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2024-07-28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精选9篇)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篇1

——从公车私用谈起

祁东县委党校讲师 刘英才

【摘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是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而敏感的改革任务。多年来,各级政府机关在公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本文拟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难点、核心和对策建议几个方面进行粗浅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辛子陵先生在《2010年在上海与朋友座谈时的谈话》中有一段话非常深刻与惊人:‚相对今年官员用车来说,10年前开支3000亿,说要试点改革,试点了10年,车更多了,现在的开支是5000亿了。我们对官员的管理,就缺少意大利法律那样的狠劲。意大利法律规定,禁止公务员公车私用。西西里岛里西拿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曾经让公务车司机开车将他妻子送到巴里市港口,回来时又让司机接他们回家。2002年2月,当地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处布赞卡13个月徒刑。布赞卡以自己支付了往返汽油费为由提出上诉。2003年10月21日,意大利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被判六个月监禁。即日起在狱中服刑。(贾军:《我国有几个国防开支可以浪费》2006年3月14日《上海证卷报》)。人家的司法很公正,你付费了,减刑七个月,但公车私用就犯法,还得判半年。共产党这也能,那也能,‘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就是管不住公用车。事关党的生亡,不能再搞形象工程,必须动真的了。‛中国如果能如此分明而且有意大利那样的‚狠劲‛、‚动真的‛,让私用公车者请你坐牢半年,谁还敢公车私用。何愁管不住公务车?还会出现‚4.24”西安女交警被官车压断胳膊类似的严重交通肇事事件吗?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一律如此办,孰还敢呢? 公车问题,一直是我国三公消费的最大问题之一,但多年就是你说你的,我行我的。要改革么,就是给官员多发银子;要不改么,就任由私奔滥用,至今还是一个最大难题。我不知道领导干部工作如果没有车坐会延怠多少效率,而只知道现在领导干部越来越疏离群众就是因为坐车多了。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正是因为官车太多太滥疏远了干群关系,激化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当前整治官场用车已时不待我。

一、当前公务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成本大。调查显示,一辆公车的每年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5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但公车的使用效率不高,浪费很大,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在机关行政开支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加大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屡禁不止。由于机关车辆公用私用的边界模糊,管理上存有漏洞,公车私用的现象十分普遍,不仅背离了公车的属性,造成严重浪费,而且产生了负面社会影响,损害了政府形象。

三是超编配备公车、财政负担沉重。有的机关单位通过各种资金渠道,超编制、超标准购臵和配备公车,在有些地方不需配备公车的工作岗位也配了专门用车,致使公车数量不断膨胀,增加了财政负担。

二、公车制度改革探索面临的难点

1、政策不明确。由于中央对公车管理制度改革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和操作原则,使得长期以来公车改革只是在少数部门、少数地区自发并分散地进行。这种状况所造成的后果: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的车改模式、适用范围、公车管理、补贴标准等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给国家对公车统一监管造成了不便;对未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的地区和部门,会因为无政策可依或操作难度大而推迟或拒绝公车改革。

2、补贴不均衡。由于公车货币化改革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发放形式等缺乏政策依据,使得进行车改地区和部门的操作方案五花八门,给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对公务交通资源的分配和使用造成了不平衡。比如,实行车改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司局级公务员月补贴最高额只有1200元,国家审计署的正司局级月补贴额只有700元,而珠三角地区的县处级干部的月补贴额已高达3500元。特别是没有参加车改的机要、执法等部门因得不到交通补贴容易心里不平衡。也有个别地区因车改后福利化倾向严重而出现了新的分配不平衡。

3、体制不配套。由于我国车改不是自上而下地进行,这种下边车改上边未改的状况,出现了一些体制性的摩擦。

税收问题。因公车属于执行公务中的行政性消费,未进行车改的地区或部门,公车消费是免税的,而车改后获得货币化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因收入增加却要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增加了车改后公务人员交通费支出成本。

公车指标配臵问题。未进行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公车报废或重新购臵,可以享受上级部门或财政拨付的公车配臵指标及经费待遇,而车改后的地区和部门却不再享有这些待遇。

价格补贴问题。在油价上涨时期,未进行车改的地区或部门,可以享受到政府的价格补贴,而车改后获得货币化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就得不到这种价格补贴。

工资津补贴科目限制问题。2007年我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以来,因财政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津补贴项目和额度等出台了限制性规定,致使未进行车改的地区和部门无法再操作货币化后的交通补贴项目,也致使车改后的地区和部门难以操作因经济发展变化需要调整的交通补贴标准。

4、车改不彻底。后果一:若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上下没有同时进行车改,就会出现车改地区或部门向未车改地区或部门借车、摊派车辆、转嫁交通费用开支等情况。某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教育局长用车让学校出钱出车的情况,将公车使用负担转嫁到基层。

后果二:由于有些地区和部门实行‚部分车改‛、‚部分未车改‛双轨运行机制,便出现了一边领交通补贴,一边使用公车的现象。

后果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政府财力紧张,车改时不得不确定较低的交通补贴标准。同时,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私车普及率不高,致使车改后绝大多数公务员既买不起车,也养不起车,从而导致了因交通问题影响工作的现象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车改走回头路的现象。

5、责任不统一。公车改革后的地区和部门,私车公用现象比较普遍,但是,由于目前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方面,私车公用和公车公用大不相同,致使私车公用者主要由个人承担责任损失,公车公用者则是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损失。

6、工作不主动。公车改革后,因交通补贴装进了公务人员个人腰包,致使个别公务人员因吝惜自己再掏腰包而不愿主动外出执行公务,有时会影响工作。

7、宣传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公务人员因车改增加交通补贴后,由于没有及时向纳税人和老百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时会引发一些误解。

