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

2024-07-17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共10篇)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 篇1

亳发改地区〔2017〕175号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亳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 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亳州经开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亳芜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市属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皖北 〔2016 〕712号)和《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382号)精神,现将2017年我市皖北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用于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重点扶持生物医药、农产品生产加工、轻纺鞋服等主导产业发展。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开发区内(开发区内项目所占比例不低于60%)和没有享受过皖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亳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成立 1 年以上,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3.近3 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处罚;

4.企业在当地具有经济效益较好,税收贡献显著、带动就业作用明显;

5.2017未申报其他贴息资金;

6.2015年、2016年已连续2年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享受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得继续申报。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

2.项目贷款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建设资金和贷款已落实到位,并已实施完工或正在实施;

3.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完整,已落实核准或备案(2014年以后)、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 各项手续;

4.贴息期限为2016年2月21日-2017年2月20日。

三、申报材料

(一)县区和市属开发园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发展局、企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文件,并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证明资料(如县区政府网站截图、当地电视台通知、公告等)、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系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审查意见(每个项目一份,并经审查人员签字)。

(二)符合编制大纲(见附件3)要求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本。

(三)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1)。

(四)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复文件。

(五)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合同。

(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或项目2016财务审计报告(骑缝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有效期限内(2016年以来)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支付发票,已实施完工项目的工程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七)企业2016年上交税收、提供就业和社保情况,无违法行为记录等(税务、人社部门盖章)。

(八)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2)。

(九)其他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上述材料中相关表格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三至九项现场审查时须提供原件。

四、申报个数

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不超过4个,亳州经开区不超过5个,谯城区上报项目不超过6个,超指标申报的不予受理。市属企业项目直接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市和县区、亳州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发改(经贸)部门通过通知、公告等多种形式,分别在市级和当地媒体(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公开支持范围、申报企业条件、申报项目条件、申报材料、时限要求等。

(二)企业属地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按照申报项目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向所在地发改(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等申报材料。

(三)属地初审和遴选上报。各县区和亳州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发改(经贸)、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联合组织现场实地考察,向贷款银行核实贷款情况。重点审查核实项目及进度情况、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情况,核对贷款用途(是否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而非流动资金)和有效期间利息(2016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0日)。书面审核、现场考察、银行核对等工作结束后,根据审查核对情况,对每个项目出具审查意见,并由核查人员签字。依据各项目审查意见,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和分配上报项目个数要求,各地区遴选出上报项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市级复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市级银行机构对申报项目贷款和利息情况进行核实,进行财政涉企系统比对,开展现场考察等,严格复核把关。

(五)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六)拟支持项目确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资料审查情况、银行审核意见、现场考察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额度分配方案(根据实际发生利息确定贴息资金额度,每项目原则上不高于60万元、不低于20万元)。

(七)项目公示和资金计划下达。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下达资金计划。

六、有关要求

(一)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把关,择优上报。各单位要严把申报项目质量关。在申报材料审查环节,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有无材料造假行为;在现场核查环节,要认真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进度与申报建设内容及进度是否相符,是否属于虚假项目;在贷款情况及利息核实环节,要认真核对实际贷款用途及贷款利息与申报材料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虚假贷款、贷款用途为非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贷款利息不实或非有效期间等问题。要实事求是出具项目审查意见,择优遴选上报项目,确保上报项目质量。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落实企业责任。项目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明确主管部门责任。属地发改(经贸)、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项目相关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办人员签字。因申报工作不透明、不公正造成企业上访,或把关不严、上报项目存在重大瑕疵,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套取资金或严重失职渎职、出现贷款不实、虚假项目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单位务于4月22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2份)和市财政局(1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谢国芳 电话:5555251 电子邮箱:bzfgwdqk@163.com 市财政局 杨步亨 电话:5118576 电子邮箱:bzczjj@163.com

附件: 1.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系统信息汇总表 3.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亳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2日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

园区管委会。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亳州市物价局)2017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3

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 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简介)。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技术工艺、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三、贷款资料: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1)、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贷款情况表(见编制大纲附件3)、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复印件。

四、项目前期工作批准文件: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工程证明资料: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验收资料(已竣工验收项目)复印件。

六、财务资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或项目2016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骑缝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有效期限内(2016年以来)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支付发票复印件,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七、企业2016年上交税收、提供就业和社保情况,无违法行为记录等(税务、人社部门盖章)。

