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考察报告

2024-06-16

股级干部考察报告(精选10篇)

股级干部考察报告 篇1

关于对同志任股级干部的考察报告

XX,男,汉族,生于月,本科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调入工作。现为。

该同志自调入工作后,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工作踏实,思想坚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思想进步,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同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是非分明。二是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强。工作中,坚持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各项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先后协助完成了经济工作会、半年调度会、政府工作报告等大型会议材料和上级领导到我县调研汇报材料50多篇,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三是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日常工作中认真收集各方面信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上级的政策和各级的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汇报,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和政策性文件,为领导提供了决策和政策依据。同时,出色地完成了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该同志政历清楚,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没有参加过“法轮 1

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党派。

应考察人数人,实到考察人数人。

股级干部岗位竞聘方案 篇2

岗位竞聘方案

按照税费改革总体推进要求和一些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目前我县税费改革已进入实质阶段,公路管理站就股级干部岗位竞聘方案如下:

一、乡镇公路运输管理所和公路管理站股级岗位设置如下:

1.乡镇股级岗位设置情况

六团镇、延寿镇、延河镇、加信镇、中和镇、青川乡、玉河乡、安山乡、寿山乡设置所长1名,为正股级,副所长1名,为副股级。共9个乡镇18个岗位,18个职位。

2.公路管理站股级岗位设置情况

养护股设股长1人,副股长2人;综合计划股设股长1人;财务股设股长1人;机务股设股长1人;工程股设股长1人;劳资股设股长1人;办公室设主任1人。共7个岗位,9个职位。

二、竞聘办法 1.原则

坚持“公开竞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当前交通改革有关文件为 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政策,充分体现群众对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入竞争机制,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拨到中层干部领导岗位上来,不断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2.办法

(1)采取自愿报名(2)业务和文化测试(3)演讲(4)群众测评(5)领导打分 3.条件

(1)原股级干部优先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行为纪录;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业务能力强,具有担任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7)公开竞聘岗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人 4.组织领导

长:郑晓鹏 副组长:顾志民

孙凤山

魏大千

李晓伟

成员:徐

陈子萱

李国艳

王秀娟

商冠英

三、竞聘方法步骤

1、报名地点设在公路管理站,电话53013293,联系人:李国艳,竞聘领导小组对参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无异议者均可参加竞聘。

2、召开竞聘大会,公布竞聘方案,由参聘人员演讲答辩,评委打分和群众测评,实行百分制,评委打分占40分,群众测评占60分。评委由县委组织部、纪检委、人事局和交通党委成员组成,群众测评参加人员为公路管理站全体在岗职工。

3、党委依据评委和群众测评结果,结合本人近期表现进行讨论票决。

四、纪律要求

凡参加竞聘人员和参加测评人员均应遵守以下纪律,如违反以下其中一条纪律者取消竞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测评考察要出以公心,以事业为主,不以个人好恶选人。

2、严禁搞拉帮结伙,搞串联拉选票。

3、严禁以各种形式贿票。

4、严禁借用测评竞聘之机,造谣中伤、诋毁他人,搞个 人报复。

5、公示期间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论如何做好股级干部 篇3

“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股级干部直接面向基层,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是单位领导的得力助手,是单位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同样也是政府一些大政方针在基层的具体贯彻执行者。其素质的好坏,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如何做好股级干部?这个题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需要每位股级干部都能认真思考并努力践行的课题。对于这个题目,我结合工作体会谈以下三点粗浅的认识:

一、什么是股级干部

如何才能做好股级干部呢?我认为,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股级干部及其所肩负的责任,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因为,大凡要适应一个岗位,并作出成绩,首先都需清楚自己在这一岗位中扮演何种角色以及需努力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游刃有余。

那么如何来定义股级干部呢?我认为,可从以下两个环节来把握:

一是明确“股级”两字。股级干部作为一个单位的中间环节,处于领导和职工之间,其本分就是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 1

