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

2024-08-14

保险资金投资(精选8篇)

保险资金投资 篇1

中国的城镇化浪潮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对于保险业,特别是保险资金运用而言,城镇化大潮中充满了各种需求和众多机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是摆在保险资金当家人面前的一道大题目。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周立群向记者表示:“城镇化会对整个保险业带来积极影响,我们可以通过保险资金的运用,为城镇公共产品的建设提供长期性的融资支持。”

行业人士普遍认为,城镇化为保险业带来了诸多发展机遇,除了有效提高居民对保险保障的需求水平、拉动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之外,通过投资于城镇化建设项目,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持续低增长的困境有可能得以改善。特别是金融市场进入“大资管”时代以来,保险资金正逐步放开手脚,不仅在积极进军地产行业,同时也纷纷向债权计划、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矿业等投资领域进军。

助力城镇化正是时机

其实从历史上看,保险资金与城镇化的渊源之深恐怕超出很多人的想象。早在1680年,英美第一家保险企业诞生之时,其资金就是全额用于伦敦的城镇化建设。可见,保险资金与城镇化或房地产业“门当户对”不是什么新发现,30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并被多次运用了。

在国内,自从太平资产管理公司推出了酝酿已久的“太平资产-苏州工业园区镇一体化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之后,总部设在上海的其他几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都在各地密集调研,准备推出与城镇化建设相关的债权项目。几乎与此同步,中国保监会大力推出一系列投资新政,放宽了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不动产的各项要求,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城镇化建设过程对保险资金的需求。西南证券(600369)保险行业分析师认为,保险资金在2012年累计发行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规模持续增加,仅基础设施和不动产两项,就能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约1.2万亿元的资金。

太平资产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保监会规定,在保险机构发起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中,其自身认购额度不能超过该计划的50%。因此,“太平资产-苏州工业园区镇一体化项目债权投资计划”除自身认购外,行业内外的一些金融机构也都参与进来,目前已超额认购。

据介绍,太平资产这一债权计划规模为11亿元,通过债权形式融资给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用于投资苏州工业园金鸡湖景区城乡接合部区域的道路维修管理、管线铺设、河流清淤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同时采用银行借款的担保方式预防风险,以苏州工业园区政府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数据显示,欧、美、日、韩等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80%-90%,而中国的城镇化率只有51%。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节能、绿色环保、低碳,其中可发展的空间还非常大。此外,中国城镇化区域差别大,东部城镇化率60%,中西部连50%都不到,机构的投资空间也很大。

有关金融机构专家认为,太平资产的债权项目以苏州工业园区的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收益率有望达到6%-7%。除了债权计划,保险资金也同样热衷于通过专门的信托计划投资到地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这些投资的收益率可能达到8%-9%。

采访中,多家保险公司的高管向记者明确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国家政策明确,从而推动保险资金在投资方向上倾向于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方面,保险资金在瞄准城镇化中的投资商机和市场空间;另一方面,项目的地方政府背景、地方政府的投资环境也成为保险资金最终决定投资的关键指标。

投资养老地产

在谈到保险资金为城镇公共产品的建设提供长期融资支持的时候,周立群特别提出,在城镇化过程中的老龄化方面,保险资金也能够提供很大的支持。这一点与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不谋而合,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绝不在少数。

近期,“泰康之家·燕园”养老生活体验馆揭幕。记者了解到,这是由保险企业投资管理的第一家养老社区,以此为序幕,泰康之家将建成国内第一个大规模、国际一流标准的持续关爱养老社区。

陈东升告诉记者:“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有比例要求,我们这样的项目大致在10%左右。经过调研,我们计划将这个投资额用来投资养老社区,目前泰康的总资产大约是5000亿元,以后还会增长,所以700亿元的投资额一定是符合监管要求的,也一定是在偿付能力范围之内的。”

陈东升以“泰康之家·燕园”养老社区项目为例算了一笔账:“从拿地到房子盖起来,需要5年的时间,这个阶段投资的30亿-50亿元无法产生收益。然后下一步是客户入住,当入住率达到70%左右的时候,将实现盈亏平衡,这大致需要3年的时间。当入住率达到95%的时候,这个养老社区的项目才能称得上成功。但另外还需要算上25年的折旧,这样前后算下来,一个养老社区的项目需要30年-40年的长周期才有可能成功,而且这还不包括前期的筹划。”他补充说:“从泰康诞生养老社区的创意到现在,已经走了7年的时间。而在泰康养老战略版图中,北京是第一步,上海、广州的布局也已全面启动。未来,我们将在全国各个地方建起来10到15所养老社区,形成超过5万户的连锁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保险公司开发养老地产主要选择“持有”作为其经营模式,即在养老社区建成后,其住宅不予出售,仅用于长期经营。在“泰康之家·燕园”,陈东升告诉记者,泰康看好险资投资城镇化,愿意长期持有养老地产,即“只出租不出售”。

而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于社区的入住费与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例如,医疗、娱乐和护理服务等一系列费用。这种“持有”的经营模式可以有效地将寿险产业链拉长,并且能很好地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产品连接起来。

“为什么一定要卖出去?我觉得没有必要,我看好这个项目出租的稳定收益,那么就长期持有它。”陈东升相信,养老社区稳定的出租率能够带来相对稳定的回报率,可以满足保险资金安全性、长期性、稳定性、流动性的需求。

除泰康之外,中国太平先后与广西、山东、成都和青岛等地方政府签约,内容均提到养老社区建设。中国人寿(601628)与中冶置业合作,在河北廊坊开发首个养老养生基地——国寿(廊坊)生态健康城,总投资约100亿元;中国平安(601318)启动了投资170亿元的“桐乡平安养生养老综合服务社区”,同时还计划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中西部、海南岛开发养生养老综合服务社区;合众人寿在养老地产领域投资80亿元打造“合众健康社区”后,又在地产领域投下223.7亿元,其中大部分为养老地产。

投资收益有望提升

城镇化过程中,投资必然大幅上升。在采访中,人保资产董事长吴焰向记者表示,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一些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比如,城镇化的综合承载能力不足、城乡二元结构差距拉大、社保体系碎片化以及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行政手段,还需要通过机制和制度创新,作为长周期运作的保险资金,正好是高效的市场化辅助机制之一,可弥补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缺口。

去年,保监会发布多项投资新政,按照投资新政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同一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或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发行规模的50%,投资其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发行规模的2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投资同一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发行规模的60%。

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同时还为保险资金提供了稳定的配置标的。在美国城市化建设加速的过程中,其债券市场得以迅猛发展,保险资产配置也从之前的以国债为主逐步转为以企业债券为主。并且,随着城镇化不断向纵深推进,集体土地流转或征用后,不动产等更多要素资源的增值,将有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

在中国,中资保险公司基本都是通过投资基础设施债券参与城镇化,随后保险资金逐步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2007年,中国平安牵头保险团队以股权投资计划的方式投资京沪高速铁路项目。2011年,中国太保(601601)等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投资方式参与北京“蓝德计划”保障房项目。

统计显示,2012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6.85万亿元,其中在23个省市投资基础设施3240亿元。投资新政下发后,越来越多的保险资金开始更多地关注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华创证券研究报告显示,随着投资新政改革开启以及国家多项基础投资加码,保险资金新增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约500亿元,广泛涵盖公路、铁路、核电、风电、火电、水电、水利、煤炭等重大民生行业。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人寿总裁杨超在今年两会提案中所言,建议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出台相应政策,大力支持有实力的商业保险企业投资城镇化重点建设项目,允许保险企业根据保险资金特点,创新股权投资产品,发展夹层基金和FOFs(基金的基金)等,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水平。

热潮下的冷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在城镇化炙手可热、保险资金怀着高度热情积极参与其中之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发出了冷静的声音。

徐高林向记者分析,应该对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房地产投资泡沫有所警惕。他说:“我们对中国的未来充满信心,但是房地产的估值和股票一样很容易透支未来。房地产市场中确实有无数的造富神话,但投机性的暴富不是保险公司的追求。土地是稀缺资源,终将升值,这固然没错,但房地产熊市持续20年以上也不罕见。今天或者若干年后重新泛起的房地产泡沫是否就比当年低,或者保险投资者追涨杀跌的本领就高强到可以战胜市场,这些都是不可预知的!”