八、项目形象进度室内外图片。

九、企业法人代表对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2)。

十、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管理系统信息表(见《通知》附件2)。

注:本大纲中凡未列明复印件的一律为原件,列明复印件资料的原件企业须在提交申请及现场核查时提供。

编制大纲附件:

1.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

2.企业法人代表关于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 格式

3.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 申报项目贷款情况表

编制大纲附件1

××银行(贷款行名称)关于××企业×× 项目申报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 财政贴息资金项目贷款情况的证明

(格式)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亳州市财政局:

兹证明××企业××项目在我行涉及2016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0日实际发生利息贷款共×笔,分别是————,总计实际产生利息——元。其中,2016年2月21日-2017年2月20日实际发生利息为——元。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

银行负责人签字:

银行(公章)

2017年 月 日

编制大纲附件2

(格式)

兹承诺:我公司关于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 篇2

附件:《天然气利用政策》

主 任 张 平

2012年10月14日

天然气利用政策

为了鼓励、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 特制定本政策。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循本政策。本政策中天然气是指国产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 (煤矿瓦斯) 、煤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LNG) 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各省 (区、市)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

(一)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 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 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 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 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 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 根据资源落实情况, 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

(二) 政策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 提高利用效率, 促进节约使用。

二、天然气利用领域和顺序

(一) 天然气利用领域

根据不同用气特点, 天然气用户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

(二) 天然气利用顺序

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 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第一类:优先类

城市燃气:

1、城镇 (尤其是大中城市) 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公共服务设施 (机场、政府机关、职工食堂、幼儿园、学校、医院、宾馆、酒店、餐饮业、商场、写字楼、火车站、福利院、养老院、港口、码头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 用气;

3、天然气汽车 (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 , 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4、集中式采暖用户 (指中心城区、新区的中心地带) ;

5、燃气空调;

工业燃料:

6、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

7、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综合能源利用效率70%以上, 包括与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 ;

9、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 (尤其是液化天然气) 为燃料的运输船舶 (含双燃料和单一天然气燃料运输船舶) ;

10、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

11、煤层气 (煤矿瓦斯) 发电项目;

12、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第二类:允许类

城市燃气:

1、分户式采暖用户;

工业燃料:

2、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代油、液化石油气项目;

3、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建项目;

4、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项目;

5、城镇 (尤其是特大、大型城市) 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置换项目;

天然气发电:

6、除第一类第12项、第四类第1项以外的天然气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7、除第一类第7项以外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用于调峰和储备的小型天然气液化设施。

第三类:限制类

天然气化工:

1、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

2、以甲烷为原料, 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

3、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

第四类:禁止类

天然气发电:

1、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 (煤层气 (煤矿瓦斯) 发电项目除外) ;

天然气化工:

2、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

3、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 做好供需平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协调各企业加快推进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 促进天然气高效利用, 调控供需总量基本平衡, 推动资源、运输、市场有序协调发展。

(二) 制定利用规划。

各省 (区、市)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根据天然气资源落实和地区管网规划建设情况, 结合节能减排目标, 认真做好天然气利用规划, 确保供需平衡。同时, 要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 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 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 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安排气量。优化用气结构, 合理安排增量, 做好年度用气计划安排。

(三) 高效节约使用。

在严格遵循天然气利用顺序基础上, 鼓励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 加快淘汰天然气利用落后产能, 发展高效利用项目。鼓励用天然气生产化肥等企业实施由气改煤技术。高含CO2的天然气可根据其特点实施综合开发利用。鼓励页岩气、煤层气 (煤矿瓦斯) 就近利用 (用于民用、发电) 和在符合国家商品天然气质量标准条件下就近接入管网或者加工成LNG、CNG外输。提高天然气商品率, 增加外供商品气量, 严禁排空浪费。

(四) 安全稳定保供。

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 鼓励建设调峰储气设施。天然气销售企业、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共同保障安全供气, 减少事故性供应中断对用户造成的影响。

(五) 合理调控价格。

完善价格机制。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 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 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 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气贸易机制创新。

(六) 配套相关政策。

对优先类用气项目, 地方各级政府可在规划、用地、融资、收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天然气利用项目有关技术和装备自主化, 鼓励和支持汽车、船舶天然气加注设施和设备的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出台如财政、收费、热价等具体支持政策, 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四、政策适用有关规定

