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2024-08-29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精选11篇)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1

宣传教育“百日行动”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锦法治办﹝2013﹞2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5月8日开始,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活动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宣传责任,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在局领导的主持下我局全体工作人员于7月16日的第四季度安全会议和11月26日的安全会上专门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知识,重点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履行职责,预防和减少失职渎职的行为发生等,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意识。

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20”世界计量日,我局组织食品、计量、特种设备专业人员在锦屏县天马广场通过挂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工作,过往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2

一、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能否统一。因此,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区安全发展的现实要求。建区以来,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与建区初相比有了较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了46.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0.19,为我区和谐跨越、快速崛起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这几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证明,发展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反过来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这就是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效应,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发展,我们始终要有这种共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迎接新区成立五周年、实现开发建设“五年跨越”奋斗目标的重要之年,我区正处在一个发展的紧要关口,加强安全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没有安全生产的发展,我区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就失去了安全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牢牢树立安全发展观。

(二)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扭转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全国安全形势作出的正确决策。就我区来说,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上保持平稳态势,序时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低于序时控制指标9.09%)。但是,1-4月份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7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3%;死亡10人,同比上升25%;受伤211人,同比上升32.7%;经济损失8.76万元,同比上升68.9%;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全部为道路交通事故,其中,3月2日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因此,今年我区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而且还比较严峻,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要有正确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行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全省“基层基础建设年”,年初,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职责,全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实际步骤,是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治大隐患和防大事故的具体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二、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既是一次突击性任务,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底数,有利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组织领导到位。为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安监局长、人劳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工会常务副主席为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行动机制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把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企业,落实到具体岗信、具体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措施得力,有效推进。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政治性强,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要求得实效,必须在措施上下功夫。

一是行动要迅速。会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5月初将督查专项行动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层层广泛动员,明确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是方案要具体。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和详细的日程安排,把时间明确到每一天、标准和方法明确到每一步,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实在,一级比一级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整个督查工作能够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三是督查要细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督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做到“三个不漏查”:不漏查一个单位,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对重点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逐个进行督查;不漏查一个岗位,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入手,全方位覆盖,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漏查一个隐患,要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绝不能留下半点隐患。

四是整改要彻底。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予以告知企业和有关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分阶段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有难度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五是监察要到位。区监察局(效能办)要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效能监察范围,会同区安委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过程的效能监察,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真正落实,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六是宣传要深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广泛深入地宣传到企业、车间、矿区和学校,引导全社会对百日安全督查活动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和积极监督,造大声势,形成震慑,为百日督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一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

四、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持之以恒,长效管理。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和稳步提升才是目的。对此,我们在“四抓”上着力,认真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抓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落实在基层,把基层建坚强,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一方面,注重抓好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镇(街)设立非编常设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配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员担任站长,编配2-3名兼职安监员,招聘2-3名协管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排专职人员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明确驻村联厂干部作为联系村(社区)和企业的桥梁;明确村(居)两委主要领导为安全联络员,建立村(居)干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捆绑考核制度。关口前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区安监局按照分工包片责任制,安排片区负责人兼任镇(街)安监站副站长。

2、打基础。安全生产事故警醒我们,没有扎实的基础,安全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事故将防不胜防。对此,我们确立了“与其花钱来善后,不如花钱打基础”的思想观念。专门安排力量,重点排查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制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投入专项资金,分步骤改善到位;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坚决关停整改。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正风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监管;严作风,坚持法治,不搞人治;精业务,培训行家里手型人才。

3、建机制。机制健全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专项行动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指派了安全信息员,上下互通,共享信息;继续抓好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工作的落实,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安全信息反馈。二是建立了综合工作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牵头,整合全区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区安监局建立局管“面”、组管“片”、个人管“格”的责任网,形成有分有合、富有弹性的工作网络。三是建立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

