋商。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亲赴浙江省委党校参加开班仪式。

培训期间,县委组织部分别安排了1名副部长带队和2名工作人员跟班学习与服务,浙江省委党校专门安排了一名责任心非常强的同志担任班主任。四是认真总结。外派培训,旨在借他山之石攻己之玉。许多干部在外派学习结束后,及时对外派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思考,并形成了大量颇有见地的心得体会,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为集中展现外派培训的成果,县委组织部把部分干部外派学习、挂职心得以《领导参阅》的形式陆续编发,并将百名领导干部赴浙江省委党校学习心得体会编撰成题为《学浙江,引浙商,把望江变成‘小浙江’》的书籍,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卫东同志欣然为本书作序。

望江县通过外派培训的方式提升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启迪了思维。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就是财富。一大批干部通过‚走出去、向外看、找差距、求发展‛,心灵受到一次又一次强烈的震撼和冲击,每次都有新的感悟、新的启示,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观念得到进一步更新,思维方式得到进一步改进。赛口镇宜望新村农民创业街的兴建就是干部解放思想、转变思维方式的典范,得到了省、市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增强了信心。广大干部通过外派培训学习,在感受发达地区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时,看到差距,感到压力,学到经验,找到标杆,从而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许多外派培训的干部认为‚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只要把准望江的发展脉搏,发扬浙江人卧薪尝胆和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吃苦精神,一任接着一任干,将望江打造成‚小浙江‛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扩大了影响。干部外派培训,为我县领导干部提供了对外交流的机会,创建了一个与发达地区保持交往的平台。尤其是在浙江省委党校培训期间,通过与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的相互沟通,与当地企业老板的对接联系,与浙江媒体的约谈交流,可以说在浙江大地上刮起了一股‚望江旋风‛,望江在浙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浙江人知晓了望江、走进了望江,融入了望江。

外派劳务培训工作总结 篇7

签发人:王瑞平

仪陇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外派劳务培训项目工作总结

国家商务部:

为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县建设,增加外派劳务人才储备,壮大外派劳务输出队伍,提高外派劳务人员技术质量,切实抓好外派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解决广大农民就业难题,促进 1 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我县于今年实施了外派劳务培训项目,现将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外派劳务培训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陈鹏副县长任组长、县经商信局、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外派劳务人员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经商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县经商信局负责项目申报、任务下达、项目组织实施及统计上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其他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助做到外派劳务人员技能培训;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培训和输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工作领导小组于今年10中旬月召开了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外派劳务培训的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会议要求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学校的办学资源和优势,加大外派劳务的培训和输出力度,为农民增收和致富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同时,布臵落实了招生组织形式、培训方式、培训手段、培训计划等重要工作,强调外派劳务培训工作要做到质量化、规模化、组织化和企业化。

二、制定详实计划

为了做好本次外派劳务培训工作,我县于今年7月制订了详实的外派劳务培训计划,并向国家商务部申报了外派劳 务培训项目。本次培训面向全县,凡县内年满18至48周岁,身体健康的农村男女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初中、高中、职高及大中专毕业生有境外务工意向者,均可报名参加。其目的是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掌握一至两门专业技能,具备初步就业能力。专业课程包括了建筑类(砖工、木工、泥瓦工、架子工)100人,缝纫工100人,电工50人,电焊工50人(后根据学员报名情况,调整为焊工40人、电工35人、服装73人、建筑52人,合计200人)。

三、广泛宣传动员

我县于9月上旬开始了宣传准备工作。与承办学校一道采取印发广告单、制作播放影视宣传资料、下派宣传车以及广播、板报等宣传方式,组织各乡镇、社村和扶贫家庭,面对面进行讲解和交流,全县上下联动,从多方位宣传外派劳务免费培训政策的相关信息。对外派劳务培训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把党和政府的培训政策及其意义宣传到乡(镇)、到村、到户,说服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扶贫培训,使这项惠民工程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也使全县大多数农民兄弟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单5000余张,张贴宣传海报2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辆56台次(每个乡镇1次),电视广告宣传36天。

四、选择培训机构

我县外派劳务人员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对县内能够实施 外派劳务培训的学校的教育培训能力、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条件、专业设臵、实习环境、后勤保障,以及学员输出渠道、就业保障和是否具有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等多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综合测评,经最后考评打分,择优确定了“仪陇县创业科技学校”为本次培训项目的承办机构。

仪陇县创业科技学校是经仪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多功能、多专业的技能培训学校。该校创办于1997年6月,培训工种包括:厨师、计算机、电焊工、电工、服装裁剪、建筑、市场营销、家政服务、农村实用种养科技等。学校法人代表:田修权、经济师、中共党员。学校位于仪陇县老县城(金城镇北马路32号),在新县城(新政镇)设有分校,教室场地面积1103平方米(其中有租用部分房屋);设有理论培训教室和实际操作教室,各类教学设备157台/套,有专职教师6名、兼职教师3名、学校管理及后勤人员2人,教师均持有中、高级职称。该校于2001年9月被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四川省再就业培训基地”,2005年被确定为“阳光工程”基地学校。学校及法人多次被评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劳动社会保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五、效果展望

本次共培训四大专业外派劳务人员200人,按就业率95%计算,即至少有190人可以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按人平在 国外年收入70000元计算,仅一年,即可增加农民收入约1400万元。这将为仪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带来巨大而长远的影响。

六、下一步打算

(一)注重培训质量。一是注重培训质量和输出效益,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培训计划之要求执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我县人力资源优势,做强做大劳务经济,壮大区域经济的发展;三是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责任审批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做到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安全;四是严格执行“宽进严出”的学员考核机制,学员培训结束后,由县职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经严格考核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经学员本人同意,可直到学会为止。自愿参加职业技术鉴定的学员,由培训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对培训工作动态进行月报告,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通报情况。培训机构每月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按规定的时间将实施情况上报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劳务输出。恳请国家商务部在两年内为我县 安排劳务输出200人左右。

