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

2024-07-04

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通用8篇)

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 篇1

想当年,从“掏粪工人”时传祥到“陈氏定理”,从“铁人精神”到“振超效率”,从“杂交水稻之父”到“世界篮球明星”,从国有企业职工到农民工和私营企业主……一代代劳模的成长,见证了共和国发展的历史;劳模精神的不断丰富,诠释、滋养着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成千上万劳动模范在平凡岗位上建立的功勋永远铭刻在共和国的历史丰碑上,

记得来自陕西的全国劳模周惠芝说:“作为一名纺织工人,我和千千万万工人兄弟姐妹一样,是共和国成长壮大的亲历者、参与者和见证者。”

周惠芝所在的细纱车间,就是上世纪__0年代的全国先进典型——赵梦桃小组工作的地方。和时传祥、王进喜等老典型一样,赵梦桃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成为新中国劳动者的先进代表,成为那个时代人们的精神偶像。历史将记住一个特殊时刻:1______年国庆节前,毛泽东同志特意把掏粪工人时传祥接进中南海小祝国庆节当天,时传祥作为贵宾被请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国庆观礼活动。得知他没有文化,刘少奇同志特意送给他一支钢笔,鼓励他好好学习。而改革开放前后,邓小平同志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扩大了劳模队伍的外延,丰富了劳模精神的内涵。与之相应,陈景润、袁隆平、蒋筑英等知识分子劳模,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受到社会关注,他们的影响扩大到了世界。

在进入21世纪后,“金牌工人”许振超、篮球明星姚明以及部分农民工、企业管理者被选为全国劳模,劳模群体多元化成为新的时代特色,被认为是“社会文明的又一大进步”。

全国劳模包起帆从机修工干起,一直干到工程师、码头公司经理、集团技术副总裁。他说:“我走过的路,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名普通工人命运变迁的路。经历告诉我:工人的利益只有和国家的改革发展连在一起,才是永久的、根本的。”在1______年他刚工作时,上海港年货物吞吐量只有3570万吨,在世界上没有什么地位。“正是靠我们的双手和智慧,上海港年货物总吞吐量已连续三年跃居世界第一。”

劳动创造世界,奋斗成就伟业。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时代风尚。

与经济起飞和社会进步相对应,我国工人阶级队伍日益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先进性明显增强,利益进一步实现,领导阶级地位更加巩固,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在全球金融危机时,尽管使就业形势严峻,但是企业对技能型工人的需求却不减反增。劳模评选的变化,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全国先进工作者、东北电力学院教授周云龙认为,在知识经济蓬勃兴起的今天,社会需要更多有技术、有知识的高素质劳动者。

全国总工会近年来完善劳模评选标准,在继续提倡“无私奉献”的同时,“对事业有突出贡献”成为首要标准。不断丰富的劳模精神内涵引领着时代风尚。

我国劳模构成正由体力劳动者向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并存、生产者与创业者并存的方向发展。

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 篇2

如何建立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关系?要弄清这个问题, 从理论结构来看, 从一般到特殊依次需要论证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 市场经济劳动关系发展的一般性;其次, 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发展的特殊性;最后, 企业劳动关系的改革定位。下面论证第三方面问题。

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国初期的中国工运理论与实践

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在借鉴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基础上形成的。为了推翻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三座大山”, 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殊国情, 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 走了一条不同与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 即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通过“农村包围城市, 武装夺取政权”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 一方面继承劳动关系一般理论, 强调工会的“群众组织”本性。1922年7月,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规定:“工会就是保护工人切身的利益和为工人的利益奋斗的机关”, “工会不是工人先锋队的组织, 它必须使自己成为先进的、普通的以至落后的工人都能加入的组织, 然后工会才能具有自己应有的群众性”;[1]另一方面, 遵从马克思、列宁主义, 把工会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分支隶属于政治学科, 强调其领导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使命”。

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效仿苏联的社会主义改造经验, 利用政治手段对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解放初期,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 在劳动关系方面将全国人民分为两个基本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工人阶级, 指以公有制形式占有生产资料、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享受国家规定的供应粮、免费医疗和福利分房待遇;按劳动分工和政府规定, 工人阶级进一步区分为工人和干部, 知识分子和管理者“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划在干部编制之内。与此相应, 劳动管理被划分为“人事管理”和“劳动管理”两套体系, 严格执行身份制度、单位制度、户籍制度、档案制度。

