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2024-09-12

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精选9篇)

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篇1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全市会计记账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针对会计代理记账领域涉黑涉恶问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会计代理记账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维护会计记账领域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处会计代理记账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斩断黑恶势力非法敛财的“利益链;厘清会计代理记账工作中审批部门与财政部门职责,弥补制度上的短板、漏洞。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代理记账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会计科、、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会计科。

四、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时间要求:7月底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市财政局会计科设立代理记账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办电话:,邮箱:,受理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从业人员在代理记账工作和其他会计工作中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各县(市、区)财政局于8月10日前将本地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宣传动员情况书面报告市局会计科,联系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时间要求:8月1日至9月15日)。重点围绕代理记账许可审批事项,排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干预影响,是否存在财政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被黑恶势力拉拢、围猎等问题。要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拉出清单,建立自查自纠和整改台账,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各县(市、区)财政局于9月20日前将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汇总情况报告(自查表请参考,附件2)、重点抽查情况报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分别书面报告市局会计科,联系人:。

(三)着眼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时间要求:9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完善对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查、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和涉黑涉恶会计人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坚决打击涉黑涉恶会计人员,维护会计行业秩序。各县(市、区)财政局于10月底前将代理记账工作中财政部门与审批部门职责界定情况、制度机制完善情况书面报告市局会计科,联系人:。

乡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反腐败斗争和“拍蝇”工作取得实效;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做到“五个全部”,即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经济基础全部摧毁、长效机制全部建立,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乡党委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中央、省、市和市的总体安排,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开始,到2020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2月底前,动员部署,初见成效。全乡各村、乡直各站所要迅速落实,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要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

第二阶段:2018年3月至年底,摸排取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2019年,重点攻坚,深挖彻查。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2020年,全面肃清,夺取全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七、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悬挂刷写标语、发送手机短信、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扫黑除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乡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二)广泛收集线索。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乡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年来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乡党委要进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要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具体指导,要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村各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政治任务,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周密实施。各村“两委”主干和乡直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考核。乡综治办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把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责任落实、工作实效等作为考核指标,加大考核中扫黑除恶赋分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对扫黑除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示乡党委乡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把握舆论导向,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在乡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二是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机制。三是健全人民群众举报激励机制,乡扫黑办要尽快出台我乡有奖举报规定。四是乡党委综治委要健全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严格执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通报制度。五是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管理、重点管控等机制。六是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七是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发挥派出所、司法所、乡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落实日常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八是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会商、进展情况汇报和日常调度、专项调度等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协调各村、各站所贯彻落实好上级机关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实现扫黑除恶的高效、快捷、规范运行。

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篇2

《方案》指出, 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要达到5大目标, 即不断提升质检工作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履行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促进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合作, 形成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促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质量意识, 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方案》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

第一, 要依靠地方政府, 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质量兴省、质量兴市活动;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研究建立宏观质量评价指标;推动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第二, 要联合部门, 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外贸易质量安全应对合作;加强具体工作的合作。

第三,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发挥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强企业和产品质量监管;推动企业提升技术和标准水平;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推动企业建立严格的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充分利用质检系统技术资源, 在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圈、特色园区或中小企业密集区, 搭建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员工素质。

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篇3

关键词:高职评估 方案 团学工作 建设

一、新方案带来的变革

随着我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2003年5月教育部颁布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2008年4月颁布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新方案的颁布意味着高职院校要把开展评估工作作为一种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的重要工作区完成,新的方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确保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质量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院校形成具有自我发展意识的新管理体制,作为为我国现阶段培养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更多的是将院校的内涵建设放在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等方面,但是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应该将侧重点放在如何加强内涵建设和提升人才质量培养上,这也是团学工作能够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所在。