关系,将保证政令畅通与促进科室和谐高效结合起来。对上,要维护好党委权威,将党委的决策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同时,又要把握好适度原则,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对下,要发挥好科室人员特长,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整合全科室力量,团结一致将份内工作做好。同时,要维护好科室人员的利益,对其合理要求要及时向上反映解决。

二是明确“干部”两字。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就应尽到干部的义务,牢记工作宗旨,正确对待名与利、得与失、苦于乐,愿干事、会干事,以奉献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要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能够结合党委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处理各种复杂问题,打开工作局面。

二、股级干部所应具备的素养

第一,人文修养素质。要做好基层工作必须先服众,这就需要我们具备与工作相辅相成的人格魅力,具体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开朗的性格、强烈的亲和力、谦和的态度以及博大的胸怀。

第二,科学文化素质。一般来说,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广的干部更容易赢得尊敬,更容易建立起自己的威信,也就更容易开展各项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具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提高自身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增强对职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三,贯彻执行能力。股级干部要善于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和决定,应根据党委布臵的中心工作,结合本科室的特点和具体工作实际,及时作出有效可行的决策,保证上级精神和意图落到实处。

第四,分析、判断能力。没有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就没有正确的决策。基层工作往往是纷繁复杂的,这就需要提高自己分析、判断各种现象、各种信息的能力,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此来形成科学的决策。

第五,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的过程也就是人与人有效交往的过程,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可以密切与职工的关系,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可利用好各种社会关系,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扩大视野,开拓思路,做好各项工作。

第六,创新能力。基层工作能不能干出特色,根本的区别是单位负责人有无创新能力,没有创新,工作只会是平庸。基层单位往往程序化工作较多,这很容易让人产生惰性,造成墨守成规、循规蹈矩,凡事不愿开动脑筋搞创新,不敢担风险,这对工作、对自己最有害。我们一定要摒弃因循守旧、按老规矩办事的态度,把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之源,敢于采取新的方式方法,将工作打开新局面。

三、如何做好股级干部

第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既抽象又具体,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如果我们不讲政治,凡事道听途说,没有正确传达领导意图,就有可能造成大的问题,也可能带来全局性的影响。一个缺乏政治意识,不能绷紧政治这根弦的人,其工作就很可能一事无成。对于我们来讲,强化政治意识,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与单位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臶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站稳脚跟。强化政治意识绝不能是一句单纯的口号,而是必须付诸实践的具体要求,应当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面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认识事物、处理矛盾、开展工作中少走弯路、少犯错误。

第二,要有大局意识。大局就是全局,树立大局意识,就是要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想问题、办事情,要站得高、看得远,抓住全局工作中心,站在党委的角度分析研究问题,把具体事务臵于全局背景下运筹。只有这样,才会知道怎么去办,才会把事情办好,否则就会事与愿违。有些同志工作很敬业、也很扎实,但往往把事情办砸,根本就在于其站得高度不够,想问题不能从全局的角度统筹考虑,因此对问题的认识及

4形成的观点比较肤浅,处理起问题来就难以让领导认可。

第三,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工作态度对工作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一个对工作充满热情的人,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会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都会把它做的尽善尽美,同样工作态度也是我们综合评价一名干部的重要因素。对此要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工作之中,对待各项工作不能有一时懈怠,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能因一时得失而怨天尤人;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领导交办的尽心尽力做好,领导没有要求而实际需要去办的,也尽职尽责办好,工作做完后还要考虑将来会不会出现问题,并及时弥补不妥当的地方,力求把工作做得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第四,要善于学习交流。学习的方法多种多样,既要善于从书本中学,又要善于向周边人学,也要善于向实践学。对不懂或不了解的事情,要多向领导请示、汇报,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对没弄清楚的问题,要征求同事和下级的意见,做到“不耻下问”,这样既可以理清头绪,又能增进与同事和下级的关系。要善于在工作中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正完善工作思路,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第五,要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一要做到胸中有数。多分析、多思考,将工作尽量想的细一点、深一点,对每个阶段所要完成

