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024-05-16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通用10篇)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篇1

对企业的工作要求

1、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2、制定一系列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包括: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3、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4、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

5、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全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6、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7、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

(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篇2

(1)自来水行业由于生产过程具有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或所供水的地域安全性的特点,水厂地理位置又比较特殊,一旦其安全系统出现漏洞,就是说其受到了攻击或破坏,企业就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导致大面积的人员伤亡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对此,自来水厂一定要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其安保工作的到位,坚持做好企业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发展和加强保安措施的来作为企业安全部门的工作重点,整顿企业内部存在的一系列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重要部门的安全性,并且要做好重点部门的守卫安全工作,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2)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企业的内部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国有资产的保护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护工作,使其不会受到侵犯,确保企业能够在和谐、稳定的氛围中发展进行。为了确保企业能够拥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尽量做好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上做好其治安管理工作,避免因为其内部治安的不到位而导致不可避免的损失。通过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从而加强企业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与联系,从而最大程度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使企业的资产能够不受到侵犯。

(3)为企业职工和家属创造安定和谐氛围。

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提高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才能够使企业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相应的保障,而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安全环境,才能让员工感到安全,消除相关的后顾之忧,从而能够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企业的生产建设工作中去。

2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突出问题

2.1 治安因素从简单到复杂性社会因素过度

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物资,人员,信息,资金在广泛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不断的发生流动,并且逐渐聚集到一定的内部高度,彻底打破了过去比较简单的,相对稳定的,相对封闭的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环境,并且影响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的主导因素也有单一的安全因素,开始向经济,政治,政策,法律和治安形势和社会因素等复杂性质发生变化,国内企业的安全局势以及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面临日益严重的安全工作任务。

2.2 企业对于内部的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大多数供水企业的领导在进行企业的发展工作时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企业的经济发展上,而对于企业内部的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却远远不够。一直以来,企业的相关领导对于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都是远远不够的,其在对于企业的发展思考过程中人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并非企业的安全工作,因而在企业的投资管理中将极少的一部分投资到企业的治安保护工作。而伴随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领导人逐渐的开始拥有相应的改革创新精神,并且开始思考如何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改革创新工作的一部分,强调如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相对措施的特点,并且摈弃了过去依然沿袭的过去认为较好的看门式,守门式办公,这些都导致了一些内部安全防范基础薄弱,物防,人防,技防未能达到所要求的标准,从而使得企业在内部安全的管理中产生了一定的亏损,使得企业安全工作丧失了应有的威慑力。

3 当前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实行封闭化管理,确保生产区域安全

生产装置的安全,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所以对生产区域进行封闭化管理非常必要。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在装置周围架设隔离架,新建围墙并安装摄像头或可视对讲电话等,给重点要害部位穿上“保护服”并安装高清数字监控设备。另外,企业在安保技防措施上加大投入,新增多处电视监控系统及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目前企业有电视监控系统69处,实行全天24h盯防,在封闭化管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监控力度,发挥了技防作用,确保守卫目标安全。

3.2 正确认识内保职能,明确履行职责范围

在企业内部各个岗位所担负的职责不同而地位也随之不同,安保部门更具有其特殊性。所以把职能地位想清楚弄明白,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人员的从业性质具有指导意义。职责范围是治安保卫人员开展工作的准则,有了明确的范围界定,就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才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去干。确保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少走弯路,避开叉道,有的放矢。

3.3 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保管理水平

企业安保工作的重要一点,就是对人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主要是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企业,避免留有相应的安全漏洞。在当今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下,对自来水厂的安全管理已经开始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并且开始使用“一卡通系统”,逐渐的开始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该系统安装在公司门口,只有以指纹作为身份凭据的工厂的工人才能够安全进出企业,对于需要临时进出企业的工人办理工作的临时卡,通过先进的技术身份管理,结合企业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安全体系建设,从而使不相关的人进入公司的概率大大降低,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一卡通系统”中,公司还加大了相应的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能够充分的理解一卡通的重要性,从而能够较好的利用系统,做好自身信息卡的管理保护工作,就是自来水责任公司或水厂实现安全、发展、稳定的保证。

3.4 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从事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人员,既是企业合法立业的维护者,又是企业财产的守护人,在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活动富有特定的使命和职责。要树立服务企业意识,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顾全企业大局,时时处处把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作为己任。树立保障意识,勤于防范,严于处理,打防结合,重在过程、意在效果。

自来水责任公司不断创新要害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抓好要害理论学习和应急预案训练,是保证其要害安全的基础。公司相继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要害管理,提高要害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检查活动,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搭建一个学习业务、强化素质、提高技能的平台,以过硬的素质完成好公司内部以及装置停工检修项目建设所面临的安保任务。

3.5 全体总动员,前移安保工作阵地

企业的内保工作,如果仅仅依靠单一的队伍进行管理。这可能顾此失彼,费时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真的想将这样的工作做好,我们需要动员所有的人,让所有员工都能够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好企业安全管理的本质安全工作。自来水责任公司每年都与水厂或各部门签订包保责任书,每个部门明确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人都参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落实防火,防盗,事故预防,防破坏,反恐安全措施为主要内容,做到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责任,责任到人。

