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2024-09-13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共8篇)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篇1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半边天”的参与。实现男女平等,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好各级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妇女工作和妇联组织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今年是我国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十周年,也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开局之年。推进男女平等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一个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享有同等机遇和权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注重男女公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同时,男女的平等发展、协调共进也必然有利于形成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局面,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因此,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两性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之一。和谐社会要求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女性发展相对滞后必将引起党和国家的进一步关注和重视,必将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战略中把女性发展摆上应有的位置。

第二,妇女的特殊利益将得到更有力的维护。建国以来,国家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妇女的发展获得了物质基础、政治保证和法律保证,受教育的机会、就业的机会增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她们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在增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价值观念在形成,素质也在提高。但妇女的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劣势地位,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牺牲妇女利益、损害妇女权利的现象屡屡发生,大量的妇女弱势群体依然存在。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差别的社会,但一定是弱势群体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得到维护的公平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各种措施和制度建设,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使他们的地位由弱变强,人数由多变少。这就要求国家通过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加强公共管理、支持公益事业等手段进行多层次的利益调整,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尊重和保护。在这个过程中,妇女群体的利益需求必将得到更多的支持,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妇女摆脱弱势地位,与男性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三,妇女发展的资源将更丰富,机会将更公平,发展的步伐也将更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党和政府必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完善社会政策和措施,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更好地统筹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这种协调本身会使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合理、人民群众的发展环境更公平。这对于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来说,是一个重要机遇。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了群众工作的份量,也将使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得到更多的重视和支持,这就为我们更多地争取资源、更好地改善环境提供了可能。我们必须抓住这个重要时机,靠创造性的工作去争取资源,谋求发展。

第四,妇女发展的环境将更优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调动的社会,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此外,妇女还承担着人类再生产的天然使命,在家庭稳定、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方面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妇女素质提高与否、妇女的作用发挥如何,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为妇女参与发展和妇女自身发展提供更优良的环境、更有力的支持、更强大的动力。

第五,妇联组织的作用更加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能够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这些机制形成和健全方面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地说,一方面,妇联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妇女群众利益的表达和维护机制的建立,做好妇女群众的代言人,真正把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积极性调动好;另一方面,要向妇女群众传递党的声音,多做释疑解惑的工作,使广大妇女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这些任务有些是给传统的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有些则需要完全的创新创造。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妇联组织要切实找准位置,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广大妇女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第六,妇联组织自身建设面临新的课题。首先,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妇联组织的组织体系、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及方式方法、工作作风和工作条件都存在着不完善、不适应的问题。突出的是:组织体

系的覆盖面不够全、影响力不够大;基层组织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细致;工作作风的机关化倾向还比较严重等等。其次,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还与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历史要求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思想观念上,没有充分认识到妇联工作正面临着时代变革的大势,任务空前地纷繁复杂,出现了一定的迷惘情绪,困惑于“

干不过来”和“不知如何去干”;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水平不高,主要是缺乏战略思维和科学实践能力。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必须抓住问题的关键,在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不断增强做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以更有效地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发展,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从***妇女工作看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经验和不足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男女两性的平等协调发展,坚持把妇女发展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赋予妇女与男性同等的发展权和发展机会,为妇女的发展进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为构建和谐祁阳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广大妇女群众要赢得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必须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中建功立业、发挥作用。只有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才能获得妇女自身的协调发展,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多年来,***县妇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为载体,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2004年***县财税收入达到2亿元,经济的繁荣为解决女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农村,以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科技致富。全县每年开展科技培训40余期,培训妇女3000余人,同时,鼓励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发展名、特、优新产品和多种经营,目前全县有年创收10万元以上的种养女能手60余人,妇女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及流通销售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城镇,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岗位创新,岗位成才,重点做好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全县每年创立“巾帼文明示范岗”3-5个,“巾帼建功标兵”5-8人,培训下岗女工3000余名,安置2000余名。目前,全县女性就业人数与男性就业人数已经基本持平,一些特殊行业还稍有赶超。

2、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最基本和可延续的单位,实现每个家庭成员自由、平等、健康和全面的发展,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至关重要,而妇女在家庭的幸福稳定、家庭美德的弘扬和对下一代的培养教育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解困、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2004年全县80%的家庭达到了“五好家庭”标准,家庭暴力案件下降了17%,“零家庭暴力社区”达到85%。而且组织了20余支女性文艺宣传队伍,她们深入社区、街道、乡镇、村组广泛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美好使者。

3、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女性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途径是参政议政。近年来***县委、政府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女性参政比例,拓宽女性参政渠道,提高女性参政层次,提出了“四有”、“四必须”的工作要求,“四有”即:研究干部工作时有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内容,招考、招收干部时有女干部的比例,培训干部时有女干部的名额,提拔干部时有女干部的数量;“四必须”即: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必须有女性成员,在女同志比较集中的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领导班子中必须有女干部,涉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部门必须配备女“一把手”,村(居)班子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女同志。这样,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一大批优秀妇女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她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全县经济、社会、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目前全县有女干部5947人,占干部总数的33.8,有县处级干部6人,约占同级的18,有副科以上女干部167人,占同级的11.2,全县有县直和乡镇党政女一把手11人,各办事处、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达到了96.3。

4、加强女性维权工作力度,为构建和谐***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能,一直以来,祁阳县妇联把维护妇女参政、教育、劳动、卫生、婚姻、人身等各方面的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努力争取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与男子平等的权利。通过推动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法庭、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和家庭暴力处置预警等各项制度,在构建社会化维权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政协呼吁,司法联动,妇联协调,社会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局面。同时,把针对妇女的法制宣传和维权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持群众化工作方针,大力开展了以家庭为领域的“法律知识进万家”、“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创建“无毒”、“无暴力”、健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活动,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成为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效载体。

从***县的妇女工作可以看出,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我们妇女和妇联组织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一些可贵的经验,但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太和谐的地方,如妇女经济收入普遍低于男性、女性就业难、家庭暴力等。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根源方面。几百年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传统观念在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家庭中还依然存在,特别有些领导的意识里总有种“女不如男”的偏见,导致政策决策有不利于女性发展的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是女性自身方面。部分女性有安于现状,不求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有的甚至愿意重新“回归家庭”,甘当男性附庸。这是女性发展不如男性,导致男女不平等的根本原因。三是社会体制方面。目前我国正在体制转轨中,对女性不利的体制还依然存在,它制约了女性的发展,同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充分发挥妇联优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积极贡献

