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2024-06-27

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精选10篇)

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篇1

(征求意见稿)2012年4月25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城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地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卫生监督及协管网络,实行县级卫生监督、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或协管机构、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构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让群众充分获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卫生监督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 1、2012年,我省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在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或协管机构,在60%以上的行政村配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工作制度、服务对象本底档案,逐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到2013年底,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所有行政村配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协管要求和频次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三、服务网络

(一)设立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

在人口较多、范围较大的乡镇或中心乡镇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县(市、区)卫生监督所驻××乡镇卫生监督站”),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挂靠乡镇卫生院或防保站。每个派出机构配备2-4名专职卫生监督员,人员应按照《江西省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在岗在编的人员中考录招聘,并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由省卫生厅授予卫生监督员资格;其人员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纳入卫生监督员管理、考评,人员经费由县卫生监督所代管。同时,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相应派出监督人员驻乡镇卫生监督站工作。

(二)设立卫生监督协管机构

在未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乡镇卫生院或防保站(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名称统一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室”),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社区服务中心配备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协管员需是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正式在岗在编人员或社区服务中心从事卫生服务的专业人员中,原则上应具有公共卫生、医学或法律类专业学历,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荐,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统一着装上岗。卫生监督协管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实行双重领导,日常工作归所在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或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卫生协管业务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同时,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相应派出监督人员驻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

(三)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在各行政村卫生室或村委会配备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人员由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从乡村医生、村委会干部中聘任,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培训、考核。

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食品安全协管服务: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咨询服务和宣传,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报有关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与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调查;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咨询,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和城乡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4、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测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6、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和宣传,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7、协助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卫生监督协管事项。

(二)服务要求

1、建立乡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2、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含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2、做好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监督安全巡查和食品安全、职业卫生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卫生许可审查、生产经营行为卫生监督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培训;

4、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临时性行政控制、证据保全及查处工作;

5、对行政村和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

6、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职责

1、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2、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或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六、经费管理

(一)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按照我省确定的标准,从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一安排使用,按照“谁服务、谁使用,当年预拨,次年考核结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委托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的考核与分配事宜。

(二)资金分配

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分成两部分,其中90%作为工作任务经费,用于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支;另10%作为培训经费,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技术指导和业务实习等开支。

1、预拨经费:根据各乡镇辖区人口数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额度,先将工作任务经费的50%预拨给相应乡镇卫生监督站或卫生监督协管室。全年实际经费按考核情况拨付,多退少补。

2、实际拨付经费:根据工作任务经费总额(A),先按照全县(区、市)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户数及工作总量之和(B)(按每年每户巡查4次计算)计算出每户次工作量的费用(C),从而测算出各乡镇应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任务总量(D)及所占经费额度(E)。经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考核后,按照各乡镇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所占比例拨付相应额度经费(F)。

具体计算公式:C= A/B ,E= C×D,F=E×实际完成任务量%。

3、奖励经费:因未完成工作量而扣除出来的经费由县级卫生监督所用于考核奖励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协管机构(分一、二、三个等次若干名,奖励面不超过50%)。

4、农村卫生监督信息员补助经费: 2012此项经费列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经费统筹管理,由卫生监督机构和协管机构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考核情况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经费中对农村卫生监督信息员中进行补助。

七、绩效考核

(一)科学制定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城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明确服务提供机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考核其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和群众受益。

(二)认真实施绩效考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应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分季度组织进行。

(三)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并与有关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不合格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应实行问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考评方案,加快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的组建,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聘任、考核及奖惩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各地要围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督促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抓紧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季度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一次,设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县区每年开展1-2次稽查考核,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各地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要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对信息报送内容、要求、途径、方式做出明确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确定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卫生协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存档等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率,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五)严格资金监管

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篇2

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县卫生监督管理所统一规划,通过我院以及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在县卫生监督管理所的统一领导下,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全镇辖区内区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开展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卫生院成立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全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

(二)人员配备

1、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卫生院推荐,卫生局聘用。

2、卫生院院长聘任卫生监督协管站站长。,(四)职能定位

1、站长职责

负责整体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监督管理卫生院协管服务质量。

2、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培训工作。(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调查处理。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所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镇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永德县勐板乡卫生监督协管站

卫生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加以整合,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全面覆盖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在我站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接受所在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县站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因此,卫生监督协管的监管范围和重点应与卫生监督所不同。具体职责如下:

