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安全稽查管理办法

2024-06-13

营运车辆安全稽查管理办法(共6篇)

营运车辆安全稽查管理办法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规范安全稽查,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必须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大力宣传本办法。坚持对员工、车辆承租人及驾驶员进行法制教育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对违法违章行为等人员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纪律、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实行“五管”齐下,促使其遵纪守法,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鳃劂幽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 本办法由营运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稽查人员负责实施。全司员工、车辆承租人和驾驶员均应自觉遵守本办法,并有责任和义务实施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人或事进行举报或纠正。

第二章 安全稽查组织机构、安全稽查人员职责、权利、范围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安全稽查小组,确定专职稽查人员,负责安全稽查工作。

第六条 安全稽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工作作风正派,热爱安全稽查工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二)法制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和本企业规章制度,具备道路交通安全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安全稽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带头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认真,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三)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打击报复。

(四)和蔼待人,讲究工作方法,力戒简单粗暴,严禁对被查人员进行人身侮辱。

(五)在路途检查中,必须佩证上岗,罚款必须出具盖有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款收据,并按规定完善各种手续。

第八条 职责和权利:

(一)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组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办法》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

(二)检查各类营运车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车辆承租人及驾驶员在本单位和相尅站办理的各种手续、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督查营运车辆定期进行“月检”和一、二级维护保养,安全设施灭火消防器材等是否齐全有效,以保证车况良好。

(四)在安全稽查中,检查运行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对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本《办法》作出安全教育或经济处罚。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隐患,应立即终止其车辆运行。

第九条 安全稽查的范围:

公司所属客运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和发车源头的安全生产行为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包括长期拖欠费用)。

第十条 在稽查工作中,对违法、违章人员的处理不当,应立即纠正。安全稽查人员贪污罚款,公司除按贪污款额的10倍罚款外,并视其认识态度给予教育或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第三章 违法、违章处理

第十一条 驾驶员未按企业规定办理公司“内部准驾证”。第十二条 车辆承租人私聘乱用未办理公司“内部准驾证”,私聘乱用驾驶员资质等级不够的驾驶员驾驶本企业客运车辆的,处罚款300元。

第十三条 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不到20%的,每超一人罚款50元,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未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罚款500元;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50%或以上的,罚款2000元。并对车辆进行停业整顿7天,写出书面检查,在公司内部通报,取消驾驶员内部准驾资格。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无论人数多少,都要就地下客消除安全隐患,才能继续运行。旅客退票及转移费用一律由车辆承租人全额承担。一年内有严重超载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车辆,取消车辆承租人经营资格。

第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的罚款:(一)驾驶车辆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的(但在两小时内能提供有效证件,态度较好的,免予处罚);

(二)车辆未随车配备安全设施(有效灭火器、防滑链、三角木)的,未配齐防雾灯,冬防设施的(每缺一样罚款50元);(三)前轮使用翻新轮胎的(一个);(四)驾驶车辆时空拖鞋的;(五)车况不良的(无雨刮器、臂、片、缺一只小灯、尾灯及大灯,无后视镜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六)每月未参加安联学习一次的;

(七)车容不整的(前挡风玻璃破损、保险杠脱落,车身需补漆的);(八)不按规定进行到二检站报到签章的(包括冲站);(九)车辆未按期月检的<每月在15日前);(十)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十一)驾驶车辆时,接打移动电话,观看电视,收听耳机的;(十二)不按规定喷印本单位门徵或放大号码的,以及运政监督电话号码的;

(十三)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十四)驾驶车辆时,有安全带装置未带及使用的; 第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的罚款:(一)车辆不按时定级的;(二)车辆不按期二级维护的;(三)带有机械故障的车辆上路参营的;

(四)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牌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审验的;(五)驾驶与准驾记录不相符合的车辆;(六)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七)驾驶不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营运车辆;

(八)驾驶证、内部准驾证不按规定进行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的罚款,并就地滞留车辆,直至隐患消除才能继续营运:

(一)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

(二)驾驶资质不够,驾驶客运车辆的(营运19座以下的须3年以上,19座以上的须5年以上的驾驶工龄);

(三)使用涂改、伪造、失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的;(四)将车交与驾驶资质不够的人员驾驶的;(五)营运车辆在车箱内装载“三危”品的;(六)营运车辆直接供油的;(七)有重大事故隐患及苗头的;

(八)发生客运纠纷,故意堵车或堵车站大门出口的;(九)驾驶擅自改型不符合安全运行规定的车辆的;

(十)对驾驶员或车主拒不接受检查或被稽查人员巡查发现有违法营运行为且不就地整改而继续违法行驶的。

第十八条 超长线客运车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车辆经营者300,元的罚款;处车辆滞留,直至隐患消除才能继续运行。

(一)车辆不按时定级的;

(二)车辆无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合格手续的;(三)无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表的;(四)无行车路单的;(五)无车站放行单的;(六)无本单位派车通知单的;(七)未配备二名驾驶员上路的:

(八)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继续上路行驶的;

(九)单位审批表中的驾驶员与实际运行中驾驶员不符合的;(十)车辆出站时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十一)车辆在运行中未携带有效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保险证、月检卡的;(十二)将车交于驾驶证被暂扣、吊销的人驾驶的;(十三)强迫指使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十四)强迫指使驾驶员不按规定办理运行手续而私自偷跑的;(十五)强迫、指使驾驶员对车辆不按期月检及二级维护的; 第十九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0元的罚款并滞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一)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二)挪用、暂借、涂改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的;(三)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第二十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的罚款,滞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取消内部准驾资格。

(一)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驾驶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已终止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

第二十一条

严格驻站人员的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失职者处100元的罚款,并根据其行为后果追究失职责任。

(一)营运客车驾驶无内部准驾证而驾驶本公司车辆放行出社的;

(二)驻站人员在发车前没有严格审查车辆定级、二级维护和月检的;

(三)安全管理员审查车辆保险有脱保、漏保而放行的;

(四)营运车装载“三危”物品,未严格检查的;

(五)营运驾驶员驾驶资质不够而驾驶营运车辆。

第二十二条 车辆发生保险脱保、漏保的,处保险员100元的罚款。处车辆承租人100元的罚款;脱保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另处保险员3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无理对寻衅滋事,故意侮辱谩骂、围攻殴打稽查人员,干扰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除处以300的罚款外,并给予停车学习,如果造成他人受伤,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胆,触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故意刁难,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承租人或驾驶员,稽查人员有权滞留车辆,扣留营运证、线路牌,并对责任人进行停班整顿学习,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己承担,并处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第四章 票据及罚款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稽查处罚使用票据为公司财务部盖有财务鲜章的收款收据。由安全稽查主管按规定领取、保管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罚款收入日清月结,及时上交公司财务部。罚款收入项目一律统称安全教育费(租凭经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权及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

