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宝安学校招生范围

2024-07-31

深圳外国语宝安学校招生范围(共6篇)

深圳外国语宝安学校招生范围 篇1

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外国语中学是隶属南山区的一所公办初中,地处大学城国际科教城,毗邻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南方科技大学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工大研究生院,靠近地铁5号线塘朗站。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深圳大学教育集团附属外国语中学招生范围,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大学教育集团附属外国语中学招生范围

因该片区内数所学校的新建工程正在推进过程中,故暂不对深圳大学教育集团附属外国语中学学区进行划定,现阶段可允许南科大实验一小、南科大第二实验学校、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所在大学区小学毕业生单向选报该校。

目前覆盖的学区主要涵盖有:

1、南方科技大学实验一小学区

2、南方科技大学实验二小学区

3、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学区

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外国语中学简介

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外国语中学(FORELGN LANGUAGE HIGH SCHOOL AFFILIATED TO SZU EDUCATION GROUP)是隶属南山区的一所公办初中,地处大学城国际科教城,毗邻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南方科技大学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工大研究生院,靠近地铁5号线塘朗站。

学校由深圳地铁公司承建,校园布局合理,建筑设计科学,注重绿色环保,配有学生食堂、恒温游泳池和地下车库。

新校区将于2021年上半年建成,并将于2021年9月前迁入。学校计划办学规模24个班,2020年秋季正式开学,计划招生8个班。

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自主招生指南 篇2

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自主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范围为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具有拔尖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及国际视野,志向远大,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2020届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生人数

我校高中部计划通过自主招生录取160名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自主招生招收D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我校D类计划占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的比例。

四、招生实施程序

1、网上报名

7月12日-16日,凡是自愿报名并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市普高自主招生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平台”,网址:http:///zzzs/)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生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资料,上传至自主招生平台,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

2、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

7月17日-20日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工作,我校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自主招生平台审核报名考生的所有申报材料,并按自主招生计划3-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

3、综合能力考核名单公示

7月21日-25日,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深圳市招考网和我校网站公示5天。

4、综合能力考核

时间:7月26日

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

内容:学校将对面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创新潜质、学科特长进行考核。

5、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公示

7月27日学校网站公示通过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7月27日-31日,考生可以在名单公布后登陆自主招生平台查询个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6、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410分)。学校将对拟录名单进行集体研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留存备查。

8月7日-11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深圳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在自主招生平台上录入。

7、正式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前进行。市招考办对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五、实施保障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来金

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武

自主招生面试考察小组:杨忠南、王世红

自主招生考务组织小组:梁云洁

自主招生材料初审小组:高鑫、岳强、蔡涛

自主招生纪律监察小组:赵淑杰、王淑

六、咨询与投诉

咨询电话:25272825,25282044,25282121

投诉电话:25282018

深圳外国语宝安学校招生范围 篇3

2012至2013学第一学期

不知不觉,一个学期又过去了。在这一学期工作中,我们宝外语文组在学校教导处的领导下,在各科级及年级组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本学期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现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如下。首先,本学期,我们根据区教育局的精神,根据区语文教研室的工作安排以及我们学校期初的工作安排,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从而制定了符合我们学校语文教学工作的计划,并且,在一学期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计划,逐步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其次,我们注重平时的常规工作。以教研工作为重心,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各种教学理论,学习新的教学大纲,扎实开展教研工作,并及时做好反思、总结,将优秀的经验总结出来并做好宣传推广,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而且及时改正。

本学期,我们根据期初的计划,对本组语文教师的备课和作业都进行了两次检查,许多老师备课认真,教学点子多,教学效果也很好,像一年组的薛小霞老师,欧桂香老师,二年级组的刘叶老师、顿耀华老师、三年级组的赵雪花老师,四年级组的全胜利老师、魏雪娟老师,五年级组的张秀峰老师,刘文英老师,义川老师,六年级组的柯晓璇老师等,她们的备课详细,具体,思路清晰,既关注了教材,也关注了学生,既能针对优等生,也不忘记中等生和差生,而且,这些老师的教学反思也是比较认真深刻;在作业检查中,许多老师批改详细,态度严谨,尤其是作文批改,很是到位,像四年组的魏雪娟老师,五

年级组的张秀峰老师,六年级组的祝林路老师,朱晓梅老师等,她们的批改及时,有针对性,对学生有着良好的引导作用。

本学期,我们配合学校完成了期中、期末以及学校组织的调研考试,在每次的考试后,每位老师都根据学校要求,根据自己班级的成绩进行了细致认真地分析和反思。除了这些,我们还根据区教研室的要求,注重对学生的写字进行辅导,我们每周的周一和周三、周五都组织学生进行写字训练,并且在本学期第八周我们还组织了全校学生进行了写字比赛,一至二年级组进行的是硬笔比赛,三至六年级进行的是毛笔比赛,在比赛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学生,他们书写工整,字体优美。