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妇联组织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以服务群众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首先,要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要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的主流,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原则,确保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坚持把妇女发展问题纳入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都要充分考虑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其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丰富内涵和现实意义。特别是抓住国策十周年契机,广造声势,加大宣传力度,使男女平等的思想真正转化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再次,要大力弘扬时代文明风尚,努力促进和实现家庭的和谐,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之基。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发动妇女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营造平等发展、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2、努力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妇女素质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前提和基础。要切实把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培养、吸引、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壮大妇女人才队伍。其一,要引领广大妇女争做经济建设的开拓者。以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文化和道德素质为重点,积极为她们创造学习条件,开辟就业渠道,提供培训机会,增强她们参与发展的意识,提高她们的创造活力,为推进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其二,要引领广大妇女争做时代精神的先行者。要促进广大妇女树立起终身学习的观念,光大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参与中发展,在竞争中进步,在创造中前进,切实把巨大的妇女人力资源转化为强大的人才资源。其三,要引领广大妇女争做社会文明的传播者。促进广大妇女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以自身的文明进步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3、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的合法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妇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要代表和维护好妇女各方面的利益,必须坚持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渠道,紧紧抓住关系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重大现实问题,展开深入地调查研究,拿出有理有利的依据和数据,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与建议,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不失时机地从源头上履行维权职能,推动宏观政策反映不同阶层妇女群体利益,促进男女平等,从而推动社会协调稳定发展。妇联组织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富有创新,以开放的姿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借助法律、行政、社会、文化的各种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共同解决妇女权益重大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文明创建等群众性活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融洽关系,引导全社会树立性别平等意识,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篇2

1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的优势比较

1.1制度模式利弊的理论分析

作为医疗保障制度模式主体制度,世界各国有国家卫生保障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市场商业保险制度、个人储蓄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五种基本形态。不少学者从理论上作过利弊分析。乌日图认为,国家卫生保障制度公平性好而适应性差。医疗救助制度效率最高,市场商业保险制度微观效率较高而宏观效率较低,国家卫生保障制度微观效率较低而宏观效率较高。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则有很好的综合优势,不仅制度适应性最强,而且公平性、可及性、微观效率和宏观效率等都比较好。所以,许多国家将其作为医疗保障的主体制度。

众所周知,始于1994年的“两江试点”是在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基础上进行的改革。从理论上讲,二者均属于国家卫生保障制度模式。因此可以说,免费医疗在中国曾经存在过。上世纪九十年代, 由于这种制度的保障覆盖范围窄、 医疗资源浪费严重、筹资机制不稳定等弊端不得不进行改革。二十多年的改革路径清楚地显示,我们最终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并在2010年10月颁布了社会保险法,步入法制化轨道。

但是,围绕制度模式的争论近年来又重燃。可以肯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比国家卫生保障制度更适合中国。不仅因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产值和人均财政收入都处于较低水平,不具备长久维系 “免费医疗”的物质条件,也不仅因为科学利用医疗为健康服务的理念有待建立,更因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拥有保障程度与承受能力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责任合理分担以及第三方管理等诸多机制性优势。这些优势对于中国城乡、地区发展不均衡条件下维系制度长期平稳运行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说到底,对国家卫生保障制度向往的原因无外乎免费和公平。其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家卫生保障制度通过税收筹集资金又通过财政预算分配支付给医疗卫生部门,“羊毛出在羊身上”,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相比,只是筹资方式不同而已,没有免费一说。关于公平, 表面看,不分地区、人群实行统一政策似乎很公平。殊不知这种公平是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为前提的。如果配置不均衡,那么,在缺乏资源的地区得到的免费医疗和在优质资源集中的大城市得到的医疗服务,差异不言而喻,明显不公平。

1.2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优势在实践中的展示

1.2.1责任分担方面。与国家卫生保障制度不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行政府、社会和个人责任合理分担,这对保障可持续极为重要。 欧债危机和希腊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政府承担了过高过多的基本保障责任。当然,分担必须合理,必须与承受能力相适应。

1.2.2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方面。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群体和统筹范围可根据条件逐步扩大与提高, 具有更大灵活性。保持渐进和适度,既可以把控再分配的力度,力求更公平,又可以兼顾到保障待遇差异和治理能力不平衡的现实。

1.2.3筹资水平方面。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核算单位比较灵活, 筹资条件对经济发展水平要求不苛刻,筹资水平对不平衡有极大包容性,条件好多筹,条件差少筹,容易做到适度。

1.2.4保障程度方面。可以充分体现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原则。体现保障程度的“三个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政策可适度弹性,不像国家卫生保障制度那样必须一致。由于坚持权利义务对应原则,需要与可能可以更好统筹兼顾,对解决医疗需求更加理性,可以避免医疗保障问题过度政治化。

1.2.5运行机制方面。基于社会医疗保险本质上是购买服务而不是供给,需要经办机构作为第三方, 在团购、谈判、支付、契约、监控等环节发挥合作治理作用,使基金效率和服务性价比更高。实践显示,适宜的支付方式会产生控费作用,不同的统筹层次会产生不同规模的团购作用,谈判得好,会降低医疗价格。更重要的是,在利益交叉的医保领域引入参保人直接参与管理、谈判协商和契约管理机制, 有助于利益平衡和自治管理,是国家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比国家直接管理更有效率和更为超脱。

1.2.6制度适应性方面。如果不是选择社会医疗保险,我国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现全民医保。 实现这一历史性跨越的基本经验不仅是财政投入,更为重要的是选择了既能适应职工又能适应居民、既能适应收入较高人群又能适应收入较低甚至困难人群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用一种制度模式解决了13亿人的基本保障。要知道,近几年卫生总费用快速增长还是受到了个人自负、总额预算、第三方监控等多重医疗保险控费机制的压抑,如果改为完全由财政供给,现在的卫生总费用规模肯定兜不住。

2影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优势发挥的原因分析

毋庸讳言,制度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那么,是什么原因影响了制度优势的发挥呢?