从国外的情况看,保险资金投在不动产行业的结果并不是很令人满意。在英美等国的历史上,开始,各国政府担心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控制房地产业,因而限制各种机构持有房地产的比例;后来,保险资金在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亏损和管理乱象,又使得保险监管者和保险公司自身产生恐惧。总之,直到今天,美国很多州的法律都对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规定了诸多限制,而且保险公司的平均投资比例大大低于法定上限。在美国建国之

初,投机者对首都华盛顿周边土地的估值到200多年后的今天也没有达到;日本的房地产泡沫同样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在我国,1993年前后,保险资金在房地产投资上也出现过令人记忆深刻的教训。

徐高林指出,城镇化投资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复杂性“需要我们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技术防范措施”。不动产作为一种非标准化的交易工具,交易条款设计和执行本身都充满了操作风险。除了警惕交易对手的风险外,公司内控风险也是不容忽视。保险业在股票交易中已经出现了一些违规行为,透明度更低的城镇化投资更需要引以为戒。

杨超同样直言提醒:“城镇化建设的投资规模和工期长度远在这两年投资保障房之上,但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一定要吸取保障房投资经验,顶层设计应当更加周详。”杨超表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效果并不理想,这两年参与保障房投资的项目屈指可数,其原因一是在于我们参与惠民工程的投资指引细则迟迟未出;二是因为盈利模式不清晰、投资回报不可控。”

杨超认为,惠民工程通常有政府担保,地价有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投资项目。即便是薄利,保险资金也愿意进入,但问题是现在没有完备的规划,看不到长期的盈利点。监管层在关于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中,应该把总体规划、实施步骤、退出机制等问题都考虑到,对保险等社会资金进入形成一套清晰完备的方案,这样才能顺利引导和调配社会资源。

以保障房建设为例,在其财政前期投入后,后续的医疗、教育、物业等配套设施投入也相继带来新的财政压力和投资风险,都需要决策部门通过顶层设计来提早规划、合理规避。

保险资金投资 篇2

1.保险资金运用额度逐年大幅提升。

从2006年至2009年, 伴随着我国的保费收入和保险资产规模的增长, 保险资金运用的额度也大幅提升。2006年至2009年, 我国保费收入从5643亿元上升到11, 137.2亿元, 一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保险资产规模从2006年末的19731亿元增加到2009末的4, 0634.7亿元。同时, 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年均增长约40%, 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比重逐年提升。截至2009年底,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3.7万亿元。各项具体数据见表1。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2.保险资金运用投资结构分析。

2007年, 保险资产管理呈现出增长速度高, 规模扩张快, 运行质量好的特点。截止2007年末, 保险总资产达2.9万亿元, 较年初增长36.9%, 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2.7万亿元, 比年初增长37.2%, 不良资产比率保持在1%以下。从投资领域看,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境外市场取得突破, 初步形成跨国际与国内、金融与实体、传统与另类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从资产结构看, 存款、债券投资减少, 占比为24.39%和43.98%, 比年初下降7.35个和4.76个百分点;股票 (权) 、基金投资增加, 占比为17.65%和9.47%, 比年初提高7.57个和2.46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境外市场占比达到0.9%和2.3%, 资产结构逐步优化;从投资收益看, 全行业实现投资收益2791.7亿元, 平均收益率为12.17%, 同比提高个6.35百分点, 为近几年来最好的一年, 其中股票、基金投资对整体投资贡献率达到80%。

2008年,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 各保险机构根据形势变化, 实时调整投资策略。截至2008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0552.8亿元, 较年初增长14.3%。其中, 银行存款、债券等流动性较强、收益率相对稳定的资产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银行存款8087.55亿元, 较年初增长24.11%, 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6.47%;债券17684.17亿元, 较年初增长50.47%, 占比57.88%。股票 (股权) 和证券投资基金占13.3%, 这一比例比2008年初下降13.8个百分点, 其他投资占比2.2%。

2009年由于保监会公布的新的政策, 资金的运用与以往比有一定不同, 可以看出股票基金的比重上涨了不少, 但并未超过2007年, 数据如表2。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3.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

据统计, 从2000年至2004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12%、4.3%、3.14%、2.68%和2.4%, 央行降息及投资渠道狭窄等是收益率走低的重要原因。2005年由于政策导向作用, 投资收益率上升为3.6%。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和投资渠道陆续拓宽, 投资收益率在2006年达到5.8%, 投资收益共955.3亿元。2007年资金运用收益超过前五年的总和, 达到2791.7亿元, 资金运用收益率为12.17%, 是2006年的2.92倍, 投资收益率为历史最好水平。2008年,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 全球股市跌幅之深已经远远超出市场预期, 严重拖累保险投资收益。虽然全行业仍实现投资收益超过1000亿元, 但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急剧下降至1.91%。2001年至2008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 从2005年起, 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呈上升趋势, 这与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渠道不断拓宽相关, 2007年的资金运用收益率12.17%, 为历史新高。不过, 2007保险投资收益率高, 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资本市场的良好表现, 高收益具有一定的偶然性。2008年, 在资本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 保险公司盈利水平剧烈下降。

二、保险资金运用存在问题及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选择及其评价

(一) 新政策出台前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旧的《保险法》规定, 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 遵循安全性原则, 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 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因此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一直保持在比较低的水平, 除2007年外, 其他年份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都明显低于GDP增长率, 和发达国家保险资金收益率远超过GDP增长率的情况比, 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还有待提高, 具体的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偏低, 稳定性差。

2.保险投资行为短期化, 期限匹配问题极为严重。

3.投资结构很不合理。

4.资金运用渠道过窄。

(二)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选择及其评价

1.银行存款。

实际上, 银行存款一直是我国保险资金的重要投资方式, 我国的银行存款占投资总比曾一度接近40%, 远远超过西方发达国家的比重, 即使在新政策宣布实施的2009年, 存款依然占了总比的28%。事实上, 银行存款作为投资渠道中最重要的一种, 其明显的特点是, 利率低, 风险低。其收益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十分符合以前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方向的要求, 因此一直占了极大的比重。但其缺点也是十分显著的, 过低的收益和大量的资金缺乏流动性, 不利于国际环境的竞争。

2.债券。

债券是仅次于银行存款的另一大投资渠道。我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中期、中短期和短期的国债, 由于缺乏良好的长期的债券, 或者由于各种限制无法投资于长期国外债券,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于债券虽然能获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率, 但依然无法满足目前的需求。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 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 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 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

2.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它集中了投资者众多分散资金, 并交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范围广泛的投资与管理以获取资金增值, 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并承担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很好的收益———风险平衡机制, 它的专家理财和分散化投资使其在风险和收益的配比方面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是保险资金管理的一种重要投资工具。因此国外许多发达国家都把主要的保险资金投资运用在基金和股票上。但由于我国基金市场制度和相关法律等方面的不完善, 股票和基金的风险较大, 可以从数据看出股票基金长久以来仅占不到20%的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 如美国股票+基金80%的比重。

4.股票。

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 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它的收益性上, 股票收益来自股息收入和资本利得。股息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 资本利得则取决于未来股票价格的走向, 因此投资股票的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股票市场还不成熟, 因此, 过去一直不是主要的投资方向。

三、新政策下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拓展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影响