在教学中,我们针对我校学生的情况,重点抓学生的课外阅读教学,为此,我们组织学生利用课间,午休等时间进行课外阅读,还组织四五年级学生进行“讲故事”活动,由老师选出学生,精选材料,然后,针对选出的学生进行培训,再由这些同学到一至二年级去进行讲述,这一活动得到了校长的支持和指导,学生热情高,兴趣浓,效果也不错,很多家长都赞不绝口。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学生进行了两次现场作文比赛,这也促进了我校的写作教学。

另外,在本学期的教研工作中,我们根据区教研室的安排,以我校的实际情况,在第十七周顺利完成了网络视频课的现场直播,而且,在平时的工作中狠抓了研讨课。本学期九位老师上了研讨课,他们的课从备课到上课都非常认真,像一年级的罗琳老师,欧桂香老师,他们备课有特色,教学活泼,教学效果好;二年级的廖小丽老师,四年

级的魏雪娟老师教学风格朴实,注重学生的基本功训练;三年级的鲁万林老师、五年级的刘文英老师,充分利用教学视频创设情境,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四年级的罗琳老师、五年级的义川老师、六年级的柯晓璇老师,她们的教学有自己的个性,课外拓展较好,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思考能力的训练。这些老师的研讨课体现了我们教学中要求的“三多一美”“四个一”,为我们的教学树立了榜样,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

当然,我们的教学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我们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在区教研室的指导下,在学校的指导下,会做得更好,一切为了学生,我们将做得更好。

宝安外国语学校:语文组

深圳外国语宝安学校招生范围 篇4

一、总

(一)深圳市宝安区学校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校安会)是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成立,负责研究、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二)区校安会是宝安区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领导下的专业委员会,是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三)为规范区校安会的工作制度,明确区校安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校安办)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区校安会的组成

(一)区校安会主任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区校安会副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负责协助区校安会主任做好区校安会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校安会成员由区府办、应急指挥中心、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文化局、卫生局、城管办、工商分局、安监局、国土分局、建设局、环保局、劳动局、水务局(三防办)、建设工程事务局、供电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二)区校安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区校安会的日常工作。区校安办设在区教育局,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三)区校安会成员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其校安会成员时,须报请区校安会主任同意,并报区校安办备案;成员单位变更时,须报请区安委会主任同意。

三、区校安会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重点任务。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上级指示精神,制定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汇集分析学校安全工

作情况。

(三)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对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四)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协调成员单位每年开展2-3次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升学校安全工作实效。

(五)协调解决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启动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协调解决好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六)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及校安会议定事项,通报各成员单位对校安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根据成员单位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对区校安会成员单位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八)完成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区校安会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教育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按照国家、省、市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接送车辆的管理,依法抓好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清退不合格的教职工;做好学校安全信息工作。

(二)公安分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按照公安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的八条措施》的规定,重点巡查、坚决打击学校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向学校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选派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加强对学校内保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三)交警大队

主要承担职责为:按照公安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的八条措施》的规定,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巡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校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对校车和校车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加强对校车安全技术检测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

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上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四)消防大队

主要承担职责为:重点负责对学校消防安全的巡查和指导消防隐患整改工作,治理整顿学校周边消防秩序,并督促、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公安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的八条措施》的规定,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五)文化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负责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巡查、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图书报刊店、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歌舞厅、游艺室等场所。

(六)卫生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小卖部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店、商店食品的监督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学生常见病防治和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七)城管办

主要承担职责为:加强校园周边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清理拆除校园周边各种违章建筑,加强对车压人行道现象的管理;查处学校周边各种无照流动摊点,取缔各种流动无照商贩,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

(八)工商分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负责对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活动的巡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

(九)安监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在市级有关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政策出台后,进行学校注册安全主任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学校注册安全主任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与区教育局一道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十)国土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学校周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拟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十一)建设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根据校安会的安排组织对学校建筑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建筑质量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重点检查,形成鉴定意见。负责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监督和备案工作。

(十二)环保局

主要承担职责为:负责巡查校内外、校园周边环境污染情况。

五、区校安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校安会的日常工作。

(二)协调区校安会各成员单位的学校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区校安会的各项决定和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区校安会报告。

(三)定期统计、汇总全区学校安全情况,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向区校安会报告。

(四)承办全区性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和区校安会工作会议。

(五)经区校安会决定,协调全区学校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

(六)督促区校安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加强检查和指导整改。

(七)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投诉处理、监控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对有关学校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查处。

(八)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承办区校安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联络制度

1.区校安会各成员单位须指定本单位安全联络部门和一名学校安全联络员并书面报区校安办备案;因工作需要变更时,须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区校安办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等。

各成员单位须确保本单位安全联络部门和联络员的通讯24小时畅通。

2.安全联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履行学校安全领导责任,承担本单位的学校安全具体管理职能。

