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规范

2024-09-09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精选8篇)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 篇1

1、汇报“下月计划”和“上月总结”的截止时间是当日18点,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请示,否则过期一律视为没有汇报。

2、“下月计划”和“上月总结”不可整合到同一篇文章中,要求分开来写,混成一篇文章,一律只算汇报一次。

3、“下月计划”和“上月总结”,要求用WORD 2003统一单独形成文章,这样便于日后查找考核,不接受在QQ内打字。违反者一律视为没有上交。

4、“下月计划”保存的文件名,必须用规定文件格式,详看示例:元阳02下月计划-曹权宽;

“上月总结”保存的文件名,必须用规定文件格式,详看示例:元阳02上月总结-曹权宽。

不接受类似“新建文件”、“下月计划”这样不合规定的文件,违反者,同样视为没有汇报。

5、文章落款必须有名字和日期。

6、从年后开始计算,没有汇报一次,罚款100元。没有汇报二次,罚款200元。没有汇报三次,降职降薪各一级。所有罚款由李正丽直接在工资中扣除,成立一个公用活动基金。

7、以上行文规范同样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文件,并注意在汇报前检查错别字,同时培养良好行文习惯。

PS:因为过年的原因,1月26日的计划,及2月3日的总结,均可推后,考虑这段时间工作安排有些不确定的地方,所以决定各经理只须于2月10日以前上交一份整合的计划及总结。2月26日起,恢复正常汇报制度。

云南佐思策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 篇2

1. 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 内部控制缺乏主动性。

近年来, 企业改制以后, 尤其是国企虽然形式上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 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力相互制衡的效果, 很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由1人担任, 董事担任监事的也屡见不鲜, 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达到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许多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大多由企业的经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难以发挥监督经理人员工作的作用。监事会也没有独立性, 大多数成员的薪水和职位的升迁大都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决定, 使监事会形同虚设, 难以有效发挥其监督职能。

2. 内部控制制度严重滞后, 无法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

由于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是不断变化的, 国内外经济状况和经济政策的变化都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新问题, 内部控制即受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影响, 也受企业外部环境的影响, 并且与外部环境形成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各国的法律法规、监管者代表公共利益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提出了规定和要求, 并且要求越来越高。外部环境的市场秩序、竞争情况等, 都影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总是相对滞后, 不确定因素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风险。

3.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缺乏监督机制, 没有形成自我约束力。

内部控制制度重在执行, 没有落实的制度就是一纸空文, 有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但在执行过程中缺乏严肃性, 或执行人员业务水平有限, 职业道德素质不高, 造成内部控制制度仅限于挂在墙上, 有名无实, 造成企业的内部管理依然混乱的局面。如有的企业负责人私自对外投资, 收益入自己的账, 损失算企业的;而且习惯于“一言堂”, 总想自己说了算, 资金管理严重失控, 经常出现企业领导携款外逃的现象, 给企业资产的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

4.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不足, 在人力、财力方面投入不够。

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是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 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 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老路子, 不必考虑先进性, 使内部控制制度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虽然意识到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但只是片面强调改革组织机构的重要性, 忽视内部控制方式的跟进和不断强化。思想观念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 重视企业生产而忽视管理工作, 在内部控制方面投入不足, 造成人员素质较低, 尤其是国有企业存在很多弊病, 人员老化、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 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等, 不适应经济形势的要求, 使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源动力。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措施

1.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为真正实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应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建立。理顺现有的管理体制,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的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首先,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 为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监督提供基本的保证。其次, 应当按照科学、高效、制衡的原则, 合理设置企业内部职能机构, 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 为企业的科学管理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2. 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供源动力。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由人制定的, 也要靠人去落实和逐步完善, 人员素质高低是企业内部控制成败的决定因素;在知识经济环境条件下, 人才是重要的资源要素之一, 尤其是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在企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贸摩擦不断, 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企业急需熟悉国际贸易的管理人才, 私营企业用人机制还比较灵活, 国有企业就需要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经营管理知识。根据自己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后备人才, 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观念, 在用人选人方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 激励人才流动和引入竞争机制, 真正做到择优上岗、有序流动、合理配置, 这是完善人才市场和提高员工素质的基础。财务人员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资产管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而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保证企业有效内部控制最直接、最基础的环节。