5的工作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并提前做好计划安排,避免出现被动应付的局面;二要会抓重点、抓要害。基层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事情千头万绪。这就要求我们分清主次,善于抓好工作主旨,并围绕这一主旨开展好各项工作,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三要抓规范化。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对每项工作应该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都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克服工作的随意性与盲目性。

第六,要注重工作效率。效率包含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两个方面的要求,简而言之,就是一要办快、二要办好,做到不压事、不拖事、不忘事、不误事。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必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这是优质高效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其次要加强提高工作效率和成功率这方面的研究,学习先进经验,优化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好工作和时间,切实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竞争股级干部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组织部给我提供了这次竞争上岗的机会。我叫,现年31岁,大学本科学历。我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财政局、公安局、组织部等岗位工作。回顾十多年来的组织工作经历,是组织部这所大熔炉,使我磨炼了意志、锤炼了品性、培养了作风、提高了素质、熟悉了业务,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这次组织部开展竞争上岗,既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展示自我的机会,也为大家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的平台,必将极大地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心。这次我竞争股级干部,如果有幸成功,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立品为先。我将把立品摆在当好股级干部的首要位置,坚决做到忠诚干事,始终对组织忠诚,对事业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领导权威;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带头增强程序意识,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坚决做到奉献做事,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承担什么工作,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把工作当追求,把职业当事业。坚决做到团结共事,一切以大局为重,一切服从大局,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办事讲协作,共事讲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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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面前让一步,困难来了上一步,自我要求进一步,功利之心退一步,自觉维护团结。

第二,创优为要。我将把创优作为当好股级干部的基本路径,坚决做到严规范,规范办事,严谨办事,努力追求“零失误”、“零差错”;坚决做到创特色,无论什么工作,都要敢创新、求突破、出精品;坚决做到争一流,确立更高的参照体系、更高的目标定位、更高的工作要求,比志气、比干劲、比贡献,赛实绩、赛效益、赛水平,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带一流股室;

第三,守责为本。我将把守责作为当好股级干部的重要保障,守好学习之责,自觉加强修养,不断提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守好公正之责,以公心处事,公心待人,公心从政,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守好廉政之责,严格自律,慎微慎独,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对外不传话传谣,对内不拉拉扯扯,对上不阿谀奉承,对下不吃拿卡要,努力当一名领导信任的组工干部,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党员干部。

如果我有幸成为股级干部,我定会履行我的诺言,让部领导放心,让同志们满意,我真诚地接受部领导的挑选,希望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支持我。

谢谢大家!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 篇5

暂 行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其正确履职,规范用权,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岗位股级干部,是指全区科级单位中财务独立核算的股级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没有独立核算但手中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股级岗位负责人。第三条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以本单位管理为主,建立健全防范滥用职权、监控权力的运行机制,不断强化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和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条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纪依规原则;

(二)自我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

(四)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监督内容

第五条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二)正确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制度的情况;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情况;

(五)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的情况;

(六)其它需要监督的情况。

第三章 监督措施

第六条 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完善考评机制。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内设重点岗位股级干部作出廉政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建立健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相结合的考评工作机制,并把考核结果和廉政承诺执行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落实干部任期轮岗交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重点岗位股级干部任期轮岗交流与干部的培养、锻炼、调整结合起来,制定交流工作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实行内设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内外部轮岗交流。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满三年的可依据工作需要轮岗交流,在同一职位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轮岗交流。

第八条 推行公开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各单位要按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内设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在一定范围内公 开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述廉评议结果作为其评先评优、岗位调整、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必要时,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视情况,牵头组织集中开展述职述廉评议活动。

