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超市标准租赁合同

2024-05-17

华润万家超市标准租赁合同(共6篇)

华润万家超市标准租赁合同 篇1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

目录

一、定义

二、租赁期限、计租面积及租赁用途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

四、[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

五、开业的前提条件

六、公司标志及其广告

七、声明和保证

八、甲方责任

九、乙方责任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终止

十二、其他 本合同附件:

附件1 建筑物总平面图、租赁物业平面图、乙方的公司标志及其广告位臵图 附件2 工程界面 附件3 工程技术要求

附件4 甲方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授权书 附件5 相关证件清单

租赁合同

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于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为“中国”)

区/镇签订:

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

市登记注册的 企业,注册地址为中国

(以下简称为“甲方”)。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 企业,注册 地址为

(以下简称为“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据此,双方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合同及附件中另有约定外,以下词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意义:

1.1 “建筑物”系指位于

号上的建筑物、附属结构和本合同第1.8条所列明的设施,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

1.2 “租赁物业”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出租供乙方独立使用的建筑物中

层部分(租赁物业的详细位臵见本合同附件1)中所附租赁物业平面图,面积为

平方米(㎡)。

1.3 “计租面积”系指本合同双方共同确认,作为计算租金依据的[建筑物/租赁物业] 建筑面积(本合同附件1)。1.4 “租赁期限”系指自购物中心开业日起二十(20)个租约年的期间。1.5 “公共区域”系指[建筑物/租赁物业] 内非乙方及其他租户独立使用的,并由甲方指定为乙方及其它租户公用部分的大堂、入口、楼梯间、走廊、客货电梯间、警卫室、儿童娱乐室、机房、消防监控室、消防水池、消防通道、盥洗室、屋顶、绿地、停车场以及其它公共区域。

1.6 “购物中心”系指在[建筑物/租赁物业]内由乙方开办和经营的华润万家购物中心。

1.7 “购物中心开业日” 系指在租赁物业移交后,乙方完成了购物中心经营所需的装修、经营设备的安装和其它必须的准备工作,并取得购物中心经营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后,购物中心正式对外营业的日期。

1.8 “设施”系指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和经营购物中心业务所需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用水池及管道、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围墙、停车场、室外标志结构支撑及基础、所有户外广告招牌的支撑结构及基础、室外旗杆、自行车棚等其他设施。

1.9 “设备” 系指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和经营购物中心业务所需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接口、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货梯、消防喷淋及报警系统、道路标识及照明系统、自动收货平台、收货区自动门、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其他设备。

1.10 “政府验收合格文件”系指为表明[建筑物/租赁物业] 的建设工程已经完成,而由

市质监站、消防局、供电局、环保局、规划局和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相应文件。

1.11 “移交证书” 系指甲方取得本合同第1.10条规定的政府验收合格文件后三 天内,根据本合同附件5所规定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甲方和乙方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

1.12 “[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系指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完成了[建筑物/租赁物业]建设施工,政府有关部门已对[建筑物/租赁物业]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政府验收合格文件,并且双方对[建筑物/租赁物业]进行了联合验收并确认[建筑物/租赁物业]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条件和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要求后,由甲方向乙方移交全部的[建筑物/租赁物业]。

1.1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系指由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物所在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14 “房屋所有权证”系指由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为建筑物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1.15 “房屋租赁证”系指由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其它政府相关部门为本合同项下租赁关系向出租方颁发的证明本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证件。

1.16 “公司标志及其广告”指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设臵和安装的乙方公司标志及其广告。

1.17 “公用事业”系指由乙方使用并付费的水、电、煤气、电话、雨污水排放、集中供暖等。

1.18 “租约年”系指自开业日起的第一个月至以后的连续十二个月为第一个租约年,此后的每十二个月为下一个租约年。

第二条 租赁期限、计租面积及租赁用途 2.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自购物中心开业日起二十个(20)租约年。2.2 移交日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日应为

****年**月**日。2.3装修期

自移交日起至购物中心开业日止的期间为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将对租赁物业进行设备安装等相关工作。2.4免租期

自开业之日起

个月的期限为免租期。2.5计租日

免租期结束后的第一天为计租日。2.6 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同意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六个月进行协商。如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三个月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2.7 计租面积

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租赁物业]的计租面积暂定为

㎡(租赁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停车场面积、道路所占面积、公共区域等均不计入计租面积)。最终的计租面积按照以下原则调整确定:

2.7.1、自移交日后8个月内由甲方委托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测绘机构所作出的测绘结论为准,唯甲方需在进行面积测绘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确定面积计算原则。

