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2024-09-11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共10篇)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在5月17日~5月25日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工作,保证答辩质量。

一、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应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公开答辩活动,并提前1周将答辩计划和时间安排向指导老师与答辩学生张榜公布,并通知到每个答辩学生,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吴永。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包括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及分工情况、安排答辩时间及地点、确定评分标准、答辩记录填写规范要求、成绩评语规范要求等。方案制定具体参见《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中有关答辩环节要求。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资格审查

(一)指导教师评阅

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送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评价意见表》,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设计)工作量、外语水平和论文质量等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

答辩秘书对毕业论文(设计)装订(顺序为封面、独创承诺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必要时)、封底等)、电子文档及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意见表等进行形式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通过后,送学科答辩小组评阅。

(三)评阅教师评阅

学科答辩小组组织评阅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应由两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认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写出评语,给出成绩,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原则上两位评阅教师同意,方可答辩;两位评阅教师不同意,不予答辩;如其中有一位评阅教师不同意,送第三人评阅同意,方可答辩;如第三人评阅不同意,不得答辩。不能答辩者按规定要求,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管理与要求

(一)答辩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校级答辩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2.二级学院应成立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专业学科专家及院系领导5~7人组成,如有必要可邀请校外专家。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学科领域、内容和课题类型的不同,成立若干学科答辩小组,学科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其中外聘教师不超过1/3。学科答辩小组每组每天需完成不少于20名的学生答辩工作。

3.各学科答辩小组设主任委员、答辩主持人、答辩秘书各一人。答辩主持人原则上由系主任(副主任)担任,主持小组答辩工作;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统计答辩成绩和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等工作。

4.答辩结束后,学科答辩小组向答辩委员会及时上报答辩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要裁决的问题及书面总结报告。

(二)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职能 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2.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全;

3.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4.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

5.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三)学科答辩小组职能

学科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出与课题相关的问题。

2.按统一答辩要求和标准进行答辩考核。

(四)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要求,并介绍答辩成员; 2.答辩人汇报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4.答辩结束后,学科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评价,认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写出评语,给出答辩成绩;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采用“回避制”。(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五)学生答辩要求

学生应向学科答辩小组汇报自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课题目的及意义;

2.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过程和结果; 3.答谢;

4.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等。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个部分组成,并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以百分制给出相应成绩。其中指导教师给出成绩占40%,评阅教师给出成绩占20%(两位评阅教师给出成绩取平均分),答辩小组给出成绩占40%。最后按比例计算最终成绩,并采用五级计分制换算:优秀(>=9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

二级学院应于5月30日前将《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教务处吴永。五、二次答辩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高、内容不足、工作量未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若指导教师预计该生经过1-2个月的努力后可以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由指导教师安排该生在暑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充实、提高,在下半年秋季开学后由学院安排二次答辩。对于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实施毕业论文(设计)重修。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

(1)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应对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按照《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的要求形成书面材料。

(2)同时各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各系各专业根据安徽新华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数据统计表,以专业为单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做好选题及成绩统计、质量分析等相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有清楚的认识,将在下一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改善。可参考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参考提纲)来分析。

七、论文装订要求

答辩后,各二级学院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装订,装订两份,一份由学生保留,一份由二级学院存档。装订要求各二级院系统一论文封面样式与封面内容,统一装订形式(骑马装订/胶装),保证装订后的论文样式美观,形式与格式符合要求。

八、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一)优秀论文(设计)的评选对象与要求

1.评选对象: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优秀者,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2.评选要求: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科答辩小组的推荐意见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集中评议,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3.各二级学院在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须向教务处提供《安徽新华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安徽新华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优秀论文(设计)的评选比例

1.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数为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4%,各二级学院应按照不超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4%的比例进行推荐。

2.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在经学校答辩工作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一等奖比例为20%,二等奖比例为30%,三等奖比例为50%。

九、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对本届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形成完整的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体系加以保存。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材料要利用此次答辩的机会进行深入的整改,保证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存档资料的质量。

