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

2024-09-12

东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共10篇)

东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 篇1

为促进东城区社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例会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社区教育办公室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3、例会前,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通知委员,各委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

4、工作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对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重大活动等事项由社区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1、管委会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区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2、乡办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侧重于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学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村、企业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市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3、村、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都要建立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4、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乡办由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村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5、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6、社区教育各级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7、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社区教育中心、村企单位、社区开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村、企业、社区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相结合。

三、工作联系制度。

1、社教专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委会分管社教的干事例会。总结前期工作,研究下步工作并向区社教办汇报。

2、社教办每年向社区教育委员会书面总结一次。

四、文档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重要会议、各类教育活动的详细记录。

2、平时做到收发文件有记录,借阅文件及时归还。

3、各类资料由社教办分类管理。

五、社会帮教制度。

1、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和关心本地区教育。聘请本地区知名人士、退休教师等,组成中、小学生校外辅导员队伍,协助学校进行德育教育。

2、协助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普法教育,及时了解地区后进生、特殊家庭学生情况,协调学校、居委会和家庭诸方面,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及帮教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六、研讨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社教干事学习有关文件和理论知识,交流社区教育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充分利用地区的人力资源,每年召开一次社教研讨会。

七、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制度。

1、社区教育中心应沟通社区内各类教育,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思想教育、文体活动、人口教育、生活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

2、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3、由社区教育办公室牵头,社区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

资源定期向社区开放,并签定开放服务协议。

4、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断完善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八、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向社区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内所进行的各教育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扩大参与面。

2、各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或专栏,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九、表彰激励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社区教育教师岗位制度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思想行为等方面力求成为学员的表率。

2、认真钻研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做到认真备课、讲课,指导学员实验实习。

3、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员既要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耐心教育。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5、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摸索社区教育的规律;学会两项以上专业技能。

6、一专多能,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区教育水平。

东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 篇2

★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两委一室各部门:

现将《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月22日

— 1 —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全面实施“十三五”教育规划为重点,巩固提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改革创新、依法治教要求贯穿教育改革与发展全过程,积极推动教育生态建设,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段贯通培养,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激发活力,使改革创新成为西城教育发展的新常态。

一、强化思想理论建设

(一)加强党的方针政策理论学习。坚持两委一室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基层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理论学习制度、教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课堂、专题报告等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广大干部— 2 — 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

(二)巩固提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根据市区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措施落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二、加强干部人才工作

(一)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并执行《西城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水平。

(二)优化干部培养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办学规模,修订下发“西城区教育系统校级干部及中层干部职数标准”,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管理的规范化。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规范中层干部登记备案制度,强化中层干部聘任制,加大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数据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打造优秀校长团队。加大名校长培养力度,积极推进校长工作室工作,继续举办优秀校长办学思想研讨会。以教育集团为核心,搭设交流研究平台,充分发挥优质校示范、联动作用,形成优秀的校长团队。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推进校长工作室、开设专题培训班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干部任职前挂职锻炼学习制度。

— 3 — 发挥英才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人才健康成长。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建立和实施基层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在试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全面实施《西城区中小学党组织工作评价标准》。

(二)积极创建党建工作品牌。大力推进党建创新项目,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推广党建示范点经验,创建党建工作品牌,提升全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优秀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名书记工作室和党支部书记工作站,发挥优秀书记的作用,培养优秀青年党务工作者。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团、统战和老干部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团建设机制,不断增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统战和老干部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一)提升学校文化育人功能。建立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制度,统筹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书香校园”建设活动,落实《西城区小学推进师生阅读工作计划》。鼓励学校领导干部、优秀教师著书立说。研究班级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第— 4 — 三批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的创建,促进学校文化整体建设,提升文化育人功效,打造校园文化建设品牌。

(二)研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结合建党95周年,开展“新童谣”传唱、“开学一课”品牌教育活动。在日常课堂活动中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课堂教学作为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途径。统筹社会大课堂资源及区域特色资源,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

(三)深入推进德育工作。积极开展德育科研,深化专题教育实践研究。继续开展新生指导手册丛书的编写工作。加强生涯教育、时事教育等专项研究。指导学校开展经典诵读、时事述评、模拟联合国等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管理机制。

(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修订完善《西城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影响力。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舆情信息工作制度、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不断增强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五)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精神、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发挥学校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广大教职工、学生

— 5 — 全员参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的原则,做好文明单位复审工作。

(六)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指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文明城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及《区委教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两委领导与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各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率达到100%。抓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组织开展落实责任制情况自查和抽查工作。

(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加强廉政教育。以理想信念、党纪条规、廉洁从— 6 — 政、示范警示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发挥两委和区检察院建立的预防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编发党纪政纪条规学习书目,并提出学习要求,教育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遵章守纪的模范。

(四)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做好行政监察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高三体育毕业会考、小学入学和“小升初”工作的督查,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组织开展春、秋季教育收费检查,自查率要达到100%。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抽查,坚决纠正违规问题。