200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现行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拓宽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并增加了“投资不动产”的内容。而4月7号保监会公布的5个规定, 更是明确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无担保债等领域, 并将试点了三年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进一步推开。除此之外, 2010年2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并于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9号) 中, 不动产投资被明确划分为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两大类。这意味着保险资金将可投向基础设施。投资渠道的放开和投资比例的提高, 无疑对提高保险公司盈利能力有积极意义, 但更重要的是可以优化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久期匹配, 分散风险。新政策下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拓展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2009年保监会的这一连串动作, 意味着政府已经意识到了中国保险资金运用配置的不足, 希望通过拓展多方面的投资渠道, 合理的安排保险资金, 尤其是闲置的3万亿元人民币。许多专家和学者都在新政策公布后纷纷预测, 我国的保险资金投资运用将会有重大改变, 银行存款的比重将下降, 投资于股票和基金的比重将大大上升, 尤其是在目前国债和利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新的保险基金可能会出现, 而保险投资的收益率也将大大上升。

第二, 开放了不动产投资后, 在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推动下, 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蠢蠢欲动。保险业的资金将对国计民生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事实上, 从表2统计数据显示, 与2008年相比, 2009年投资基金股票的比例的确上升了, 但与债券+银行存款的占比依然居高不下, 达到接近80%的比例, 而且闲置资金增幅远超往年。究其原因:

一是因为尽管拓展了投资渠道, 但是相关的投资产品和法律依然不健全, 例如投资产品的选择, 组合依然不多。

二是虽然拓展了投资渠道, 但是某些投资渠道的投资比例依然限制过严。例如, 我国目前对股票投资的限定为:保险公司用于股票投资的资产不能超过公司总资产的5%,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为 (10%~20%) 。

三是我国的金融市场依然不成熟, 许多金融工具要么无法引进, 要么风险过高。加上制度还不健全, 大量增加投资于股票或基金的比例是不稳妥的。

四、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政策建议

2010年乃至“十二五时期”, 保险公司面临投资困境是:后金融危机时期股票市场继续低迷, 债券收益率走低的巨大挑战, 同时快速增长的保费更增加了保险资产配置压力。这一矛盾的突出促使保险资金渠道的放开成为大势所趋, 在小幅提升保险公司长期投资收益率的同时, 更重要的是要解决长期以来困扰险资的资产负债久期匹配的主要问题, 以平滑收益率波动, 降低保险公司投资和运营风险。

1.大力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

仅仅依靠拓展投资渠道, 而不发展金融市场本身, 无法对问题产生根本性的帮助, 就好像小孩子到水池边抓鱼, 就算改进了捕鱼工具, 依然无法抓到大鱼, 但是如果到大江大海里去抓鱼, 或许效果就不一样了。因此, 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更重要的是发展金融行业本身。

2.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

投资结构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整, 固定资产依然是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向 (75%以上) , 其低盈利率低流动性的问题在日趋激烈的国际金融竞争中将会日趋突出。可以把这部分资金发展成保险基金, 或者投资到一些风险分散的证券基金组合, 也可以把这些资金用于基础建设, 投资到一些民用或公共设施上, 例如水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商业地产、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期限较长, 收益稳定, 可延长保险资产久期, 平滑收益率波动, 减弱股票市场对保险公司盈利的影响, 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也将随之下降。

3.降低保险公司投资和运营风险。

未来各家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将成为这些政策能否真正落地的关键。除了股票和基金的风险外, 最大的风险来自于投资不动产。新公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商业性地产、廉租房建设属于可投资范畴, 普通住宅领域则被严令禁入。虽然无法投资普通住宅领域, 但这笔数量庞大资金无论注入哪一个领域都会导致蠢蠢欲动的投机商们的一哄而上。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实现科学监管。

由于我国保险资金数额庞大, 而运用渠道相对较少, 在中国现在金融市场依然不发达的情况下, 许多相关制度的不健全, 不规范, 可能会引起政策的风险。因此, 科学监管保险业的投资行为, 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明确相关的行业规范, 这也是当前亟待政府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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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博, 唐涛.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选择及分析.科技资讯, 2007, (6) .

保险资金钟情另类投资 篇3

2014年,保险投资业务收益率6.3%,创下了5年来的最好水平。这犹如一针强心剂,激励各大保险机构踊跃把握2015年的投资时局,尤其是2010年开闸试点的另类投资领域,险企热情持续升温,占比已由2012年末的不足10%迅速攀升至2014年11月底的15%。

市场普遍预期,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逐步走向深入,以另类资产为主的直接融资模式将逐步取代间接融资,成为市场主导。就保险资金运用而言,另类投资这“一路小跑”的增长态势,在2015年还将延续。

基建投资

2015年预期万亿规模

1月29日,泰康人寿关联交易公告显示,1月14日公司签署协议,出资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泰康—温州港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认购金额达4.75亿元。公开信息显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项目主要为围垦造地、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材料销售等。

同是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再次批复两大基建项目,投资总额达53.6亿元,至此,国家发改委在2015年1月份共批复了9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为888亿元。有预测认为,在2014年发改委批复的1.6万亿元基建投资项目的带动下,2015年基建投资项目仍可能达到万亿元的规模。

按照市场各方预期,伴随着“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等区域经济的建设,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基建项目将迎来稳增长的发展态势,加快基建投资依然会成为2015年的重点投资方向,这同时为保险资金提供了更多的可选择项目。

来自2015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保险资金作为我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要的资金提供者,发起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达1.1万亿元,较年初大幅度增长56.8%。

不难看出,险资投向基础设施项目的热情正在持续升温,视野也在逐步拓宽。据泰康人寿执行副总裁、泰康资产首席执行官段国圣不久前公开表态,2015年将在健康医疗、消费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尝试在海外进行股权投资。

稳定收益

另类投资呈现多元门类

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泰康—温州港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总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计划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预期年收益率达6.1%。

另在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记者发现,国寿资产于1月16日以自有资金认购长安信托发行的“长安信托—AMT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为0.5亿元,投资于国寿资产关联方民生银行代理其客户转让的应收账款资产,单笔资产期限均不超过1年,预期收益率不低于5.85%。

可见,上述两笔另类投资,其一为债权计划,其二为定制信托计划,虽然投资期限不同,但预期收益率大抵接近,保持在6%左右的水平。

“另类投资的一大特点就是收益比较稳定,通常高于固定收益产品,但波动性小于权益类产品,在持有期内基本上没有波动。”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宋子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介绍。以2012年监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例,整个行业投资收益率为3.39%,但债权计划投资收益率达到6.36%,股权投资收益率达到7.48%,不动产投资收益率达到8.51%,相比之下,另类投资的收益率较其他品种相对稳定,也相对较高。

不久前,一份面向国内25家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调查显示,在未来两年,保险资金对房地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受欢迎程度均为31.25%,这两项并列第一,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受欢迎程度为28%。

“从这一调查结果看,另类投资在整个险资投资组合中的占比,还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并且投资组合逐步走向多元化。”宋子洲称,公司目前采用债权计划、股权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定制信托计划等多种方式投向另类投资。以2014年为例,注册并成功设立发行产品10个,投资总规模432亿元,同比增长59%,主要项目为雅砻江电力、重庆公租房、云南能源、铁路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长钱长用

更好对接实体经济

“对保险资金运用来说,另类投资期限拉长了组合久期。比如,2012年债权计划平均期限是7年,从组合上看具有积极意义。”宋子洲对记者称,在“大资管”时代,另类投资之所以受到青睐,另一大原因在于期限较长,符合保险资金的负债特性。

事实上,这一“长钱长用”的特性,恰恰吻合了险资更好对接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全国保险监管工作已经作出部署,在2015年,保监会将更加注重对接实体经济,制定转型支持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更好地投资养老健康服务产业,直接投资新型城镇化、棚户区改造、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

据记者了解,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国寿资产计划重点考虑投向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清洁能源、铁路、高速公路、特高压电网等领域,以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助力。比如,在江苏省无锡市、上海市嘉定区、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成功推广苏州基金模式,积极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

保险资金投资 篇4

随着我国社会的老龄化,养老地产市场潜力巨大,而保险资金投资需求与养老地产项目性质具有很好的匹配性,2010年9月出台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持鼓励态度。但是由于我国养老地产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养老地产的概念、投资方式、运营模式、运营风险控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明确,困扰着投资者,本文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并通过借鉴美国发展较为成熟的持续照护养老社区(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ies,下称“CCRCs”)的经验,对上述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为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提供建议。