4 结束语

如何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篇3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企业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其他借口忽视人身安全。同时,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机构要制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企业治安保卫机构是单位的职能部门。在一个企业里,保卫组织是职能部门之一,它所进行的工作主要是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工作,是行政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它通过制定落实一系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措施,维护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秩序,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案件的目的,参与到行政管理工作中来。另一方面,在企业内部,保卫工作又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企业要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更多地扩大生产规模,创收创效,如果没有保卫工作的配合,企业的管理工作也是做不好的;没有安全保障,也谈不上经济效益。在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进程中,如何协调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任务就是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单位集体财产和职工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作为内部保卫组织,只有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履行好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才能很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维护内部治安稳定,确保企业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的顺利进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解决企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企业治安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安状况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对一个案件的快速侦破,一项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真正实现一个地区的长治久安,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得到保证。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年没有发生公物被盗案件和民事纠纷调解案件,创造了一个好的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环境。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仍然要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在企业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严密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和重点部位防范体系,构筑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职工、家属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突出解决一些矛盾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治安动态,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单位内部治安稳定。

二、建立完善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一,依照《条例》规定,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巡查、案件报告等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密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巡查、严密社会面的控制,增强企业治安防控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问题,加大治安管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第三,坚决打击一切危害矿区安全、侵害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在单位内部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第四,积极疏导、调解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酿成大的事件或案件,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协调处理好矿与周边的关系。

第五,加强对火工物品、特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查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事故和案件。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治安保卫专业队伍

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有一支高素质能战斗的专业队伍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定时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合理组织和调整安排好内部力量。针对队伍文化素质低、工作经验差的实际,建设一支学习型的队伍,通过学习锻炼,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围绕自己的工作确定目标,深入调查研究,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通过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发挥集体智慧,建设一支讲团结的队伍,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从大局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友谊,工作讲奉献,不断提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爱岗敬业讲奉献教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增强工作责任心,把个人的生存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结合起来,从思想上解决“为谁干”的问题,建设一支务实过硬的队伍。

四、防控治相结合,坚决捍卫企业和谐稳定大局

作为企业的安保部门,必须将一些可能引发的不安定事端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当务之急。

1.信息灵通是维护稳定的关键

对当前改革趋势而言,部分职工对某些改革措施不理解,甚至抵触不满、牢骚满腹、收益不平衡,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利益关系调整,可能引发新的事端。部分无业人员以及无工可做之家庭,负担过重,生活水平持续下降,处境十分困难。为了生活或与领导纠缠,用水用电以及住房费用无力支付,或偷盗国家和私人财物。一些治安纠纷,违法犯罪的发生,使职工群众的安全受到威胁,也会成为诱发事端的导火线。同时过去已经缓解的矛盾冲突,由于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还有可能出现反复。除了上述不安定的因素外,由于情况的不同,还会产生其它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影响企业内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因此,要做到信息灵通,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保证信息畅通,对不安定事端提早发现,提早发现,有效的处置各种事端,用以维护企业公司内部的稳定。

2.企业治安综合治理与防范工作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在认识和重视的基点上,只有加深认识和重视,才能对自身利益有所保障。要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在于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所以,对于企业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只有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只有靠万人参与才能确保一方平安。由此,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企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是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综合治理又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真正实现一个企业、一个地区的长治久安,使广大职工群众和周边社区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得到保证。因此,我们必须把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首位,从确保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保卫工作还要注重巡逻防范,对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早汇报、避免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为企业内部和周边的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治安环境。

(作者单位:霍州煤电集团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篇4

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治安保卫教育,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活动,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为生产、工作、教学、科研服务。

单位应当参加治安联防活动,配合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保卫工作人员。

保卫机构的设立、撤销,应当书面告知公安机关。

保卫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五条保卫机构的职责是:

(一)对单位人员进行治安保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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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三)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正常秩序;

(四)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

(五)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或者考察本单位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六)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第六条保卫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

保卫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或者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优待。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的治安秩序。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者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九条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职责是:

(一)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

(二)组织制定治安保卫教育计划;

(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四)检查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解决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问题;

(五)负责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第十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二)公共场所、生活设施管理制度;

(三)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六)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七)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八)涉外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九)其他必要的治安保卫制度。

第十一条关系国计民生和对一个地区、一个系统有重大影响的是重点单位;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和生活起重要作用的是要害部位。

对于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应当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对于重点单位,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检查。

重点单位由公安机关确定;要害部位由本单位确定,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在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选配。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听取公安机关关于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下属单位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下属单位工作中的困难,应当帮助解决。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指导、监督单位做好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三)指导单位保卫机构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四)定期检查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五)组织和指导单位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单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警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依法处置。

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未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当的,单位有权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公安人员玩忽职守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执行本条例,有下列事迹之一的,本单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一)检举、揭发、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治安秩序成绩显著的;

(二)重视开展治安保卫教育,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重大治安隐患,积极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或者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有功的;

(四)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在治安保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七条单位治安责任人和保卫工作人员违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建立或者不执行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经公安机关指出仍不改正的,对治安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单位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接到公安机关《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超过规定期限未整改的,对治安责任人给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隐匿不报、弄虚作假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对治安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篇5