2.7.2、在2.7.1的期限内,按照如下方式确认: 2.7.2.1甲方若能如期提供测绘结论,则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业的测绘面积误差比在正负3%以内(含3%)的,乙方应按实际测绘面积相应调整租金,之前所付租金则多退少补。如测绘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超出3%的部分乙方无偿使用;超出-3%的部分,乙方应按实际测绘面积相应调整租金,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之前已付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实际测绘面积误差比=(实际测绘面积-约定建筑面积)/约定建筑面积×100% 2.7.2.2甲方若未能如期提供测绘结论,则在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业的测绘面积确定后,如测绘面积超出上述暂定计租面积的,超出部分乙方无偿使用;如测绘面积少于上述暂定计租面积的,乙方应按实际测绘面积相应调整租金,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之前已付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2.7.3若甲方在超过2.7.1约定的时间一年后仍未提供测绘结论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租金,直至甲方提供为止。2.8

租赁用途

[建筑物/租赁物业]将供乙方用于经营华润万家零售(包括餐饮和娱乐)业务。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 3.1 租金标准

(1)本合同项下租金标准为:

商场租金按计租面积计算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算。(2)自计租日起首 月租金免递增,从第 月开始,每 月递增

。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已包括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条款所规定的租金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3.2 租金的支付

(1)乙方应每月支付一次租金,即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出租房屋租金(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甲方应在每月10 日前向乙方提供金额与该月应付出租房屋租金相同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发票。如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该房屋租赁发票,乙方有权停付甲方当月的租金直至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发票。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发票以转帐方式支付租金至甲方下列银行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

(即甲方全称)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如发生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情况,乙方有权在支付租金时扣除或减少相应的金额。

3.3 公用事业费及支付

(1)

乙方因其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费用的付费,应按照单独的计量表记录读数,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时间直接向有关的公用事业的供应商支付与其使用公用事业有关的收费或费用。如单独的计量表已将租赁物业以外其他部分的用量记录在内,则乙方无义务为其他部分的用量支付公用事业费。

(2)甲方应为购物中心安装单独的高压计量表以计量购物中心的实际

用电消耗。如相关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将用电消耗分为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分 别计量并收费,则甲方应为购物中心分别安装动力用电计量表及照明用电计量表,以分别计量购物中心的动力用电消耗和照明用电消耗。如相关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对不同时间段的用电消耗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则甲方应为购物中心安装分时间段计量的用电计量表(即用电分时计量表)以分别计量购物中心在不同时间段的用电消耗。

(3)如果甲方未能按上述(1)、(2)的要求完成以上手续的,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以甲方名义交给有关部门,甲方应开具相应项目的增值税发票予乙方,否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乙方的税金损失(因无法提供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直至办好以上手续之日为止。乙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直接扣除对应金额以弥补前述税金损失。

除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甲方不得向乙方就公用事业计收任何其他的或附加的收费或费用。3.4 其他费用和支付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备案费用按国家规定办理。

(2)停车场由甲方供乙方免费使用,甲方不得因使用停车场而另行向乙方、乙方员工及乙方顾客收取任何费用。

除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外,乙方不对甲方承担任何其他付款的义务。第四条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 4.1 [建筑物/租赁物业] 的移交

倘若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建筑物/租赁物业]未能按2.2条规定的日期移交,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进入租赁物业,进行应由乙方 完成的相关工作,届时甲方将予以大力配合,包括为乙方的上述工作提供所需的水、电供应(满足供应容量要求)及排水组织、运输道路、临时办公区域、临时仓库等。

4.2[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的前提条件

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应以下列各项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建筑物/租赁物业]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规定建设;

(2)[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符合甲方所需完成的工程界面(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

(3)[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符合华润万家工程技术要求(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

(4)[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并且

市相关部门已对[建筑物/租赁物业]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政府验收合格文件;

(5)[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工作已全部通过双方联合验收,并取得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证书;

(6)甲方已取得本合同附件5规定的全部[建筑物/租赁物业] 相关建设证件。4.3[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的遗留问题

(1)如[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整个建设工作(或某区段)未能取得政府验收合格文件,乙方有权放弃承租整个[建筑物/租赁物业],并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书面提出终止之日起三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并按本合同第十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整个建设工作未能通过本合同第4.2(5)条规定的双方联合验收,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进行双方第二次联 合验收。

如甲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之前未能完成上述整改,或者整改后未能通过双方第二次联合验收,则 1.乙方有权放弃承租整个[建筑物/租赁物业],并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书面提出终止之日起三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按本合同第十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

2.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签署移交证书,并要求甲方按乙方要求对

未整改的部分进行弥补。乙方因此有权将截至整改完毕的时间段作为免租期的延长期(即整改期为免租期延长期),同时,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者