3. 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评价, 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效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 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具有不确定性, 如资产风险、信息系统风险、兼并重组风险等。企业只有时时监控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 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定期评价, 才能确定风险领域, 防患于未然。内部控制伴随企业经营的全过程, 也是随着内外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适应的过程, 企业内部控制应当结合国情和企业实际, 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 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必须明确相关人员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 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 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 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 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及时发现问题, 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4、加强企业文化的制度建设, 全体员工主动参与内部控制。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 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文化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贯彻执行的最有效载体, 其具有主动性、全员性、自觉性的特点。企业文化是培养诚信、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刻苦钻研、勤勉尽责的一种制度约束;是将企业员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进行统一和融合, 使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达到有机的结合;是一个企业的中枢神经, 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上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 必然会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 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 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把企业文化确定为内部控制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文化建设可以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企业文化建设也是伴随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不断完善和提高, 优秀的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内部控制能力的提高, 企业文化建设实际上也是制度建设的过程。通过制度的硬约束强化文化理念, 使其深入人心, 并逐渐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内部控制是企业当中重要的一项制度, 它是通过对每项经济活动都必须经过授权、执行、审核、记录等控制程序来实现的, 各项业务控制的有机结合就构成了企业的内部控制。

结束语

企业设立和经营的目的就是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这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动力;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如何规避和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这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直接动力;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完善监督职能, 这些都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动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 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会红.谈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J].农场经济管理, 2006.3)

[2]罗红.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7.6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 篇3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一、我国国内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

在20世纪50年代,也是我国的建国初期,对于内部控制的概念也是处于萌芽阶段,内部控制的作用也仅仅是账目核对和职权的分工方面,还停留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内容上。并且只有少数一些工作单位才会建立起内部控制,效果可见一斑。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规定于1996年12月下发的《独立审计准则第九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正在不断的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规范建设,明确了内部控制的意义,也使得我国正式步上了现代内部控制建设的道路。第一部关于内部控制要求的法律颁布于2000年7月的新《会计法》,严格规定了,工作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2008年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在次年开始在上市公司推行。2010年五部委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2年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于2014年全面施行。这些制度的一步步完善都体现出了我国不断的推进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我国在从建国以来,一直在建立、健全关于内控制度的规范,这些做法都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存在的不足

尽管国家如今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但是真正落实到各个行政事业单位里还是远远不够的,行政事业单位却没有对内控制度有着充分的重视态度,仍只是停留应付在我国制定的制度上面。

1.任职会计岗位的人员资格不够专业

如今,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任职的会计人员,并没有依照我国有关《会计法》规定的要求而担任了会计。主要是因为会计人员的缺乏,再加上如今有些单位上的预算并不需要会计的集中核算,单位只能临时向其他单位调任其他非会计人员任职,因此很多任职人员的会计资历都还达不到会计师的专业标准,这必然会给会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例如会计账簿书写不规范,重要凭据缺乏妥善保管等等。

2.内部审计的缺陷

内部审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息息相關,也是实现内部控制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有些公司里的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即使存在内部审计部门,也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然而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也缺乏财政局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未能在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有效实行进行评价和监督。与此同时,与事业单位的领导不加以重视也有很大的关系,即使建立了内控制度,在执行力上也较弱。制度存在却无法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形同虚设。

3.缺乏完整的监督机制

内部建设需要靠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才能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建立。在我国对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得重视下,代表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都纷纷对内控制度建设提供较好的支持,这些是属于外部监督的,也属于事后监督的。但是这对于内控制度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事前和事中的完善一整套的监督体系,更能从源头规避风险,发挥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三、对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对策