在这种刚性的社会结构中, 干部不能下, 工人不能上, 考学、当兵、进城当工人或干部, 是农民改变身份的唯一方式, 转干、提干是城市人改变身份的唯一方式。在安排就业、工种、提干、晋级、住房分配等问题上, 政府和当官的“说的算”, 由此官僚主义复苏, 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出现。因此李立三重申: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 国家和工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但行政与工人的矛盾还存在, 为防止官僚主义的侵害, 工人仍然需要工会。李立三明确指出:共产党是“由工人阶级中最先进、最有觉悟的分子组成”, “工会不然, 它是群众组织”, 工会与党组织区别在于它的群众性, 工会是工人阶级具体利益的代表。[2]由此, 1950年的《工会法》也明确规定:“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 1952年国家确立了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1956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从国际共运史看, 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处境来看, 中国比前苏联相更加接近农业社会, 建立社会主义的客观条件更加不成熟,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面临着更艰巨的任务。因此如同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一直没有在理论上和法治上处理并落实好党和工会的关系问题一样, 经历了前苏联社会主义发展的曲折过程。由此, 李立三的工会理论被认为是代表了“落后工人的要求”, 是“狭隘的工团主义”;工会的基本任务要以“组织生产”为中心, 生产、生活、教育一体, 不再提维护职能。由此, 工会开始偏离群众性组织的本性。当时有人给全总写信戏言:如果工会只“抓生产”, 我们只交一半会费。赖若愚接替李立三工作后没有改变李立三的观点并进一步认为, 尽管国家与职工根本利益一致, 不但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存在矛盾, 国家与职工的利益也存在着具体矛盾。

从1958年开始, 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和社会矛盾在我国开始显露出来, 于是中国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斯大林主义”的“政治集权化”道路, 阶级斗争夸大化, 进行了“肃反”, 赖若愚的劳动关系理论受到了批判;开展了“大跃进”, “有条件要上, 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力图依靠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随后, 发动了“文化大革命”, 力图通过意识形态变革, 彻底清除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 用“阶级斗争”来“割资本主义的尾巴”,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 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进而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建设。由此在马克思早期的“工会消亡论”的基础上, 工会被彻底“取消”、“砸烂”了。从此, 劳动者彻底失去了替自己说话的组织代表, 面对官僚主义, 劳动者权益只靠“党纪”维护。

2 社会利益分层与劳动关系变革

从1958年以来搞的“一大二公”, “穷过度”, 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法制建设几乎发展到了崩溃的边缘, 社会运行完全靠政治维护。从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大讨论,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 意识形态领域得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结论, 突破了过去那种机械、僵化、教条的行政化社会主义公有制, 突出“实践”的地位, 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 全面纠正“左”的错误, 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重新确立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发展思路, 开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建设之路。改革开放后,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过程中, 传统的“工人阶级理论”也开始向“劳动关系理论”转变。

20世纪80年代中期, 从“农村联产承包制”开始, 中国开始探寻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结合, 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后, 农民工大量进城, “个体户”开始出现;随着个体私营业主资本原始积累的增加, 私营企业或股份制合作企业开始自发组建;同时中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 特别是经济特区建设, 合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经济组织, 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规律, 重新产生了“雇佣劳动关系”, 劳动形式开始分化, 中国的劳动关系开始由政治控制下的利益一致性关系向市场控制下的利益需求关系转变, 雇佣观念逐渐被各个领域所接受。

同时, 由于工薪收入和资本收入差别的出现, 贫富分化不断的扩大, 劳动侵权现象的大量存在, 劳资关系及劳资矛盾问题重新回到了历史舞台。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国有企业改革, 国家取消了企业的行政身份, 打破以往“政企不分”政府管理企业的弊端,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经营权下放, 国有企业开始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 企业管理者由过去的“领导”变成了“经理”, 工人由“国家职工”变为“企业员工”;20世纪90年代中期, 为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 进行“减员增效”, 大量职工“下岗”;1997年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以“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为原则, 实行“市场机制决定, 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的分配制度, 个人待遇开始与企业效益、个人职务、岗位、绩效挂钩, 从高到低, 按管理者、技术人员、工人、下岗职工分成四等, 后来管理人员裂变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低层管理人员, 分配制度开始向管理人员倾斜, 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利益分化, 社会分层进一步明显, 身份意识逐渐明晰。由于劳动者在收益权、知情权、民主管理权等方面处于最低位置, 而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个体企业, 产权关系明晰, 主体身份明确, 因此那些只有“能力”但没“权利”的国有企业技术人员开始大量向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流动。

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国家是企业的所有者, 由政府代行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监督着的职位, 国家所指派或选举的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只有管理权。由于国家只是国民权的象征并不是实体, 因此这种产权结构, 从理论上讲存在一个产权“虚位”甚至“缺位”问题, 经营权和所有权, 国家利益、企业利益、管理者利益、劳动者利益脱节, 致使企业管理者———经理人以及监管者———政府官员政府自然形成默契的“利益联盟”, 在经营权不断下放以及约束机制建设的矛盾平衡中寻求着“隐形收入”或“灰色收入”, 政府的“道义监督”和“行政监督”无法抗衡“官商同盟”, “掌勺的私吞大锅饭”, 劳动者“主人翁”地位已演变成空洞的概念。由于官僚腐败制度性因素的存在, 因此20世纪90年代末期, 国有企业开始进行“改制”———股份制改造, 劳动者通过持股享受企业利润, 聘任制、合同制被逐渐接受。由于经理人收购或股权参与人同国有资产监管者所形成“利益联盟”没有从制度上得以落实, 因此, 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 通过“做低股本”等途径, 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依然存在, 致使劳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