2.1基本制度本身还不完善

特别是居民医保制度,实行与个人或家庭收入无关的定额缴费政策和平均化、高比例的财政补贴, 筹资水平较职工医保低而保障水平不断高攀,淡化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意识,使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化的倾向。新农合实行卫生院兼任医保筹资管理机构的所谓“一手托两家”经办模式,完全背离第三方管理原则,使卫生院既是服务提供方又是服务购买方,失去了最基本的公平公正条件,无法保证基金的安全和效率。

2.2多头管理和行政过度干预

三项基本制度分辖不同部门, “两匹马拉三架车”,不仅三医难联动,医疗保险自身改革也不同步。比如,由于居民医保筹资水平较低,保障不足,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问题,如何解决?如果统一管理,就会坚持系统性改革,在提高缴费基础上突出保障重点,通过扩大基本目录、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封顶线等政策化解高额医疗费用风险,在优化基本制度的同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促进补充保险发展。如果统一管理,就不能另辟蹊径,“房上加屋”,用所谓大病保险冲击基本制度。

2.3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优势发挥的条件。 没有兜底的医疗救助,保基本之外的特困人群处于风险之中。没有补充商业保险,保基本之外的特需无法满足。人们对某些医疗需求的失望不是基本医保的失责和过错,但救助制度和补充保险或缺失或衔接不畅,会导致参保后感觉并未解决 “病有所医”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困难人群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从而拖累对基本制度的评价。

2.4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不到位

医院的逐利性必然造成过度医疗,医疗资源缺乏和布局不合理必然造成基层服务薄弱,分级诊疗无法落实,大病小病都挤到大医院,而大医院的超负荷运行又被解读为供给不足,结果加重了畸形发展,加剧了不合理布局。大型公立医院垄断,使医保定点的优胜劣汰机制失效,管办不分助长医疗机构行政化, 使社会保险第三方的支付机制、谈判机制和契约管理机制作用大大弱化。医疗保险制度不可能脱离现实医疗资源来实现。看病贵与难问题不是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带来的,而是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深层次矛盾的外部化。试想如果饭店使用地沟油,再高的就餐标准与再好的就餐方式又有何用?诚然,从理论上讲可以选择适合的供方,但现在供方存在的问题不是个案,而是普遍性结构性问题,这是社会保险制度优势被消蚀的主要原因。

3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3.1端正思想认识

要认清制度优势,增强制度自信,在深化改革中自觉坚持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模式,旗帜鲜明地反对搞免费医疗。要弘扬正见,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舆论氛围。

3.2完善基本制度

一个完善稳定的制度才能实现优势最大化。当前,要通过城乡居民制度整合,使之更加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属性并逐步走向定型。 改革筹资机制,适应经济新常态, 调整财政投入的节奏和力度,建立以收入为基数的缴费机制。适当增加个人缴费,调整筹资结构,形成收入高多缴、收入低少缴、困难人群由财政补贴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筹资机制。保持与义务相对应的待遇梯度,控制个人负担,防止福利化倾向。

3.3建设责任明确、互相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制度很重要,但不能通过延伸赋予保基本太多功能,在充分发挥保基本功能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商业补充、医疗救助各自的功能。从长远看,可以研究与收入挂钩的个人自付上限政策,降低疾病风险。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出售各种产品,发展医疗补充保险市场。依法管理和保护个人信息,加强制度和管理衔接,方便群众,纠正基本保险和商业补充混合经营的状态。

3.4完善法律,规范政府行为,依法治理社会医疗保险

改变主要依靠政策推进的工作方式,弱化对经办事务的行政干预,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强化第三方管理机制。改革经办机构, 实行法人治理。运用精算技术,实施精确管理,发挥数据作用,有效遏制医疗资源浪费和费用不合理增长,在制度绩效、基金效率、医疗服务性价比、个人合理负担方面取得突破,要让群众有明显获得感。 以费用支付为把手,以团购谈判为手段,以契约合同为载体,完善合作治理机制并发挥作用。

3.5医保主动发力,促进公立医院为重点的改革,为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营造良好环境

再好的制度也要通过医疗服务来体现。因此,公立医院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成效至关重要。但是不能消极等待,医保要主动发挥促进作用。要公开总额预算分配和医疗服务收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快建设智能化监控系统,全面推行医保医师签约制,发挥医疗专家评估作用。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支持全科医生发展,加强健康管理,引导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减少无序异地就医现象,促进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逐步化解。

参考文献

[1]王东进.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历史跨越[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1.

[2]胡晓义.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9.

[3]乌日图.医疗保障制度国际比较[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9.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篇3

一、思想政治工作在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1.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实践都是首先从思想萌动开始的。没有公平公正的思想观念和追求,就不可能制定出公平公正的制度体制;没有保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发展意识,就不会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实践;没有乐于奉献、团结互助的社会心理,就难以产生和谐友爱的社会状态;同样,没有建立在正当合理基础上的民主诉求,就不可能有和谐顺畅的民主氛围和社会关系。只有首先统一思想意志,倡导和谐思想,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理念,追求和谐状态,在全社会形成和谐氛围,广大群众才有可能自觉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否则,和谐社会无从谈起。

2.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的素质保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制度体制以及政策性的因素,包括收入分配体制、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利益表达机制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软约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功能决不能被忽视,正像当代著名的伦理学家麦金尔太先生在其《追求美德》一书中所谈到的那样:对于一个没有正义德性的人来说,即使是再完备合理的正义规则也等于零。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任何逃避社会制度约束或规则的“例外行为”都会造成整个社会制度约束体系的失效,导致社会生活秩序的失范和紊乱。诚然,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工作制度体制。但是,所有这些制度、体制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身上,具体来说,就是需要有大批能够审时度势和制定这些制度、体制、政策、规则的人,需要有严格遵从这套工作体制和制度要求的人,需要有一大批能够心领神会并忠实践行这些制度的人。培养造就这样一大批人,除了其他必要条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责无旁贷。制度完善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但制度完善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和谐,一些在制度体制方面远远超过我们的发达国家在社会和谐方面依然欠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3.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人们心理、精神的和谐状态。这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和谐社会不仅是指一个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的和谐平安,而且,甚至首先是指人们精神心理状态的和谐安宁。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们宁静的心理精神状态,就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或者换言之,比之于构建社会生活的和谐秩序或状态,构建人们心理精神的和谐秩序或状态更为根本。例如,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公造成了人们之间的摩擦与冲突,使之成为牵动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是,这些摩擦和冲突有不少并不仅仅是由财富分配不公而引起的,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人们不公平感所致。显然,财富分配的不公和人们的不公平感并不是一回事,后者内含着诸如文化、心理、传统、习惯等复杂因素,在一定意义上,它主要取决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意识。这表明,人们的公平、公正的要求和效率意识的矛盾反映出一个问题:在对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关系的理解和处理上存在着明显的偏颇与失衡。为此,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两种机制。一种是平衡机制,主要指福利和税收;另一种更为重要的机制是动力机制,除了正当的利益驱动外,仍然需要精神激励。从这个方面也可以说,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根本性作用。