(一)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及时报送信息,指导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加强卫生管理,协助其办理卫生许可证。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同时,负责开展站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辖区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和医疗市场等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4.协助辖区内的行政处罚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开展本辖区卫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8、及时完成各类报表、总结和信息的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二)站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协管室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四、组织管理,人员机构设置(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员,由本站李国强负责。

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篇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乡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结合上级要求,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任务之—,目前正处于医改的关键时刻,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要求很高,特别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范围扩大,监督对象明显增多,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十分薄弱;抓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区委区政府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也越来越重视;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前段时间,为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营造群众安全就医环境,卫东区卫生局领导班子决定举全局之力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夏季风暴”活动,活动抽调了局各股室、区直各医疗单位的骨干力量,重点针对屡打不绝、顽固存在的无证诊所,根据非法行医者活动特点,采用“错时执法”、“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候执法”等模式对非法行医窝点进行集中打击,共出动监

督执法人员200人次,车辆80台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50户次,收缴药品215箱、立案查处7起,并通过取缔、处罚、移送一批非法行医案件,有力的震慑了非法行医者,真正拔掉一批无证行医“钉子户”。这些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净化了辖区的医疗环境,但是从另一个方面也暴露出了我区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人员缺乏的问题,所以抓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于我们卫生系统贯彻执行好卫生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着重要作用。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同志们都应当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秩序的高度、站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落实措施,将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明纪律,认真学习圆满完成本次培训学习任务。

在座的10位院长、中心主任,70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重任,你们对相关要求的知晓和掌握的程度,直接关系到你们的工作质量。希望各位在接下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培训和随后组织的打击非法行医、医疗废弃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培训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全身心的投入学习,用心听讲、认真领会,努力提高履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充分发挥好自身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前哨作用,通过你们的积极工作,加强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指导,切实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通过你们对广大村(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最优质的服务,共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着眼要求,明确职责深入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职责有如下五个方面:

1、食品安全细信息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学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巡查

会后我们卫生监督员、协管人员要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制定本办事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挂牌。二是要抓好辖区内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员通讯录,并组织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集中培训,使他们明白自身职责,以便履行好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三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职业危害因素、饮用水卫生状况、学校转染病防控措施落实、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情况,建立相关信息登记册,并归档管理。四是各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按职责开展好工作,工作开展情况由区卫生监督所半年组织考核一次,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由办事处协管员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严格按照考核成绩兑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费。

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篇5

协管员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监督局和县食药办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作好检查记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和县食药办,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县卫生监督局和县食药办开展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和县食药办报告,协助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县卫生监督局和县食药办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对辖区农村集中聚餐备案工作指导。

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2 篇6

根据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健全我镇卫生监督体系,切实做好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督监测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庆勇

成员:胡玲玲 邬园燕

职责:曾庆勇负责项目实施的全盘工作,胡玲玲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任务是由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四、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

对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指导 及咨询,对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时报告。

(三)放射卫生

对辖区内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摸底及放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四)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安全监测,协助开展饮用水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相关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

导。

(五)学校卫生监督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检查,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机构对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或保健教师开展培训。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宾馆、旅社、美容美发、歌舞厅、酒吧、茶座、洗浴场所等)的经常性卫生监督、从业人员培训、信息上报等。

五、组织实施

(一)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在辖区行政村卫生所中聘任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信息员。

(二)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其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

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卫生监督所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业务培训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六、规范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3、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要装订成册按以下内容划分: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报表、所辖单位本底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卫生村卫生所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七、工作考核

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西港镇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建设 篇7

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即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责任区域内落实案件处理,全程跟踪,协助办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或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较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案转交和处理工作。

三、案件转交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事实,并填写协管员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处理意见。

四、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起交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经办人要签字受理。

五、县卫生监督所在查处该案件时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

六、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群众投诉举报主包括电话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卫生监督协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

一、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

1、卫生监督协管室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

1、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3、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并告知投诉人。

4、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

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开展卫生监督时必须按要求着卫生执法服装。

三、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四、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五、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六、上班时间不饮酒,严禁着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七、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八、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九、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十、不准在卫生监督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十一、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二、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三、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助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积极性,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人才竞争环境,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半考核、考核及专项考核四种。

四、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日常考核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必须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如实记载。

六、县卫生监督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具体内容以《五河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主。

七、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以卫生监督管理效果为主,同时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八、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90-100分)、B合格(80-89分)、C基本合格(70-79分)、D不合格(69分以下)四个类别。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九、评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总人数的10%。对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离职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考核结果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通知当事人。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县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县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县卫生监督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卫生监督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4.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篇8

被检查单位: 联系电话:

巡查单位:钟山区卫生监督所驻 卫生监督工作站 巡查时间: 巡查地点: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身管理

