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2024-06-11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通用8篇)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篇1

摘要:公共财政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取得收入并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应通过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成员充分就业、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保护生态环境等六个方面建立并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以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

关键词:公共财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所谓和谐社会,是指不同社会阶层、集团和群体之间、不同社会组织或团体之间、个人之间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状态。所谓公共财政,就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取得收入并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

目前,我国达到社会和谐还面临一些挑战:一是经济增长的质量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速的增长与就业不足并存,几乎成了中国经济的特有现象;二是收入分配呈逐步扩大的态势,城乡差距近十几年明显拉大,全社会收入分配拉开的幅度和速度过快,相当部分人未能真正共同分享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收入差距与贫富悬殊导致阶层分化对立,群体事件增加,积累着社会不稳定因素,破坏社会的和谐与公正;三是地区差距仍旧较大;四是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经济成果与资源投入不相称,环境资源问题不仅制约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且也影响着社会财富增长的质量。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必须建立公共财政机制,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一、构建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而完善公共财政职能,必须把支持经济快速发展作为公共财政的第一要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此应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让农村居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沐浴公共财政阳光,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财政新增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逐步提高财政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能力。

2、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

3、继续实施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

4、重点推进农村税费、粮食流通体制、农村金融体制和土地征收制度等改革,大力支持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乡镇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步伐,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改革效益;五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财政支农整体效益。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对城乡居民进行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也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之

一。社会保障体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更是弱势群体的安全网,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目前,我国一部分人享受过度保障,一部分人则几乎没有任何保障。这种做法严重地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平原则。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可能给国民提供高水准的社会保障,我们的目标应该是逐步建立一种水平不高但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2、在广大农村完善最低社会保障、新型合作医疗、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避免贫困人口的生存危机。

3、运用公共财政手段,积极帮助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以及病残职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4、从政策上落实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经济责任,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社会成员充分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社会和谐,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充足,应把就业优先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财政部门要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社会成员的充分就业。

1、采取补贴、税收、担保投融资等财政政策,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弹性大的服务业以及就业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就业增长弹性。

2、支持设立“再就业基金”,对吸纳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实行工资补贴,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培训补贴。

3、支持人力资本投资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向所有城乡失业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4、加快构建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5、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支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鼓励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加快义务教育发展步伐,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教育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应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教育公平。

1、继续加大“两免一补”、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救助等工作力度,保证每一个困难家庭的城乡学生都能够上学读书。

2、改革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将目前以县为主的承担体制改变为由省以上政府承担,解决基层财政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投入长期严重不足的问题。

3、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清理整顿教育收费秩序,有效减轻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经济负担。

五、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着力建设健康社会。公共医疗卫生关系国计民生和劳动者的素质,公共财政应发挥其提供公共产品职能和重要作用,加快发展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卫生事业。

1、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农村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投入。

2、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3、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医疗体系。

4、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突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5、积极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加强以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社会的家园。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现代财政最终将向生态财政转变,从而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对环境的损害越来越小。财政工作既要实施对环保产业的支持,也要对破坏环境的经济行为进行调节。

1、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推进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源污染的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抓紧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动资源的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继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减少人为破坏,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再造祖国秀美山川,加强财政在生态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

4、在支持生态建设中实施直补农民政策。近3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28.9亿元,支持完成退耕还林

1.35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84亿亩;安排231.9亿元,支持保护了14亿亩天然林,营造林木0.62亿亩;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50亿元,支持保护重点公益林4亿亩。上述政策,既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又使农民从财政补贴中直接受益达687.06亿元。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卓有成效的发展和全面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公共财政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责无旁贷。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机制,完善公共财政职能,我国和谐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启春。公共财政学教程[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1。

[2]喻廷才。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EB/OL].2005.4.29。

[3]齐守印。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EB/OL].2006.1.12。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篇2

关键词:公共财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所谓和谐社会, 是指不同社会阶层、集团和群体之间、不同社会组织或团体之间、个人之间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状态。所谓公共财政, 就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取得收入并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 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 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

目前, 我国达到社会和谐还面临一些挑战:一是经济增长的质量不高, 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高速的增长与就业不足并存, 几乎成了中国经济的特有现象;二是收入分配呈逐步扩大的态势, 城乡差距近十几年明显拉大, 全社会收入分配拉开的幅度和速度过快, 相当部分人未能真正共同分享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 收入差距与贫富悬殊导致阶层分化对立, 群体事件增加, 积累着社会不稳定因素, 破坏社会的和谐与公正;三是地区差距仍旧较大;四是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经济成果与资源投入不相称, 环境资源问题不仅制约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 而且也影响着社会财富增长的质量。

