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路优美散文

2024-06-07

夜路优美散文(共15篇)

夜路优美散文 篇1

我很怕走夜路,黑黑的,阴森森的,如果有风,会感觉身后有双脚。小时候走过几次这样的路,每次到家都几乎魂飞魄散。然而,家还是要回的。

出了校门,走过一段静静的黑黑的路。再走,就不黑了。什么时候这里装了路灯,我不得而知,只看见路被灯光打扮的昏黄昏黄,消除了几分惊恐和害怕,增添了几分迷离和困惑。让人能看清前方,似乎又看不清,不像白日那么明朗。

冬天不像夏天,没入深夜,路上已静悄悄的,再加上这里本就人烟稀少,更是静的可怕。一个人静静的走着,就这样静静的走着,任凭影子拉的长长的。你呢?怎么不打个电话? 是不是发信了我没看见?掏出手机,空空的,没有。继续走吧。怎么这么静呢?没有鸟叫,也没有小虫的唧唧声。哎,不可能有嘛,小傻瓜,这是冬天啊。冬天?怎么也没人呢?小猫小狗也没有,偶尔有辆车疾驰而过,赶趟似的。手机依然没动静。不看了,每次看过,都是沮丧。一辆车疾驰而过又停下,耳边传来一声大喝。叫我吗?转过身,看一眼,又迅速转过来,心跳开始加快。不会是坏人吧!脚步不由得加快,若遇到坏人,怎么办。你呢?在哪里呢?你说要保护我的。四十分钟的路,有一半了吧。还好,没事。继续走吧。

路昏黄昏黄的,静静的,似乎有一点模糊的美。这模糊的美开始活跃我的思维,你和我,说缘,信缘,被这个缘弄得疯疯癫癫,依然乐悠悠,美滋滋。“步履雀跃眉梢喜”哈哈,雀跃的步履怎么不寂寞了?到家了,你的电话还没来呢!

夜路优美散文 篇2

“盼望着, 盼望着, 东风来了, 春天的脚步近了。”朱自清的散文《春》以诗的笔调, 描绘了花卉争荣、生机勃勃的春天图画, 赞美、抒唱春的创造力和带给人们无限希望, 从而激励人们在大好春光里辛勤劳作, 奋然向前。这篇作品可以说是一首抒情诗, 一幅风景画。

文章一开头, 作者抓住春天的主要特征, 粗略地勾勒春天的轮廓画:“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 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 水涨起来了, 太阳的脸红起来了。”由于抓住春天的特征来点染, 给这幅轮廓画抹上了迷离的色彩, 创造了一个动人的意境, 引起读者对春的热烈向往:春天, 该是怎样的美妙啊!然后, 作者从容不迫地“推”出五幅“特写”, 细致描写春天的动人景象。先写草,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 嫩嫩的, 绿绿的”, 突出草的绿, 描写春天绿草如茵的情景。次写花, “桃树, 杏树, 梨树, 你不让我, 我不让你, 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 粉的像霞, 白的像雪”, 突出花的争相斗艳, 画出春天百花盛开的繁荣景象。第三幅画写春风, 着力刻画春风的“温馨”“鸣唱”, 描绘出春风送暖的胜境。第四幅画面写春雨, 渲染春雨的“轻柔”“湿润”, 画出夜雨和郊外的美丽画面。最后, 画出了一幅迎春图, 人们在春草、春花、春风、春雨几幅风景画交相辉映的绮丽春色中, “各做各的一份儿事去”, 充满了无限的活力和希望。五幅图景, 五幅画面。

老舍先生的《济南的冬天》, 是一篇“纯”写景的散文, 文中写景用了“最自然最恰当最现成的字”, 使之显示了一种特有的朴素美, 这是文章在语言上具有的独特风格, 而其最大特色———绘画美, 也因此体现了出来。作者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语言的启示性, 在读者头脑中形成了一幅幅淡雅的山水画。

第一幅是小山摇篮图。作者先为读者勾勒了一个“理想的境界”:“一个老城, 有山有水, 全在天底下晒着, 暖和安适地睡着, 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何等恬静, 又何等明媚。作品的“出奇”之处, 是在引出“山”之后对“山”的描摹上:“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 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躺在摇篮里承受母亲的慈爱, 那当然是最暖和不过的了。况且“山们”还“低声地”哼着摇篮曲呢:“你们放心吧, 这儿准保暖和!”一幅“小山摇篮图”蕴涵着感人的脉脉温情。

雪后初晴的美景是第二幅画面。“矮松越发的青黑”, “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 “山尖全白了”。多么妙的雪霁晴峦图啊!更令人击节称奇的, 是小雪给大自然增添了迷人的色彩。山坡上, “有的地方雪厚的, 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 一道儿白, 一道儿暗黄, 给山们穿上了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 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了”。而且全白了的山尖“给蓝天镶上了一道银边”, “等到快日落的时候”, 竟还有“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 直“羞”得薄雪“微微露出点粉色”呢!可以说, 雪后的济南格外秀丽了。这真是一幅动静相间的水墨淡彩。