二、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的意义

被评院校在2003年以来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重新定义了办学方向、整理了办学思路、加强了教学投入、并且改善了办学条件、让院校有了更加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符合标准的建设,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还没有改进的问题:指标体系的设计不全面,将素质教育局局限在一个不能更加全面的范围里;评估组织在实施时有轻视问题,比如有的学校不重视自我评价的环节,人为其可有可无,对院校的建设不够重视,或者就是准备的时间过于仓促,划分的时间少,将更多的重点放在了资料的整理上,甚至还弄虚作假。就以上这几点所以评估促进高校建设效果不理想,而且还会带来不利的影响。针对以上所说到的问题,为了克服旧的评估体系中一些不能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问题,2008年教育部又颁布实施了新的评估方案,相比于旧的评估体系重视院校过去的成绩和当局的发展状况,新的评估体系则不光考察人才拍洋的结果,更加的关注人才培养工作的过程,进一步的发展了高职教育培养新型高素质职业劳动人员的办学理念。

三、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的意义与内容

人才培养的质量、学院的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发展、以及管理体制等都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内容,这是一个系统发展的工作,高职院校教育干礼基础就是团学工作,同时也是高职院校提高教学水平,开展特色教学活动,孕育校园文化,走內涵发展道路的重中之重。“学工”与“教学”的分离是高职院校初级的团学工作体现。是要求下的团学活动应该是在满足学生基本诉求上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组织科学相关的活动,要更深意义上的明白团学工作内涵建设时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评估新方案要求高职院校将传统的对学生主要以学校课程教育为主的理念转变成:“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这一点是就要求学校和社会充分的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在学生学习期间可以进入企业进行产线上的实际学习,这种新模式的培养人才方式对团学工作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要让其发展成为能够更好的适应内涵建设的团学工作。要明确的指导提升团学工作内涵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高职院校团学系统要贯彻的落实“以人文本”、“可持续发展”、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教学方面尊重客观规律,摒弃旧的机制,一边要克服办学上的惯性思维模式,还要预防某些院校简单的对本科院校建设的照抄照搬,进一步的提升团学工作的内涵,推动自身的科学发展。在团学工作内涵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应该注重校园文化的建设,进一步的加强校企合作,除了教学条件的改善,更应该注重的是学院办学理念的发展,以及校园文化的建设,因为高职院校职业性强的特征,可以积极的推进其具有高职特色职业文化,实现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相融合,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让学生学会思考,让其具有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良好个性的发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以后的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务实的基础。

四、结束语

新的工作要求人才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团学工作应该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工作的推进,将教学与管理真正意义上的结合起来创新团学工作的机制,提出更加适应”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内涵建设是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必要要求,对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有着建设性的意义,也是高职院校推行科学发展的有利途径。

参考文献:

[1]黄摇,陈海峰.高职高专评估改革的实践与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7)

[2]杨应崧,引导办学方向崔静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精神,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

2.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算和举措;

3.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的典型案列及相关报道等集中教育;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适时宣传我县开展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及时宣扬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感人事迹等;

6.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张贴《通告》和《办法》。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或公示、公开栏内张贴《通告》和《办法》,并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熟悉了解。

2.选取人口密集地、公共区域、及局院墙外等重要阵地悬挂不少于2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厅led大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或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召开党员集中教育学习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努力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及我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防止负面情绪发酵扩散。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县教育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我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认真的摸排举报线索,使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

各校(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发动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认真摸排、发现,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教育系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为以下涉及黑恶势力线索。

(一)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学校建设施工过程中,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五)在教育服务方面,学校商店、食堂承包及物资采购,学生保险购买、教辅资料征订黑恶势力渗透、强买强卖现象。

(六)在办学办园方面,黑恶势力渗透、强制参与办学办园现象。

(七)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下旬)。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二)摸排举报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各校(园)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并建立台账。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

(三)督导检查,建章立制(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底)。要对各校(园)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xx的统一部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督导,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1.重点学习,提高专项斗争工作认识。认真贯彻xx维稳综治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各项要求,组织xx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接受督导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补齐xx扫黑除恶短板、进一步优化xx周边环境的重要机遇。

