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2024-07-1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精选11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1

通过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课程的学习,我对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对依法治国、据法工作、遵法生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更长远的打算和更全面的规划。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中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对于领导中国人民前进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将学习贯彻依法治国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二、依法治国,据法工作是工作的根基。

总书记指出,“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那再多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依法治国就是要求人民必须用法律约束自己,并自觉执行,这是一种责任。共产党员,不按中央八项规定约束自己,与人民、与社会背道而行之,为自己谋取私利,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等,这种人是社会的蛀虫、人民的败类。依法治国告诫党员干部,要远离腐败,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做人民的好公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计了宏伟蓝图,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毋庸置疑,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教”意义重大,它是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化的有效路径,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贯彻全会精神,强化法治意识,确保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中运行,如何用法治的思维管理教育工作和学校事务,教师如何做到依法执教等诸多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身体力行。

从本期开始,《依法治教纵横谈》专栏与读者见面了。在第一期本刊特别约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河南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从推进全省教育改革健康发展的高度,就“依法治教”进行了深刻的理论阐述与全面的实践指导。今后,我们将从理论与实践的层面,围绕“依法治教”陆续刊发相关文章,欢迎广大读者关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不仅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教育直接关系千家万户,教育治理方式与学校管理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密切相关。全省教育战线广大干部师生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提高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要求和规律特点,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找准着力点和薄弱环节,明确攻坚方向,坚定法治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知法懂法是依法治教的前提,树立法治观念是依法治教的先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首先是要加强法治教育,使广大教育工作者以良好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指导行政行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

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学法不仅是工作需要,而且是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只有领导带头学法,严格依法办事,才有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有利于在广大师生中树立法治观念,促进法律意识的形成。教育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关键在自觉,制度是保证。要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以及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法治观念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抓好对广大行政工作人员和教师的法治教育。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教育行政执法的主体,很多具体的执法工作由他们来实施。他们的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们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使他们熟练掌握并履行与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的操作程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教育学生学法守法,教师自己首先要学法、守法,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榜样。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他们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要把法律知识作为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要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只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首先,要转变机关职能,不断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事权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哪些事该管、哪些事不该管、管到什么程度,都应科学定位,而且要有法律法规依据。“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要将工作重点转到着力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公平竞争的条件上来,将职能从过去的管理型“全能”机关向服务型“有限”机关转变,由“随意型”机关向“法治型”机关转变,由“公婆型”机关向“公仆型”机关转变。要做好职能转变工作,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对各自的管理项目进行再清理,能精简的尽量精简;能下放给基层和学校的,一定下放;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尽可能地方便学校、学生和群众。近年来,省教育厅先后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对有关方面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不折不扣地执行,绝不能搞变通执行。对于那些早已过时的文件和规定,要及时废止和清除,要严防将部门利益权力化。同时,对于过去属于审批项目现在转为内部管理的,要突出加强制度建设。

其次,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执法监督,实施“阳光工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对重大事项的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基层和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必要时举行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决策的不当和失误。要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决策权、许可权等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对重大事项、重要岗位的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将权力与责任挂钩,严肃查处违法乱纪、渎职失职行为。

最后,要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作风是落实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法是靠人执行的,不树立起为基层、为学校、为学生和群众的服务意识,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不能有效地执行,甚至形同虚设。转变作风的核心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摆正自己与基层、学校、师生的位置,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切工作都应从方便基层、方便学校和学生出发,特别是对于职责范围之内,又有条件办的事,要不推不拖,及时办理。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和听取基层学校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掌握真实情况,积极研究对策,拿出解决办法。

三、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的目标是在法治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基础工程。近年来,不少学校在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章制度建设、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总体上讲,学校的自我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权责不够明晰、决策不够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现在,随着行政机关职能的转变和权力的下放,学校办学自主权已越来越大。在这种变化的形势下,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促使学校正确使用办学自主权,依法办学,规范管理。

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都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并把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保证学校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的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不适用和过时的学校管理制度及规定,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其次,要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最后,要完善机制,依法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加强对学生、教师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从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快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的系统化和教材的科学化建设,不断改进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使法治教育效果更好。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特别注重宪法教育,强化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教育,将依法治国的理论、原则作为加强和改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丰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形式,运用网络等手段加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素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感悟 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感悟2

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4

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

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才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治理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探索和实施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发展,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立体工作格局。