三、公车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破除特权

公车制度改革,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大力降低不合理的执政成本、取信于民的迫切需要。问题在于,对已经进行的多种模式的公车制度改革,尽管在公车使用的总费用上改革后比改革前降低了不少,但社会各界的质疑、批评乃至抨击却还是很多。原因何在?尽管有具体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某些工作环节上的不协调、某些利益问题考虑上的不周全等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则是由于在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上缺乏鲜明的破除特权的价值取向。若不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大面积地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必将陷入严重误区,甚至会招致公众更大的不满和愤怒。

首先,从公车泛滥的原因上看,根本的原因就是特权泛滥。本来,对公车的配备及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范围。在绝大多数国家,一般只有内阁部长可以配备专车,但也仅限于执行公务。近一两年德国、法国都曾有政府部长因公车私用,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而辞职。我国香港特区前特首董建华离任后的当日,便不再乘坐公 车。我国1988年10月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员配车标准规定为: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界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应当说,这些规定与许多国家公务用车的规定大体上是相当的。但直面现实,这些规定早已名不副实、名存实亡,现在就连许多街道办负责人、正副乡镇长都早已配有专车。一个处长,昨天上下班还是自己骑自行车、挤公交车、开私家车、乘单位班车,而由于今天提拔为‚副局级巡视员‛,那么明天上下班就要专车接送,美其名曰‚工作需要‛,但其实质,就是享受特权。

今天,一个干部是否配有专车,已成为一种特权的身份象征。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很大的失误,就是在政府收入不断增加、办公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没有旗臶鲜明地在官员中进行反对特权的教育,也没有着力从制度上去遏制特权的滋生泛滥,相反,在一些政策规定中还有意无意地放纵、维护特权(例如尽管不少地方财政还相当困难,但在各级财政预算中仍然对公车消费保有宽松的空间)。我国本来就是一个‚官本位‛根深蒂固的国度,今天‚官本位‛仍然随处可见,而‚官本位‛最容易滋生特权。在‚官本位‛下,一事当前,必然首先考虑官员的利益,优先考虑让官员如何舒服、如何便利、如何满意,特权就应运而生了。现在在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特权意识特权行为滋生蔓延,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仅堂而皇之地谋特权搞特权,而且为此炮制种种‚名正言顺‛的理由,形成种种冠冕堂皇的政策制度架构,从而使得种种特权行径制度化合法化。这一切,已经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民生活还远不富裕、人均GDP排在世界百名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官员的公车消费水平却居世界前列,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发达国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特权泛滥。看不清这一点,所谓公车制度改革就可能就事论事、舍本逐末、事倍功半,甚至可能南辕北辙。

其次,从已有的公车制度改革模式屡屡招怨来看,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去触碰特权。从上世纪末开始,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不少地方就开始了公车制度改革,10余年来‚车改‛浪潮一波接一波,但却一直被公众所诟病,社会认同度很低。其中一个共性的原因,就是许多‚车改‛模式,不仅没有着力去‚改‛掉公车使用中的特权,相反,是在‚车改‛中用制度和政策的形式将公车使用中的特权合法化,其弊端集中体现在‚车贴‛(有的也称‚交通包干费‛)的发放上。从各种‚车改‛模式看,以发放‚车贴‛取代官员专车是改革的主要措施,而‚车贴‛发放的主要依据就是官职,如杭州市的‚车贴‛根据公务员的级别分300元到2600元9档,实行‚车改‛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司局级公务员月补贴最高额为1200元,珠三角地区的县处级干部的月补贴额已达3500元,辽宁省辽阳市实行‚车改‛的两区区级领导则每月补贴6600元,而该区一般公务员最低只有 100余元。可以说,这种‚车贴‛的发放模式,是一种很典型的‚官本位‛加特权的融合。

人们注意到,现在参加‚车改‛的范围,都是党和国家明确规定不应享有专车的公务员,即都是副部级以下的干部,但‚车贴‛的发放,对相当一部分官员来说,实质上是将本不应享有的‚专车‛待遇货币化、制度化、合法化了。换句话说,就是将特权合法化了。这就是目前一些‚车改‛模式的核心弊端,也是公众对这些‚车改‛模式的主要质疑及抨击之处。可以说,不下决心去触碰特权以及因特权而获得的既得利益,所谓‚车改‛就难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及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四、改革公务用车制度的思路建议

公务用车改革内容复杂,政策性强,需要处理好降低行政成本与保证正常公务活动的关系。应当总结推广各地公车改革经验,更加注重制度改革和创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车管理模式和方法。有关建议如下:

1、出台公务用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健全公车管理法规制度

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如2009年国管局等部门重新修订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对平稳推进改革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各地政府也先后推出一些改革创新措施。考虑到各地机关改革做法不同,进度不一,容易产生相互攀比、改来改去等问题,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公务用车改革指导办法,对各地方各部门的改革提供方向性和原则性的指导。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总结各地改革经验,制定出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其中需要明确的改革原则包括:严格规范公车配备使用,压缩公车规模,逐步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公务用车费用开支应比改革前有较大幅度降低;能够有效遏制公车私用;妥善处理改革中各方利益关系,保证机关公务正常进行,不产生其他负面问题;防止改革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或将改革措施作为‚特权变现‛的合法手段;杜绝利用权力转嫁公车费用;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等。在改革组织实施上,上级政府机关应率先垂范,为下级机关做出表率;各地要力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机关和地区的特点,不搞 ‚一刀切‛。