3.学校安全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向本单位领导传达区校安会领导指示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并及时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向区校安办定期汇报本单位学校安全职责执行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制度 1.区校安会联席会议

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区校安会主任主持召开,区校安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审议全区学校安全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意见。通报学校安全形势、讨论安排下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

2.不定期会议制度

(1)区校安会主任或副主任可根据当前的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次数和参加会议人员。

(2)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讨论和解决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

3、会议要求

(1)凡拟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议题主办单位应提交书面报告,由区校安办报请区校安会主任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2)列入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主办单位应准备好有关报告和说明材料,其内容涉及其他单位职权范围的,会前应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并提交协商意见。

(3)议题主办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议程的安排,将需要提交会议的有关报告材料准备充分,于会议召开前两个工作日内送交区校安办。

(4)会议研究形成的决议,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5)会议决议中需要办理的事项,由区校安办向主办单位发出交办通知,并督促落实。(6)出席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事先请假。

(三)文件签发制度

1.区校安会文件由区校安会主任签发,必要时可由区校安会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2.区校安办文件由区校安办主任签发。

(四)督办制度

1.区校安会可以针对当前区内学校存在的某一重大安全隐患和区校安会有关会议决定的事项及受理的学校安全投诉、意见、建议等,对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办。区校安办代表区校安会对办理单位下达督办函,督办函一式两份,区校安办和办理单位各一份。经办理单位签收后,督办函正式生效。办理单位在接到督办函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将结果书面回复区校安办。

2.区校安办对督办到有关单位的事项,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对逾期末办理件要进行催办。

3.对于督办函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承办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单位应书面提出处理建议,并将函件退回区校安办。

4.对于督办函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答复期限内说明理由,并提出具体办结时限报区校安办。

5.区校安办定期通报督办函办结情况。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安全检查是指区校安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以定期或不定

期的方式对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一种安全检查形式。有关学校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程序等由区校安会另行发文。

(六)考核奖惩制度

每年终区校安会根据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考核并报区安委会。对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未按照各自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严格履职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详细考核实施细则由区校安会另行发文。

(七)责任追究制度

区校安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未认真履行本工作规则第四部分的职责划分和区校安会交办的工作任务,致使学校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措施未落实、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治、发生安全事故的,逐级追究成员单位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规则由区校安办负责解释。

深圳百合外国语学校报名条件 篇5

深圳市百合外国语学校,是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深圳市百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初级中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百合外国语学校报名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百合外国语学校报名条件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3、遵纪守法,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具有讲礼节、会学习、爱运动、勤努力等优秀素质。

4、身体和心理健康,愿意接受独立自主的学校生活,没有不适宜寄宿生活的疾病或传染病(如:癔病、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尿床、癫痫及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等);具备双休日回家与家人生活、交流的条件。

5、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拓展:百合外国语学校

1、深圳市龙岗区百合外国语学校,创办于2002年,是一所寄宿制初级中学。

2、学校现有3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400余人,教职工158人。

3、学校以“人文百合”为文化核心,以“全人教育”为育人理念,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努力打造一所精品化外语学校,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培养更多拥有民族情怀兼具世界眼光的优秀人才。

4、办学目标: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 全面发展+外语特长。

深圳外国语宝安学校招生范围 篇6

英语基础题:65分;综合知识题:35分;共100分)

英语基础题:

一、听录音,选图。(每题4分,共20分)【不按答案顺序排列】

1、(一个小孩在骑自行车)

2、(一个孤儿)

3、(一个女孩撅着嘴)

4、(一个小男孩坐在爸爸的腿上)

5、(一只熊猫怀里还有一只小熊猫)

二、听对话,选择答案。(每题4分,共20分)

三、听短文,选择答案。(每题5分,共25分)

综合知识题:

一、今年建国共多少周年?(3分)

二、(听一段音乐《白龙马》)

问1:这首歌是出自我国四大名著的哪一个?(3分)

问2:这个名著的作者是谁?(3分)

三、老师给学生一元钱,老师和学生手里的钱一样多;学生给老师一元钱,老师手里的钱是学生手里钱的两倍。问老师有多少钱,学生有多少钱?

四、(已把一个成语中的四个字全部拆分)问这些能组成一个什么成语?(5分)

五、“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主要是要表明什么意思?(7分)

A.益有戏

B.益无戏

C.戏有益

D.戏无益

六、(看图)

有两个沙漏。甲沙漏漏完需要3分钟,乙沙漏漏完需要5分钟。

两个沙漏同时开始漏沙。

第一次,甲沙漏漏完后立即将其翻转过来,乙沙漏不变,继续漏沙。

第二次,乙沙漏漏完后也立即将其翻转过来,甲继续漏沙。

第三次,甲漏完沙后,将乙倒转过来,甲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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