试图将养老这一主题融入房地产规划、开发、运营、管理过程中,开发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或社区,并整合其他相关产业资源,由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娱乐、护理、医疗等服务的综合性开发项目。

一、保险资金与养老地产的匹配性

根据201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报告(2011)》(下称“《金融报告》”),近10年,保险公司总资产持续增长,截至2010 年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5.05万亿元,同比增长24.4%;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4.6万亿元,同比增长23.1%,其中,银行存款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30.21%,债券投资占比49.85%,股票投资占比11.11%。由于2010年债市和股市的下跌,全年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为4.84%,同比下降1.57个百分点。

笔者认为,2010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低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过度地集中于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占比高达80.06%)等收益率较低的渠道;另一方面,由于运用渠道过于集中,一旦债市、股市下跌,对于保险资金收益率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金融报告》指出,“在行业资产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保险业迫切需要提升资金运用水平。”保险资金要保持较高且稳定的收益率,需分散投资渠道,增加对收益率较高且风险较低的项目投资。

由于我国的养老地产处于起步阶段,其收益率究竟如何尚不明朗。据有关测算,较为保守的估计认为养老地产收益率约在4%-10%之间不等,高端养老地产的收益率会偏高一些,一般而言高于银行存款、债券,但低于股票投资 ;而较为乐观的估计认为养老地产的收益率至少在15%左右。虽然对养老地产投资收益率的预测不一,但是目前基本的共识是养老地产投资收益率将高于银行存款、债券,但低于风险较高的股票投资。笔者认为,如上所述,我国养老地产的市场潜力巨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收益率出现大幅下降的可能性,相对于其他投资渠道而言,属于回报率较高且风险较低的投资对象,与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相匹配。

此外,保险资金可运用的中长期资金与养老地产的投资回收周期具有良好的匹配性。养老地产建设、运营的投资规模巨大,投资回收周期可长达10至15年,经济实力不强或没有外部金融工具支持的投资者很难进入这一领域。而保险公司不仅具有大量可运用资金,而且据有关统计,保险资金中约有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48%是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25%为5—20 年的中期资金,与养老地产的投资回收周期十分匹配。有学者指出,目前“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保险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 笔者认为,保险公司运用中长期资金投资养老地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果。

二、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基本法律环境

《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第三条第(四)项指出,“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政府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养老机构。”

2009年出台的《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和《险资投资股权办法》打开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之门。《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需符合产权清晰、权证齐全、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等条件,但根据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资养老不动产„„不受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及区位的限制„„”根据《险资投资股权办法》第十二条,养老企业属于保险资金可采用直接投资股权方式的少数几类企业。由于保险业务与养老产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上述规定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限制要明显少于投资其他与保险业务无关联的不动产或企业股权。

2011年8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二章第(六)项规定,“整合保险产业链,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实体„„等相关机构股权。”第十章第(三十四)项规定,“推动研究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产业„„等税收支持政策。”

可见国家层面的法规政策对于社会资金,尤其是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持鼓励态度。但是,目前就社会资金投资养老地产,国家层面的规定仅针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出台了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未对社会资金投资、运营养老地产做出全面的规定。地方层面的规定对于社会资金投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出台了优惠政策,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营做出了一些监管性规定,但是各地的规定并不统一,因此,笔者认为,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前需对当地的优惠政策、监管规定进行全面的法律调研。而《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和《险资投资股权办法》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规定较为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待细化。

三、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投资方式

根据《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保险资金可以采用债权、股权或物权方式直接投资养老不动产,且各种投资方式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亦可以多种方式投资同一养老不动产。以下逐一分析三种投资方式:

(一)债权方式:由于债权投资方式还本付息的特点,相对而言风险较低,但是其收益也较低,且保险公司作为债权人不具有运营、管理养老地产的权利。

(二)物权方式:保险公司以购买的方式取得养老地产所有权,在目前尚无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采用这一投资方式将在养老地产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时产生高额的税费,且涉及有关证照变更的复杂手续。保险公司将直接作为持有人运营养老地产。

(三)股权方式:保险资金以股权方式投资养老地产,相对于物权方式而言,办理股权过户及登记手续较为便捷,且产生的税费较少;相对于债权方式而言,保险公司作为股东有权运营、管理养老地产并在盈利时取得较高的分红收益,当然亦需承担养老地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险资金以股权方式投资养老地产的法律依据有以下两种:

根据《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第二十条,“保险资金以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拟投资的项目公司应当为不动产的直接所有权人,且该不动产为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没有对“项目公司”进行界定,一般而言,项目公司是指为开发某一项目而专门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就保险资金以股权方式投资养老地产而言,笔者认为,养老地产项目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首先,为养老地产的直接所有权人;其次,养老地产为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再次,根据《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保险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或者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该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企业”并未进行界定,有待进一步立法予以明确;从现有上述规定可推知,项目公司只能是为投资、建设、运营养老地产这一特殊目的而设立的公司,而不能是以各种房地产开发为经营范围的一般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企业。

而根据《险资投资股权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 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企业的股权,即保险资金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养老企业股权。

保险公司依据《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与依据《险资投资股权办法》投资养老地产的主要区别如下:

1、可运用的资金种类不同。若依据前者,则保险公司可以运用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若依据后者,则保险公司仅能运用资本金或者与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的责任准备金 ;

2、保险公司自身应满足的条件不同,例如:拥有专业人员的类型和数目、净资产等 ;

3、被投资的企业需满足的条件不同。若依据前者,则被投资的企业需满足上述项目公司之条件;若依据后者,则应当满足其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4、投资程序不同。若依据前者,则保险公司在确定投资意向后,通报中国保监会,并在签署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若依据后者保险公司进行重大股权投资(即对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进行非重大股权投资应当在签署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

5、财务核算不同。依据前者,保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在财务核算上是以不动产计算的事项;而依据后者,在财务核算上是以股权计算的事项。

虽然《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险资投资股权办法》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方式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其未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衔接。如上所述,与养老服务机构相对应,养老地产可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两类。笔者认为,由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养老企业均属于营利性机构,因此,保险公司根据《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或《险资投资股权办法》以物权或股权方式投资的养老地产均为营利性。

四、保险公司运营养老地产的模式

目前国内养老地产成功运营的案例甚少,养老地产的运营模式问题困扰着进军这一领域的投资者。笔者将通过分析美国最为典型的养老地产CCRCs所采取的运营模式,为保险公司在我国现有的法律环境下运营养老地产的商业模式提供建议。

(一)美国CCRCs的运营模式:CCRCs与入住的老年人签署的入住协议集中反映了CCRCs的运营模式,笔者将通过CCRCs入住协议解析其运营模式。为了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CCRCs通常提供多种入住协议,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

1、入住费型协议(Entrance-fee contracts)

1)类型:CCRCs通常会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经济、信用记录等状况,建议老年人选择不同类型的入住费协议。入住费型协议可以细分为以下三类:

全面型入住费协议(Extensive contracts)。老年人在入住时缴纳一笔入住费,并每月支付月费,CCRCs向老年人提供住所、全面的照护服务及各种设施。在这种协议下,老年人支付的入住费较下述两类协议高,但可以根据健康状况的变化随时从独立生活单元移入辅助生活或医疗照护单元,而无需另行支付或少量支付额外费用,即CCRCs将承担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大部分经济风险。

修正型入住费协议(Modified contracts)。老年人缴纳的入住费及月费低于前一种协议,CCRCs向老年人提供住所、协议约定的一定服务及设施。在这种协议下,CCRCs需按照协议约定向老年人提供一定天数的辅助生活或医疗照护服务,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和/或就老年人需支付的辅助生活或医疗照护服务费提供折扣,若超出协议约定的期间,则老年人需按市价支付相关服务费。