2.深入宣传,知晓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xx宣传栏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在xx院内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充分运用xx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编印成册发放至xx所有干部职工,加强正面宣传,做到xx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知识与要求,充分展现xx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3.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结合xx及周边专项整治,在xx组织问题线索大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每条有效线索归宗建档,不断提升工作台账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4.健全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深化xx及周边整治工作,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加强防暴演练。针对xx工作实际,建立防范黑恶势力染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长效机制。对照上级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逐项明确措施,逐项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协调高效,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

根据xx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xx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视频资料,发放学习资料,动员xx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xx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全面自查

xx全体部门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与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接受督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支持,实事求是汇报,主动接受监督,立行立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督导组的督导意见,推动我省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3.组织“回头看”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xx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得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xx及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xx党支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督导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2.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由xx党支部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篇6

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指示精神,决定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在全乡开展为期两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7.7”“11.13”全国、全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紧扣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目标,突出打击黑恶犯罪团伙、黑恶势力,实现“**长久治安,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扫黑除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黑恶犯罪团伙进行全面摸排,发现一个坚决打掉一个,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由于党委书记*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委员(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政协联络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力量,确保有职、有责、有权,高效运转。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摸排阶段(12月至2010年2月)

1、广泛宣传动员。各村要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抓好宣传发动造声势。

2、摸底排查。各村要对本村辖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摸底排查,澄清底数、登记造册,并报乡打黑办。

(二)集中打击阶段(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

1、整治乱源,治爆缉枪。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彻底的治爆缉枪治行动。配合派出所彻底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户进行清查收缴。

2、集中追捕,缉拿逃犯。对大布不江乡在逃的一些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首犯、主犯、要犯,实行寂案件,定人员、定时间的办法,务必追逃到位。

五、工作要求

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篇7

通过实地考察、调查等形式,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收集大量有关中国西部再生资源示范基地项目发展基础数据和情况, 运用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分析西部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发展现状, 预测西部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发展方向, 近日, 《中国西部再生资源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方案》初稿已完成。

近日, 内江发改委、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11个部门负责人听取了中国西部再生资源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方案汇报;对方案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职能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目前, 《中国西部再生资源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方案》文本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惩凶除恶耀警徽 篇8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破案攻坚必不可少的条件,命案的侦破更是如此。2004年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以来,孝义市公安局层层发动宣传,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该局把“命案必破”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坚持刑侦优先的理念,政治待遇优先照顾刑侦,人员选拔优先刑侦,经费倾斜优先刑侦,技术装备武装刑侦,切实做到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车给车。为了保证破案的效果,该局还实行了局领导包片、民警包案制,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包片局长、刑警大队长、辖区派出所所长联动制,对久侦不破的案件,抽调专家攻坚,破案重奖。

孝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现有民警37人,平均年龄31岁,其中8人达到本科学历,25人达到大专学历。文化素养的提高也带来了破案效率的提高。 2004年以来,在孝义市公安局党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大队长任丰鼎带领刑警大队民警,牢牢把握“命案必破”这一突破口,推出了破案追逃奖励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即侦破案件擂台赛)等,全警动员,全线出击,以摧枯拉朽之势,向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分子发起猛烈攻击,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破案高潮,侦破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

2005年12月30日8时许,有群众在孝义市振兴街道办事处中辛安通往大虢村的基耕路上发现一辆被烧毁的出租车,车牌号为晋J46736,车座后还有一具被焚烧的尸体。接到报案,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梁国玺,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任丰鼎,指导员庞贵财立即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经初步断定,该案为一起性质恶劣的特大杀人焚尸案。接到案情分析汇报后,市公安局局长李运平、政委赵新忠也立即赶赴现场,坐阵指挥,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了由副局长梁国玺为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任丰鼎为副组长的专案组,民警立即兵分四路展开调查。经过近70个小时的艰难调查取证,民警最终锁定目标,并于2006年1月1日、2日在孝义、太原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张李刚、刘亚文、任培刚抓获。