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推行政务公开 转变政府职能 实现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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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细化标准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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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细化标准

第十一条

1、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对单位处一万

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五百元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4)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2、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对单位处一万五千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八百元罚款:

(1)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2)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治安隐患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治安隐患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罚款:

(1)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2)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2)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7、危险爆炸性物品从业单位单位违反《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对爆炸性物品从业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4)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5)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6)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第十二条

1、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2、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罚款:

(1)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3、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4、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4)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

5、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六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四千元罚款。

6、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4)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

7、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四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8、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3年内二次违反的,处3万元罚款,3年内三次以上违反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十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

(4)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5)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

相关解释:

(一)文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文件中“X年内”的计算方法:以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时间开始计算,至第“X”年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前一日止。

(三)文件中所称烟花爆竹计量单位“件”的计算方式为:整箱包装最大规格不超过60cmX60cmX60cm,单个整箱超过最大规格不足1倍的,按2件计算,超过1倍以上不足2倍的,按3件计算,以此推算。整箱包装最小规格不小于20cmX20cnX20cm。单个整箱包装小于最小规格超过二分之一的按一件计算,小于二分之一的,按二分之一件计算,小于四分之一的,按四分之一件计算,以此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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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维护运营:沈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篇6

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单位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特制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一、在值勤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警卫人员职责,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工作积极负责,责任心强。

二、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登记,不得无故不上岗,误岗和交接不清。

三、明确活动范围,忠于职守,严禁擅自离开岗位,误岗和交接不清。

四、严禁在执勤中睡觉、打毛衣、办私事、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发现问题及漏洞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避免发生事故,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六、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警惕性高、防止火灾、被盗、破坏、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做到勤检查、勤巡视。

七、单位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案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八、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作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九、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篇7

关键词: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一、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一)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别是石油石化行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受到破坏,会给国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同时还会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的会引发社会不稳定。

(二)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

(三)为企业职工队伍营造和谐氛围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建设中去。

二、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突出问题

(一)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物资、资金、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大范围、全时空流动的同时,逐步向单位内部高度聚集,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相对单纯、相对稳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环境,影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导因素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和治安形势等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严峻。

(二)忽视抓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

许多企业领导层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企业经济发展上,很少有时间或精力关注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长期以来,单位的领导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视不够,认为治安保卫工作非本企业本职,是公安部门的事,治安保卫工作在单位里的地位无足轻重,在治安保卫方面的投入过分吝啬。由于部分企业领导对企业保卫工作缺乏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根本没有重视如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特性以及相对措施,仍然沿袭过去那种看门守院式、守门神式等方法办公,这些都导致了一些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基础薄弱,人防、物防、技防未能达到规定的标准,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丧失了内部安全防范中应有的威慑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三)不安定因素趋于增多,突发性事件难以招架

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停产、亏损企业增多,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刑事案件相互纠缠,使得企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加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使得一些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生活困难,部分职工心理失衡,成为各种不安定事端诱发的隐患。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不时突发出现,甚至有的群体上访时冲击、围堵内部单位大门及单位领导办公室进行打砸公物等违法行为,给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在突发性事件中有许多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该有能力预防和控制的,但它需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有强有力的能力,如果平时不注重或加强这方面的演练和队伍建设以及能力培养和装备配置,真正遇到突发性事件就难以招架。

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策分析

1、要正确认识内保职能

在企业内部各个岗位所担负的职责不同而地位也随之不同,保卫部门更具有其特殊性。所以把职能地位想清楚弄明白,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人员的从业性质具有指导意义。

一是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构及人员是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的有生力量,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

二是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和不享有执法权,更不具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或使用警械警具等强制措施的权限,处于国家治安机关的从属地位。

三是只具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的权限,以及执行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不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是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五是企业内部从事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因履行治安保卫职责伤残或者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批准烈士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2、要明确履行职责范围

职责范围是治安保卫人员开展工作的准则,有了明晰的范围界定,就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才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去干。确保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少走弯路,避开叉道,有的放矢。

一是要在企业内部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是要根据工作需要,检查进入本企业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是要在企业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是要维护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是要督促落实企业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要遵纪守法行为合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守好法才能管好行,保卫工作人员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更应当率先垂范。

一是企业内部从事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是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人员,企业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要坚持原则性,不得超越职责权限,扩大范围,任意而为。四是严禁采取暴力手段处理工作事务,达到正当或不正当目的。五是严于律己,不得利用职责权限获取非法得利,为己所有。六是处事公平公正,刚正不阿,不受情所困,不受权所使。七是不随意处罚,坚持有章可循,以理服人。确保工作有序,稳妥推进。八是注重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定为准绳,不夸大不缩小,实事求是,经得起检验。

4、要树立维护企业利益的意识

从事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人员,既是企业合法利益的维护者,又是企业财产的守护人。在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活动负有特定的使命和职责。

一是要树立服务企业意识,牢固树立主人翁思想,顾全企业大局,时时处处把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作为已任。

二是树立服务员工群众意识,员工群众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对待员工群众要重在引导,和平相处,取得支持,共同维护。