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 国家逐步退出对经济领域的直接干预, 劳动交换直接由企业进行, 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只在体现公平原则, 通过劳动立法制定劳动制度。但由于我国劳动立法严重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及体制上的漏洞,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进步的同时, 出现了新的问题。劳动关系的市场化, 所有者和经营者成了“强势群体”, 劳动者成了“弱势群体”, 所有者、经营者与劳动者利益分化, 劳动者主体身份日益明晰, 劳动者利益表达意识日渐增强。由于我国工会维权机制“缺位”, 自发利益表达行为不断出现, “政治公平”问题突显出来: (1) 资方为加强竞争取得利润最大化, 以牺牲劳工利益为代价, 压低工资、拖欠工资现象普遍存在; (2) 地方政府为维护地区发展优势, 通过维持廉价劳动力优势维护地区发展; (3) 出于利益驱动, 官商一体, 劳动标准“失范”, 劳动侵权现象严重, 社会保障的失控和突发事件激增。

3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维权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1978年10月, 邓小平在工会九大致辞中拨乱反正, 把工会从“经济主义”的误区中解脱出来, 重新恢复了工会的基本职能, 即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组织, 是替工人说话办事的组织;1983年在工会内部围绕工会职能问题进行了探讨;1988年工会“十一大”颁布《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带下的工人志愿结合的工人联合会, 是政治性团体, 把工会的职能确定为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把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作为克服官僚主义的措施, 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定为企业最高权利机关, 具有决策权和任免权;受1991年“政治风波”影响, 1992年的《工会法》加强了工会的政治功能;十四届三中全会, 通过公私协作和个人投保方式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个人储蓄保障;1994年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以《劳动法》的名义把工会的本质身份性质界定为“会员和职工利益代表者”, 依照工会的一般原理开始重点建立“三项制度”: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 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 实现了我国工会改革的重大转折。

从目前的劳动法、行政法、工会法来看, 我们已经从理论上理顺了企业所有者及其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代表者工会、党和政府及其管理者的关系, 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 工会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 同政府和企业在理论上已经具有了平等的地位。目前, 我国工会改革存在三大问题: (1) 理论滞后:尽管1985年工人出版社出版了郝清桂、桉苗编写的我国第一部的真正意义上的《工会学》, 从劳动经济学的层面出发研究了劳动关系及工会职能问题, 但还没有形成社会观念, 工会改革思路不清。 (2) 定位不准确:没有突破传统工会的“党群”政治定位, 工会还属于党的一个部门, 靠国家工资而不是劳动者会费吃饭, 徘徊在党、政府和企业之间, 无法突破“福利部门”状态, 不能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利益, 工会维权缺少政治体制支持, 还没有从法律上落实党、政府、企业、劳动者的利益关系, 工会创新裹足不前。 (3) 劳动立法严重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大多数企业没有工会, 有工会的, 老板控制工会现象普遍存在, 大多数劳动者对入会不感兴趣, 工会维权流于形式, 停留在口号层面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劳动者权益必须由代表劳动者自身利益的组织去表达和争取。可以说, 没有健全的工会就没有完整的市场经济。目前, 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无法顺利落实, 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少真正代表劳动者权益的组织, 工会维权职能“缺位”, 致使劳动侵权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表达与合理处理, 增加了突发事件和自发事件机率, 加大了社会控制风险。我们必须把握和引导好这股力量, 否则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 劳动关系改革已是当务之急。特别是加入WTO,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 劳工标准国际化, 人权条款、劳工条款、环境条款等社会条款直接和国际贸易挂钩, 如美国的1953年和1993年禁止不公平劳动条款, 东盟和欧盟的人权、劳工、环境条款, 劳工标准不得不与国际劳工标准寻求接轨, 否则就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

4 依法治国:突破“两个维护”的理论误区

毫无讳言, 自从社会主义革命以来, “维护劳动者权益”与“维护党的领导”, 一直是社会主义工会的敏感问题。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 这个担心即将成为多余。工会如何在体现党的领导并能独立开展工作, 关键在于政治体制改革, 从“法制”观念向“法治”观念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在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 生产资料所有者、管理者同国家以及劳动者存在着各自利益的矛盾。党是全民族利益的代表, 工会是劳动者具体利益的代表, 它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但它们所代表的具体利益是有区别的。坚持党的领导, 不等于以党代政、以党代企、以党代工。党对国家的领导必须通过“法治”形式体现, 而不是“行政”方式, 更不是“人治”方式。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 依法对社会进行领导, 体现社会理念与社会进步。国家作为立法者,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 依法对社会进行领导, 不直接介入具体事务, 不直接介入劳动关系, 劳动交换直接由企业进行, 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干预通过劳动立法制定劳动制度, 只在体现公平原则;政府以社会公共权力的面目, 依法干预企业对社会劳动进行管理, 体现社会公正与社会安全;工会则作为劳动者利益的忠实表达者和坚强维护者, 以社团法人身份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法律范围内通过集体谈判协同政府与企业协调劳动关系, 维护国家的政治和谐与稳定, 促进社会的发展。

