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公益性岗位

2024-08-15

拓展公益性岗位(共8篇)

拓展公益性岗位 篇1

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你要从两方面来回答,一是公益性岗位能够体现出你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从事公益事业,是你的梦想,帮助别人,在别人获得快乐的同时,自己更加快乐。第二个方面就是从事公益性岗位,对你的各方面能力是一种锻炼和提高,在岗位上的工作使得你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方面都有所收获,有利于大局观的培养。进而为以后更好从事其他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建议正装

公益性岗位面试题都会出什么?

报名公益岗位都会问哪些问题啊? 比如:你为什么要报考公益岗位?

如果要你管理公益岗位的某些工作,你打算怎么去做?

最基本的就是自我介绍、可能问问选择这个工作的原因

对以后工作的态度、和一些规划等等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工资什么时候涨呀,最低标准时多少?现在只有650元。

6月的时候就给涨了 820元啊。以前我也是650元 不过扣了保险啥的,到手实际要比这些少的。

1.你为什么要报考公益性岗位?

2.如果领导给你安排的工作你并不喜欢,你会怎么办? 3.如果要你管理公益岗位的某些工作,你打算怎么去做?

我觉得吧,公益性岗位是干嘛的。然后要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然后在客观上自己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是否适合该岗位。

第一题:

1、求职的需要。

2、自己具备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基本素质。比如大学期间担任某职务,锻炼了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踏入社会之后,在工作岗位上也锻炼出了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题:

1、服从领导安排,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分析不愿意做这份工作的原因,如果是客观方面原因,找机会与领导沟通。如果是主观方面的原因,那么端正自己的思想,做工作不能拈轻怕重。全心全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第三题:

1、认真学习,了解这项工作的性质、目的、方法等。

2、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同事的沟通,学习经验丰富的老同事,领导的经验。

3、拟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4、管理工作中,注意吸取经验教训,采纳有益的建议或意见。

5、工作完毕后,努力总结,为今后的工作做准备。总之,通过以上几点,力争把这项工作优秀的完成。

四平公益性岗位都考什么? 给分~没有多少分了~~~请又懂得人士给予解答~谢谢了~~ 最佳答案

据说要比公务员的题简单一些,外加一些简单的数学。

回答

会的。根据你选的岗位也有关。要侧重马哲、毛概、邓论等理论性

追问

= =|||那您知道多少分及格吗~ 回答

这是根据 要多少名人员来定,没有固定的分数,从最高分开始排,如他想要35名,就是取前35名,就这么简单。

四平市招聘的公益性岗位 社区公安协理员

四平市招聘的公益性岗位 社区公安协理员是在公安局还是在社区啊!协理员都是在社区的。

目前招聘大学生是为了解决就业

现在在职的协理员,一般岁数都不小了。

应聘吉林省四平市社区公益性岗位考试,考试内容是什么呀?题量,时间!

最佳答案

我也是刚报的,考试的内容据说是行政能力测试里面的东西,考试之前应该能给咱们打电话通知去取准考证,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呵呵 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社区考试

问一下 上几次社区考试都考什么方面的题? 考上之后都能去什么单位工作? 有知道的 请详细的告诉一下

满意答案给悬赏分 最佳答案

考劳动保障,低保,政治经济学方面,以及一些基本经济政治常识,考完之后到社区 做助理,工资在五六百元左右,有社保.吉林省榆树市社区矫正员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题

上岗后主要是协助司法所工作,有没有知道考试题内容的,热心网友

主要靠些哲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内容

四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情况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0-08-31 13:02 来源:吉林省政府网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四平市坚持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解决广大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惠民工程,通过统筹开发,规范动作,全面推进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截止到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9689个,完成省三年开发计划9681个的100%,其中,省拨资金三年计划开发岗位5666个,目前完成5453个,完成计划96%。地方自筹资金开发岗位三年计划4015个,目前完成 4236个,完成计划106%。其中,市区三年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856个,完成省计划3820人的101%,省统一开发2277人,完成计划2241人的102%,地方自筹资金开发目前完成1579人,占三年计划1579人的100%。有效地解决了全市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缓解了就业压力。