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坚持发挥依法治国的群众力量。法治中国的宏伟画卷,需要全体公民共同绘就。要在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让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入脑入心,让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充分保障人民平等参与权利,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加强依法治国的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强大的队伍作保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在学习和工作中要坚持带头尊法,维护法律法规的崇高地位;带头学法,切实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带头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打法律“擦边球”;带头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谋取利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5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6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依法治国 党的领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依法治国的历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这个关系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最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一)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者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用什么样的方式治理好国家,如何更好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党的领导集体孜孜以求、不断探索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开创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事业。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在“文化大革命”中,国家法制惨遭破坏,新中国的法制事业遭受了挫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总结经验教训,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对依法治国进行了积极地顶层设计。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写入了政治纲领和党章,把它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新要求,从“全面”到“深入”,只是两字之改,却体现出依法治国的进度。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对依法治国进行了顶层设计,制定出路线图、时间表。

(二)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引领者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坚持的法治建设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丰富并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内容,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在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

(三)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实践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党始终发挥着根本性、全局性领导作用。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带领人民、组织人民正确制定和严格实施法律。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进,依法治国就难以把握正确的方向。我们要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当前,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至关重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

(一)领导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领导集中代表了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只有依靠共产党这个政治领导核心的权衡和引导,立法机关才能把握立法的方向,才能捕捉立法的时机,才能使法律符合实际需要,符合客观规律,才能最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二)保证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党对法律监督的领导。实践证明,没有执政党领导与参与,这种监督是难以实现的。党的领导作用就在于健全和完善以权力机关监督为核心的,以党的监督为灵魂,以检察监督为主体的,包括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在内的法律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之成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保障。

(三)支持司法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四中全会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

(四)带头守法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党要加强自身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的制度体系。只有坚持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通过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党内法规制度,强化“不敢腐”氛围,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参考文献: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7

公正司法的前提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当前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司法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比较普遍。因此,要保证公正司法,就必须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在去司法的行政化方面,《决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了贯彻此要求,《决定》特别规定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现实中,有些法官和检察官不敢抵制来自各方特别是某些领导的干预,乃是因为其有后顾之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决定》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在去司法的地方化方面,《决定》也作出了多项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等等。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司法公开。司法公开体现在多个方面,此次《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保持司法中立。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关系案、人情案。《决定》明确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有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作为法治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可以有党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各社会团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等等。根据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还特别强调,对司法领域的腐败要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 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依法治国

★ 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

★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 思路举措范文

★ 依法治国上党课

★ 有关依法治国的作文

★ 学习贯彻三个推进心得体会

★ 落实三个推进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8

治国新征程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心得体会:依宪治国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审议通过,是一部反映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好宪法。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将党领导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有效做法、指导思想等写入宪法,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能够更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的需要。此次修改宪法,只是修改部分内容,而不是大改,这对于保持宪法权威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篇9

2020 年 11 月 16 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这意味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当下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完成好这个课题只有找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立法先行,构造“良法善治”的法治氛围,才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器”作用。

科学立法铸造“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之安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因为人民是国之根本,根本稳固则国安宁。科学立法要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社会发展的断点、盲点,为完善立法创造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公平性。科学立法要为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建立起切实可行的保护“屏障”,让守法者一路“绿灯”,让违法者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真正信奉法律、拥护法律。

严格执法铸造“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之严明。“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的关键。只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更好发挥

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秉公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听党指挥、忠诚向党,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司法部门要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严明的执法要求贯穿执法全过程,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

公正司法铸造“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之正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司法公正的要义就是法律适用的平等和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要构建更加公开、透明、高效、有序、规范的“阳光型”的司法体制,构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要勇于担当、忠诚正义、公正不阿,敢于排除外部干扰,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锻造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全民守法铸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之公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广大领导干部要统筹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的落实,强化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群众要自觉用法律武装头脑,树立法律先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不去逾越法律“红线”,不去触碰法外“雷区”,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道德素养。

依法治国重点内容参考答案 篇10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

一、单选

1.社会信用制度对人的行为和习惯有明显的规范作用。(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2.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均衡。(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3.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4.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5.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单选 2 分)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6.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单选 2 分)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7.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目标。(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8.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政府之间具有()。(单选 2 分)

[A]隶属关系 [B]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C]相互制衡关系 [D]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9.法律的生命力在于立法,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10.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正确做法是:()。(单选 2 分)

[A]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后,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B]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只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C]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D]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必说明理由

11.立法工作应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决策程序基本原则的是:()。(单选 2 分)

[A]科学性原则 [B]民主性原则

[C]保密性原则

[D]合法性原则

13.中国共产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单选 2 分)

[A]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C]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B]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D]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4.()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单选 2 分)