(六)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一)积极落实贯通培养理念。进一步加强跨学科教学、— 7 — 跨学段衔接的实践研究,解决好教育对象对教育者专业成长的制约问题,解决好学生接受教育年限与教育成效相关性不高的问题,使我们的教育能够适应学生成长规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较低年级的学生,探索“不教”和“为了不教”的精准化个性服务,从小为学生打下健康成长的基础、终身学习的基础和接受教育的基础。针对中高考改革,继续研究小学形成性评价方式的变革。组织编写小

一、初

一、高一年级新生入学指导手册及相关学科学法指导,强化实践研究和应用。

(二)推进学校精彩工程。深入落实“校校精彩,人人成功”理念,充分发挥和调动学校办学智慧,通过项目推动的方式,制定精彩计划,推出精彩项目,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打造学校精彩文化,展现教师风采和学生风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

(三)推进教育生态建设。营造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段间相互衔接,职业教育、普高、成教等各类教育资源共享,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三位一体、理念共通、资源共享、共同推动的教育生态。

(四)积极落实智慧教育理念。树立“互联网+”思维,提升教师学生网络信息选择、理解和运用能力,增强教师合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个性化教学的能力,提高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学习的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8 — 建设安全、文明、高效的教育网络环境。建立完善人事、财务、学籍、干部、基建等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推动教育信息化升级发展。

(五)深入推进学区制建设。采取“1+1+N+X”的组织架构,其中:第一个“1”为学区理事会,第二个“1”为学区办公室,“N”为学区内各类教育机构,“X”为学区内各类社会机构,有效整合校外单位及社会教育资源,使学区制管理真正成为教育资源统筹的平台。

(六)完善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及学籍管理办法。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中小学各学段招生实行计划管理,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及早发布相关政策规定,提高透明度和管理水平。

(七)深化优质布局。继续完成北大附中、师大附小等优质资源的引入。完善学区制,把作为招生单位的学区变成资源统筹、共享的实体运作机构。

(八)深化教育集团办学。发挥教育集团跨学区、多学段等优势,坚持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资源共享和开展教学研究作为教育集团的主要任务,推进教育集团内涵发展,进一步发挥教育集团的辐射引领作用。

(九)深入推进“城宫计划”。推进初中学校“城宫计划”,实现初中阶段学校100%全覆盖。继续开展“城宫计划”十大系列活动,规范“城宫计划”经费使用,加强“城宫计划”网站建设。

(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学校管理机制,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不断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七、加强教学质量管理

(一)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市区课程计划(修订)文件精神,持续关注学校的课程建设,召开小学课程建设研讨会。加强初中新课程方案实施情况的研究,进一步加强课程结构创新,重点关注核心素养培养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深入推进高中教育教学内容优化工程,指导监督相关学校重视自主会考试题质量,不断提高区级命题会考科目的命题质量。

(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大听课评课的力度,深入学校了解教情、学情。关注“互联网+”对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带动,加强对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评价的研究与改进,减负增效,提高质量。持续以“西城杯”为教师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研究载体,推动学科教学改革。加强课例研究,做好主题式教学和单元式教学的研究推广工作。

(三)深入研究北京市中高考改革精神。理解中高考改革的思想精髓,研究小学形成性评价方式的变革和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应用。发挥教育研究部门作用,引导学校— 10 — 在课程设置、学科教学、学生管理、分级教学等方面做好应对与调整。

八、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2016幼儿园建设计划,加快幼儿园的建设改造速度,新增学前学位1000个。实施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工程,提高幼儿教师和园所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办学品质。加强小学直升初中、附小、集团校、特色校等不同形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制定应对策略。

(三)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质量。以毕业年级工作为重点,加强质量监控和增量评价。开展毕业年级工作专项视导,全面准确了解学校毕业年级教学管理和复习备考工作现状,对学校毕业年级教育管理提出有效指导意见。做好小学、初中、高中毕业证的发放工作。

(四)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认真做好职业高中的各项工作,建设好西城职业学院,推进育荣园区各项建设。

(五)进一步统筹社区教育、成人教育资源。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和社区教育学校建设,编写《学前教育家长读本》,加强幼儿教育服务和指导。扩大市民终身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的覆盖范围和受益人群,提升终身教育服务能力。推进职业

— 11 — 教育进社区工作,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丰富学习型城区创建思路。统筹成人教育资源,调整区属成人学校功能定位,形成适应区域发展需求的成人教育新格局。

(六)推进校外教育转型发展。调整完善校外教育工作职能,逐步改善校外机构办学条件。坚持校外教育“创新转型、融合发展、均衡优质”,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校外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融合的新模式,努力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素质教育内容,为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城宫计划”的推进作贡献。