一、坚持两个原则,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针对性。

2005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四平市积极研究制定了全市公益性岗位三年开发规划和目标。每年年初都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开发任务。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四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设立了办公室。

一是坚持“多开发服务型岗位,少购买管理人员岗位”的原则。三年来,在完成省统一开发的社会治安员、劳动保障服务员、交通协管员、社区服务员、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民事纠纷调解员等16个岗位的基础上,又根据市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自行开发了校边协理员、劳务经济信息员、保洁、保绿员、12333信息平台服务员、社区平台工作人员、街道职业指导员等12个服务型公益岗位。共招聘的1579名人员,占市区公益性性岗位总数的41.2%。2006年,根据四平市区11所学校周边治安管理的需要,开发了36个校边协理员岗位,不仅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同时这些人员上岗后,积极工作,保证了学校周边治安安全。解决了很多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在社会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是坚持“集中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原则。把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重点放在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就业援助困难对象上。在已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中,“4050”人员7460人,占安置人员总数的77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1880人,占安置人员总数的19.4%;低保家庭人员2451人,占安置人员总数的25.3%;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853人,占安置人员总数的8.8%;单亲家庭人员523人,占安置人员总数的5.4%。市区公益性岗位中,就业援助困难对象安置比例达到了85%以上。

二、坚持“三段式”操作,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开、公正、公平。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是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四平市坚持“三段式”操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所谓“三段式”操作就是将招聘过程分割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一个或几个独立部门负责。每个阶段参与部门只管一段,互不参与。

三、坚持四个统一,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涉及岗位多,人员结构复杂,为规范管理成立了四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配备五名懂业务,会管理,能力强的专职人员,负责对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及用工单位业务指导及管理服务。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机构。统一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数据库。统一办理录用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统一补贴发放。统一保险接续。

拓展公益性岗位 篇2

1 “拓展”应建立在“认识”与“践行”的互促中

俗话说:只有想不到, 没有做不到。对于卫生行业的公益性表现或内涵的认识目前正在转变为行动。如新医改方案及先后出台的配套政策中已列出了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基本用药等多项具体内容和要求。然而, 由于全国各地存在的诸多不平衡性, 使实际推行显得障碍重重。笔者以为, 造成这种认识的政策体现与实际践行之间存有明显差别的原因, 恰恰又是认识不到位所致。其实, 对公益性的认识与践行存在差距的状况不仅是面上的, 更表现在卫生行业内的疾病控制、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块类之中, 造成卫生行业内各块之间的不平衡、不协调。这种面与块双重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 酿成的后果尤其体现在对区域卫生发展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和推进。

当然, 在改革推进中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是正常的, 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 由于医改的特殊性, 或缩小至卫生行业的特殊性, 即患者没有能力“货比三家”;患者没有动机作出理性选择;健康维系着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等, 要求各地应在医改推行中坚持两手抓, 一是按国家提出的“目标”做好“规定动作”;二是结合本地的优势或劣势提出“自选动作”的目标, 并积极落实。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着“破”和“立”的双重任务。所以, 只要循着“不破则不立”的原则, 去思索卫生行业公益性的主体、表现、形式, 先从已经认识到的做起, 并注意在行动过程中去回顾和提高认识, 那么, “破”和“立”则不仅处于即时状态, 而且会呈现在互促中交替推进的良好状态。这种良性状态的呈现和推进则又会赢得公益性认识在不断拓展的进行中取得不断地创新。