4.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向高级境界拓展。有了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体系,自然会有稳定、有序、协调的和谐社会,但仅有稳定、有序、协调,还只能算做和谐社会的初级境界。更高境界的和谐社会,除了要呈现稳定、有序、协调状态之外,还应当具有祥和的特征,或者说充满祥和之气,即充满着大家和睦相处、人人吉祥安乐的氛围。社会的祥和之气虽说离不开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但它并不是能用这种对人具有硬性约束力的社会制度营造出来的,而是要用主动施爱的美德和博爱之心来营造。换言之,只有当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体贴、相互爱护、相互帮助蔚然成风之时,这个社会才会充满祥和之气。思想政治工作从人的思想、心理入手,唤起人们的博爱之心,是和谐状态由初级境界向高级境界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思想政治工作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1.要加强和谐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宣传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我们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理论的指导。这就要求实践主体在建设和谐社会时首先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和谐发展观,把握科学的和谐发展思想。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和谐发展理论的研究、宣传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2.要引导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树立统筹兼顾的行政伦理。和谐伦理的树立一方面要靠制度体制,另一方面要靠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媒体的宣传。例如,对于发展成效的宣传,就不能单纯从增长数量上看,而要以是否有利于协调发展为标准,以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为尺度,从而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来更新行政伦理,促进有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行政伦理得到发展。

3.要在全社会倡导宽容、谦让、奉献、诚信的社会公共道德。良好公民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会要倡导一种宽容的氛围和精神。宽容意味着通过道德的榜样和理性的说法去努力影响别人,积极的宽容意味着欢迎多元化。要容忍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存在,尊重别人作出的不同选择。无论是理论研究、新闻宣传还是思想政治工作,都必须弘扬以和谐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文化范式。

4.要激发广大群众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坚持和谐社会建设实践,是和谐社会建设对实践主体的又一个新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的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作为自己行动的标准,引导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把构建和谐社会当做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努力推进公共权力与公民社会对社会事务的共同管理,带头成为民主的表率、法治的表率、善治的表率、宽容的表率、诚信的表率、合作的表率。

5.要努力把社会和谐状态延伸到虚拟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全方位的和谐,不仅包括真实空间,而且应当包括网络的虚拟空间。和谐社会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互相尊重各自的人格、以诚相待、传播健康向上的信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看到这一点,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和谐状态延伸到虚拟空间。为此,要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抢占网络阵地,在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制定必要的网络法规,加强对进入我国境内的互联网进行监管和控制,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要把网络道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促进其增强网络自

律意识。

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克敌制胜、发展壮大的重要法宝。战争年代,我们能以弱胜强,靠的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建设年代,我们能改变一穷二白的面貌,靠的也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历史时期,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也要靠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这是因为,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都是在基础条件差和不断探索中前进的,必须艰苦奋斗,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既要有和谐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更要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人。因此,要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去保证经济发展,更要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培养人,提高人,造就高素质的人,这是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当前要做好十项工作:切实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加强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上述十条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主要是靠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胡锦涛总书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十项工作中,专门提出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就无法实现社会和谐。他提出了四个加强:加强先进文化的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国企的优势 篇4

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思考。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思想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和谐社会提供的养分,而构建和谐社会也同样离不开国企发挥的积极作用。国企要自觉运用科学的发展观,抓住有利机遇,将企业建设成和谐的大家庭,并使之最终成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

量。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和谐理念统领国企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实现国企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开拓创新,加快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企的保值增值,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

用和谐的理念统领国企,国企才能前进,才有可能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真诚关心员工,落实和谐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员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的主人,是建设和谐企业的基本力量。真诚关心员工才能使员工全身心地投入构筑和谐企业的宏伟工程,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真诚关心员工,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在生活上关心照顾。不仅要继承过去那种“雪中送炭”

式的扶贫帮困,对年老体弱、因病不能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给予定期困难补助,经常上门慰问,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同时倡导“橄榄型”式的关心,帮助员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失业保险,加大福利投入,保证员工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使大多数员工都能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在思想和工作上关心帮助。通过各种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及时为分散在世界各地的船员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他们的精神需要。

三是坚持团队精神,用和谐理念协调好企业内部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建设和谐企业,人是根本,和是关键。只有“心齐、气顺、劲足”,企业才能发展。构建和谐企业,首先要构建企业内部的和谐,因为员工既是和谐企业的主体,也是企业和谐的创造者。因此,必须用和谐的理念来协调企业内部矛盾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从总的方面来说,就是要始终把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就当前而言,用和谐理念,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主要有:(1)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给员工更多的知情权,充分尊重员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2)要完善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把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的无序的冲突变为有序的、合法的协调行为。(3)要维护好员工依法享有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如果员工的正当利益一旦得到维护,必将对企业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推动力,为国有企业创造和谐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

这些年来,船员公司在真诚关心员工方面,就是处处考虑员工的利益,努力增加船员收入,调动船员的积极性,使广大员工真正体会到国有企业的利益共同体。近年来,尽管我们为了适应形势的快速发展变化进行了多次重大的改革,由于我们坚持了一手抓思想教育和建章立制,一手抓机关员工和船员两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船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有效地稳定了员工队伍,保证了船舶安全生产,使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实现了“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间断”的目标。

四是坚持和谐统一,培育忠诚员工队伍。建设和谐企业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忠诚于企业的员工队伍。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机制,营造一个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通过营造良好、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倡导正确的价值观,确定正确的行为导向;通过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增强国有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发展人的需求、满足人的需求、改变人的需求,激发每个人的发展愿望和潜能,使企业内部不同层次的员工群体需要能够得到相应的满足,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创新推动和谐,以公正求得和谐,以稳定保证和谐,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孕育和谐。

坚持公平诚信,友善对待公众,构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和谐发展

国企的生存发展不但离不开社会的支持,而且离不开企业相互间的共赢,即需要在联系紧密的各个利益集团之间把握双方利益和谐这个关键,构建有利于企业间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船员公司作为一家主要从事远洋船员管理和海员劳务输出业务、有着20多年经营管理经验的国有企业,常年保持有数千名船员外派到境内外的数百艘船舶上工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船东,并作为船东的雇员,为货主、租家提供优质服务。这些船东、货主、租家就是一些不同利益的群体,是船员公司必须面对和服务的公众。只有把握好利益和谐,做到利益共享,才能构筑本企业的和谐。

一是树立船东就是“上帝”

的理念,为船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船员公司

坚持把船东作为“上帝”来对待,教育和要求船员

优质服务船东,想方设法为船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全体船岸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为船东创效益,为公司争荣誉”的目标,在为船东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收入和提高了公司的声誉,使船员公司的船员成了众多船东的“抢手货”。即使是在船东经