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 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 必须建立公共财政机制, 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发挥公共财政职能,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一、构建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 而完善公共财政职能, 必须把支持经济快速发展作为公共财政的第一要务,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此应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 让农村居民, 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沐浴公共财政阳光, 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财政新增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 应主要用于农村, 逐步提高财政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能力。

2、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

3、继续实施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确保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

4、重点推进农村税费、粮食流通体制、农村金融体制和土地征收制度等改革, 大力支持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乡镇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步伐, 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改革效益;五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 提高财政支农整体效益。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社会安全网。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 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对城乡居民进行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也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社会保障体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 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 更是弱势群体的安全网, 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目前, 我国一部分人享受过度保障, 一部分人则几乎没有任何保障。这种做法严重地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平原则。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不可能给国民提供高水准的社会保障, 我们的目标应该是逐步建立一种水平不高但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 应坚持以人为本,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 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2、在广大农村完善最低社会保障、新型合作医疗、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 避免贫困人口的生存危机。

3、运用公共财政手段, 积极帮助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以及病残职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4、从政策上落实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经济责任, 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促进社会成员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 实现社会和谐, 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 劳动力资源充足, 应把就业优先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财政部门要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 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社会成员的充分就业。

1、采取补贴、税收、担保投融资等财政政策, 努力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弹性大的服务业以及就业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提高就业增长弹性。

2、支持设立“再就业基金”, 对吸纳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实行工资补贴, 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培训补贴。

3、支持人力资本投资与劳动力市场建设, 向所有城乡失业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4、加快构建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服务网络, 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5、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努力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支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鼓励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加快义务教育发展步伐, 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教育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应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促进教育公平。

1、继续加大“两免一补”、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救助等工作力度, 保证每一个困难家庭的城乡学生都能够上学读书。

2、改革义务教育投入体制, 将目前以县为主的承担体制改变为由省以上政府承担, 解决基层财政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投入长期严重不足的问题。

3、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清理整顿教育收费秩序, 有效减轻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经济负担。

五、发展公共卫生事业, 着力建设健康社会。

公共医疗卫生关系国计民生和劳动者的素质, 公共财政应发挥其提供公共产品职能和重要作用, 加快发展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卫生事业。

1、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建设, 加大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农村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投入。

2、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3、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支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医疗体系。

4、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建立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 突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5、积极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 加强以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努力改善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

保护生态环境, 就是保护人类社会的家园。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 现代财政最终将向生态财政转变, 从而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对环境的损害越来越小。财政工作既要实施对环保产业的支持, 也要对破坏环境的经济行为进行调节。

1、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协调推进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源污染的治理,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抓紧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推动资源的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继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减少人为破坏, 发挥自然修复能力, 再造祖国秀美山川, 加强财政在生态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

4、在支持生态建设中实施直补农民政策。近3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28.9亿元, 支持完成退耕还林1.35亿亩, 荒山荒地造林1.84亿亩;安排231.9亿元, 支持保护了14亿亩天然林, 营造林木0.62亿亩;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50亿元, 支持保护重点公益林4亿亩。上述政策, 既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又使农民从财政补贴中直接受益达687.06亿元。

总之, 构建和谐社会, 实现经济社会卓有成效的发展和全面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 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公共财政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责无旁贷。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机制, 完善公共财政职能, 我国和谐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张启春.公共财政学教程[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1.

[2]喻廷才.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EB/OL].2005.4.29.

[3]齐守印.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EB/OL].2006.1.12.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篇3

关键词:工会维护和谐社会

0 引言

我国1994年颁布实施的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确定了工会的四项职能,分别是:参与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和教育职能。其中,维护职能中说明:“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中国工会最基本的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有义务保障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实现职工的合法所得,满足职工的物质需要,从而实现劳动关系乃至社会关系中的“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基础。工会在充分发挥自己维护功能的同时其实也是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明确维护职能的范畴

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般人把维权这个基本职责仅仅理解为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不是劳动权益就非工会应当受理的,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其中的“合法”权益之法,不仅包括劳动法律法规,还包括其他一切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足有三千多部,凡涉及职工权益的内容,只要职工有需要,工会都应当予以维护。所以说工会维权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仅包括政治权益、民主权益、经济权益、劳动权益,还包括精神文化权益、人身健康权益、心理健康权益等等,准确的说,凡是职工的合法权益都应当维护。

