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024-07-09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选11篇)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篇1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精神,于11月1日下午在xx镇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Xx镇政府机关干部职工、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纪委主要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精神,并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为下辖3个廉政文化示范点授牌。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各廉政文化示范点及新城镇举办的廉政文化书画展。会议强调,要通过实现“七个突破”,不断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即:反腐倡廉教育实现新突破;干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新突破;村务公开实现新突破;监督检查实现新突破;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实现新突破;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实现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各方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式,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努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更深层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篇2

2011年3月11日,江西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永思,党组成员、副主任彭林森、张志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子津出席会议,各设区市、县扶贫办、移民办主任,省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永思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就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本期内文);张志豪副主任传达了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纪检组长蔡子津作了2010年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详见本期内文);会议由彭林森副主任主持。

刘永思主任的重要讲话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一中心思想,阐述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深刻领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核心执政理念,增强抓好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核心执政理念,全面提高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三是心系贫困群众和库区移民,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上。(本刊记者程文燕摄影报道)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 篇3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收稿日期:2010-10-21

作者简介:何炳文(1956-),男,湖南安仁人,中共郴州市委党校纪检书记,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党建。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

一、以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以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最可靠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首先要在实践中找出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并加以完善,特别要对近年来涉农上访问题与群众信访案件进行清理并综合归类分析,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涉农部门和单位深入调研,找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存在的过于笼统模糊,针对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基层群众特别关注的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村级项目工程管理以及村级计划生育公开管理等村务管理制度。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只有让群众熟悉或了解,在执行中才能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因而要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大力宣传,通过电视讲话、广告宣传、网络发布等宣传途径,让制度家喻户晓。

(三)对照制度抓规范

制度建设重在落实,要重点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照制度纠错,对照制度清理,对照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处理事务,靠制度管理财务,依制度公开村务,实现村级党员干部从凭良心做事向依制度做事、按程度办事的转变。

二、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

(一)完善公开机制,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在公开形式上要统一规范,实行统一表格、内容、项目标准与更新周期,使村务公开不再流于形式;在公开内容上要更加具体,将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联的农村基层民生资讯公开,做到群众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全面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落实便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权

通过选举义务监督员、设立民情意见征集箱、公开民生问题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三)要加强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积极搭建民主理事平台,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与民主决策制等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级事务由村民定,真正把村务的决策权还给群众,确保中央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手中。

三、以惩治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

惩治腐败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能,也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信心的重要途径。对基层农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伤害。基层群众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抓得好不好,最直观的认识就是现有的矛盾能不能及时化解,发现的腐败现象能不能得到惩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及民生的腐败问题,谁侵害群众利益,就对谁“不客气”。要形成“围绕群众利益反腐败”的工作态势,坚持围绕“解决问题、查办案件”的工作方针,时刻保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在查办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要深入剖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反面典型,认真分析导致腐败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的安居工程、移民扶贫、救灾救助、退耕还林、粮食直补、乡村通畅工程以及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收费、医疗保障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朝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前进,使基层党员干部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保持思想上与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篇4

同志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好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马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动员全乡各级党员干部为实现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始终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社会主义建设大业成败,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党的十七大就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全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水平,为加速和谐绿马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近年来,我乡按照各级党委的部署,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农村基层的党风政风逐步好转,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辛勤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作风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够严格,责任分解落实还不到位,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我行我素,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村务公开重形式轻实效,更有个别村干部收入不记账、支出无凭证,非法收取、截留计生社会抚养费,村务不民主,财务不公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要求差的太远。应该说,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统一思想,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站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乡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一创双优教育等形式,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也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基础薄弱。乡党委政府一些同志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没有摆在重要的位置,缺乏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乡纪委专职人员少,纪委委员大多数兼职,精力分散;村一级根本没有具体人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内监督弱软无力。二是党纪法规观念淡薄,财物管理不规范。一些村干部缺乏应有的党纪法规意识,钱物一人管,自收自批自支,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此群众反映强烈。三是村务公开走过场。有的村务公开在时间上打折扣、内容上打埋伏,公开的形式单一,群众知晓率低。如群众关心的村级收入支出等没有详细公布,农民想知道的,村干部往往不愿和不敢公开,群众疑虑大。四是议事程序不规范。从农村的具体情况看,许多乡村都不能正确、规范地开展“一事一议”活动,议事程序徒有虚名。很大部分村干部不善于利用“一事一议”的程序来推动村务决策民主化和管理科学化。以上这些问题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与深化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也不相符。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形势任务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在农村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工作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