(一) 坚持以产定需, 所有新建天然气利用项目 (包括优先类) 申报核准时必须落实气源, 并签订购气合同;已用气项目供用气双方也要有合同保障。

(二) 已建成且已用上天然气的用气项目, 尤其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 供气商应确保按合同稳定供气。

(三) 已建成但供气不足的用气项目, 供气商应首先确保按合同量供应, 有富余能力情况下逐步增加供应量。

(四) 目前在建或已核准的用气项目, 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 按合同执行;未签署合同的尽快签署合同并逐步落实气源。

(五) 除新疆可适度发展限制类中的天然气化工项目外, 其他天然气产地利用天然气亦应遵循产业政策。

五、其他

(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从本政策实施之日起, 天然气利用项目管理均适用本政策,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以此为准。

(二) 本政策根据天然气供需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以确保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篇3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中国经济增长速度虽然有变化,但是仍然运行在合理区间;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结构优化取得积极成效;中国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加快,新的增长动能正在积聚;中国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内在支撑、弹性空间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条件、有能力巩固向好势头、态势和形势。

北京大學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

中国经济在2010年后持续减速,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巨大。在经济放缓之际,中国还有许多好的投资机会,这一点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主要区别。如果发达国家的工业存在过剩产能,要找到好的新投资机会将非常困难。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建没环境整体上是好的,城镇化已经完成。因此,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不能简单地拿发达国家的经验来判断中国的增长潜力。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外资撤离潮现象并不存在,“十二五”期间,中国引资规模比“十一五”增长了30%。不过目前“在中国赚钱不容易”,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面临转型升级和创新的问题。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到新常态的情况下,不可能再给外商超国民待遇,同时中国的本土企业、各类所有制企业也在发展,应该承认现在在中国赚钱并不容易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

开平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深入开展 篇4

根据《开平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以认真的态度开展活动,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门搞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要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股室和执法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我局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实现发展改革工作开创新局面、跃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反对“四风”为重点,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

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1、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服务不主动、工作推进不力、为民办事不实、创新能力不够等问题。

2、执法监管部门和服务窗口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三、方法步骤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至9月基本完成,按以下三个环节进行。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自2月开始)

1、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局党组成员学xxx省、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2、召开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红莉同志作动员报告,市委督导组组长讲话,会上传达中央精神和市委要

求,紧密联系实际,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3、汇编学习资料。办公室负责将相关学习资料汇编,通过OA系统、政务交流平台发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4、组织专题学习。(1)组织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自觉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2)结合中心组学习、读书交流会、开展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开展讨论学习。(3)由党组书记崔红莉同志为党员、干部、职工上一次辅导课或邀请专家学者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内容进行授课。(4)组织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市组织的到周文雍烈士纪念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锤炼党性,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和奉献精神。同时,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深化学习效果。(5)结合“三个一”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水井地区革命纪念馆“万隆客栈”,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和群众路线教育;到市党员服务中心观看一个党员教育视频课件,听一段党史故事或知识讲座,参观一次党建知识展览,增强党员宗旨意识。

5、深入基层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织分管股室组成调研小组,到各镇(街)、企业进行调研,了解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了解“三项建设”及稳价惠民情况,了解各镇(街)、翠山湖招商引资项目在立项过程需配合解决的问题,充分听取企业、群众对我局在密切联系群众及查找“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同时学习和汲取镇街等基层单位在密切联系群众及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方面的有效做

法和有益经验。

6、开展体验式实践活动。结合我局职能,制订具体方案,组织具有审批管理职能的股室的相关同志,以企业人员的身份,与企业一起全程体验一次申报项目和价格(收费)申调流程。从首道程序开始,到各个部门办事,切身体会有关部门的工作制度、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现状,查找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建章立制环节的整改措施提供支撑。

7.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开展无记名、无需加盖单位公章的问卷调查。结合我局职能,设计好问卷调查表,向各镇(街)、翠山湖管委会、市有关部门以及局内干部职工发放,就我局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转变作风、深化改革等内容进行调查。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自3月开始)