第二十八条 除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内容外,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的,按该法律条款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危险因素构成的安全隐患存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一、公司“安全领导”是安全隐患整改职能部门。在获悉事故隐患信息后,应及时通过对比、鉴别、实地察堪等手段来识别隐患的危险度,采取相应控制、防范、消除隐患源的措施。

二、“安委会”应根据隐患的危险度采取相应的控制、防范等安全技术措施,以消除危险因素向事故转化的条件。对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已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按照“五到位”(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到位)规定整改,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三、一般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做到“五到位”,直至整改合格。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由分管领导跟踪督促整改,每月在“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度,直至整治到位。

四、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隐患排查人员必须积极整改,防止隐患扩大引发事故,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报告“安委会”,加大整改力度。科室协助整改。

五、事故隐患整改的渎职责任,明知事故隐患的存在不反映,不报告是失职。领导、管理人员明知事故隐患的存在而泰然处之,不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造成失职、渎职的由’“安委会”严厉处罚。

六、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整改要做到“三定”和“三不交”。即: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当事人能整改的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

七、消防方面的隐患整改。由行政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同时通报相关部门。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评价制度

一、每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定期评价。

二、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是安全隐患信息处理的职能部门。在获悉事故隐患信息后,应及时通过对比、鉴别、实地察堪等手段来识别隐患的危险度,采取相应控制、防范、消除隐患源的措施。

三、“安委会”应根据隐患的危险度采取相应的控制;防范等安全技术措施,以消除危险因素向事故转化的条件。对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已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按照“五到位”(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到位)规定整改,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评价标准:

l、重大安全隐患:在人、车、路方面存在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2、一般安全隐患:存在一般交通违法或影响驾驶舒适性,但不直接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五、一般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做到“五到位”,直至整改合格。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安委会”确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由分管领导跟踪督促整改,每月在“安委会”汇报整改进度,纳入月安全定期风险评析中,挂牌整改,直至整治到位。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严惩肇事责任者,加强对参营经营者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对行车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司对行车中违法肇事的车辆驾驶人、经营者予以经济处罚,以教育肇事责任者,警醒他人。

一、处罚原则:

遵守按责论处的处罚原则,以交警现场勘查后划分的事故责任作为处罚依据,经法院判决的,以法院判决认定的责任为准。

二、处罚标准:

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

1、被认定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按事故赔偿的4%收取。

2、被认定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按事故赔偿的3%收取。

3、被认定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按事故赔偿的2%收取。

4、被认定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按事故赔偿的1%收取。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

1、被认定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3000元。

2、被认定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2000元。

3、被认定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1000元。

4、被认定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500元。事故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

1、被认定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5000元。

2、被认定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4000元。

3、被认定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3000元。

4、被认定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处安全教育处罚金2000元。

三、处罚方式:公司从该事故赔款或驾驶员安全保证金中扣取相应的安全教育处罚金作为经济处罚,计算标准以保险公司事故赔款金额为准。

四、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取消驾驶员驾驶公司客车资格,取消经营者经营该线路的资格,并按照合同规定,向车主追究事故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责任认定:

1、责任认定主要按交警发出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2、如果公司认为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出入,定性不准,经车主或驾驶员写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作出责任认定,并按公司认定的责任处罚罚金。

六、处罚对象

1、公司处罚只对经营人,经营人受到处罚后,有权向驾驶人领导人追偿部分或全部处罚金。

2、对发生致人死亡事故的肇事驾驶员处安全教育处罚金500一1200元。

3、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驾驶员处扣除驾驶员所交纳的安全风险金。

七、无责免罚,无责揽有责、小责揽大责受罚。

八、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此规定执行。

车辆调度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力,本着“安全、效率、优质”的原则,制定本制度,公司车辆调度机构设在经营部,由车管员兼任调度员。

1、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等统一由调度员的进行管理。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年审、二保、定级、保险等事务由调度员掌握办理时间。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私聘乱雇驾驶人。

4、包车业务的管理,由申请人向调度提出申请,由调度统一进行安排、调度。严禁私自包车,私拉乱跑。

5、车辆在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6、由调度员统一安排好修理时间和强制保养时间。调度员可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强制保养时间因故需要变动的,应报调度员统一安排时间。

7、驾驶人确需要休息的,必须预先向安全管理人员和调度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严禁私换驾驶入。

8、车辆严格实行收车入库制。收车后所有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待班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营运安全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安全法规、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在本司从事生产经营、安全稽查等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奖惩,适用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应以防范教育为主。安全管理的最终结果,是以内事故发生率为主要考核依据。

三、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考核,执行国家对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的“四项指标”标准。即每百万车公里事故次数不超过6次;死亡人数不超过0.7人;受伤人数不超过3.5人;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6万元。

四、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的“四项指标”主要考核每百万车公里的死亡人数。实行总量控制,考核。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处罚相关责任人罚金1万元。每减少二人,奖励相关责任人奖金l万元。年末由营安部门统计上报,经领导审查批准后在次年元月份兑现奖惩。

五、平时安全工作奖惩的量化比例按部门划分分别为安全科、经营发展科其它科室20%。年终安全工作奖惩则按责任层次划分分别为公司领导正职30%,副职经理30%,主管科长20%,一般员工20%。

六、安全检查(稽查),事故处理的罚款50%返还作为奖金。其中安全稽查罚款的20%作为稽查人员的浮动工资奖励(若稽查人员基本工资加上浮动工资总额超过月标准1000元时,超过部分留在次月或年终兑现)。其余部分作为营安部其它人员的奖励。罚款返还奖励按月计算,按程序报批后计发。

七、设立驾驶员春运安全奖,对春运期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人员给予每人30元(或相当于30元的奖品)奖励。

八、设立驾驶人员安全奖励。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按月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学习,自觉遵章守纪,无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员,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并发给“先进安全驾驶员”奖状,以资鼓励。

九、对本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承租人的安全处罚,按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处理。对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把关,严肃处理。

十、发生重大以上(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责任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处以驾驶员(承租人)安全教育培训费外,取消驾驶员在本司的准驾资格。并对公司营安管理人员每人处以50元的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以此类推。