3.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签署移交证书,并自行或雇用他人以合理的方式对未整改的部分进行弥补,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自租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并有权将截至整改完毕的时间段作为免租期的延长期(即整改期为免租期延长期),同时,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4.4 [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后的相关事宜

(1)乙方应有权在[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后自费安装其所需的一切设备和设施。除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建筑物/租赁物业]建设施工之外,乙方应有权为满足购物中心经营的目的自费对[建筑物/租赁物业]进行改造。

乙方应将上述改造的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书面提交甲方,甲方收到该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后十(10)日内应当书面回复乙方。通常情况下,甲方应同意上述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除非甲方有合法证据证明上述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将严重危及[建筑物/租赁物业]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2)

甲方应负责为上述改造办理一切相关的报建和报批手续(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并可合理监督上述改造。

(a)由甲方以设备和设施工程合同价为基础按折旧年限作价收购;(b)乙方拆除上述设备和设施。第五条 开业的前提条件

5.1 与[建筑物/租赁物业]有关的证件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附件5所规定的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与原件核实一致)。5.2 与购物中心经营有关的证件

在购物中心开业日前,乙方应从有关政府部门取得购物中心合法经营所必需的许可和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5.3 证件不足的相应弥补

如甲方不能在购物中心开业日前提供上述第5.1条(1)、(2)款中规定的证件,甲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上述证件的替代性文件保证购物中心的顺利经营,并且,对于因缺少上述任何证件而使乙方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上述第5.1条中规定的房地产证件最迟应在取得政府验收合格文件

个月内取得。第六条 公司标志及其广告 6.1 公司标志及其广告的位臵

公司标志及其广告的位臵由乙方的公司标志及其广告位臵图(本合同附件1)规定。

6.2 公司标志及其广告的安装(1)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将按乙方的公司标志及其广告位臵图(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的尺寸和位臵,在[建筑物/租赁物业]墙、[建筑物/租赁物业]立面、屋顶和室外区域(包括停车场)设臵其标志和广告,甲方不得因此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2)在建筑物建设期间,乙方有权在场地中建筑物周围(包括停车场)安装其公司标志和广告(但不得影响甲方的建设工作),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支付费用。(3)乙方因购物中心促销而悬挂临时性的外墙宣传物时应通知甲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同意,乙方不需因此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在非乙方独用区域设臵其公司标志或广告宣传物,应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

(5)甲方及建筑物中其它商户的招牌不得影响乙方公司标志及其广告的设臵。如甲方在 [建筑物/租赁物业]墙、[建筑物/租赁物业]立面、屋顶或购物中心出入口处展示甲方或建筑物中其它商户的招牌、标志或广告宣传物,应征得乙方的事先同意。

6.3 政府审批和相关费用

在安装乙方公司标志和广告前,乙方应办理政府规定的发布其公司标志和广告所需的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甲方应协助办理乙方公司标志及其广告的相关规划申请及工程报建手续。第七条 声明和保证 7.1 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除其他声明和保证外,双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其享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已为 此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和公司批准;

(1)本合同构成其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义务,且该义务可根据本合同条款予以强制执行;和

(2)其不知道对其本身或对本合同项下其资产,有任何正在发生的或进行中的或威胁要进行的、并对每一方签署、完成或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7.2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除其他声明和保证外,甲方还声明和保证如下:

(1)其是[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所有权人,是且应继续是[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唯一所有权人。该房屋所有权证系正式颁发的证书,并将持续有效。

(2)如[建筑物/租赁物业]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抵押给

银行,甲方应从

银行取得该银行同意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不会因该银行拥有或行使该抵押权而影响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条件承租和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的证明文件;如果,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拟将[建筑物/租赁物业]抵押,则甲方须在设定抵押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同意的条件是: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抵押权人同意本合同内容并承诺不会因其拥有或行使该等抵押权而影响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条件继续承租和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3)其正式获得授权并应在租赁期限内继续获得授权,以将[建筑物/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并应继续是房屋租赁许可证所载明的出租人。该房屋租赁许可证系正式颁发的证书,并将持续有效。(4)其不得将该建筑物中其他部分或其周围甲方的其他物业出租或出售给与乙方相类似的经营者。(5)其目前不存在妨碍或限制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其他适用法律或规定。(6)其将持有并应继续持有政府部门正式颁发的有关[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竣工验收证或其他类似文件。(7)保证提供不少于

个停车位给购物中心免费使用。

如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或乙方因甲方的上述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而遭受损失,甲方应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律师费、利息和罚款)。

7.3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除其他声明和保证外,乙方还声明和保证如下:(1)[建筑物/租赁物业]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