1.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要求

在人员聘任方面,首先是严格遵守我国的《会计法》要求,坚持只聘用具有专业会计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至少能保障会计在基本的工作上有着规范性,能确保会计基础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工作不受到影响。其次是不断对我国颁布的内控制度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等等进行认真的学习,积极配合我国的制度改革,加强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对员工的再教育就一个加强对会计专业性的有效手段,把握好我国对内部控制制度改革的新动态,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

2.改善内部审计

必须保证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使得审计部门不受到其他的制约,能真正发挥出审计部门的作用,真正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审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有着很大的了解优势,并且以内部控制作为审计的对象,这一做法能有效的对内部控制的每一工作过程进行针对性的审计作用,及时追踪内控的动态,发现所在的问题,并加以控制,降低风险。在监督机制上应该建立健全监督岗位责任制制度,达到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员工关系,避免某一人员的潜力过重,不利于对内控的监督。凡是涉及到重大的决定,需要员工进行集体审批。

3.完善一整套的监督体系

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时,必须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共同协助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外部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定期、定时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事后的检查和评价。内部监督主要是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事前、事中的内控工作的监督。确保事前、事中、事后整过程的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全方位、立体化的对内控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事业单位是否依照内控制度规范开展内控工作,提高执行力度,规避国有资产的浪费的风险。

四、总结

内部控制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发挥出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所以事业单位必须加大对内控的重视程度。只有完善内控制度,才能对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起到推进作用,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使得管理更加科学化;提高内控制度建设,有利于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的有效管理,确保财务使用的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合理化运用,避免国有资产浪费。

参考文献: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 篇4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B、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不必基于特定基准日 C、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D、企业内控责任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关系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正确]

2、下列选项中,可以由同一人担任的职务是()。

A、财产的保管和会计记录 B、业务经办和授权批准 C、审核监督和财产保管 D、业务经办和审核监督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 [正确]

3、在内部报告的使用环节,内部控制措施不包括()。

A、建立内部报告的评估制度

B、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将内部报告纳入企业统一信息平台 C、管理层应充分利用内部报告管理和指导生产经营活动 D、有效利用内部报告进行风险评估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C

4、内部控制五要素—信息与沟通不包括()。

A、信息质量 B、沟通制度 C、信息系统 D、舞弊机制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5、收款的主要风险不包括()。

A、收款过程中存在舞弊,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

B、企业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票据管理不善 C、账款回收不力,导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 D、结算金额错误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6、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中共有的风险控制点是()。

A、出库 B、维护 C、投保 D、验收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7、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

A、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B、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C、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D、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正确]

8、风险识别的外部因素不包括()。A、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B、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C、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D、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9、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应当以书面或其他适当的形式记录,并妥善保存,一般保存期限为()。

A、3年 B、5年 C、10年 D、永久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 [正确]

10、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风险不包括()。

A、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

B、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关键技术、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泄漏

C、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D、人力资源进入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二、多选题

1、发展战略的制定包括()。

A、制定发展目标 B、应突出主业 C、不能过于激进、盲目追逐热点、脱离实际 D、不能过于保守、多方研究论证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正确]

2、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

A、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B、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C、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D、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正确]

3、企业的业务外包至少应当关注的风险包括()。

A、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B、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C、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涉案 D、外包合同签订的合理性

【正确答案】ABC 【您的答案】ABC [正确]

4、对控制活动的分析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展开,包括()。

A、一个是纵向,把控制活动分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四个层次 B、一个是横向,指各个部门人、财、物之间的衔接

C、一个是横向,把控制活动分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四个层次 D、一个是纵向,指各个部门人、财、物之间的衔接

【正确答案】AB 【您的答案】AB [正确]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包括()。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正确]

6、资产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

A、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流程 B、查找资产管理薄弱环节 C、健全和落实资产管控措施 D、加强对仓库人员的管理

【正确答案】ABC 【您的答案】ABC [正确]