三是要树立宣传教育意识,在员工群众中多开展正面的宣教活动。普之以法,教之有规,晓之以理,讲之以例,固之以行,防范于未然。

四是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过硬,不为私利所动。

五是树立执行有力意识,有勇有谋,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干之能胜,胜有长远、不留后患。

六是要树立保障意识,勤于防范,严于处理,打防结合,震慑为主。重在过程、意于效果。

七是要树立主动负责意识,早掌握、早谋划、早举措,事事主动靠前,动态控制、化解为先。

四、总结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保安系统改革的基本结束,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问题、新的形势。特别是在当前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安全网,构建反恐怖斗争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护公共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周喜中,魏鹏.浅谈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J].发展,2011,(01)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篇8

关键词: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治安保卫工作的有效落实对于维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极其重要。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安保;发展社会主义离不开安保;促进经济发展更是不能离开安保。

一、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作用

1、为企业良好发展提供安全的大环境

只有在保证了企业存在的安全性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要求企业具有良性的发展势头。用好的保安工作保障企业的资产不受损害,使企业能够在稳定的大环境中进行生产和发展。通过严密的手段制定安保方案,强化安保措施,加大稳固不安定因素的控制力度,促进企业长期稳固于安全大环境并快速发展。

2、为企业良好经营提供有效保障

通过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合作,用适宜的方法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处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进而有效防止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损失。

3、为职工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企业大环境的安全直接影响员工的生产热情以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基本利益。只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才能保障职工对企业产生安全感和依赖感,进而全身心投入于生产建设中,有效提高企业的效益。

二、现阶段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图一)

现阶段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如图一示,具体分析如下:

1、治安因素从过去的简单性朝着现在的复杂性社会因素转变

由于经济的发展,资金、信息等的快速流动打破了原有的单一且相对封闭简单的治安保护因素。人员,物质、信息的飞快转变让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不知不觉的由过去只对外防贼的模式变为防贼同时还要防政治、经纪、法律和政策形势的新模式。越来越多的考虑因素,让企业内部保卫工作的实际落实越来越艰难。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经常被忽视

相对于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而言,更多的企业将工作重点落在了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以至于没有剩余时间和精力来考虑治安保卫工作,或者单纯抱以侥幸心理,忽略治安保卫工作。长期以来,由于企业和社会整体认知不够,导致我国治安保卫工作被认为成一种无足轻重的事情。很多企业部门不仅不思考改革事宜,也无全新的理念认识,更不愿意话费金钱对保安工作进行投入,只一味沿袭过去的传统保卫模式,直接导致治安工作出现认为漏洞,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甚至间接地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3、不稳定因素加大了治安保卫工作操作性的难度

经济模式的变换,经济结构的调整,突发事件诸如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刑事案件等的频发,都导致不安定因素的增多。例如,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的不健全,劳动合同结束后会导致部分职工生活困难,职工心理失衡后会导致诸多的不安全隐患,继而导致不安定因素。最常见的是群体上访时候对国家内部部门进行围堵,砸门等,一系列的恶性突发事件无形间增大了治安保卫工作的操作性难度,更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备强大的应急措施和应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改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策略分析

1、改变思维模式,全面认识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由于传统思维的误导,很多人无法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人员进行正确的认识,导致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无法被提到应有的高度,继而被忽略重要性。其实对于企业内部所有的岗位而言,本不存在什么贵贱一说。各个岗位因为担负着不一样的职责,所以从事着不同的工作。

从性质上讲,治安保卫工作肩负着一个企业的安全,对于一个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治安保卫工作是企业治安管理最重要的部分;虽然不如国家警察或者军人一类具备执法方面的强制性权利,但却是国家治安保卫工作实施最得力的助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事,以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为已任;合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保护,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也要受到相应惩罚;因工致伤、致残等跟企业中其他人员一样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应待遇。

2、明确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

只有明确了治安保卫的范围,才能将治安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主要是为了以下几点:第一,开展宣传教育,落实保卫制度与治安防范的措施;第二,根据需要对出入人员及物品车辆等进行登记;第三,进行治安防范,利用巡逻等手段有效阻止违法事件发生,并对巡逻检查等工作进行记录;第四,以维护企业内部治安秩序为己任,对发生的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执法部门工作的实施;第五,督促企业建立技术防范措施,维护企业治安防范设备。第六,建立信息员网络,及时收集危害企业安全的相关信息,做好防控工作。

3、落实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时注意合法合规

由于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在履行职责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对治安保卫工作人员也需要严格要求,绝对不姑息其工作中违法的行为;严于律己,不以权谋私;做到以理服人,行事有章可依,保障治安保卫工作顺利开展;实事求是,注重调查,果断却不武断。

4、企业加强法律意识,要懂得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因为从事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肩负着双重使命,不仅维护企业权益,又守护企业财产,因此需要树立服务企业的认识,将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时刻牢记;打好群众基础,以服务群众为基础,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广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让安保意识深入人心,做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全民一致对抗违法行为;洁身自好,严于律己,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在不违法的同时对违法事件严处理;建立主动负责的意识,将勤防范,严处理,防结合,重效果落实在保全工作的实处,善于防范未然。