(七)不断强化科技、艺术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做好全国中小学艺术素质评价实验区的各项工作,加强艺术团队建设,统筹调整“七彩梦想”品牌各项比赛、展示等活动。重视科普工作,全面加强科技教育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区级科技竞赛调整,吸引更多中小学生参加科技活动项目,建设科技教育新品牌。

(八)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规范《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教学,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抓住举办冬奥会契机,积极开展奥林匹克教育。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有效开展课间操等体育活动。研究初三体育中考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开展校园足球,推进学校足、篮、排三大球类运动普及。鼓励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运动习惯的养成、锻炼能力及身体素质的提高。

(九)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坚持“一个都不能少”、“一个孩子就是一所学校”的理念,以“特殊教育高水平、同班就读高质量、融合教育新发展”为目标,深化融合教育研究,推进特殊教育和同班就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严格审批标准,引导民办学校依法、诚信、安全、特色办学,健康发展。

九、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一)做好新教师招聘及培训工作。开拓渠道、优化结构,做好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

(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完成2016年骨干教师履职考核工作和新一届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加强“名师工作室”和“导师团”的管理,为名师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增强培训针对性,确保按需施训。总结“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根据课改要求,结合教师需求,开展“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四)优化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健全更加丰富、更加科学的考核形式,多样化的激励与认可方式,探索更多提高教师素质的方法与载体,用稳妥的方式体现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数量。

(五)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加强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 13 — 的联动,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作用,更好地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服务。深化区教委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其职能。

十、提升教育服务保障能力

(一)坚持依法治教。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干部师生和机关公务员法治观念。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校园建设,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研制工作。

(二)严格财务管理。做好2015年部门决算及2016年预算下达工作,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做好“三公”经费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财务政策培训和指导,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提高效益。

(三)严格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加大后续审计工作力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审计信息公开。推进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和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

(四)推进基建工程。完成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施工、资金和人员安全。继续推进“校圆工程”拆迁项目。加强学校基本建设、修缮需求和校舍安全调研。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制作好“西城区教委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为精细管— 14 — 理、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五)严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提高学生整体健康水平。指导学生科学用眼、有效锻炼,控制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积极稳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人口教育工作。

(六)加强国际教育工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编写国际理解教育读本,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把学校教育和社会熏陶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培养包括国际化人才在内的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台账管理意识,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做好保密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强化安保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领导接待日、联席会议等信访制度,提升网络信访平台管理水平。

(八)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结合国务院督导办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举办区级层面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题培训。继续做好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的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举办西城区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高中学生辩论赛、西城区经典诵读大赛和西城区公务员系统语言文字知识竞赛。

(九)认真做好档案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制度修订、立卷归档工作。

(十)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机关人员下基层锻炼制度,不断提升机关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组织开展机关学习教育活动,构建学习型机关。推进机关人员轮岗交流,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十一、全面实施教育督导

(一)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教育督导条例》,筹建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推进成立西城区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调整督导队伍,加大督学的培训力度,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助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二)开展综合督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学校、校外教育和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按照《西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规定,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自评工作。

(三)完善责任区建设,深入开展挂牌督导。落实西城区督学责任区制度的相关要求,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和督学责任区建设相结合,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县。

(四)开展督导调研科研,促进教育督导科学发展。以督学责任区为单位,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教育计划的落实、“城宫计划”、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教育集团和学区制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认真组织完成“十三五”时期教育评价与督导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开展教育评价与督导科学研究。

(五)实施教育监测,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学生学习生活状况调查、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情况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监测、学校“减负”工作监测等。配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完成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通过监测与调查,进行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依法督政,营造良好教育环境。落实市督导室开展的教育执法检查工作。依据新修订的《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结合督政责任区开展相关委办局的经常性督导,开展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自查自评工作。实施双督机制,依据《西城区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督导,并对其相应的社区教育学校进行综合督导。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西城教育各项工作面临着开局起步、布局落子的重要任务。全系统上下要在区委、区

— 17 —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两委一室中心工作,齐心协力,深化改革,补短板、扬优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西城教育,为西城区在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篇3

一、原则

给予社区工作者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

结合的原则。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所给处罚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二、处分的种类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警告

(四)解除服务协议

其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扣发当月奖金;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发6个月奖金。

三、组织机构

各街道建立社区工作者监察小组,负责对社区工作者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监察小组由街道社区办主任牵头,街道组织部、社区办、相关科室人员,及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等5-9人组成,且人数必须为单数。

被监察人若认为监察小组成员中有利害关系人的,有权申请此人回避。监察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认定回避是否成立,若成立则调整小组成员,若不成立则驳回回避申请。

监察小组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泄露调查信息。

四、启动监察程序的条件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监察程序:

1.相关业务科室认为当事人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提出监察要求的;

2.所在社区5名以上居民代表联名反映当事人不称职的;

3.所在社区5%以上户代表联名反映当事人不称职的;

4.街道办事处收到针对当事人严重违规违纪情况举报的;

