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管理心得

2024-07-01

危化品安全管理心得(共9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心得 篇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摘录: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 申请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安全评价报告;

(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经营单位名称;

(二)经营单位住所(地址和经营场所);

(三)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四)经营单位的经济类型;

(五)许可经营范围(剧毒化学品应当注明品名,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注明类项;成品油应当注明油品名称);

(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危化品安全管理心得 篇2

2012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先后用第43号、第45号、第53号、第55号、第57号令分别发布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从项目建设、登记、经营许可、使用许可及管道输送等各个环节依据《条例》作了严格的规定, 持续改进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43号)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不适用于原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加强源头管理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规划的规定, 要求管道建设坚持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 (跨) 越公共区域;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 (跨) 越公共区域;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 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 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严把准入关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 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 (使用) 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实施。

明确违法处罚机关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对管道进行检测、维护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管道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 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行为, 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45号)

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遵守规定, 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图为涂料企业生产车间

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制度, 修改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并将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同时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实施程序, 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事权划分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负责国务院审批 (核准、备案) 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必须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范围, 一是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核准、备案) 的建设项目, 二是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委托审查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不得委托实施;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不得委托县级安监部门实施审查。

安全条件论证

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中增加产业政策与布局、区域规划、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情况、主要技术工艺的可靠性和依托条件的可靠性等要求。

试生产 (使用)

试生产 (使用) 前,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 (使用) 方案进行审查, 并将审查意见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设单位进行试生产 (使用) 时, 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 (使用) 条件进行确认, 对试生产 (使用) 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建设项目试生产 (使用) 最低期限为30日, 最高期限为1年, 延期两次后仍不能稳定生产的, 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试生产, 并解决问题。

分步审查

由于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大型联合生产建设项目需要分期设计、建设和投入生产, 为避免延误项目进度, 办法中规定对于此类建设项目, 经审查部门同意后, 建设单位可以分期申请安全审查。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53号)

调整主体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使用单位不再进行登记。

明确原则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原则, 即“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两级审核是指登记企业的登记材料需要经过当地登记办公室初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审核;统一发证是指经登记中心终审合格后, 由登记中心统一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分级管理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细化内容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调整为——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6个方面, 并根据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需要, 对各项内容进行适当细化。

完善程序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一是对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 部分内容进行细化。二是调整了申请危险化学品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 增加了进口企业需要提交材料的规定, 删除了提交危险性鉴别报告要求。三是增加了登记变更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四是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程序。

规范应急咨询服务

登记机构的应急咨询服务, 应当建有完善的化学品应急救援数据库, 配备在线数字录音设备和8名以上专业人员, 能够同时受理3起以上应急咨询, 准确提供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和建议等。

增加监管要求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增加监督管理。一是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检查内容。二是规定登记办公室要及时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和有关情况。三是规定化学品登记中心要定期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并向社会公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55号)

适用范围调整

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包括仓储经营) 活动, 适用本办法。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 不适用本办法。

许可权限调整

将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机关由原来的省、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调整为设区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国家和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第五条第三款所列6类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第五条第三款所列6类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发证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企业选址、布局、设备、储存条件、制度、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安全投入等方面, 提出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更为严格的要求。专门规定了经营剧毒化学品、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 设置了较高门槛, 以加强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管理。

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衔接

在经营许可证直接延期的条件中增加了“带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企业, 应当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 (复制件) ”的规定。

行政处罚

规定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打非治违”重点, 加大处罚力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57号)

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

其中,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依据《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的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企业类别。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也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参照我国传统化工行业的分类, 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3个典型的制造业 (大类) 化工行业剔除部分涉及化工工艺普遍简单, 所用危险化学品量一般较少的小类行业后, 作为使用许可范围, 并予以公告。

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进行公布。拟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作为使用许可品种。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拟以企业危险化学品10天设计用量是否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作为依据。

申请条件

选址布局、规划企业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 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 (含县级) 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经营危化品的企业应当从企业布局、设备、储存条件、制度和管理人员资质等方面具备严格的安全生产要求

