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七年级作文600字

2024-07-22

我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七年级作文600字(共10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西游记》了。虽然这白话文看起来有点吃力,但我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直到意思题解。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神魔小说中成就最高,最受人喜欢的一部。这部作品并非全无依据,它有着历史的影子,即唐贞观年间玄奘远出西域取经的故事。取经团队的领袖人物是唐僧,但实际上,悟空才是取经团队里真正的主心骨。他对取经充满必胜的信心,从不气馁。唐僧虽然对《多心经》颠倒着也念得来,可每次遇到妖怪就吓得坐立不安,还是悟空理解《多心经》的真意。而且对师父忠心耿耿。猪八戒本是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贬下凡尘,错投猪胎。在《西游记》中,八戒以“贪吃”“好色”的形象独立于众神妖之外。沙僧,法名悟净,原是天庭玉帝的卷帘大将,因失手打破玻璃盏,触犯天条,被贬出天界。沙僧以和为贵的精神,在《西游记》中决不是可有可无的虚笔,而是作者独具匠心的刻意喧染,每当取经团队产生矛盾时,沙僧总是发杨“和”的精神,周旋于矛盾双方之间,用取经的共同目标和利益,团结大家和睦相处。《西游记》中的白龙马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因忤逆之罪被玉帝判了死刑,后因观音菩萨说情,才潜身鹰愁洞等候取经人,从长安到西天,十万八千里的路程,唐僧师徒千辛万苦,十四年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魔难,终于取得了真经,成了佛。

其实《西游记》还有许多寓意,如:要吃唐僧肉,预示磨难,但只要坚定信念、勇敢顽强才能胜之。还有金、银角大王暗示钻进了钱眼,就无法逃脱,至死方休。整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有奋斗精神,不要灰心,想想有时候自己有时做事老是半途而废真是感到惭愧。正因为《西游记》即精彩又含有道理,所以我喜欢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2

《红树林》是我最难忘的一本书,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个学期因别的原因没有订阅,但这本书有很多好看的故事,没办法,只好借同学的看。

一拿到书,我就被封面吸引了,那古灵精怪的画面在我眼前岀现,一翻开第一页,就是目录,下面是封面的含意和故事。最吸引我的栏目是——毛毛侦探事务所,那里有许多案件,什么化妆间**……它能锻炼我们的观察力和思考力。还有一个吸引我的搜乐,每期栏目都有可爱的四毛为我们表演精彩的节目。还有很多的故事我都很喜欢。

同学们,你们喜欢我这本书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4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描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5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等。在这些作品中,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草房子》。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那个喜欢追梦的小男孩桑桑。他顽皮可爱,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了一个高级鸽舍;他感想敢干,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捕鱼;他善良勇敢,在同学受到坏孩子欺负时敢于挺身而出。当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点:为了表现自己与从不同,“大热天穿着棉衣棉裤在校园里奔跑……”,被人称为“脑残”;为了耍弄小聪明,放学路上掀翻别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并用脚乱踹,结果招来别人一顿痛打……

我喜欢《草房子》,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了那个特殊年代痛苦并快乐着的校园生活。正如作者所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敢与坦然。”

我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6

七岁时,我就开始品读这本《黑天鹅紫水晶》了。那时候,我都是囫囵吞枣般的读,别人问我这本书的内容时,我总是张冠李戴。那时候,我只记得里面写了不同时代的紫水晶,它们都是一位非常疼爱小崽子的母亲!但是一只没有守护好孩子,一只保护好了孩子。它们都是去了丈夫,一直是被人类所“救;一只是被人类所害。所以,古代的紫水晶一直想报复人类;现在紫水晶想留住人类。

九岁时,我再次品读了这本精彩的《黑天鹅紫水晶》。这次,我不在囫囵吞枣、张冠李戴,而是精读书的每一页。这次精读后,我发现紫水晶(两只)是富有母爱的黑天鹅。它们一个个都誓死保护自己的儿女,不让它们的儿女受到伤害。只不过古代的那只黑天鹅不仅没保护好他的儿女,反而让自己的丈夫命丧人口。

11岁时,我又翻了这本《黑天鹅紫水晶》。这时,我看到了母爱的大无畏精神:古代的紫水晶为了孩子而得了“精神病”,开始义无反顾的攻击人类,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引来袋狼群。而现在的紫水晶更为爱护自己的孩子;有一次他们一家去一条小道里,两只黄鼠狼一前一后包围了他们。紫水晶为了保护“黑飘带和宽嘴雄”,被咬掉的一只 脚掌,阴森森的白骨裸露在外。一个多月后才重新长出皮毛来。有一次,它带孩子们试飞,两只小天鹅不听话飞上高空,眼看就要被雕鹰猎食,紫水晶突然飞上高空,与雕鹰搏斗。最终紫水晶带着它那只有一只脚的身体与雕鹰同归于尽了……

十二岁时,我开始边做笔记边读《黑天鹅紫水晶》。在这时,我看到书中“我”说的一句名言:动物是无辜的,不要因为自己的贪欲而错杀它们!我从中还看到“我”祖师爷的遗书烧了:只要杀死三只天鹅,便可得到祖师爷的财产和珠宝。那跟在我身边的天鹅飞走了,那片沾满黑天鹅血液的土地也不再阴沉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7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8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篇10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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