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公车管理法规制度,依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通过制定法令来规范公车管理。例如,法国1947年就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政府令,此后不断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务用车购臵、管理和使用的一套比较完整的法规制度。德国1993年颁布了联邦机构一级的公务用车管理条例。比利时自1965年首次颁布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以来,至今已进行过16次修改,使法令内容更简明,操作性更强。从我国情况看,依法行政是政府运作的基本要求,公务用车管理也应当在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管理。

2、压缩机关公车总量,采取多样化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

从世界各国政府公务公车的发展历程看,随着家用轿车的增长,公共交通的发达,车辆使用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为公务用车提供了替代交通工具,使机关公车总量呈下降趋势;而且,公车运行效率低、成本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从节省公务开支角度看也应尽量减少公车总量。因此,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方向应是严格控制公车编制总额,逐步压缩公车规模,探索多样化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不包括公检法司等特殊业务公务用车),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

第一,减少机关公车总量。为履行公务,政府机关需要配臵一定的公务用车,如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机动应急用车、机要交通用车等,但要严格实行机关公车编制管理,逐步核减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总额。一是明确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范围和标准,按核定的编制和标准配臵公车,实行总量控制;二是机关公车一律由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各机关不得自行采购公车;三是推行公务用车配臵的透明化管理,便于加强监督。

第二,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在交通基础设施比较发达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减少机关公车保有量,通过公车服务中心车辆、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多种途径保障公务用车。实行这一改革的难点在于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的补贴标准。从原则上说,车贴标准不宜单纯地按照职务等级来划分,避免车补演变为 ‚集体加薪‛,而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工资和物价水平、不同工作岗位用车需求和实际工作量来确定车贴标准,最好是按公务活动的实际支出实报实销。

第三,视情况组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这种集中管理、提供公车服务的方式,有助于优化资源配臵,提高公车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应当视不同情况加以推广。具体而言,对于一定区域内集中办公的政府机关,可组建公车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管理,为各机关提供公务用车服务;对于较大的机关或用车量大的机关,可单设公车车队,其车辆运行费用应当与公车服务中心大体相当;对于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机关,可将公车移交公车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由公车服务中心向参改机关提供租车服务。

第四,研究制定‚私车公用‛补贴办法。在经济发达国家,如在加拿大、新西兰、瑞典等国,由于私车拥有率较高,政府通常鼓励私车公用并给予适当补贴,例如芬兰政府工作人员开私家车执行公务,开车者可详细如实记载起始点公里数,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可按公里数得到补贴。在我国,随着私车拥有率的提高,很多机关公务员也有条件利用私家车来完成一些公务活动,在有的经济发达城市利用私家车履行公务活动的情况已十分常见。如果对机关人员用私家车办公事给予合理补贴,可以成为替代公车的交通工具,并且简单易行、灵活方便。建议由主管部门或各机关制定合理的私车公用补偿方法,原则是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一定补偿,最好是一事一报,如按行车里程报销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建立可操作的私车公用管理制度。

3、创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遏制公车私用

防止公车私用,既是公务用车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根据各地实践经验,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创新管理制度:

第一,实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这一制度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试行,取得了较好效果。例如,山西省从2008年10月起,公休日、节假日各单位公务车辆除有特殊公务外,一律入库封存。河南漯河市从2008年3月开始,要求全市各机关单位公车在节假日期间一律定点封存停放,如使用需备案。实践表明,除特殊公务用车外,实行节假日(包括公休日)机关公车封存、特殊情况下的使用一事一报制度,在防止公车私用方面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加以推广。

第二,对公务车辆使用特殊牌照或标识。这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为防止公车私用而采取的一种办法。例如,宁夏为便于群众监督,从2005年开始对全区7000余辆党政机关公车粘贴‚公务车‛标识。浙江平阳县2007年将全县机关单位995辆公车(公检法司等已有特殊标志除外)全部换上统一的公车牌照,并建立公众监督制度,公车私用现象大为收敛,节假日期间在宾馆、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已很难见到公车的影子。江苏、安徽等地也建立了公务用车专用号牌管理制度。经验表明,这一做法简单易行,成本低,便于社会公众对公车私用进行监督。从国外情况看,许多国家对政府公车也采取特殊标识。例如,法国政府各部门和国有单位所属的公务用车,都必须在车辆的所在地区申办公车特殊牌照;美国各级政府的公务用车都采用特殊标识,如果政府雇员开公车出去办私事,被公众举报将受到严厉处罚;在博茨瓦纳,公车车牌与民用车牌不同,政府严格实行只准许在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所以每逢公休日公路上见不到公车行驶。

第三,严格管理监督。目前,各地政府机关在公务用车方面建立了统一采购制度、使用登记制度、定点维修制度、油耗和费用单车统计制度、费用公开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降低了公车运行成本,有效减少了公车私用,加强了廉政建设。对这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应当加以总结推广,不断完善。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篇2

一、我区资源价格现状及存在问题

经过30年的价格改革, 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 基本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截至2007年, 我区由市场竞争形成的生产资料价格比重达到了88.1%, 国家和自治区管理定价仅占11.9%。

(一) 煤炭定价机制初步形成

除特殊阶段政府对发电用煤价格实行临时定价外, 煤炭价格一般由市场竞争形成。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实行了煤电、煤电热、煤电铝、煤—电—煤化工一体化经营。

(二) 电价改革稳步推进

以厂网分开为标志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体系初步形成。东部区发电企业在东北电网试行了竞价上网, 蒙西电网试行了电力多边交易。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落实, 对可再生能源实行优惠电价政策, 对高耗能用电行业实行差别电价。