十、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为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性,教务处将在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期间会同质量监控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督查督导,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2.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模板 3.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4.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模板 5.安徽新华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2

各院系:

为加强对 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院系要按《潍坊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以及《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具体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审查、评阅、答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的审查

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对于文字重复百分比过高的论文分别要求整改答辩或延期答辩,严重者将取消答辩资格。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检测时间安排。

首检时间在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进行;复检时间在第一次检测公布结果后,答辩前两天进行。

(2)检测结果及要求

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后参加答辩。

文字复制比在30%—50%的学生,由院系通知学生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再次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继续修改完善并检测,符合条件者至7月份答辩。

文字复制比大于50%的学生,由院系组成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该生必须重新撰写,并延期答辩。尚不能构成严重抄袭行为的参照(2)条中文字复制比在30%—50%的情况处理。

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参评校级以上优秀论文(设计)将进行二次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3)说明

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严格把关。

(二)答辩程序与组织

1.成立院系答辩委员会

各院系成立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系负责人担任组长,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人数 3~5 名为宜,每小组设秘书1名。

2.答辩细则

学生答辩时应写出书面提纲,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等。参加答辩的 1

同学应认真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答辩小组从以下方面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综合考核。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

(2)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动手能力及创造能力等);

(3)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内容方法、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图表质量、格式规范、结论正误、创新情况等);

(4)答辩过程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5)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及工作量的大小情况。

3.答辩形式

本科生答辩采取PPT形式,专科毕业生可采取小组集体参与答辩的形式。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讲解 10 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 5 分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在院系的范围内再次进行答辩。

4.答辩会场

答辩会场可设在经专门布置的教室、会议室、办公室或实验室内,要求会场正面(讲台)的墙上要悬挂写有“潍坊科技学院××院系××专业 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红色横幅。各院系做好答辩现场的拍照留存工作。

5.答辩安排

各院系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答辩时间、分组情况、答辩地点于答辩前两天报教务处(模板见附表)。

答辩后要及时安排二次答辩工作,各院系将每个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名次居后5%的学生名单及二次答辩的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人数等情况提前两天报教务处(模板附后)。各院系协调安排好二次答辩小组成员,答辩程序与首次答辩相同,成绩以二次答辩为准。本科专业学生所有答辩工作主要集中在4月26日(周六)—4月27日(周日)完成,4月29日(周二)前完成二次答辩。

6.答辩要求

答辩及成绩评定严格执行《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第七款第六条“答辩及成绩评定”相关要求,同时填写《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及总评成绩表》。

(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1.院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做好院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选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本单位参评学生的 20%。优秀毕

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 10%。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做好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各院系从应届获得学士学位者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校优秀论文(设计),原则上不超过应届学士学位获得者的2%。将潍坊科技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的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5000字左右,word格式)报教务处,同时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表、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电子版发送到sg_wxw@163.com,4月30日(周三)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请各院系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附表认真填写,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连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模板附后)务必于4月30日(周三)前报教务处(同时所有上交材料发送电子版到sg_wxw@163.com)。

2.毕业设计(论文)归档

各院系要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每个指导教师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指导教师姓名命名,毕业设计(论文)以学生姓名命名)要在各院系保存好。

附表(从教务处公共邮箱网易网盘里下载):

1.潍坊科技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表

2.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本科、专科分开填写)

3.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本科、专科分开填写)

4.潍坊科技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本科、专科分开填写))

5.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6.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专题报告完成情况一览表

7.答辩时间、分组情况、答辩地点模板(首次答辩、二次答辩均可用)

8.二次答辩名单模板(本科)

9.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名单模板(本科、专科合用)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3

答辩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按照我系2012届学生毕业环节教学计划的安排,特将毕业顶岗实习环节答辩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提交成果(1)实习日记

实习日记必须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书面鉴定、签字,实习单位盖章。(2)毕业实习报告 参考要求:

(一)提纲

1.实习工程及实习工作概述

工程概况,为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结构类型,主要平、剖面图,主要工程工程量,施工方法,技术经济指标,管理机构的组织系统,机械装备情况,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状况,以及实习的时间、地点、主要工作。

2.主要实习内容

房屋定位轴线及高程控制,施工图审核及放样工作,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选择,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流水施工方法的应用,网络技术及优化法的应用,施工平面图的布置,施工机具的革新,合理的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建筑工程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具体内容,施工图预算等。

3.专项问题研究

实习中自己感兴趣或工程中自己参与解决的问题专项探讨、分析。①问题的提出

②问题的解决方法与思路 ③问题的解决过程 ④问题解决产生的效果 4.主要收获

业务上、思想上等方面的主要收获

5.对毕业实习环节及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建议 6.感谢语

(二)书写及装订要求

1.A4纸打印,一级标题黑体3号字,正文小四宋体字,1.5倍行距,不少于10页。

2.插附实习工程主要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图片(照片)10张以上(其中有自身形象三张以上)。

3.统一封面格式、纸张(硬质彩纸),正规装订。

二、时间安排

5月9日—5月21日

毕业顶岗实习答辩:以班为单位,由本班指导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答辩。

(部分未进行毕业设计答辩或前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申请在此时间段答辩一次)

5月22日—5月30日: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汇总资料,归档,将毕业实习环节资料及成绩提交给组长,组长统一输入系统。

2012年6月3日之前,由各组组长将学生毕业设计资料同毕业顶岗实习资料合装资料袋与学生纸质成绩一并提交陶菊贞处。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4

各毕业生及有关导师: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4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包括MBA、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程硕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

【2010】2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请各学院按照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

三、2014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2014年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抽查20%外送盲评,剩余的全日制研究生由学院外送盲评。在职工程硕士在抽取学校盲审之外,学院再抽取当次申请总数的30%,其余由导师自行确定送审单位。

(2)申请2014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4月1日至4月4日24: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

6.签好字的《答辩资格审查表》,发表论文的复印材料于4月4日前由班长收齐后交所在学院。7.07级及以后的在职工程硕士还需在4月4日前上交《建筑工程学院在职工程硕士必修环节考核表》(附件1)。

四、论文送审

1.学院按照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参照浙工大研[2004]12号文件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将撤销该申请者的申请。

2.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4月8日至4月15日24: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注:上传的学位论文请全部按照盲审论文要求:

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

3、删除“致谢”栏具体内容。)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_部分)》。学位论文上传后请提醒导师网上审核。

3、4月15日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_部分)》。

4、论文重复度检测、匿名检测。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匿名检测: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检测达标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

(注:重复率检测通过的标准为: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重复率检测不合格将终止论文评审。建议在论文上传系统前自行在学校图书馆或网上进行重复率检测。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学院。)

5、由导师自行安排送审单位的学位论文,请导师将送审信息告知学院,学院将分配网上评阅论文的用户名和密码。

6、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5月上、中旬。评阅专家全部同意答辩的研究生,即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两位及以上专家不同意答辩者,本次答辩申请终止。一位专家不同意答辩者,可增补一名专家进行评审。增补专家同意答辩者,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增补专家不同意答辩者,本次答辩申请终止。

7.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浙江工业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浙工大研

【2007】10号)执行。

五、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1日——5月25日。

六、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每年六月份进行,评选标准参见《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浙工大发【2010】18号)。

七、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者材料及各学院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将于6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

说明:

1、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启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研究生和导师若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2、无法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导师请与学院联系初始化密码。

2011级学生毕业答辩通知1 篇5

关于2014届学生毕业设计答辩的通知

一、3月10日至3月13日,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发送给自己的指导教师,3月13日逾期不交者,成绩记为零分,不予毕业。

