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山村再生资源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专题

2024-07-22

团山村再生资源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专题(共2篇)

团山村再生资源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专题 篇1

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彻底解决团山村污染问题,在团山村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周金龙市长9月30日主持召开的团山村环境污染治理调度会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9月26日有关团山环境污染整治的指示精神,对循环经济发展中伴生的小作坊、小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升级,彻底解决团山村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以团山村污染整治为突破,推动全市环境污染整治。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成立团山村再生资源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白维国任政委,市长周金龙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千红,市委常委、副市长朱苇,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冯波,市委宣传部部长陈岭华,市人大副主任何中良,市政府副市长王敏求、付学文,市政协副主席何秀伟,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任伯钧,市公安局政委彭红卫,新市镇党委书记刘艳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何秀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人员职责如下:

(一)环境污染整治组

组 长:付学文

副组长:何秀伟、彭红卫

成 员:刘 勇、章晓群、柳才平、徐华军、曾经纬

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抽调20人、环保局抽调40人、城管大队抽调40人、工商局抽调10人、工信局抽调10人,另由国网汨罗市供电公司选派4名技术人员配合。

职 责: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停止对违法生产企业的电力供应,扣押违法生产工具;负责组织现场执法活动,取缔非法生产的小作坊,严厉打击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人。

(二)团山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 长:朱 苇

副组长:刘艳平

成 员:彭庆雄、李建平、李锦平、徐 飞、郑雄辉

职 责:负责团山村鸭蹼塘的环境治理和建设;负责团山村转型企业的规划和安置;负责团山村境内污水管网建设并接入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系统。

(三)塑料市场建设组 组 长:任伯钧

副组长:王敏求、夏 宇、徐 晖

成 员:李石芳、郑 伟、李建平、邓寻念、周昌思

职 责:负责塑料市场的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建设;负责入园企业条件设置、审查;负责塑料企业整合升级。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李冯波

副组长:刘艳平、蒋建武、欧阳再兴、刘 勇 成 员:杨 毅、童自祥、李 雄、徐 晖

职 责:负责群众性事件的信访接待和处理;负责法制宣传和群众情绪疏导;负责项目建设中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处理。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陈岭华

副组长:胡龙文、涂 猛

成 员:汨罗电视台抽调2人,汨罗周刊抽调2人,汨罗网抽调2人

职 责: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执法现场图片、视频等材料收集。

三、部门职责

整治办、环保局:对团山市场及团山村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塑料加工户,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有环保审批手续但排放不达标的加工经营户,下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关停;规范团山村塑料收购经营户的经营行为,杜绝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制定巡查值班表,开展夜间巡查工作,发现违法加工生产经营户,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予以制止并立案调查,及时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依据法律规定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并采取相应刑事强制措施。

工业园区管委会:规范团山再生资源市场收购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团山市场塑料收购经营户严禁户外经营,严禁乱堆乱放,严禁收购、运输、储存、处置铅酸电池、医疗废物、电子产品等危险废物,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在规定时间、地点外随意进行再生资源收购经营行为。

公安局:抽调2-3名公安民警充实环保整治办,配合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违法行政或刑事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第一时间介入,指导环保部门做好案件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对需要移送的案件,做好相关对接工作,确保案件顺利移送接受。凡遇阻碍环保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法等行为,公安部门接警后要迅速采取措施制止,并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配合整治办及环保部门进行巡查工作,将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加工生产经营人员带到就近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调查。

工商局:对团山村收购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检查,依法吊销涉及环境保护严重违法行为经营业主的工商营业执照。

国网汨罗市供电公司:根据要求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户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检察院:依法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对相关涉案人员快捕、快诉。

法院: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从严判处。

住建局:负责督促新市镇、团山村的垃圾清运;配合新市镇政府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和相关文书制订。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督查督办团山村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不作为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新市镇:组织相关人员对团山再生资源市场进行巡查,发现违法经营者及时报告整治办或环保部门;配合整治办、环保部门查处违法经营者,并组织巡查监督,防止死灰复燃。按时启动并及时完成鸭蹼塘的环境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维稳属地责任。

团山村:加强整治宣传,做好群众稳控工作。配合新市镇政府按时完成鸭蹼塘环境整治。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安排专人对团山村环境卫生进行定时清扫,确保团山村环境卫生清洁。

各相关乡镇:宣传政策法规,维护地方稳定,防止污染反弹,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和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分解

(一)全面关停团山村违法或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10月26日~10月30日)。

由市环保局和整治办牵头,采取停电断水的办法(如加工场地和居住地共用水、电设施,只停加工场地水电),对团山村的破碎、造粒等违法或环保不达标的加工企业全面进行关停。整治期间,市环保局、整治办、新市镇、团山村实行24小时巡查制,防止取缔小企业、小作坊私拉乱接、违法生产。巡查中发现违法生产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处理到位。

(二)鸭蹼塘环境治理(10月26日~11月15日)。

鸭蹼塘是团山村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地,群众反映强烈。治理采取拖实土填埋的方式,填埋后的空地由新市镇在三个月内(11月15日~2016年2月15日)规划建文化广场。

(三)拉通污水管网(10月26日~2016年元月15日)。

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将生活污水管网和重金属污水管网接至团山交易市场中心,入户管网费用由各经营户负责,城投公司施工队伍收取费用后一个月内必须将管网入户,未入户的收购企业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四)规范收购企业(10月26日~2016年2月15日)