在这众多的权益当中,政治权益的维护,往往是最被忽略的。一般认为,政治权力是党和国家的事情,政治权利则是具有官职的人才关心的,平民百姓何来政治权益?甚至有些工会干部由于社会的某种原因残留着这样的观念即“远离政治”、“莫谈国是”。其实这也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先圣孔子曰,“政者,正也。”西洋先哲亚里士多德曾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民主先驱孙中山认为,“政治就是治理众人之事。”由此可见,政治无处不在,政治也是回避不了的。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都享有政治的权益。我国宪法也赋予了职工很多的政治权利,我们国家的工会法第五条规定:“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这不但是职工的政治权利,同时也是工会的任务,工会要切实做好职工政治权益的维护。

同样,其他的合法权益也要切实维护。明确自己的维护职能范畴是工会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2 立足本职履行维权职责,为构建和谐的社会开展工作

从维权的形式上看,源头参与实现维权是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主要途径,这可以说是事前维护;通过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侵权隐患,这可以称作过程的维权;职工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仲裁或诉讼,工会予以支持和帮助,这可谓是事后维权。工会开展合理化建议、双增双节等活动是维权,开展歌咏比赛以及各种体育活动也是维权。同时,工会还要善于借力,借助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同时要加大对弱势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坚持标本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注重教育引导,加强技能培训,促使其增强自身能力;运用送温暖工程这一载体,加强与单位党委、单位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力求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实现政策帮扶;加强对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帮助职工树立起法制观念,促使职工懂法、守法,并能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保护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权益的机制,尝试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在单位的工会经费中列支(这部分支出在上缴工会经费中扣除)或由上级工会划拨的做法等等。

总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同时也是工会的权利。但是,工会的维权工作不是就维权而维权,维权的目的调适劳动关系,调动职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提高效率,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经济事业的繁荣。工会组织的这种维权行动,使劳资纠纷控制在法律秩序的范围内,有助于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3 通过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民主基础

党中央提出推进民主政治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实现“民主政治”。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仅仅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如何建设民主政治、实现政治民主,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性的任务,必须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农村以村为单位的“村务公开”和在城市以企事业组织为单位的“厂务公开”,这两个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活动越来越被普遍认同。在和谐社会构建的伟大事业中,积极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民主权利得以有效行使,必将对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奠定下基础。通过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工作单位的管理,一方面是启蒙和教育职工的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一方面也是对职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训练。通过这种训练使职工懂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必须履行的程序及应当遵守的规则。具有先进性的中国工人民主意识及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也将对全社会起到示范作用。通过政务公开,职工积极参与单位建设的热情将不断加强,对单位的归属感也会逐渐增厚,单位内的劳动关系趋向平稳,以一个个小单位组成的大社会也会稳定持久,和谐社会最终形成。

发挥医保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篇4

___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建立全市社会保障体系示范县的目标,加快医疗保障建设步伐,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积极稳步扩面,加大基金征管力度,全局干部职工踏实工作,勇于开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了医保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一、以扩面征缴工作为重点,实现

医疗保险工作新突破

___县把扩面与征缴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双轮启动、双管齐下,以扩面促征缴,以强化服务促扩面,有力推动了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稳步、协调发展。

一是建立内部奖惩机制。把扩面征缴任务分解至各职能股室,新增参保扩面,按每增参保1人奖业务经费5元,未完成任务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并相应扣除奖金;保费征缴率必须达到95以上,每增一个百分点奖业务经费500元,未完成任务根据考核方案和分并扣除奖金。

二是强化政府职能机制。在扩面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通过行政手段,以政府抄告单的形式敦促部分省、市属单位参保,增强企业领导、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在有效的扩面宣传工作之下,除供电股份有限公司外,所有省、市属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加入了医保社会大家庭的行列。

三是积极探索参保扩面新机制。开展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试点工作,以县工商联合会会员为试点群体,努力探索参保扩面新途径,稳步扩大医保覆盖面,通过有效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全县工商会员和工业园区职工500多人已经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四是工伤保险工作有新的突破。贯彻执行《赣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县政府行文下发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县建设局、工商局、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安监局、矿管局等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攻坚战”,制定“四个一”(一份扩面纲领性文件、一本宣传手册、一次电视采访、一支宣传队伍)的工作措施,打开了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新局面,___县已有供电、矿管、建设、林业、石油、邮政等单位1348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征收工伤保险费4.86万元。

五是制定优惠政策,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遵循“保大病、广覆盖”的原则,降低门槛,妥善地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老大难问题,已有供销、林业、粮食、蔡坊电站、农机公司等困难企业职工1235人解决了没有医保的后顾之忧。