群众看公安,主要看破案,关键看命案。能否及时攻破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直接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命案,不仅反映出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强弱,而且也体现出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水平。据了解,2005年,孝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全年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30起,协助外地警方破获案件25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5名,打掉作案团伙42个,涉及成员213名,抓捕网上逃犯27名。值得一提的是,该市2005年发生的11起命案全部破获,命案破案率达100%,同时,还侦破外地命案5起。2005年,孝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刑侦工作先进集体,被吕梁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篇9

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以下是东星资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提供的关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材料范文,更多详细内容,尽在东星资源网,欢迎大家阅读!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一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和部署,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发展宗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组织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职责分工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深入排查,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镇综治办:负责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的核心作用,加强对派出所、司法所及各行政村等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协调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派出所:负责全镇黑恶案件的发现、掌握和打击。坚决打击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坚决打击欺压群众、祸害百姓、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坚决深挖“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司法所:负责组织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注意从调解矛盾纠纷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黑恶犯罪线索。

其它部门: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线索。

四、工作重点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有下列行为的予以重点打击:

(一)通过非法途径或采用不当手段,谋求农村基层政权,或者把持、控制农村基层政权的“两委”人员,以村集体或村民名义出现,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强建以及欺行霸市的,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

(二)在各种集贸、批发市场、行业等商品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占地盘,强行收取保护费和专职受雇于人,替人看场子、充当打手,为人催款讨债,帮人壮声势撑场子,插手解决纠纷的行为。

(三)在建筑、房屋拆迁、征用土地、项目招标、拍卖等活动中强行承揽工程和在运输行业,非法控制、垄断客运及货运线路,争抢客源、货源,殴打、谩骂其他从业人员以及在道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收取费用及带车绕行收费站,逃避交费,从中牟利的行为。

(四)以合法注册的私营公司或者委托关系为外衣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利用硬暴力或者软暴力等手段进行非法收车、催收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五)长期游弋于医疗卫生部门、场所周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类医托、职业医闹的行为。

(六)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发放高利贷,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行为。

(八)涉砂涉矿,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活动为期三年,时间从20xx年8月至2020年12月底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发动。一是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制定下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署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彩页、张贴海报、摆放展板等宣传形式,宣传标语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等,使我镇辖区内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及各行政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报信息和黑恶势力底数,为接下来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集中打击,除恶务尽。2018年6月17日,我镇白庙村三社吴爱珍、覃桂华二人横行社里,强行霸占易地扶贫搬迁点房屋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审查。对已经摸清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打击,发起凌厉攻势,强化打击力度,力争短期内打出成效、打出声威、震慑犯罪。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严治。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开展专项打击。从已破获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入手,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余恶,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

二是深挖黑恶组织的经济来源和“利益链”。要深入查证黑恶势力通过违法犯罪和其它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的证据,依法收缴全部违法所得,取缔其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深挖打掉其“利益链”,防止死灰复燃。对涉黑资产要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置。

(三)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扫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一是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二是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各部门、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区政府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上来,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辖区黑恶势力犯罪形势、特点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打击、防范措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自觉积极的参与攻坚行动,要主动联系、沟通信息、协作配合、主动工作,切实推动扫黑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统一扫黑除恶的思想和行动,督促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集中精力,理顺机构,激发工作活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空间。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制度,健全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格局,健全重点环节防范监督体系,健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排查整治黑恶势力容易滋生发展的重点地区,及时打击处理,督促尽快改变治安面貌。要把专项斗争与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加强联查联防联控,及时打击邪教人员犯罪活动,挤压邪教组织发展空间。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区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摸排内容

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以下二十二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非法开采、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利用高利引诱、弄虚作假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组织、操纵、教唆、利用“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等利益诉求群体,采取堵塞交通,围攻党政机构办公场所等极端恶劣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15.组织、经营地下赌庄、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涉赌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16.组织开展“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操纵宾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涉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8.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9.组织、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20.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2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的黑恶势力。

22.有关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摸排方式

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22个方面重点内容,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逐网格、逐户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对刑事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检举揭发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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