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团山市场现行收购经营户进行清理。工商部门在一个月内对团山范围内收购经营户经营范围进行核定,每个经营户只能收购2~3种废旧物资,未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收购铅酸蓄电池、医疗废物、电子固废等危险废物。收购经营户只能在场内堆放收购的物品,不得占道经营。对发现不按许可范围经营的,环保部门依法作出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许可的行政决定。经营户清洗收购物品时,必须有沉淀池等环保设施,沉淀池的水必须进入重金属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收购经营户的交易时间限定为晚上8点至凌晨6点,6点以后不准交易。交易后的卫生按门前三包原则进行清理,不清理卫生或是门前有生活垃圾,由团山村管理人员收取卫生服务费。市场整体卫生由新市镇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每年支付新市镇卫生费10万元。

(五)建好转型企业市场(10月26日~2016年6月30日)

根据村民转型意愿,由新市镇、团山村负责选地、规划,报建、建设好转型企业市场。

(六)深度治理水和土壤(10月26日~2016年12月31日)

由市环保局负责向上争取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对被污染的水和土壤进行治理,力争一年内恢复土壤基本功能,水质符合使用功能类别。

(七)全市收购企业和塑料企业整治(10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由市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大队牵头,在农历年前,对全市的收购企业进行整治,着重解决占道经营问题。2016年,对城区周边以及城区未整治到位的塑料企业进行整治,城区范围内塑料企业必须取缔,城区外的塑料企业环保设施必须达标,严禁乱焚烧、乱排放行为,待塑料市场建成后再整合入市。

(八)建设塑料市场,完成划行归市(10月26日~2017年12月31日)

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年内完成塑料市场的规划设计,2016年启动市场建设,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市场建设并投入使用,所有的小塑料企业全部整合入园,完成划行归市。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分别召开市再生资源行业环保整治领导小组、新市镇党政干部、团山村党员及村民组长、团山市场所有再生资源行业经营户等会议,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徐守盛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团山市场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从全局出发,从长远出发,彻底治理污染。在电视台、汨罗周刊、中国汨罗网开设环保专栏,及时报道整治情况,引导群众认识环境污染的危害,正确把握污染治理和发展、稳定就业的关系,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加强整治巡查。严格实行“六不”管理。即在整治区域内,不准造粒;不准排污;不准乱焚烧;不准在高铁运行线的安全距离范围内生产加工;不准在标准厂房之外,再引进新的企业;绝对不允许未批先建,凡未批先建的,一律依法拆除。市环保局、整治办、新市镇政府、团山村村支两委在整治期间必须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顶风作案人员。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大力支持环保执法,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保障经费。团山村环境整治时间长、任务重、投资大,市财政要突破政策瓶颈,整合资金,保障整治经费。各相关单位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整治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住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将及时跟进,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发现未及时完成任务的,下发督办函,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便于科学决策,领导推动。

xx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农村环境整治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加快改善全村环境面貌,积极推进美好村庄建设,创建市级文明生态村,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部署,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环境整治专题会议精神,坚持以有力的宣传发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以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我村环境治理工作实现全民参与,努力提高我村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共同打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田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环境美化,人居条件优化。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塘坝沟渠(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改变庭院、村庄公路沿线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村组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新田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实施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日—4月5日)

1、调查摸底:村庄整治工作组对村庄进行摸底排查整治问题并制定《xx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4月1日前完成)。

2、召开整治会议: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2012年4月5日前完成)。

3、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逐户散发《xx环境卫生治理通知》,营造我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2012年4月3日-4月5日完成)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12月底)

1、各村民组根据各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召开一次以环境整治为专题的家庭主妇会,村委会安排联系组干部参加,重点组邀请群工站干部参加(2012年4月5日—5月5日完成)。

2、全村各农户每个月要搞一次大扫除,对田边地头、沟渠塘坝、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积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村民委员会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检查评定,将检查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五、整治要求

1、整治生活垃圾。坚持做好户分类减量工作,做到减量家庭化,处置无害化,废物资源化。煤灰、尘土、建筑废渣由家庭填埋消化,剩饭剩菜、果皮菜叶、动物内脏作饲料,废弃的灯泡、灯管、金属、玻璃瓶、塑料、橡胶、电池等存入垃圾桶。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实现村组保洁常态化。

2、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做到屋前屋后物料堆放有序、整齐干净。

3、整治生活污水。改造完善好村内各污水排放系统,实现污水合理排放。

4、整治塘坝沟渠。全面清理塘坝沟渠内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整治领导。成立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村民组由妇女组长负责牵头实施。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设立奖补措施。各村民组按照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村民委员会经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认可后,将按照各组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和补贴:原则上按每户10元进行补贴,不足300元的组补足300元,300元以上的组按实际户数补贴;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环境卫生长期“脏乱差”的组不予补贴。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民组要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大力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对不配合环境综合整治的农户进行说服教育和帮助,努

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4、严格督查考核。村成立环境卫生检查组,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的发动宣传、开展情况、开展进度、整治效果进行按季度检查,每季度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评比公示。每次评出三个环境整治先进村民组,对评出的先进村民组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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