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山林及林地土地转让协议

2024-09-12

集体山林及林地土地转让协议(共9篇)

集体山林及林地土地转让协议 篇1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山林及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三、甲方将位于南漳县花石桥东加油站后边面积为平方米的山林及林地开挖平整后受让于乙方使用,由乙方出资购买后自主经营、管理、使用、受益。

四、使用权转让期限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五、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元(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天内,分期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应按月息支付逾期款项利息给甲方。

第一期保证金在年月日前支付总额%,即大写元整(小写元整)(此保证金由甲乙双方的担保人管理、监督,任何一方不能启用此款,至第二期款项支付

时日,甲方有权启用此款)。

第二期在年月日支付总额%,即大写元整(小写元整)(此款项在甲方负责办理该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行政审批手续后一周内支付)。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转让的山林及林地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2、甲方保证转让的山林及林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和瑕疵。

3、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该宗土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等行政审批手续,并完成用地内的开挖平整工作,使用地达到招拍挂的净地条件。甲方负责在月内完成此项工作。

4、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5、在办理该宗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转让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权自主开发经营、管理、受益。

2、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后,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并不得违法使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对方合同价款的20%赔偿。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 篇2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博贺村民委员会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电白县天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见证方(以下称丙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面积为约亩,地上附着物为主要为虾塘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40年,甲方从2009年__月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元(大写元),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甲方应该按照乙方实际使用土地的剩余年限,按比例向乙方进行转让款返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

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

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

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

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在以下:(1)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2)

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3)双方合同期满等情况下,如果乙方建筑物

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补偿金额双方共

同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

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

备查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博贺村民委员会(公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电白县天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

年月日

丙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人民政府(公章)

代表:(签字)

山林转让的协议书 篇3

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榕江县乐里乡乐里村12组,购买山林一片,石昌兵、石伟等户,面积350亩,自愿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经双方协商,有关事项,特拟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与乐里村所签的合同规定的四底界为准。

二、双方议定该片山林价格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应有的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必须要有甲方的领条。

三、甲方保证该山林在合同期内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如在本协议规定内出现纠纷等问题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返还的购山林款。

四、该山林转让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20xx年3月3日止,乙方必须将木材砍伐完毕,如有延误罚款伍拾万元。

五、涉及该山林原来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该山林自转让之日起,合同规定该山范围内的一切

杉松木,均归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内的土地使用权)。

七、甲方保证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车辆通行)不受任何阻拦。但公路桥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权证书,先林合同以及其它与此山林有关的所有证件等;都交归乙方。

九、违约规定: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毁约,罚违约方伍拾万元给守约方。

该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林地转让协议书 篇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09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11年11月8日至2034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贰拾万壹仟捌佰元(201800元),余下的壹拾玖万元(190000元)在2012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B451000391431,宗地号:326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

年月

乙方:

年月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

于的百分之百林

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亩

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

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

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

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

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

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现金支付。于协议签

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

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共有人:中证单位(签章):

房屋及土地转让协议1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房屋及土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县,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如与实际面积不符,甲乙双方同意转让房屋的价款不再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该房屋转让后,甲方保证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

第四条 价款。

该房屋及土地转让价为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出示合法的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三天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余款在甲方将该房屋交给乙方,并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至乙方名下后付清。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至乙方名下。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限期将该房屋交给乙方,并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至乙方名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履行交付义务,且按房价款的10%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明人(签章):

实用林地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林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转让甲方 区 林班 小班 亩林地经营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经营期限为70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转让经营地面积为亩。四至为:东至xxx;南至xxx;西至xxx;北至xx。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转让经营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该款于年月 日前付清。

四、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林地收回、另行发包或他用。

五、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利证明。

六、转让经营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林地自主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的所有权,乙方可在不减少林地面积的情况下,建设相关建筑,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提出按本协议条件继续经营,甲方应当接受,双方按本协议条件签订新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集体山林及林地土地转让协议 篇8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所有权:((以下简称丙方)鉴证方:(以下简称丁方〕 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村

1、林权证编号: 的所属山地,面积为 亩,实测为

亩;

2、林权证编号: 的所属山地,面积为 亩,实测为

亩; 以上合计

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转让时间:长期。

三、转让价格:

该宗地面积 亩,每亩 元,转让金额合计为 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5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

公司同意另外付5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 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丙方:

房屋及土地转让协议书工A 篇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

地及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条款: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位于______的楼房(两间

两层带后院)及土地转让给乙方;其位于的四至关系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东西宽米,南北长米。

第二条:甲方愿将此土地及房屋转让给乙方,其转让费共计人民

币元(小写:)。款分四次付清,第一次签协

议时付;第二次到_________付付清。

第四条:甲方楼房如有断梁、漏水问题,由甲方负责;房款付清

后乙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经损失另一方所有双倍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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