4、立制度。建章立制,才能强化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对此,在百日督查专项活动中,我们坚持把重点放大建章立制上,抓了“四个”制度的建立。一是建立专项行动责任制。层层签订“四定”责任制,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工作措施、定工作责任,人人有责任,项项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步步有成效。二是建立分析制度。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个工作阶段、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半月分析、生产经营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定性分析,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建立会议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个行动阶段召开二次以上工作例会;镇(街)、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在召开例会的同时,办公室每天要组织交班会,汇总当天情况,及时反馈情况。四是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针对督查专项行动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整改落实、隐患“会诊”、重大隐患公示、隐患整改主体等制度体系。制度规定的建立和完善,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我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作方案,我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学园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强化学园内部安全保卫,切实加强学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所做工作小结如下:

1、安保工作。经过上级领导的评估审核,我园已可以复学,我园有严格的值班制度。日常保安人员随身携带器械,穿戴保安服,严把入门关,来访人员量好体温、做好登记再开门,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各班与幼儿家长之间,层层签定承诺书,使学园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对各灭火设施等进行逐一排查。学园在每个楼道都安装了安全通道标志。灭火器3月过期,已经全部更换完毕。

3、交通安全。有针对性地对幼儿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幼儿应对洪水、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预防交通、溺水、高坠等事故的发生。

4、做好传染病及卫生防疫宣传工作,注意教室及公共场所通风、消毒,筹备防控物资,并于开学前进行了二次入学前的防控演练。复学后,严格执行错峰接送制度,家长不入园,5、之前检查发现操场外墙琉璃瓦存在脱落危险,已经让师傅修葺好。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4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尧区政办发【2008】55号、临教政【2008】8号和尧区教字【2008】3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联校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目标

在三月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及所属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学校安全稳定。

三、督查重点内容

1、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的安全情况,重点是饮食卫生、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及饮用水卫生情况。

4、学生宿舍的安全情况,重点是学生宿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楼梯护栏等有关标准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5、教学、科研用房的安全情况,重点是防火、危险化学品等物质安全情况和旧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

6、锅炉、燃气、电器、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7、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校内治安情况。

8、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培训情况。

9、各类事故隐患及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从4月28日至7月底,分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4月28日至5月20日):各学校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进行自查。围绕季节特点,做好防汛安全和传染病预防、预防食物中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时段(5月21日至6月底):联校对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迎接区教育局的综合督查。重点做好中考等各种考试期间学校师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工作以及放暑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时段(7月初至7月底):利用暑假加紧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好对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排。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督查目标、方法和要求,搞好自查工作,确定督查重点,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2、各学校每月进行安全月报时要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7月25日前将隐患明细表和专项行动总结报联校。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

息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和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有关工作

为及时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交流情况,相互促进,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22号文件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的要求,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以下称《快报》)。

《快报》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分送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百日专项行动督查组各组长,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委会主任、分管省级领导和省级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中央主流媒体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快报》除通过文件收发系统发行外,还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文件加密传输系统发送到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煤矿安监机构。

为做好《快报》有关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快报》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快报》编辑组,具体负责《快报》编辑工作。

各地区要加强《快报》稿件提供、信息报送工作,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一名同志为《快报》联络员,负责《快报》稿件撰写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省(区市)每个工作日为《快报》提供2条稿件,报送时间为下午16时前。

各地要认真做好《快报》发行相关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安全监管政务信息系统等做好《快报》发行工作。二是发送各省级安委会主任、分管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快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委会办公室的联络员负责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文加密传输系统下载、印刷并发送。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要明确一名同志为《快报》联络员,负责《快报》稿件撰写和信息报送工作。每个工作日为《快报》提供1-2条稿件,报送时间为下午16时前。

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于4月24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快报》编辑组。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的有关宣传工作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百日专项行动的宣传和信息工作,并尽快按要求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快报》信息报送和发行联络工作。

2.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百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百日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与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强化对百日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通过主动通报情况,提供信息,密切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提升宣传效果,共同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工作。

4.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选择地到主要新闻网站、重要门户网站做客,就百日专项行动中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同时,充分发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所属报刊、网站的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推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快报》编辑组电话:010-64463997、64463998

传真:010-64463929,电子邮箱:BRJB@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安元洁、赵歌今、杨恩道、骆潇、于杰、高蕾、孙蕾、李凤霞、闫静。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6

根据*教发[2009]44号文件精神,**镇中心学校从5月1日到7月底,在**镇辖中小学范围内,开展了“**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各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加大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的力度,有效地保证了中小学安全稳定,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谨就该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县教育局汇报。