营发生变化调整时,新船东也愿支付更高的租金希望继续租用广远船员。

二是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安全生产。船员公司把船舶安全作为企业永恒的主题,作为构筑和谐企业,确保船员家庭幸福的根本来抓,要求船员按照船东的要求做好船舶安全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输做到万无一失。首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种文化来抓,增强船员安全责任感。引导船员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对船东高度负责的精神,视安全为生命。第二,把安全工作作为一种职业道德来抓,落实船东各项安全措施。按照国际公约规定和船东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把工作做足、做细、做好,使船上的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第三,提高船员业务水平。每年投入巨资用于员工的技能培训,努力把企业和船舶办成学习型的企业和船舶,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三是优化船员队伍结构,为船东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船员公司在进行船员队伍结构调整上进行了多方面的、积极大胆的尝试。主要有:(1)对船员队伍进行了清理分类,采取了“用、培、转、养、退”等多种手段,积极使用高素质船员,加快培养急需船员,合理安置转岗船员,分批处理退养船员,依规办理退休船员。(2)加大了高校毕业生的招收数量,先后建立起6个船员基地,优化了船员队伍的知识、年龄结构。(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及时把表现好、年轻、高学历、有真才实学的船员提拔到重要岗位。(4)开发优质资源,选好政工干部,先后招聘了50名营团级以上自主择业干部,充实到船舶政委队伍中,有力地加强了船舶政委队伍建设和船员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履行企业责任,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进

国企与社会关系紧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寻求企业与人类社会、自然社会的共同进步,回报社会,应成为企业追求的目标。

一是要谋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做好、做强、做大企业,谋求效益最大化。既为企业创效,又为社会增加财富,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是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人类都关注环境保护。远洋船员航经世界各海域,做好环保工作具有世界意义。为此,船员公司严格要求船员按照国际上有关海洋防污染公约的要求,把防止海洋污染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国际法原则做好防污染工作。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支持国家的稳定发展。改革发展必然带来利益格局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社会核心价值理念,力求“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和协调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矛盾。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篇5

协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是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厚。古人云:“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可忧在民穷”。没有经济发展来支撑,和谐社会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是硬道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团结和动员更多社会力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重要时期的关键时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做出了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共产党完成执政兴国使命的历史选择,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服务大局的一致追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各民主党派都具有独特的优势,也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参政议政中大有作为。

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紧扣发展主题,认真 — 1 —

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就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很多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的建议,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应继续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和主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要继续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把工作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本着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的精神,协助统筹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协调发展;要发挥整体功能和组织优势,选择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党和政府决策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积极协助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关注民生、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兼顾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中共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民意基础;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的具体利益的责任。

作为民主党派的地方组织,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国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参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协调、合作共事四个方面的能力,发扬各自党派的优良传统,发挥联系广泛的自身优势,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地讲,就是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1、促进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民主党派工作的第一要务。因此,民主党派要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履职之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广大成员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齐心协力谋发展。作为民建会的地方组织,一定要充分发挥联系经济界人士的优势,围绕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界的广大会员开阔思路,加强招商引资,狠抓项目建设,加速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并主动为扩大开放牵线搭桥,从而使民建会员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限量的积极促进作用,带动各界群众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事业中,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中,加速形成经济建设“百舸争流”的喜人局面,促进经济更快更好更和谐地发展。

2、参政议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民主党派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动参政议政,扩大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在参政议政过程中,不但要关注国计的重大问题,更要关心民生的具体情况,组织广大成员针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国企改革、弱势群体生活等问题,开展建言献策活动;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部署,深入乡村、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扎扎实实搞好调查研究,多出调研成果,与党交流由说工作变成提意见,由谈情况变成提建议;要更善于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更善于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更善于抛弃俗套、说实话、下实功、求实效,更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建设动力和创造活动,着力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3、传承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需要巩固全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内涵,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推进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精神支撑。事实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因此,民主党派要真心真意地接受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做到与中共同心同德、风雨同舟、精诚合作;要发扬民主党派爱国主义传统、民主的传统、自我教育的传统等,在全社会弘扬正气,传承优秀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形成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思想文化基础。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篇6

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我党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

新的社会实践的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升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党的十六大鲜明提出,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这一次四中全会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明确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目标,并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说明我们党对在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高度重视,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了新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党执政目标的新的要求,对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完成党执政的历史任务意义重大,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义重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适应我国社会深刻变化,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总结执政55年主要经验的基础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需要依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贾庆林主席在庆祝政协5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人民政协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民政协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发挥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政协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该有所作为,也能够有所作为,更一定大有所为。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担负起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有的职责

在《决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中,和谐社会建设与政协工作结合的最充分、最紧密、最现实。人民政协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党和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服务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进程。

从性质界定上看,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坚持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的组织基础和组织保证。人民政协开展的所有活动,都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在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执政党建设的主旋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之一,理所当然地也应是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今后工作的侧重点。

从地位限定上看,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与人大、政府相辅相成。但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利机关,也不是行政管理机关,而是统一战线性质的协商机关,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其发挥作用的范围,主要是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方面人士,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积极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执行。人民政协的这种地位,就决定了人民政协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上有着先天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够大展拳脚。

从任务规定上看,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和巩固和谐有序的社会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

由此可见,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任务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谋而合的,人民政协应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因此,我们要切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工作作为人民政协下一阶段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二、突出特点、弘扬优势,充分发挥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

人民政协地位超脱,旁观者清,利于客观反映问题,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党政机关自身所不易发现的错误和问题,易于切中时弊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便于提供单靠党政机关自身所不易提供的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有着党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不可比拟的优势。与此同时,政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还具有以下四大突出优势:

第一,政协有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基本职能。“民心最可畏”,“得民心者得天下”。人心向背从来都是决定一个执政党执政地位牢固与否的关键所在,更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孙子》曰:“上下同欲

者,胜。”人们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切劳动、智慧和资本的活力才会竞相迸发,一切社会财富的创造源泉才能充分涌流。没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作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最大程度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范围内取得人民群众的赞成和