古代散文名篇《醉翁亭记》是一篇优美的散文。这篇散文饶有诗情画意, 体现出了散文的图画美。文章首先描绘了一幅优美的风景画, 在作者笔下, 醉翁亭的远近左右都是一张山水画。有山, 有泉, 有林, 有亭。然而, 作者没有孤立地用墨, 而是交织一体, 既各具特色, 又融合统一, 蔚然深秀的琅琊山, 风光绮丽, 苍翠欲滴, 以群山为背景, 酿泉环绕而过, 一座四角翘起的亭子立在上面, 这样, 无山, 则泉不美, 无泉, 则青山孤立, 无亭, 则山泉失色。山与泉相依, 泉与亭相衬, 一幅画中, 山水亭台, 一应俱全, 构成诗一般的优美境界, 作者笔下的朝暮之景和四时之景, 也都是优美的风景画。文章还勾勒了一幅“与民同乐”的风习画。文章写滁人之游, 描绘出一幅太平祥和的游乐图, 在这幅图画中, 有“负者”, 有“行者”, 有老人, 有小孩, 前呼后应, 往来不绝, 十分热闹。这个场景在太守眼里, 应更多了一层政治清明的意味。写宴饮之乐, 宴饮所需, 无论是酒还是鱼, 是肉还是菜, 都是就地取材, 这样意在夸耀滁地富足, 表明野餐的简朴。同样, 宴饮之乐也没有王公贵族府第宴饮的奢华, 但这是在滁州的土地上与滁州的老百姓一起宴饮的最好乐趣, 也是王公贵族梦想不到的欢乐, 作者在这里勾勒出了“滁人游———太守宴———众宾欢———太守醉”的游乐风习画。

传递正能量的优美散文 篇3

《散步》只有短短580字,写一家三代人在春天的田野上散步的故事。故事情节非常简单:漫长的寒冬终于过去,迟来的春天终于到来,“我”劝母亲趁天气好多出去走走,母亲接受了“我”的劝告,于是初春的一天我们一家三代人一起到田野去散步,一路上高兴地欣赏春天的美景,其乐融融。难走的地方,“我”背着母亲,“我”的妻子背上年幼的儿子。就是这么一次平常的散步,谱就了一曲真善美的赞歌。短文不仅熔铸了浓浓的亲情,歌颂了生命的意义,而且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符合时代的要求,传递了正能量。文中几处叙述和描写感人至深,并且饱含哲理。

《散步》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揭示了生命延续的道理,而且也表现了家庭的“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而“和谐”正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重要内容。家庭和美,社会和谐,乃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之一。

《散步》的深刻意义还不仅于此。儒家经典《四书·大学》指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古代先贤将这段话概括为“修齐治平”四字。可以说,文中的“我”,是“修身齐家”的榜样。他是一家的核心,是家中的顶梁柱,担负着赡养老人抚育儿女的责任。由于有他,这个家才母慈子孝,夫妻和睦,小儿天真可爱,全家其乐融融。如果全社会人人都像他一样,何愁不国家大治,天下太平?

《散步》也是一篇诗情画意的优美散文。这主要表现在对景物的描写上:文章写一家人在初春的田野里散步踏青,必然要对初春田野的景色进行一定的描写。但文章对颇有诗情画意的景物的描写仅有寥寥几笔:“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着重的只是“随意铺着”的“新绿”和水田里不断冒出的水泡,并由此引发哲理性的思考:“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的确,生命是顽强的,但人的生命和植物的生命不同。植物的荣枯可以周而复始,正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一诗所写,“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人的生命却不能长生不老,也不能返老还童,所以作者将笔墨更多的用在生命的新老传承上。关于景物,作者还通过“我”的母亲的眼睛作过同样精炼的描写:“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分明就是一幅春天的画卷,明媚的春景愉悦着母亲,儿子的孝心温暖着母亲,无边的春色弥漫在祖孙三代的心中……。

初二抒情散文:第一次走夜路 篇4

我家住在农村,但是在县城读书,所以从家到学校比较远,要一个小时。

下车之后,天已经黑了一大半,我看看手表,发现竟然六点半了。再仔细想想,这似乎是我第一次走夜路。望着乌黑的天空,我感到忐忑不安,于是就决定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到家。

车站到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过要经过一片樟树林。那一片树林,一直是我小时候的阴影:据说,以前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因为家暴,所以在这里上吊自杀了。第二天早上,我们村的酒鬼去隔村喝酒回来,经过那片樟树林时,看见那个女人站在树下,酒鬼瞄了几眼之后,就走了。会到村里,才知道那个女人已经躺在棺材里。经过那片树林时,天已经完全黑,而且当时还没有安装路灯,只能模模糊糊看见道路的影子。“呜呜——”“呜呜——”树林里不知道是什么鸟在叫,吓得我更是跑了起来。

飞快奔跑的时候,我清晰的听见了我的心跳和风吹过耳边的呼呼声,于是我更加卖力的跑起来,害怕还会听见第三种声音。跑着跑着,我的左右脚绊在一起,结果,我重重的摔了个狗啃泥。我艰难的爬起来,借着微弱的月光,发现左脚的膝盖破了个洞,而且还擦破了皮。我蹒跚的走在黑漆的马路上,“呜呜——”“呜呜——”那一只讨厌的鸟又开始脚,好像在嘲讽我的胆小;路边的樟树树也幻化成一张看待小丑的脸,盯着我;地上的马路,似乎开始震动,想让我摔得更加狼狈……