(三) 水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水资源费征收范围逐步扩大, 征收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价格有较大幅度提高。中水以较优惠价格逐步被工业采用。农业用水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价格稳中略升。实施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对特殊行业用水实行了高水价政策。

(四) 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原油价格实现了与国际市场接轨, 建立了石油企业、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和补贴调节配套机制。实现了计划内外天然气价格并轨, 放开了LNG (液化天然气) 价格, 建立了天然气与LNG (液化天然气) 和煤炭挂钩的价格形成机制。西气东送等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与替代能源挂钩调整, 出厂价格允许企业在一定的幅度内浮动。

但也应该看到, 我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完善,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相对滞后,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直接导致资源严重浪费, 利用效率不高, 环境污染严重。

一是价格构成不合理。一方面价格偏低, 目前只反映了资源开发成本, 而没有反映资源取得、资源补偿、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枯竭后退出的成本。据有关专家估计, 目前被淹没的矿产品单位成本约为50~100元。另一方面产品比价不合理, 以电价与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为例, 2007年单位兆焦的电力价格, 只相当于燃油和天然气的70%、液化气的67%、人工煤气的56%。

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目前, 我区资源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 资源的价格偏低, 不能准确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 致使高耗能、低效率、高污染的生产方式难以有效转变。特别是近几年以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为代表的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 拉动了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快速增长。2001~2007年, 我区能源、冶金、化工、建材工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37.9%、42.5%、35.9%、34.5%, 带动能源生产和消费快速增长, 年均分别增长28.2%和20.6%, 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2个和10.9个百分点。从未来发展看, 随着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 我区重化工业仍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能源消费将进一步增加, 资源环境约束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是价格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不强, 加之信息披露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价格主管部门缺乏对垄断行业成本的科学考核, 资源产品成本失实、失控大量存在, 使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缺乏科学决策依据。

四是市场体系不健全。以煤炭为例, 我区煤炭保有储量和外运量均居全国第一, 2008年预计外运量高达2.25亿吨, 但目前有据可查的煤炭批发市场只有通辽一处, 预计全年交易量仅1000多万吨, 加上几处煤炭物流场所, 吞吐量也不过几千万吨。由于市场建设滞后, 市场体系不健全, 使我区在煤炭市场竞争和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价格“话语权”有限, 造成利益流失。

二、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既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持市场取向、政府调控, 资源节约、高效配置, 统筹兼顾、综合配套,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根据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对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 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力度。当前,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 经济减速, 外部需求萎缩, 能源和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 相当一批企业停产、半停产, 对这些行业本身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但也给调整经济结构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我们要变挑战为机遇, 加快研究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结构的价格政策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价格政策, 进一步拉动需求, 确保重点发展的生产能力不受到大的损伤。

改革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 以促进节约和综合利用为目标, 以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为导向, 以强化外部效益的内部化为手段, 以兼顾公平和社会稳定为保障, 以煤、电、热、水等重要资源的价格改革为重点, 以价格调整与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双向协同、互相推动为主要方法, 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 形成有利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一) 煤炭价格改革

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是完善煤炭成本构成, 全面实现煤炭价格市场化。一是要将煤炭矿业权取得成本、资源开采成本、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安全生产成本以及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列入企业成本核算范围, 形成完全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二是要严格规范资源配置制度, 坚决制止把配置资源作为招商引资唯一条件的做法, 严格按照资源利用率、资源转化率、市场需求、技术水平等合理配置资源。三是建立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资源枯竭退出、资源取得机制。比如建立和完善环境治理保证金、可持续发展储备金制度, 从煤炭销售收入中按一定比例预提, 主要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及其资源枯竭后矿山转产、职工再就业及技能培训等社会保障。四是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提高资源费、超额利润征收制等办法, 合理确定资源开发企业、资源富集地区和群众的利益所得。五是引导电煤供需双方签订长期合同, 稳定电煤价格。

(二) 电热价格改革

一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利用当前用电需求下降、电力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 在东北电网推行竞价上网, 鼓励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协商确定电价;在蒙西电网, 试行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和多边交易试点。要加强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 强化电网企业成本约束, 逐步实施“成本加合理收益”定价方法, 建立与电力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输配电价体系, 逐步实施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联动机制。在此基础上, 积极推动搭建区域电力竞价平台, 实现电力跨地区竞价上网。二是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发电的企业和直接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 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按照补偿发电成本、使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风力、太阳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 保证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三是鼓励和促进企业安装脱硫设施。对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继续实行脱硫加价政策, 对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加大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力度。四是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简化电价分类, 加快实现城乡用电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同价。

(三) 水价综合改革

一是合理确定各类水资源费标准。重点提高除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地下水水资源费, 适当提高水价偏低地区的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 逐步将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到补偿成本, 合理盈利的水平。稳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改革, 西部区试行水权置换, 黄灌地区可以在末级渠系建设改造和计量设施配套的基础上, 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 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全面推行超定额加价制度。鼓励使用中水、雨水、矿井水, 合理制定再生水价格, 使用再生水免收水资源费。鼓励工业、洗车、市政建设、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中水。二是继续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凡未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设区市和设市城市, 要尽快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 要充分考虑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有利于城市收费治污等因素, 合理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逐步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到补偿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 补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成本, 并使企业合理盈利的水平。

(四) 供热价格改革

要积极推进供热价格市场化, 逐步将政府对居民采暖供热的价格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 推进城市供热由按面积计费逐步过渡到按用热量计费。