因此,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我们必须突破两极化的思维定势, 突破工会的传统政治组织定位, 而成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团体组织”, 在法律的前提下, 同政府和企业具有平等的地位, 它具有两种基本职能: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 通过集体谈判协同政府、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 通过参与法律的制定维护劳动者利益;作为政治团体, 在法律范围内, 同党和政府一样, 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责任。也就是说, 工会、政府、企业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时, 考虑并协调对方的接受程度, 互惠互利, 也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共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非但不能成为“政府反对派”, 相反它会成为党和国家联系劳动人民的“桥梁和纽带”, 起到社会“稳衡器”、“安全网”、减震器”、“调压阀”的作用, 可以抵御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 不仅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来面目, 也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意味着既要走“市场经济”道路, 同时又要坚持“社会主义”理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事情, 没有现成的理论和经验, 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因此, 如何把劳动关系一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 “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观”, 建立“和谐社会”, 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时代课题。我国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是民主与法治建设, 党的“十六大”及时地提出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号召。劳动关系改革不仅迫在眉睫, 条件也已成熟。

摘要:市场经济劳动权益问题产生于资本主义劳动关系, 经历过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劳动维权的核心在于由工会代表劳动者权益, 在法律范围内同资方、政府就劳动条件、劳动保障问题进行协商, 维护劳动者权益, 解决劳动冲突, 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权益,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5:97.

[2]中国工运学院.李立三、赖若愚论工会[M].北京:档案出版社, 1987:12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

[4]孙中范, 桉苗, 冯同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时期的工会理论纲要与述评[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7.

[5]常凯.理论工会学概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1988.

[6]包志勤 (总策划) .走进WTO时代的劳动与工会[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 2002.

[7]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8]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9]斯大林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利保护 篇3

【关键词】民营企业 劳动权利 权益保护

一、民营企业及劳动权利

民营企业,简称民企,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从广义的角度来看,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具体说,它主要是指转制、改制后的非国家、非政府、非大集体控股的企业以及所有独资私人企业。

劳动权利具体包括:平等就业权,即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根据本人的志趣才能及社会需要,有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报酬权,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安全卫生权,劳动者应享有清洁安全职业环境的权利。劳动过程中有毒有害或危险工作,必须有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基本设施。休息休假权,必须规定每日每周标准工作时间、夜间作业和特殊条件下的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和年休假制度。职业培训权,劳动者在就业前就要进行必要的就业训练,有接受就业指导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自由迁徙权,是自主择业权的延伸,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和自由发展。社会保险权,是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一部分,主要体现在劳动者生存权的保障上。参与管理权,劳动者不同程度地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已成为世界性趋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当劳动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主要表现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缴费率低。全国总工会2008年抽样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私营企业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常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随意,甚至有些合同部分条款违法等问题。此外,据抽样调查显示2002年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国有企为93.1%,集体企业为88.9%,私营企业仅为53.7%。

2.拒付、拖延、克扣、压低职工工资现象严重。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进行的统计,截至2004年,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高达1000亿。据粗略统计,2002年浙江省因工资问题引发的案件占全部投诉案件的70%。

3.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工作场所不安全。这主要表现在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缺乏劳动保护培训、劳动条件恶劣、劳动防护差、加班加点现象严重。

4.劳资关系紧张,劳动争议案件增多。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联营及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企业的劳动争议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私营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三、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原因

1.制度缺失是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制度、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缺失。制度设置上的缺陷,使民营企业职工失去了“话语权”。

2.劳动力供求市场不成熟带来的结构性伤害。从劳动力供给情况看,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力资源过剩的国家,劳动和资本完全不同的供给状况更加凸显了劳动和资本不对称的特点。

3.劳资关系主体不成熟。首先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都缺乏市场规则意识。其次民营企业经济实力弱是职工权益难以保障的直接原因。再次雇主商业道德缺失,缺乏守法经营和维持良好劳资关系的自觉性。

4.政府管理缺位造成职工权益受侵犯。首先政府对劳動力市场管理存在误区。一些政府部门只重视经济发展轻视社会公平;重视招商引资轻视对就业者的保护;重视对农民工的监管轻视对农民工的服务等。其次职工权益保障的社会运行体系不健全。最后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落后。

5.法律失去事实有效性。这一方面是由于现有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机制存在缺陷;另一方面是由于在执行中法律的权威作用被地方政府的自利主张所弱化。

四、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利保护的完善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资关系,保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特别是其中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弥补市场化工资制度的不足具有重要作用。

2.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劳动监察的力量和力度,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工会、雇主组织制度建设,完善劳资关系调整机制的对策建议是治本之法。

3.建立工会组织结构体系,提高工会民主程度。劳动者必须有自己的工会组织,有与雇主谈判的能力。工会制度是企业民主制度最根本的基础,也是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最薄弱的地方。

4.健全社会保险保障体系,提高权利保护程度。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框架,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5.政府进一步采取优惠措施。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企业按规定应为职工缴纳总计约为职工工资总额31%左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许多民营中小企业不愿或无力承担。

6.改革户籍管理政策。差别待遇是户籍制度的结构性特征之一,它使不具有本地户籍身份的公民成为“外地人”。这对散布在异地民营企业的职工权益是一个很大的损害。因此要改革户籍制度、实现身份平等和迁徙自由。

参考文献:

[1]程军营.县级民营企业养老保险的困境与超越[J].2009.