月色下,我托着这条不争气的腿,一瘸一拐的往家里走。虽然我非常想快点跑回家,可是却因为这一条腿而无可奈何。

渐渐的,我发现月光越来越光亮,于是我慢慢的享受走夜路的过程。鸟的叫声不再那么聒噪,仔细倾听,好像还能听出其中的音调;旁边的樟树,也变得笔直,显露出高大的身影;马路也停下震动,路上的石头在慢慢的变得清晰可见。

看着周围奇妙的景象,我油生出一种“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的情感。就像苏轼所说的: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夜景,哪个地方没有?只不过少了懂得去欣赏他们的人。

朱自清散文之瑕疵优美散文 篇5

朱自清先生是我国现代著名的作家、学者,他生于1898年,逝世于1948年,他的作品集共有二十六部,约一百九十万字,其中以散文成就最高。几十年来,朱自清的散文始终享誉不衰,只要提到现代散文必提朱自清,所有现代散文选集也必选朱自清。他的《背影》《荷塘月色》等散文,甚至编入中学教材,成为学生学习的范文。面对评论家的诸多赞美,朱自清已完全笼罩在大师的光环下。但是,做为现代人的我们,对任何事都不应该受某种光环的影响,在学习朱自清散文优点的同时,也应注意其中的不足。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对于文学语言,上海师范大学的刘叔成在《文艺学概论》中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基本的要求:准确、鲜明、生动。这是每一位作家都力求达到的。我国古代的大作家、大文豪无不在语言上下苦功夫,杜甫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贾岛的“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等等脍炙人口的诗句,都是作家们锤炼语言的自白。朱自清作为一位散文大家,在这方面却做得很不好。例如《荷塘月色》里的句子“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我们都知道蝉半夜一般不叫,要叫也是一两只,而且半夜蝉声听来总是让人惊心的,朱自清用“热闹”来形容蛙声尚可,用来形容半夜那一两只孤单的、惊心的蝉声就不妥了,既不符合客观实际,又不符合人们的主观感受。这样的错误一般都出现在小学,朱自清大师却出现在成名之后,令人不可理解。再如《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的几句“一眼望去,疏疏的林,淡淡的月,衬着蔚蓝的天,颇象荒江野渡光景……天是蓝的可爱,仿佛一汪水似的……远处――快到天际线了,才有一两片白云,亮得现出异彩,象是美丽的贝壳一般。”这三段文字都是写夜晚的天空,但写的都不准确,甚至可以说不符合客观事实。夜晚的天空是蓝色的,但绝不是蔚蓝,蔚蓝从来就是形容白天晴朗天空的。当然,夜晚的天空也不会蓝得可爱,“可爱”一词带有明亮、活泼的感情色彩,如果用来形容星空尚可,用它形容夜晚天空的墨蓝,就有些用词不准确。还有晚上的云,我们都有体会,只有月亮非常明亮,而且云要靠近月亮,或者挡住月亮,才会有明亮感,而朱自清写的月是“淡淡的月”云是“远处――快到天际线了”。我不禁佩服朱自清的眼力,在夜晚不但能看到“蔚蓝”的、“蓝得可爱”的天空,而且能看到远处“亮得现出异彩”的云。

好的文学作品,在内容上一定是层次分明,前后呼应,符合人们的思维逻辑,但是朱自清的有些散文总感觉前后矛盾。例如朱自清的《白采》中的描写,该文前四段介绍了白采的为人以及和作者的书信交往,但未写白采和作者的会面。第四段末尾说到了白采的死,作者表现出了极大的惋惜和愧疚。第五段开头便是:“平伯和我都不曾见过白采,大家觉得是一件缺憾。”根据前文,再看这句,很自然的理解就是“我和平伯”都不曾见过活着的白采。可是第五段却出现了这样的句子:“但平伯终于未见着白采,我竟得和他见了一面”而且还“只匆匆一谈”,读到这里不禁使人迷惑,前后文竟然自相矛盾!仔细分析,才会发觉,错误是在“平伯和我都不曾见过白采,大家觉得是一件缺憾。”这句中少了一个时间限定词,造成了前后文的矛盾。再如《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的第四段“大中桥外,顿然空阔,和桥内两岸排着密密的人家大异了……我们下船后,借着新生的.和河上的微风,暑气已渐渐消散……我们出了大中桥,走不上半里路,船夫便将船划到一旁,停了浆由它宕着。他以为那里正是繁华的极点,再过去就是荒凉了……”这段文字开头已是大中桥外的景色,而且下了船,就该是已经出了大中桥,怎么后文又是“我们出了大中桥”呢?仔细思考,总觉不妥。其实这里是层次顺序没安排好,如果把“我们出了大中桥,走不上半里路”放到“我们下船后”前面,我想文章的层次顺序就会一目了然,再不会出现前面的矛盾和曲解了。

在白话文刚刚兴起的二三十年代,句法僵硬、累赘,修辞过重、做作,是那个年代的通病,在当代人看来朱自清的文章中到处是“别扭”的句子,如“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荷塘月色》);“于是桨声汩--汩,我们开始领略那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他爱唱沙软而重的眠歌的乳母”(《〈忆〉拔》)等等,象这样的句子,非常繁琐、困人,所以当代文人都尽力避免这种句法。对此许多学者、文学家都有过评价,如台湾大学的余光中说“一连串三四个形容词,漫无秩序地堆在一个名词上面,句法僵硬,节奏刻板,是早期新文学造句的一大毛病。福罗贝尔所云‘形容词乃名同之死敌’,值得一切作家玩味。除了三五位真有自觉的高手之外,绝大部分的作家都不免这种缺陷。朱自清也欠缺这种自觉。”,叶圣陶在《朱佩弦先生》中也说“他早期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