拥护,使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的统一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政协有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显著特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人们的思想倾向、价值观念也日趋多样,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使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利益群体和谐相处,各尽所能而又各得其所,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是以大团结、大联合为永恒主题的,是同和异的矛盾统一体。通过求同存异、体谅包容,能够平衡各方利益,团结各方力量,实现良性互动,最终达成共识,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第三,政协有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突出优势。人民政协“揽八方之俊杰,集各界之精英”,素有“人才库”和“智囊团”之称。政协委员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各个界别的代表人物,很具影响力和号召力。如果把他们都组织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调动起来,就易于形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同时,他们又都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能够针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各自不同角度、不同视点,提出有见地、有分量、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和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第四,政协具有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构成出现了分化和重组,不同阶层和利益群体间无可避免的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改革发展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及时解决这些冲突和问题,群众的思想就会产生波动,和谐社会建设就难以巩固和发展,严重的甚至会产生社会动荡。人民政协按界别组成,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这种按界别组成的形式,可以为各党派、团体以组织名义发表主张提供场所,可以使群众中分散、个别的意见和问题得到系统综合、及时合理地反映,有利于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保证社会各阶层都能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利于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履行职能、搞好服务,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言献策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宪法》和《政协章程》赋予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进行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协商体现民主,协商反映民意,协商集中民智,协商增进共识。我们要积极探索政治协商的有效形式,注重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坚持并完善集中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促进政治协商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民主监督角度,正在从对权力行使者提供决策支持上,逐步向促进国家和社会更加协调发展上转移。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努力推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提升社会公正程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等行之有效的监督,逐步消除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和人为性障碍,最大限度地激活社会活力,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转和健康发展。参政议政职能不仅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而且是对这两大职能的整合与升华,还是党政领导机关广泛听取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形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大任务,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政协委员中人才荟萃,汇集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针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不和谐现象,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参政议政,提出确能代表政协水平的、对健全和完善与时俱进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确能发挥实际作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协组织要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集中优势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扎实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搞好服务、献计出力。具体到政协工作中,应该做到“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大主题、做好三项工作”。

所谓“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职能。“民富则天下和,民穷则天下忧”,贫穷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甚至社会冲突的最根本、最普遍的原因。而发展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离开了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天下和顺、社会和谐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人民政协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就一定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作用。要心系大局、立足政协,不断增强为发展服务的中心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抓住重点、发挥优势,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人才智力优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委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协商讨论,搞好科学论证,提出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所谓“两个主题”,就是要突出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必须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为实现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不懈努力”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启示之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人民政协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将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贯穿于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之中,必须按照团结和民主的要求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突出团结的主题,要求政协开展的各项工作和组织的各种活动都要体现和利于团结,通过政协内部各界别的团结和政协委员所联系群众的团结,达到各族人民和海内外一切爱国力量的团结,实现大团结大联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形成一种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可能是对和谐社会在政治层面上的一种比较完整的表述。李瑞环同志说,“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是政协工作的基本条件,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应当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突出民主的主题,就是要求政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让各界委员畅所欲言,认真听取、充分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既要能够听取支持的、赞同的意见,又注意倾听批评的、不同的意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所谓“三项工作”,一是做好社情民意和提案工作。社情民意和提案工作,是广大政协委员履行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言献策的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一项很有特色的工作。要善于体察民情、民事,关注民生、民意,做到防微杜渐。提倡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求同存异,增进共识,既充分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认真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真实地反映群众中和社会上有代表性、倾向性的问题,使政协成为中央了解真实情况、获得可靠信息、听取中肯意见的重要途径。一要充分发挥政协各专委会的作用,将提出社情民意列入专委会工作计划。二要充分发挥各界别组的作用,把反映社情民意纳入本组活动内容。三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四要充分发挥常委会的作用,将社情民意列入常委会议事内容,提出全局性、针对性、真实性的社情民意。通过社情民意,及时、准确地反映和谐社会建设中各方面的情况,使党和政府把民情民心了解得更全面,把政策制定得更正确,把工作开展得更完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情氛围。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中具有全局性重要意义的工作。不仅广大政协委员要多提提案,提精品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政协机关专委会也要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洞察力,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当前尤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出来,以便领导层更好地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科学决策,推进工作。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应实现四个转变,即在提案征集上,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提案督办上,从部分人负责督办向“大合唱”转变;在提案作用发挥上,从注重提案答复向督促提案落实转变;在提案服务工作上,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转变,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应有的作用。

二是要做好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的工作。和谐社会应首先是一个社会政治局面安定团结的社会,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民政协是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人民政协要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广求共识、维护稳定的工作。要努力协调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和各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强各方面的团结。要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联系面广的优势,密切政协委员与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关系,及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动态,理顺情绪,消融误解,争取支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群众基础。

三是要做好扶弱济困、奉献社会的工作。互帮互助、扶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我们要把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继续动员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志愿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各种公益活动,尤其是要继续鼓励和发动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在个人富裕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由个人富裕逐步向共同富裕迈进,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真挚的感情基础。

此外,还要注意发挥政协委员中教科文方面人才济济的优势,努力推动科教事业发展,促进文化创新,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夯实基础、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人民政协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可以有所作为的广阔舞台,同时也对人民政协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在改进工作上花气力,在开拓创新上费心思。归纳起来,就是四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就必须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关键在于“三化”建设。新形势下继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也是时代进步的要求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之举。要提高认识,开拓创新,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拓宽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空间,为广大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发挥专长,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创造良好的条件,不断增强人民政协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履行好职能的前提,是更好地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基础,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抓学习。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提高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要认真学习政协章程,切实贯彻章程,坚持按章程开展工作。特别是政协领导和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中的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习的模范,做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的模范,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二是强作风。要在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发扬团结民主之风,形成勤政清廉之风,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要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协商办事,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三是建制度。随着新政协章程的修订,各地政协组织要尽快建立健全与新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履行职能的制度和程序,抓紧搞好制度建设,使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行为有章可约、成绩有章可嘉。四是重理论。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探索,为人民政协更切实地履行职能,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好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三)进一步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是按照联系各界别、各方面人士的要求组建的,是政协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工作的基础。制定和实施常委会的工作要点,离不开专委会;组织委员开展有关和谐社会建设的专题调研,进行视察、考察,举办座谈会,召开论证会等,也离不开专委会的组织协调。因此,专委会是开展界别工作的载体,也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组织保证。要积极探索做好政协专委会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把专委会工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席会议要定期听取专委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专委会的工作问题;办公厅要加强与各专委会的联系,为专委会开展工作搞好服务。实践证明,只有进一步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充分调动起专委会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丰富和活跃政协工作,促进政协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提高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首先应重视对政协理论的宣传。人民政协的理论只有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所认识,才能产生积极效果。同时,要把理论的研究工作与宣传工作结合起来,使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过程同时也成为向社会宣传的过程。二是应加大对人民政协成功实践的宣传,当前就是要加强对政协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所开展的工作的宣传报道。包括对有关和谐社会建设提案的办复情况的跟踪报道,对反映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社情民意的重点报道,对政协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的重要活动的及时报道,对政协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行的专题调研和视察的突出报道,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政协不是可有可无的,政协工作不是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是大有前途的。三是大力宣传政协委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例。要注意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要切实改进文风,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我党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和人民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入耳入心。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篇7

关键词:和谐社会,非政府组织,比较优势

现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思想出现于西欧资本主义初期, 那正是从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 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由此所造成的社会转型, 无疑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最剧烈的。在社会生产力疯狂发展的同时, 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 使社会一度处于混乱之中。托克维尔通过对法国大革命的观察发现, 经济越是繁荣, 政治自由越能在一些地区获得广泛基础, 这些地区的不稳定特征就越突出。而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所带来的剧烈的社会变迁与当年西欧的情况有一定的相似性, 都表现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诸多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