1、学校卫生安全组织机构建立运行情况:有无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有□无□;有无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有□无□;有无工作计划、自查记录,有□无□。

2、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有无学校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管理制度,有□无□;有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有□无□;每年是否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是□否□;有无制度实施记录,有□否□。

3、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是□否□。

二、学校食堂

1、卫生管理: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有□证件号: 否□ ;是否亮证经营,是□否□;从业人员人数()人,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人数()人,卫生制度条款是否在用餐场所公示,是□否□;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否□。

2、食品及原料:主要原料(如油米面肉等)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是否建立进货台账,是□否□;有无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调味品,有□无□;食品添加剂是否进行“五专”(专人采购、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门台账、专门使用记录)管理,是□否□; 有无“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有□无□;是否使用罂粟果,是□否□;食品贮存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是□否□;有无使用陈化粮和霉面,有□无□。

3、卫生设施与操作:餐具消毒方式(),是否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有□无□;冷藏设施是否有生、熟标识及除霜记录,有□否□;生熟食品切菜刀、板是否分开,是□否□;是否有密闭的垃圾盛放设施,有□否□。

三、生活饮用水

1、供水形式:(1)市政供水(2)二次供水(3)自备水(4)其他()

2、学校是否提供开水,有□否□;是否充足,是□否□。

四、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报告:有无专、兼职保健教师或校医,有□无□;是否设置医务室或保健室,是□否□;医务室是否配备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有□否□;是否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报告,有□否□。

2、防治措施:学校有关人员是否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是□否□;是否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的教育,有□每年(课时)否□;是否有晨检、传染病报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有□否□;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有无记录,有□无□;是否进行小学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记录,是□否□;有无学生健康档案,有□无□;学生是否定期体检,是□否□。

五、校舍和环境卫生情况

有无学生宿舍,有□否□;校舍是否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及采光,是□否□;人均面积是否达到2.7平方米,是□否□;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有□否□;宿舍是否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是□否□;环境是否整洁,是□否□。

被检查单位(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协管工作计划 篇9

(一)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1、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展开卫生审查,规范卫生管理,要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对无卫生许可证查处率达100%;从业职员健康体检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要到达95%以上。

2、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原料购进索证制度,强迫配备基本的卫生设施。加大消毒餐具的推广力度,确保消毒餐具使用率达75%以上,餐具消毒效果监测率达100%。

3、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餐饮单位加大卫生监测力度,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展开餐具消毒监测工作,确保餐饮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4、强化对小餐饮单位卫生环境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小餐饮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5、切实做好食品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控制和查处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学校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监管

1、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进一步落实《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品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品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一如既往地把学校卫生列为监管重点。

2、深化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展开巡防,发现题目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展开学生健康教育。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学校相干职员的业务培训。

3、以学校集体供餐、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透风,学生宿舍的透风和学校周边环境为监管重点部位,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无事故。

(三)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工作力度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调剂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从为企业职工培训、替企业职工维权上寻觅突破口,推动职业卫生工作进度。

2、在医疗服务过程当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要展开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应立即上报卫生监督部分。

(四)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分做好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

1、加强全镇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2、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展开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采样和送检工作,协助卫生监督部分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协助卫生监督部分做好供水单位从业职员查体和培训工作。

(五)协助卫生监督部分做好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1、全面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历、执业范围及医务职员的执业资历、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依法对辖区内个个体诊所等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展开巡访,发现相干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干工作。

4、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篇10

被监督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监督意见:

1.依法取得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工商登记□

2.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4.按规定建立餐饮具消毒和设备维修台帐□ 5.食品采购应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

6、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建立检查记录□

7、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8、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9、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内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

10、餐饮服务企业应设立粗加工区,设置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并有明显标志□

11、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必须符合规定,制作工具及冷藏设施必须干净与运转正常,生、熟食应分开存放□

12、餐饮服务企业加工场地的地面与墙面必须用瓷砖(片)铺设,不得有污迹,通风照明设施应齐全,应有封闭下水道和加盖的垃圾桶,远离厕所及裸露式的垃圾桶等污染源□

13、餐饮服务企业经营场所应设“三防”(防蝇、防鼠、防潮)设施,食品原料仓储应专间使用,不得堆放杂物,食品堆放应有码架,并保持离墙隔地储存食品□

14、餐饮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着装整齐、干净,手腕以下不得有饰物,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有伤口的,餐饮服务加工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手套□

你单位上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需在 年 月 日前整改到位。

被监督人: 监督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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