公益性的核心是让公众都能够公平获得必要的公益性产品。从卫生行业而言, 需要对“公众”有一个具体的分析, 如按地理分布范围划分, 按年龄、性别、职业划分, 按不同的健康状况划分, 等等。因为客观、细致的“公众”群体结构认识, 不仅与公益性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密切联系, 而且事关不同“公众”群体能够公平对待这些公益性产品, 从而真正达到公益性的目的。由此可以推断, 在对“公益性”群体的结构认识和公益性产品和服务之间有着大量的公益性“拓展”区域。

另外, 由于健康和生命的特殊重要意义, 以及对健康和生命的认识尚有许多待解之谜, 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公众”还可分为“已认识公众”和“未认识公众”。从对某些未完全认识的疾病或突发的新类疾病而言, 也可将已认识、未认识公众称之为“可获的公益性服务群体”和“尚无法获的公益性服务群体”。这其中大量的未知领域, 应当列为公益性的拓展, 甚至应组织公关的范围。

2 “维护”需落实于“认识”和“拓展”的环节中

在当代中国, 公益性的名号越来越响亮, 但由于它引起的误解、迷惑、争论乃至诉讼也与日俱增。新医改推进中所面临的公益性认识和践行中也时时处于不同的窘境之中。虽说造成这种艰难状况的原因是因为国内外目前尚难觅对于公益性的完整和严密的法律定义。然而, 作为世界上最早出现民办社会公益性事业的英国, 于2008年1月颁布了确定公益性定义的法规性文件《慈善组织公益性指南》。在这个文件中强调的有益性和公众性两大原则, 不仅将公益性的定义做到完整和严格, 而且回答了大量有关公益性的问题。

《慈善组织公益性指南》中对有益性原则的有益性要求是必须清晰、真切且具体;公众性原则的公众要求只能是具体的。由此, 笔者以为, 在有益性和公众性原则的结合和推进中, 必须强调对具体内容、获益群体和收益绩效等部署、运作环节的确认, 并在确认基础上建立起能重复运行的规范性程序, 以及为有效的常态运作制定保障性措施。籍此, 笔者将这一认识和践行过程称之为“维护”, 即在确立“公益性”的“拓展”应建立在以“认识”与“践行”的互促中的基础上, 将“公益性”的“维护则落实于“认识”和“拓展”的环节中。

在对公益性有了是逐步推进和深化, 不断补充和拓展, 以及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而有序实现能力和水平提升的认识之后, 则应强化“维护”认识和践行能力。那么, 目前对公益性的“维护”应如何落实呢?建议“维护”的落脚点可考虑政策、社会、区域, 以及公众群体等层面。首先是政策层面。应对现有法律法规中涉及公共性, 尤其是有关卫生行业公益性的内容进行梳理, 并通过删、减、增、补等程序, 使对公益性的认定更为完整和严密。其次是社会层面的。在逐步完善相关政策的完整和严密过程中, 应突出强调社会部门和组织在公益性中的相应主体地位和责任体现, 使公益性在社会推动之下更显有益和公众特性。再则是区域性。面对新医改所提出的各项目标, 卫生行业面临着“破”与“立”的双重任务。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 侧重于“立”, 但“立”的前提是“破”, 即改变扭曲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规律的体制机制, 解决医疗服务体系资源配置不合理带来的成本整体偏高、缺乏公平等问题。根本的方法是确立区域卫生发展理念。只有突出强调和推行区域发展, 才能使公益性得到更好的体现。

值得特别提出的一点, 是将“维护”的落脚点落到公众群体这一公益性获得主体的层面上。由于卫生行业公益性的获得主体是人, 而生命和健康的特殊性又必须调动人的被动趋向主动应对, 如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用药、慢性病管理等均需要服务对象的积极配合, 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和健康行为。若认识不到或认识不足都会给公益性的推行和获得的绩效产生障碍和阻力。为此, 公众群体不仅是获益群体, 而且也应成为公益性的推行者。

摘要:文章围绕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关于卫生行业“公益性”的讨论, 针对卫生行业公益性如何体现, 为什么要强调公益性, 提出了公益性要“拓展”和“维护”的观点, 认为公益性的“拓展”应建立在“认识”与“践行”的互促中, 而“维护”需落实于“认识”和“拓展”的环节中, 并特别提出应将“维护”的落脚点落到公众群体这一公益获得主体的层面上。