服务费型入住费协议(Fee-for service contracts)。老年人缴纳的入住费及月费低于前两种协议,老年人需要辅助生活或医疗照护服务时需按照市价支付服务费。但相对于非CCRCs住户,CCRCs的住户在获取辅助生活或医疗照护服务资源时享有优先权。

2)入住费运营模式:据估计,美国65%至75%的CCRCs均提供入住费型协议,可见入住费运营模式是最为流行的CCRCs运营模式。CCRCs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经济、信用记录等状况与其协商确定入住费及月费的金额,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老年人通常将其原有房产出售或者将其他财产变现以缴纳入住费。

入住费运营模式属于持有性经营,入住费既不同于购买不动产的费用,亦不同于房屋租金,其在性质上类似于保险金,其保障老年人在CCRCs获得居住权及在需要时获得辅助生活或医疗照护,但住户并不获得其居所的所有权。而CCRCs被视为微型的保险公司,受到美国保险部门的监管。

CCRCs将住户缴纳的入住费用于自身发展、设备更新维修、支付老住户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如果协议终止或者住户去世,绝大多数的CCRCs将向住户或住户的遗产返还入住时缴纳的入住费,返还的比例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从50%至100%不等。

2.租赁型协议(Rental contracts):不同于入住费型协议,在租赁型协议项下,老年人无需支付入住费,仅需支付额度较低的保证金(通常是第一个及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及月租。住户将按照市价支付照护费用。

3.销售型协议(Ownership option):在该等协议项下,老年人购买CCRCs的住所,取得房屋所有权。据有关统计,美国CCRCs提供销售型协议的相当少。

(二)我国保险公司运营养老地产模式建议:从上述CCRCs的运营模式来看,养老地产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入住费型持有模式、租赁型持有模式、销售型模式。

目前国内运作比较成功的养老地产上海亲和源养老社区采取会员制运营模式,会员入住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会员费,并每年支付年费。入住会员可选择对于老年公寓有使用权,这种会员制与使用权相结合的方式类似于CCRCs的入住费型运营模式;入住会员亦可选择取得老年公寓的所有权,这种方式则属于销售型模式。北京太阳城养老社区则采取租售结合的运营模式。

销售型模式具有资金回笼快的特点,但是在品牌培养上逊于持有模式,且由于养老社区通常对于入住人年龄有一定的要求,故在老年人去世后房屋的继承、转让受限。就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运营模式,根据《险资投资不动产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不动产„„;本款前述投资必须遵守专地专用原则,不得变相炒地卖地,不得利用投资养老不动产„„的名义,以商业房地产的方式,开发和销售住宅。”这是否意味着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无法采取销售型模式?笔者认为,上述规定所称的“住宅”应为普通商品房,本意在于防止保险资金涌入楼市而推高普通商品房房价,其并不能等同于养老社区中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并向特定年龄以上老年人销售的住宅,建议在后续的法规制定中予以明确。

租赁型持有模式对于住户而言入住门槛较低,客户群较为广泛,但是,对于投资人而言,客户流动性较大且资金回笼较为缓慢。

入住费型持有模式虽然入住门槛较高,针对的对象主要为中高收入老年人,但是,老年人入住时缴纳的入住费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客户流动性,且可以加速投资人的资金回笼,因此,入住费型运营模式较其他两种运营模式更具有优势。

五、运营风险防范之若干法律建议

2008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使得美国房地产市场与信贷市场低迷,这对于CCRCs维持经济稳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一方面,由于房价下跌,老年人延缓出售其原有房产或其他财产而移居CCRCs,CCRCs的占有率下降,新住户缴纳的入住费减少,而入住费是CCRCs主要的运营费用及利润的来源;另一方面,CCRCs通过信贷市场融资更为困难,不利于CCRCs建设新项目或并购。但是,总体而言,CCRCs对于经济危机的耐受力较强,由于CCRCs向老年人提供的生活方式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其占有率仍然高于老年人辅助生活社区、老年人护理院及租赁型独立生活设施,且不履行债务或申请破产保护的CCRCs仅占很低的比例。

由于养老地产具有一定的保险功能和公益性质,为了维护住户的权利,对养老地产的运营风险进行规制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美国绝大部分州均出台了法规规制CCRCs的运营风险,措施主要包括投资养老地产许可制度、向住户披露信息义务、建立准备金及提取一定比例入住费存入第三方账户等财会责任、示范合同条款、住户权利保护等。这些制度对于我国立法者就养老地产运营风险规制出台法律法规具有借鉴意义。

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养老地产运营风险规制法律法规,但是市场带来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如何提高抗风险的能力是每个投资者都需要思考的问题。美国的CCRCs发展时间长,运营风险防范体制较为成熟,笔者将结合美国CCRCs运营风险防范体制,为我国保险公司投资的养老地产控制运营风险提供若干法律建议:

1、如上所述,笔者认为,CCRCs普遍采用的入住费型运营模式较有优势,这种模式下住户缴纳的入住费、月费对于养老地产的良性运营至关重要。保险公司投资的养老地产需全面考量占有率、死亡率、发病率及医疗照护费用等因素,通过精算评估养老社区的长期经济状况和持续运营能力,以确定合理的入住费、月费。为了避免风险发生后产生纠纷,双方签订的合同应明确约定合理的入住费返还时间,以及在特殊情况下调整月费的可能性。

2、美国多数州的规定均要求CCRCs建立准备金制度,以保证其提供服务的能力。例如:宾夕法尼亚州即规定CCRCs的准备金不得低于未来12个月内到期的抵押贷款本息或者10%的运营资金。虽然我国对于养老地产建立准备金制度尚无任何规定,但是,为了增强抗风险能力,维持养老地产的良性运营,笔者建议,保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宜建立准备金制度,准备金额度可根据一定期限内的运营成本确定。

保险资金投资 篇5

保监发〔2014〕38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业务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完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确定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的决策权限及批准权限。各项投资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逐项决策,并形成书面决议。

二、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配备独立的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完善可追溯的责任追究机制,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比照专业责任人,纳入风险责任人体系进行监管,对其资质条件、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等要求,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

三、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信托公司选择标准,完善持续评价机制,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内控审计。

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三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未受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二)承诺向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报送相关信息;

(三)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制定相关标准、制度和机制。

四、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不得投资单一信托,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或产业的信托计划。

五、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应就投资行为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由专业律师出具相关意见。

保险机构应当加强投后管理,制定后续管理制度和兑付风险处理预案;定期监测融资主体和项目的经营等情况;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形成内部定期报告机制,全程跟踪信托投资风险。

六、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登记平台报送信息。

七、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于投资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一)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未直接投向具体基础资产,存在两层或多层嵌套;

(二)基础资产涉及的不动产等项目不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地域,且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

(三)基础资产所属融资主体为县级政府融资平台,且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

(四)信托公司或基础资产所属融资主体与保险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受益权;

(六)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保监会审核有关报告,认为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外部信用评级风险揭示不充分的,可指定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对外部评级结果进行行业内部评估。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评估后,认为外部信用评级

结果不能客观反映投资资产风险的,依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5号: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和信用评级》,中国保监会可根据外部评级结果和行业内部评估结果,审慎要求保险机构调整投资资产的认可价值或指定该项投资资产的认可比例。行业内部评估规则另行制定。

八、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制定相关规则,对投资涉及的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机构定期开展评估,对未能尽职履责且情节严重的,列入行业警示名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经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如不符合本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报告。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相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论我国保险资金入市》 篇6

随着央行连续七次降息,我国利率己降到前所未有的低水平。降息有利于减轻国企的利息负担,刺激消费,增加社会投资,缓解当前我国内需不足的主要矛盾,这是我们所乐于见到的;但利率的大幅度下降,也导致了一些负面效应,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我国保险业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下降,经营出现了困难。我国保险业目前面临的经营危机,一方面是由于利率下调的因素,但主要的根源在于国家对保险业政策支持的滞后。因此,我国保险业若想进一步健康发展,国家必须改变保险业经营的政策环境。笔者拟就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引起理论界对此问题的重视。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的主要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利差倒挂