设计、工艺和安全设施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 由具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制度和人员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要求企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19项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申请和发证程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企业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提交材料如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等11项材料明确作出规定, 并对发证机关具体颁证程序、变更手续、延期手续及证书载明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企业进行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的条件, 一是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 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情况, 二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情况, 三是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细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撤销、注销情况, 要求“发证机关应当将其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强调了对企业违规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处罚。同时, 明确规定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情况下对企业的处罚及对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机构违规操作的处罚。

让生命远离危化品安全事故 篇3

调整行业结构迫在眉睫

针对危化品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刘宇航建议,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加强相关技术和政策研究,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加强执法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强化政策引导,加快专业物流企业发展,推动先进技术应用。他还建议取消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路的规定,让有资质、有安全措施的合规危化品运输车走高速;取消《危化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统一的危化品通行证。

另外,刘宇航认为调整行业结构迫在眉睫,“提高全国危化品车辆的正规性、增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系数,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最根本是改变“小、散、乱”的行业现状,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行业整合,淘汰违规小企业,推动龙头企业的形成。

他还指出,并购并不是实现行业整合的最好方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危化品分会将通过建立危险品驾驶员诚信体系、推动实施危化品物流团体性标准、建立区域性公路运价参考指数、建立化工业PMI等方式逐步引导和带动整个行业的整合,向规范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改革目前的处罚制度也有助于行业结构的调整,“我国通常是罚款之后即放行,而国外在发现违规情况后,往往是先扣留车辆、禁止继续行驶,进而追查,对涉事公司进行整改或停运的惩处。”刘宇航认为,学习国外的惩处制度能够防止小企业违规“钻空子”,并为专业化公司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另外,当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发生时,事故处理团队都是由企业自建。随着危化品运输量的不断增大,刘宇航建议,未来政府可以通过为企业提供补贴的方式,促进救援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成政府工作重点

其实,监管部门也已经意识到了潜在危险,开始整顿与反思。国务院安委会连发两个通知要求展开检查和整治,吸取事故教训。对于危化品行业的问题,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司司长李万春表示,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下一步将重点整治危化品企业与人员密集区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还将针对危化品问题采取3项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危化品企业违规生产及特殊作业,重点整治危化品企业与人员密集区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关注动火、倒罐(山东7·16爆炸事故系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着火所致)及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事发现场;同时,对事故进行严格查处,对于发生致人死亡事故的企业,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按上限进行经济处罚。三是要吸取教训,健全完善危化品的管理机制体制,落实行业和属地政府的责任。

中国湖南省岳阳市委会副主委则撰文指出,要突出部门职责,强化生产监管。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相关安全生产情况,协商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部门职能划分及时处理并反馈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许可情况集中排查,坚决关停无证非法生产企业。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新成立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进行经营、环评、消防、气象、地震等联合审核,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实行先培训、后取证、再上岗准入机制,组织开展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严格按要求对生产装置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保养台帐。引导化工企业和新建企业入驻化工园区,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救援演练。鼓励企业组织力量进行安全技术课题攻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

还要完善配套设施,提高仓储能力。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增加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工业用地中危化品仓储类用地的份额和地点,确保仓储类企业能够满足当地危化品的储存需求,突出前瞻性,预留发展空间。通过跟踪考核、业绩评估等手段,对现有仓储、码头进行清理整顿,优化布局。鼓励仓储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实现集约化、规范化经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区域性危化品贮存交易中心,交易与贮存分开进行,实现危险化学品链条式管理模式,掌控生产、运输、储存、购销、使用等各环节以及危险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上下游之间的动态动向,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4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 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 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4.8.3 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8.10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

4.8.12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

5.装卸运输

5.1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

5.2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3化学危险品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5.4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5.5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5.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

5.7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车

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

5.8装运爆炸、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8.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和脚踏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氯化钾、氯化钠等氧化剂和铁桶包装的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时,不得用铁板车及汽车挂车。

5.8.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5.8.3高温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有防晒设施。

5.8.4装运电石等忌水物品时,应要有防雨设施。

5.9公司销售部对来公司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检查运载工具外观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

6.报废处理

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

6.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6.2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6.3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5