十一、对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客车驾驶员,在违法记分消除之前取消驾驶客运车辆资格。一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有1次超员50%以上的驾驶员,取消驾驶客运车辆资格。当年内不得驾驶本司客运车辆。

十二、营安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马虎或失职行为的,应 予辞退,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责任追究。

十三、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除按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处罚驾驶人员和经营人外,处公司营安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其余部门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主管人员每人罚款150元。各科室(科长)每人罚款200元。公司领导副总级以上(包括副总)每人罚款500元。安全主管、经理(科长)行政处分。经调查核实,属失职造成的交通事故,给予撤职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

营运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我国对汽车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的管理方针,保持车辆外观整洁,降低零件磨损速度,防止不应有的损坏,主动查明故障隐患并及时予以消除,从而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不致因机件故障而影响旅客运输和行车安全。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件《关于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严防重特大交入发生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司营运车辆车型复杂,班线各异,技术状况,参差不齐的特殊情况,因此对我司营运车辆特制定定期维护制度。

一、日常维护

它是由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包括“三检”即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视,主要检视车辆安全机构和部件连接情况;保持“四洁”即机油、空气、燃油、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漏电。这项工作要求驾驶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责任感,同时也要求车主对驾驶员进行监督执行。二、一级维护

一级维护主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作业,作业内容主要以清洁、紧固、润滑为主,并检查有关灯光、制动系、转向泵、雨刮等安全部件。对我司小型客运车辆的一级维护的间隔里程为1000-2000公里。三、二级维护 二级维护同样由专业维修人员执行,除二级维护作业内容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即“清洗、检查、紧固、润滑、调整”的二级维护十字方针。对我司小型车辆的二级维护间隔里程5000-7000公里():

四、对维护车辆的场地规定

为了防止我司客运车辆(特别是超长车)随处乱修车,到小摊点“地摊式”作业,不能保证维修质量;甚至不修车而获取假手续(竣工出厂合格证、收费凭证)的现象。这些现象使我司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管理失控。因此,规定我司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到本司汽车修理厂进行车辆维护,特殊情况需要外单位维护的,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杜绝所有车辆到无经营资质的路边维修摊点去进行维修作业。

五、对车辆维护技术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车辆进行一、二级维护后,车主或驾驶员应立即将修理厂所提供的竣工出厂合格证、三检记录、维修合同、工时材料清单复印件交营安科专职人员登记存档,同时将相关资料凭证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审验登记。经营科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建立一车一档,及时、客观、准确地将单车作业内容、维护间隔里程,承修单位及作业人和竣工出厂检验员等填写于技术档案内,定期对车辆维护情况进行统计考评、汇总上报,随时接受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处罚

凡不按期进行一、二级维护的车辆,每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100-200元,同时停发营运班线,直至车辆维护合格;累计两次未参加一、二级维护的车辆,处以罚款200-300元,同时对车辆、驾驶员和车主进行停运整改学习3天,学习期满经整改考评合格后方能重新投入营运;凡未到规定场地维护的车辆,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同时拒绝办理相关手续。对参予车辆维护的相关人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准滥用职权;如因工作疏漏、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而造成了车辆行驶机械交通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租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制度。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车辆状况能得到有效地监控。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车辆月检、临检、例检制度

为及时查明并及时消除故障隐患,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不致因机件故障而影响旅客运输和行车安全。我司对客运车辆每月进行一次月检,并结合专项行动开展临检、例检工作,特制定车辆月检、临检、例检制度。

一、每月下旬28日由公司安全科对司属营运车输进行月检,要求月检率达100%,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车辆技术状兑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营运,严禁“病车”违法上路。

二、检查和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主要包括“三检”即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视,主要检视车辆安全机构和部件连接情况;保持“四洁”即机油、空气、燃油、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三、检查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情况。确保车辆按时二级维护和技术定级,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车辆安全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四、检查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动系统以及灯光、雨刮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

五、检查车辆各连接部件装置牢固可靠,使用国家标准轮胎,不得使用翻新胎。

六、要求车辆熄火后能手动开启车门,车内配备安全锤和急救包。

七、检查车辆要配备必要的安防设施:有效的灭火器(安装牢固且便于取用),根据行车需要配备防滑链、三角木等。

班线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管理。

二、加强驾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严把驾驶员资质关,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并与所驾车型、班线相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不开“三超”车(超速、超载、超时),不酒后开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装载危险品的客运车辆,切实做好安全行车。

三、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行车。严格执行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危险路夜间(晚22点至并凌晨6点)禁止营运车辆行驶的规定,自觉遵守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源头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准班正点,营运手续齐全有效,不准越线行驶和早班半线。

四、严格按时执行车辆的一、二级维护作业规定,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持做好车辆例保检查和日常维护,不开带病车,增强服务意识,礼貌待客,优质服务,努力为旅客扰忧解难,保障安全行车。

五、客运班车应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站点上下旅客,不得站外揽客。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有关的气象信息、道路信息、交通安全信息。

二、要将收集的信息及时地告知到每一位员工和驾驶人,针对特制时区段,路段及天气情况进行告诫。

三、如不能面对面告知到驾驶人的,要采取用电话的形式把信息告知到驾驶人,如还不能告知的,要采取发短信、公示等措施进行告知,时限不能超过1小时。

四、告知人要将告知的时间、地点、告知内容、告知方式作好详细记录,绝不能流于形式。

五、各驾驶人要严格按照告知的内容,做好安全行车工作,绝不能冒险带病行车。

六、凡不将收集到的有关安全行车的信息及时告知到驾驶员的,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七、询问驾驶员的身体状况,提醒驾驶员防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告诫驾驶员不超速、不超载、不超时行车。

营运车辆安全稽查管理办法 篇2

营运车辆具有载质(客)量大、运营环境复杂、日运行时间长等特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乃至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数据统计分析表明,营运车辆每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在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一直接近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0%,而1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约占全国道路交通该类事故总数的90%以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图1所示,营运车辆在准入、使用过程、性能保持及退出等全运营周期内运行安全保障各环节,分析归纳造成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差、营运车辆运行技术状况不良、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性及被动安全性不完善等,而导致这些原因存在的症结所在是目前我国道路运输行业没有对营运车辆建立有效的主动安全性及被动安全性准入要求、营运车辆运营过程中的技术状况保障水平不高、运输过程监管体系不完善、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没有针对性与系统性。