5.街道办事处认为其它严重影响社区工作、社区名誉的行为。

五、监察程序

1.社区办主任牵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确定监察小组具体成员;

2.监察小组开展对事件基本情况的调查。一般于15天内完成调查,特别复杂的,可延至30天;

3.调查期内被调查人有权向监察小组陈述意见;

4.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监察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对当事人行为的严重性作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违规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1.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社区造成重大损害的,裁决为性质严重。若当事人为社区服务站成员的,由街道办事处按违纪解除服务协议;若当事人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或社区党组织成员的,则将监察小组意见提交相关组织,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理,对于被居民代表大会罢免的居委会成员,或被上级党组织撤职免职的党组织成员,街道按照违纪解除服务协议。

2.因失职,违纪,给社区造成较大损害,裁决为性质比较严重,给予警告处分,扣发6个月奖金。

3.因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给社区造成一定损害的,裁决为性质一般,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因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给社区造成轻微伤害的,裁决为性质轻微,监察小组要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5.上述对社区造成的损害,包含经济、名誉等多方面,满足任何一种情形时损害即成立。

6.监察结果记入社区工作者档案。受到以上任何一种处罚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七、其它

本办法实施后,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西城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民主考核评议办法

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西城区贯彻〈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为加强社区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民主考核评议,是党员、群众、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专职党务工作者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议,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党组织其他委员考核测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社区党组织民主考核评议由街道工委组织部、纪工委、社区办等科室组成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评以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社区党员群众满意率,国家、市、区重大活动中突击性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

考核评议结果为评比先进、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专职党务工作者民主考核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进行。

第四条 参与民主考核评议大会的人员以社区党员为主并吸纳街道相关科室、居民及驻社区单位党组织代表等。

第五条 民主考核评议主要采取大会评议、问卷测评方式进行。民主考评会议由街道考核小组主持。

第六条 大会考核评议的基本程序是: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接受质询;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专职党务工作者接受无记名投票测评。

第七条 民主考核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德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团结班子成员,主动化解同事间矛盾。

吃苦奉献,顾全大局,与同事配合密切。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模范作用好。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民主意识强。

(二) 能

熟悉掌握并能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党的文件精神。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议和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工作任务。

沟通能力,务实精神,创新意识,工作效率。

宣传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发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能力,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能力。

善于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解决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三) 勤

热爱社区事业,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勤奋工作,爱岗敬业,积极主动,不推诿扯皮。

勤于与社区群众沟通联系,确实了解掌握社情民意。

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党务理论知识,关注时事政治。

(四) 绩

积极完成日常工作,并在国家、市、区重大工作或活动中完成突击性任务。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廉

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党章和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同事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第八条 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专职党务工作者根据考核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民主考核评议中,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命题中,德、能、勤、绩、廉各占20分,总分100分。考核成绩85—100分的为优秀;70分—84分为合格;60分—69分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民主考核评议优秀的全额发放年度奖金并获得参加市区街先进社区工作者评选资格;合格的全额发放年度奖金;基本合格的年度奖金发放50%,无先进评选资格;不合格的不发年度奖金。

西城区居民评议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办法

社区居委会执行居民会议决定,接受居民会议的监督。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在居民会议上述职、接受评议。

一、民主评议对象

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一)德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议。

2.熟悉掌握并能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

3.顾全大局,善于与同志配合协作。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能

1.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工作有预见性,有特色。

2.组织协调能力较好,能调动和发挥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且有成效。

3.能处理突发事件和临时工作任务。

4.能独立思考、分析问题,有解决疑难问题办法和措施,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

5.能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参与率逐年提高。

(三)勤

1.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拖拉。

2.主动参加并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

4.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上级组织的理论业务培训。

5.落实民情日记、居民接待日和居委会“包片儿”制度。

(四)绩

1.工作任务完成圆满。

2.自主性工作开展活跃,有创新,有特色,群众满意。

(五)廉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2.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 、民主评议的办法

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进行民主评议实行百分制,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年度分管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满分50分,德、能、勤、绩、廉各占10分;二是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满分50分。群众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90%以上的居民代表评价满意的,得50分;满意率每降低10%,得分降低10分;居民满意率低于60%的不得分。

四、民主评议的组织及程序

1.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其他成员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及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组成。

2.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年度分管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评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具体程序是: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代表居委会做工作报告,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在居民代表大会上做个人述职。

五、民主评议结果的认定

1、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85—100分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民主评议优秀的全额发放年度奖金并获得参加市区街先进社区工作者评选资格;合格的全额发放年度奖金;基本合格的年度奖金发放50%,无先进评选资格;不合格的不发年度奖金。

3、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凡属经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为不合格的、居民满意率低于60%的、有违法乱纪或其他不称职行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均由社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在居民代表会议上通报,本社区10名以上居民代表联名或十分之一的户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要求的,执行罢免程序。

西城区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适应社区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打造一支优秀的社区工作队伍,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社区服务站站长及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工作实绩。