在朱自清的散文中,大部分都有“我”的形象,而这个“我”基本上可以说就是朱自清自己,那么“我”是怎样一个形象呢?我们不妨先以《关于“月夜蝉声”》来分析。这篇文章的大盖内容是这样:陈少白先生给朱自清写了一封信,信中说蝉在夜晚不叫,《荷塘月色》中的蝉声有误。为此,朱自清请教了昆虫学家刘崇乐先生,刘先生找到了记载夜晚蝉叫的文字。可朱自清给陈先生回信却说自己记错了,蝉在夜晚不叫,自己请教的昆虫学家也说蝉在夜晚不叫,《荷塘月色》那一晚,自己没听到蝉叫,并许诺以后再版时,要删掉月夜蝉声的句子。几年后,陈先生发表了一篇文章,讨论月夜蝉声的问题,并引用了朱自清的回信。这期间,朱自清又有了两次听到月夜蝉声的经历。又过了些年,朱自清写了该文,推翻自己前几年的那封信,说蝉在夜晚叫,《荷塘月色》那晚听到了蝉声。朱自清在文章中表现的如此反复,如此不坚持真理。如果朱自清那晚听到了蝉声,就不该有那样的信,如果没听到,就不该有该文。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朱自清那晚确实听到了蝉声,而且事后还写了文章,但朱自清为什么要违背自己亲耳听到的事实,违背昆虫学家的原意而写那样的信呢?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不惜用谎言去搪塞、敷衍陈少白先生,省得陈先生再没完没了的多事。可陈少白先生还真多事,偏偏引用自己的信去讨论问题,朱自清不得已才写《关于“月夜蝉声”》为自己辩解。另外这篇文章中还有两个不能证实的疑点:一是朱自清说问了好几个人,都说没听到,朱自清都有三次听到的经验,按概率这“好几个人”怎么也应有一两个人,听到一两次吧。二是说“好容易找到这一段儿”。中国古代有很多关于半夜蝉鸣的记载,如辛弃疾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唐代李洞 “梦入连涛郡,书来积雪营。泪随边雁堕,魂逐夜蝉惊。”等等,朱自清是清华大学的中文系教授,应该知道的更多吧。当然,也许是朱自清没问对人和学业不扎实。但《关于“月夜蝉声”》中却无一字就那封信的错误而自我批评,只在第四段为晚写了几年该文而说了一句“一懒就懒了这些年,真是对不住陈先生和一些读者。”,然后就开始教育公众如何观察之难,如何不能以经验推论一些真理。朱自清好文笔呀,说到自己的错误时只说是个“有趣的例子”,在给自己辩解时说“于是自己的经验,认为是记忆错误;专家的记录,认为也许例外。”,在夜晚听到惊心的、不经常叫的蝉声,而且事后还做了记录,请问还能“记忆错误”吗?,既然有例外,自己就不能遇到例外吗?况且有过三次经验!由此可见,这篇文章也是不惜用谎言去搪塞、敷衍关心和喜爱他的读者!文章中这种形象的“我”,我们能学到什么呢?

在《关于“月夜蝉声”》中,“我”的形象很不好,那么在其它文章中“我”又是怎样的呢?再以《白采》一文来分析。《白采》中提到两个人,一是白采,一是李芳,李芳是朱自清的学生,他将自己的诗文集交给老师做删改,并嘱他做序,朱自清答应了,可李芳等了半年就突然病逝,死时他还未开始给李芳工作。白采本来和朱自清不相识,但他为李芳的事看不顺眼,就给朱自清写了封信,催他设法将李芳的诗文集出版,并在自己的小说中讥讽了他,没想到却因此认识了朱自清,交了朋友,于是,白采就把讥讽他的话做了删改。朱自清说要给白采的诗写篇评论,白采很高兴地盼望着他的文字,还常常提及此事,但朱自清并不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三年后听到白采的死,才“刚刚写了一页”!朱自清如此对待朋友并不仅仅是李芳和白采,还有《怀魏握青君》中的魏握青,他和朱自清是好友,魏握青要出国留学,在走前要朱自清作些文字送他,朱自清答应了,而且是“一定做”,结果是两年后作了这篇文章。在这两年中魏握青来了两封信,可朱自清只字未复。当然,他起李芳和白采来要幸福得许多,最起码还没“等”到死。从《关于“月夜蝉声”》到《白采》到《怀魏握青君》,这虽然仅仅是他自己的三篇文字,但我们仍可以看出朱自清是一个从不把诺言当事的人,对朋友能拖就拖,敷衍了事的人。这几篇文章只不过提到几个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朱自清又有多少个没有记载的白采、李芳和魏握青呢?又有多少个没有实现或没有来不及实现的诺言呢?1932年11月朱自清代表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两次上门邀请鲁迅到清华讲演,鲁迅均谢绝,却到其他五所大学做了演讲,不知是朱自清办事不力还是鲁迅“慧眼识人”。