[2]尹凤婷,赵秋杭.民营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缺失的根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04).

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 篇4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晚上好

在此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大家有幸聚在了一起,在这里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劳动者最光荣》,因为屯河果业成立至今所取得的各种成绩都是屯河果业上下每一位员工辛勤劳动的结晶,因此我赞美劳动,赞美劳动者,劳动者是最光荣的!

记得上小学时,老师教会了一首《劳动最光荣》的歌曲,最喜欢其中的那句“幸福的生活在哪里?要靠劳动来创造”。那时候只把劳动简单的理解为“劳作”,局限于每周一次的劳动课。多年以后,成长为了千万劳动者中的一员,才深深体会到生活的多味,劳动的艰辛。劳动是汗水,是欢笑;是苦涩,是甜蜜;是给予,更是幸福。有一分劳动,就有一份收获。你给生活付出了多少耕耘,生活就会回报你多少果实,你就会拥有多少快乐与幸福,对于企业也是如此。

屯河果业一年一个台阶,每年都有进步,从而形成了今天的风貌,这些是屯河各级管理者、基层员工的汗水所铸就而成的。大家都还可以记得在尘土飞扬的五月,为了使iso9000体系和haccp体系在公司顺利运行,各部门体系管理人员召开会议修订文件,基层员工学习培训,填写记录,多少人为此忙的心力焦淬。设备技改的六月,为了使设备更适合生产加工,各位工程师前后论证,研究方案,技改人员为了不误产期,争分夺秒的进行装机调试。烈日炎炎的七月,电机24小时不停的轰鸣着,车间里蒸汽腾腾,但是各位操作人员仍然监守自己的岗位,原料人员不停奔波,为了保证均衡供料而日夜不眠,化验人员认真细致,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反馈准确的检验结果,以便于操作人员及时调整参数,保证产品的质量,叉车也在场区内马不停蹄的运转,大家都为生产合格杏浆而作出各自的努力。收获季节的八月,查验发货人员冒着烈日,在场区内检查成品包装。以确

保每一桶发出的产品都是合格的。正是有了这么一批优秀的劳动者在奉献,屯河才能走到现在。只要我们果业全体员工共同努力,自助者天助也,我们必定可以勇往直前!

双手是用来劳动的,劳动帮我们创造幸福的生活。有很多人们默默无闻的靠自己全部的力量去拼搏、去进取、去创造,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声名显赫的地位,他们同样享受着劳动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甚至还要充实,因为幸福不仅仅只与物质有关!

劳动者是光荣的,劳动着是幸福的!作为屯河的一员,我们更加能够深切的体会到这一点!职工羽毛球运动会开幕式主持词

主持人:中共xx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李x

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们满怀喜悦,迎来了xx区第三届职工羽毛球运动会。来自全区各行各业的16支代表队,130多名运动员,将在这个大舞台上,能充分体现“参与、健身、团结、奋进”的宗旨,充分展示“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开幕式正式开始,请全体起立,奏国歌。(国歌奏毕后)……

现在向大家介绍出席开幕式的各位领导和来宾,他们是: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安敏,区委副书记、xx区第三届职工羽毛球运动会组委会顾问黄大生,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吴小阶,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李群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正良,区政府副区长刘浩,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易定兵,市总工会组宣部部长邓江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周国雄。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和朋友们的到来。

请区委副书记、xx区第三届职工羽毛球运动会组委会顾问黄大生同志致开幕词。……

请裁判员代表肖旭明宣誓。……

请运动员代表杨艺屏宣誓。……

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 篇5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晚上好

在此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大家有幸聚在了一起,在这里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劳动者最光荣》,因为屯河果业成立至今所取得的各种成绩都是屯河果业上下每一位员工辛勤劳动的结晶,因此我赞美劳动,赞美劳动者,劳动者是最光荣的!

记得上小学时,老师教会了一首《劳动最光荣》的歌曲,最喜欢其中的那句“幸福的生活在哪里?要靠劳动来创造”。那时候只把劳动简单的理解为“劳作”,局限于每周一次的劳动课。多年以后,成长为了千万劳动者中的一员,才深深体会到生活的多味,劳动的艰辛。劳动是汗水,是欢笑;是苦涩,是甜蜜;是给予,更是幸福。有一分劳动,就有一份收获。你给生活付出了多少耕耘,生活就会回报你多少果实,你就会拥有多少快乐与幸福,对于企业也是如此。

XX年3月5日,屯河果业事业部的 全体员工共同努力,自助者天助也,我们必定可以勇往直前!