(一)德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街各项规章制度。

2.顾全大局,服从分配,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坚持理论和业务学习。

3.维护居民群众的利益,对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甘于奉献。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的目的、内容和结果。

(二)能

1.熟悉掌握并能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知识技能,准确把握政策,能根据政策本质处理具体问题,在上级组织的理论业务培训中考试合格。

2.具有组织能力和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能与其他同志团结协作。

3.具有综合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处理突发事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勤

1.遵守日常工作纪律和相关工作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拖拉。按上级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各类培训。

3.主动参加并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熟悉社区情况,经常深入驻区单位和居民家中,随时掌握一手信息。

(四)绩

1.对于各项承接的工作任务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群众满意,上级认可。

(五)廉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考核形式

每年年底实行一次年度百分制综合考核,结果由业务考核和居民满意度评议两部分构成。其中业务考核占70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牵头,成立由相关业务科室及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居民满意度评议占30分,社区服务站站长,向居民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其他站员,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成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部分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驻社区单位代表等参加的评议小组进行满意度评价。两项分值相加为最终得分。

四、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考核得分85至100分为优秀,70至84分为合格,60至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社区服务站站长、副站长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或职务。

五、考核程序

1.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撰写述职报告并填写年终考核表,交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备案。

2.街道办事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打分。

3.社区服务站站长,在居民代表大会上述职,接受居民代表评议;其他站员,由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逐一在会上进行述职,评议小组会进行满意度评价并打分。

4.街道办事处社区办根据综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

5.街道办事处考核小组指定相关人员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反馈考核意见,并实施奖惩。

六、奖惩办法

街道办事处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综合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解除《服务协议》及奖励、提拔或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

(一)奖励

1.综合考核优秀的全额发放年度奖金并获得参加市区街先进社区工作者评选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社区工作者的可纳入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和深造。其他各类评优原则上从考核优秀的人员中推荐。

2.综合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年度奖金。

(二)惩罚

1.综合考核基本合格的年度奖金发放50%,无先进评选资格,由社区办会同社区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次。

2.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年度奖金,办事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委托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对其进行一年的工作考察,如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七、新招录人员试用期满的考核办法

1.社区服务站新招录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前十天由本人撰写述职报告,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牵头,相关科室、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服务站成员参与对其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至100分)、合格(60至79)、不合格(60分以下)三类。

2.试用期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可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按签订服务协议的当月计发年度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东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 篇4

2009年2月份市容环境卫生检查情况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北京站地区管理处、王府井地区建管办、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园林局、区环卫中心:

为落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依据《东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暂行办法》,2月份环境卫生检查小组结合“两会”代表驻地及行车路线的环境保障工作,于2月11日-12日进行了明查;2月26日组织区整治办、区爱卫会、监督中心等有关单位对专业部门进行了检查;2月25日区城管监督中心组织城管监督员进行了全区范围的暗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本月的检查中共发现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357个,按检查方式划分。

(一).明查情况

共涉及40条大街、24条胡同、6个居住小区。

检查中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184处。其中:商业门店 “四乱”现象的有41处,店外堆物堆料现象的有44处;店外经营现

象的有12处;乱设广告牌匾14处;垃圾暴露的32处;道路保洁不到位的19处;绿地内保洁不到位15处;垃圾容器周边脏乱现象的4处;责任区管理不到位各3处,同时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的垃圾楼和二类标准以上的公厕周边环境进行随机检查。

(二).暗查情况

共涉及大街36条、胡同72条、6个小区。

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152 处,其中:道路保洁的有 9 处,绿地内保洁不到位 33 处;商业门店店外经营27 处;堆放物品31处;垃圾容器周边18处;垃圾暴露的 34 处。

(三).专业部门的检查情况

主要对我区部分主要大街、地区、旅游景点周边及“两会”代表驻地及路线周边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5条大街、2个地区、2条胡同、1个旅游景点。

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21处。

以上检查情况见附表

(一)二、评分结果

本月总计扣785分,其中街道、地区扣712分,专业部门扣73分。

街道、地区组得分平均线为940分,高于平均分数线的6个,低于分数线的有6个,其中最高分的985分,最低分的866分。

专业部门其中最高分的984分,最低分的967分。见附表

(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日常管理水平,本月的检查我们不仅采取了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利用城管新模式加大了检查的覆盖面。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胡同(小区)的路面保洁仍有不到位,个别胡同仍有脏乱现象(如东四七、八条),需引起街道的重视。

(二).垃圾暴露仍是影响城市环境的主要问题(如钟鼓楼地区绿地内垃圾杂物较多、胡同路面多处垃圾暴露)。

(三).大街商业门店的窗内仍有乱贴、乱挂、乱摆、乱放的现象,影响街道的景观。

(四).大街、胡同的路面的保洁未按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

(五).店外经营的现象比较多。

四、总体评价

自一月份开展了环境卫生检查后,得到了普遍重视,各街道、单位的领导纷纷到区城管委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力量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月份的环境卫生检查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朝阳门范围的胡同、东四南大街、北大街(东四段)、北京站广场、王府井地区等环境卫生状况及秩序较好。