第九条 落实“三项谈话”制度(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上级同下级谈话)。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针对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适时进行谈话,可采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定期谈,发现问题及时谈,群众意见反馈谈等形式,必要时也可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派人参加。

第十条 执行重点岗位股级干部任职前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意见制度。各单位管理的重点岗位股级干部,拟提拔、任用前,须书面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了解有关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对其使用或处理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暗访力度,强化对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坚决制止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谋取私利、参与打牌赌博、收受红包礼金、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逐步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精神,逐步建立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将重点岗位股级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和廉政档案作为其推荐、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实行举报核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调查核实机制,认真调查处理涉及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的投诉举报,对实名举报,必须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相关规定由被举报人主管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立案调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应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察局报告,调查终结后移送区纪委审理,由区纪委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实行巡查制度。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巡查工作组,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巡查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对责任范围内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各单位纪检 监察组织负责本单位内设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对本暂行办法不予执行或执行不力、敷衍赛责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处理;对单位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建议调整岗位处理。对在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上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的纪律责任。

第十七条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个人没有按要求遵守本暂行办法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案件检查程序办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的领导下,由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区委组织部干部办负责指导督促。

股级干部竞选发言稿人社局 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于——年从部队安置到人社局工作,在此期间,我担任过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多年来,通过局领导和队领队的培养和自己多年的学习实践,使我对本职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中,我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勤学习,以提高素质为基础。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坚持学习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学深学透,熟记于胸,准确适用,灵活运用。在此基础上,不断思考总结工作经验,为全面做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讲政治,以维护大局为根本。工作中,我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处处以大局为重,事事为大局着想,始终与全局保持高度一致。首先,坚决维护局班子权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其次,全力维护队长的工作,积极谋思路、想办法,协助队长抓好全队各项工作。

三、重实干,以干好工作为核心。说一千道一万,干好工作是关键。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上下班方面,我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按时上下班,出满勤、干满点,带头工作、带头下乡;在具体工作方面,无论是接待上访群众,还是处理劳动纠纷,我都认真分析工作形势、谋划工作思路、研究工作举措、积极开

展工作,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顾团结,以凝聚合力为保障。人心齐,泰山移,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工作成绩。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同时,我特别注重团结,与同事们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大事讲奉献,小事讲风格,不计个人得失,维护大局团结,因此也赢得了同事们的认可和信任,对更好的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总之,通过这些年来局领导的关心培养,加上个人的努力及实际工作的锻炼,我感觉在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管理经验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也有决心、有信心更好的做好今后的工作。如果我能够竞选成功,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倍努力:

一是服从大局。严格遵守全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开展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持以大局为重,为全局着想,思想上与全局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以推动全局工作为目标。

二是加强学习。坚持学习不放松,努力向书本学、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向实践学,认真学习大政方针,保持思想的先进性。特别是加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用新理论、新政策、新要求武装自己的头脑,紧跟上级工作步调,适应工作形势,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三是扎实工作。坚持以干好工作为根本,一切从工作出发,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端正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全身心投入工作。坚持精益求精,创先争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努力推动本职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四是严于律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照“三自六不”的要求,坚持廉洁奉公,干好工作,当好模范,树立良好的个人及单位形象。

当然,如果竞选不成功,也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我也将一如既往的加强学习,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加强股级干部的监管势在必行 篇7

青龙满族自治县廉政网·(2010-11-2 9:34:55)·调查研究

今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办了多起股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现少数股级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大额公款归个人使用,有的侵占公款公物装入个人的腰包,有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等,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不仅给自身和家人带来了痛苦,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触犯了党纪国法,最终受到了严厉的惩处和法律制裁。从近年来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看,股级干部违纪案件在查办案件总数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且呈现上升趋势,为此,严格加强对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已刻不容缓。

一、股级干部违纪的成因

从股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少数违纪的股级干部既有从事多年工作的老股长,也有刚刚从事股级岗位工作的年轻干部,最终导致少数股级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治业务素质低。股级干部是单位中的骨干,在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纽带作用。少数股级干部以业务繁