此外, 我区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 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逐步将国产天然气价格提高到与国际价格接轨的水平。

三、配套政策措施

(一)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提高服务水平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 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把各项具体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健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严格依法监管, 要在改进政府对资源价格和市场准入等经济性监管的同时, 加强对环境、安全等社会性监管, 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建立充分反映各方面利益诉求的民主决策机制,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有效应对资源产品价格异常波动, 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 完善配套改革, 打好政策组合拳

一是价格改革必须同企业改革结合起来。深化资源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国有能源企业集团,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二是价格改革必须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对于因价格提高增加的超额收入, 要通过提高资源税、征收特别收益金等方式收归财政, 真正用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平衡相关利益关系以及提高资源产区居民收入。三是价格改革要与工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要着手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 逐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和失业养老保险等标准。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 妥善安排好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 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 完善市场体系,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篇3

【关键词】社会保障工作;制度改革;保险基金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应当深刻理解十八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要更好地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实现城乡各类群体的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要更好地适应人员跨城乡、跨地区、跨就业形态流动的形势,稳步提高各险种的统筹层次,整合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推进社会保障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要更加注重制度的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通过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等途径,夯实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1.站在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责任感

近年来,国家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重要制度,颁布实施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障覆盖人群迅速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政府补贴、经费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各种基础社会保障金不拖一天、不欠一分。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城乡、区域不平衡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和待遇标准。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根据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共济能力,使社会保障覆盖人数达到最大规模。

2.适应时代要求,扎实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着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有许多体制性、制度性的重大问题亟待解决,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首先,管理体制分割。城乡医疗保险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制度、机制间缺乏衔接和协调,存在重复参保和政府重复补贴、机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其次,待遇差别较大。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不同群体内部和之间相互攀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今后,要统筹推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这两项基本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上的共享。要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更好地体现我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相结合的制度要求,在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探索新的筹资来源,完善做实的办法。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进一步统一规范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顺畅转移接续,更好地发挥社会统筹的调节作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和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3.建立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确定正常调整机制

研究合理确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科学方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使保障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但地区间差异不要太大,以免引起新的矛盾。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坚持和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在全面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并向高龄老人适当倾斜。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推进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在提高整体水平的同时,要合理界定各类群体的待遇差距,发挥社会保障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逐步形成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合理关系。要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以缴费型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以非缴费型福利项目为补充,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劳动者积极就业,多劳多得,早缴费、多缴费、连续缴费、长期缴费。要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坚持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渐次推进改革,充分考虑促进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4.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据有关部门测算,到2050年我国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影响巨大,将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步扩大,制度运行有隐患。目前,结余积累的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投资渠道很窄,保值增值比较困难。今后,要扩大和开辟新的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进一步充实已经建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和保命钱,既要确保各项待遇当期支付和基金安全,切实加强基金监督,又要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拓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探索新的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5.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和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篇4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各级财政相继开展了公共财政理论指导下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等多项改革。这些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最近,财政部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规范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笔者试结合财政工作实践就贯彻落实办法谈几点看法。

一、明确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管主体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本质上属于公共资产,其资金来源大都来自政府财政公共支出,具有资产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使用目的的非生产性、资产使用的无偿性等特点,它不同于企业资产,没有完整的资金循环链条,其日常运转和价值补偿也需要财政资金支持。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是由政府财政部门主管政府公共资产。在我国加入WTO,各个领域的管理和改革逐步与国际接轨的大背景上,由财政部门主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大势所趋。

1998年以后,我国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相继撤消,但制度上未作相应调整,由此引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分工不清、体制不顺的问题,这是行政单位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重要原因。财

政部新的管理办法已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是负责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财政部门要肩负起这一重任,抓紧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整合现有的分散在财政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能,同时研究、制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及特殊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切实履行起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职责。

二、找准资产管理的突破口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长远目标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力打造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管公正、评价科学的管理新模式,确保资产的完整与安全,实现资产的保值和有效利用。当前,要抓住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这一突破口,全面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难点是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问题。

在“非转经”问题上,首先应明确各级政府是“非转经”资产的所有者,享有这部分资产的终极处置权和收益权。“非转经”收益应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次,要严格行政事业“非转经”的申报审批管理,对于国家财政拨给的行政事业费、上级专项补助以及其他用于维持事业正常发展、保证完成行政事业任务的资产不能转让。行政单位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的要一律停止,已经举办的要限期脱沟。

三、认真研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问题

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中,资产配置要体现科学、公平的原则。为此,要研究各类资产的配置标准、定额问题,逐步使资产管理与实

物费用定额和预算定员定额管理相衔接,并在编制单位部门预算时予以统筹考虑。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行政事业单位拟购置资产,必须由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在配置行政事业资产的过程中,预算单位主要是审核资金的可行性,财政部门主要是根据单位资产存量和履行职能的需要,审核资产配置的合理性。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预算的编制过程。这样做,既有利于科学配置行政事业资产,保证政府公共资产占用的公平,又有利于减少预算编制的盲目性,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四、探索建立行政事业资产调剂机制

对于各行政事业性单位与组织需要新购与新建的资产,应尽可能从现有资产中调剂;把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调剂到需要的单位,以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苦乐不均、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必要时可将行政管理与市场化经营进行有机结合,采取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措施,鼓励资产占用单位通过资产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及时将闲置资产转化成有效资源。

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在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家底”的基础上,借助“金财工程”的网络平台,开发建立全国行政事业资产管

理信息系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网络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库、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网络系统等。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以全面、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开展对行政事业资产使用的绩效评价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篇5