7、有关方面在内控评价中的职责和任务 包括()。

A、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承担最终的责任 B、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C、内部控制评价机构根据授权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任务 D、各专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正确]

8、内部控制的局限性包括()。

A、成本限制 B、串通 C、修订不及时 D、非经常事项的不适用性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正确]

9、组织架构设计的一般原则包括()。

A、依据法律法规—公司法

B、有助于实现发展战略—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 C、符合管理控制要求—可控性要求 D、能够适应内外环境变化—及时优化调整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正确]

10、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A、引进 B、开发 C、使用 D、退出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正确]

三、判断题

1、付款是指企业在对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办理支付款项的过程。()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 [正确]

2、收款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未经授权发货或发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货物损失或客户与企业的销售争议、销售款项不能收回。()

对 错

【正确答案】错 【您的答案】对

3、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物资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根据该需求计划归类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后,统筹安排采购计划,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执行。()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 [正确]

4、对风险的分析只能采用定性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对 错

【正确答案】错 【您的答案】错 [正确]

5、实施发展战略的三步曲是: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的领导;将发展战略分解落实;保障发展战略有效实施与宣传培训。()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错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无意识地犯有同样错误的可能性很小,而有意识地合伙作弊的可能性低。()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 [正确]

7、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 [正确]

8、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 [正确]

9、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对 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 [正确]

10、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对 错【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

内部审计规范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本规范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和下属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监察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派驻下属单位审计专员以及从非监察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规范所称“下属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及设立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 内部审计为公司管理层提供系统的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其目标包括努力确保进行成本效益的监控,促进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外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内部审计提供的保证服务,是一种合理保证,即在合理的程度上开展检查和核证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不应承担公司具体经济业务的经办 和管理责任,不直接参与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确保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监察审计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执行机构。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用、任免。

第六条 监察审计部在职能和业务上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内部审计体系。公司下属单位可视情况设置内审机构或内审专员。

下属单位的内审机构或内审专员接受公司监察审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其规范、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职能。

第八条 内部审计必须有专职的审计人员,不应由其他业务部门人员兼任。监察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对于从事不称职的内部审计活动,将降低审计服务的质量和地位。如遇到与监察审计部门整体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不相称的审计任务及请求时,应及时考虑外聘专家或经恰当沟通予以谢绝。

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和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监察审计部鼓励审计人员个人通过取得适当的专业资格证书,以证明其专业能力。审计人员应该精通审计、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熟悉会计原则;理解管理原则;识别舞弊信号的知识;对会计、税收、法律、金融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基本内容有深入的领会,但不苛求其成为各领域的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应努力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 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确保客观独立。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外界的干扰和控制。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审计业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保密和胜任。必须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工作认真,仔细负责;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保守秘密、忠于职守。

第十一条 监察审计部设立举报箱,收集审计监察的相关线索和信息,举报箱应由监察审计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和定期收取。所有举报信件均应登记并作为档案资料进行保存,遇有重大举报线索时向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汇报。

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使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

第十三条 监察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监察审计部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的职责是促进公司的有效经营管理,并帮助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责任。监察审计部每年应向董事会和公司总经理分别提交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报告和行政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具体而言,内部审计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组织结构、系统和程序是否恰当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成果与既定目标一致;

(三)对以确保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既定内部政策为目标的各项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对企业的人力、财政和物质资源的利用是否切实有效、厉行节约并有所保障进行审查和评估;

(五)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

(六)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七)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

(八)进行特别调查,查明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

(九)确保内部审计、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十)除上述内容之外的其他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应该包括确认活动和咨询活动。

第十八条 确认业务是指为独立评估组织的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而对证据进行的客观检查。确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财务审计;

(二)合规性审计;

(三)运营审计;

(四)绩效审计;

(五)风险与内控自我评估;

(六)舞弊审计;

(七)第三方审计;

(八)经济责任审计;

(九)重大事项审计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九条 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性质与范围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咨询活动由内部审计和客户共同完成,具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流程设计与优化;提供培训等。