5、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水平

在科技极端发达的今天,将先进的技术应用于安保管理过程中,如将一卡通或者指纹识别技术应用于职工上下班,对外来人员进行临时卡暂用或是身份证登记等手段都可以降低无关紧要的社会人员进入企业,继而降低不安全因素,确保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有效落实。

6、加强保卫队伍的建设,促进企业内部发展

一只强有力的保安队伍不仅是保证国家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不可或缺的部分,更是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继而实现长治久安最有力的保障。切实加强保卫部门在政治、组织、纪律、业务方面的建设,通过岗位训练,多种培训和学习的方法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真正起到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作用。

7、全体动员,将安保工作提上工作日程

虽然尽全力做到上述几点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力度,然而仅仅靠上述几条还是不够的。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仅依靠一个内部治安保卫队伍未免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将安保工作落实到全民,让全体职工参与,扩大安保的范围,才能做到本质上的安全。

结束语: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在逐步完善。在新形势掌控下,企业要发展自身,必然会遭遇越来越多前所未见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性管理,建立应急体制保障企业安全,社会安全,对于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利用有效手段将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下去,并推广到全社会,对于有效控制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着极重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德钧,维护稳定是当前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职能,管理观察,2013(07).

[2]马卫胜,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措施,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1(02).

[3]王军胜,试谈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经营管理者,2014(05).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篇9

治安保卫工作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保卫部门应在党委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维护内部稳定,预防打击犯罪,保障单位内部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这次在培训中心的培训,本人对治安保卫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从而为今后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我谈谈对这次学习后的一些感受和想法:

一、对当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部治安环境严峻

由于是我们现在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没有理顺,各种保障措施跟不上形势的需要。有些单位需要减员增效,需要改革创新,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触及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部分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长期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上访.请愿.罢工.怠工,冲击办公楼.报复领导等事件时有发生;单位内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随时可能酿成事端等。这些矛盾所凸显出的问题,给社会治安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同时也给本身单位造成很大损失。

2.治安保卫工作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一是管辖范围不清,管理关系不畅;二是治安保卫人员素质不高,工作不扎实;三是单位党政领导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把保卫人员仅仅看成就是看门护院的;四是在治安防范方面的投入较少。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单位治安保卫工面临的种种问题往往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传统观念的束缚。尽管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在不断加快,人们头脑中依然保留着一些传统的.保守的陈腐观念,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人人有饭吃.有工做,当改革逐步深化,涉及到他们自身的利益时,这种传统的观念受到了强烈撞击,一时难以适应,有些人突然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有的人甚至可能铤而走险。这种潜伏的不安定因素容易酿成突发事件,给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单位忙于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疏于治安保卫工作,职工没有树立起治安防范意识,对侵害利益的行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三、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管理的对策

(一).单位领导要切实把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当成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思想观念。首先要主动改变其传统的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方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先进的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新模式。二是要有长远观点,在人员配备上做到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等重要,努力使治安保卫工作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形成队伍知识互补.工作能力互补的良好格局,并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岗位轮换机制,确保治安保卫人员进得来.出得去。三是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投入,努力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创造出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

(二).各单位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精神为准则,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一是要分级.分层次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作出规定,确保从上至下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以确保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达到规范.统一.高效.有序管理。三是要将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本单位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职责进行具体明确规定,做到权责明确.职责统一。

(三).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培训考核管理体系。要从为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高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人员培训长远规划和培训计划,使培训具有可操作性。

四、加强单位保卫人员队伍的建设,作为保卫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一)、正确把握形势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当前,我们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我国的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单位内部的改革与建设也遇到了很多矛盾。在这种矛盾纷繁、复杂多变的形势下,保卫组织担负着繁重的任务。既要保障单位内部正常的办公秩序和生活秩序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又要保护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破坏公共安全和秩序、违反国家法律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在工作过程中,保卫人员必须具有正确把握形势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根据对形势和矛盾的科学分析,做出正确的工作部署,较好的完成肩负的任务。不能正确地把握形势,对错综复杂的矛盾缺乏正确系统的分析,必然贻误战机,甚至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提高正确把握形势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保卫人员就必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敌情、社情、民意变化和校园各类人员的动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单位内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已经出现和隐现地危机校园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事件,要分析问题的实质,预测可能出现的事端,及时快速地把危及单位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细化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破解治安难题,提高治安保卫管理水平。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细化,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单位自身特点,制订更加细致、覆盖单位全部、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同时要与单位和社会发展同步,不断修订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使之更有实际操作性。工作中,要从源头、从深层次查找体制、机制、管理中相对滞后的薄弱环节,着力破解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难题。因此,单位要寻求持续健康发展,就要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适合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治安巡逻、人员、物资进出大门、物资丢失责任倒查、单位内交通、消防、围墙管理、要害、重点部位治安保卫管理、民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源危险品管理、治安保卫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使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在制度的规范下有序进行,要严格落实执行规章制度,从而提升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水平。