前文所论不过是笔者个人见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都可以提出不同看法,但有些问题是原则性的,一旦为公众认可,便不能再任意改动。而朱自清却在《雅俗共赏》一文中犯了一个这样的错误,请看该文中的这一句:“中唐的时期,比安史之乱还早些,禅宗的和尚就开始用口语记录大师的说教。”这句话中,中唐时期和安史之乱的关系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中唐时期包含比安史之乱,我想这是作者的原意;第二种是中唐时期比安史之乱还要早,这种解释有些牵强;但是,不管那种解释都是错误的。所谓“中唐时期”是文学史上唐诗的分期,历史学上并无此分期,现在公认的唐诗分期是明末沈骐在《诗体明辩。序》里的分期,他把唐诗分为“四大家”即:初唐、盛唐、中唐、晚唐,中唐的起止时间是公元766年至公元836年,而安史之乱发生在公元755年至公元763年,就是说安史之乱是在中唐时期之前,正好是盛唐时期。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对历史侃侃而谈,各种历史名词,历史典故满篇皆是,对一字一词考据的细致之极,显示出了作者对历史精深的研究,却出现了这样大的漏洞,几乎使我不敢相信,我宁愿相信中唐时期是盛唐时期的笔误。但这篇文章刊行多年,朱自清未曾更改,只能说明不是笔误,而是糊涂。我不禁为朱自清感到脸红。朱自清糊涂,做为现代人的我们更糊涂,竟然把此文一版再版,对这样一个大漏洞熟视无睹,我们将怎样去教育后代为学要严谨认真呢?

家乡情结优美散文 篇6

虽然我思想在家乡的土地、油菜花、桃花、屋后的小山,但我还是思来想去,我不能回去。这样做,是不是一种错误的思想,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了,总有一种恨家乡情结在里面,别人都恋家乡,为什么唯独我一个人对家乡没有了感情,反而是反感,逃避。这不仅是因为这些年,离开故乡时间久了,陌生了,更主要是我的失败。我总在反复地想一个人问题,这是不是一种错误的,今后会不会后悔将会受到惩罚的思想。这个问题,折磨了我很长时间,最终不知出于累了还是出于实在找不到答案,就不了了之了。

甜甜今天回家乡了。他好像是代替我回了家乡似的,来时,他好像又是代替我从故乡来,可我很少提起故乡,但看到他却是很亲切。我很羡慕甜甜的工作,工作稳定,每到双休日就准时不回去,似乎从来不会在这里度过双休日。其实,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自他大学毕业工作以来,还没有真正出过远门,最远的地方也是景德镇,去年到现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都在这县城工作,回家习惯了,他不回家乡反而不习惯。他能回家乡多好啊,生活是丰富而新鲜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多姿的,我多想要他的生活啊。每次看到他毫不犹豫地要回去,就会添加家乡的想念。“老肚,你不想回去,是因为无颜见江东父老。”他开玩笑说。

家乡这个时候是什么样子呢?其实,我根本不用回家乡,因为我的满脑子里的家乡比看到的家乡更清楚,更直接。不知为什么,每次想起家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别的地方,而是屋后的一所橘子院,橘子的叶子密密麻麻,浓绿;然后,想到那里有我小时候的故事,脑海里出现一条小路,学校,村里的人。家乡是激起一个人回忆的地方,不能依依写下来,只有在脑子里依依过虑。

两个男人的夜路 篇7

我想起木心的一句辞章,是在孙甘露的《上海流水》里读到的,“身前一人举火把,身后一人吹笛。”这是何等夜之归途啊,美得让人心醉神往。然而,行走在城市的夜晚,是无须火把的,更不可能听到悠远的笛声。优雅的木心提供给我们的只是一种优雅的记忆。

关于夜途,我们还有很多画面。身前一人举着火把,身后一人拖着长枪,是关于湘西土匪和云南土司的记忆;身前一人举着火把,身后一人戴着枷锁,说的是林冲;身前一人举着火把,身后一人躺在棺材里,是洪亮吉和黄仲则的故事。

许多年前,一位长者还给讲了另外一个故事:日本人来了,无锡沦陷了。我娘死于炮火。父亲决定带我连夜向安徽方向逃亡。我身着孝衣,举着火把走在前面,两眼满是泪水,身后,我父亲挑着行李,一言不发。只有当我实在走不动的时候,他才会开口说一句,坚持一下,把火把举高一点,你得像个男人了,你娘看着你呢。那年,我只有八岁。

所有这些画面都有着两个相同的要素,一是火把,二是男人,走在前面的是男人,走在后面的还是男人。如果是一男一女,那就变味了,要么是花前月夜下的散步,要么就是赵匡胤千里送京娘。多了些浪漫与遐想,却少了深沉与纯粹之美。

编辑斯琴

致青春优美散文 篇8

沉醉在迷茫的江南烟雨中,最是喜欢沉思,不知道自己的青春,在何时找寻不见,记不起青春是何时来?又会何时重现?

丢在雨里,还是藏在心间,留在追梦的旅途,还是洒在走过的山川?