(2)购物中心的经营内容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

(3)租赁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建筑物/租赁物业]及设备和设施的合理使用。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或甲方因乙方的上述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而遭受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律师费、利息和罚款)。

第八条 甲方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8.1 合同登记备案

(1)甲方应为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租赁关系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登 记备案,取得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房屋租赁证,并保持该房屋租赁证在租赁期限内合法有效。备案有关费用,应按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办理。

(2)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为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租赁物业]租赁关系的合法有效,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所有审批手续。

8.2 协助办理相关证件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政府审批手续,以取得营业执照和购物中心经营所需的政府许可和相关证件。

8.3 独家使用权的保障

(1)甲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乙方对[建筑物/租赁物业]享有独家使用权,并不受任何第三方干扰和侵犯。

(2)甲方应保证,甲方及其员工和代理人开展的任何活动均不会妨害或干扰乙方对[建筑物/租赁物业]享有的独家使用权。

(3)甲方应保证其扩建和改建建筑物的进一步施工工程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业务经营。

(4)甲方应确保乙方及其员工、顾客和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和正常情况下可不受妨碍地出入[建筑物/租赁物业],以及享有购物中心经营所需的出入条件和便利。

8.4 房地产权证及相关税费

甲方应拥有[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并享有其完全的权利。甲方须保证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并缴纳政府规定的作为[建筑物/租赁物业]出租人应缴 纳的所有税费。

8.5 施工(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1、甲方所需完成的工程界面(本合同附件2)、华润万家工程技术要求(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承担[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全部建设施工,并自行承担风险、支出和费用。

(2)甲方应取得与[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全部所需的政府审批和其他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5的内容),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并保持上述各项审批合法有效。

(3)因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代理人、承包商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建设施工工作时的过错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6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维修与修复

乙方的维护

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对[建筑物/租赁物业]作日常的维修。乙方对[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维护义务仅适用于由于使用或正常环境因素所引致的破旧情况或其它日常必需进行的维护。乙方无义务对[建筑物/租赁物业]作其它维护或修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租赁物业]结构维修、维护、[建筑物/租赁物业]的修理,也无义务对[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意外损坏做出修理。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及其内部的设施而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由甲方代为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设施的维修

[建筑物/租赁物业]主体结构、[建筑物/租赁物业]内原由甲方提供的消防设 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煤气设施(“永修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但乙方改装或增加的部分由乙方自行维修。如果甲方未能履行其于本条下的义务,乙方有权进行维修,并有权从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中扣除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除以上永修设施外,其它凡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甲方承诺提供至少一(1)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保修期自乙方验收设备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负责除永修设备外的其他所有设备的维修,但甲方必须给予必要的协助。

(3)公共区域的维护

甲方应承担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的保安和保洁、承担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并承担费用。

(4)租赁期的保修

甲方保证,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由于工程设计、施工上的缺陷或由于甲方未能进行适当维修而对乙方的业务造成影响或可能造成影响,甲方将给予免费修理和更换。如为紧急报修(指影响购物中心营运安全的故障,如大面积漏雨等情况),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发出紧急报修通知后四(4)小时内得到维修;如为紧急报修以外的一般报修,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发出报修通知后二十四(24)小时内得到维修。如果甲方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维修或维护义务,乙方有权进行维修及维护,并有权从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中扣除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修理如在营业时间内进行,甲方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应避免对乙方的业务造成干扰。

8.7公用事业的连接(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满足购物中心经营所必需的公用事业,并符合[建筑物/租赁物业]附件3的要求。甲方应采取措施保证租赁期限内上述公用事业的供应持续不断。

(2)租赁期限内,不得因甲方原因中断、终止购物中心任何公用事业的供应。因甲方违反本条规定导致乙方任何损失,甲方应予赔偿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上述公用事业畅通。如甲方严重违反本条的规定导致购物中心难以继续经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8 公共区域和周边环境(1)(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免费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公共区域和相应设施。甲方保证[建筑物/租赁物业]周围道路和车辆出入道路的畅通,并保证乙方可以按照建筑物总平面图(本合同附件1)上标注的交通组织使用道路。

(3)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享有免费使用本协议附件一所示位于[建筑物/租赁物业]后的装卸货区的专用权。装卸货区的范围甲方应在地面上清楚地划出。乙方享有在装卸货区每天二十四(24)小时不间断地装卸货物的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第三方对该专有权利提出异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在广场范围内安排休闲座椅、组织免费购物班车、进行促销活动等,甲方应给予相应的协助。

(1)[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处臵

甲方确认,不论以何种方式出售、转让、抵押[建筑物/租赁物业],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所有权或收益权,其买受人、受让人、抵押权人、受益人或继承人均将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甲方责任和义务对其具有约束力,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继续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 所有甲方责任和义务。