根据检查情况,整治办于2月24日召开了环境卫生检查情况通气会,向各被查单位通报了本月明查情况并听取了各有关单位对检查的反馈意见。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占路停车场的管理,我们与辖区范围内的停车管理企业签订了环境卫生责任告

知书,要求做好停车场卫生责任区的保洁工作。

下一步结合“两会”的召开,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组织相关街道和单位开展一次集中性的整治活动,清理堆物堆料及大件废弃物,以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

本月无超时限未处理的案件。

本月没有出现重大环境卫生责任追究事件。

附件.2009年2月份市容环境卫生检查汇总表(表

一、表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Δ通报

抄报:杨柳荫书记、杨艺文区长、岳鹏常务副区长、毛炯副区长

区委办、区政府办、东城区环境卫生考核小组成员单位

抄送:各街道办事处、北京站地区管理处、王府井地区建管办、区城

管监察大队、区园林局、区环卫中心

社区居民事务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5

第一条:例会制度。委员会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好本社区内居民事务调解工作。对排查出问题一要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报告、及时协调,二要做到“三落实”,即化解落实、化解方案落实、化解措施落实。

第二条:值班制度。社区居民事务调解工作室是社区居民事务调解委员会的对外窗口,每日安排专人接待群众的来访和诉求。社区居民事务调解工作室,集社区民调委会会、社区矛盾排查工作站、社区法律服务室、党员恳谈室、民怨诉求室为一体,兼具接待居民诉求、心理疏导、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等功能。

第三条:预防制度。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注重发挥社区司法行政、民间组织的作用,把普法教育作为防范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根据不同群体和不同时期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分类施教,采取座谈会、演讲会、报告会、咨询会、大课堂、大法庭、文艺演出、知识竞赛、问卷调查、走访慰问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排查,及 1

时发现并处理矛盾纠纷隐患,保证敏感期的社会稳定。

第四条:协调制度。发挥社区居民事务调解委员会统筹协调功能,集调解、治安、信访“三位一体”,充分发挥联动效应,增强调解效果。建立成员日接待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纠纷情况通报制度、纠纷督办制度、包案调处制度、律师服务制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接待制度,坚持周报告、月排查、季分析的工作制度,针对本社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到“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第五条:处突制度。针对社区突发事件,采取“处置突发情况三三制”,即“三个立即、三个及时”;在接到突发情况的信息后立即与社区党委书记、社区民警取得联系,听从党委书记的统一部署;立即前往事发现场;立即向街道工委办事处先行汇报。及时向派出所进行通报;及时到达现场后控制局面,妥善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争取把危险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及时把整个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处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汇报给街道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单位。

第六条:信息报告和反馈制度。加大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前来诉求;通过接访及时了解掌握最基层的人民内部矛盾情况,从而在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主动调处矛盾纠纷,根据轻重缓急,通知街道工委办事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总支部委员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篇6

1.有计划地对党员开展教育,重点开展共产主义的信念教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

2.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政治轮训,以提高自身的素质。

3.党员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加强党性修养。

4.党员做到每季度一次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规定交纳党费,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帮助。

5.工作调动的党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觉参加原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八达中心学校党总支部

东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 篇7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

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8号、18号、28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

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7号、17号、27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

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2、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3、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4、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矛盾纠纷交办制度

1、县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流交办;

2、对应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填写交办单,当事人持交办单到指定单位处理;

3、对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分流交办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协助,共同处理。督查、督办制度

1、调处中心对应归口办理的矛盾纠纷实行转办、交办制度,由对口单位负责办理;

2、调处中心对分流案件的调处情况随时进行督查督办;

3、通过督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依法、及时处理 共同调解制度

为使发生在我辖区及附近单位的民间纠纷得到及时、妥善正确的调处,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1、不论为主持调解还是协助调解,均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

2、积极与有关各方保持联系,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或未造成者一律要执行回访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员要定期进行回访。

2、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纠纷回访过程中,要注意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改进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巩固调解的成果。

3、回访的对象主要是当事人和知情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要注意收集群众的反映,以便全面了解情况。

4、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进行回访时,要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继续进行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等思想工作,督促双方履行协议。

5、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束调解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主动上门回访纠纷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解决与否及发展动态,劝告当事人冷静、理智、正确对待,依法办事,不可感情用事,扩大纠纷事态,以防止纠纷扩大激化或转化。

6、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每次回访必须有详细的回访纪录并存档。

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一年两总结制度,半年初步总结,一年全面总结;

2、总结内容是: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估介,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以及今年工作的安排;

3、参加人员为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及各基层调解委员会成员;