面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的历史命题, 传统的治理主体政府和市场需要承担各自的职责———转换职能以求解决这些社会问题, 达到社会的和谐。但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 我国当今出现的社会问题作为深层次的危机, 单靠以利益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手段和以强制为特点的政府行政手段都不能解决, 只有通过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市场和政府不能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治理主体面临的困境

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现代化历程作为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 是一个系统的、不可逆转的过程, 非政府组织正是这一进程的产物。莱斯特·萨拉蒙指出:“我们处于‘全球社团革命’之中, 组织化的民间志愿行为、处于国家和市场领域之外有组织的公民行动大规模兴起。我确信这是20世纪晚期具有重大意义的特征, 其影响不亚于19世纪晚期民族国家的兴起。”[1]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的需求层次的提高以及政府观念的转变等等因素都为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创造了条件, 使得这一历史悠久的民间自助形式得以演变成为政府与市场之外的另一种资源配置方式。

政府与市场的失灵理论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布罗德于1974年提出的。该理论从公共物品角度解释了一个社会为什么还需要有非政府组织的原因, 这一理论的出发点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我们知道,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与市场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两者均存在各自的缺陷。

根据萨缪尔森、布坎南等学者的相关理论, 可以将产品或服务分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 还有介于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俱乐部产品。依据经济学的资源配置效率分析, 这些不同性质的产品或服务应分别由不同性质的部门即政府、市场和非政府组织分别提供, 才能做到资源配置的最优效果。传统的国家与社会两分法使人们倾向于认为公共物品由政府来提供, 而私人物品由市场来供给, 公共政策对于私人领域的问题无能为力, 而市场难以有效提供公共物品, 这就是所谓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2]然而, 现在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 很多时候不但政府无法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而且市场在提供私人物品时也存在缺陷, 这就是所谓的“双重失灵”。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正是由于现代制度下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需求空白”空间, 即这部分的公众需要无法得到全面满足。

以凯恩斯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理论的出现改变了自由竞争理论的出现, 改变了自由竞争理论的主导地位, 他们致力于分析市场缺陷, 回答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为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者, 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宏观经济的调控者角色。但无论是我国曾经采取的“计划经济”还是美国以“罗斯福新政”所秉承的凯恩斯主义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中产生并解决了特定问题之后面临新的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暴露出了诸多弊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机制难以解决的许多复杂社会问题, 单靠政府来解决是很难奏效的, 而且政府在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方面也存在缺陷。美国当年所奉行的“凯恩斯主义”逐渐被“新自由主义”所取代, 政府又开始回归传统, 成为了“小政府”。同时, 以英国撒切尔夫人开展的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为代表, 很多国家又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些变化都说明了单纯依靠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是不切合实际的, 其带来正是“政府失灵”。比如, 政府官员的自利性、官僚机构臃肿、官僚主义等诸多问题却因为政府机制的内在缺陷而难以克服。

政府与市场作为传统的两大治理主体, 都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 表现为“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世界各国政策的不断变化正说明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不断变化, 都试图找到一个政府与市场的完美的平衡关系。但这个完美的平衡关系单纯依靠两者是无法维系的, 必须有新的主体介入, 这就是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 由于“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所造成的诸多社会问题, 必须要依靠NGO来帮助解决。

二、NGO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比较优势

比尔斯和格伦内斯特认为, 与其他部门的机构相比, NGO的比较优势在于它们特别含糊且混合的结构使其能够克服由主权-代理关系错位、中间选民不愿意、政治家发给下属的信息不明确、市场缺乏兴趣等因素造成的问题。也就是说, 所谓的“比较优势”在于“特别含糊且混合的结构”。[3]

具体来说, NGO相对于政府与市场这两大主体, 具有以下的独特优势:

(一) 民间身份的优势

NGO相对于政府具有草根性质, 相对于市场具有公益性质, 使之更容易贴近公众。NGO与社会公众在服务上能够更具有针对性地满足各种需要, 在心理上更与公众接近, 更能取得公众信任。NGO往往是由具有强烈使命感的人发起的, 其成员和支持者也是对该事业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人, 他们对组织具有强烈的归属感和使命感。这种优势是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法比拟的, 能够推动成员勤勉工作, 为了事业而自愿奉献, 不计报酬。这可以提高服务质量并降低运营成本, 与公众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与营利组织唯利是图、利欲熏心和对政府组织死板和官僚作风的评价相比, 公众对NGO更加信赖。特别是诸如“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的医疗服务, “阳光宪道”的法律无偿援助,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服务, 青基会的“希望工程”提供的教育援助等, 都是以社会弱势群体或边缘性社会群体为服务对象的。NGO的民间身份使之更贴近民众, 能更好的与民众沟通并获得民众的合法性认同, 这是其获取社会资源的重要前提。

(二) 成本优势

从上文的表格, 我们可以看到NGO的核心财源税收 (政府资助) 、捐款 (私人捐款、企业捐款) 和收费 (服务收费) , 相对于政府和市场来说更加的多元化。NGO能够充分的发动社会的各种资源, 能有效的降低运营成本, 减少政府财政负担。同时, NGO的志愿性质也使其除了少部分保证运转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外多为不计报酬的志愿者, 有效的节省了开支, 降低了成本。

此外,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来分析。NGO这种非正式制度是基于社会网络和组织成员间的长期互动所形成的规范、惯例、信任和意识形态等人类行为的非正式约束规则, 是一种组织的社会资本。它内化于行为者思想意识当中, 约定了交换的原则, 厘清了人们的社会义务和权利, 其实施不需要外在组织的干预, 可以自我实施, 因而可以极大地降低有关集体行动的交易成本。首先, 非政府组织内的群体网络有利于降低交易的信息费用。在这个网络中, 人们长期交往、相互了解, 可以省去大量的搜寻过程, 因而关于交易对象 (商品或劳务) 的信息搜寻费用要比通过市场搜寻低。其次, 非政府组织成员的共同价值观有利于降低集体行动契约的实施成本。非政府组织的成员通常归属于同一个群体网络, 分享了某种共同的价值观, 这无疑会大大降低契约的执行成本, 提高集体行动效率[4]。

(三) 灵活性优势

一般而言, 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都会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的限定, 所以, 它们的行为模式是确定的或者说是刻板的、固化的。虽然不能说没有弹性, 但范围应该很小。而NGO的行为模式可以表述为, 从比较接近行政化到非行政化, 从比较接近市场化到非市场化, 其弹性的范围很大。这就是比尔斯和格伦内斯特提到的“模糊性”所在。政府的“官僚科层制”限制了政府行动的自由, 容易导致官僚主义、文牍主义、行为僵化、反应迟缓。而NGO则行动更方便, 反应更迅速, 因此, 能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这种灵活性可以促使其能更好地满足社会成员对公共物品多元化的社会需求, 从公共管理视角看, 可以提高公共管理的回应性。

(四) 专业性优势

NGO的志愿者往往都是在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 甚至是专家。比如, 世界知名的“无国界医生”组织, 其构成人员往往都是世界各国的医疗专家。包括我国针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阳光宪道”也是由专业的法律学人士组成。专业化的背景, 使NGO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更具有效率和效能, 特别是相对于非专业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更容易让公众满意。

参考文献

[1]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2]吕红梅“.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述评[J].现代商贸工业, 2009, (11) .