双手是用来劳动的,劳动帮我们创造幸福的生活。有很多人们默默无闻的靠自己全部的力量去拼搏、去进取、去创造,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声名显赫的地位,他们同样享受着劳动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甚至还要充实,因为幸福不仅仅只与物质有关!

劳动者是光荣的,劳动着是幸福的!作为屯河的一员,我们更加能够深切的体会到这一点!庆祝五四青年节教师演讲稿范文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篇6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

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元;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 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岗位,承担______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

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_____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检。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岁)担任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 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和工会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18周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甲方应当每月按时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____元,平日加班工资______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______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应征人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3)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_ 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今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附件1 劳动合同续订表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到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在不变更原合同内容的基础上,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企业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企业职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人员:鉴证机构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续订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企业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企业职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人员:鉴证机构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劳动合同变更表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合同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鉴证人员:

企业职工:鉴证机构: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鉴证人员:

企业职工:鉴证机构: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5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吉林?豆有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与______________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试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导渖产岗位实行常潢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锷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瓒合理加班费?br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_______级_______月_______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转正后工资:______________元。

4.定级后工资:______________元。

5.调资晋级:______________

6.保险福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企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职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_________

第十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7

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延边新华印刷厂法人代表与 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

二、试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 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 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 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 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 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级 月 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转正后工资: 元。

4.定级后工资: 元。

5.调资晋级:

6.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为: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六、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资的_________%,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_________公休假为_________,婚丧假为_________,探亲假为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人伍,或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21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试用期经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7.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解除合同,甲方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八、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自理。甲方发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2.甲方自办职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饭莱成本收费(_________)。甲方负责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费(_________)。发给伙食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发给乙方各种补贴_________元。

4.除第七条第2款外,属于_________等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条第3款外,属于_________等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甲方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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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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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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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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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9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0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

单位:延边新华印刷厂

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延边新华印刷厂法人代表与__________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二、试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三、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四、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 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六、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_______级_______月_______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转正后工资:______________元。

4.定级后工资:______________元。

5.调资晋级: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险福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七、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 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其他事项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1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与_________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_________级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学徒工资:_________元。

3.转正后工资:_________元。

4.定级后工资:_________元。

5.调资晋级:_________。

6.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5)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3)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4)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5)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2)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七、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月。

八、试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个月

九、其他事项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职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2

用工单位:____

职工姓名:____

甘肃省劳动局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 性别:___ 出生年月日:___

民族:___ 文化程度:__

籍贯:___省___市县(区)___乡(镇)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___现在住址: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其中试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任务,担任____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____,保健食品费:____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检。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18周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____元,平日加班工资:____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____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交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____。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

鉴证机构(盖章):

乙方(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劳动纪律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________________

(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乡(镇)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5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性别__,年龄___,工作岗位_____,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 年,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

动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年__月___日。

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___年___个月,发给___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有关说明:

1、“劳动合同期限”请填写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解除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原因: 本人意愿:①自动离职②因自动离职被除名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②因用人单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终止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是“劳动合同期满”还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 篇7

一、职工劳动关系变化的历史沿革

1. 新中国建立至1978年。

我国早期的国有企业改革, 实际上从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就开始了, 企业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也是从那个时候逐步发展起来的。毛泽东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 提出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方向。1957年9月召开中共八届三中全会, 原则上通过了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组长陈云组织起草的《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 (草案) 》《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 (草案) 》和《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 (草案) 》。同年11月14日, 三个文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自1958年起施行。按照文件精神, 1958年, 中国进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的第一次改革, 重点是要在各级行政机关之间权力和利益的划分上, 形成以“体制下放”为中心的改革特点。其中, 下放劳动人事管理权, 要求企业招工计划经省 (市、自治区) 确定之后即可执行, 不再经过中央批准, 在企业试行合同工和“亦工亦农”制度。1970年3月5日, 国务院要求把绝大部分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 在劳动工资权方面, 最大的动作是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的“三个转正”。

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劳动合同制。

20世纪80年代, 一些省、市、自治区的国有企业试行了劳动合同制,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实行了几十年的固定工制度发起挑战。1986年7月12日, 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4个劳动制度的规定, 企业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综合配套进行, 强化竞争意识。推动竞争上岗, 搞活企业内部分配, 进行优化组合, 优化资源配置, 取消固定工资制, 采取多种分配形式, 提高了一线, 特别是艰苦岗位职工的工资。

3. 实行《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颁布《劳动法》, 打破了国有企业延续多年的用工形式, 在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上迈出了关键一步。《劳动法》要求各地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目的是保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然而, 在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全面推行的过程中, 出现了国有企业职工大面积下岗的现象。中央政府深化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工程,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全面实施职工养老、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由于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对此从心理上难以认同, 对重新确立劳动关系抱消极态度, 大多数企业只得采取“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进行折衷。