深入推进“制度加科技”的几点思考

作者:林云存

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3年第02期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郑重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按照“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工作思路,开展的一项创新性实践和探索。

一、“制度加科技”的管理优势

“制度加科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制度执行为关键、运用现代科技为支撑,将有关制度演化为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大小有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受控”,力求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坚持将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和精细化管理、闭环式管理等现代管理方式,融入到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改革原有权力运行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管。针对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职责设定、流程设计、制度安排、权力设置等要素,运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将反腐倡廉的措施和要求,渗透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之中。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对可能诱发腐败问题的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防控,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既体现权力运行的高效、快捷,又体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积极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

通过“制度加科技”的运用,将制度与科技有机结合起来,缩小制度设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在制度的设计、执行和完善中,充分考虑科技因素,开展制度的廉洁性评估,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制度配套的完备性。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大力推进教育、监督、惩治、预防等制度同步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这些年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果,无疑是积极和有效的。

二、“制度加科技”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受到的制约

目前,在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实施电子政务(电子监察)促进廉政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制度加科技”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人员素质和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着若干影响和制约因素。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以至于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一是涉及“制度加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甚至存在着有些法律法规阻碍着以“制度加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的应用和发展。如“制度加科技”能够实现数据的电子化共享与流转,但一些部门法规却规定对电子化数据材料不予认定,必须应用传统纸质原件。

二是由于“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大支撑,在工作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许多不协调的现象。如“制度加科技”电子政务加速了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为实现部门协同办公创造了基础条件,但是由于机制体制与信息流、业务流脱节,使流程设计、牵头部门确定等关键环节的实现困难增多。

三是“制度加科技”的标准规范无法统一,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由于行政体制的原因和各方利益的驱使,一些部门人为造成信息资源的条块分割,形成了信息孤岛。而且由于没有整体规划,部门的多头管理使数据库重复建设、信息缺乏权威性现象严重。比如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质检、税务、工商部门各有特定的数据采集渠道,依据不同标准规范,各自建设、独立维护,造成数据不一,整合这些数据库仅是数据比对就难以实现。

四是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提高效能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人员应用水平和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推进“制度加科技”过程中,存在着有的部门热,有的部门冷的问题,从中蕴含了是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搏弈。

上述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大,需要同心协力,统筹兼顾,多措并举。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科技”电子政务工程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开拓创新。以“制度加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的计划与实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长远的眼光和谋略,还需要来自领导层的强力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首先应深谙“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意义,熟练掌握信息网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切实在“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不断实现政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将“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精简、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实现政府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创新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机制。

2.统筹规划设计,实现融合贯通。以“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其核心目标是构筑政务信息平台,形成连接中央到地方的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府网上信息交换、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因此,实施电子政务有效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必须以科学的统筹规划为核心。首先要加强以“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所有项目要与“智慧城市”、“十二五”规划中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金字号”系列网络工程相融合贯通。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

管理,搞好立项审批的可行性调查研究。项目建成后,要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评估,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次要搞好信息网络技术系统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好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布局,增强建设管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节省投资。在保证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力求网网相联,融合贯通。再次要处理好区域性管理体系和行业性管理体系的衔接和协调发展问题。行政业务关联性强,既涉及区域性管理又涉及行业性管理,信息壁垒现象严重,需要规划设计统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实现信息资源应用效益的最大化。

3.加快信息化进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首要的前提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信息化应用改变了政府工作手段,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最大限度消除行政过程中越权和违规操作的机会,抑制腐败现象发生。我们借助“制度加科技”的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再造,把不同部门的行政程序规范固态,通过规范化、程序化来规范行政行为,实现行政业务的电子化,实现行政业务信息的网络数据交换,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网上并联协同办公。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可以改变权力运行的方式,使行政职权、办事过程、处理结果、处理依据等实现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网上监督,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使过去一些通过“暗箱操作”、“潜规则”的行为受到制约,通过“部门壁垒”保护局部利益的本位主义将被打破,防止腐败因素的诱发。用公开透明方法,让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防止腐败,推动廉洁政府建设。

4.构建监督机制,加强权力制约。没有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以“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条件下,首先要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将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融为一体,实现对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起到超前防范、动态监督和硬性约束的作用。其次要建立和健全网络权限制约机制,所有网上的行政行为要向上级部门和有监督职能的机关部门授权开放,便于对行政行为实行网上实时监督制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再次要有序引入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来自于各方代表人民利益的群众团体监督,使权力运行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强化监督的公开和透明。另外,要积极应用网上举报等新的方法和途径,拓宽信访渠道。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采取网络公示制,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5.以人为本,加强管理运行。“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防治腐败的工作中,决不能一味强调科技因素而忽视制定制度和掌握科技的“人”的决定性因素。制度是人制定的,科技设备也是人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因此,首先要按照廉政准则规定和文化理念,做好规范权力的制度设计。要想清楚、搞明白风险来自何处?哪些权力环节容易产生风险?有怎样或多大的风险?如何防范?针对以往发生过的腐败案件或过失情节,有针对性地做好制度的修订设计。其次要做好计算机流程设计,将制度演化为数据报表,流程环节嵌入到计算机程序之中。再次要加强“制度加科技”项目在日常运行中的管理督查,要正确认识“技”的有效与有限功能,做到大力应用、巧于运

关于推进幸福湖北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6

一、“幸福湖北”的提出。

(一)背景。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幸福湖北”,明确提出了建设“幸福湖北”的宏伟蓝图和内涵重点。