1、找问题列清单。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局领导班子成员,物价检查分局负责同志以及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负责同志要从作风建设上认真查摆造成我市经济发展项目落地难、进度慢、见效迟的原因,围绕市委提出的“转作风、敢担当、求实效”工作主线,同时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检查。要把找出来的问题按照“干部作风问题”和“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分类列出两个清单,把两个问题清单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的重要依据。

2、开展谈心谈话。(1)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每名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股(室)的负责同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

5(2)谈心主要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3)以股(室)、事业单位为单位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各股(室)以及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谈,既要谈自己的问题,又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尤其是所负责工作上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局领导班子成员,物价检查分局负责同志以及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负责同志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两个问题清单,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2)局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崔红莉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3)领导班子各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崔红莉同志审核把关,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市委督导组审阅。(4)物价检查分局和驻行政服务窗口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崔红莉同志审阅。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1)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市委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2)对照两个问题清单,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组书记崔红莉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

党组书记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3)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党组书记崔红莉同志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范围主要是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股(室)以及事业单位负责人。

5、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物价检查分局和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负责同志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自5月开始)

1、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一是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会议、文件、简报等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坚决取消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对我局负责的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2014年市委市政府主要考核目标任务、十件民生实事等重要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没有如期完成的要查找原因并坚决问责。二是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聆听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众的意见,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成效,坚决整治推诱扯皮、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有关规定。四是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7 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2、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3、加强制度建设。对照两个问题清单,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群众利益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群众反映诉求等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4、制定整改方案。各股(室)、事业单位提出本股(室)、单位具体的、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将有关职能转变方面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送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制定出我局转变工作职能、抵御“四风”的总体整改方案,从建章立制、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收费管理等方面确定3个专项整治重点,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印发全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整改方案要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分工明确、切实可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领导班子,物价检查分局以及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负责同志的整改

方案需在局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检查。

5.总结活动成果。召开总结大会,及时总结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本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组织指导开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党组书记崔红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邓毅斌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张新源、谭惠琴、谢瑞贤、张子汉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子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局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高度重视。通过局政务网站、OA办公系统、宣传专栏、工作简报等多渠道,宣传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及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

(三)领导带头,深入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带头查摆问题、反思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建议及具体措施。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转变职能作为核心,以解决“四风”问题作为具体抓手,切实将工作提升到新的台阶。

(四)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本方

案,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基本任务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各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每一环节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篇5

(第6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3篇 地方法规1篇)

为加强对开采黄金矿产管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制定《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主任 马 凯

2003年12月17日

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开采黄金矿产的管理,保护国家矿产开采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二条 开采黄金矿产须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准,取得由国家

第三条 开采黄金矿产的申请人,应当认真填写《开采黄金矿产申请书》,并报送下列材料:第十七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后,方可开采。

(一)开采黄金矿产的申请文件;

(二)明确表示矿区范围的正规图件;

(三)建设依据地质储量报告的评审备案证明或地质储量报告的审批认定文件;

(四)环保部门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五)当申请的矿界有争议时,应附有关部门裁定的矿界协议书;

(六)采取股份制形式开采黄金矿产的,应提供公司合同、章程及有关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开采黄金矿产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有关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是否批准申请人开采黄金矿产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时,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 《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有效期按照下列矿山规模确定:

(一)日处理矿石500吨以上的,有效期为15年;

(二)日处理矿石100-500吨的,有效期为10年;

(三)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的,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开采的,限其在有效期满30日前,及时申请办理延续开采手续。

第七条 当开采的黄金资源枯竭时,有关企业应当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开采黄金

第八条 《开采黄金矿产申请书》、《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印制,严禁伪造、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矿产批准书》。出租、出借、转让。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篇6

泰发改„2012‟3号

关于开展2012涉企类 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区四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介机构规范、诚信、高效运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经研究决定,继续对涉企类重点中介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明确的“三个共创、六个争先”战略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通过星级评定活动的开展,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增强行业自律能力,逐步形成中介机构与服务对象互惠共赢的良性循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苏中领先,争当苏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排头兵做好服务。

二、星级评定对象

列入本星级评定的涉企类中介机构共22家,分别是:泰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泰兴市规划测绘院、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泰兴市工商法规咨询中心、泰兴市中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泰兴市工程咨询中心、泰州市兴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泰兴市苏瑞税务师事务所、泰兴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泰兴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泰州市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泰兴市价格认证中心、泰兴市万源土地测绘有限公司、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研究所泰兴办事处、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中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三、星级评定的方式方法