钢城区示范家长委员会事迹材料 篇8

里辛镇第一中学

近年来,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在各级教育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优质作用,利用学校主阵地和主课堂,努力开创家庭教育新局面。我校坚持“学校工作以人为本,学生教育德育为先,家庭教育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家长学校工作中,采取“开放、民主、创新”的新模式。在目标上尊重个体差异,内容上重视民主法制精神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环境道德教育,方法上注重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构建民主平等的亲子关系,尊重学生家长,着重培养家长的育人能力。从目标、内容、途径、方法上加大改革的力度,构建“抓好自主教育、促进尊重教育、突出体验教育”的整体的家庭教育体系,教家长学会培养孩子独立、自主、健全的个性和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尊重和信任孩子,同时还经常开展家庭教育的体验活动,使家长、学生愉悦地获取知识,并通过角色体验,唤醒学生的自我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激发其内在潜能,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突出体验。

一、加强领导,明确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各项职责

为了使广大家长认识和重视家庭教育的发展的重要性,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依托家长学校,成立好学校、级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创办家长学校,坚持从家庭和学校实际出发,采取各种措施办好家长学校,并指导家庭教育,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互相

促进、互相协调,形成合力齐抓教育,更好地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家长素质的提高。

家长学校领导及部分家长通过商议,在相互交流推荐的基础上,从30名代表中选举产生了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学校向家长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聘书。家长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组织领导工作,明确职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管理家长学校的常务工作,使每一项工作做到“六有”,即有人抓、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有总结,保证家长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保证家长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办好家长学校的依据,完善管理制度是办好家长学校的有力保证。为加强家长学校管理,建立完善了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学校的整体工作能顺利地开展起来。如“主任委员职责”、“委员职责”、“教师职责”、“家长职责”、“教师家访制度”、“家长考勤制度”“开放日制度”、“校长接待日制度”等。做到各负其职,各尽所能,使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减少了随意性和盲目性。

学校结合实际建立了考评制度,对各种会议考勤进行记录,定期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总结。

三、规范管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1、完善家长学校授课制度。做到家长学校授课达到“四定”,即定计划、定课时、定时间、定人员,精心选拔一支由学校领导、部分

优秀教师、法制副校长、公安司法人员、部队官兵、优秀家长等组成的师资队伍,由他们进行讲座、解答家长的疑问,使家长学校真正发挥作用。

2、完善家长学校校务机构设置。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调整一次,全面负责家长学校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学生教学班实际情况设立了四个年级27个家长学习班,由现任的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承担家长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班务管理。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桥梁、纽带,各委员要参与学校管理的信息反馈工作和承担监督学校工作的责任,每季度向学校上交一次提案,反映家长的要求及建议,学校定期研究,落实提案,及时反馈。

3、学校还每月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家长工作;创立研究课题,研究新时期学校家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确立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促进学校家教工作,推动了学校的各项工作。

四、突出体验,确保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教育中的育人效果

1、定期开展讲座。为更好推进家长学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有计划地组织家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提高家长对子女的管理和教育的素质,确保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向家长宣传家教知识,交流经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双基并轨地发展。学校针对学生情况及家教存在的普遍问题,定期组织家长学校开课,家长学校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各类教育法规(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先进的家庭教育

理论,交流良好的育人方法为主要教学内容。家长学校采取专家讲座、参观访问、听课、评课、参与活动、参与教改、经验交流、总结表彰等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教学形式。教学模式以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结合专题讨论,提高认识,达到同步教育。

2、完善素质教育活动开放日。为拓宽家长学校的学习和活动途径,让家长从多方面了解学校工作,学校建立了每双周一次的校长接待日,坚持了每学期一次的家长开放日,让家长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活动之中,使家长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过程中形成教育共识、管理共识,达到学校工作与家庭教育的良好沟通。为结合当前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本学期举行了一次家长开放日,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到校检查和监督,使家长了解开展素质教育的新动向和对素质教育的见解,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学,增加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

3、积极开展家访活动。为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督促教师做好家访工作,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一次统一家访,并做好家访登记表。通过家访可以了解学生的校内和校外的动态和去向,从而加深了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促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和家庭教育环境的改善。

4、开展教子有方经验交流会。学校每学期举办了经验交流会,对家教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向学生家长讲解先进的家教理念,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使家长、学生、学校受益。学校在教师节期间对部分优秀家长进行了表彰,调动了家长们的积极性。

总之,几年来,我校的家长委员会依托家长学校顺利健康开展各

项活动,以讲课、举办专题讲座为主,其它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予以配合,使一些素质水平较低的家长有了较大的进步,家长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了学校的教学工作的发展。今后,我校将认真总结经验,大胆创新,为创办更优秀的家长学校不断努力。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 篇9

为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委员会干部责任目标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二、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社区成员代表、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按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三、居务公开时间:按照工作情况适时公布。

四、公开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有关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成员投拆,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社区单位、社区成员资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五、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为民服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社区成员代表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每年都要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内容

1、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2、财务公开;