六是建立外部联动机制,主动争取县劳动监察大队配合支持,对长期拖欠保费的参保单位进行上门督查稽核,补缴保费37万元。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以参保人督促单位征缴,对欠缴保费单位的参保人员暂缓医疗费报销,以促进保费征缴,同时建立保费征缴“每月一通报”制度,通过《___医保》简报对欠缴保费单位点名通报,促进保费征缴。

___县医保扩面征缴工作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对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6年,___县参保单位已达209个,参保职工总人数达12053人,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___县10373人和市局下达12000人的扩面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征收医保基金726万元,基金收缴率达98.5,工伤保险新增参保1348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4.86万元,生育保险扩面613人,征收基金1万元,全年人均缴费基数达到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5以上,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收缴率达100。

二、以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为核心,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安全运行

在医保基金管理中,坚持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原则,正确处理好稳步扩面与社会和谐的关系,职工医疗需求与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的关系,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和参保职工患者之间的关系,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和基金安全运作。

严格把握住院、转诊转院、特殊检查和治疗的审批,不断完善医保管理制度,对医保规定的“八种慢性病”确认成立认定工作小组,聘请医保定点医院临床经验丰富、医德较好的医务人员为认定小组成员,既严格准确地执行了《赣州市部分慢性病认定标准》;又保证了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使“八种慢性病”认定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科学、公开、透明。

严格实行参保住院人员每周两督查制度,由保险管理股工作人员深入定点住院医院巡查,对住院参保人员是否冒名住院或挂床住院查实情况,倾听参保住院人员意见,帮助协调与医院、医师的关系,提供优质服务。

在保费征缴、划拨、使用、结算过程中实行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化管理,开展医保基金预算和费用监测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大多数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及时地堵塞基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转、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安全运行的工作目标,统筹基金结余率达18.6,上为政府分忧,下为参保人员解困。

三、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创建优质高效服务平台

为方便参保对象办事,减少办事程序,提高保费征收效率,深化改革征收体制,___县借社会保险体系示范县契机,实行五保合一征收新机制。搭建了与市局、县五保合一征收大厅、县城和基层8个乡镇的23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了高效快速的经办服

务,经办机构中心机房与各两定单位实现联网监控,证卡数据统一规范操作,并与县五保征收大厅实现数据库并轨。

建立了开放式经办大厅,按市局要求统一了经办大厅标识、窗口、岗位设置,使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实时结算,实行了全市医保“一卡通”服务。对医保信访工作做到热心、耐心、细心的答复,每事必答,不留后遗症,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四、以“两定”单位管理为载体,维护医保诚信,树立医保经办机构权威和形象

进一步完善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评和信用等级评定机制,根据市局两个管理考评办法文件精神和医保定点管理协议,采用定点管理平时督查情况、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义务医保监督员反馈信息、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定点服务质量综合评估等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考评计分,依据综合考评结果,评选先进医保定点单位进行表彰,并向医保定点单位和全县参保单位通报,有效地提高、改进了医保两定单位服务水平和质量。

加强和规范___县医保两定单位的管理,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环境,及时转发了市局关于两定单位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在两定单位自己推荐的基础上开展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并向市局报送评定结果。建立了两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

五、以统计分析工作为手段,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

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了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和决算工作,成立了保费稽核工作小组,对基金征缴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基金运行预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做好住院参保人员、离退休人员、八种慢性病参保人员、大病统筹人员、异地安置人员等医疗费用和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收支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严格把好保费征缴和费用支付关,加强统计、会计月报、季报、年报分析工作,提高报表上报质量,探索基金运行的倾向性、规律性。在住院、转诊转院、特殊检查、慢性病治疗审批和医疗费用报账、统筹基金支付金额数据统计等经办业务中,通过微机提供各项统计信息配合县财政按月与定点医院结账,方便结算审核,节省工作时间,提高医保工作效率,并用计算机设计数据公式报销费用,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服务。

规范了参保单位缴费记录和参保人员就医记录,每笔医疗费用上机作业汇总,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结算拨付等业务和财务分账基础数据资料的管理,建立全面实用、易于查询的基础资料档案率。