本星级评定采取考核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总分20分)1.中介机构自身建设(8分)

服务承诺(4分)。主要考核中介机构是否制定完备的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明确工作纪律、投诉监督电话和违诺追究措施,并公开作出承诺。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收费标准(4分)。主要考核中介机构是否按照要求在办理窗口或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明察暗访(12分)

收费情况(4分)。市物价部门不定期检查中介机构的收费公示及承诺兑现情况,对违反承诺的,当场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并向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通报,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服务情况(4分)。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根据中介机构的服务记载表,不定期抽查中介机构的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并做好记载,每发现一例不满意并被查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新闻媒体针对性暗访(4分)。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定期不定期约请新闻媒体开展“明查暗访看中介”系列活动,通过主题暗访活动,及时跟踪中介机构的服务情况,对暗访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测评(总分80分)1.企业服务跟踪单反馈(10分)

中介机构在为企业服务结束时,发放《泰兴市涉企类中介机构服务跟踪单》,由服务对象负责填写,对中介机构服务过程中出具报告的公正性、真实性和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收费承诺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邮寄或传真至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报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备案,评价得分加权后计入考评总分。对未发放跟踪单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各中介机构每月填写好《跟踪单记载表》,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发改委,每迟报一次扣0.2分,每缺报一次扣0.5分。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对各中介机构填报的跟踪单记载表的真实性进行抽样检查,每发现一例漏填瞒报扣0.5分,扣完为止。

2.社会各界民主评议(70分)

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统一印制发放评议表,由一区四园、乡镇(街道)分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负责人、部分市列统企业负责人以及各中介机构服务对象等,对涉企类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行为、执业道德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得分加权计入考评总分。

四、结果运用

考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排名列前5名的中介机构评为“星级中介”,并向社会推介。对排名末2位的中介机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市物价局、工商局等部门(单位)进行调查解剖、指导帮助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拿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市经济环境建设、作风建设相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并将整改措施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五、一票否决

本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被评为“星级中介”,同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在本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小点明察暗访的服务情况分值中一次性扣3分。

1.因服务质量不佳或乱收费给企业造成影响或损失,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的。

2.从业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市以上执纪执法机关查实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 篇7

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基础构架

2008年以来, 江苏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要求全省行政机关, 按照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认真梳理、优化规范、合理调整行政权力运行业务流程, 建立行政权力库。结合机关信息化建设, 对与行政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实行全程电子化运行, 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加快建设网上行政监察系统, 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 建立电子监督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 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建立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基本构架概括起来讲就是“一库四平台”:行政权力库、二个业务平台 (网上政务大厅平台、行政权力运行平台) 、二个监督平台 (法制监督平台、行政监察平台) , 其中行政权力库是整个系统运行的基本数据库, 其他平台的运行都要依靠行政权力库。系统平台结构如图1所示。

二、“阳光发改”系统的总体架构与主要功能

1. 系统总体架构

江苏省发改委在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过程中, 结合部门业务需求和管理特点, 在“一库四平台”构架的基础上, 拓展平台建设和延伸系统功能。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 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的同时, 整合投资项目数据、业务运行数据、专家数据、公文数据等相关业务数据, 建立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库, 努力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权力运行平台集成电子公文办理功能, 使得权力运行平台与OA办公平台融合。行政监察平台集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管功能与专家评审监管功能, 使得行政监察平台与投资项目管理平台、专家库管理平台等业务服务平台融合。利用内、外网门户、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绩效考核平台对业务数据进行公开和监管, 全力打造具有发改委特点的“阳光发改”系统。系统架构如图2所示。

2. 系统主要功能

权力运行平台融合了办公系统的功能, 实现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全程记录、全程留痕 (如图3所示) 。

行政监察平台对所有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察监控, 主要实现了全程监控、事项跟踪、预警纠错、督查督办、投诉处理、投资项目监管、专家评审监管、行政绩效考核、业务系统监控等功能 (如图4所示) 。

法制监督平台实现了对行政权力库和专家库的管理, 具备执法人员与行为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复议与应诉管理、招投标投诉管理等法制监督功能 (如图5所示) 。

政务大厅平台实现了所有行政权力网上申报、咨询、投诉、反馈和信息公开等功能, 与前面三个平台共同形成行政权力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 (如图6所示) 。