在咨询活动中监察审计部应注意保持其独立性,应以第三者身份检查、监督、分析、评价和服务于组织的各项经济业务咨询。

监察审计部应该考虑将要提供的咨询服务的类别,并为每种咨询业务制定专门的政策或程序:

1、正式的咨询服务。属于计划内的工作,且有书面协议规定;

2、非正式的咨询服务。日常性的活动,如参加专业委员会、周期有限的项目、专门会议、日常的信息交流等;

3、特别咨询服务。参加兼并或收购小组或系统转化小组;

4、紧急咨询服务。参加为维护营运而建立的小组,或为满足特别要求提供临时帮助而建立的小组。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和预算,经审计委员会审定后报董事长批准,由公司管理层予以充分保障。

第二十一条 监察审计部对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但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业务上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必须接受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出的要求,但监察审计部也有权启动、采取和通报与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任何行动。

第二十二条 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如下权限:

(一)监察审计部可以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监察审计部可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实施审计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计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监察审计部同等的审计权限;

(三)在履行职责时,内部审计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规章制度、会议记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

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

3、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

4、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

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

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四)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监察审计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监察审计部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如有必要,经监察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可以暂时封存会计账册、凭证、档案等原始文件和资料;

(五)根据需要,监察审计部可参加公司有关的会议,会签有关文件。公司其他部门、各下属公司召开财务、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应当邀请监察审计部参加。监察审计部是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六)公司有关部门和下属公司编制的经营、财务等计划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公司监察审计部;

(七)监察审计部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权进行工作流程测试;

(八)监察审计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调查、询问。公司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监察审计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

(九)审计人员应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在预定的审计范围内实施内部审计。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

(十)内部审计可以直接受理工作人员个人就可能存在的欺诈、浪费、滥用职权、不遵守行政、人事和其他制度或与内部审计的任务规定相关的其他不规范活动提出的投诉或提供的信息;

(十一)董事会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与内部审计进行秘密接触和向其提供信息,而无打击报复之虑。但明知信息不属实或故意无视其真实 性、错误性而向内部审计提供的,将受到公司内部举报政策中的相关惩戒措施的处理;

(十二)内部审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1、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

2、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3、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

4、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十三)监察审计部向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材料,若牵涉公司高层重要或重大机密的,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

(十四)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人员,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批准,监察审计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十五)监察审计部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提出处理建议;

(十六)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监察审计部审计任务包括 :

1、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经审计委员会审定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2、根据审计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公司总体计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经审计委员会审定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未列入总体计划的审计事项,除群众举报、舞弊案件等重大紧急事项外,监察审计部可根据计划的完成进度、人员、时间和经费等条件情况,决定是否在当 年予以受理。

3、群众举报的公司内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经董事会受理立项后,委托监察审计部进行审计;

4、公司管理层及下属单位和部门认为有需要进行审计时,应先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才能实施。所委托审计项目需提交获批的委托书,并在监察审计部登记备案,方能正式立项审计。

第二十四条 监察审计部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或接受委托实施审计时,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五条 监察审计部一般在实施审计工作的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在必要情况下,审计通知书也可在实施当日直接送达。被审计单位应全力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及派出审计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实施审计时所采取的方式,可以是就地审计、报送审计、突击审计、网上及时审计等方式,也可以采用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第二十七条 审计人员可以运用检查、观察、询问、盘点、监盘、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实施审计,以及在了解内部控制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通过规范方法获得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应对所获得的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判断并相互验证,评估各种证据的重要性、可靠性和与审计事项的相关性,并依据有关证据对具体的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

第二十八条 审计人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在其提供的书面证据上签章。如其拒绝签章,内部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但不影响该证据的引用。

第二十九条 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说明、解释和意见,确保审计结论的公正、客观、准确。