六、以宣传工作和经办能力建设为推动力,不断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水平

___县医保局在医保政策制度宣传为医保扩面征缴工作的“助推器”,坚持办好《___医保》简报、医保学习与宣传栏,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宣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动员宣传,积极参与县主管局组织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宣传资料和工伤保险扩面宣传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加强了医保信息报道和调研工作,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以城镇各类人员医疗保障政策、“三医改革”、如何提高医保经办机构的各项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活动,将信息宣传报道和调研工作列入了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完成信息报道任务58篇,调研文章10篇,其中信息用稿36篇(市级用稿13篇,国家级用稿1篇,县级用稿22篇),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业务经办能力。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篇5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从1000美元―3000美元的特殊发展阶段。根据国际经验,这个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制约着社会前进的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我们党顺应这一历史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任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一、 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派生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个平行并列、各自独立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执行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司法裁判职能,而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必然结果。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的执法宗旨,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必须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通过发挥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实现执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总趋势,它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对国际经济、政治、文化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任何国家要跟上时代潮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发展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经济文化落后,党的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以此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通过创建清廉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仅揭示了检察工作的本质和规律,也反映了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价值追求。检察机关必须围绕这一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要以公平求和谐。公平是人们追求的基本社会价值,是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基本理念。而司法是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当人们之间的纷争不能自己解决时,当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侵犯时,人们就会寄希望于司法机关,期求司法机关能够通过法律公平地解决纷争,伸张正义。司法的功能就在于通过公平合理地适用法律规则,满足人们对公平的追求。一个社会,如果达不到人们对公平的要求,就没有理由要求人们遵循它所颁布的法律和制定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也就荡然无存,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检察机关要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使有罪的人受到惩罚,使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使人权得到尊重,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力实现公平,以公平构建社会和谐。

(二)要以效率求和谐。从法学理论上讲,公正是司法的最终和最高目标,效率是通过司法实现公正的最佳状态。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追求之一。其实,效率本身就是公正的一个重要的价值指标。对于群众来说,既要求自己的官司得到公正的裁判,也希望诉讼的时间不要太长。 “没有效率的正义是延误或虚幻的正义”,“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迟来的正义等于无正义”。如果不讲效率,久托不决

,群众的生活处于长期的不稳定状态之中,就可能导致天平失衡,导致公正难以实现。司法效率不仅仅是某个纠纷与案件及时解决的问题,没有效率,群众诉求和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就可能演变成“激烈的对抗和大规模的冲突”,就无法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无法实现和谐社会。因此,检察机关在尊崇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要研究司法规律,创新检察机制,使案件在检察环节加快进度,加快周转,满足人们对效率的追求,以效率体现公正,以效率推动社会和谐。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篇6

(一)深入开展“第一道防线巩固年”活动,在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功能发挥上实现突破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正处于凸显期,面广量大,许多问题情况复杂,化解难度加大,健全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也是司法行政部门保稳定,参与建设平安仙境的主要阵地。我市的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市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年,我们将继续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深入开展“第一道防线巩固年”活动,力求在基层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有新的较大突破。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在巩固中抓提高。重点是落实好烟台市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参与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现场观摩会议的精神,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抓好司法所和村(居)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管理和指导,提高司法所和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力争到年底,全市规范化司法所要达到90%以上。要把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放到规范管理和规范运作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和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基层基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要充分发挥功能。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基层的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司法所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做好结合文章,善于抓住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拓业务领域,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指导镇(街)、村(居)企调委会充分履行好职能,开展好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要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坚持民间纠纷定期排查疏导制度,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民间纠纷的调处率要达到97%以上,调处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四无”活动,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把建设“平安仙境”筑牢“第一道防线”。三是,要科学整合职能。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整合、优化基层工作职能,形成保稳定的综合优势。加强“12348”专线建设,搞好对外宣传,进一步提高“12348”专线的社会知名度,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当好党委政府了解~、重大决策的参谋和助手。抓好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力争到年底全市镇(街)调解中心有90%以上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要高度重视和抓好城乡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和帮教工作,强化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避免重新犯罪。到年底,要创建1-2处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实体。按省厅和烟台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搞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保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普治效果和典型培养上实现突破~年,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验收年,也是巩固和深化“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抓住“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利时机,把抓典型、求实效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来抓,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要精心组织检查验收,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效果。按照业务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并要在此基础上做好新的五年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起草工作。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继续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重点、贴近形势,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以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带动全社会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法制宣传的社会平台。继续抓好“两书制”经验的推广,深入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丰富法律进社区的内涵,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两书制”在两委班子健全的农村推开面要达到90%以上。要精心培育一批过硬典型,推动面上工作的发展。抓典型,推广典型经验,不仅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衡量和评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条件和标志。近几年,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总起来看,比较过硬的典型少,影响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水平和对外影响。~年,要以总结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在总结的基础上搞好创新,力争在全市精心培植、总结推广一到两个能够在全市、全省及至全国造成一定影响的典型经验,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在服务质量和效益上实现突破法律服务具有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双重功能。~年,要认