忙为油头,平时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和政治理论学习,扭曲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陷于低级、腐化、堕落的趣味生活之中,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二是资历观念浓厚,服务意识淡漠。有的股级干部自恃资格老,能力强,经验丰富,由于多方面原因没有职务晋升,就怨天尤人,不思进取,抛弃宗旨观念,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个别股级干部“官本位”思想浓厚,官僚主义思想严重,不注重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办事效率低下,自我要求不严,服务冷漠,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三是选拔任用机制还需完善。近年来,通过公开选拔任用干部改革,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进一步激发,但受领导职数、能力素质、年龄、岗位需求等方面限制,部分股级干部在股级岗位上工作多年,有的股级干部甚至到退休也未能晋升职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甚至腐化变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激励奖惩和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完善。因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不同,落实奖勤罚懒措施没有统一标准,在兑现奖惩和考核评价中,往往少数单位也就出现对股级干部评价干好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导致不能激发股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有的单位未能有效落

实干部轮岗制度,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未能得到合理利用,往往形成论资排辈、就事推荐等不良倾向。

二、股级干部违纪的主要危害

股级干部违纪案件的增多不容忽视,它不仅会影响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也会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其危害无法用指标衡量。一是影响干群众关系和单位工作正常开展。股级干部一般是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业务骨干,他们对业务十分熟悉,并且直接与群众紧密接触,跟群众亲密打交道,在单位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不论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还是领导意见的贯彻执行,具体推进各项工作,股级干部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出现“中梗阻”问题,就会导致工作上下无法衔接,严重脱轨,轻的影响工作进度,重的造成工作瘫痪,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二是给国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大多数股级干部手中都掌握着监督权、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有的掌管着单位的财经大权,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思想落后、意志消沉、政治不坚定的股级干部就会铤而走险,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做交易、换私欲,满足个人安逸享乐,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三是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少数股级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

自己谋取私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在群众中产生不良行为认知,直接影响着党的威信力和执行力,导致失去公开、公平、公正的诚信环境,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防范股级干部违纪的对策

股级干部是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中坚力量。当前,我县对加强股级干部监管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组织实施了评议百名股长、定期对股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等项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加强对股级干部的监管是一项长久永新的课题,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有待于建立一套更加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机制。

(一)加强股级干部教育培训。针对少数股级干部出现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法规意识淡漠、思想理念滑坡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加强对股级干部的培训管理,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抵御不良思想侵蚀,提高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健全股级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对在同一岗位工作多年的股级干部或在重要岗位上的股级干部适时进行内部交流,不断增强干部工作积极性,避免长期依赖岗位职权思想或权力过于集中,把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作为固定机

制,坚持贯彻执行下去,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三)优化股级干部选任机制。严把股级干部的准入考核关,抓好民主推荐、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环节,对群众公认、作风硬、能力强、业务通、经验丰富的干部优先选拔任用,并及时把优秀的股级干部推荐到领导岗位任职;对受领导职数限制,不能提任领导实职的优秀股级干部,可推荐到非领导岗位任职,进一步增加股级干部晋升的“双向”渠道,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

(四)完善股级干部激励竞争机制。对股级干部实行岗位工作目标管理,把工作绩效、职业操守等情况作为推荐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多提供进修培训机会,关心干部工作生活,帮助解决股级干部存在的困难。

(五)落实股级干部岗位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股级干部工作报告制、定期民主评议制、重要事项公开制、目标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激励奖惩措施,切实提高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加强对股级干部的监督考核,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股级干部考察报告 篇8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县管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程序、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加强干部的宏观管理与监督,提高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股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1、县直单位内设机构的正、副股级干部;

2、县直副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其内设股室的股级干部;

3、县直单位二级机构的正、副股级干部,包括党内职务;