(二)、保障单位内部良好工作生活秩序的能力

安全平安的单位,是保障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前提,是构建和谐单位和平安单位的首要、基本的条件,没有良好的秩序,和谐的工作环境就无从谈起。在此情况下,维护良好秩序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必须不断提高维护正常秩序的能力,特别在信息化时代,高科技设备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安全防范中,保卫人员必须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掌握新技术,使用好新设备,维护好新仪器,提高自身的科技素质和维护单位秩序的能力,同时必须学习和掌握飞速发展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才能得心应手的处置工作中越来越多的网络和计算机问题,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要努力提高保卫工作的科技含量,用高科技设备武装保卫工作。单位监控系统和公安系统联网、单位火警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部门联网等高科技设备,这些高科技设施能获取危及安全的信息和完成人所不能完成的任务,有效的打击和防范犯罪,防止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增强单位对突发事件和局势的控制能力,提高维护单位秩序的能力。

(三)、维护单位内部稳定的能力

维护单位和谐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保卫组织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校园的要求,深刻认识维护稳定的重要性,把维护稳定的工作渗透到单位工作的各个领域中去,采用各种手段,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解决稳定工作中的问题,用全新的理念和工作方法,推动和谐校园的建设。单位的稳定关系着社会面稳定关系的前提,保卫人员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和平安单位建设的高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单位稳定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不断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防止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深入了解各部分人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摩擦和对抗。作为保卫工作人员,要及时了解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单位动态和社情、民情,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和措施;对已出现的不好苗头,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树立为大家服务的能力

保卫组织是单位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肩负内部治安、消防、等多方面安全管理的职能。保卫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的时候,要按照构建和谐的总要求,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按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办事与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统一起来,要在贯彻执行法规和学习制度的同时,改进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把构建和谐单位和平安单位相结合,对管理理念、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通过保卫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以服务单位人员为宗旨,以满腔的热情解答单位人员提出的问题,以高效率的管理水平为单位人员服务,以真诚的服务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让保卫组织成为一个广大单位人员都满意的服务窗口。及时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大家,懂得如何防止物品被盗,如何防止受骗,如何保护自身安全,为办事提供便捷的服务平台,能更快捷的办好事情。

(五)、调解处理纠纷与事端的能力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作为保卫组织,提高调解处理纠纷和事端的能力,是努力创造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保卫工作在打击犯罪、纠正违章、管理服务的同时,要促进和保障社会的和谐运转。保卫人员还要有良好的说话艺术和沟通技巧,能较好的调解出现的纠纷和事端,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了解当事人的心声和本意,对有情绪的当事人,应克制自己的情绪,练就平心静气的修养,认真倾听,并帮助他们分析问题,真诚地与当事人沟通,调节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做到当事人双方都满意,在积极调解中建立信任,在坚持原则中充满关怀。在处理问题时要有理有据,友好相处,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

五、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应从几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细化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破解治安难题,提高治安保卫管理水平。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细化,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单位自身特点,制订更加细致、覆盖单位全部、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同时要与单位和社会发展同步,不断修订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使之更有实际操作性。工作中,要从源头、从深层次查找体制、机制、管理中相对滞后的薄弱环节,着力破解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难题。因此,单位要寻求持续健康发展,就要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适合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治安巡逻、人员、物资进出大门、物资丢失责任倒查、单位内交通、消防、围墙管理、要害、重点部位治安保卫管理、民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源危险品管理、治安保卫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使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在制度的规范下有序进行,要严格落实执行规章制度,从而提升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水平。

(二)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和密度,实现治安防范科技化。治安防范要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使科技手段成为推动治安防范的巨大动力。在犯罪日益科技化、智能化的情况下,传统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已明显地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对此,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如果没有科学技术作保障,其效能不可能有效提高。因此,我们应该向科技要稳定,向科技要安全,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和密度,加大企业内部防控网络的建设。在安全防范工作中,最大限度、尽最大可能地使用高新科技手段,形成治安防范的网络化,加大技术防范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最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依靠科技强保、科技创安是实现企业内部治安根本好转的强有力的手段。要努力完善重点治安防范区域、防范部位的监控设施,杜绝监控盲点,提高技防水平,发挥技防作用,搞好治安防范。

(三)加强治安保卫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离不开高素质、有专业能力、敬业奉献的治安保卫人员,要以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忠于职守、执行力强”的保卫队伍为目标,抓好保卫队伍建设。

1、要加强保卫人员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首先,要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治安保卫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所以要求治安保卫人员素质要高,要有一定的政治方向性,必须旗帜鲜明的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坚决与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作斗争,果断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时刻与党和人民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学好业务知识,要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保卫工作的全过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提高学习能力上下工夫,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工夫,不断提高保卫队伍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提高工作执行力上下工夫,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标准、重点和程度,确保各项保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保卫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提高全局观念,搞好预知预判预控,用科学的眼光来审视工作。

2、加强团队建设,培养高素质保卫人员。采取措施有意识地在组织中开发.培养团队成员,使之具有这些特征,就是团队建设。团队主要由决策层.执行层和服务层三个梯队组成,各梯队需责任明确.分工明确.权责明确。决策层(单位领导):即“核心领导层”,主要负责保卫科的任务规划.安排.布置和整体队伍建设;执行层(单位保卫科):即基础管理层,其主要任务是做好对决策层领导的贯彻执行,加强执行力和责任的落实;基层工作人员(保安):这是保卫科各项工作的主体,由班长.队员组成,它是保卫科服务质量优劣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对基层服务人员的管理是团队建设的重点。3.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保卫人员工作积极性。要调整保卫人员队伍结构和待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治安保卫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同时完善治安保卫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治安保障。