[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C]依法治国

[B]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D]以德治国

15.行政法制内部监督又称为()。(单选 2 分)

[A]一般监督 [B]自身监督

[C]专门监督

[D]司法监督

16.我国要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单选 2 分)

[A]诉访结合 [B]诉访分离

[C]理性信访

[D]责任追究

17.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单选 2 分)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执行力

[D]拘束力

18.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法院管辖。(单选 2 分)

[A]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B]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19.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

[A]正确 [B]错误

20.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到法院出庭,很难感受到当被告的感觉。(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高权力机关是()。(单选 2 分)

[A]地方人大 [B]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2.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是()。(单选 2 分)

[A]行政调解 [B]行政仲裁

[C]行政不作为

[D]抽象行政

23.被诉()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单选 2 分)

[A]领导 [B]部门负责人

[C]行政机关负责人

[D]秘书

24.我国国家赔偿采用单一的()归责原则。(单选 2 分)

[A]过错加违法 [B]过错

[C]违法

[D]公平

25.我国要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的体制改革试点。(单选 2 分)

[A]审判权和检察权相分离 [C]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

[B]检察权和执行权相分离 [D]监察权和执行权相分离

26.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

[A]利益输送 [B]关联交易

[C]利益绑架

[D]以上均不正确

27.有权制定政府行政规章的是()。(单选 2 分)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教育部

[D]杭州市人民政府

28.政府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行为属于()。(单选 2 分)

[A]行政征收 [B]行政征用

[C]行政征调

[D]行政规划

29.行政听证的义务是施加给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不得推卸。(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30.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公正司法的()。(单选 2 分)

[A]着力点 [B]有力前提

[C]主要抓手

[D]重要基础

31.()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单选 2 分)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32.我国()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单选 2 分)

[A]行政法 [B]刑法

[C]民法

[D]宪法

33.2013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内容之一是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再保留铁道部。这项改革旨在()。(单选 2 分)

[A]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减少市场监管职能 [B]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政府职权 [C]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D]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

34.行政行为是()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特征。(单选 2 分)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相对人

[D]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

35.2011年10月27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发表。白皮书指出,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表明()。(单选 2 分)

[A]我国公民权利得到有效司法保障 [C]依法治国的方略得到全面贯彻

[B]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D]依法治国的前提已经完备

15.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是法的统治,不是人的统治。(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36.法治体系等同于法律体系。(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37.国家鼓励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38.依法行政的概念比依法治国的概念更加广泛。(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39.()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单选 2 分)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40.中国共产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单选 2 分)

[A]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C]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B]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D]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41.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 2 分)

[A]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B]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D]全国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相互监督

42.生效的执法行为,具有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其内容完全实现的效力。这种效力称为()。

[A]确定力 [B]拘束力

[C]执行力

[D]强制力

43.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单选 2 分)

[A]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B]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D]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C]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44.下列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不正确的是()。(单选 2 分)

[A]司法公开既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志,又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B]平等性是衡量一种程序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 [C]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D]就实体公正而言,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是实体公正的根本要求

4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单选 2 分)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权力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平等原则

46.党依法执政独立于国家法治体系之外。(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47.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单选 2 分)

[A]人治 [B]权治

[C]法治

[D]钱治

48.对违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请有权机关依法予以()并向社会公布。(单选 2 分)

[A]撤销 [B]取消

[C]注销

[D]撤消

49.法治是制度的基本形态。(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12.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单选 2 分)

[A]1 [B]2 [C][D]4 4 50.下述社会关系中属行政法调整范围的是()。(单选 2 分)

[A]各社会组织内部的管理关系

[B]行政机关缔结买卖合同而形成的关系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行政机关与相对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民事关系

51.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52.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单选 2 分)

[A]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 [C]依据、条件、范围、程序和结果

[B]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D]依据、条件、要求和结果

53.依法治国的客体及其对象是()。(单选 2 分)

[A]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 [B]实现宪法和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C]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

[D]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依据

54.2005年4月1日,我国又有34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17部。34部法规的实施说明了()。(单选 2 分)

[A]我国的法制在不断健全 [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

[B]法律是可以随意制定的 [D]法律是人们生活的最高准则

55.行政监督制度中的专门监督机关是指:()。(单选 2 分)

[A]检察、审计等机关 [C]监察、司法等机关

[B]监察、审计等机关 [D]检察、司法等机关

56.关于科学立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 2 分)