当母亲的训导变成嘱托,当父亲的严厉变成期盼,青春就在这样的瞬间走来,若隐若现。

庆幸终于可以一个人远行,也可以实现儿时的心愿,背上行囊,带上青春的豪迈,扯起远航的帆。

欣慰自已,有双翱翔的青春翅膀,给父母一个依靠,给自己一片天。

期待自己,双脚踏上成功的路,给青春一个回答,给自己一个信念。

青春与爱情奏响美妙的旋律,回家的脚步变得蹒跚,那村头,哪老屋前,归来常常成为一种期盼,远航的身影不再那样洒脱,青春就多了一份魂牵。

青春让你成为男人,成为父母妻儿巍巍的山,青春多了些许的牵挂,少了冲动,只因自己已经不在是风度翩翩的少年。

吟咏着古老的歌谣,梦想昨日重现,小心地迈开步履,不再一往无前,回首,再回首,留恋,再留恋……

于是,自己成了当年絮絮叨叨的父母,背榜上,挑着一副沉甸甸的担,爸妈的欢笑,妻儿的天,爱与家庭,羞涩的青春,已经不能将生命装扮。

于是,在一个风雨飘零的夜晚,端上一杯岁月的酒,在苦风中,为青春祭奠。

青山白头,岁月不老,洁白的世界,是青春最好的一张底片,无论人物还是风景,此刻,全家福才是一幅最美的画面。

这画里,有爱有幸福,有青春的磨难,有岁月的芬芳,有花开的春天。

盼雪优美散文 篇9

雪后,滚雪球、堆雪人、打雪仗之类的事情自然不在话下,而那时,最快慰的事情,莫过于在大雪过后,学着《雪山飞狐》里胡斐那般背着大刀徒步穿行在雪山密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在白茫茫中,深一脚浅一脚越过原野山林,踩着厚厚的松软的雪地,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心里会感到莫名的舒服,而等到爬上山顶,俯瞰着下面银装素裹的村落,真是唯余茫茫,然后再豪气冲天地吼上几嗓子,这又是多么惬意的事情。然而快慰和惬意之后却犯了愁,不敢回家,因为每次都会洇湿了棉衣棉鞋或是感冒而受到家人的责骂,甚至是关上几天不让出门。

随着渐渐长大,自然不会童心未泯像小时候那样攀山越岭去看雪了,但对于雪的喜爱却丝毫不减当年。在下雪的时候,常常喜欢一个人端坐在地上,看着四周的景物慢慢地改变着自己的色彩,变为浅白,一直到深白。“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看到片片雪花如柳絮般漫天飞舞着,飘飘洒洒的落下,不像落在地上,倒像是化作一缕缕清泉流入了心里。雪下完,天地便成了晶莹的白色一体,而自己也变成一个十足的雪人了。

此时的雪后,也习惯于自己的主角地位被孩童们所取代了,看到一个个雪人戴着红帽傲然挺立于雪堆,看到一发发“炮弹”命中目标,看到孩子们那一张张冻得紫红而又写满兴奋快乐的脸庞,自己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高兴,却也常常因此而由衷地怀念起孩提的时光来。有时,会有麻雀在树梢上叽叽喳喳,若在以前,这是最恼人不过的了,但此刻却感觉声音是如此的动听,少了春燕的啁啾,少了夏蝉的长鸣,它们仿佛成了这里最后的守望者。

第一次走夜路 篇10

我走出门一看,外面有点黑,我害怕得不敢往前走。可是一想,早晚都得走,我这才慢慢地向前移动脚步。可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是“怦怦”直跳,脑子里乱极了,一会儿想起有坏人在跟踪,一会儿想起电视里的鬼火,一会儿又想起别人讲的魔鬼故事,仿佛坏人和鬼就在我的后面,逼近我。突然,我看见前面路上躺着一条长长的“怪物”。“哎呀!”我害怕得大声惊叫起来,莫非真是“鬼”躺在地上拦住我,我的心好像都要从喉咙里蹦出来似的。可是过了一会儿,那长长的“怪物”还是一动也不动。我便咬紧牙关,鼓起勇气向前走几步,定睛一看,噢,原来是一条粗绳子。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真是虚惊一场。再一听周围静悄悄的,并没有我想象的什么鬼和鬼火。(人物的动作、神态描写生动、具体,尤其是人物的心理活动多次描写,刻画得活灵活现,仿佛身临其境。)

这一回,我什么也不怕了,还唱着歌儿,像一只小鸟似的,快乐地走。顿时,周围也热闹起来了,小动物们都用自己美妙的歌声,陪伴着我,仿佛在说:“贤浩,真勇敢!”这时,月亮也不知不觉地升起来,照亮了村庄,照亮了小路。(描写环境,合理想象,衬托“我”成功的喜悦心情。)

回到家后,我把走夜路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夸奖我:“贤浩,你已经长大了,也勇敢,再不是胆小鬼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心里乐滋滋的。我从走夜路中悟出“实践出真知”的道理,也证实了世界上没有鬼,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迷信。(得到妈妈的夸奖,又从走夜路成功中悟出道理,真是一举两得。)

乡村片断优美散文 篇11

一河的鸭子刚刚流走,两只桨又划来了一个腰子盆。渔夫划划停停,放下一个个的陷阱,小眼睛狡猾地逡巡着河面上的每一个微波。前来喝水的老牛看不过去,泼喇喇地奔到河心来搅局。渔夫小小的阴谋被识破,气极败坏地连声嘿———嗨!