二、3月17日至4月20日,由指导教师分别进行指导、修改,期间要求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指导教师确认合格后方可打印。4月20日前上交正式答辩论文。不经指导教师确认,不能参加答辩。

三、4月24日至4月27日,毕业论文分组答辩,答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要求同学们认真准备。

四、返校后,要求所有同学必须交齐学费,欠费者不予毕业。实习前所下发的三方协议、实习周记、实习鉴定表(要求有公章)等材料要一同上交。

五、返校时间为: 2014年4月17日

返校后具体时间安排:

4月18日下午——20日:第四学期补考及前三学期挂科补考; 4月24日——27日:毕业答辩

4月28、29日:职前培训、用工企业推介、离校继续实习或联系就业。

注:中职学生不参加答辩,需补考的参加4月18日下午——20日补考考试,其他同学必须按时返校上交实习就业相关材料。

本通知要求全体毕业生按时返校,参加毕业生论文答辩及办理一切相关毕业手续,对于未参论文答辩,欠费,补考不及格的同学,不予毕业。提醒大家高度重视。

建筑工程系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6

一、6月6日—17日各院(系)组织完成实习总结,组织进行实习交流、毕业答辩及毕业教育,19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及毕业答辩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7日18:00—20日18:00)。

二、6月9日—10日,各院(系)完成2011届毕业生专业课的清考工作,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6月11日—12日完成公共课的清考工作(公共课考试具体安排附后)。14日以前必须全部完成清考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0日18:00—14日18:00)。

三、几点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学籍清考工作,要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详细安排好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要提前通知学生毕业前的进程安排,确保通知到人,落实到位,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都必须按时返校,特别是要筛选出有不及格课门的学生,通知他们做好考前复习,并按时参加清考。

3.要加强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要特别向各位老师强调成绩录入时间段,过期未录入者,要写书面情况说明,经教研室主任查实、院(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在教务科单独开通系统录入。因成绩未及时录入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的,一切后果由涉及教师和院(系部)责任人自负。

4.要组织好专业课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总结和毕业答辩,并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7

1、评阅与答辩要求:论文先采取小组评分,不再组织小组答辩,每一小组12名学生,共6个小组,同一小组指导教师相互交换评阅论文,评分采用百分制,小组得分取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的平均值。从每个小组中选出分数最高(不一定是优秀)和最低(及格以上)的论文各一篇参加大组答辩。小组评分平均分不及格的论文都需经过大组答辩。

2、评分等级比例:在指导或评阅的每6篇论文中,优秀等级(90分及以上)最多2篇,中等和及格以下(79分及以下)最少2篇,其他未良好(80~89分)。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在评分时均须按照上述比例控制分数等级。

3、最终成绩确定:参加大组答辩的论文最终成绩按大组答辩实际得分确定,没有进入大组答辩的论文最终成绩按小组得分并参照上述等级比例从高到低确定。

4、论文提交时间及地点:5月24日下午3:00之前,学生应将打印装订好的论文一份直接交给导师评阅(自己保存,不用交回),一份由班委统一收齐交到经管楼803室,每隔学生应按规定将论文及要求的其他文档上传到学校信息门户的毕业论文设计系统。没有按时提交的论文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5、老师领取和交回材料要求:5月25日请老师务必到经管楼803室领取分配评阅的论文,并务必于5月28日上午将评阅的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记录表和评阅教师评分记录表(两份记录表附后)各一份交回经管楼803室。这两个时间规定不能延迟,否则将影响论文答辩安排。

6、大组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时间定于5月29日下午2:30开始进行,答辩地点:菲梯

2。要求全班同学出席,经济学系全体教师出席。进入大组答辩的论文需加印2份(简单本即可)带到答辩地点。

7、评分纪律要求:在小组评分期间,老师不告知学生评阅教师姓名,学生不联系评阅老师,同一小组知道老师与评阅老师不相互商议如何确定分数。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8

院属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2012届毕业生顺利离校,学院定于5月进行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提交毕业设计成果与顶岗实习报告及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补考