(2)

甲方确认,如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转让[建筑物/租赁物业],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所有权,应及时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权利。如乙方放弃上述优先购买权,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建筑物/租赁物业]所有权人将承接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甲方责任和义务并全面履行。如有任何第三方对该专有权利提出异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9 权益的转让

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乙方的关联方。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公司。8.10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保险

(1)甲方应为 [建筑物/租赁物业]和其投资的设施设备投保财产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租期内,甲方负责购买出租房屋的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如果甲方为保险受益人的,若发生12.2条第(7)款的险情,保险公司理赔后,甲方应负责恢复租赁房产,并继续履行与乙方签署的《租赁合同》。自险情发生之日起至甲方恢复租赁房产并交付乙方的期间,不视为租期的一部分,应在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时作相应延期处理。

8.1

1甲方的其他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失,致使该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索赔或求偿,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乙方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9.1 经营的合法证件

取得在[建筑物/租赁物业]内经营购物中心的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建筑物/租赁物业]内能进行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和有关批文。

9.2[建筑物/租赁物业]的使用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2.8条规定的用途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

9.3 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将[建筑物/租赁物业]的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并有义务为第三方开具转租证明及提供其它合法的证明文件。

9.4[建筑物/租赁物业]内的保险

乙方应为[建筑物/租赁物业]内乙方所有的有关设施设备投保财产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的其他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失,致使该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赔偿,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10.1 如[建筑物/租赁物业]未能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移交日移交,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包括相关仓储费用、人员费用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赔偿。

10.2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且经甲方书 面催告后仍未支付,应自上述书面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3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及附件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及附件中的规定,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10.4 本合同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后,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1.1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情况

倘若发生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本合同一方可终止本合同:

(1)一方由于发生本合同第12.2条定义的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义务达六(6)个月或更长时间;

(2)一方发生破产、清算、向债权人和解偿还、解散或类似程序;

(3)由于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执行已在重要方面失去实际的商业可行性;

(4)如整个[建筑物/租赁物业]遭到破坏或发生重大变化已无法满足购物中心经营要求,或[建筑物/租赁物业]遭到破坏或发生重大变化后,属于甲方应修复的部分未能在三十(30)天内开始实质性修复工作;

(5)如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并在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三十(30)日后仍未进行实质性补救,或另一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已无法补救时。

11.2单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情况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4.1条的规定进行[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超过 一百八十(18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进行赔偿。

(2)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支付甲方租金超过六(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有权根据上述第87条和第12.2条款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4)从租赁期限的第三(3)年起,乙方应有权提前十二(1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123条的规定进行)。通知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5)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租赁场地开设的分店开始经营一年后,如果连续亏损6个月(具体的亏损数据以乙方分店所在城市[地级]独立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乙方有权解除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以撤离租赁场地,租金支付至实际撤离场地之日;甲方同意,双方不就此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

11.3合同终止后的效力(1)如本合同因本条规定而终止,则终止方应无需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2)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余额和其它费用余额。

第十二条 其他 12.1保密

(1)甲方及甲方建筑承包商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乙方资料严加保密。对于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必须提交有关政府部门的资料仅应由甲方及 甲方建筑承包商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提交。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提交上述资料前应通知乙方。

(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甲方建筑承包商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乙方资料,如需向其雇员披露乙方资料,应仅限于该雇员工作所需接触的范围。

(3)如甲方及甲方建筑承包商违反上述保密约定,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2.2 不可抗力及后果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生效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是本合同双方所不能控制、无法预料、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应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火灾、爆炸、罢工或其它无法预料、无法防止、无法控制的事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延误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应中止履行,并同时自动延长履行期限(延长的时间与中止履行时间相等),承担义务一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后果。

(5)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建筑物/租赁物业]或其中一部分遭到破坏或损坏或无法进入,导致在[建筑物/租赁物业]得以修复前购物中心无法正常经营,则在上述修复期间的租金应因实际使用面积的减少而进行相应减免。(6)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建筑物/租赁物业]或其中一部分遭到破坏或损坏或无法进入,导致在[建筑物/租赁物业]得以修复前购物中心无法正常经营,但甲方对应由其负责修复的部分未能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理的时间内开始实质性修复,并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无效果,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7)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建筑物/租赁物业] 整体遭到破坏,导致[建筑物/租赁物业]已无法满足购物中心的经营要求,乙方应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12.3 通知

按照本合同要求由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可经专人递交,或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传真形式发到另一方的下述地址。书面通知或文件的被视为送达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1)专人递交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2)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件发出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七(7)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快递发送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应于交予公认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3)日 视为有效送达;

(4)以图文传真发出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在传送日后第一(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方:

址: 收

人: 电话和传真:

方: 地

址: 收

人: 电话和传真:

一方可依据本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改变其通讯地址。12.4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12.5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签约地法院裁决。(2)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有效条款。12.6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应通过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合同方可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应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经有关机构备案(如需要)后立即生效。12.7 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无效不能影响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12.8 全部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双方以前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谅解、信函。各条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设,并无法律效力。12.9 放弃

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或未能或延迟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不应构成对此之放弃,单一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排除对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12.10 附件

下列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附件1 建筑物总平面图、租赁物业平面图、乙方的公司标志及其广告位臵图

附件2 工程界面 附件3 工程技术要求

附件4 甲方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授权书 附件5 相关证件清单 12.11 合同生效 本合同除应在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年 月 日(为该物业的交付日期),《房屋租赁合同》即依约生效;

2、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甲方将该《房屋租赁合同》办妥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之日起即依约生效;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以本款前述“1”、“2”两种方式中较早构成生效条件的情形为准。

12.12 本合同中文本五(5)份,双方各执二(2)份,其余供登记备案使用。

(下接签署页)

(签署页)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其正式授权代表于首页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服装超市租赁合同 篇2

合同 缔约方:

甲方:乙方:编号:DH—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乙双方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承租地址区域: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邢德路南侧十八行西北大恒购物广场四层。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___年。

4.本合同规定租金为:前三年元/年,合计租金为(大写):元/年,租金交付方式为。乙方需在年月日前一次性

足额缴纳本租金。其中,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万元定金

(定金可转化为第一年租金,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第四年

至第六年租金为万元/年,租金按支付,每年租金在结束前

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租金。

5.续租权:租赁合同到期前1个月,甲方和乙方商讨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6.装修要求: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租赁区域的上下水等基本物业。

7.费用:承租区域的电费(一次照明、制冷取暖费用、电梯由甲方提供)、水费由乙方承担(备注:二次照明电费收费标准为1元/度,水费收费标准为4元

/吨。以上费用以每月实际发生计量收取,根据国家政策标准进行上调或下浮

执行)。

8.购物卡管理:购物卡由甲方统一办理,并可在乙方超市刷卡消费,销售款甲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每10天结算一次。如遇销售高峰经双方协商销售额达到

10万元即可随时对账结款(对账结款期限为2天,如甲方未按时给予乙方结

算逾期一天赔偿乙方1000元)。乙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购物卡、消费

卡、代金券等,如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每次支付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并立即停

止销售。

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2)、应对其商业场所进行商业管理,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形象设计;公共关系协调;维护并改善商业场所的整体形象。

(3)、应对其商业场所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除乙方租赁区域外的商业场所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管理。乙方承租区域自租赁合同生效开始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建筑及设备的正常运转,不影响正常营业。

(4)、甲方保证其乙方经营期间的正常商业用电,如偶遇停电事件,甲方须保证其乙方正常照明。

(5)、甲方负责协调消防的施工和验收,并和相关部门处理好关系,在消防要求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经营。

(6)、甲方在楼体外立面给乙方预留广告位。

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产生的各项费用。发票由乙方自行开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商业场所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质量、价格、服务等原因造成的顾客投诉,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租赁区域内如发生任何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租赁区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第一责任人为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若因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11.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部门管理部查封的。

(2)、将整个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的(乙方经营期间不得招商招租)。

(3)、逾期30日内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等相关费用的。

1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须双方同意后可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13.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每天向甲方支付1500作为违约金。

2、如合同期内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3、如合同期 内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14.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30日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清退前须和甲方沟通,并在甲方物业管理部的监督下进行清退事宜。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两份。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超市租赁合同 篇3

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定以下合约。

一、租赁区域位置

甲方同意以租赁方式将鑫牛连锁超市 店营业面积平方米柜台作为乙方产品专销柜。

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约期)。乙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专营场地转租、分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合约期满如双方未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的第二天起失效,如需续约,应另行续约。

3、本事约期间,乙方如需中止合约,应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撤离租赁区,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撤柜,应付给甲方xx元违约金,合同自动终止。

三、付款方式

1、租金 /年, 交一次。

2、乙方的水费、电费由 承担。

3、乙方销售所用保鲜膜,保鲜盒由乙方自行解决。

4、销售款由甲方收取。

四、营业时间

早8:00——晚7:30

五、促销

1、甲方举办的各促销活动或发行的各类优惠卡、会员卡、优惠券,经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规定给予折扣优惠。