同学情优美散文 篇12

那年我在街上遇见了她,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的同桌。她喊了我的名字,我很开心那么多年她竟然没有忘记我。寒暄了一番之后,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加了微信。就匆匆告别了。

生活的繁忙使得我们并没有什么联系。我不了解她的境况,只是从微信上看到她发的一些生活照片。后来才慢慢遇见其他的同学,才知道她家非常有钱。

有一次看到她发的朋友圈,生病了,做了手术,于是我赶紧给她打了电话,安慰了她一下,告诉她过两天去看她。

那天下班之后,我匆匆忙忙买一些水果和一件牛奶打着车去她家。我就一路痴,在郴州这么多年,跟本就找不到路,巧的是,那司机也不知道往哪走,结果一边问路,一边走。光是路费都花了我好几十块钱。

好不容易找到了她家,看到她也还好,能走能动,没什么大碍。她家请了佣人。她叫我到她的卧室里坐。她家卧室堆满了衣服。她和我聊了一会,然后就开始拿着手机,在发信息。我干坐着,大概半小时的样子,妹妹给我来电话吹我回去。于是我就和她告别了。

后来我们几乎也没有怎么联系。一年之后,她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她家,她说,她家里有很多衣服,要我去拿,好多都是新的,没有穿过。我说,不用了,我有衣服穿。可是她一再要求我去她家。就这样,我不好意思拒绝去了她家。

她提了几大袋满满的衣服筛给我。她说都是牌子的,你能穿。其他同学也经常来我家拿衣服穿。有些没怎么穿过。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拒绝。于是向她道谢后,提着那些袋子回家了。

谁知刚提到家楼下,袋子破了,衣服漏了出来,这时我捡起衣服一看,我慌了,这什么衣服呀,又旧又大又黄。于是我翻看其他的衣服,我真的惊呆了。根本不是她说的那么回事,没有一件是我能穿的。于是我直接提起衣服扔进了垃圾桶。

心有不悦,好像我是从她家捡垃圾的一样。人家不要的衣服被我捡回来了。这讽刺人,还是挖苦我。还是报答我曾经去看过她,她就是这么回报我的吗?有钱就这么嚣张跋扈吗?我买礼品送给她都花了两百多。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她的回报,也没有想过要去巴结她,而是那份同学情在心里。

我自己的衣服都比这些衣服好多了。我没有再和她联系过。想了很久我也终于悟到了,也许她一片好心将她不要的衣服施舍比她穷的人,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好事。也许每个人处事的方式不一样。

第一次走夜路 篇13

还记得那是一个夏夜,我在一个培训班上课,妈妈因临时加班,不能来接我回家,我只好一人走回家去。那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出门时天空像被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黑纱,万物的色彩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变得黑漆漆的。天实在是太黑了,在黑夜中我只好闭着眼睛先适应了一下黑暗,然后凭着记忆,顺着熟悉的小路,我大着胆子往前走。与其说是在路上走,不如说是小跑,耳边不时传来风吹树叶发出的“哗哗”声,让人觉得后背凉凉的,我生怕从树丛里钻出一个什么东西出来。我紧张得顾不了那么多了,拼命地往前赶,可是越是紧张,我的脑子里越是不停地幻想着在电视上看到的恐怖画面,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仿佛要跳出来似的!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几声“惊天动地”的狗叫声,吓得我一下子把手上的东西全扔了,自己一个劲儿地跑。心想:还好我跑得快,要不然就被……不对,那好像是狗叫。啊!我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了,一只狗就吓成这样!我正自责时,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朝我慢慢地走过来,他手里似乎还拿着一根棒子。我开始怀疑自己产生幻觉了,可揉了揉眼睛,还是一样。不会是小偷,想把我的钱偷光,把我绑起来,威胁我的父母吧?不会是杀人犯,想把我给杀了吧?不会是鬼,想把我勒死吧?啊!好可怕!可他却离我越来越近……突然,我感觉到一双手在我肩上拍了一下,“啊……”我尖叫道。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是我的爸爸。回家后,我和妈妈讲起这事,妈妈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这真是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它是我童年记忆里的一颗闪亮的星,令我难忘!

【教师评点】

文章虽叙事简单,但内容很丰富,在简单的叙事背后真实地写出了小作者夜晚独自一人回家的紧张与害怕。本文最大的亮点在于能把人物内心的活动写得十分生动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王成超

追忆优美散文专题 篇14

父亲一直都盼望有一个儿子,我曾经鄙视的以为那不过是传种接代的封建和重儿轻女的狭隘思想罢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但理解了父亲的想法,更痛恨自己不能是一个男丁来达成父亲的愿望。我是父母的最后一胎,可以想象,父母对这一胎寄予了多大的厚望,可悲剧的是我不但是个女儿,我还带来一个双胞胎的妹妹。希望有多大,失望也有多大,我和妹妹的出生,带给父亲不是失望是绝望吧,那种不言而喻的心情该怎样承受呀?后来父亲说他没有想过要丢掉我们,却真的想过跟别人换一个儿子来养,可最终还是舍不得自己的骨肉,担心到别人家去受罪而放弃了。于是一个现实的女儿国存在了,一家10口人,而父亲是唯一的男人。我终于理解人为什么是以口为单位了,因为每个人都张着一张口要吃饭呀!那时的物质生活贫乏到填饱肚子都是奢望,10张口该是怎样的一副重担压在了父亲肩上?父亲为了养家糊口,开过豆腐坊,用牛拉车拉过煤,徒步从梁平到忠县贩卖过牛,可以说农村可以涉及的养殖业种植业没有一样父亲没有干过,其中的艰辛又有几人能真正的体会。以致父亲年老周身都是病痛。