2、本制度适用于储存各类化学气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3、危险品设专职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应进行培训,除了具备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在危险品仓库进行专门培训,还应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办法和自救措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双人双锁”规定,即危险化学品仓库钥匙必须专人两人保管,保管人员一人设指纹,一人配钥匙,凡进入危化品仓库工作时,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方可开启、关闭库门,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5、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入库物品是否与计划品种相符,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包装有无破损和泄露,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入库后液体化学品要配置二次容器,防止意外泄漏,储存时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包括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6、入库时要严格划分区域摆放,有相应标识牌,不得乱放。对入库的液体桶装(重量不超过15KG)危险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桶;入库的固体危险化学品,叠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以防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7、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等。

8、仓库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领用时由各班组长根据当班生产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经主管负责人签批后由专人领取搬运,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危化品搬运使用要求。

9、危险化学品库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10、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及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及清扫,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1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露和渗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照明及开关采用防爆型电器,并定期检查并确保器材的有效可靠。

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篇6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危化品物流拉响安全警报 篇7

一场36人遇难的特大交通事故将危化品物流再一次拉进了公众的视线。8月26日,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安段发生双层卧铺客车跟甲醇罐车追尾事故。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钧表示, 从初步调查的情况看, 这是一起由于两车驾驶员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而这已经不是近年来发生的第一起危化品物流过程中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 2009年造成18人死亡的山东9·2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2010年大连港输油管道爆炸事故等仍历历在目。

不久前召开的第四届全国石油和化工生产安全与控制技术交流会上,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刘强介绍, 2011年我国发生危化品事故66起, 同比增加6起;死亡人数128人, 同比减少7人。其中, 在运输、存储等环节发生事故10起, 死亡17人。从绝对数量上看, 我国2011年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 危化品事故仅占总数的0.02%。但是, 在去年发生的13起重大事故中, 死亡53人, 表明危化品事故一旦发生, 将造成恶劣影响。

上海宝霖国际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廖解宝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危险品运输安全事故的比例并不高, 但危化品流通过程的事故往往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国家要加强监管力度, 企业应该加强G P S监控, 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 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产业布局待优化

2011年, 全国原油产量2亿吨, 增长0.3%;天然气产量1025亿立方米, 增长6.9%;乙烯产量1528万吨, 增长7.4%;甲醇产量2227万吨, 增长36.3%;硫酸产量7417万吨, 增长12.2%。一般来说, 化工产品有多大的产量就会有多大的运量, 如此大规模的化工产业, 必然附带着较大规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和运输行业。公开报道显示, 近几年中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在2亿吨左右。

据记者了解, 我国化工用品的产业分布区域比较集中:煤化工主要分布在西北, 石油化工产品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带。以甲醇为例, 我国2011年甲醇产量为2627万吨。西北地区产量占全国产量的38%, 华东地区产量占8%, 而在消费市场这两个区域的占比分别是4%和44%。而甲醇产业有进一步向原料市场分布的趋势。据统计, 国家发改委目前收到今年各地正式上报的104个大型煤化工项目, 85%以上集中在西北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 投资额高达2万亿元。

德利得物流总公司运营总监恽绵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化工用品集中度的提高, 有利于物流的发展。化工产业是大投入的行业, 很多地方采取了化学工业园的方式, 而且靠近工业原料。把化工品的上、中游集中在一起, 极大地减少了中间产品的物流量, 实际上大部分只是成品的物流, 中间的过程只是厂家内部和园区内厂家之间的物流。“从流通的理论来讲, 物流要么靠近生产地, 要么靠近消费地。而化工产品的物流不可能靠近消费地, 一是太散, 二是有安全隐患。而且, 化工企业的规模越大, 效率和安全性就越高, 物流成本也就越低。”恽绵说。

根据9月3日本刊记者调查宁夏产甲醇与山东产甲醇的价格发现, 宁夏煤制甲醇每吨为2 2 8 0元, 运输到河北、山东一带, 平均每吨的价格为2830元, 而且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但是山东煤质甲醇每吨的价格为2900元。

从目前国家的产业布局来看, 也是对化工产品企业进行集中引导。以上海为例, 其石化产业“十二五”规划提出, 未来5年全行业将加快结构调整,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使石化工业的发展符合上海城市转型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上海石化工业发展的重点是转型和调整, 主要任务就要完成外环线内危化企业的搬迁调整, 到明年底, 上海非工业园区内的危化企业全部集中到工业园区。