2、乙方如果决定向顾客赠送纪念品或优惠卡,应事先通知并经得甲方同意。

六、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应自行负责整理、进货,并严禁冒用甲方名义对内进货。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商品作业流程规定,乙方商品搬入甲方商场后,如需退换带出超市时,应经甲方商场的店长同意并开具证明,由现场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3、乙方不得陈列销售违禁品、违反商标专利及其他违法或过期商品,如有以上情形发生,其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对于商品的陈列、销售及经营,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甲方的意见办理。

5、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因有瑕疵致使顾客遭受损害,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超市租赁合同 篇4

乙方(承租方):***商贸有限公司

“***”是甲方开发的商住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符合交付条件之后,乙方承租“***”负一、负二楼,就承租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

1、“***”负一、负二楼建筑面积约壹万平方米(详见附图中双方确认的界线范围内部分),具体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双方实测为准;

2、负二楼的租赁场地之外靠停车库方向,毗邻乙方承租场地处划出四十个车位及乙方承租的负二楼前面广场(XXXX具体面积)免费供乙方配套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自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十五年六个月;

2、乙方承租后用于商业经营。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

1、自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六个月为装修期,甲方免收租金;

2、免租期届满后,第一、第二、第三年度内,租金按每平方米25元/月计;

3、第四、第五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0元/月计;

4、第六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3元/月计;

5、第七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4元/月计;

6、第八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5元/月计;

7、第九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6元/月计;

8、第十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8元/月计;

9、第十一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0元/月计;

10、第十二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2元/月计;

11、第十三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4元/月计;

12、第十四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7元/月计;

13、第十五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9元/月计。

14、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使用,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清,租金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定金及抵减租金:

1、本合同定金叁百万元(¥:3000000.00元),分三次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壹佰万元(¥:1000000.00元),从第一次付款起一个月内支付壹佰万元(¥:1000000.00元),从第二次付款起一个月内支付壹佰万元(¥:1000000.00元);

2、乙方进场装修之日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六个月租金,乙方商场开业之日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另六个月租金,乙方所交定金自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满十八个月起,在三个年度内抵减租金,具体为,第二个交租金年度内抵减伍拾万元(¥:500000.00元),第三个交租金年度内抵减壹佰万元(¥:1000000.00元),第四个交租金年度内抵减壹佰万元(¥:1000000.00元),余下伍拾万元(¥:500000.00元)转为合同押金,待租赁关系终结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租赁场地的交付:

1、甲方应当在2014年8月31日之前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租赁场地交付时,负一楼前面的广场及租赁场地周边区域的地面应当已经硬化完善;

3、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完善租赁场地内自动扶梯及货梯的安装预留位置;

4、甲方负责另行安排机房给乙方安装租赁场地所使用的空调机组、冷却塔、发电机组。

六、租赁场地的装修及设备安装:

1、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之后,该场地的所有装修及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维修管;

2、甲方应当负责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前的一切消防工程施工(包括消防工程喷淋、报警系统、烟感、消防排烟排风系统、消防栓、消防通道、防火门、防火分区、楼梯口分隔卷帘门等),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许可,因甲方原因致使不能通过消防验收情况的,由甲方负责整改;

3、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二次消防审核验收。

4、乙方在装修期间,如需改动房屋结构,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乙方须予以修复。

七、租赁场地的用电、用水:

甲方负责提供800千瓦用电量并将电源接到租赁场地,甲方负责将自来水管线接到租赁场地,租赁场地内的用电、用水线管由乙方自行安装,独立安装电表、水表,乙方直接向供电、供水单位交费;

八、租赁场地内的保安、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管理,需使用固定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的由乙方自行申请并负责费用。

九、租赁期限届满或因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退场,消防设施不得拆除,乙方安装的其他可移动的设施可拆除(包括空调、冷链系统、电梯、货梯),但拆除将损害建筑物部分不得拆除。

十、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自主招商经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 十一、乙方在商业经营期间可部分转租租赁房屋,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整体转租。 十二、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场地产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第三人有约束力,本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生鲜超市租赁合同1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具有财产处理及使用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该房屋。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定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承租房屋位于 省 / 州(地区)市(县)区(镇)街(路、小区)号。

2.房屋结构:钢混,所在楼层 1,间数 1,出租经营面积 ㎡ 3房屋完好情况记录: 房屋完好。

二、租赁期限:

1.甲方于2012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合同期内,乙方营业内容必须经营生鲜蔬菜瓜果及副食品类,不得作为其他非类别经营。

3.2.房屋租期: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 年。若甲方将该物业出售,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并将乙方已交租金直接转交给买方,买方(称呼:第三方)必须承认此合同,履行合同内的条款。

3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物业费由乙方负责向物业公司缴纳,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缴物业费。

三、房屋租金及其它费用:

1.房屋租金及其他:房屋租金议定全年房租合计

元。(大写:)。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乙方的租金等费用,乙方除支付房租外,不承担与房屋财产相关的任何费用。甲方免费提供超市货架 14 个、收银台2个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对收银台进行使用保管,以上物品不得有损坏及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对甲方进行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耗除外)

2.付款时间:房租全年一 次性支付;首付款金额为 元,时间为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以后的付款时间为 次年 月 日之前,金额为 元一次性支付。

14.6.其它费用:租赁期内,乙方按期交付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用,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为收费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依法按约定合同收取租金。

2甲方有权对房产改造装修,合理使用进行监督。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出租房屋时,保证出租房屋整体完好,保障乙方的住用安全、水电齐全畅通、卷帘门完好。

2.甲方负责水表、电表、煤气的独立安装,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3.甲、乙双方应记录承租房屋时,移交乙方各项设施明细清单,其它的物品甲方不得存放。

五、乙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乙方的权利:

租赁期满,如乙方需续租,在租期满前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继续租用;甲方继续出租时,同等条件优先租给乙方。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交纳房租;

2.乙方按时交纳水、电费、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代缴费用。3.乙方应合理进行装修及使用租赁房屋,维护环境卫生。

4.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对员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经营内容为生鲜超市及副食品类),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商铺名称及名头。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及时告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时,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产权出让: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出租后因甲方再行依法出让该房屋,本合同所规定的出租义务也随之转移,乙方继续享有承租权。如不能继续租用时,甲方赔偿乙方装修、搬迁、经营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不可抗力:

1.合同期内如发生天灾、强烈地震、战乱等不可抗力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九、违约责任:

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1.因甲方抵押、转让及不能移交本合同所约定面积的全部房屋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租用房屋的,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装修、搬迁、经营损失并承担违约金2万元。

2.乙方不按期缴纳房屋租金逾期七天后,乙方按应付租金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按日计算并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双方同意按原合同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3.乙方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视为违约: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承租房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危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

乙方擅自更改经营项目的

十、其它事项:

1.双方均不得以对方名誉进行经营活动。

2.双方均不受理对方的债权、债务,不代理收款、扣款的一切事项。

3.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当积极接收乙方退还的房屋(含钥匙),乙方搬离后5日内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结构。

十一、争议的解决:

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承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若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向对方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

十三、合同附件:

1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附件:

3.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2.双方签字的现场交接清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话:

超市租赁合同书 篇6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

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超市租赁合同书范文三

甲 方: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乙 方:

按照教育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后勤工作的实际,学院拟将学生超市对外承包经营,现乙方有意进行承包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学生超市的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其在校园内食堂一楼的第 号学生超市承包给乙方使用。

1.2、甲方承包给乙方使用的学生超市为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范围:

1、乙方承包学生超市,经营范围是:烟、食品饮料、日用生活品、包装零食、水果糕点等,所经营物品须有质量保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物品;

2、除经营范围内的项目外,其它项目不得经营;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学生超市的用途及室内建筑结构现状,也不得将该学生超市自行转租给第三方或划块分包经营。

第三条、承包期限:

1、该学生超市承包期为:壹年,自 2月28日起至2月27日止,一年为一个承包周期;

2、承包期满,如无特殊变故,双方可续签合同,如甲方不满意乙方经营时,一年期满,可终止合同;

3、如乙方在经营期间不按甲方要求经营或有违约经营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如因甲方食堂经营需要或政府政策要求等原因需终止合同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承包费、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4.1、[承包费]收取,一年收取以十个月计,共30000.00元(叁万元整)。

4.2、[保证金]:乙方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经营保证金计:¥ 40000.00 元(大写: 肆万元整 ),如乙方出现拖欠承包费、违规经营或出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影响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5.1、交付时间:20 2 月 27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

5.2、交付手续:甲、乙双方共同到场,查验房内情况包括:确认面积、水表、电表的读数,领取钥匙,并签收。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负责房屋的整体管理,保证乙方租用超市内的水、电的正常使用。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经营。

6.2.2、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商品的“质量三包”售后服务工作,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6.2.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经营风险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2.8、乙方负责经营所需房屋隔断及装修、设备、设施等。

第七条、人员管理

7.1、乙方自行聘请员工,该员工的工资、福利、人事关系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员工具有合法性。

第八条、房屋装修、修缮与使用:

8.1、乙方向甲方提出(房屋质量、水、电问题)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如因甲方延误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2、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情节严重的进行经济赔偿。

8.3、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违约及争议的解决:

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需支付对方一年租金总额的50%为违约金。

9.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及政府政策和学院工作结构调整等原因,双方可商定解除合同或免除部分履行合同的责任。

9.4、双方因执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律部门裁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双方人员更换影响。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支付承包费与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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