保险资金一般是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营运资金、各种准备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盈余、保险保障基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成熟保险业的经营是依靠保险和投资两个轮子共同驱动和协调发展,通过保险融资,投资创利的方式来实现保险公司总体收益。投资是保险业的核心业务,没有投资等于是没有保险行业。保险行业的主要存在目标是风险的转移。保费是风险转移的价格,但由于市场的竞争,使得这个价格往往不够支付转移的成本,承保亏损己成为保险公司的普遍现象。所以,没有保险投资,没有投资绩效的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经营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

近年来,我国保险融资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保险资金的运用却不理想。首先是运用渠道过窄。1995年10月1日实施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该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实际上,在1998年以前,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债券。1998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这一举措,为保险资金运用无疑开辟了一条安全、高效的新渠道,但是这一市场目前虽有9000亿的存量,但交易不够活跃,限制了保险公司大规模进入。从全国几大保险公司的`情况来看,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40%一60%是现金和银行存款。1996年,中保708亿元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389亿元,占498%,太保83.9亿元的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436亿元,占4095%,平保7618亿元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3772亿元,占3872%。其次,在过去银行利率水平较高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还不足于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构成较大威胁,但随着央行连续七次降息,利差倒挂的问题凸现了出来。经过七次降息,一年存款利率从1996年的1078%降至目前的225%,这使保险公司在1998年以前预定利率75%水平以上的长期业务出现利差倒挂,面临的利差损失将在未来几年中滚动增加。国债收益也随即大幅下调,资金市场总体收益率偏低,使得具有长期负债特点的寿险资金回报率过低。尽管国内各家保险公司为防范风险,于1998年8月以后纷纷推出了“利差返还型保单”,但准备金不足仍是不少保险公司将面临的问题。

2、不公平竞争问题。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加深,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必须开放金融服务业-10-外资保险公司看好中国市场潜力,纷纷抢滩国内保险市场。在资金运用上外资保险公司有明显优势,如《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资保险资金除可以人民币和外币存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外,还可购买企业债券(不可超过投资总额的10%)、境内外汇委托放款以及股权投资(不超过可投资总额的15%)。显然,外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明显比内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广得多,从而导致

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风险及其防范 篇7

保险资金是保险公司各类资本金、准备金的统称。根据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 (控股) 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统的规定。至存款、债券、不动产和当, 可以在很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风险及其防范文/严继莹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 保险基金投资运用已经成为保险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目前我国保险基金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投资方式日益增加, 但因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各种风

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既可以避免资金的闲置浪费, 又可以充分发挥其保值增值的功能, 对保险公司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及盈利性的实现具有特殊意义, 是保险公司实现稳定经营、持续增长的 (三) 有价债券投资因应该加大监管力度, 优化投资组合, 利用Va R模型实现风险预警, 并组建一支诚信高效的投资专家队伍, 以尽可能提高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安全性, 切实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资金是保险公司各类资本金、准备金的统称。根据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的《保

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保一险资、金投我资运国用既保可险以避资免资金金的组闲置合浪费投, 又资可以的充现分发状挥其保司值增可值以的功获能取, 对稳定的取利稳息定现的金利流息现。金流。

股票投资则在流动性和灵活性方面具有较大优势。1999年10

保险公 (司一实现) 安投全性资、规流动模性持及盈续利扩性大的实现具有特殊意义, 是保险公司实现稳定经营、持

股票投资则在月流, 动保性险和公灵司被活允性许方以面购具买有证较券大投资优基势金。的19方99式年间1接0进月入, 资保本险市公司被允许以

续增我长的国重保要保险证行。业近于虽然增速有所放缓, 但保费收入绝对数额

却呈大一 (一、我国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现状幅) 增投资加规趋模持势续 (扩大如图1所示) 。据统计, 2011年买全证国券实投现资保基金的场方, 式但间比接例进不入得资超过本总市资场产, 的但10比%例;2不0得04超年1过0总月资, 产保险的资10金%获;2004年10月费收入我国1.保4险3行万业亿近于元虽, 然增其速中有, 所放财缓产, 但险保保费收费入收绝对入数4额6却17呈.9大幅亿保增元险加;趋资势人 (金如身获图险1准直接准入直市接, 入投市资, 股投资票股上票限上为限5为%5;%20;0270 0年7年, , 投投资资股股票票上上限限达达到到10%;2010保所费示收) 。入据9统6计99, .2801亿1年元全。国实保现费保费收收入入的1.4增3万加亿直元接, 其导中致, 财保产险险月保资, 费金保收入投监46资1会7运.9规定, 1保0险%;公2司01投0年资8证月券, 保投监资会基规金定和, 股保票险的公余司投额资合证计券不投超资过基该金保和险公司上季末

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9699.8亿元。保费收入的增加直接导致保险资金投资运用余额的增

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在保险

用余额的增加。截至2011年底,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5.54

加万生亿。截至力元军。, 保险资2011年底, 金成为金融市场中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生力军5.54万亿元。, 保险资金资成为产金的融市2场5中%的。在保资险金资组金合组投合资投结资构中结, 构股中票, 投股资票的投重要资性的逐重步要提性高逐。步提高。

以中国人寿为例, 以在中其国公人寿布为的例20, 1在1其年公度布报的告20中11, 年债度权报告类中与, 权债益权类类产与品权的投资总额达

68457.524.5亿元, 占比益高类达产5品6的.7投7%资, 总显额然达, 到8有47价2.5证亿券元成, 为占比保高险达公56司.7投7%资, 运显用然的, 主要工具。

54.6有价证券成为保险公司投资运用的主要工具。43.7432.673.06其他方式,

21.78

1.4

10

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图1:我国历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 (万亿元)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保险资金组合投资风险管理——VAR模型的应用” (项目编号Z200909528)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二) 投资方式趋于多样化

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第106条第二款规定:我国保险公司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

数据来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11年度报告。

(四) 投资收益不稳定

(四) 投资收益不稳定

近年来近, 年由来于国, 内由外于金融国市内场外风金云变融幻市, 场我国风保云险变资幻金投, 资我收国益率保也险随资之金出现投起资落, 投资收收益益稳定率性也欠随佳之 (如出图现2起所落示) , 。投资收益稳定性欠佳 (如图2所示) 。

数据来源:根据2006-2012中国保险年鉴整理。

近年引起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大起大落的原因主要有以

近年引起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大起大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下两点:

1.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持续发酵

从欧1洲.各主国权的债主务权债危务机危的机影到美响国持国续债发评级酵的下调, 各国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上涨, 国际市场信心从下欧挫洲, 金各融国资的产价主格权屡债创务新低危。机受到此影美响国, 国中债国出评口级形的势严下峻调, , 企各业订国单失大幅缩减, 业金率融市和场通也货遭受膨重胀创率, 上证券涨类, 资国产际价格市低场位信徘徊心, 下上挫涨, 乏力金。融资产价格屡创

新2.低国内。金受融此市场影的响不, 确中定性国增出加口。形势严峻, 企业订单大幅缩减, 金融

市首场先, 也表遭现受在重宏观创调, 控证方券面。类20资10产年价来格, 人低民位银徘行徊先是, 连上续涨12乏次力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将大型金融机构存准率从15.5%提高至21.5%;紧接着从2011年11月30日起, 连

2.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

续三次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同时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息。货币政策的变化体现了

首先, 表现在宏观调控方面。2010年来, 人民银行先是连

我国中央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节信贷, 加强货币管理的意志, 但也体现出金融市场

续12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将大型金融机构存准率从

流动性的变动在加强, 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在经济形势尚未明朗, 宏观调控思路尚不清晰