恽绵指出, 集中发展化工行业要有配套集中的物流能力。从目前来看, 西北地区物流业整体发展相对滞后。每年西北部大量的煤炭、粮食和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都存在外运困难。而危化品外运只能通过一些企业的公路运输来实现。专家建议, 政府机构在规划、审批和验收化工项目的时候, 能够重新审视运输配套系统的地位, 使化工的生产与运输能力相匹配。

物流方式待完善

济宁卓越化工有限公司的一位张姓经理告诉记者, 由于山东苯制品产能不能满足需求, 卓越化工每年需要从西北地区购买大量苯制品在山东销售。而从西北到山东的物流, 卓越化工主要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 合作之前双方会查验经营资质。“现在化工品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太多了, 为了长期经营, 我们不敢与没有资质的企业在进行合作。”张经理告诉记者, 由于化工用品的价格变化比较大, 运费也常有变化, 一般运费从400~600元不等。“昨天运费是480元, 今天就是420元。但总的来说, 一辆35吨的罐车从西北到山东要在一万元以上。有的客户与我们签订合同之后, 也会自己找合作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宁夏伯纳德化工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 该公司经营的甲醇每吨报价2280元, 从宁夏到河北、山东一带, 每吨运费为650元, 可以将运费统一在商品中开具增值税发票。虽然运费几乎相当于产品价格的三分之一, 但该负责人表示不会采用价格相对较低的铁路运输。而且, 在记者采访的几家化工商贸企业中, 几乎全部采用公路运输, 而不采用铁路运输。

一位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 尽管火车运输成本大概只是汽车的三分之一, 而且安全系数比较高, 但对比下来, 通过铁路运输性价比并不见得高。公路运输渠道充裕, 铁路运输必须由经营公司直接同始发地的铁路部门沟通。而火车皮过于紧俏, 有时候为了弄到几个车皮要等好几天, 无形中降低了物流效率。

西部地区的铁路运输一直是一个难题。统计数据显示, 2011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9.3万公里, 目前运力的90%主要用于煤炭、石油、粮食等大宗货物的运输。而目前铁路路网的地理分布不均衡, 东部地区客运运能不足, 西部地区货运运能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恽绵认为, 我国铁路货物运力明显不足, 尤其在西部, 而且铁路运输危险品有着特殊的要求。如果火车装载了危化品, 发车的间隔就要增加, 这在运力明显不足的背景下, 大规模运输危化品是不可能的。“而且装载的地点是固定的, 同时要远离市区。”

而卓越化工张经理则告诉本刊记者, 不选择铁路运输的最重要原因是铁路的运输周期太长。张经理说, 从西北到山东走铁路至少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 甚至有的时候要两个星期, 而公路运输仅仅需要3~4天的时间。目前来说, 苯制品价格变动非常大, 十天的时间有可能相差几百元。虽然火车的运费相对较低, 但是相对于运费, 苯制品迅速变化价格的风险更大。而且, 铁路运输的接卸地远离企业, 企业同样需要在接卸地进行短途运输。“我们公司以前也采用过铁路运输的方式, 但是很不划算。”不过, 恽绵分析说, 现在客货分离, 铁路货运里程会大幅度增加, 铁路长距离干线运输危化品的可能性将增大。

人员素质待提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 近年来出于对运输途中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监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规定, 专用运输车辆都要安装形式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 (GPS) 。而上海等地区规定, 如果危险品运输车辆没有安装GPS系统, 就会被罚款。行车记录仪相当于安装在车辆上的“黑匣子”, 可帮助调查事故原因;而GPS则便于公安、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并采取更加高效的应急处置。