为了提高营运车辆安全运行保障、营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技能、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以及应急处置能力,以减少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并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由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确立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其一期项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与处置集成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专门设立了“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大范围集成应用”课题。

该课题研究形成了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性能评价与检测、安全性能技术状况保持、驾驶人执业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与评估以及运行过程安全监管等成套技术,构建了包括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源头保障、驾驶人的安全技能素质持续提升、安全运行全过程有效监控的完整营运车辆运行安全保障技术体系。

课题研究成果在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及安徽、河南、四川、江苏4省汽车运输、维修、检测、培训和道路运输管理等118家单位进行了大范围示范应用,得到了充分有效的验证,应用效果良好。

1 核心成果一:运输车辆安全性能保障技术

图2是课题在提高营运车辆固有安全性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营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形态为坠车、正面碰撞、落水、侧翻、侧面碰撞、坠桥、追尾、与道路设施碰撞、与山体碰撞等,在发生上述形态的事故后车身结构严重变形或毁坏导致乘员生存空间窄小、约束系统性能差导致乘员严重移位、防火性能差导致乘员不能及时逃生等。课题针对营运车辆上述事故及运行特点,从有效防止发生事故和发生事故后能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等方面全面提出了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准入指标要求。营运客车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包含了动力性、制动性、行驶稳定性、舒适性、可靠性、车身结构、逃生空间及设施、座椅和卧铺、防火、安全装置配备等;营运货车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包含了动力性、制动性、行驶稳定性、舒适性、可靠性、驾驶室乘员保护及碰撞防护、汽车列车连接装置、安全装置配备等。上述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指标体系以及研究开发的营运车辆安全性检测评价方法与检测装备,为建立我国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准入管理机制奠定了技术基础,从车辆安全技术源头上有效提高了营运车辆的运行安全性。

图3是课题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持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课题全面完善了在用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指标、检测评价方法,确定了在用营运车辆合理的维护周期、维护作业项目、重要安全部件维修工艺等,从在用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评价、故障诊断、维修及其工艺、车辆技术状况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在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评价及保持体系,为建立在用营运车辆安全性退出管理机制奠定了技术基础,有效提高营运车辆在全运营周期内的运行安全性。研究开发的汽车列车制动性能检测设备适用于汽车列车结构特点和车型特征,首次在现有普通平板式制动检验台的基础上,采用适合多轴车轴距和轮距的组合式测试单元,运用数据采集软、硬件技术,实现对多轴车制动性能的检测,此项技术属国际首创,国外只有1种可用于汽车列车制动性能检测的室内台架式检测设备[1],国内仅见汽车列车制动性能室内台架式检测方法可行性的探讨[2],尚未见相关室内检测设备开发及应用的文献报道。

2 核心成果二:驾驶人技能素质提升技术

图4是课题在营运车辆驾驶人技能素质提升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课题基于营运驾驶人安全驾驶心理、生理因素及其职业特点提出了营运驾驶人技能素质要求,并构建了营运驾驶人适宜性甑别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通过新研发夜间视力、紧急和连续紧急反应、周边风险感知检测设备等原型样机进一步集成了营运驾驶员驾驶适应性检测成套设备,并通过开发检测评价系统软件和设备联网实现驾驶适宜性的多元评价,不但可以甄别出事故多发驾驶人,而且可以通过检查发现每个受检驾驶人心理、生理素质存在的问题,为其指出今后驾驶车辆应注意的事项,为针对性安全管理和教育提供了依据;课题基于驾驶员培训效果影响因素分析、驾驶员群体特征分析及现代教学方法在驾驶员培训中的应用研究,编制了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理论考试题库等,开发了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网络远程教学、特殊环境与情景下驾驶技能模拟培训、网络考试管理等软件,形成了全面提升营运驾驶人执业安全技能与素质培训技术,使驾驶人技能素质能够得到持续提升。

3 核心成果三:运营过程监管技术

图5是课题在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安全监管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营运车辆安全运行与驾驶员、车辆性能、安全管理措施等密切相关,以往的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监管平台仅仅是对营运车辆超速行驶状态进行监控,这种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控既不全面,也未对营运车辆不安全运行的根源进行全过程的监管。课题开发运输企业级安全生产管理和综合监控指挥平台(包含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系统、车站智能安全门检报班系统、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综合监管系统、行车安全决策分析系统及四个系统有机集成与信息共享)软件,将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状态监控[3,4,5]从超速行驶监控扩大至车辆行驶异常监控预警(车道偏离、前撞、侧翻、侧滑)、车辆技术状况(发动机转速、机油压力及温度、冷却液温度、油耗、制动气压、灯光、喇叭、制动蹄片磨损、缓速器、发动机仓温度、车门开关状态等)实时监控预警、车辆日常管理监控预警(维护、例检、等级评定等)、驾驶员日常管理监控预警(档案信息、安全教育、继续教育、考评等)等,并对上述监控数据综合统计及分析,为安全管理和运输生产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将安全监管有效融合到运输生产的每个环节,使营运车辆安全运营全过程能得到有效监管。

4 研究成果示范应用及其效果

课题以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为依托,实施营运车辆安全性准入检测、营运车辆驾驶人执业安全技能再教育、考核与评估技术示范工程,建成营运车辆安全性准入评价与检测示范基地和营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技术研发及技能考培示范基地;依托安徽、河南、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在安徽、河南和四川3省开展营运车辆技术状况保持、安全性能保持评价示范;依托安徽、河南、四川、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在安徽、河南、四川和江苏4省进行营运车辆驾驶员执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示范。

课题重点选择典型道路运输企业——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集中示范应用研究成果,该公司在课题成果示范前的2008~2010年间,平均年万车公里责任事故起数为0.029次/(100万车·km),平均年万车公里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0.031 7人/(100万车·km),平均年万车公里责任事故受伤人数为0.077人/(100万车·km),年平均营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比例为0.647%;在课题成果示范的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间,该公司未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营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比例为0.074%,比示范前下降 88.6%。课题成果应用效果明显。

5 结束语

“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大范围集成应用”课题主要从车、人和管理3个要素深入研究了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构建了包括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源头保障、驾驶人的安全技能素质持续提升、安全运行全过程有效监控的完整的营运车辆运行安全保障技术体系。研究成果在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及安徽、河南、四川、江苏4省进行大范围示范应用,树立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保障技术示范应用典型,推广了研究成果,并对成果进行了有效验证。

摘要:介绍了“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大范围集成应用”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研究形成的我国营运车辆安全性准入与退出技术体系,使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有了源头保障;研究形成的营运驾驶人的技能素质要求标准及其培训方法体系,使营运驾驶人的执业安全技能与素质得到持续提升;研究形成的与现代道路运输企业运营管理相衔接的安全监管手段,使营运车辆运营全过程得到有效监管。

关键词: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性能,监控,驾驶技能,驾驶培训,检测

参考文献

[1]Performance-based Brake Testers:Round robin fi-nal report[R].Shaffer-SJ;Christiaen-A-C//Battel-le Memorial Institute,Columbus.USA:FederalMotor Carrier Safety Administration,USA.2000-02:132.