一、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

为了组织开展好“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镇中心学校及时组织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成立以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的“**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副校长专抓这项工作。同时,制定出台了《**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方案》,各中小学也相应成立了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除了校长亲自抓外,还明确分工了一名学校领导专项这项工作。从5月起,全镇18所中小学都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为了使这项工作有头有尾,善始善终。镇中心学校不但布置工作,而且组织检查和督促各校开展工作。我们在五月份、六月份,就以中心学校的名义组织了中小学校长,两次深入到各校进行检查督促。平时,镇中心学校的领导每月还深入到学校检查两次以上。由于措施落实,检查到位,所以各校校长都亲自组织,亲自抓,使这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特别是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如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我们侧重抓学生的晨检工作、校舍的消毒工作以及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工作。6月份,我们有重点地开展地质自然灾害的预防知识、防洪、防汛、防震知识教育。平时,我们侧重在交通安全知识、食品安全卫生知识、防溺水知识、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教育工作。在不同时期,开展不同重点的安全卫生知识教育,使广大学生不断地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我们除了给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还通过开展技能演练来提高师生的应急能力、逃生技能、自护自救和互助互救本领。据统计,在这次活动中,全镇18所中小学共开展了消防、防震、防洪、防汛、防地质自然灾害等安全技能演练100多次,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应急能力。

四、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发展。

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中,**镇各级学校的领导,真抓实干,真正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宣传工作到位,从而提高了学校领导的安全责任感,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了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发展。为师生教学安全、为师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安全保证。推动了学校“三风”建设,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在6月底、7月初的中考、期考中,中考成绩达到A级以上的 20多人,比去年多了4人,期考中,仅是小学六年级,语文、数学达到194分以上的就有 30多人,比去年多了7人。师生的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仅仅是6月份,全镇师生在为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活动中,就为灾区人民捐献了77000多元。

五、这次活动中碰到的问题么及今后打算。

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中,我们碰到了一些问题:上级布置的有关活动太多且内容重叠,造成部分校长压力大,加之部分校长不但是管理学校的校长,而且包班上课,所以精力难以集中,故在活动过程中,仍有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还有一个是学校的管理工作,单靠学校本身不行,还必须与社会各界,有关部门配合,就这次活动看,我们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还有待加强,一些与有关部门相关的安全工作,如网吧管理、学校道路的交通管理,必须进一步密切关系和加强配合。再一个是学校的安全工作千头万绪,防不胜防。尽管经常检查,但一些意外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学生的校外安全管理是一个难题,也是重点,学生出事往往都是离校的时间。7月8日中午,一场大雨把王堂口小学的围墙冲垮了10多米,这些都是我们难以防备的。

今后,我们将在上级党委、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下,依靠广大师生,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学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真正把学校的安全工作长期不懈地抓下去,维护好学校的稳定,确保师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7

索 引 号:GZ***293 发布机构: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名称: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文号:穗建质[2009]1563号主题分类:政务文告通知 发文日期:2009年12月22日 主 题 词:城乡建设 开展 整治行动 通知

穗建质[2009]1563号

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级建设(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

为加强城市建设,以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2010年广州亚运会,目前我市工程建设正全面铺开,工程量成倍增加,安全文明施工形势严峻,为落实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要求,坚决制止建设工地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携手创建清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全市

范围内开展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百日整治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工作局面,使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二、各建设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方案》、《关于加强城市环境整治等五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09]370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09]455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控制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09]506号)、《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占用道路督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占道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建质

[2009]1295号)、《关于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建质

[2009]13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穗建质[2009]1325号)、《关于在交通繁忙时段严禁占道临时维护施工的通知》(穗建质[2009]1515号)规定,明确责任,按照标准逐项检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务必确保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以上文件请登录http:///查询)

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负责督促各自监管的工程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履责不力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并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不及时落实整改的工地责任主体(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整理汇总电子邮件报我委质量安全处(xuxiaolan@gzcc.gov.cn)。

四、我委主要负责人将带队对工地进行随机巡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责任主体通过媒体曝光,列入企业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同时我委“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督查小组”(五个)将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督查,采取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片包干、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建设工地参建各方及其监管部门(机构),每半月将督查情况汇总为《建设工地管理工作督查简报》向全市通报,对责任企业实施诚信体系扣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两年内不得参评文明工地和其他荣誉奖项、暂停投标资格等。