第三十条 实施内部审计后,监察审计部应当及时向合适的对象报告审 计结果。

第三十一条 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审计小组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审计报告初稿(征求意见稿),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就审计报告向监察审计部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如逾期未作回复的,将视作无意见,由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终稿(正式稿)中注明。

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审计小组经查明核实后,可维持原报告或作必要的修改。相关书面反馈意见应与审计报告应一同交由监察审计部进行部门稽核。审计报告的终稿(正式稿)经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签字批准,方能正式对外报送。

第三十二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草拟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阅。经审定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应和审计报告一并下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执行过程中需要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公司文件名义批转各部门、下属公司执行。

第三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不服,可以在收到相关报告及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内向监察审计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继续执行。

监察审计部应当另行派人对申请复议事项进行认真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须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监察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跟踪审计。

审计人员应通过定期回访方式,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编写后续审计报告,总结审计效果。根据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后续审计可独立进行,也可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第三十五条 内部审计应当恰当地记录相关的信息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结果。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料,包括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各种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提供和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加以集中、整理、分类和归档形成部门审计档案。

监察审计部的部门档案可以分为普通档案和永久保存档案;普通审计档案保存期一般为七年,部分重要的审计资料可决定永久保存。需永久保存的审计档案,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章 内部审计质量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审计应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使所有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应当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三十八条 监察审计部应该通过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总体有效性进行检测和评价。

第三十九条 内部评价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检查,以及通过自我评价或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在了解内部审计实务和标准的基础上开展的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 外部评价由独立于公司、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均与公司无利益冲突的合格人员开展。外部评价应该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

第四十一条 监察审计部应该将外部评价的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六章 内部审计责任和奖惩

第四十二条 监察审计部按照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准确、处理适当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 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处理和处罚,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 审计处理和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建议上收审批权限、收缴违规所得、罚款、通报批评、建议调离工作岗位、建议给予处分等。以上处理处罚可以叠加并处。

第四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故意拒绝、拖延提供和捏造篡改与审计事项有关 资料的,或者拒绝、妨碍检查的,监察审计部责令改正,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拒不改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五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处罚,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威胁、污辱、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及侵犯审计人员名誉、人格、人身安全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审计监察审计部应对拖延或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八条 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监察审计部可以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九条 监察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由此为公司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 对违反有关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及审计人员行为规范、有重大工作过失及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泄露秘密的审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政策和程序的依据。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与本规范有抵触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本规范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的变化,由监察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适时修订完善。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篇6

第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释义

一、制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意义

本规范是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标准规范。本规范所称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品德、专业胜任能力以及职业责任的总称。

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的目的是通过对组织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业,这一职业的复杂性,使外部人员难以对内部审计过程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做出评价。因此,有必要针对内部审计人员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对他们在工作中的操守、品质进行约束,促使他们认真工作。同时,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是内部审计职业取得外界理解与支持、增加外界对内部审计职业的信赖的必然要求。相对于组织内部其他人员而言,内部审计人员是以一种独立、公正的“裁判”身份出现,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查、评价,因此树立和维护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形象,是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顺利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关键。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从职业道德行为的角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品质、专业胜任能力等各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来保证内部审计人员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内部审计活动,确保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依据

本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三、《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规范要点说明

(一)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作为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负责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内部审计的规定。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是在参考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所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前瞻性。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包括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基础,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实务指南的依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对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活动过程中具体问题的规范;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针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或特殊业务制定的规范性操作指南。

第三个层次的实务指南,只是提供一个示范和模板的作用,不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强制执行。而前两个层次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针对内部审计工作各个环节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具有操作性,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它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必须遵循的执业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应认真遵守内部审计准则等规定,这是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的首要要求。

(二)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内部审计人员作为组织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评价者与监督者,应保持自身的诚实、正直,忠于国家、忠于组织、维护职业荣誉,不能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三)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本条款对内部审计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品质提出了要求,是从事内部审计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独立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独立于审计对象,与审计对象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的潜在利益冲突,不能负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只有保持独立性,才能使内部审计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才能使内部审计结果为使用者所信任。