[2]贾晖.多轴汽车制动性能检测可行方法的探讨[J].汽车维护与修理,2007(11):58-60.

[3]胡湛岚,夏志忠.应用GPS、GSM车辆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7.

[4]陈华斌,邵平凡.基于GPS/CAN/GPRS的车辆监控管理系统终端的设计与实现[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10.

营运车辆安全稽查管理办法 篇3

【关键词】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发展

【中图分类号】F407.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475-01

如今,随着我国社会发展,交通运输业和汽车行业的快速兴起,汽车营运车辆也逐年增多。因此,我国交通运输汽车管理部门,务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检测管理持续加强,依照营运车辆基础性能要求和技术装备,建立完善统一的检测方法,对进入营运市场的车辆需要严格审查,检验其综合性能与技术条件,使营运车辆一直保持在稳定的状态。营运车辆作为交通运输的主要代步工具,保证其安全性、稳定性,可以更好的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提升。

1、综合性能检测的作用

综合性能检测主要对汽车的可靠性、安全性、动力性、经济性和尾气污染排放、噪声等状况进行检测,给车辆提供一份科学公正的数据。综合性能检测是利用现代各种检测设备和技术,在汽车不解体或不报废的情况下,判断车辆检查故障原因和位置、技术状况的一种技术手段。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是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合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车辆技术管理现代化的一个标志。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在汽车大修完工质量检测、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和维护完工检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

2 、综合性能检测现状存在的问题

2.1 不相适应的统一维护周期

由于车辆装备技术质量存在着差异,核载数一样的车辆,因其价格不同,所以车辆档次不同,则运行期、寿命期和安全期也存在差异,统一维护周期明显不够合理。

2.2 检测程序过于复杂

进行检测必须先维护修理才可以进行,与“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汽车维护制度不相符合,制度显示:车辆应该先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后发现车辆具有安全隐患或技术状况不符合,然后再进行必要的修理或强制维护,只要确定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后,车辆便可以投入运输,这样才能起到预防为主的目的。虽然交通管理部门规定修理厂按照“保养拍照”、“出厂合格证制度”、“三项制度”等监管程序执行,但送检修理厂某些地方不但没做到监管作用,而且将拍照等费用让车辆业户来负担,应对方法各种各样。甚至大部分地区都存在假送检现象。

2.3 检测工作有所遗漏

现在执行检测收费的标准还是很多年前的水平,而且当时的检测机构都是事业单位。但现在的检测企业、检测设备要求在不断提高,而企业投入成本也是越来越高,所以当前检测收费标准有点低;还因为检测机构恶意竟争、发展无规划,使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和发展的各项资金投入大大受影响,从而导致产生检测工作会出现检测减项、漏项等现象[2]。

2.4 检测机构缺乏诚信意识

检测机构在近些年的发展中,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大多都是属于交通管理部门,这样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如今随着检测行业逐渐兴起后,检测机构加入了大量的社会力量。现在,检测机构多种形式并存,有事业单位、个人独资、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承包经营等,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导致某些检测机构缺乏诚信意识,最看重的是单位收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测机构公平公正性和第三方独立位置。

3、人员要求

综合性能检测主要是靠车辆检测员执行各项检测作业,检测员对车辆检测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检测员必须善于处理解决在检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还需要积极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检测员需要依照检测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形式的不同的要求可分为:微机操作员、工位检测员、检测驾驶员等。

3.1 微机操作员要求

如今全自动化汽车检测使用专业的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需要能够熟练操作检查等工艺程序、终端存储打印和检测工作申报等,能快速选择检测项目,能熟练掌握设定操作程序、基本掌握工位检测标准应用;能了解计算机原理,能解决检测程序或计算机中出现故障,清楚了解车辆检测技术与检测业务[3]。

3.2 检测驾驶员要求

因为驾驶操作技能会对采取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有影响,在全自动性能检测的过程中,检测驾驶员要能按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所以要求操作的基本功够扎实;还需要检查被检车辆的外部装置是否异常,判定其能否上线检测。专门操作被检测车辆的专职驾驶员是检测驾驶员。检测驾驶员必须拥有各种被检车辆相应的驾驶证;掌握车辆检测工作内容;可以熟练驾驶车辆在检测工位进行检测;熟悉各种被检车辆的性能;对检测作业中检测结果出现的问题和车辆出现的故障,能及时判断并排除问题。

3.3 工位检测员要求

工位检测员是实施各项检测的操作人员,是判定检测结果的技术执法人,还是所检测项目的责任人,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由于车辆检测的项目繁多,所以使用的检测设备也很多,这时会根据检测项目不同,设立不同的检测工位。工位检测员的职责要做到了解相关车辆检测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并且能够熟练使用,能对检测报告做出科学合理的辨别;掌握所在工位仪器设备的原理和结构,熟练操作本工位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并可以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并具有一定的校准、检查等能力;能够快速的检测出车辆质量,判断分析出事故原因。

4、改进建议

(1)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标准体系应与其他管理体系能够相关联协调并提供支持。

(2)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标准体系内的标准之间应相互协调;

(3)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标准体系内的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应能保证顺利实施技术标准;

(4)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能满足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需要;

(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标准体系应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互相配套;

(6)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标准体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5、结束语

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企业要应用推广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对于检测设备需要按时更新和技术升级,提高服务质量和检测技术水平。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应该达到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数据接口要与道路运行管理机构相连接。综合性能检测站要能发挥出充分的技术优势,运用汽车不解体检测诊断技术,大力开发车辆维修前故障诊断和维修后质量检测等经营业务,积极为维修技术创新,让我国道路运输业的发展能够提高,并提供安全完善的技术保障,为提高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菁,用新理念引领我国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司长李刚先生访谈录[J].综合运输,2010年01期