4.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 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即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所谓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主要是指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和科学管理的现代企制度。近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开启国有企业发展的新篇章, 为建立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新型关系指明了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创新新型劳动关系, 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问题导向,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几点思考

1. 加强劳动法制建设。

企业的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构建和谐企业, 要重视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 加强劳动法制建设, 特别是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法制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 深入学习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 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通过对企业职工进行普法教育, 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创新宣传教育载体, 充分利用报刊、网站、政策咨询等方式, 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不断提高质量, 增强宣传效果。

2. 推行集体协商谈判制度。

集体协商制度是职工代表 (一般是工会) 与企业或者企业代表就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继续完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 厘定集体协商制度框架, 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强化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不断提升工会的协商能力, 推动企业工会体制改革, 切实增强企业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和代表性。明晰政府角色定位, 发挥好服务功能, 为劳资双方顺利开展集体协商, 达成集体合同,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支持。

3. 改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建立健全三方、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吸纳工商联、专家学者等方面的代表参与三方机制, 增加其代表性, 完善企业内部调解等多种类型的调解制度, 大力做好预防劳动争议的工作。健全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完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三方共同办案的机制。增强企业自主调整劳动关系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针对重大劳动争议而引起的集体性停工事件, 应及时妥善处理。

4. 弘扬企业文化促和谐劳动关系。

大力学习贯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着眼于维护国家利益, 更好地肩负起企业发展理念、发展成就的责任, 着眼于塑造企业形象, 更好地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着眼于改善劳动关系, 凝心聚力, 构建和谐企业, 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荣誉感。

5. 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

企业发展的动力来自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有企业的群众路线, 就是要充分发挥国企政治优势的需要, 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 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的需要, 为社会创造财富, 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 为群众提供物质保障, 领导干部要为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坚持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职工, 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 千方百计为职工排忧解难,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三、结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构建和谐企业, 要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努力实现职工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和谐, 通过企业的和谐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在这种劳动关系下, 职工作为劳动者, 积极为企业创造价值并获取报酬, 国家作为所有者, 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得到保值增值, 确保和谐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形成社会企业职工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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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晓琼等.观点——经济2004[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5.

五一劳动节企业职工演讲稿 篇8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企业劳动定额并没有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行业劳动定额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所定额制定方法也较为复杂,由于劳动定额标准没有得到规范化处理,从而使得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就主要针对规范劳动定额标准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以此来有效的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关键词】劳动定额;劳动报酬;职工

企业在对职工的劳动量进行考核的时候,主要是以劳动定额为依据,同时劳动定额也是企业进行劳动收入分配的基础。无论是何种工资形式,都是将定额作为考核的标准,如果没有制定规范的劳动定额标准,那么就会使得劳动业绩无法得到有效的实现,同时也无法使得工资能够实现合理的分配。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规范劳动定额标准,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劳动定额过高现象普遍存在

就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很多的企业并没有依据相应的岗位基础来实施劳动定额标准制定,而是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基础上,要求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不可能完整的定额指标。很多对白领人员由于面对过高劳动定额标准的束缚,尤其是一些非公企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更高,从而衍生出了很多的侵权现象等。劳动定额如果设定的过高,并依据这一劳动定额来对计件的单价进行制定,就会使得职工无法高效的完成相应的任务,这样的收入不具备公平性和公正性,而职工为了获得相应的报酬,就会出现无偿加班的现象。而继续将劳动定额提高,则加班也有可能无法完成这一任务,就会使得职工的工资被大量扣除,而在加班成为了正常的事项后,尤其是一些只有单休日的企业或者是只放一天的餐饮行业来说,工资固定,还需要加班,这就严重损害到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很多的非公企业通过将超额工作、奖金以及福利等均融合在一起来伪装将工资水平提升,以达到蒙骗职工的目的,尤其是一些身在一线岗位的职工,在工资分配上往往得不到公平的待遇。这些员工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工资水平还低,劳动价值得不到公平对待,与上层管理人员相比,待遇相差多个等级,而且还无法保障自身的稳定性,常常会出现被解雇的问题。由于没有规范劳动定额标准,使得企业无限制的榨取职工的劳动价值,剥削劳动者的工资,使得职工的报酬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同时这样的问题存在,也使得为协调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形成了较大的阻碍。

二、劳动定额过高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乏管理和监督主体,劳动定额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管理部门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针对劳动定额管理存在不足,使得企业任意进行劳动定额,使得劳动定额管理始终处于一种放任的状况上,从而企业无限制的榨取职工劳动价值,而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报酬,通过损害职工报酬权益来获取更大的利益。

2、国家没有统一的劳动定额标准,行业劳动定额管理缺位

在1990年间,国家相关的管理部门就针对劳动定额进行了深化管理,并且逐步将管理部门制定劳动定额取消,而是將此权利交予企业,企业可以自主进行劳动定额制度确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没有管理部门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使得劳动定额管理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下,企业任意地进行劳动定额的制定,使得劳动定额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很多劳动定额过高现象的出现。