[3]格伦内斯特.英国社会政策论文集[M].苗正民, 译.上海:商务印书馆, 2003.

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篇8

【关键词】:控告申诉预警机制化解矛盾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党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整合社会资源、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检察机关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就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的窗口,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才能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发挥接访职能,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是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十分关注并反复告诫各级国家机关和每个共产党员都要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大事。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不同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大,我国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人民群众的信访活动相对比较活跃。作为接受来信接待来访的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决定了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要承担起为群众解难、为社会减压、为国家分优的重任。

(一)坚持首办责任制度,全力处理首访问题。我们共产党人应抱着高度为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去查处群众的申诉。因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就要坚持"三个百分之百"与"首办责任制"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对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受理、及时查处、解决到位,最终平息矛盾,提高处理首访问题的成功率。坚持"三个百分之百"是指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对人民群众的来访和署真实姓名的来信要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从接待、受理、答复等各个方面认真做好各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让百姓有冤有处申,有理有处诉,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首办责任制"是指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从案件的首次接访、登记、初查、分流、处理直到最后答复举报人,均由首次负责接待的干警负责。"首办责任制"是从工作质量和办案效果上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出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一种责任机制,与"三个百分之百"目的相同、相辅相成。"首办责任制"是深化"三个百分之百"的具体措施、"三个百分之百"是促进"首办责任制"落实的有效载体,通过互相促进和深化,妥善 处理群众首次信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 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 境。

(二)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 映问题。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规定了在每月的固定时间里,由检察长在控告申诉检察接待室主动接待来访群众。由于检察长具有较高的威信,人民寄司法公正于检察长,检察长和群众直接接触,可以直接听取群众呼声和要求,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生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监督。通过检察长亲自接待和督办,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使检察机关更能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接受监督,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接访了解情况后,要根据检察长的指示迅速全力办案,同时及时将情况向检察长汇报,并向来访者反馈,务求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要积极探索重大信访案件随时接待,经常带队走访"信访老户"等工作形式,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坚持亲自办案、协调、落实,不断健全和深化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访制度贵在坚持,重在解决问题;只有长期坚持,才能产生影响;只有解决问题,才能取信于民,切实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三)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全方位解决群众诉求。信访活动事关全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对于能在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要尽职尽责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接访中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情,要尽快帮助协调,决不能一推了之,要及时向党委报告,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可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纷争,并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人的解释和说服工作,使群众冤有处伸,难有人帮,理有处讲,苦有处诉,切实防止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上访中的过激行为,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发挥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群众信访呈持续上升趋势,其中尤以涉法信访在信访总量中所占比重较高。涉法信访居高不下,凸现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盼。在这种情势下,履行好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监督职能显得尤为重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可以概括为"对内制约、对外监督",它起着“第二层监督”的作用,即通过对举报线索的管理及承办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等,在第一次监督后或站在更高的层次上,不仅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实行监督,而且对自侦部门、刑检部门进行制约。从内部制约看,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是对内部办案情况和质量的检查,从对外监督看,是确保不枉不纵、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关卡。

(一)侦查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对外联系窗口和第一道关口,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既担负着对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审查及分流,又与反贪、渎侦等自侦部门在工作上相互配合制约。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规定,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举报线索统一受理,防止线索丢失或侦查人员出现违法行为,对线索分流后通过跟踪督促和及时反馈,及时掌握自侦部门查处案件的进度和情况,督促每条举报线索在法定期限内得到查处,防止线索久压不查、无人问津,避免群众重复信访。

(二)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3条规定:被害人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的,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和审查。此类案件查处压力大,难度高,成功率小,历来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难中之难。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中,要按照"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原则,与刑检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的职能,处理好有力与有度的关系,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注意在日常处理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经核查公安机关的决定确有错误的,应果断而慎重地向公安机关发 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对回复说明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被害人。对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坚决要求公安机关按法定程序立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情况。此外,对自侦部门不立案不服提出复议的,亦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履行第二层监督的职能。

(三)刑事申诉和赔偿。在刑事申诉方面,一是 通过对本院不诉、不捕等申诉的复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站 在更高的角度、更高的层次上审查不捕、不诉的决定正确 与否,对案件质量作最后的把关进行内部制约;二是通过对不服法院判决的申诉的复查,在公诉科第一层监督的基础上进行"第二层监督"。三是通过在刑事赔偿方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过承办赔偿案件对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及刑检部门的办案活动(错捕、错诉等)进行"第二层监督",在对全案审查后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三、发挥初查职能,深入推进反贪工作

当前,一些地方干部管理能力不高,一些部门管理方式简单,存在一些贪污挪用、分配不公的现象,造成群众集体访、告急访增多。因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客观上成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犯罪线索和揭露犯罪的前沿阵地。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检举、控告案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初步调查,根据情况决定转办或自办。"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是为了使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能够大量处理举报线索,充分发挥其调解信访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只有通过认真开展举报宣传、举报受理、案件线索分流以及举报线索的初查等工作,才能为查处职务犯罪提供案源,有力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深人发展。

控审部门在举报线索的初查中,要切实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在"准"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做到快分流、快调查,快反馈、快答复,从而尽快结案;要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的有关规定,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做到不越权、不超期、不违规。同时,要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要从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并重,有效地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从而让来信来访的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委、人大、政府满意。

四、发挥服务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接待来访,收集、掌握群众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执行情况的反映、意见、建议以及重大社情民意动态,可以成为党委领导和上级部门决策的参谋助手。这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服务职能中最重要的一种表现。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该建立信息收集、交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动态,便于及早采取措施,争取工作上的主动权,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建立信访信息收集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排查矛盾、接待来信来访、其他机关和部门分流转交、上级交办信件等多种渠道,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己发生的信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得以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二)建立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要注意及时与其他部门联系,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和掌握,在发生信访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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