[2] 张萍,陈立林,彭镜,CV-MTDP帮助建立车身制造技术数据平台[J].现代零部件,2010年02期

营运车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篇4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政策,法令,交通法规,营运车辆安全加驾驶操作规程,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货运管理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二、维护公司信誉,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一日三检制度,及时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维护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况的良好。

三、严守营运车辆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安全文明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一旦发生行车事故,应及时通知公司及相关部门,并按交通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抢救伤者,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交通及善后工作。

四、坚持做到:(1)起步三件事(察看车辆周围情况、观察仪表、察看有无车辆或行人超越、横穿);(2)会车三件事(先让、先慢、先停);(3)行车三件事(注意车马行人动态注意交通标志、了解气候和道路变化情况);(4)转弯三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5)停车三件事(拉紧手刹、挂进低速挡、塞好三角木)。

五、坚持做到十不准:(1)不准开“英雄”快车;(2)不准开赌气车;(3)不准酒后开车;(4)不准开无证车;(5)不准开疲劳车;(6)不准开越员车;(7)不准开直流供油车;(8)不准违章乱停;(9)不准开超期维护检验车;(10)不准开危及安全的带“病”车;(11)不准在行车中接听或拨打电话;(12)不准脱保(险)车辆上路行驶;(13)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撤等。

六、注意劳逸结俣,合理调剂时间,集中精力驾驶。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章操作指挥坚决制止,并主动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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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一、道路运输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的第一线。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以身作则,属尽职守,带头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道路货运规章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

二、公司经理必须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并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公司安全员在发现安全隐患的时候,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及时消除。

三、根据公司拟定的安全生间管理目标,制订年、季、度以及各生产阶段的安全工作措施计划,要求大目标明确,小目标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四、实行定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精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志。

五、抓好营运车驾驶员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和驾驶员个人档案。在车辆运行监管中,切实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技术差异,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六、建立完善公司安全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法规、交通案例、安全操作与安全行车、服务规范、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坚持每季度的公司安全学习及驾驶员安全学习谈话,并做好安全学习记录和谈话签字记录。

七、以、季度为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塞活动,检查评双安全信誉先进管理者及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安全行车的先进工作经验者,营造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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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八、负责处理本公司车辆行车事故及善后工作,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到现场,组织施救及善后工作。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对事故责者提出公司意见。

九、建立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统计台帐和安全考核记录,按时报送安全统计报表或事故快报等有关安安全资料。积级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十、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例检、强保及强制维护与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和技术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负责本公司车辆保险业务工作,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大胆工作,吸纳较好安全管理建议,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死角。

十一、全员重视安全基础管理,把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过程,使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重视安全,维护公司信誉,保障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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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分析了解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部门和各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措施。

二、公司安全检查分为:安全综合检查,一般安全检查。

三、公司第季度进行安全综合检查,由行政主要领导组织、负责,每月一次一般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领导组织、负责。

四、对各时期的季节性生产和开展的安全活动,应针对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专项检查。

五、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综合检查内容: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治理事故隐患、一展安全宣传教育、履行安全职责,执行事故处理决定、安全控制指标、基础管理工作等有关安全和生产方面的情况。

2、一般安全检查内容:日常安全生产及管理上的具体问题,当前应做的工作。

3、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各时期安全生产及开展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及需要了解掌握的安全生产环节情况,不定期进行。

六、安全检查组织,由行政主要领导或分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带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七、安全检查采用表格式,确定内容,填清楚检查情况,签署情况,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受检岗位人员签字,参加检查人员签名,做到规范化操作。

八、公司对生产及管理方面的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九、安全检查结束,由检查组负责人汇总资料向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检查资料安全技术处存档,对检查的情况作必要的能报。

兴义市环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 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营运车辆驾驶员行车时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得超员、超载、超速、不得强行超车和冒险行车。

二、车辆驾驶员必须按期对车辆进行二级保养维护和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例行检查。

三、营运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维护公司信誉,严守职业道德,确保运输安全。

四、营运车驾驶员不有得下列行为:

1、驾驶车辆时酗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

2、车门没有关时行车;

3、车辆行驶中拨打或接听移动电话,不系安全带,与乘客闲谈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档滑行;

5、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停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五、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做到安全文明行车,合理掌握车速,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按照运输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快捷、安全、不得出现欺诈等违规行为,自觉维护本公司运输安全质量信誉和客户利益。

六、营运车辆驾驶员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被有关管理机关抄告处罚的,公司将记录在案,列为安全质量信誉考核。违反上述条款之一,根据情节轻重,造成其它经济损失责任人承担,涉及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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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议事会议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企业经营发展,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根据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每季度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精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参加会议人员:本公司全部管理人员。

三、会议要求:要有准备、有议题、有结论、以达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拟订措施、总结提高的目的,并作好记录。

四、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分析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总结、违章肇事处理、措施拟定、事故鉴定、工作安排等。

五、会议对已布置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通报。

六、公司将根据各个时期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安全专题会议,找出原因、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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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力度,抓好安全学习教育工作,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每季度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一次。

二、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道路交通法规知识以及服务规范标准,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驾驶员提出通报批评。

三、对不能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的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补课学习。

四、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未参加安全学习的不准签章,不准提前签章。

五、公司将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谈话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公司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考核要求:覆盖率必须达一100%。

七、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新招聘用人员上岗前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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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把车辆运行安全管理作为企业运输生产管理中的首要环节,以行车前、行车中管理作为基础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运行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管理、车辆维护修理、车辆安全检查、车辆保险、车辆技术档案管理等。

三、公司必须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运行监控管理,随时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做好车辆运行记录。

四、车辆运行,严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五、营运车辆超长线运输应配备2各以上(含2名)经考核合格的驾驶员。

六、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向交警,保险和公司(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将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车辆损坏由公司安全技术人员配合保险公司进行鉴定。驾驶员在运行过程中,对车辆运行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赔付外,其余由驾驶员(车主)自行承担。

七、对节假日、雨署季节或在全国、全区性开展安全活动中,公司将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安全保障措施,实现安全无事故。

八、安全技术处理要按照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档案,完善车辆管理台帐和各种管理记录,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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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维护修理的有关规定制度

为了确车辆得到正常的维护和修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维护和修理质量、保证车况良好、保障行车安全、完善车辆技术档案。特作以下规定: 一、二级维护到期车辆,公司管理人员督促驾驶员到资质各符合条件的修理厂进行二级维护,竣工后将合格证送公司备案存档。