4、各乡镇的“三办四中心一所”正、副股级干部(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民政所)。

5、县直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办主任或人事科长和各乡镇党委组织员的调整任用,要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各乡镇纪委副书记的调整任用,应同时征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同意。

二、股级干部职数配备的原则

股级干部的配备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设置的职务名称,不得擅自保留、增设、升格机构,禁止随意自设职务名称,不能超职数配备。配备的原则是:3人以下的科室设1职,4--7人的科室设1正1副,8人以上的科室设1正2副,人数特别多或下设中队的科室,副职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4职。

三、任职资格

1、提拔副股级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提拔正股级职务的应当在副股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近两年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3年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3、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提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并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

四、备案管理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对2009年12月底以前所任的股级干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股级干部管理范围,按照“三定”方案设置的职位、职数管理要求和任职资格要求,认真进行一次自查,对没有按要求备案的要说明原因。对符合职位职数要求和任职条件的可予以登记(标明是否经过备案审批),3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认定备案。

(二)对2009年12月31日以后所任的股级干部,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审批。

1、股级干部的任命应在职位空缺情况下进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研究调整股级干部前,应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情况,待接到县委组织部口头答复意见后,按有关程序进行。

其中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要说明情况: ①在提拔任用干部中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的; ②越级提拔干部的;

③提拔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 ④受党政纪处分恢复原职或提拔的; ⑤同一岗位任职10年继续留任的; ⑥新增机构或机构规格提升后配备干部的。

2、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任职条件,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采取民主推荐或公开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初步人选;

3、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提出拟任职人选;

4、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任免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查;

5、县委组织部在严格审查并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但存在没有事先报告沟通、不符合干部选拔程序等情况,或者拟任人选资格条件、上报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暂缓或不予批复。

6、经审查同意后各单位方可行文任免。

五、具体问题及要求

1、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股级干部管理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调整提拔股级干部,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资格。其中法院、检察院股级干部法律职务的任免,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向县人大提名,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2、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领导职务聘任制

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职位空缺时,一般要进行竞争上岗,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

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及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职务要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每个聘任期以2年为宜,最长不超过5年,可以连续聘任。

3、交流轮岗和回避

新提任的股级干部一般要进行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内部在同一职位任股级10年以上,以及同一科室连续工人作10年以上的人员,必须进行轮岗或交流。对从事人、财、物管理的,负责证、照、牌核发以及项目、经费、配额审批工作的职位,要作为轮岗的重点。

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工作。

4、任前公示

新提任的干部应当进行任前公示。原则上以张榜公告、公示通知的形式在拟任干部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籍贯、学历、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和拟任职务。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单位党组织应设专门的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登记建档。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于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对于查实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任用资格,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材料报送要求

①干部任(免)职请示:以党组(党委、党支部)文件正式行文,一式一份。标题一般写为《关于×××等×位同志任(免)职的请示》,主送机关一律写“中共渑池县委组织部”。

②党组(党委、党支部)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记录必须是经过整理的原始记录,应写明开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缺席人、主持人、记录人及每个与会者的发言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应如实写进记录,不能只写结论意见。

③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情况或公开竞岗演讲、答辩的成绩和名次。

④干部考察材料:属提任对象的,一律附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的撰写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干部的全面情况和主要特点。主要应包括:一要反映干部的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二要反映干部的素质特长和工作实绩等;三要如实反映干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⑤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任免需报送县纪委一份请示和干部任免表。任免审批表是对干部自然情况和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客观反映。表中的各项内容必须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和入党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要与干部档案材料记载的一致。

⑥拟提任干部公示结果情况。⑦学历审验证明。

⑧纪检(监察)、信访、计生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股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今后各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律规范到《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上来,严格干部任免程序,认真做好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报审工作。对未按规定任免和报审的股级干部,责令各单位撤销其任职决定,加以纠正,在民主测评等有规定范围要求的会议中不能参加,同时要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股级干部考察报告 篇9