[A]科学立法要求构建科学的立法体制,其中立法权的分配是最具有实质意义的部分 [B]立法实践表明,立法的产生有赖于科学的立法程序

[C]立法民主化通过多数人表决来实现对社会利益的调整,这种“多数人决定的方式”尊重大多数人的利益,非常完善,没有不利影响

[D]立法程序实现公开化,法律法规议案的提起、讨论、审议和表决等过程都应当通过合理途径让公众知晓,并尽可能通过新闻媒体对外传播。

57.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这一制度()。(单选 2 分)

[A]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B]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C]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D]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8.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59.()根据新形势新经验,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主张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单选 2 分)

[A]十六大 [B]十六届一中全会

[C]十六届二中全会

[D]十六届三中全会

60.现行宪法是于()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单选 2 分)

[A]1982年 [B]1988年

[C]1993年

[D]1999年

61.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一个指导思想。

[A]正确 [B]错误

62.形成法治信仰的基础在广大民众。(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63.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64.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独立行使。(单选 2 分)

[A]人民法院 [B]审判员

[C]合议庭

[D]审判委员会

65.我国首次提出依法行政概念的文件是()。(单选 2 分)

[A]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C]《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D]《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66.国务院于()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单选 2 分)

[A]2004年 [B]2005年

[C]2006年

[D]2007年

6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的习惯。(单选 2 分)

[A]依法治国 [B]依法治企

[C]依法办事

[D]依法自律

68.()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单选 2 分)

[A]服务大局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69.宪法在本质上是人民建国的协议和约定。(单选 2 分)

[A]正确 [B]错误

70.()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单选 2 分)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71.政府职能的转变前提是()。(单选 2 分)

[A]转变公务员意识 [B]提高公务员素质

[C]深化体制改革

[D]提升政府形象

72.诉讼制定改革以()为中心。(单选 2 分)

[A]审判 [B]起诉 [C]信访

[D]逮捕

73.要平等对待(),同样情形同等处理。(单选 2 分)

[A]行政相对人 [B]执法相对人

[C]执法对象

[D]行政主体

二、多选

1.网络反腐的成效被形象地称为“小鼠标绊倒大贪官”。今日,为鼓励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违纪违法行为,回应网民对反腐倡廉领域热点问题的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网络同步推出来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举报监督专区”的设立()。(多选 2 分)

[A]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C]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

[B]推动了反腐与网络功能的良性互动 [D]确保了国家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关于依法治国,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2 分)

[A]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B]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

[C]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D]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3.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多选 2 分)

[A]职能科学 [B]权责法定

[C]执法严明

[D]公开公正

4.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问题。(多选 2 分)

[A]多头执法 [B]多层执法

[C]不执法

[D]乱执法

5.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标准包括()。(多选 2 分)

[A]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 [C]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B]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D]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6.下列选项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案件范围的是()。(多选 2 分)

[A]某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了某甲的办学权,该校的学生对取消办学权不服提起了诉讼 [B]某联营企业认为联营企业的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提起的诉讼

[C]某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D]合伙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7.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哪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多选 2 分)

[A]主要证据不足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D]超越职权的

8.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多选 2 分)

[A]审判公开 [B]检务公开

[C]警务公开

[D]狱务公开

9.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公正司法的内在需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2 分)

[A]保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是公正的当然含义 [B]保障及时实现权益,避免“迟来的正义”现象发生 [C]保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是公正的必要含义 [D]保障及时实现利润,避免“迟来的正义”现象发生

10.在很多情况下,由于行政执法人员()导致看似事实清楚的行政执法行为被法院撤销,造成很多的遗憾。(多选 2 分)

[A]错误地理解了证据规则 [B]无视证据规则 [C]混淆证据规则 [D]以上均不正确

11.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应包含()。(多选 2 分)

[A]公众参与 [B]专家论证

[C]风险评估

[D]合法性审查

12.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

(多选 2 分)

[A]法治化 [B]规范化

[C]民主化

[D]科学化

13.建设廉洁政治,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下列做法中,直接体现这一要求的是()。

[A]国务院下放和取消133项行政审批事项

[B]某省民政厅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

[C]某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推行“开放式决策”[D]某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规范网络反腐”议案

14.法治精神的内涵包括()。(多选 2 分)

[A]宪法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一切组织机构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D]立法要发扬民主

15.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多选 2 分)

[A]行政征收 [B]行政许可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

16.法的特性包括()。(多选 2 分)

[A]预设性 [B]稳定性

[C]平等性

[D]公开性

17.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多选 2 分)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诚实守信

[D]权责统一

18.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宪法实施的决定包括()。(多选 2 分)