专此通知

(联系人:李彦杰,电话:83126784)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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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8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公司各项目监理部门:

为全面落实近日分别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6月13日发布的《全市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厦建工〔2013〕73号)文的部署,公司决定从6月13日,在公司各项目监理现场开展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力争通过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遏制各类安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公司以总工办为主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重点百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相应工作。龙安副总经理任组长,蔡一平总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小组,督查小组成员有赵耘、赵杰、陈岑。

三、检查及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司在建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及整治时间

6月13日起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13日至6月16日)。各项目监理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重点整治内容、具体任务、职责分工、领导机构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8月31日)。各项目监理部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查找和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要求各项目监理部持续开展渣土车和砂土污染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20日)。回头看,及时总结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的长效机制。

五、检查及整治重点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独立总监对工程项目管理及带班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2.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落实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情况。

4.“打非治违”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主要包括:临边防护、临时设施及场容场貌、施工用电、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深基坑围护、模板支撑、消防设施、砂土污染等。

6.渣土运输车辆资质及进出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项目监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独立总监要亲自抓,项目总监具体抓,项目部管理人员按职责分工抓,要立即制定检查和整治方案,做到全覆盖,确保各项目能第一时间领会并贯彻落实检查整治方案,确保各自监管的项目检查落实到位。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项目监理部门要全面排查治理,要保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高压态势,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采取项目部自查与公司总工办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百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一线,严防走过场、搞形式,做到大检查和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项目监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严防整改期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必须暂停施工。各项目监理部门在大检查和整治行动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该责令整改的要责令整改,该上报主管部门的要坚决上报。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短信平台以及工地宣传栏等作用,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强化社会监督。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项目监理部门制定本项目工地的实施方案,各项目监理部门在9月20日前将检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公司总工办,以便汇总上报。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9

富安生办„2008‟19号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我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通知》(富政办„2008‟1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迎接督查。

二、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二是各

- 1 -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主体责任落实和自查整改情况;三是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方案、动员部署、排查治理、认定挂牌、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信息报送、管理台帐等情况。

三、市安委办将按国办发明电工„2008‟22号文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适时开展督查活动,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四、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当前,“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汛期也将到来,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也相应增多。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力抓好“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根据“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等;要加强防汛、防雷、防台、防触电、防中毒、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加强“五一”节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工作,遇有较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市安委办昼夜值班电话为:***,传真:63139035,请市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地方海事处、旅游局、- 2 - 建设局、质监局等部门的值班安排和值班电话于4月29日前报市安委办。

富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督查

转发

通知

报送:杭州市安委办,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平安办,陆洪勤副市长

- 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但煤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一些行业(领域)隐患仍然比较突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

- 4 - 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省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市(地),市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县(区),县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乡镇。

三、督查内容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

- 5 - 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具体督查内容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4月底前,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

- 6 - 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期编辑《工作快报》。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并于8月上旬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08年4月17日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10

工 作 总 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兴义市教育系统2014年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教【2014】17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实际,开展了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行动,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乡学校交通情况

我乡共有8所中小学,1所幼儿园,在校师生3300多人,有部分学生家长包面包车送学生,还有个别家长骑摩托车接送。乡中学、田湾小学、丫口寨小学校门离公路较近,学生上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因此,乡中学、田湾小学、丫口寨小学充分做好校园路段交通疏导工作,时刻注意排除隐患,从不怠慢。

二、明确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成立了领导小组

长:李应勇

副组长:娄方剑

张志刚

赵天国

成员:刘朝寿

董顺安

吴天华及各校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教育辅导站,办公室主任由娄方剑同志兼任,成员张志刚、赵天国二位同志组成,负责专项整顿的日常管理、资料收集和宣传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建立相关教育制度,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非营运车辆、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二)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经验。

1、根据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工作。

2、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乡教育辅导站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在全乡教育系统召开的会议上,每次都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交通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对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树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和观念,认真做到了不出交通事故,不违章。针对此次专项活动,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在11月份乡教育辅导站先后印发了《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致接送学生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3、明确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一是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二是对学生乘坐车辆进行摸底调查,三是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低,合伙包车接送学生,这些接送学生车