3、企业劳动定额管理落后于当前经济和技术发展的要求

我国并没有针对劳动定额制定统一的标准,使得劳动定额管理缺乏规范性。而在对劳动定额管理手法的选用上,也不具备专业性,没有有效的对劳动定额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在程序上并没有参照民主意见,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得企业在劳动定额管理上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相适应,而且也无法满足现代化生产的需求,劳动定额标准的不规范,使得职工工资相对较低,劳动价值得不到良好的体现,严重侵害了职工的个人权益。

4、企业无视劳动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很多的企业在管理上没有充分的与劳动合同法相结合,在规范化的处理上有着较大的差距,劳动监察部门也没有严格执法,没有很好对劳动法进行落实,使得劳动合同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使得企业有空可钻,这样就使得各种附带的加班加点以及工资支付等制度均无法得到高效的实施。很多企业采用的都是粗放式的管理,而且相关的合同制度也推行了较长的时间,针对日益变化的市场形势,其已经无法实现现今的人才市场发展需求,也无法满足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在管理上存在多种问题,使得劳动关系存在不平等的现象,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越来越严重,不仅危害到了职工的自身权益,同时也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阻碍。

三、规范劳动定额标准,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措施

1、建立国家劳动定额指导和管理机构,制定行业统一的劳动定额标准

要构建完善的劳动定额指导和管理制度,并设立相关的管理机构,使得劳动定额标准更加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使得多个行业领域均具有统一的劳动定额,从而确保劳动定额管理的有效开展。而要想使得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更加的规范化和系统化,还需要充分的发挥出企业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要求企业严格的依据相关的劳动合同标准进行劳动定额管理。各个行业均要严格的遵照劳动定额指导机构的指挥进行各个工种的劳动定额标准制定,依据该标准来对企业制定的劳动定额进行约束。如果企业要是以计件工资的形式来对计件单价进行制定,政府的检查部门就要做好相应的监察工作,对计件工资的发放进行有效的监控,严格的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得企业不能够任意的将劳动定额提高,从而可以确保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2、加强预防和管理,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优化劳动环境

要充分的发挥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并针对行业标准进行制定,在保障行业机构得到强化的同时,做好对劳动定额的指导工作,这样就能够实现劳动定额标准的规范化,使得劳动定额可以逐渐走向合法化和科学化。另外,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的力度,针对企业的劳动定额进行有效的检查,以防止企业通过劳动定额侵害到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确保职工享受法定的休息日和合理的工资分配,打击通过提高劳动定额,剥削职工的劳动价值来获取高额利益的行为。合理的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来对劳动条件进行合理的改进。注重对劳动监察部门中存在执法不合理现象以及执法人员执法不严行为进行有效的校正,使得企业通过过分提高劳动定额来榨取职工的劳动价值的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针对职工的劳动环境进行合理的优化,确保劳动环境的适宜性,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3、发挥工会参与监督作用,实现劳动定额管理与职工工资分配的有机结合

我国现阶段正经历着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改革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历史,在改革的进程中,工会工作中的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这种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究,同时这一问题的存在,也使得工会工作一直面临着相应的难题。在接受到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得不到解决的挑战的时候,我国的工会就应该积极的发挥出其应有的调动作用,努力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使得职工能够自主的参与到企业劳动定额的监督工作中,使得人人都具备监督劳动定额的意识。在我国法律逐渐完善的前提下,法律也为企业职工代表赋予了更多的权利,工会就需要合理的利用这些权利,为职工谋求福利。针对职工利益方面的问题,职工代表要严格的遵照大会审议的要求以及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决策的制定,在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需要针对员工的权益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合理的利用職工代表大会这一平台,来进行劳动定额标准的确定,使得劳动定额原有标准可以得到改进,更加的贴合现今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维护。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对劳动定额进行有效的修改,使得劳动定额不会出现过高的现象,从而使得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可以得到良好的保障。将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定额标准制定的参考依据。针对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仔细的审定,并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重大事项决策以及规章制度制定的时候,需要职工代表能够多多与职工进行意见的交换,从而可以制定出具体的方案,实现工会与职工代表之间的平等交流。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定额的合法合理性的审议、建议和平等协商修订、确定的权利,为此,工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利用好这一民主参与决定程序。要与企业协商劳动定额标准,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共决机制创造条件。劳动定额是职工贡献大小,合理进行分配的重要依据,所以要突出劳动定额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工会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工会要以全面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为契机,通过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的共决来进行有效控制和职工权益的维护,预防工资歧视,实行合理分配,不断提高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劳动定额管理与职工收入分配的有机结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构建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就能够使得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有效的将劳动定额管理与职工收入分配结合在一起,特别是要对企业进行合理的控股,这样才能够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虽然企业的发展战略多种多样,但是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还是需要严格的确定劳动定额标准,针对收入分配进行完善,确保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使得企业能够实现可持续的战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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