真总结去年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经验,继续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整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法律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公信力,树立法律服务业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形象。要通过新一年的努力,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以诚信建设为核心,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办案(证),确保整个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平有明显提高;狠抓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办案(证)质量考评机制,完善社会有关方面和当事人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证)质量有明显提高;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不断拓宽业务领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主动服务于社会稳定需要的各个领域,确保业务总量和收费有明显增长。要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律师自律管理,强化律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律师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品牌建设,引导律师机构向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努力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要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贸易摩擦增多的新形势,拓展律师业务领域,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以学习贯彻即将颁布的《公证法》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处向新型体制过渡和转轨,确保公证改革有序进行。进一步发挥公证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积极引导公证机构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服务,在更大范围上、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供服务,防范交易风险。要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进行改进,重新制订《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尤其是主任任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都要有很大的变动。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要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参与信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篇7

“新农村”这一概念,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上世纪80年代初, 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 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新的历史背景、新的发展观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

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 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 财政收入2.6万亿元, 【1】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按照工业化进程划分理论, 我国己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后期阶段。从一般规律来看, 我国己具备了重点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讲, 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及工业经济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目前我国出现的内需不足、工业产品相对过剩等问题, 与农村居民购买力偏低有直接关系。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近73%, 而金融资产不到30%, 社会购买力不到40%。从启动内需, 促进整个经济协调发展角度来看, 必须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2】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和为农村提供更多农村公共品, 主要指导方针和根本目标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应该指出, 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但社会资源要素和财政资源要素配置主要向工业和城市倾斜, 使一度缩小的城乡差距再度拉大, 城乡二元结构明显, “三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 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 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 对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新时期财政向公共财政职能转变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作为社会资源配置基本机制的一种经济体制形态或社会经济运行模式, 迄今为止的实践和理论均表明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优于计划, 但有很多问题靠市场自行无法解决, 存在诸如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效应、信息不充分、分配不公及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市场失灵”现象。公共财政就是以“市场失灵”为存在前提, 政府以政权组织的身份, 以执行其作为国家社会管理者的职能, 在全社会对“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调节, 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 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

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大多适宜由政府来生产和提供, 不管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多是如此, 而且, 市场经济越完善, 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越丰富。我国城市中的公共产品也是由政府生产和供给, 居民免费消费纯公共产品、支付较低的费用消费准公共产品。

依据公共财政理论, 正确界定政府间事权划分。各级政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 建立在进行合理的事权分工与职能定位基础之上。中央政府应提供全国性的公共物品, 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的乡镇政府应主要提供社区公共物品。由于几十年来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 我国目前的事权承担格局却是基层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全国性公共物品, 这不仅会导致基层财政的支出压力加大, 还会造成社会公共服务的不公平, 城乡差距加大, 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不到应有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县乡财政本身财力就十分薄弱, 再加上农村人口占全国的70%以上, 因此为农村地区大量人口提供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的支出压力比城市地区要大很多。据测算, 县、乡财政集中在教育上的资金支出占两级财政的50%~60%, 某些贫困地区, 基础教育方面的支出占比更是高为80%以上。【2】

依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 加大上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在正确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的基础上, 必须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是构筑稳定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关键。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 相当多县、乡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实际上是不平衡的。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 只涉及在中央与省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划分, 而没有进行省以下的分税制改革。这次分税制改革虽然达到了提高中央政府占财政收入比重的目标, 使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收入集中化, 表现为中央政府和省级财政资源更加集中化, 但政府的事权却没有进行相应的集中。在财力向省、市集中的同时, 一方面农村居民并不能自由地向中心城市集中, 另一方面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还在不断下移, 广大农村基层部门的利益却因此受到了损害。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村基层政府和组织可用财力急剧减少, 农村公共产品不足的局面还更加严重。

让公共财政覆盖新农村, 既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也是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财政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发挥其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政府在制定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协调各种资源可持续发展同时, 必须要求财政职能进行相应的转换, 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手段, 财政职能的发挥和作用主要应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城乡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农村公共财政建设重点是指财政满足农村公共需要, 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包括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基础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农村道路建设等。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农村公共财政建设滞后, 农村公共产品供应短缺、公共需求得不到满足, 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二是有效调节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提高农民社会福利水平等;三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有意识地干预经济运行, 尽可能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 促进整个社会充分就业和经济稳定增长。

三、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

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财政政策制定必须紧密围绕城乡统筹发展这一核心, 实现两个方面转变:一是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由过去依靠农民自身向以国家财政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 让农民能享受到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二是财政支农政策尽快实现从产品目标向收入目标过渡, 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这一目标制定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为了实现以上两个转变, 财政职能转变要侧重“少取”更重要的是在“多予”上下功夫, 真正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一是通过减少从农村获取的财政收入, 增加对农村的支出, 增强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归根到底是构建新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二是以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 构建适应当前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财政支持政策, 打破城乡隔绝, 建立一个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稳定发展、城乡差距缩小的全面小康社会, 真正实现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