专此报告

附:1.仪陇县2011年外派劳务培训费用标准 2.仪陇县外派劳务人员技能培训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商务

外派劳务培训

总结

报告

仪陇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8日印

外派培训员工管理办法(修订2) 篇8

1.目的..........................2

2.范围..........................2

3.名词解释.........................2

4.职责..........................2

5.管理制度.........................2

5.1适用培训形式............................5.2外派申报.............................5.3管理规定.............................2

5.4培训跟踪、考核........................3

5.5培训协议.............................3

5.6培训费用.............................5.7公派员工出国考察和培训......................6.工作流程.........................4

7.注意事项.........................5

8.附件..........................51.目的为实现集团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员工素质与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控股集团总部各中心、各部门。

2.2发布范围:国美控股集团总部各中心、各部门。

3.名词解释

4.职责

4.1集团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培训的管理工作。

4.2外派培训人员需履行在企业岗位职责和公司对外派培训人员的要求。

5.管理制度

5.1适用培训形式

5.1.1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1.2各大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1.3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1.4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1.5外派研修班、MBA(EMBA)进修培训。

5.1.6其它形式的外派培训。

5.2外派申报

5.2.1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视实际情况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5.2.2被提议或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

件8.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

5.2.3 被提议或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工作流程和授权逐级审批。

5.2.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归档。

5.3管理规定

5.3.1 外派受训期间,由受训人员的直接上级指派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受训人员职务。

5.3.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相应培训管理事项。

5.3.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集团形象。

5.3.4 外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为公出,应办妥请假手续。

5.3.5 外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培训,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直接上级签核,并经分管副总裁核准后,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 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 假。

5.3.6 外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呈直接

上级签核,并经分管副总裁核准后,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其培训费及 差旅费由个人自行负担,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5.3.7主办机构有颁发受训证明文件,受训人员应将证明文件正本送管理中心人力资源

部存档,离职时办清手续后退还。

5.3.8培训成绩或相应评估资料由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归档。

5.3.9受训者返回后应就受训内容给根据需求对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员工传授,不得借故

推诿。

5.4培训跟踪、考核

5.4.1 外派培训人员参加培训结束后,自回到工作岗位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将填写好的《培训后期跟踪表》(见附件8.2)提交至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

5.4.2 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针对外派培训人员在《培训后期跟踪表》中所填写的培训改

进计划进行沟通,并作好相应记录。

5.4.3 如参加需要对内部员工进行内训的课程,外派培训人员培训后应及时将所学内容

对相关员工开展内训,并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

5.4.4 对于按时填写《培训后期跟踪表》并完成内训的被培训人,培训资料计入培

训档案,作为绩效考核及职位晋升的依据。

5.5培训协议

5.5.1凡外派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见附件8.3)。

5.5.2凡获得公司相关补助的私请培训,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5.5.3外派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协议》(见附件8.3)。

5.6培训费用

5.6.1外派受训,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公司全额负担,退学、未完成学业按规定处理;费

用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5.6.2私请派外受训者, 培训费用原则上自行负担,公司视其情况可以适当补助,费用

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5.6.3上班时间外被指派参加训练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加班。

5.6.4外派受训,当日可往返者以公出办理;因路途遥远或依受训单位规定,需于当地

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其膳宿交通费的,根据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处理。

5.7公派员工出国考察和培训

5.7.1为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到国外进行考察、进修、培训。

5.7.2凡由公司外派出国(含港澳地区)的员工,其档案、工资关系均由本公司保留,其

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由公司另行安排,员工回国后由公司统一再分配。

5.7.3公派员工在国外期间,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照发,时间

超过半个月,享受本岗位低一级工资,不发当月绩效。

5.7.4出国期间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疾病、意外伤害等费用均由企业负担。

5.7.5出国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它单位的聘用。

5.7.6员工回国后,返回公司继续工作。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须在原劳动合同

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外派时间一个月以上,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二年合同期。

5.7.7公派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求调离本公司的,必须负责赔偿企业公派出国期间的相关费用。

5.7.8 公派员工必须与集团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6.工作流程

7.注意事项

7.1 外派培训人员外出培训期间应保持手机开机以随时处理突发工作。

7.2 拟外派培训人员拒不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的将取消本次外派培训,且不再安排其日

后的外派培训。

8.附件

8.1《外派培训申请表》

8.2《培训后期跟踪表》

关于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的通知 篇9

为贯彻落实外经贸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行外派劳务培训的通知》〔(1995)外经贸合发第459号〕,加强对我部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工业部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经外经贸部批准正式成立。“中心”设在徐州煤炭建筑工程学校(江苏省徐州市南郊),培训向国(境)外派遣的各类劳务人员(包括赴日本、韩国的研修生)。

二、我部国际合作司是煤炭系统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及“中心”的主管部门,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中心”要按照外经贸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积极承担各类外派劳务人员的公共知识、外语基础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任务,根据不同类型的劳务人员编制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安排教材和教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设施和生活便利。“中心”要根据外经贸部有关规定合理收取培训费。

三、对培训合格的外派劳务人员颁发《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及《外派研修生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凡经过“中心”不少于40课时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经考试合格的外派劳务人员,由“中心”填写《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人员送审表》,报送我部国际合作司审批,由国际合作司颁发合格证书。

四、实行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制度,是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适应国际劳务市场的需要,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煤炭系统各类外派劳务人员必须经我部“中心”培训,在获得“合格证”之后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对未获“合格证”的劳务人员一律不准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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