高校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篇10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学院稳定和校园的正常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院治安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岗位责任

制和经济责任制,与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第三条 治安保卫工作的目标:维护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确保学院财产安全、教职工和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四条 学院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院以下各二级院,各科室

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落实地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部署;

2、制定和实施高校内部保卫工作制度,组织和督促学校各部门、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3、检查各项内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和解决内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不安定事端和治安隐患的措施;

4、决定或向主管部门建议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宜。

第五条 学校要把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政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重点突出问

题。对安全保卫所需各种器材视财力情况逐步予以解决。

第六条 学校保卫处是院董事会的保卫部门和学院的职能部门,又是学院治安保卫的责任部门,在学院的治安保卫工作中起执

行、协调、监督、管理作用。其主要作用是: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

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

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6、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

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

7、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分院、科室要重视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工作,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密切注意并认真解决师生中的不安定因

素,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八条 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和刊物的管理,要掌握反动组织的教唆、沟联、策反活动,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适时

加以揭露和打击。

二、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卫工作制度

第九条 要害部门、要害部位是指对国家安危和国计民生具有重大作用和影响的部门、单位,是安全保卫的重点。我院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包括:

1、存放重要文件、资料和档案的部位,院领导办公室、党办、院办、档案室:

2、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金银及贵重金属的部位,财务室、总务处:

3、使用存放易燃爆物的部位,如放剧毒物品的部位,总务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计算机教室.4、存放贵重实训器材部位。

5、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宾的单位。

第十条 我院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由保卫处提出意见,经院领导批准确定,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其工作人员,须由政治可靠和

具有相应业务素质和技术素质的人员担任,不适合人员在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工作的可随时调离。

第十一条 对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制度:

1、各要害部门、要害部位要建立和健全保卫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其它保卫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守护人员,安装技术防范

设施并保持设施安全。

2、各有关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对贵重物品、仪器、设备及珍贵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存放在安全库、柜内,在使用中坚持

收、发、领、退计量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按照《保守国家机密暂列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机密文件、图片、重要科研资料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

管、传递、使用手续,严防失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4、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的物品,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保管等各个环节建立安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三 四防目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实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目标管理,是保障国家财产安全的有效方法。四防目标主要

包括现金、有价票证、贵重精密仪器,易燃易爆(如汽油、煤气)等危险品,科研和生产所需的贵重金属材料,以及其它有一定价

值的物品。

第十三条 “四防”目标管理要做到“四明确、四落实”,即:明确、落实“四防”目标,明确、落实各级责任人,明确、落实

各项含有奖惩的治安责任制,明确、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四防”目标责任人、保管人要拟定一定的法规文式。“四防’’目标

管理工作由保卫处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核实,增新补漏。

第十四条 院财务处和其它单位的财会室(人员),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所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

限额,密码要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违规存放现金超规造成被盗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消防条例,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定期检查消除火警、火险隐患。组建以校卫队为骨干的义务消防队

伍,组织训练,提高技能。各单位对配置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非火警不得动用。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组织扑救,减少损失,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院内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学生宿舍、运动场、礼堂、食堂、浴室、教学楼、办公楼、建设工地及商业服务等场所,是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部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单位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好公共秩序。保卫部门给予协助,履

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管理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执行出入、会客、携物、人走关窗上锁

等项安全制度,严格管理。保卫处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给予业务指导。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不得撬门扭锁,自觉维护宿舍内的治安秩序,不得赌博、骂人、打架斗殴、藏

凶器。未经主管单位同意,不准在宿舍内留宿客人。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同意,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在保卫处备案。

3、宿舍管理人员应及时制止游商、游医、在宿舍内的销售、行医活动。管理中要注意工作方法。

4、学生宿舍内发生盗窃、流氓等治安、刑事案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由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在日常生活

中发现可疑人员有权扭送到保卫处查处。

5、已毕业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

6、受勒令退学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必顺在规定时间内办完手续离校。否则,宿管人员、保卫人员有权

强行处置。

7、学生宿舍不得饲养动物,饲养的动物一经发现,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活动礼堂、多功能厅、运动场的安全保卫管理,由团委、工会、教务等负责。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须知和规定,张榜公布,共同遵守。各场所举行的文艺演出、舞会、电影、体育比赛等活动的治安秩序,由场所主管单位和举

办单位共同负责。举行大型活动,举办单位事先要与保卫处联系,并负责组织执勤力量,落实安全措施。保卫处配合主办单位维

护良好公共秩序。

第十九条 食堂管理:食堂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单位负责。各食堂要保管好钱、粮、证、微机数据、物资,防止被盗和坏

人投毒: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校医务室根据季节变化不定期检查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学生食

堂就餐秩序由学工处配合饮食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学生应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文明用膳;食堂人员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