关于广西公益性岗位的调研报告 篇3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状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03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03—2011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11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11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据调研统计,2003年至2011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03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11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从调查情况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补贴标准高和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城市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更大,如南宁市、柳州市等,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市近两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支出的比重均有所增加。

3.拨付流程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間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

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專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公益性岗位思考 篇4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包括: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

我州从2008年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以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以落实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为手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增加就业再就业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再就业的质量,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帮助地震后农村受灾严重人员及“4050”就业困难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帮助。

一、我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本情况

1、两年来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数量

5.12汶川大地震后,州政府迅速出台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灾区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制定了《阿坝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启动了扩大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两年来全州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4146个,其中:2008年开发43000个,2009 年开发11146个。

2、岗位设置

2008年,我州的公益性岗位主要集中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物质搬运、伤员看护、治安维护、后勤服务、城镇废墟清理、基层

劳动保障协理、险情监测、公共环境绿化管理、灾区自然文化遗产及地震遗址保护、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等十三类岗位。年底又将基层司法调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2009年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社会管理岗位,如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警员、交通协管员、民政低保协管员和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在街道、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及社会化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如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收发、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

3、开发方式

首先,通过州县政府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根据需要开发出就业岗位,然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优先录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确有困难并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困难家庭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农村受灾严重且家庭困难人员。

4、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资金使用情况

自2008年以来全州共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为 6506.05万元,其中:2008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 3472.48万元;2009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3033.57万元。

5、对扩大就业产生的效应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就业援助的有效途径。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开展,对缓解我州十分突出的就业供需矛盾、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2008年全州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3147户,其中在灾后公益性岗位安置解决3147人。

二、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的问题

一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是在遭遇“5.12”特大地震后启动的,很多岗位的设置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如卫生防疫、伤员看护、废墟清理、险情监测、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岗位等,按政策规定执行期限为三个月时间,只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二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起步较晚,在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上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如2008年针对灾后恢复重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有部分岗位由于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已按当时出台的三个月期限执行后取消了该岗位设置。而有些岗位由于具体实际需要,到现在仍然保留,但在执行期限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当快到期限时才临时决定延长一定时间。

(二)再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两年来全州共安排再就业资金13462.93万元,其中:2008年安排5368.93万元,2009年安排8094万元。由于再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再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

(三)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对象范围太窄

按照现行政策,能够享受岗位补贴的对象主要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即“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困难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这就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发公益性岗位上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

(四)公益性岗位管理欠规范

当前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管理原则不清,管理主体模糊。公益性岗位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直接分派到各相关单位或街道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各单位、街道社区脱钩,造成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奖惩机制。除了考勤制度外,相关部门没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激励竞争机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公益性岗位有统一的工资发放标准,无论工作成绩如何待遇都一样,存在着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

(五)待遇偏低。从2008年至今我州所有公益性岗位一直执行每月不高于550元的工资标准。应该说,这一工资标准偏低,付出与报酬不成正比。目前,大部分人员的收入难以维持家庭低水平消费支出,生活处于贫困线。

三、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制度

2009年底全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190人,其中“4050”人员2753人。他们年龄偏高,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竞争能力,在市场经营中又缺乏创业能力。只有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对他们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生活和就业问题,这也是各级政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居乐业是大事,为人民群众谋实事的具体体现。我州应加大再就业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比重。

(二)建立健全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体制机制

由于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启动较晚,目前此项工作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为了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应尽快建立健全公益性

岗位开发的体制机制。通过机制体制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扩大就业困难对象范围,如将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纳入援助范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力争使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