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采取安装GPS的监控措施固然重要,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 这在实际操作中形同虚设, 其实际作用值得怀疑。对于物流公司而言, GPS的作用只能做到监视车辆运行的位置, 而对于车辆本身安全运行状况并不了解。再好的监控措施, 如果没有合格的驾驶员和相关操作人员, 危险化学品储运环节始终是危险重重。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 目前从事危险品运输以私营、股份制公司为主。司机、押运人员流动性强, 多是挂靠运输公司,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管理难度较大。新到位的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司机对危险品运输知识往往非常欠缺。此次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的货车司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都吓懵了”“公司有过危险品运输的培训, 但是没有实际演练过。”管中窥豹, 我国从事危险品物流运输的司机整体素质不高, 企业对司机的培训不到位。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但危险品货运司机非常辛苦, 危险系数高, 收入和待遇普遍不高, 司机频繁换单位是常事。所以, 运输人员培训的实际执行效果如何, 能否做到有效监管, 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而不仅仅是在运输, 危化品的存储环节操作人员素质也有很多不合格。中国仓储协会危险品仓库分会秘书长柴保身在去年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曾表示, 仓储人员的文化素质并不低, 但学物流专业的不懂危化品, 学化工专业的不懂仓储。从全行业来看, 目前危化品仓储业一线保管人员农民工占33.57%, 他们专业知识、商品养护、科学管理知识少, 只能从事简单的出入库业务和装卸搬运作业。

危化品安全管理心得 篇8

关键词:高温高压;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建立健全跟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的对所建立的制度进行审核和改进。

目前,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制度的建立问题,而是制度执行落实问题。比如主要负责人没有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未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在发生事故以后没有进行再教育程序、特种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等等。

我们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是员工必须应该遵守的,我们只有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去执行,才可以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的管理

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 —2008 的要求,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

危化品生产企业大多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各种特种设备,生产环节的危害因素存在多样化,所以对此类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则应更加严格。

除了正常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比如,空气呼吸器使用、防毒面具使用培训、为防止有毒气体泄漏而开展的应急救援和疏散知识培训、易燃易爆气体泄漏进行防火防爆知识讲解、冻伤事故的预防和前期治疗知识等等。

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不应一味只追求内容全面而采取“灌输”的方法,应该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尽量增加互动环节,多提问,多举事例,引发员工思考问题,确保培训效果。

四、开展安全文化基础建设

一个企业想要在商场上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安全形象”是至关重要的,而“安全形象”则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上。

五、建立隐患排查体制

危化企业应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建立长效的隐患排查体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六、加强工艺安全的管理

工艺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危险化学品(或能量)的意外泄漏,完善的工艺安全管理系统不但能帮助减少人员伤害,也能避免重大的财产损失

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危化企业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因素,危险无处不在,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做好事故预防是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重点是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

八、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保证事故发生时最大程度的减少各方面损失。应急救援体系的完整性包括救援知识的培训、管理网络的建立、定期的演练、内容的更新、救援设施的保障等。

九、企业要保证有效投入。

安全投入包括人才、资金、物资、科技、信息等各种资源。有效的安全投入不仅是提高本质安全的必要物质基础,而且是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的必要保障,还是赢得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不仅要把安全投入列入安全生产监管规划预算,确保其稳定、有效地配置使用,而且要使安全投入水平与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绩效目标、经济规模与安全风险、现有安全生产条件等相匹配,充分满足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实际需要。

十、要让每位员工树立危机意识。

在人们生产和生活的环境中,到处隐藏着危险的祸根和事故的风险,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此,要树立对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危机意识,在严峻的安全形势下,“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并在危机意识的驱动下,从自身做起,真正建立安全健康理念,自觉遵守安全健康规则,主动追求安全健康绩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危化品储存管理规定 篇9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____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

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___%~___%,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

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c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堆垛高度、密度、长度、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不得超量储存。

4、易燃液体储存

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

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5、剧毒化学品贮存

1)、做到“五双制”,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账、双人管,并按期核对账目。

2)、剧毒化学品销售量、流向、储存量如实记录,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其台账和证明财料保存___年。

6、罐、桶装危险化学品不超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一般保留0.2MPa的余压。

7、每种物品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

8、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相邻库房以防火墙隔离。

3)、消防设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9、通风、隔热措施可靠,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以确保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库区采取隔热、降温等措施。

10、电气设施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种类分级分区,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堆放可燃材料。

11、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2、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库区和使用场所设置的通讯、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确保公司安全营运。

1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___年。

14、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批次的货物,严禁混存混放。对库存货物,要定期抽样检测,如有变化,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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