客观是指内部审计人员不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根据事实,公正、无偏地做出判断和评价。它和独立性密不可分,是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坚持的一种精神状态。

正直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应能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行为、观点,不屈服于压力,按照法律及职业要求,遵守法律。

勤勉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应勤勉工作,以减少因疏懒而带来的错误、疏忽和遗漏,降低审计风险。

(四)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从被审计单位收取利益,会使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客观性受到损害,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所作审查和评价的公正性、客观性不可避免地都会受到怀疑,从而与组织的利益相背,甚至带来损害。

本条款中所指“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包括内部审计人员自身或其亲属可能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利益。

(五)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应有的职业谨慎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人们所期望的谨慎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应该具备的谨慎态度和技能。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活动时,应秉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根据所审查项目的复杂程度,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运用必需的审计程序,警惕可能出现的错误、遗漏、消极怠工、浪费、效率低下和利益冲突等情况,还应小心避免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的情形等。对于审查中发现的控制不够充分的环节,应提出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

应有的职业谨慎只是合理的谨慎,而不是意味着永远正确、毫无差错,内部审计人员只能是在合理的程度上开展检查和核实的工作,而不可能进行详细的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存在的问题。

(六)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拥有实施内部审计活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主要是指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所必须掌握的会计、管理、税收、相关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与组织的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知识。内部审计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应能达到这样一个水平,即能够发现组织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此外,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当具备一些基本的沟通技能,例如交际技能、出色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有效地完成审计活动,并将审计结果清楚地表达出来。

内部审计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并不能保证对审查的所有事项都能做出合理的判断,例如某些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或对某些物品的估价就超出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范围和专业能力。当所审查的事项需要运用到某些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时,应当聘请相关的专家协助。所聘请的专家可能来自组织的外部,也可能来自组织内部其他部门或机构。

(七)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内部审计是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了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的。内部审计人员隶属于组织,是组织的成员,其工作目标应该是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能违反诚信原则,从事有损于组织的活动。

(八)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经常会接触到组织的一些机密的内部信息及资料,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这些信息及资料进行保密,不能因为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而滥用和泄露这些机密的资料,要防止因为这些信息与资料的泄露,给组织带来损失。

内部审计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审计档案管理制度,限制无关人员对审计档案资料的接触。

(九)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内部审计人员有责任将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重要事项如实进行反映,否则,可能使所提交的审计报告产生曲解或使潜在的风险不为组织的管理层所重视。

在内部审计活动中,内部审计人员可能会碰到这样一种情况,即发现一些可能会对组织产生重大影响的现象,但是又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表明一定会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不能隐瞒这些事项,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进行客观地披露,但不能随便得出结论。

(十)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经常需要与组织内外不同机构和人士进行接触、交流与沟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需要去揭露被审计单位的错误或不足之处,因此,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冲突倾向。处理好与被审计对象之间的人际关系,增加交流与合作,可以减少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减少工作阻力,对于顺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另外,内部审计是为组织服务的,与组织管理层以及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部门和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必然要求。

(十一)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 篇7

在新《规范》颁布之前, 《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都有零散的不成体系规定, 有些甚至只是源于审计部门没有形成制度体系的不成文要求, 这些规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促使了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了部分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因缺乏一个专门的、系统的规范指导,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重重。随着《规范》的出台, 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研究取得一定的进展, 但目前仍没有建立完整的理论体系, 无论是实务界还是财政部的相关利益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财政、审计、纪委等有关部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规范》的实施和落实, 严重制约《规范》的有效执行。

二、《规范》的制度特点分析

(一) 《规范》较为系统的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适用范围、目标、原则和控制方法, 并以经济业务活动为主线规定了内部控制措施, 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供了规范指引, 推动内部控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规范》充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 重点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经济合同的订立执行等方面的经济活动风险, 按照内部控制基本原理, 制定相关的风险防控措施, 为建立健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起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为有效防范舞弊、预防腐败提供合理的保证。