(三)固定并延长公益性岗位的政策执行期限。公益性岗位不应该是一个权宜之计的举措,而应该成为较长时期内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稳定的政策。我州应尽快制定公益性岗位执行期限政策,对现有履职尽责的公益性岗位从业者,应续签合同,因为他们一旦被解聘,再就业将更加困难。

(四)加大资金投入,开发并稳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乃民生之本”,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力向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民生领域倾斜,积极筹措就业再就业配套资金,为公益性岗位提供经费保障。

(五)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下岗失业人员是就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素质低、缺资金、缺技能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此,要在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无业农民就业意向、报酬要求等基本情况的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此类人员素质和劳动技能,为他们实现就业打好基础。

(六)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应本着“改善民生、和谐发展,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的要旨,根据公益性岗位不同的工作性质及工作量,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我州的最低工资标准。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5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吉林市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吉市人社联字【2011】25号),我社区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17名,其中950元岗位18人,640元岗位31人,320元岗位68人,分别安排至社区日常工作、岗亭执法、楼道清扫等工作岗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社区负责岗位设臵、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证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我社区检查,社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二)、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社区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三)、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社区各个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日工作检查,社区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每日上岗为居民服务,许多岗位人员,如医保协理员,社区调解员等,都兢兢业业,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岗亭执法岗位每日抽查出勤情况,岗位人员都能按时按班上岗,保证了社区的保卫安全工作;楼道清扫岗位每天检查,现场办公,发现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现场通知及时清扫,做到人尽其用,保证公益岗位人员不空岗,并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四)、加强培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上级部门及社区居民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经开区建设添彩助力,4月份,为美化社区居住环境,在社区的牵头和领导下,组织公益岗位人员连续3天对小区的卫生展开集中清理,各个公益岗位人员都积极参与,辛勤劳动,使社区环境焕然一新,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三、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个别人岗分离、发工资不上岗,对这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法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社区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我社区的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今后我社区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公益性岗位考核方案 篇6

考核方案

为规范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根据《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暂行办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县在岗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二、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六项基本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接受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也可以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

四、考核时间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考核时间为12月1日至15日。

五、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一)个人述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个人述职以用人单位为单位组织所属公益性岗位人员逐一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 括:个人履职尽责、服务态度、工作成绩、服从管理、现实表现、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内容。

(二)谈话考核。通过谈话考核,进一步了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思想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谈话考核人员范围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三)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用人单位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分别由用人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服务对象2-4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测评人员范围。

(四)集体研究。根据个人述职、谈话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用人单位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确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等次,并作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的结论。

(五)张榜公示。考核等次和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结论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县就业局和用人单位设立专线电话,接待群众来信、电话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响较大、问题较为严重,不符合续签上岗协议的问题,县人社局要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拿出处理意见。

(六)办理手续。对符合续签上岗协议的人员,按要求签定上岗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的,用人单 位、就业困难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上岗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并上报县就业局备案;对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工作、经常迟到早退、病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等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上岗协议。

(二)对不再签订上岗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上报县就业局,书面说明上岗协议不再签订的原因,并为其办理社保信息变更、失业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依据,对出现人岗不符、人员不在岗等情况的,将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核减公益性岗位指标。

(四)考核结果作为调配使用以及奖惩、培训、辞退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实行诫勉谈话;对连续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达两次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用人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要全面把握,实行领导负责制。

(二)严格制定考核办法。各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符合本单位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制定既要考虑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要求,杜绝出现对人不对事的现象。

(三)严格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关系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切身利益,各项工作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和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 及程序进行,既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又要体现集体研究的结果,防止和杜绝不按程序操作的情况发生。

(四)做好稳定工作。考核期间,各用人单位既要做好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同时还要做好所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考核期间工作不乱、人心不散;对重点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杜绝出现因工作程序不符、工作透明度不强、考核不公引起的上访或群访的问题发生。

(五)要客观公正。考核工作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能用的则用,不能用的坚决不用,切实把考核工作做好做实,为单位用人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凡在签订上岗协议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套取就业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方案、办法等,都必须报县就业局备案,以便县就业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对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的评审工作。