量,共建食堂文明、卫生秩序。

第二十条 浴室管理:浴室的治安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浴室应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凭票就浴;浴室内要设置能锁的衣物存

放柜;贵重物品不得带入浴室内;不准在浴室内嬉戏、闹事、打架斗殴。

第二十一条 办公楼、教学楼、实训室管理:办公楼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值班,建立来访登记制;计算机室、图

书馆及其实训室由所属系负责管理,组织人员维护公共秩序。教学楼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楼每日下班或晚自习后要进行安全检

查,抽闸断电、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期间,组织人员值班。

第二十二条 实训室的安全工作由实训中心负责。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各处安全设施,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出

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门卫管理: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二十四条 值班巡逻:校园的值班巡逻守护由保卫处负责。工作应认真,勤巡逻,勤检查。院内各单位因安全保卫工作需要

值班守护人员,应提前通知保卫处,明确值班职责,确保守护目标安全。

第二十五条 校内群众组织与宣传品管理:

1、在学院内成立的各类社、团,须将社、团章程报院党办,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未经批准开展活动的视为非法组织予

以取缔。

2、院内的各种报刊及宣传品的发行与散发须院宣传部门的批准、审核;未经批准审核的视为违法出版物予以没收。

第二十六条 各类记者到校采访须事先通知院办和保卫处。对未通知校方的各部门不予接待,发生上述情况的保卫处可责令其

离校。

第二十七条 校园其它公共秩序的管理。非本校职工、学生不得在校内随意逗留;不准在校内摆摊设点;不准在绿化草坪上踢

球践踏;不准捕捉鸟类;不准攀摘树、花卉。

六、外事保卫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外事保卫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须切实抓好。我院外事保卫工作,其日常管理由院办负责,保卫处任务是掌握情

况信息,协助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 院办要按照《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加强对外籍人员的管理,要建立值班制度,会客制度,严格外国人临

时住宿户口申报手续。外教居住处要安装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其人人身财产的安全。外事部门要向外籍人员宣传我国的法律法

令和现行政策,使之自觉遵守。

第三十条 凡发生可疑情况,发生涉外纠纷,涉外案件,要及时向院领导和保卫处报告,并及时调解纠纷,保护现场,全力协助

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十一条 外籍人员来院讲学、访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须经院责任人批准,涉及科技成果的不得拍照或参观。

第三十二条 外事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外事人员守则》,严格执行外事纪律,严守机密。

七、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暂住人口是指非我校师生员工而在我院从事建筑、运输、修理、饮食服务等人员。各单位聘用临时工,必须了解

其基本情况,如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办好有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必须在到校三日内持用人单位证明、居住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到保卫处填写《暂

住人口登记表》,领取我院临工出入证,交纳工本费和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口管理费。

第三十五条 暂住人口原则上实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经营,服务人员在规定的地点营业。暂住人口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

负责,保卫处加强督促检查。分散居住的暂住人口,用人单位用书面形式向保卫处说明居住地点、人数。发现暂住人口有违法犯

罪行为,应及时报告保卫处。

第三十六条 暂住人口2 0人以下的应在其内部安排一名兼职治保员,20人以上的应设置治保组织,负责法制教育和治安工作,并每月向用人单位和保卫处汇报一次情况。

第三十七条 暂住人口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保卫处、用人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积极检

举违法犯罪分子,发生违规行为自觉接受处罚。

八、事故、事件处理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八条 院各部门在处理事故或事件须遵守下列原则。及时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原则;一律平等原则;赔偿损失原则;调

解原则;查清事实第一,处理第二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在处理事故、事件中,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协调处理。发生在校园内较大事故和事件(死亡、重伤、盗窃、失火、财产重大损失、非法活动等),由学校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保卫处和有关部门查处;各学管部门处置发生在校学生的一般违纪事

件;跨校的学生违纪事件由各相关学校配合处理,事态较严重的由学工处牵头查处;涉及到违法犯罪的事故或事件由保卫处协助

政府部门查处。

第四十条 查处事故或事件的基本步骤:

1、受理报告。报告须用书面材料,写明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果发生的具体事件:

2、调查取证(人证、物证、证人证言):

3、定性处置(调解、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第四十一条 学生发生事故或事件后,无论报告给哪个部门,都必须先行受理,然后根据事态大小交有关部门处理。属于本部

门受的事故或事件,负责处理,不得推卸。

九、奖励惩罚制度

第四十二条 严格认真执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学校或本单位应视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切实贯彻本条例,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职工(学生)违法犯罪明显减小,内部秩序良好的。

2、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或帮

教违法犯罪人员,有重要贡献的。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破案件、抓获犯罪分子的。

4、履行职责在治安保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单位或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置。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造成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盗窃、集体食物中毒和其它恶性案件、严重治安问题的。

2、对治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而造成损失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不宣传,不教育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废驰,组织涣散,管理混乱,不执行治安保卫工作任

务的单位和个人。

4、包庇违法犯罪分子或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的。

5、违犯院内公共秩序和校园治安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凡因疏忽大意、不负责任,或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而发生事故、案件而造成损失的,应视情

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对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

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我院师生员工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取消当年评优(先)资格,并给予一定的纪律(经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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