二、驾驶员必须确保车况良好,每日行车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制度。

三、严禁车辆二级维护超期运行,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脱保车辆(或保额较底)上路运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将停办相关手续,并抄报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

四、车辆的技术维修及材料,必须到指定资质厂家进行维修作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技术维修和材料质量,严格执行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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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4、参与事故救援所需要的救护车,灭火器材等设备及用具,迅速调派车辆疏散人员,维持秩序。

六、节假日期间,坚持值班制度,作好人员安排,实行轮泫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对值班期间出现的问题或突发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负责报告和联系,并作好记录。

七、值班人员接到交通安全事故情况报告或电话,应详细问清情况,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作好相关记录,保持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系。

八、交通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初步估计,原因初步判断,事后的采用的措施及组织救援情况。

九、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情况报告或电话后,小组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十、值班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在接到交通安全事故情况报告或电话后,不报告、不转达、不记录的以失职论处。

十一、本公司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各成员将按时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别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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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

为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事故隐患,遇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依法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

1、公司行政正职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生产经营中,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同时总结)。

2、安全业务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原则、大胆管理、秉公办事、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负有单位日常安全基础工作的管理责任。

3、其它管理岗位人员及驾驶从业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和义务,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负有生产作业和经营过程中的违法操作责任。

二、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行的预防设施不放过。

有下列情之

一、追究公司领导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公司布置的安全工作不及时贯彻落实、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的。

2、对布置的安全工作不检查、不督促、造成工作不落实的。

3、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措施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考核未达标、单位管理混乱、执法不严、导致发生事故的。

4、对安全工作存在的事故隐患,有能力解决而未及时整改或不及时请示汇报的。

兴义市环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

5、对违章指挥和违法行车、违章作业不制止、不处理的。

6、本人不重视安全,任意违法乱指挥,或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

7、单位发生特大以上责任事故的。

8、因管理原因造成生产事故隐患,受到上级强制责令整改的。

9、上级或司法部门确认应负相关责任的。

兴义市环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安全,舒适的运输服务,确保企业的运输安全服务质量信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后,应及时派专人,对双方当呈人进行调查,调查中应本着公正,依据事实的立场。

二、如调查结果确属服务质量或违反《道路运输》和有关规定的,公司应及时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给客户满意答复,如投诉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应对客户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三、因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有意违反《道路运输》及有关规定,受到县市省级媒体暴光的,经调果核实,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强制解聘。

四、公司对营运车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及道路交通法规知识等方面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兴义市环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兴义市环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负责人王大芬,黄新经理兼安全管理人员,黄维成、黄丽负责主办业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大芬***

副组长:黄 新:*** 办公室:黄 丽:*** 安全技术人员:黄新、黄维成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全员、全方位齐抓共管、从参予安全管理并按各自职责履行安全工作职能,严格把关。

兴义市环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

安全生产专用经费使用及保险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方针,改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安全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从生产利润的总额提起1%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由专人保管,专款专用,使用范围,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专用经费。为保障公司员工人身权益,按要求每年为员工投保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正公司健康平安的发展。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保证车辆的正常营运。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运驾驶员要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出租汽车的统一规定。

二、要认真坚持车辆的检查制度。对车辆保养部分勤检查,对车辆证件部分勤核实,对车辆年审部分勤落实。

三、做好日常的维护与保养,发现车辆损伤,有故障的要及时修复,按期或根据车辆使用状况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遵守车辆驾驶操作规程。如车辆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伤;超正常磨损致使车辆停运、修理,提前报废,驾驶员要赔偿经济损失。

五、严禁未经公司同意私拆,私换车辆各大总成及车内设施。造成经济损失,驾驶员要赔偿。

六、公司技术安全部门要严格车辆交接程序,搞好车辆的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七、公司技术安全部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要督促驾驶员及时修理及处理,并做好记录及跟踪检查。

营运车辆安全稽查管理办法 篇6

相关安全培训资料

在我国混合交通中,每年汽车与摩托车相碰撞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率占年均事故总数的80%以上,如何防范与摩托车相碰撞事故的发生,是运输企业做好行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每位营运驾驶员对此类事故都应提高警惕,引以为戒,做好预防措施。

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简称两轮车)交通事故分析:

一、事故特点:

一是节假日事故多。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期间及周末休息期间摩托车事故比较多。

二是晴天及夜间的事故多。晴天由于摩托车的出行率大大增加,导致此期间的事故比雨天和寒冷天气明显增高。

三是重要时段、重点路段事故多。中午12时至3时,下午5时至晚上8时;地方赶集通往的道路、城区主要街道、路口、车辆密集地段的事故率高。

四是摩托车违法行驶导致的事故多。在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有违法行为的占80%以上,主要违法行为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乘坐等。

五是摩托车交通事故的伤亡率比较高。由于摩托车碰撞及翻覆都是人直接与硬物接触,按人们常说的骑摩托车是“肉包铁”,从而导致事故中的人员伤亡率比其他车辆的高。

六是摩托车交通事故善后处理难度大。由于受经济条件、投保及理赔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调解处理比较困难。

二、事故原因:

(一)驾驶人的原因:

这是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摩托车驾驶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人员系非驾驶员,无证驾驶、法律意识淡薄,各种原因导致摩托车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载人不符合安全要求、违法压越单双实线、争道抢行等,为交通事故埋下多种隐患。

摩托车行驶的特点是“小、散、多、快、抢、钻、猛”,各单位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摩托车的行驶特点,对广大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年青人骑车:逞强好胜,好开飞车,到处乱闯,时常钻行。此时要注意观察,做好刹车准备。

(2)妇女、年老者骑车:速度较慢,胆子比较小,容易摔倒,此时要提前减速,不要猛按喇叭,以防惊吓摔倒而发生碰撞事故。

(3)未成年人骑车:大多无证驾驶,不懂交通规则,骑车好快,刚学会骑车就到处乱窜,此时要减速,让其先行,并要注意观察其骑车动态。

(4)弯路、叉路口:要提前减速,做好紧急刹车准备,多呜喇叭,特别要注意小路和胡同突然窜出的摩托车。

(5)雨天行驶:路滑,骑车者大多穿雨衣,视线差,车速较慢,这时要做好刹车准备,不要尾随太近。

(6)其它动态:骑车人往往有逢友必并行,逢新友必停的习惯,大多停在路中问谈话,这时不要急,要鸣喇叭,待其让出路面后再行,强行通过往往会发生刮擦事故。

(7)突发事件:摩托车由于稳定性差,行驶时会发生突发情况,如摩托车驾驶人突然掉头,或者车辆突然熄火、不来油、爆胎等机械故障,这些都容易发生碰撞事故。所以广大驾驶员在遇摩托车时要提高警惕性,高度集中思想。