拓展公益性岗位 篇7

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5项保障措施, 力争今年实现1.85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计划筹措资金1.47亿元用于对新开辟就业岗位进行补贴。同时, 针对特困家庭中2005年以来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实施一对一重点帮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可以选择进入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或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 2009年年底前力争使返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给予50%补贴, 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困难家庭毕业生, 为其提供3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借款。各地将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培训等级直接从中级工开始, 毕业生在校所学或进修专业与所培训职业技能相同或相近的, 可以免学免考理论课。

拓展公益性岗位 篇8

此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问卷调查由广西人才资源研究所启动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完成。调查对象主要是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年以上)及参与政策实施人员(各项目管理人员、乡村干部、高校学工人员等)。问卷针对不同调查对象的特点设计了不同的内容,总体上涉及广西现有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认知、评价、工作内容、福利待遇和今后建议等方面。调查采用随机抽样和定向调查的方法,范围大体覆盖了广西全区设岗县(市);投送问卷的方式采用纸质、网络(QQ群)、电子邮件等,共发放调查问卷1240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750份,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在岗人员200份,组织、人事、教育、团委等系统参与政策实施人员290份。最后回收有效问卷1107份,其中应届毕业生714份、在岗人员163份、参与政策实施人员230份,回收率为89.27%。

二、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一)对广西现有公益性岗位的认知、评价方面

1、应届毕业生对广西现有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认知相对充分,在岗人员和应届生均对公益性岗位性质有着较为准确的把握。调查显示,在高校、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网站和相关单位的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下,应届生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特岗教师除外)了解较多,了解比重均占被调查应届生的50%以上。而且,大部分(60%以上)的在岗人员和应届生对公益性岗位性质有较为准确的认识,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岗位”和“由政府出资开发,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的过渡性岗位”。但也有相当大的比例认为大学生公益岗位是“面向普通大众,可长期从事的岗位”(应届生的占46.88%,在岗人员随岗位项目不同而有差别,其中“特岗教师”岗位选择比例为60.87%)。这一方面说明主管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界定没有一个明晰的标准,另一方面也说明现有纳入公益性岗位的不同项目待遇、出路等差距较大(广西特岗教师项目服务期满基本转为正式教师)。

2、总体上赞同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计划。被调查的三类群体总体上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计划持正面评价。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公益性岗位的意愿很高,50%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表示“想过、并且条件允许则愿意参加公益性岗位”,同时其选择最多的项目是“西部志愿者计划”。在岗人员也把“寻求认同自己、可以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式”作为选择岗位的重要因素,其选择的比重超过五成;而且认为在当前岗位做到了“抓住了机会,把知识付诸实践”和“发挥自身优势,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文明”。超过85%的参与政策实施人员认为广西现有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设置基本合理,对广西农村发展是有作用的。

(二)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工资水平和专业要求方面

1、大学生接受的公益性岗位合适服务期为2年,希望的工资水平在“服务地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至该地区城市居民中等收入之间”。 调查显示,五成左右的应届毕业生接受的合适服务期为2年(男、女生选择比例差别不大),70%左右在岗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也认为合适的服务期为2年,只有在岗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则认为合适的服务期为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回答从事公益性岗位对工资的期望值问题时,选择工资水平在“服务地区城市居民平均收入至该地区城市居民中等收入之间”和工资水平在“服务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到该地区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之间”这两个区间的比例最高,均为三成左右。不同项目的在岗人员大多数都对当前工资水平表示基本满意(均超过50%),但三支一扶项目除外,仅有12.12%表示满意、39.39%表示基本满意、45.45%则表示不满意。这说明,大学生在对公益性岗位认知相对准确的基础上,对工资水平有比较理性的认识。