[A]修改宪法 [B]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D]完善宪法的解释程序机制 [C]设立国家宪法日19.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这句话说明()。(多选 2 分)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D]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C]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20.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多选 2 分)

[A]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C]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B]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D]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21.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列选项中,体现这一基本原则的是()。(多选 2 分)

[A]各级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C]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大常委会负责

[B]在法律的制定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D]在贯彻执行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2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应做到()。(多选 2 分)

[A]决策公开 [B]执行公开

[C]管理公开

[D]服务公开

23.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就是要()。(多选 2 分)

[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B]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D]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24.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定事项,都要进行(评估。(多选 2 分)

[A]合法性 [B]合理性

[C]可行性

[D]可核性

25.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行为的()是否符合几个方面。(多选 2 分)

[A]目的 [B]权限

[C]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篇11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实行法治。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所谓法治,指的是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突出法的地位、强化法的作用,真正使法律法规成为社会生活的规范和人们行为的准绳。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的核心就是有明确的规则和程序,不管什么事,都要按照既定规则和程序来办。法治是法律在全社会得到公认和普遍施行的一种社会状态,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找到的治国理政的最佳方式。法治的可预期性、可操作性等优势在治理上具有其他手段所不具备的优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有力的引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新形势下,无论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还是社会治理,其基本方式必然是法治,是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治理。可以说,当今时代就是法治时代。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触及的深层次问题增多,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迫切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们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发展的助推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改革的命运、发展的成败。改革和发展能不能健康有序、行稳致远,越来越取决于法治体系是否健全,取决于厉行法治是否有力。要自觉在法治基础上凝聚共识,善于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和发展中的风险。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一方面,利益主体越来越多元,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集团,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各项工作公正性、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更好地调整重大社会关系,调整公民个人行为,把公民的个人行为纳入法律秩序范围。要善于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切实解决好“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问题,解决好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只有高举依法治国大旗,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赢得新胜利,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人们的社会实践又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一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良性运行的。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发挥思想道德的教化作用,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觉悟,用思想道德的引导来规范人们行为和调节社会关系,这就是德治。德治作为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我们党提出的以德治国,既是对我国古代治国传统特别是德治传统的批判继承,也是对我们党执政以来宝贵治国经验的科学总结。我国素有德治传统,对凝聚中华民族起过重要作用。古人提出的“为政以德”“政者正也”和“修身为本”等主张,对我国历史产生了深刻影响。但应看到,中国古代德治是为封建统治服务的,往往都滑向“人治”。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的德治是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基本内容的,是同“法治”联系在一起的,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因此,我们的以德治国不是封建时代“德治”的复归,而是对传统德治思想中合理因素的革命改造,是在批判继承中的一个新发展,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在治国中的体现和升华,使全社会在思想道德建设上更加自觉自信。

在新时期坚持以德治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最重要的是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早就存在,但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阐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三个倡导”,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反映了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在价值观上的最大公约数。从上述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练表达,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志,而且更加强化了实践导向,每个层面都对人们有更具体的价值导向,是实实在在的要求,规范性和实践性都很强,便于遵循和践行。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我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法治与德治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法律和道德的辩证关系,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两者是密切联系、内在统一的。法治和德治作为两种不同治国方式,法治以德治为基础,德治又需要法治作保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首先,它们在内容上互相渗透,互相补充。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承载着社会的价值理想和道德追求。一些道德规范可以凝结为法律约束,一些法律规范可以转化为道德要求。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就明确提出了“五爱”的社会公德规范。其次,它们在功能上互相促进,互相依靠。“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法律的实施要靠道德的依托,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他律必须转化为自律才能更好地起作用。法律对道德的实践又具有强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在新形势下只有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方式,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与德治有机地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大力培养既有法治信仰又有高尚道德情操、既接受他律又能够自律的新人,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使道德有可靠的制度支撑和刚性约束,更好地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要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通过严格公正执法司法营造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仅靠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运用法治手段进行治理,让败德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发挥对整个社会的警示教育作用,为道德建设“保驾护航”。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法律依赖道德而被认同和遵行。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不知耻者,无所不为。”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的社会基础。只有坚持以道德为滋养,法治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不仅法律的制定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完善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相协调的法律体系,而且法律的实施更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确保法律的实施不违背立法宗旨、不偏离正确方向。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检验法律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尺,使执法司法行为既遵从法律标准又符合道德标准,既于法有据又合乎情理,获得坚实的民意基础、道义基础。良好的公民道德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不断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上一篇:三年级英语三单元上册第三单元作文范文下一篇:刑事上诉申请书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