1.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

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发展迅速, 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 财政从注重经济发展转向注重社会发展。专家测算, “十一五”期间, 要根本改变农村公共产品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的问题, 国家财政至少需要向农村地区投入资金5万亿元, 主要用于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广播、通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此, 公共财政要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 重点支持农村水利建设, 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乡村道路和草场围栏等基础建设等, 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条件, 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深化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改革, 尽快为农民建立起起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2. 按照财权和事权统一的原则, 建立以中央、省两级政府为主导, 县乡财政适当配套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

税费改革后, 县乡财政普遍“吃饭”都非常困难, 由其承担的农村公共产品无法得到保证。现行体制下, 中央与地方虽然划分了财权, 但事权仍是模糊交叉的, 特别是在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 本该由上级政府投资的公共产品, 有的却通过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 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现阶段财政格局决定了不同级次和地区间公共财政的支出能力, 客观上也决定了现阶段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支出主要应由中央财政和省一级财政承担。

3.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提高县乡财政保障水平。

进一步增加中央、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 完善转移支付办法, 增强了县乡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的能力, 提高县乡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水平。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 逐步增加对县 (市) 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继续加大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落实好国家“三奖一补”等政策, 妥善处理县乡财力分配关系, 适当增加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 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均衡,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扩大新增财力中用于“三农”的份额, 新增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在扩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 切实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果, 逐步改变目前存在的支农资金使用比较分散、效益不高等问题。

4. 发挥财政支持的导向功能, 建立财政投资的激励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农村的公共建设滞后, 公共产品短缺是长期形成的, 需要大量的投资。在新农村建设中, 财政只能是发挥杠杆和导向作用, 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农村的公共建设, 尽量避免大包大揽。财政运用贴息手段, 通过对农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项目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吸引信贷资金投入。财政通过建立代偿损失核销制度等方式, 支持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改变政府直接办项目, 加大民间办项目的补助。逐步建立国家、集体、个人, 内资和外资, 政府资金和民间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

5. 加大对农民增收的直接补贴、支持力度。

财政要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 针对农用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 及时对种粮农民实行综合直补。继续实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完善财政补贴办法, 重点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维护农民工权益, 进一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农民工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等。

摘要:按照工业化进程划分理论, 我国己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后期阶段, 从一般规律来看己具备了重点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条件。从启动内需, 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角度来看, 我国出现的内需不足、工业产品相对过剩等问题, 与农村居民购买力偏低有直接关系。建设新农村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和为农村提供更多公共品, 其着力点在于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统筹城乡发展, 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关键词:新农村,公共财政,财政政策

参考文献

[1]金峰峰.从农产品及农业的特殊性看财政支农支出范围[J].当代财经, 2000 (8) :29-32.

[2]柯柄生.关于我国农民收入问题的若千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 2005 (1) :25-30.

发挥税收职能服务和谐社会探析 篇8

摘要: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我们用更宽阔的视野考察税收制度及税收改革。构建和谐税收需要从税制层面、征管层面寻找改革的思路。通过税收对和谐社会构建作用的分析,提出应该依照和谐社会的理念把握税制改革及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保障公共需要、促进社会公平、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关键词:和谐社会;税收;途径

1税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1.1税收为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因此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比其他经济杠杆更有力,税收入库更加及时、足额和稳定,无论对于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有着重要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稳步上升,较好的满足了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对于资金的需求。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工具,保证了国家的财力,确保了社会收入再分配的实现,提高了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因此,税收是确保和谐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

1.2税收所体现的公平原则,是和谐社会必须的

公平原则,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宗旨。维护公平、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与前提。在和谐社会中,税收公平有两层含义,其一是税收的覆盖面要广,即对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所有法人和自然人,对所有有纳税能力的人都应该征税;其二是税收的负担要公平,即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状况、纳税能力确定合理的负担水平,并使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水平比较均衡。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人的要素禀赋不同,主客观条件不同,获得机遇的先后和多寡不同,于是就出现了贫富悬殊加大、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社会问题。如果税收调控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这些矛盾会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尽快调整政策和制度安排,综合运用税收、财政等手段,以追求公平为要旨,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就显得极为紧迫和必要。

1.3处理好税收征纳之间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

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涉及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征纳双方历来都是矛盾的焦点。在税收征纳活动中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形成一种以税款征收、纳税为基础的税收征纳关系。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就是指征纳双方配合适当、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互动,以法治原则为基础,形成一种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保障体系。如果税收政策不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过重、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都会激化征纳双方的矛盾,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负面影响。而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形成既有利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又能方便纳税人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纳税成本,是征纳双方双赢的举措,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所要求的。