3、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4、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工资待遇公开;

7、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居民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

8、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

9、社区建设、征兵、农转非、下岗职工安置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开;

10、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

11、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居务公开的程序

1、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2、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3、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4、交协商议事委员会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审核通过;

5、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6、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三)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会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公开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居务公开的方式采取公开公布和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示栏公布。

(四)居务公开的管理

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居委会党总支领导居务公开工作,党总支是领导居务公开的工作核心,负责居务公开的各项管理工作。

1、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主要是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每年都要召开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汇报,并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2、完善民主选举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

3、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财务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居务公开监督、举报、检查、奖惩制度等。几是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章建制;

4、协商议事委员会负责监督居务公开的情况;

5、建立居务公开档案。

(五)居务公开的检查

1、居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进度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进度分析及全面目查,严格按照工作责任目标和居务公开的内容逐项进行;

2、居务公开的内容每月定期接受协商议事会检查,检查的主要形式是:居民民意测验、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询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对财务进行审计、审核,组织社区成员民主评议;

3、接受各级监督检查,搞好社区成员意见的落实。对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接受社区成员意见,对群众提出的质疑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

钟村社区党总支

东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 篇10

(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职务、级别和工资的调整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工作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本办法适用于处级以下公务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创新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创新能力。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论、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解决问题及适应职位职责工作要求的其他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作风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效果、贡献大小等方面的情况。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包括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和执行廉洁从政制度的情况。

创新,是指注意寻找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包括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 公务员考核以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地履行职位职责,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精通业务为,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自觉奠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能有效履行职位职责,违反规章制度和公务员行为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工作能力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较严重的失误。

第六条 为了便于量化考核,特制定《季度考核量化测评表》(附件1)、《年度民主测评表》(附件2)和《年度考核测评登记表》(附件3),年度考核测评分值各季度考核测评分值和年度民主测评分值,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后确定。年度考核测评分值为:优秀100-85分; 称职84-60分;不称职59分以下。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 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力求量化,易于操作。

第八条 考核工作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第九条 季度考核由主管领导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填写《季度考核量化测评表》,季度考核一般应在下一季度前10日内完成,基本程序是:

(一)主管领导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了解到的群众反映对分管科室的正、副科长进行考核,填写《季度考核量化测评表》。

(二)各科室科长根据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和本科室民主测评意见对一般干部进行考核,填写《季度考核量化测评表》。

(三)人事科对《季度考核量化测评表》中的测评结果进行复核计算,填写《年度考核测评登记表》。

第十条 年度考核由委公务员考评委员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根据人事科提供的《年度考核测评登记表》分值,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一般应在次年的一月份完成,基本程序是:

(一)个人总结。总结考核期内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市人事局制发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民主测评。一般干部在科室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填写 《年度民主测评表》,人事科将测评结果复核计算,填入《年度考核测评登记表》。

(三)确定等次。委考评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测评登记表》中的测评分值,按照考核等次比例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四)公示结果。年度考核结果要在本委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

(五)结果反馈。由人事科将年度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需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

(六)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市人事局制发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季度考核量化测评表》、《年度民主测评表》和《年度考核测评登记表》由人事科存档备查。

第四章 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其中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当年招考前后累计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在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

(二)调任、转任的公务员,在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

(三)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前的情况,可参考转业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一般当年定为称职等次。

(四)借调的公务员,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我委进行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我委提供。

(五)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在委内进行考核。

(六)单位派出长期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公派出国留学、国内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根据其学习、培训的成绩及表现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或参加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七)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八)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正在停职公务员,参加,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九)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当年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受其他处分的在未解除处分的年度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是否能解除处分的依据。解除处分的当年按正常考核对待。

(十)公务员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行政告诫一次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 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有违反党纪、政纪情节轻微或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轻微的;

3、违反公务员纪律,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4、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举报并被查实的;

5、考核年度内被行政告诫两次及以上的;

6、在社会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给我委声誉带来不良影响的;

7、因责任事故给国家或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8、贯彻执行重点工作措施不力,出现严重失误的;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差错并造成不良后果达两次及以上的;

10、上班时间脱岗,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工作,经两次批评教育不改的;

1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12、在审批项目时,违反有关项目审批程序性规定的;

13、违反依法行政有关规定,导致我委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中被撤消或改正的主要责任人;

14、无正当理由脱岗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5天的;

15、正、副科长年度民主测评为末1-2位的,且年终考核量化测评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对公务员的奖励

(一)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二)连续两年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的,可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五)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优先参加我委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对公务员的惩处

(一)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不享受年终一次性资金。

(二)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做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

(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规定予以辞退。

第六章 考核机构

第十四条 考核工作在委党组领导下进行,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条 考核委员会由本委领导班子成员、人事科、办公室、党总支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委主任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第十六条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一)组织、指导、监督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审核各级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三)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七章 考核纪律

第十七条 考核委员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主管主任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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