一、参加考试对象:2012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学期考试不及格者;

二、补考名单、科目:详见教务处考试日程安排表。

三、考试报名时间:5月3-4日。需参加补考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交纳补考费,由系部交财务,财务处于5月4日下班前将统计交费名单并交教务处,教务处安排补考。

四、考试时间:暂定于5月8日-5月11日(第12周)。

五、考试地点:详见教务处考试日程安排表。

六、关于制卷、评卷和成绩录入

(一)请各系(部)根据教务处考试日程安排表,及时通知本系(部)需要补考的毕业生参加考试,并组织相关教师出好补考试卷,相同考试科目采用同一套试卷,同一评分标准。各系(部)务必在2012年4月27日前将经系(部)主任审查签名后的试卷由教学秘书统一交到教务处;

(二)成绩评定为卷面成绩,没有平时成绩,最高成绩不得超过60分;

(三)各系部必须于5月16日前将学生补考成绩登录进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的纸质成绩单和评阅后的试卷(按要求附好参考答案)。

七、其它事项

1、学生必须了解本人历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及教务处考试日程表,错过补考时间的,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

2、本通知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主页查询。

(二)关于毕业顶岗实习、毕业设计与答辩

凡未参加毕业答辩的同学,于5月7日到11日参加毕业设计与答辩(具体日程由各系(部)自行安排);凡未提交毕业设计成果与顶岗实习相关资料(见湘水学院【2011】50号文件)的同学,于5月7日到11日提交到指导老师。且各系(部)必须于5月16日前提交所有学生毕业设计与答辩、顶岗实习成绩,过期将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登录成绩。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9

1、一次答辩将于4月20日进行,分部分学生口头答辩和部分学生书面答辩的形式同时进行,各专业参加现场口头答辩比例为毕业生数的50%以上。

2、请论文指导老师通知相关学生在3月31日前提交论文终稿,最迟不能迟于4月7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一次答辩的机会。

3、指导老师在4月7日至4月13日一周内将学生的论文进行评分(百分制),写好评语。请通知学生将论文终稿打印一式三份交到每班班长或学习委员,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在4月13日前统一交到系办后再发给答辩老师。

4、答辩老师4月15日到4月19日审阅学生论文,准备好答辩提问。(我系博士和讲师或以上职称的老师都要当答辩老师)

5、现场口头答辩和书面答辩没有通过的毕业论文比例一般情况控制在3%左右。没有达到答辩标准的学生论文,系答辩委员会授权答辩小组可以按照简单多数原则暂缓答辩,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毕后,4月27日前由系里统一组织参加二次答辩。

6、请指导老师通知相关学生在4月29日前将论文最后定稿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稿(以姓名+学号命名)交给班长或学习委员,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在4月30日统一交到系办。

刚刚收到的通知,请周知

毕业答辩工作通知 篇10

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及查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与质量管理,树立良好学风,提高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1、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将不予答辩。

2、答辩工作需在5月29日-6月8日前完成。学院根据各自情况做好答辩日程安排,于5月26日前将答辩日程安排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学院需加强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需严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务处将在6月9-11日,采用北京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院级、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并按照10%的比例抽查其它等次的毕业设计(论文),对重复率在30%(含)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直接判定为不及格;对重复率在20%(含)至30%的毕业设计(论文)降低一个成绩等次。直接判定为不及格的或者降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要重做。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在6月9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不能因此而影响毕业生的两证发放和离校工作。

5、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应控制在20%以内,良好率不得超过40%,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毕业人数的2%申报)名单和待评为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少于毕业人数的2%申报)名单于6月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汇总初审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并确定。

6、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湖南科技大学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名单登记表》,填好后经办人签名、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月9前一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7、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及总结工作。于6月12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一览表》、《湖南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58290017,电子邮箱:sgk@hnust.edu.cn。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1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登记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未

通过名单登记表

3.湖南科技大学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信

息一览表

4.湖南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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