父亲不只管我们吃穿,还得供养我们上学。在我的印象里,好多邻里家都不让女儿上学只让儿子读书,也不能说别人家的父母都不好,那时的条件的确是那么的艰苦,连吃饱饭都是问题,哪还有钱读书呀。可父亲硬是咬着牙也要让我们去上学。父亲说不管你们读不读得出来,只要自己能读,读到哪里我砸锅卖铁也供到哪里!可是女儿的心也是肉做的呀,我的姐姐们为了减轻父亲的重担,有的上完高中,有的读完初中,有的只读完小学也都不愿继续读下去了.只有我那时成绩很好,父亲从不愿我插手任何农活,只要看到我高高在上的成绩,父亲都开心极了。现在想来,这也许是我孝敬过父亲的唯一方式了。

父亲是一个开朗乐观的人,尽管生活带给他的是不堪重负,可他铁骨铮铮,从未向生活屈服。现在耳边还回想起他大声的跟邻居开玩笑的声音,乡亲们给他取了个名符其实的外号“蒋炮毛儿”。就是这样一个“炮毛儿”,心地却特别仁慈,我记忆最深的是,每年秋收之后,所有人都要在秋雨来之前把稻草堆成草树。我们家人多田多,却能干体力活的人少,自家的事还没做完父亲已经累得不行了,可他还是要赶天赶地的为隔壁寡妇张二娘家堆草树,为此我总是愤愤不平又心痛不已。自家已经是捉襟见肘了,父亲还资助远方堂姐上学,后来他由八个女儿变成了十个女儿。

父亲尽管当过兵拿过枪,可他对自己的女儿却是无比柔情。在我记忆里,父亲的手从未打过我们,相反那又粗大的手为我们梳过头,捉过虱子。也是这样的春天,也是这样暖和的太阳下,父亲总是要抓住我和妹妹清理我们头上的虱子,为此我和妹妹总是东躲西藏,因为父亲那双老茧的手并不招我们喜欢。现在想起,酸楚的泪再也禁不住滑落.....我唯一见过父亲流泪是我的大姐出嫁。当迎亲的队伍抬着嫁妆,带着姐姐走出去的时候,我看到父亲闭着眼流下了两行清泪.那时我只有七岁,我怎么能够理解一个父亲那时的百感交集呢?

父亲最为让我不齿的是爱贪“小便宜”,他总是在赶集的时候,等到集市下场了,去买那些贱卖的堆货回来,等到拿回家才发现早已没有女儿们哄抢的场面了。为此我责备过父亲几次,让他出贵一点的钱,买少一点质量好的东西回来,父亲每次都怅然若失的说那是那是。父亲其实早已经习惯了用这样的方式来照顾八个女儿的嘴巴,我却还狠心的责备他,此时此刻我只想抱着父亲对我的无知和莽撞说声对不起!随着改革开放,我的姐姐们都先后成家或远嫁他乡了,我都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那吵吵闹闹的女儿国只剩下了两个孤单的老人。还以为父亲终于可以卸下重担安享晚年了,却不曾在意父亲已是劳累成疾,患上很多种病了。在父亲偶尔跟我说起腰背痛的时候,我也糊乱的跟他按摩过,却从未上心的思考过父亲的病痛,不曾想过父亲已经年老,需要女儿的照顾了。可恨的是我在这个时候一点都不顾及父母的不舍和需要,随着南下发财的潮流离开了家乡.....等待我的却是父亲西去的噩耗.我怎么可能相信,父亲是我头上的一片天,天怎么可以会塌,怎么可能会塌?但我亲眼看到父亲苍白的躺在那冰凉的棺材的里的时候,我真正感受到了,那总以为生离死别离我很远的事就存在了眼前!那看不见的死神,全然不顾一个辛劳的父亲还不曾一天享受过女儿的孝心就把他带走了,他蔑视我的泪水,蔑视我的悔恨!

绣月亮优美散文 篇15

兴致的种子正在静静地发芽,鹅黄的嫩芽在月光下变幻成了青绿,只等待蟋蟀唱鸣的夜晚从月色中消退,新绿茂密的山乡景致,将会使姑娘感到春天正呼唤着鲜花盛开,正召唤着歌声荡漾。

正是那轻柔的月色浸湿了山乡的春天,如水的柔情也浸湿了姑娘的心愿。巧手一双从亮丽的星空中摘下那一轮皎洁,用温馨的月色点亮了爱情的灯光,悉心在手中的月亮上绣上绚丽的花朵,一针一线绽开美丽的花蕾。

花艳情深深,蝶舞意绵绵。明亮的灯光映照着姑娘绣出的“红花迎彩蝶”,长长的彩线牵动着姑娘的青春畅想,细密的针脚藏不住姑娘对爱情的憧憬和美好的向往。飞针走线,圆圆的月亮照亮了姑娘美好的心愿;走线飞针,甜甜的歌声趁着月色飞向了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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