(二)宏观意义。建设幸福湖北是省委、省政府积极落实科学发展关以人为本思想的积极体现,是针对现阶段我省新阶段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湖北省的特色化发展成果。

二、研究目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目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物质生活富裕、精神生活充裕、社会秩序井然有序、生产生活环境优美的安乐窝。

(二)理论价值 “幸福湖北”和“五个湖北”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关系。五个湖北建设最后的目标是建成“幸福湖北”,而“幸福湖北”是“五个湖北”的重要内容和终极目标

(三)实践意义。人均GDP3000美元是进入小康社会的分界线。这个阶段到人均GDP 10000美元,是经济快速发展的爬坡时期,任务重,而且充满各种变数,风险大。现阶段,湖北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处于小康社会建设的中期阶段,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精神和现阶段的新情况对湖北的经济发展提出了建设幸福湖北的新目标,提出湖北要朝实现实现升级版的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大踏步前进。

三、课题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问题

(1)三产发展不平衡情况及其问题(2)城乡发展不平衡情况及其问题

(3)省域各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及其问题

(二)民生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和问题(2)居民收入增长和物价情况和问题

(3)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情况和问题(4)群众参加文化、娱乐活动情况和问题

四、研究结论和建议

(一)改进基本社会服务

(1)社保体系

五险一金、最低生活保障、福利院、救助扶贫等

(2)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综合发展多种运输方式,推进城市交通一体化,构建连接城乡的毛细血管网。

(3)生活质量监控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药品的安全监督、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预警和防范体系,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等

(4)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坚持各项文化娱乐活动场馆向居民免费开放,大力建设村级文体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文化下乡活动。

(二)积极引导管理型社会建设

(1)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构建稳定高效的组织构架。倡导社区网格化管理。

(2)大力进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3)大力扶持公益慈善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

(三)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

(1)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上倾注更多的精力。

(2)完善全社会矛盾排解机制,营造全社会互帮互助的氛围。

(3)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研究建立全社会应急保障机制。

(4)改革户籍制度,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全力解决他们的诉求。

(6)严控物价,严惩投机倒把行为。保持农产品价格相对稳定,防止日常商品价格出现大起大落。严控房价,实现价格合理回归。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篇7

一、黄石市公务卡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黄石市自2008年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以来, 工作成绩显著, 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目前, 市直共有221家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消费, 市本级已办理公务卡9000余张, 消费金额达5000万元, 减少了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 规范了公务支出行为。

二、推行公务卡改革的现实意义

1、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

公务卡推广使用能实现公务消费实时查询, 支付信息电子化, 改变了传统公务消费现金借支消费、还款报账等模式, 确保了财政支出公开透明, 极大程度上扼制了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发生。公务卡携带方便, 使用便捷, 其推广使用由原来的现金支付方式改为刷卡支付, 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控, 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公务支出流程和数据和管理规范, 另一方面增加了财政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 提高了预算收支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从源头上遏制了公款消费腐败的问题, 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提高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传统的公务消费采用的是报销人垫付现金或借支现金, 再开支后报销冲还借支的程序。使用公务卡消费, 简化了用卡单位的财务工作流程, 减少了现金使用量, 到账及时, 安全快捷, 资金使用还有20-56天的免息期, 减轻了用卡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同时财政财务部门还可以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提高了用卡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

3、促进了银行卡产业发展。

近年来, 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 银联卡成为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多元化市场主体构成的银行卡产业链初步形成。针对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消费的公务卡的推出使用满足了公务开支的市场需求, 进一步扩大了银行卡持卡人范围, 改善了银行卡受理环境, 充分调动了特约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 有利于发挥信用卡扩大消费信贷、培育信用观念、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作用, 拓展了银行卡支付空间, 密切了发卡机构与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良性互动关系, 为发卡机构提供了更多拓展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的机会, 促进了我国银行卡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三、公务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务卡使用范围有待拓展。

在公务卡推广过程中, 因公务卡使用市场环境不完善, 商家趋向于用现金进行结算和POS机布点密度小等原因制约, 特别是公务卡刷卡的POS机安置点密度小, 在农村乡镇偏远地区根本未设置刷卡点, 严重影响了公务卡推广工作。

2、公务卡使用率有待扩展。

主要是公务卡发行多, 使用少的问题。每年地方财政部门将公务卡制度改革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极大地推动了公务卡发行工作。但由于预算单位对公务卡管理改革重要性认识不够, 导致公务卡使用积极性不高, 公务消费仍用现金结算, 阻碍了公务卡推广工作, 也带来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漏洞。

3、公务卡网络软件有待强化。

在公务卡结算管理过程中, 财政部门在审核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凭证时, 困未共享银行支付数据网络, 无权将消费凭证与银行支付数据进行实时核对, 仅依据预算单位提供的消费票据和刷卡凭证审核报销, 不能有效扼制预算单位变相消费行为发生, 带来资金管理漏洞, 阻碍了公务卡推广应用。

四、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几点建设

1、进一步强化公务卡发行和资金结算工作。

完善公务卡使用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明确公务开支项目, 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 努力提高公务卡使用面。各发卡银行、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要协助预算单位做好公务卡申办资格的审核、发卡和培训工作, 严格执行结算纪律, 畅通结算渠道, 不得无理拒付或拒收公务卡结算资金, 积极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对财政授权支付的开支项目, 要在规定的项目范围, 以相应的非现金结算方式办理, 不得随意支付现金。进一步推进公务卡软件升级, 使软件能切实满足预算单位需要。