由于摩托车行驶路线比较灵活,占路面积小,于是有的驾驶员驾车时便随意变更车道,一会拐到左边,一会拐到右边,哪里有空隙就往哪里钻,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还有就是在路口转弯时倚仗其起步快,方向灵活,便与其他机动车甚至直行机动车抢道行驶,一但没有“抢”好,便丧生轮下。有的摩托车驾驶员,尤其是低龄人,年轻气盛,驾车时经常超速行驶,有的甚至“飙车”、不管道路条件和本身的操作技术,总认为不快不过瘾,寻求刺激,觉得车开慢了不够潇洒。还有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系无证驾驶,没有通过正规的培训、考核,一方面驾驶技术生疏,另一方面对交通法规一知半解,道听途说,从而引发种种交通事故。还有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系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现摩托车在城乡各种“婚丧嫁聚”活动中成了人们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每到这些地方,上百辆摩托车集聚在办事场所,这些摩托车驾驶人相当一部分都存在酒后驾驶行为,导致不少交通事故系酒后引起,并且后果极为严重。其次就是摩托车驾驶人图省事,把戴安全头盔视为麻烦,导致摩托车事故中的伤亡比例大,善后处理难。

(二)摩托车的原因:

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差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摩托车的特点:

1、摩托车车架构造简单,稳定性差;

2、轻便灵巧,速度快;

3、车身无牢固的安全防护保障设施设备;

由于摩托车架结构非常简单,在超载、超速行驶遇到转弯采取制动措施或者行驶在雨天的路面等情况时,稍有不慎就会导致车辆失去控制而滑倒,酿成车祸。同时,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本身的稳定性差,制动性能相对汽车也不是很好,遇到紧急情况难以控制,加之现在各地摩托车的检验率低,对摩托车的强制报废又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导致很多车况差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因制动、灯光不良引发交通事故。另外有的因随意安装遮阳伞和加装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座椅、支架等导致超高、超宽稳定性降低而引发事故。

(三)道路的原因:

有相当一部分摩托车交通事故系道路原因引起。(1)道路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很多道路(特别是县乡道路)的车道、线形、坡度、弯道半径等设计都不够合理,从而影响摩托车的正常行驶。(2)道路建设的质量不很高。有的县乡道路因路基不坚实,路面下陷,返修率高,雨天道路积水严重,致驾驶人对道路的估计不足引发交通事故。(3)道路标志标线不健全。现相当里程的县乡道路标志标线不够健全,加之摩托车驾驶人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低,由于没有很好的视线诱导和警告,因坡道、弯道超速引发很多翻覆、碰撞事故。(4)因道路施工作业引发交通事故。有的部门在道路施工中因未设立标志引发交通事故。如养护部门挖掘道路、电力、通信部门在道路上拉线作业、房屋建筑施工堆物等都引发了一定数量的摩托车交通事故。(5)道路照明设施不完善。在有些城区道路因照明度设施不合理,还会给驾驶人造成视线错觉等引发交通事故,并且在照明不足地段还容易导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四)环境因素的原因:

(1)气候炎热的影响,天热后因驾驶人疲劳和利用加速驱风至凉引发交通事故;

(2)下雨的影响。因下雨导致道路容易横滑引发事故;为避雨急于赶路,忽视周围环境引发事故;由于下雨对视线的影响而引发事故。

(3)环境因素的影响。因周围的一些广告、群体活动及刺激性演出等,导致一些驾驶人的注意力不集中、视线转移等引发交通事故。

三、防范客车与摩托车发生相碰撞事故的措施和方法: 1.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法制意识、技术素质,是遏制发生摩托车碰撞交通事故的最有效方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牢记行车安全。

2.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麻痹大意对驾驶人来说是一大忌,是种想当然、差不多、过得去的错误心理。有这种思想存在,行车中必然分散精力和注意力,从而导致操作马虎和失误,酿成车辆事故。有的驾驶人缺乏高度的责任意识,预防事故的态度不端正,自以为

技术高超,常开“英雄车”、“斗气车”,我行我素。另外,存在饶幸心理,遵规守纪的观念单薄。如果不注意克制,任你技术再好、路况再熟也会发生问题。克服麻痹大意的方法就是小心谨慎和高度警惕。密切注意行车中的各种情况,集中精力正确观察,妥善处理各种情况,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此外,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戒备,防止思想松懈。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交通事故。

(三)同向行驶时须保持一定距离。两轮车具有灵活、便捷、通行能力强的优点,但稳定性差、保护人体性能不佳,加之部分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在混合交通中发生事故。尤其同方向行驶的两轮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屡见不鲜。因此,汽车驾驶员在超越过程,一定要保持1.4 米(不含摩托车两手把间距离),在超车刚结束时,不能过早地回转方向,占用两轮车的路线,以防两车相撞。

(四)跟车时须防追尾。汽车与两轮车追尾事故有两种:一是汽车追两轮摩托车;二是两轮摩托车追尾汽车。这两种都是在前后两车之间较短的距离中行驶时,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留意前车时,或前车已因某种原因减速,甚至停车了,在无法回避的情况下,造成了追尾碰撞。也有驾驶员误将停留的前车当成了行驶的车辆,临近时才发现车停着,踩制动踏板已来不及了,造成了追尾,这种事故一般发生在夜间。追尾事故的预防主要取决于同向行驶的两车安全纵向间距大小,也要区别于制动的种类不同,前后两车的速度不同。

(五)相对行驶时须防止猛拐横穿。相对行驶的车辆,彼此都是会车关系。汽车在运行中相互交会的机会很多,与两轮车会车也算其中的一部分。但两轮车因单纯的正常会车情节,所引起的事故却不多,多数是因为超车时相会或突然从相对行驶的车后窜出与汽车相撞,也有两轮车前方受阻,为了避开固定的障碍物或与前行的同类车相碰撞,正在倒地或已倒地的过程中与对面行驶的汽车碰撞。在这种情况下,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动车减速靠右通过,让对方先行等规定。汽车驾驶员遇到夜间相对骑行的自行车,应时而

变灯光,使自行车驾驶人视觉能够较为适应地凭第一感觉,按照自己路线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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