2、参与政策人员认为从事公益性岗位最需要经济管理和农业技术类专业背景。调查中,参与政策实施的科级及以下和处级及以上干部认为从事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最需要经济管理类和农业技术类专业背景,在四个备选项中这两者所占比重最大。但也有相当比例(20%左右)的认为“无所谓什么专业背景,主要是看能力”。

(三)调查反映当前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

1、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调查显示:大部分各类项目在岗人员和参与政策实施人员认为当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考核机制“合理”或“基本合理”,但也有个别项目被调查者反映考核机制存在较大缺陷,需进一步改进。其中,处级以上干部选择最多的是“三支一扶”项目,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择最多的是大学生村官项目。在回答“您认为个人评估考核不合理的地方是什么”的问题时,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岗位人员均反映评估考核程序化,只注重形式、走过场,不注重实际的工作业绩,不能够真实地反映被考核者的绩效,缺乏对考核者的激励性。此外也有人员反映评估考核人员不够专业,态度不够认真直接影响了考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服务期内的公益性岗位培训不足。在岗人员反映在岗位培训方面,与希望和实际需求相差较远,50%以上各类项目在岗人员表示仅是偶尔有岗位培训。而调查显示,应届毕业生和参与政策实施人员均看重岗位培训,尽管对培训的内容侧重点不一致,但比重相差不大,包括业务知识培训、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地的基本社会情况培训、大学生的心态转换及心理辅导培训、提高与村民沟通的能力以及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等。

3、服务期满后,大学生选择留在西部就业、服务基层的比例不高,且对期满后的去向不明确。应届生对于服务期满后选择留在西部就业、服务基层的比例均不高(10%左右)。在岗人员则选择“结合自身情况,伺机考虑”的最多(特岗教师除外)。在调查不愿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原因中有40%左右的应届生表示对职业发展前景(去向)表示担忧。应届生即使选择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在服务期内,也有近30%的学生担心服务期满的出路问题。同时,五成以上的应届生对服务期满的去向表示有目标但是不很清晰。

(四)对公益性岗位的建议方面

1、被调查者认为公益性岗位政策应该继续完善,并且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建立服务地方政府、单位与学校之间的定期联络制度。不管是应届生群体还是参与政策实施人员均认为广西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政策应该加以改进,继续完善。尽管其选择的侧重点不一样,但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岗位的“选拔方式、程序”和“岗前培训及后续培养”及适用对象上。而且高达40%左右比例的应届生认为“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建立服务地方政府、单位与学校之间的定期联络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更客观、更全面地考核毕业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校培养方式、学习内容等的调整。

2、被调查者建议今后多开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公益性岗位。超过60%的应届生和50%以上处级以上干部认为广西今后开发的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项目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公益性岗位”;接下来是“民政低保、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工会协管”等。

三、结论及建议

(一)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在广西的社会总体认知度、认可度均比较高。在调查的三类群体中均对广西现有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持正面评价,肯定其在广西这样一个后发展省区,广大农村缺乏人才、急需人才的情况下,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设置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西农村基层对人才的需求,对促进大学生就业产生了积极作用。因此,今后应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参与到公益性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政策,在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过程中要设置配套的政策措施,保障参加公益性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的权益,并使其能够在服务的过程中免去后顾之忧。比如设置更加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择优录用;公正严明的考核机制,奖优罚劣,等等。不管是在岗人员还是参与政策实施人员,都有相当多的认为当前公益性岗位项目考核、培训等方面还存在缺陷,这就要求各主管单位深入思考和探索提高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有效性,完善合理的培训机制,加大岗位培训的力度。同时,要设置更加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确保择优录用;监督并落实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期满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保障参加公益性岗位的大学生的权益。

(三)今后可进一步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并可确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大学生意愿较高的方向上。调查对象均在认可现有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认为今后可进一步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并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方面多设置岗位。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在开发、设置公益岗位时,在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应结合大学生年轻、有知识、有干劲的特点,多设一些需一定专业技能的岗位。切忌简单套用对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政策,警惕在岗位设置、工作内容上的大学生“民工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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