2、进一步改善公务卡使用市场环境。

促进用卡环境的整体改善, 积极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银联和各发卡银行要根据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的特点, 合理投放POS机具, 维护交易网络, 确保银行卡交易的安全稳定, 为公务卡提供一个优良的受理使用环境。受理公务消费报账业务时, 要确保公务卡使用人资金及时到账, 为公务卡提供一个优良的受理使用环境。要加大公务卡使用宣传力度, 切实推动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 为公务卡试点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管。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篇8

关键词:公务卡结算制度 改革 思考

公务卡推广工作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推进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2011年12月,财政部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三公”经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湖北省财政厅、黄石市财政局也相继下文明确了公务卡消费强制目录。

一、黄石市公务卡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黄石市自2008年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以来,工作成绩显著,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市直共有221家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消费,市本级已办理公务卡9000余张,消费金额达5000万元,减少了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了公务支出行为。

二、推行公务卡改革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

公务卡推广使用能实现公务消费实时查询,支付信息电子化,改变了传统公务消费现金借支消费、还款报账等模式, 确保了财政支出公开透明,极大程度上扼制了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发生。公务卡携带方便,使用便捷,其推广使用由原来的现金支付方式改为刷卡支付,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控,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公务支出流程和数据和管理规范,另一方面增加了财政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了预算收支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遏制了公款消费腐败的问题,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传统的公务消费采用的是报销人垫付现金或借支现金,再开支后报销冲还借支的程序。使用公务卡消费,简化了用卡单位的财务工作流程,减少了现金使用量,到账及时,安全快捷,资金使用还有20-56天的免息期,减轻了用卡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财政财务部门还可以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提高了用卡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

(三)促进了银行卡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银联卡成为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多元化市场主体构成的银行卡产业链初步形成。针对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消费的公务卡的推出使用满足了公务开支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了银行卡持卡人范围,改善了银行卡受理环境,充分调动了特约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有利于发挥信用卡扩大消费信贷、培育信用观念、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作用,拓展了银行卡支付空间,密切了发卡机构与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发卡机构提供了更多拓展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的机会,促进了我国银行卡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三、公务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卡使用范围有待拓展

在公务卡推广过程中,因公务卡使用市场环境不完善,商家趋向于用现金进行结算和 POS机布点密度小等原因制约,特别是公务卡刷卡的POS机安置点密度小,在农村乡镇偏远地区根本未设置刷卡点,严重影响了公务卡推广工作。

(二)公务卡使用率有待扩展

主要是公务卡发行多,使用少的问题。每年地方财政部门将公务卡制度改革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极大地推动了公务卡发行工作。但由于预算单位对公务卡管理改革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公务卡使用积极性不高,公务消费仍用现金结算,阻碍了公务卡推广工作,也带来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漏洞。

(三)公务卡网络软件有待强化

在公务卡结算管理过程中,财政部门在审核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凭证时,困未共享银行支付数据网络,无权将消费凭证与银行支付数据进行实时核对,仅依据预算单位提供的消费票据和刷卡凭证审核报销,不能有效扼制预算单位变相消费行为发生,带来资金管理漏洞,阻碍了公务卡推广应用。

四、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几点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公务卡发行和资金结算工作

完善公务卡使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明确公务开支项目,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努力提高公务卡使用面。各发卡银行、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要协助预算单位做好公务卡申办资格的审核、发卡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结算纪律,畅通结算渠道,不得无理拒付或拒收公务卡结算资金,积极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对财政授权支付的开支项目,要在规定的项目范围,以相应的非现金结算方式办理,不得随意支付现金。进一步推进公务卡软件升级,使软件能切实满足预算单位需要。

(二)进一步改善公务卡使用市场环境

促进用卡环境的整体改善,积极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银联和各发卡银行要根据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的特点,合理投放POS机具,维护交易网络,确保银行卡交易的安全稳定,为公务卡提供一个优良的受理使用环境。受理公务消费报账业务时,要确保公务卡使用人资金及时到账,为公务卡提供一个优良的受理使用环境。要加大公务卡使用宣传力度,切实推动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为公务卡试点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管

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几点思考 篇9

黄梦其

实践已经证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加快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必由之路。当然,推进新型工业化并非是件易事,决不能盲目蛮干,必须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之上,从当地实际出发,讲究科学发展。

一是必须切实增强加快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党员干部,都应充分认识,目前自己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的确处在“前面有标兵、后面有追兵,而且标兵离自己越来越远、追兵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严峻形势。自己再也不能等闲视之,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加快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共同谋划、共同努力,而且必须心无旁念地迅速把这种“认识”真正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之上。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来抓。俗话说:“无农不稳、无工不富”。只有通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才能有力地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事关当地人民群众民生保障、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才能逐步消除不稳定、不和谐、不协调的因素,从而达到一心一意抓经济、凝心聚力谋发展的目的,为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共同献计出力、出谋划策。

三是必须认真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战略研究。众所周知,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认真深入的研究与谋划、长期不懈的努力与奋斗。我个人认为,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千万不能急于求成,一不作调查研究,二不作科学谋划,三不作可行论证,就盲目上项目、搞建设,以致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不够、质量不高、储备不足,对当地经济增长的支撑力度拉动不大。为此,建议一方面必须在扎实推进当地新型工业化的大框架下,组建专门

班子进行战略研究,重点研究工业园区建设以及当地支柱产业布局,精心策划好关系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的产业项目和投资重点;另一方面必须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有目标地、有选择地招商引资、开发项目,严格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和国家产业政策做好相应的项目开发引资准备和必要的项目规划论证审查,时刻注意控制好项目建设的数量与规模,切忌“捡进篮子就是菜”,真正把引资项目做大,招商工作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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