2我国目前税收中的不和谐现象

2.1税收制度上的不和谐

1994年的税制改革后,我国税制总体上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税收制度、税收政策已变得不太合理、不完善,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1)从《个人所得税法》看,虽然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2000元,但大多数工薪族都成为纳税对象,这不仅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加重了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也使个人所得税固有的收入调节功能无从体现。而另一方面,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这说明国内居民收入的差距在扩大,个人收入的分配并不公平。如果这样的收入悬殊继续扩大,会引发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导致经济、政治动荡,社会和谐更无从谈起

(2)缺乏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体系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我国一直以收费的方式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但是收费缺乏刚性、征缴体制也不健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相背离的。目前我国正在创造条件,探索开征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将为社会保障事业提供稳定的来源,也是维护安定团结,创造稳定的经济发展条件的基础条件。

2.2税收征管中的不和谐

税收征纳关系作为市场经济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中的一种重要关系。当前,我国征纳关系存在扭曲、不和谐,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从征税方来看,税务机关诚信征税不到位,在税收执法上,税务机关管理缺位,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权力滥用,不能秉公执法、严格执法,这成为国家税款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工作方法上,税法宣传不深入,征税环节繁琐,给纳税人带来很多不便。很多情况下将工作的重心放在监督打击偷逃税方面,而没有在为纳税人提供方便,积极组织税收收入中多下功夫。

从纳税方来看,由于受文化素质、思想观念和社会意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和法律意识淡漠,缺乏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纳税人有意向税务机关提供虚假的纳税信息资料,或逃避税务机关的检查,或骗取税收优惠政策,偷税、逃税、欠税、抗税等行为屡禁不止,纳税遵从度有待提高。

3构建和谐税收的主要途径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具体到税收部门,就是要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3.1继续深化税制改革。构建和谐税收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尽快推行税制改革,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通过税制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激发他们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动力;要进一步做到公平和效率,为企业创造一个规范、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要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减少低收入人群的后顾之忧。从而通过税制改革,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和较快发展,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物质基础。随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两税合并的日益临近,我国税制改革已经开了一个好头。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应该从以下几方面:

(1)消费税的改革与完善已经在逐步进行。下一步改革要为适应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改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的需要,降低大众化的消费品价格,降低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并体现消费公平。应重点考虑一些税基广、财政意义不

大、不会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水平的非必需品,对于需要限制的耗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及一些高消费行为,可通过增加消费税税目和提高税率,加大调节力度。

(2)开征遗产与赠与税,调节存量财产的公平。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雄厚的现实经济基础来开征遗产税,逐渐加大的贫富差距也对遗产税的开征提出了迫切要求。遗产税不仅有利于规范财产关系行为,而且有利于建立和谐公平的社会关系。通过征收遗产税,既可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收入,又可缩小收入差距。根据中国当前的情况,遗产税征收的起点应当高一点,把一般中低收入者排除在外,有助于税收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3)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从法律上、制度上规范和保障资金来源,保证低收入阶层和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需要,这是建设和谐社会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关系的必要条件。具体来说可以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中央设统一税率,各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地方附加。比较灵活的税制设计,可以改善纳税人对社会保障税的消极看法,减少不遵从现象的发生。

(4)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工资适用税率。

3.2强化税收征管,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撑

税务机关必须积极转变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才能赢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满意。税务部门必须以收入为中心,大力组织收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源。要搞好精细化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从抓税源人手,摸清底数,打好收入的基础。要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保证税收足额及时入库,防止税收的流失。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应有作用,克服随意性,堵塞漏洞。要依法做好减免税审批管理工作,防止越权减免税。

3.3加强税法宣传,增强纳税人意识

税务机关必须加强税法宣传,帮助纳税人降低遵从成本,增强纳税意识。一方面,税务机关要积极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在纳税人中真正形成学税法、懂税法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纳税人也要提高自身法律保护的能力,税收是广大纳税人缴纳的,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当然要得到尊重。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纳税人应尽的职责,纳税人学税法、懂税法的目的就是要守税法。只有积极主动地向税务机关纳税,只有纳税人依法纳税、诚实纳税了,税务机关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征纳双方的关系才会和谐、融洽。

3.4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服务功能

税务机关在税收工作中,必须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将管理理念从传统的“监督打击型”转变到“管理服务型”中来,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以税收执法的实际行动支持构建和谐社会。

3.5依法治税,抓住和谐税收的灵魂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税收环境的具体体现。税收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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