(二) 《规范》将“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 体现我国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为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供合理保证。风险评估和内部监督被视为内部控制实施的重点, 各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 都含有风险评估和内部监督所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监督中所实施的检查方式。

(三)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按照COSO内部控制五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进行构建的。而《规范》没有拘泥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构架, 将内部控制五要素融入到了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评价与监督等章节中。

(四) 《规范》吸收了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精髓, 重点突出了风险管理的作用, 规定实施内部控制应当从单位整体层面和业务层面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以提高内部控制运行的效率和效果。

三、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完善建议

(一) 完善《规范》的审计规定

在内部控制体系中, 审计应当发挥实时监控的功能, 而不单纯只是事后审计。在实务中, 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都是内部控制的一个薄弱环节。《规范》对内部控制中的审计职能规定中没有突出强调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和执行不力的发现者和风险的主要预警者, 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依赖于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另外, 《规范》对内外部审计的定位仍停留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现者, 没有发挥审计对于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因此,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调动内部审计职能的积极性, 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反馈的内部审计全程参与的监控模式。

(二) 制定《规范》的配套指引

借鉴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不仅要包括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还应当包括内部控制规范配套指引和解释公告, 如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规范》缺乏配套指引也没有提及是否可以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配套指引》, 导致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审计“无的放矢”, 从而削弱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影响了《规范》的推广和实施, 财政部门应当尽快出台《规范》的配套指引。

(三) 制定政府部门各系统的具体内部控制规范

《规范》以经济业务活动为主线, 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但政府部门与企业不同, 企业主要从事经济业务活动,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 但政府部门管理公共事务的所有业务流程不单单涵盖经济业务活动, 可能涉及到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党建等多个领域, 可是《规范》对非经济业务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未进行相应规定。由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系统从事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不同, 业务流程也有很大不同, 因此, 制定政府部门各系统的具体内部控制规范将是未来政府部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发展趋势。

总之, 《规范》的颁布对于深化我国政府体制改革, 提高政府服务效益, 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鉴于《规范》只是初步颁布试行, 仍然存在许多欠缺和不足, 目前的实施执行情况仍然不尽人意。《规范》的贯彻实施需要财政部、审计署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 包括结合《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培训, 强化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的意识, 提高审计队伍的人员素质, 以及对政府部门《规范》的执行进行有力监督等。

参考文献

如何规范审计 篇8

1.严格制度。一要切实加强财物管理。要坚持重大开支民主决策制度,切实做到账目全、资产实、家底清、标准严、责任明。要加大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财务收支及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严格财物管理,杜绝铺张浪费。二要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把握好公开的范围、流程、时间和内容,在审计网站和政府网站推行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计公告制度,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努力实现审计工作的全面和全方位公开。三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实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专项信息实时反馈和日常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保证上下情畅通渠道。要健全领导交办事项、重要议定事项和审计项目计划等专人督促和定期通报落实机制,促进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管理。一要加强审计计划管理。要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作为审计的主攻方向,并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适时确定、调整和下达审计计划,切实增强计划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要突出重点,在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下做出科学选择,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效调配和整合审计资源,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要进一步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大资金提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计划,逐步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并要加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和指导,既要防止贪多求大、面面俱到,也要避免生搬硬套、无所作为,确保取得更好的审计效果和效率。二要严格审计质量控制。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明确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分工和责任,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要严格落实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加强现场审计的实时动态监管,完善大项目统一管理方式,加强现场审计质量控制。要加强领导干部经常深入一线指导工作概率,及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要发挥三级复核和审委会作用,细化审理操作规范,确保审计结果百分之百准确。三要抓好审计成果运用。要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客观准确地反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反映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反映损害群众利益和体制机制的问题,增强审计成果的宏观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深层次分析,不仅能把问题找准说透,还能深入剖析产生原因,提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建立健全成果质量责任制,定期分析成果质量,及时点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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