咨询评审专家管理平台实现了所有专家人员信息的管理, 评审规则设置及专家人员的智能抽取, 短信通知专家人员, 评审的预警分析等内容 (如图7所示) 。

三、“阳光发改”系统功能特色

“阳光发改”系统在符合江苏省有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建设要求和行政监察规范的基础上, 注重围绕发改委部门特点, 进一步更新理念, 深化延伸, 拓展内涵, 系统特色主要表现在:

(1) 实现了“三个全覆盖”。一是所有业务处室全覆盖, 省发改委35个处室的所有权力均实现了全过程网上运行。二是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 省发改委4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通过系统全程网上办理。三是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 监察部门可以在电子监察系统中对所有权力运行、公文办理、核心业务进行监察监控。

(2) 实现了“三个融合”。一是与公文办理业务相融合, 系统融合原有办公系统的公文接收、办理、印发等功能, 通过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文件的收发, 从技术上保证了各处室行政权力的全过程网上运行, 从而杜绝权力假上网、部分权力上网、事后补录补办等情况的发生。二是与部门核心业务相融合, 系统在实现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同时, 充分考虑发改委系统所有业务工作, 制定统一数据标准, 整合办公系统、专家库管理、项目投资管理等业务系统。三是与行政绩效管理相融合, 系统依据事先设定的绩效评估量化指标, 结合电子监察过程中所采集的基础数据, 可定期对行政绩效进行量化评估, 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改变传统的以人为主的弹性监督为运用电子网络技术的刚性考核。

(3) 实现了“三个延伸”。一是向部门内控管理延伸, 系统按照行政权力规范的要求规范普通公文办理过程, 实时监控所有处室内部权力事项办理过程。二是向权力运行分支流程延伸, 在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专家评审、委托评估等所有分支与环节均在网上运行, 在主流程办理过程中可随时启动。三是向非法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延伸, 对目前暂时没有明确法定依据的行政职能, 如重大项目稽察、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等, 采取暂不作为行政权力事项运行, 但先按同等要求将此类事项的办理环节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 建立规范运行模式。

(4) 实现了“三个监管”。一是通过对权力事项办理的承办人、受理事项、承诺时限、办结时间、内容附件、前置条件、程序进展等信息进行网上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督查督办, 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二是通过加强对重大项目稽察、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管, 特别是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现场的电子稽察、视频监控, 可实现包括从规划、立项审批, 到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项目建设全流程的监管。三是通过对权力事项调整、规范性文件审查、报警处理及时性、督查督办等监察业务流程和监察人员工作情况的监管, 可实现对监督监察人员的再监督。

四、“阳光发改”系统技术特点

一是, 注重规范性。系统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 实现多种业务数据、基础数据、权力运行数据、专家数据、公文数据、项目数据等资源的统一维护和管理, 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维护性, 同时提升数据安全控制、完整性保障、数据库备份、数据库重组以及性能监控等方面功能。系统提供内部消息统一短信信息管理机制, 支持在多个不同任务调度的基础上实现短信消息的发送接收, 实现定时、实时消息管理。

二是, 注重适用性。系统采用智能化技术, 解决信息智能关联, 采用分级分层次权限体系, 实现复杂组织的协作管理, 同时结合先进的工作流引擎, 实现可视化的自定义流程管理, 支持串行、并行以及复杂流程定义, 提高系统的适用性。

