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通用4篇)
2023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 篇1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1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2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20人(本科217人、硕士77人、博士26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4。
(二)选调对象1、2011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其中,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0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1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作风品行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大河网()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
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5月7日-8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16日-26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要求,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选拔进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
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附表1: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附表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
附表3: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志愿服务人员)
附表4: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附表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23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 篇2
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共26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至1995年6月4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5月28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1.2013年应届(含2012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2011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选择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者除应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自2008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招录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
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2023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 篇3
告
为促进城区中小学均衡发展,支持城区薄弱学校建设,教体局经调研论证,并报县政府同意,定于暑期面向全县中小学选调一批学科骨干教师,充实到城区薄弱学校。现将选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教体局通过测算城区学校缺编情况,确定选调名额70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0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在岗教师,局直学校、各办事处所属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我县中小学在职在岗人员,且具有农村中小学三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即至2013年9月具有三年(含)以上农村学校公办或特岗教师工作经历。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历和人事档案记载为准;曾获得过县级(含)以上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学教师可报中学或小学岗位,小学教师只能报小学岗位;中学、小学教师的界定以人事工资关系所在单位为据;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报考中学岗位需由所在学校出示在中学岗位工作的证明;中学选调岗位和小学选调岗位不能兼报。
4、报考中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初级中学(含)以上教师资格,中学二级以上(含中教二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教师需具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小学一级(含小教一级或中教二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5、报考岗位要与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
河南教师资格网,发布河南教师考试信息和备考资料。
6、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2010年9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010年9月以来脱岗一月(含)以上或请病事假3个月(含)以上的。
7、报考人员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奖励,或获得过县级(含)以上其他奖励。
8、每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均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核减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选调。
四、选调程序
1、宣传:广泛进行信息发布,政策宣传,宣传选调工作的意义、范围、资格、程序、要求。
时间安排:2013年8月16日—8月18日
2、推荐:各学校按照报考资格条件择优推荐报考人选,推荐的重点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的一线教师。每所中学、中心校、实验学校限推荐语、数、外学科教师1—3人,其他学科1—2人,中学体、音、美学科限推荐1人。每校推荐人数不得突破全校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20%。各校推荐人选要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要为每位推荐人选出具师德鉴定,并将学校所有推荐人选情况以报告的形式(人选姓名、出生年月、任教学科、申报初中/小学学科)报教体局人事股审核。
时间安排:2013年8月19日—8月20日
3、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县三中艺术楼二楼会议室。教体局按照报名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第一学历证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第二学历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业绩证书原件、师德鉴定,以及《2013年息县城区薄弱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所在学校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在现场采集照片。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所报岗位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安排:2013年8月21日8:00—8月22日18:30
4、笔试:笔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河南教师资格网,发布河南教师考试信息和备考资料。
总分100分。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8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安排:2013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5、考核:按笔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重点为资格复审及师德表现。遇有考核不合格人员时,按本学科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选用:所有考核合格人员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照选调岗位计划,分学校、学科等额确定选用人员。
五、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选调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2、纪律要求:选调坚持公平竞争、程序公开、阳光操作。参选教师必须据实申请报名,遵守公选程序,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6-5856326
息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选调生招考简章 篇4
内组通字[2011]17号
各盟市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盟市人社局、教育局、团委,自
治区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大力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2011年
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
1、“服务基层大学生”。截止2011年8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含各盟市、旗县区自主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民生工作”志愿者。须
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区外高校报考者应为内蒙古籍毕
业生)。
3、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0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的毕业生。包括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含各盟市、旗县区自主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三支一扶”
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民生工作”志愿者。凡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在编人员和各类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在读硕
士、博士研究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数量
全区计划选调200名。其中:从“服务基层大学生”中选调100名、应届毕业生
中选调60名、往届毕业生中选调40名。
二、选调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勇于到基层和艰苦环境中工作,服从
组织安排。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的优
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5、往届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
不超过28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的相应放宽1岁;
满2年的相应放宽2岁。
7、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违纪违法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
报考选调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试、考察进行选拔。经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有关部门资格审查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研究确定选调名单,并办理公务员录
用审批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 2011年4月15日—4月30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网(网址:)报名系统,分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
式三份)。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服务基层大学生”,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类别,如实、准确地在网上报名系统逐项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并缴纳50元报名费。因填写内容不详或填写失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报考人员随时注
意查询内蒙古人才网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初审和人工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初审:由工作人员审查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内容,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在网上发放《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中作为考生身份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人工复审: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人工复审,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指定地点,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对考生学历、学位、身份证(户口)以及学校、单位出具有关学籍、政治面貌、服务基层情况、奖励情况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照高
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参加面试人员考务费每人100元。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凭低保卡(复印件),免缴考务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察和录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情况反馈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按有
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于5月8日—12日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选调生选拔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
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定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申论占50%的比例加权笔试成绩。“服务基层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结束后,分类别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录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同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在内蒙古人才网上通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社厅统一组织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分类别按照进入考察人选与考录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
单,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四)考察
6月10日至30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或委托有关部门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组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认真考察了解,严格把关。有关主管部门要出具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经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
单,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六)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统一由内蒙古党委组织部青干处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
批手续。
(七)培训
7月上旬在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对录用选调生集中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
培训。
(八)分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面向基层一线的要求,选调生全部安排到旗县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结合各旗县(市、区)公务员编制空余情况和各盟市的需求计划,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对于没有空余编制的旗县(市、区),一律不予分配选调生。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一年)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盟市按党政归口分别办
理公务员任职、定级和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组织领导
(一)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盟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
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动员。
(二)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重要环节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真正把
那些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选调生队伍中来。
(三)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选调生考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要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讲关系、开后门、打招呼、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区、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严格落实选调生分配和
有关政策待遇,不得扯皮推诿。
内 蒙 古 党 委 组 织 部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 蒙 古 团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