股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为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我局股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参加法律知识任职资格任前考试的对象为:市人社局所有实行试用任职的股级以上干部

第二条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

法学基础理论为:邓小平法治理论,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依法治国的讲话,十七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等。

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第三条由人社局办公室统一编印复习提纲。

第四条由市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命题,建立试题库。试卷实行题库制。

第五条由市人社局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参加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的准备。

第六条市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落实考试时间、地点等。

第七条考试时间为:试用任职期满,正式任命之前。

第八条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九条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有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被认定作弊者,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规范,不得泄露试题和试题答案。评卷应当遵守公平、公正、严格的原则,评卷人员严格按照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定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低于60分为考试成绩不及格,不及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然不及格的,不得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考试成绩单由市人社局办公室及时送参加考试的人员,并存入个人档案。

股级干部考察报告 篇10

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

第三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 管理权限

第五条 县直单位(含县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考察,县委组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乡(镇)股级学校中层干部及副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由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共同考察,县教育局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六条 乡(镇)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组织考察,并征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行文任免。

第七条 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及股级纪检(监察)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共同考察,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行文任免。

第八条 乡(镇)武装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商县武装部共同考察,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提名县人民武装部行文任免。

第三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九条 担任股级干部的基本条件参照《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

第十条 担任股级干部,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股级干部,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事业机构的股级干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近两年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 查的;

(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三)其他不符合提拔条件的。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十二条 股级干部的任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充实调整方案

股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充实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将需要充实调整的职位书面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未设党委(党组)的单位以单位名义汇报。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提出充实调整方案。

(二)制定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推荐名额、推荐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及纪律要求等,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按方案执行。

(三)组建考察组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工作特殊需要的股级干部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为考察对象。组织推荐提名人选,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确定考察对象

召开会议,集体听取民主推荐情况汇报,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五)考察

1、发布考察预告;

2、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

3、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4、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

(六)酝酿

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进行酝酿,形成初步人事调整方案。

乡(镇)党委需将推荐、考察情况和单位人事调整初步方案报县委组织部。需上报的材料:

(1)干部任免请示;

(2)研究讨论干部的会议纪要;

(3)拟任职干部个人身份证明材料;(4)县编委办的领导职数审批表;(5)民主推荐汇总表;(6)民主测评汇总表;(7)干部任免审批表;(8)干部个人考察材料;(9)其他需上报的材料。

(七)讨论决定

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八)任职

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提拔任用的股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需要提 请选举的干部,应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等规定,依法推荐、提名和选举。

对决定任用的股级干部,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九)任免材料归档

任免工作结束后,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将考察、任免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装订干部文书档案。

第五章 竞争上岗

第十三条 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进行。

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六章 轮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

第十五条

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原则上实行轮岗或交流。在重要岗位上累计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或交流。特殊部门、行业则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或交流年限。

县委组织部有计划地对股级干部进行跨乡(镇)、跨单位交流调配。

第十六条 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第十七条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八条 实行免职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

(一)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的;

(三)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十九条 实行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干部辞职,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强化对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股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存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奖惩与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股级干部定期谈心谈话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肯定优点和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帮助他们进步。

第二十二条 县委组织部采取集中办班培训、交叉挂职、外派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股级干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股级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科技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 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随意增设机构、增配干部;

(二)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三)讨论干部的任免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必须有超过应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形成决定。有关干部的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必须经超过应到会半数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意,才能进行;

(四)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征求意见的形式决定干部任免;

(五)不准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七)不准拒不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及单位调动、交流轮岗干部的决定;

(八)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

(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团体,或打击报复;

(十)党委(党组)研究任用干部,凡是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意见不统一的,应缓议。

第二十四条 县委组织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 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五条 县编委办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单位股级领导职数配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实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与《金沙县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金党发【2006】10号)中对股级干部任用、管理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要求为准。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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