三是, 注重先进性。“阳光发改”系统在技术应用上, 采用基于J2EE的三层架构和SOA/Web Service技术, 保证系统的先进性, 也兼顾技术上的成熟性。

四是, 注重开放性。依据全省行政权力运行三级联网的要求, “阳光发改”系统对全省发改系统的行政权力进行统一的规范化梳理, 实现行政权力的名称、编码、法律依据、法定期限规范和一致, 并制定统一数据标准, 为三级联网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阳光发改”系统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建设的目的在于应用, 省发改委明确提出要通过抓好系统运行管理, 充分发挥系统预防腐败的作用, 让发改委全体人员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两个观念: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业务工作必须在行政监督下进行。及时制定出台与系统配套的8项长效管理制度, 进一步明确领导机制、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权力运行要求、权力变更调整依据和批准程序、权力运行监察和考核办法, 形成较为完备严密的制度体系。注重发挥系统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督查督办等功能, 加强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的监督检查, 每月通报权力运行和电子监察情况, 指出存在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 确保行政权力真上网、全上网, 真正做到阳光透明。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作为部门重点工作, 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委处室“双创双争”考核。同时, 进一步完善系统绩效评估功能, 结合电子监察过程中所采集的各部门的业务量、提前办结、超时办结等基础数据, 从政务公开、时效异常、流程异常、内容异常、督办回复及时性等方面, 定期进行量化评估, 分段通报, 年终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指标体系, 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 促进行政效能的全面提升。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 篇8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重点围绕关系“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国际环境影响、国内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刊载的《“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也可围绕《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请单位可登录网站:http://ghs.ndrc.gov.cn,从《“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专栏》中下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14年5月5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箱地址为13-5plan@ndrc.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三五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3.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是否可以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5月2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5月26日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6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中期成果汇报的准备。

4.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8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5.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报告书。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在10万元左右)。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24)

联系人:俞晓波、王莉

联系电话:(010)68502572、68502575

传真:(010)68501657

“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

1.“十三五”国际环境变化及对我国发展的影响

2.“十三五”经济转型升级动力机制和制度环境研究

3.“十三五”创新驱动的战略重点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研究

4.“十三五”推进教育现代化与人才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研究

5.“十三五”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和战略举措研究

6.“十三五”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研究

7.“十三五”工业结构升级与布局优化研究

8.“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战略与粮食安全战略研究

9.“十三五”信息经济发展研究

10.“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11.“十三五”服务业发展重点和机制研究

12.“十三五”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健康发展研究

13.“十三五”我国区域发展重点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研究

14.“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及制度研究

15.“十三五”环境治理重点及模式创新研究

16.“十三五”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17..“十三五”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研究

18.“十三五”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

19.“十三五”健康保障发展问题研究

20.“十三五”完善扶贫脱贫机制研究

21.“十三五”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

22.“十三五”公共服务重点和财政保障机制研究

23.“十三五”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风险防范研究

24.“十三五”对外开放战略及开放新格局研究

25.“十三五”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研究■endprint

(2014年4月)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重点围绕关系“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国际环境影响、国内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刊载的《“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也可围绕《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请单位可登录网站:http://ghs.ndrc.gov.cn,从《“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专栏》中下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14年5月5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箱地址为13-5plan@ndrc.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三五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3.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是否可以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5月2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5月26日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6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中期成果汇报的准备。

4.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8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5.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报告书。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在10万元左右)。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24)

联系人:俞晓波、王莉

联系电话:(010)68502572、68502575

传真:(010)68501657

“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

1.“十三五”国际环境变化及对我国发展的影响

2.“十三五”经济转型升级动力机制和制度环境研究

3.“十三五”创新驱动的战略重点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研究

4.“十三五”推进教育现代化与人才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研究

5.“十三五”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和战略举措研究

6.“十三五”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研究

7.“十三五”工业结构升级与布局优化研究

8.“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战略与粮食安全战略研究

9.“十三五”信息经济发展研究

10.“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11.“十三五”服务业发展重点和机制研究

12.“十三五”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健康发展研究

13.“十三五”我国区域发展重点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研究

14.“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及制度研究

15.“十三五”环境治理重点及模式创新研究

16.“十三五”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17..“十三五”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研究

18.“十三五”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

19.“十三五”健康保障发展问题研究

20.“十三五”完善扶贫脱贫机制研究

21.“十三五”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

22.“十三五”公共服务重点和财政保障机制研究

23.“十三五”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风险防范研究

24.“十三五”对外开放战略及开放新格局研究

25.“十三五”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研究■endprint

(2014年4月)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重点围绕关系“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国际环境影响、国内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刊载的《“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也可围绕《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请单位可登录网站:http://ghs.ndrc.gov.cn,从《“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专栏》中下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14年5月5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箱地址为13-5plan@ndrc.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三五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3.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是否可以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5月2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5月26日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6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中期成果汇报的准备。

4.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8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5.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报告书。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在10万元左右)。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24)