辆,不在校园接送,采取躲着接送学生,有些车主不愿接受检查,但是乡教育辅导站及学校没有相应执法权,监管难度大,给交通安全留下安全隐患,给事故预防工作带来重重困难。

(二)接送学生车主的安全意识低。一是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差,存在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二是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差,有些学生家长根本不懂什么交通法规,不管驾车者是否有证、车况好坏,总认为学生坐车比走路安全。

(三)个别学校对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安排计划不祥,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自我隐患治理积极不高,依赖上级部门治理性强。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计划。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召开家长会,提高学生家长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力度,强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低速货车、“黑面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消除交通隐患。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总体来说,我乡教育系统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专项整顿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乡教育系统将继续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保障师

生的生命安全、为猪场坪的教育发展保驾护航。

兴义市猪场坪乡教育辅导站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篇11

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总结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市场秩序的区域性突出问题,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工商公„2011‟**号)要求,我所迅速行动,在辖区境内范围内开展了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情况

在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近**人次,检查市场**次,检查经营户近***户,发放宣传资料**套,立案查处*件,结案*件,结案率100%,罚没案值***万元,其中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规案件**件,罚没**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案件**件,罚没***万元。在辖区境内没有发现商业欺诈、传销、黑网吧、黑窝点及三无、虚假出资等违法经营活动。

二、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在接到上级通知后,我所及时召开动员会,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及全所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专班,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及各时间段的具体工作安排,明确了责任,做到了人人有岗,人人有责。通过

召开动员会,提高全所工作人员对开展百日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使全所工作人员提高了认识,为百日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分析影响区域性市场秩序的主要矛盾,查找市场秩序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有针对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整治专班,深入宣传发动,有计划组织部署,营造工作氛围。

(二)抓宣传引导。一是充分利用专栏宣传、户外广告、发送宣传资料、走访接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和有关政策、方法,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远离违法的自律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执法、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广大生产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不间断地报道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的工作动态与工作成果,以增强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的公信度和影响力。

(三)抓走访接访。一是全面开展知名企业大走访活动。对本辖区内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持有企业、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直通车”企业、当地知名骨干企业进行了一次大走访,受理知名企业遭遇不法侵害的举报投诉,积极为知名企业打假维权。二是切实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接访和处理工作。三是保持12315申诉举报渠道全天候畅通,及时查办、分办和转办群众申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抓重点查处。一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以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及其配件、卷烟、成品油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打击假冒仿冒和在商品销售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二是打击传销行为。以网络传销、“拉人头”传销为重点,打击假借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私募投资、投资理财等名义骗取群众钱财的传销活动。三是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以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科技致富广告及概念炒作宣传等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行为。

(五)抓深入一线。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按照“分片负责、责任包干”的原则,组织全所工作人员,根据辖区不同情况采取分片分组的方式,主动走村串寨,深入一线,开展法制宣传和案件查处工作。从讲法律,讲知识入手,注重方法,积极引导,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使群众主动远离制假售假,从而达到净化市场秩序的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

我所对通过百日行动进行总结,发现在行动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一是缺乏长效和完善监管机制,二是在监管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环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市场巡查和重点排查。加强农资质量检测和市场巡查的督查和指导,将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暗访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执法相结合、执法检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重点行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地段和薄弱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整治隐患,解决问题,消除盲区。

(二)加强流通领域(环节)商品(食品)质量监管。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五统一”的要求,做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认真清查和追查不合格食品来源和流向,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做好不合格商品查处工作。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食品购销台账等市场准入、行业自律、质量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强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规范,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霉变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食品、不合格标签(标识)食品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通过集中整治、监管巡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监测检测等途径,发掘案件线索,加强案源研发,加强协调联动,集中办案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增大市场秩序优化行动作为。用更强的办案效果、更多的大要案件、更广的案件类型、更优的办案

质量来凸显百日行动的成效。

(四)加强民生保障执法。做好以涉安、涉危和涉及环保的行业及“黑网吧”、娱乐场所、食品经营场所等为重点,加强主体经营资格清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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