的时1刻5., 5%金融提市高场至的2表1.现5当%然;乏紧善可接陈着。从2011年11月30日起, 连续三次下

调其法次, 定中存小企款业准生备存金环境率恶, 化同。众时多两中次小下企业调在金国融际经机济构衰存退贷浪潮款中利失息去。大量货订币单的同时, 政内需策不的足变无疑化是体雪现上加了霜我。国在一中些央经银济发行达根的据沿海经地济区发, 中展小状企况业纷及纷时关调停破节产信, 引发了人贷们, 对于加国强内货经济币未管来理发的展趋意势志的, 担但忧, 也这体种担现忧出通金过融股票市价场格流的动大幅性下的跌变显现动出在来, 使保险加公强司的, 投市资场收益的急不剧确下定滑。性增加。在经济形势尚未明朗, 宏观调控思

路尚不清晰的时刻, 金融市场的表现当然乏善可陈。

其次, 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恶化。众多中小企业在国际经济衰退浪潮中失去大量订单的同时, 内需不足无疑是雪上加霜。在一些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 中小企业纷纷关停破产, 引发了人们对于国内经济未来发展趋势的担忧, 这种担忧通过股票价格的大幅下跌显现出来, 使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急剧下滑。

综上所述, 我国保险资金组合投资无论在质的方面还是量的方面都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 然后, 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不佳导致近年了投资收益出现下滑。因此, 认真审视保险公司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并积极寻求风险管理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二、我国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主要风险

(一)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资产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发生涨跌的可能性, 表现为股票、汇率、利率、商品等价格的变化。市场风险是一种系统风险, 无法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

市场风险中最常见的是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波动会直接引起投资收益的变化, 对投资者影响巨大。根据我国保险公司公布的财务报告, 我国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大部分资金投向了利率敏感性资产 (例如国债) , 如果市场利率出现波动, 对保险公司组合投资收益乃至本金安全都会带来重大影响。

保险公司把巨额资金投向股票市场和不动产市场时, 同样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 股票指数和不动产价格的涨跌直接带来保险公司持有的股票及不动产市值的变化, 威胁到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二) 信用风险

保险资金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各类金融资产, 发行人行为对投资结果具有重大影响, 特别是长期投资, 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大, 给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保险资金投资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证券发行人或借款人无法清偿债务的风险;二是有价证券或借款人信用评级下降的风险。

在国债投资中, 信用风险相对较小;而对于各种企业债券投资而言, 企业经营情况的各种变化均会影响到市场对其发行的债券的评价, 并进而影响债券的市场价格, 信用风险相对较大。

(三) 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风险

保险公司实行负债经营机制, 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必须尽可能保持匹配。保险投资资金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各种准备金, 一旦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或遭遇重大灾害, 保险公司就必须及时收回投资并支付赔款。这时, 如果保险资金被大量用于中长期投资, 流动性受限, 而短期内频频发生灾害事故, 就会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制造非常大的压力, 轻则资金周转困难, 重则危及保险公司的生存。

(四) 政策风险

首先, 宏观经济政策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例如, 国家采取紧缩性调控政策, 利率、存准率、信贷政策的从紧变化直接影响市场的资金面, 导致市场中流动性萎缩, 并进而导致金融资产价格下跌, 引起市场恐慌, 整个市场陷入低迷。保险资金在投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把握宏观调控的节奏, 往往会在系统性风险发生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其次, 根据金融市场的现实情况, 保险监管机构也会酌情发布一些政策性的指令或文件, 直接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干预。例如, 保监会制定的股票与不动产投资比例上限的规定、投资方式限制等政策, 各家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 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使保险资金安全性受到挑战, 甚至有可能影响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给保险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威胁。

三、我国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风险防范

(一) 加强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监管工作

1. 限制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及额度

一方面, 对于各种不同的投资方式, 必须从该投资方式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并确定投资比例限度。首先, 传统投资方式的比例上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其次, 新《保险法》实施后,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 对不动产投资、项目投资、质押贷款、境外投资等更要确定其投资比例上限, 以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 应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投资额度。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不仅要有比例上的限制, 出于安全考虑, 还应设置数量上的限制。特别是对于大型的保险集团, 资金实力非常雄厚, 即使投资比例并不高, 但因为基数大, 可能引发的风险损失也不是小数目。因此, 应该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保险公司分别规定最高投资额度, 实现投资风险的可防可控。

2. 切实加强偿付能力监管

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不乐观, 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 并造成保险业偿付能力的集体下滑。作为应对风险的储备金, 防止保险公司经营危机的出现, 偿付能力监管必须进一步加强。2012年7月5日, 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故的通知》, 要求保险公司应滚动制定三年资本规划, 且要以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为基础, 根据业务发展计划、未来的资本需求来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在季末的偿付能力报告中, 预测未来一到两个季度可能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 应当制定预案。而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出现不足时, 应当在一个月内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 采取措施使偿付能力达标。

笔者认为, 加强偿付能力监管还应强调两点:一是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 并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投资风险准备金, 以备不时之需;二是限制保险公司以发行次级债券提高偿付能力的做法, 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自我约束, 控制投资风险, 并转换产品设计理念及经营策略, 以提高长期偿付能力为经营宗旨。

(二) 健全金融市场, 优化投资组合

金融市场是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场所, 金融市场是否成熟关系到保险资金的安全, 所以, 健全与完善金融市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降低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的基础与前提。而且, 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也是提高保险资金组合投资效率的重要保证。

1. 规范股票市场

中国股市历经几次改革, 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后也在入市、退市机制、上市公司分红、投资者保护及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发布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但这并没有改变中国股市乱象的根源——法制不健全及过度投机。因此, 加强立法、限制投机应该是规范我国股票市场的根本所在。

2. 大力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对保险资金运用而言, 债券绝不仅限于国债, 安全性同样有保证而收益比国债高的企业债更受保险公司的青睐。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中国企业债市场却非常狭小。债券融资作为国外最常用的融资方式, 在中国受到冷遇, 股权融资才是中国企业眼中的“摇钱树”, 这与我国债券市场不发达是有紧密联系的。因此, 要推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 重点在于鼓励企业进行债券融资, 具体而言就是简化审批程序, 适当给予发债企业一些政策上的优惠。

3. 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

新《保险法》颁布后,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方式覆盖了定期存款、固定收益产品 (主要指债券) 、权益类投资 (股票和基金) 、不动产、基础设施、境外投资等方面, 初步实现了投资多

指债券) 、权益类投资 (股票和基金) 、不动产、基础设施、境外投资多样化。就目前而言, 保险资金的组合投资工具仍有拓展空起样伏化的。就国目际前经而济言, 环保境险中资, 金黄的金组合无投疑资是工能具够仍有有拓效展对空抗间, 潜比在的货币危机

如黄金。在目前跌宕起伏的国际经济环境中, 黄金无疑是能够有佳效工对具抗潜, 在将的其货纳币危入机保和险资资本市金场投系资统组风险合的, 最意佳义工具重, 大将。其纳入保 (险资三金) 投采资用组合V, a R意义法重进大行。组合投资风险评估和预警

(三) 采用Va R法进行组合投资风险评估和预警

Va R法是近年来被各种金融机构广泛采用的一种衡量市场风

Va R法是近年来被各种金融机构广泛采用的一种衡量市场风

Ri险sk的) 方法即。在Va险R价 (V值al, ue是at指Ri在sk一) 即定在概险率价水值, 平是 (指置在信一定度概) 率下, 某一金融来水特平定 (置时信期度内) 的下, 最某大一可金能融资损产失或。证券即组:合价值在未来特定时

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即:

P (L≤Va R) =1-δ

其中, L为金融资产或资产组合在一定持有期内的损失额,

δ为其给定中的, 置L信为度金, V融a R资为产在或置信资度产δ组下合的最在大一可定能损持失有。期内的损失额, 在置信这种度方δ法下的的特最点是大可可以能进损行失事前。评估, 计算出投资过程中

的在险价值, 并在超过一定数值时发出预警信号。与事后控制相

比, 这利用种V方a R法法的提前特发点现是风可险隐以患进、行防事患于前未评然估, , 对计保算险公出司投而资过程中的值言时更发为重出要预。警保信险公号司。在与投事资后过程控中制, 相利比用V, a R利法用对V投a R资风法险提进前发现风险行评估需要掌握三个参数:

公司而言更为重要。保险公司在投资过程中, 利用Va R法对投资风

一是持有期 (⊿t) 。持有期可以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实际参情数况:, 结合金融资产转换的速度及结清交易头寸的时间长短来综

合确一定。是为持谨有慎期起见 (, ⊿持t有) 期。不持宜过有长期;可以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实际情

二是置信度 (δ) 。δ取值越大, 表示风险管理越严格,

速与度此及对应结的清风交险易管理头成寸本的也时就越间高长;短反来之, 综则合表确示定风险。管为理谨很慎宽起见, 持有松, 二投资是风置险信得度不到 (有δ效) 控。制δ。取因此值, 越δ大的, 取值表不示宜风过险大也管不理宜越严格, 与此过小。

越高;反之, 则表示风险管理很宽松, 投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三是资产组合收益率 (R) 。在掌握资产组合收益率R的基础也上不, 宜简便过起小见。, 可利用方差-协方差法计算Va R。具体做法是:

首先三计算是投资资产组组合中合各收种益投率资 (方R式) 。的比在例掌, 握并资分产析各组投合资收方益式的率R的基础上市场价格变化模拟一种概率分布 (如正态分布) , 然后计算资产

协组方合差收益法率计的算标V准a差R及。相具关体系做数, 法最是后:得首出V先a R计的算值投。资组合中各种投资方方式的Va市R法场是价一格种变动态化的模风拟险一管种理概方法率, 分可布以 (对如投资正风态险分进布行) , 然后计算比较准确的预测。更重要的是, 通过Va R的评估, 可以使每家

及相关系数, 最后得出Va R的值。

保险公司及每个交易员明确自己面临的最大风险损失额度, 方便保险公司通过对每个交易员设置Va R上限, 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四) 组建高素质的投资专家队伍

浅谈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 篇8

摘要:我国保险业自1980年恢复以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保险资金积累迅速,并已形成了庞大的资金力量。截止2013年我国的保费收入达1.72万亿,保险公司总资产突破8万亿。2009年10月新《保险法》颁布,允许保险资金参与不动产投资,拓展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既可以提高保险资金长期收益率,又可以增强保险公司抵御通货膨胀的压力。但与此同时,不动产投资也面临收益不稳定、流动性差以及市场行情波动大等风险,这也成为保险投资不动产发展的瓶颈。

关键词:保险投资;不动产;渠道;建议

前言

近年来,在我国实现经济转型的潮流下,金融改革逐渐深化,保险业得以快速发展,并且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截止2013年我国的保费收入达1.72万亿,保险公司总资产突破8万亿,保险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9年正式颁布的新《保险法》对保险投资渠道做了拓展,明文规定保险资金可以进行不动产投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在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却是一个新生发展事物。现阶段,政府在法律层面上开始对不动产投资的各项规定放行,与此同时,保险业监管机构也对不动产投资的各项规则做出了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在具体的投资策略层面上,仍处于探索时期,没有形成完整的不动产投资研究体系。因此,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加快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多元化步伐。允许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有利于加快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多元化的步伐,丰富保险公司在保险资金资产配置方面进行最优组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保险投资风险过于集中。对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对于我国保险业在风险控制与分散、从而在保证资金安全上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一方面,不动产的市场需求较大,致使保险公司进行不动产投资的前景好。其次,不动产投资收益率高,价格上升趋势明显。另一方面,政府大力推进保险资金投资廉租房、养老实体等不动产领域,因此保险公司进行不动产投资的风险相对较小。

(三)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抵御通货膨胀的压力。不动产投资在长期内能够提高保险公司抵御通货膨胀。保险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其实际收益率等于名义收益率减去通货膨胀率。但是在现阶段通货膨胀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其名义收益率将为负值,以至于保险资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但与此同时不动产自身的价值却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而随之上升,从而收益率保持稳定增长。

二、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一)我国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的发展历程

我国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可分划分成三个时期:

1、 2009年新《保险法》颁布前。我国政府对不动产投资的政策还未开放之前,国内的保险公司纷纷打着自用的名义去购买或自行建造办公楼。从我国不动产研究中心的官方数据统计显示来看, 2006年到2009年,保险公司通过打着自用名义购买办公楼的面积远远超过12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多达200亿,有近10家保险公司在不同程度上都涉及不地产投资领域。例如,中国人寿、人保、泰康、平安等公司,纷纷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购入或自建写字楼。

2、 2009年新《保险法》颁布到2010年《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发布前。新《保险法》颁布到《暂行办法》发布前,保险公司从各方面为投资不动产做准备。通过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开发房地产项目,招募人才、寻求合作、等待不动产投资细则出台,为投资长期性战略奠定基础。

3、2010年《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发布后。《暂行办法》发布后,各家保险公司开始大力投资不动产。一方面保险公司继续购买或自建办公楼。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购买土地的热情也日益高涨。

(二)我国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的现状

1、不动产投资在观念和技术层面上落后。我国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首先,在投资观念上,各家保险公司尚未形成以价值、稳健为核心的科学的价值观念;其次,在技术层面上,保险公司对于资产和负债的合理匹配也不熟悉;再次,在投资策略层面上,保险公司对于市场上各种复杂形式的分析与把握需要进一步提升;最后,在风险控制层面上,保险公司缺少对于灾害发生时的风险识别及对冲机制;

2、不动产投资面临较大风险。不动产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流动性差、变现难、收益不稳定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流动性风险。不动产投资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都相当长,并且二者存在前期资金投入需求量大,后期投资回报期限较长的特点,导致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时流动性较差,变现能力不足,保险公司不能应对其自身对保险资金的短期需求,尤其是在楼市崩盘,房价出现大幅度下跌时,保险资金极易被套牢,因此存在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2)经营风险。保险公司投资商业地产,在经营上,负责物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而物业经营从项目选择、客户确定到价格控制,每一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这些并非保险公司擅长的领域,因此只要在经营管理的某方面出现了失误,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巨大的亏损。

(3)收益性风险。目前我国房价存在泡沫,商品房空置率较高,平均利润下降,但是商业地产销售价格却依然强劲,因此保险资金进行投资不动产会带来收益性风险。

3、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缺乏专业化人才。不动产投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其运作过程中需要专业型人才的广泛参与。但现阶段我国的各家保险公司并未开始注重投资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发展,缺乏拥有较高专业水平与技术水平的投资型人才,缺少既懂保险又懂不动产投资的专业人才。

三、对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建议

(一)提高不动产投资的观念和技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在不动产投资观念和技术层面上落后的现象,就需要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中寻求经验和教训,并不断丰富自身的理念,即形成以价值、稳健等为核心的科学合理的价值观念。其次,保险公司也需要学习资产配置和组合方法等技术,这样才能建立最优的资产投资组合配置比例,提高投资收益。

(二)加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监管。我国保险行业进行风险管理方面注重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因此在不动产投资比例等方面不是没有约束条件的,我国保险行业监管机构需要对不动产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保险公司在投资过程中也需要合理的配置保险资金,将资产负债管理作为重中之重,通过采用科学的资产负债配置方案,有效的防范并规避投资风险,确保其在资金运用上拥有长期的投资收益。

(三)加快人才建设。首先,要保证保险公司在不动产投资领域拥有了解全面保险知识的专业人才,在思想层面上给予关注,着力加强对于培养保险投资专业人才的重视。其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对其公司内部熟悉保险业务并了解保险资金投资需求的员工进行保险资金在不动产投资方面的学习以及培训,或者保险公司也可以引进不动产投资领域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可以授权或委托专业的不动产投资机构,可以通过由这些机构来购买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或进行专业投资的方式,主动降低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收益,由此降低保险业对不动产投资领域专业型人才队伍的需求。(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卜海燕.我国保险投资不动产研究[E].吉林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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