联系人:俞晓波、王莉

联系电话:(010)68502572、68502575

传真:(010)68501657

“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

1.“十三五”国际环境变化及对我国发展的影响

2.“十三五”经济转型升级动力机制和制度环境研究

3.“十三五”创新驱动的战略重点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研究

4.“十三五”推进教育现代化与人才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研究

5.“十三五”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和战略举措研究

6.“十三五”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研究

7.“十三五”工业结构升级与布局优化研究

8.“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战略与粮食安全战略研究

9.“十三五”信息经济发展研究

10.“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11.“十三五”服务业发展重点和机制研究

12.“十三五”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健康发展研究

13.“十三五”我国区域发展重点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研究

14.“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及制度研究

15.“十三五”环境治理重点及模式创新研究

16.“十三五”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17..“十三五”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研究

18.“十三五”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

19.“十三五”健康保障发展问题研究

20.“十三五”完善扶贫脱贫机制研究

21.“十三五”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

22.“十三五”公共服务重点和财政保障机制研究

23.“十三五”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风险防范研究

24.“十三五”对外开放战略及开放新格局研究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效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在项目稽察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稽察〔2016〕2667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3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赋予的职责,依法实施项目稽察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公开,依法、公正、透明。

第四条 成立市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稽察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第二章

双随机检查的实施

第五条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对象、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比例和频次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到 2017年底前实现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100%全覆盖。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七条

建立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所纳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

第八条 项目稽查监管实际需要,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录入检查对象名称(姓名)、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可按照行业类别、区域分布、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等条件分类建立子库。

第九条

制定检查计划,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检查计划,并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

第十条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专项类别、项目投资规模、地理区域、问题导向、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稽察项目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稽察项目名单。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主要依据各类项目的特点,以及项目总投资额、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额等因素确定,既保证必要的稽察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稽察次数过多。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地区和项目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增加检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一条 执法检查人员从委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要综合考虑级别管辖、专业要求和人员在岗等情况。如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执行检查时,应重新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二条 检查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如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的合法、准确和真实。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和检查过程,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或社会第三方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第十三条 检查小组应当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三章 检查结果运用与公开

第十四条 对检查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五条 检查情况应通过市发改委网站或者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果的运用等。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参加抽查人员不得泄露检查人员、时间、地点、单位及路线等信息。

第十七条 对违反检查纪律、事前透露检查内容、接受被检查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5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篇10

拟文稿纸

乌鲁木齐市 财政局

乌发改费[200 ]号打印2000份

签发:审稿:拟稿人:张策

票据领购证》审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2010《收费许可证》《财政

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关注社会民生,为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0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66号)的要求,我市开展 2010《收费许可证》、《财政票据领购证》审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审验《收费许可证》《财政票据领购证》的范围

㈠ 凡2010年12月31日以前在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单位。

㈡ 凡持有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市属单位。

(三)米东区、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的审验工作由各区、县经发委、财政局共同负责。

(四)除米东区、乌县、达坂城区以外的各区财政局购买票据的单位参加年审,表格须先由各区审核盖章后报年审办公室。

二、年审时间、地点:

㈠时间:2011年2月28日开始至4月29日结束(各年审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二)。

㈡地点:新疆益天洋商务酒店五楼(原人民饭店),地址:民主路177号,人民电影院、和平都会之间。

㈢联系电话:2月25日前:市发改委 4659941、4659942,市财政局 2831277,2月28日-4月29日:市发改委:2936666转526、528、529、530、532,房间,市财政局:2936666转531、533房间。

三、年审要求

㈠请各单位认真阅读2010《收费许可证》审验须知(附表一),如实填写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审登记表(详见附表三)一式两份,如填报单位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存档。如本单位所设的收费项目无法按表内所设项目填写,可按该

收费项目的实际名称填报。

㈡请持有《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单位,按规定填写“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财政票据领购证》年审表”(详见附表四)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票据年审办公室。

㈢参审单位必须携带《收费许可证》副本、《财政票据领购证》、2010部门决算报表、总帐、明细帐和收款收据。

㈣各年审单位先进行《财政票据领购证》及票据使用情况年审,审验通过经财政部门加盖“同意年审”章后,再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㈤米东区、乌县、达坂城区审验换证工作结束后于4月2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上报年审工作总结。

㈥望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做好年审换证准备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责,督促所属单位按时参加年审。逾期年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

一2010《收费许可证》审验须知

二、2010乌鲁木齐市《收费许可证》年审时间安排表

三、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审登记表

四、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财政票据领购证》年审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许可证年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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