第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党在农村最重大的一项工作。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来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增强他们主动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树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以好的党风带乡风,促进乡风更加文明协调;有利于培养基层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制度,为农村实现管理民主带好头。我们必须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乡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农村的和谐稳定是全乡和谐稳定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基础在农村。我想是农业大乡,农业人口占的比重很大,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还非常繁重,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乡的和谐稳定。当前,我农村总的看是和谐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如:个别干部执行惠民政策中出现偏差以及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起群众不满;有些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村委会干群沟通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群众的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表达;有些村干部以权谋私,办事搞特殊化,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坑农害民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安定和谐、健康向上良好局面的形成,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

二、推行五项制度,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乡委决定今年在全乡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项制度”,各部门,村委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风政风的实际变化,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确保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推行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廉政法规宣传和教育,并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村干部就履行“一岗双责”及加强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说明和承诺。并认真整理谈话记录,纳入村干部档案。

(二)推行村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对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较大,工作能力较弱,因自身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村“两委”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并将谈话记录,纳入村干部档案。

(三)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乡党委、纪委要督促农村党总支和村委会负责人在年初就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向本村全体党员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年终就这两方面的履职情况向乡党委、政府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述职述廉。各乡镇党委要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价办法,对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村“两委”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测评不合格的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四)推行农村资产(公物)管理使用登记制度。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村“两委”现有资产(公物)进行认真清理,并指导村两委制定村级资产(公物)管理使用登记制度。对村级资产(公物)增减情况实行一件一登记。换届时按原登记的项目、数量移交新一届村“两委”会并报乡农经站备案。

(五)推行村财务报账制度。要指导村“两委”制定村财务报账管理制度,并在乡财政零户统管中设立村委会专户科目,管理农村集体资金。每半年向村民公开财物收支情况一次。乡属各部门和乡支持村的建设资金、工作经费、帮扶款项一律以财政渠道拨入相应乡统管的专户科目中,不再现金往来。

三、实现七个突破,不断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县纪委提出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管理方式转变 ”这一主题,实现七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反腐倡廉教育实现新突破。一是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要注意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以弘扬时代主旋律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严格要求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二)村干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完善选拔培育机制。实行民主推荐评议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员推荐率、群众满意率高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进行教育培养,进一步夯实发展对象的群众基础。要从本村高考落榜生、复员退伍军人、种养营销致富能手、优秀外出务工人员、个体私营经济带头人中发展党员,选拔村干部。按照干部的文化层次、班子的职数、年龄梯次来配备干部。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和后备干部、妇女干部的培训。二是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乡党委要与村党支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形成人人有担子、有压力、有动力的工作格局。加强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年终要严格实行奖惩。三是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立农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四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定期不定期约请村干部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所提意见、建议和要求。同时,针对村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群众的有关反映,进行了解和提醒,教育引导村干部牢固树立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村务公开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督促村“两委”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结果等事项,及时向村民公开,切实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开到群众,真正做到让群众放心明白,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监督检查实现新突破。一是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符合招投标有关规定的支农项目必须严格进入招投标程序。积极运用“一折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二是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围绕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

(五)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实现新突破。一是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认真受理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

(六)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乡党委要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抓好落实。乡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检查落实,亲自考核奖惩。二是乡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三是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格局,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四是要积极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扩大监督面,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实现新突破。一要将解放思想的具体成效体现在务实创新工作上。当前,全乡上下正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带头解放思想的浓厚氛围。要针对当前我们有些干部对学习特别是思想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思想水平、政策水平,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不强;不善于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分析把握问题,目光短浅,思路狭隘,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不强;习惯于老传统、凭老经验、按老办法办事,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思想僵化,脱离实际,惟命是从,照搬照套,求真实干不强;惧怕困难,畏首畏尾,怕这怕那,患得患失、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意识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等问题,把解放思想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乡实际面向农村,走近群众,解决问题,消化矛盾,积极探索适合马村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子,把创新促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融入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每一项工作的落实上,为纪检监察工作赢得地位和尊重。我们要更加重视那些会想事、会谋事,能抓住工作重点,善于创新,善于协调各方干事的干部成长问题,要努力为他们创造各种干事创业的机会,坚决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二要将认真履行职责的具体行动体现在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履行职责、善于履行职责和敢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继续面向农村基层,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媒体,开展先进性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等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村党总支纪检委员,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专人负责。全乡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严格执纪,为党的肌体永葆蓬勃生机当好“啄木鸟”和“护林人”。勇做党的“忠诚卫士”,永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篇5

中共瓦子街镇委员会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 排 意 见

各支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有关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1、突出教育重点。要以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为重点,建立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各村要充分利用党分校的活动阵地,制定党员教育总体规划和培训计划,借助党员冬训、重大节日活动等有利时机,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落实教育内容。要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

1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杜绝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以及赌博等丑恶现象。不断提高农村党员的宗旨意识、政策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创新教育形式。各村要认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进村社、进农村,不断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

4、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要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用“六要六不要”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1、建立民主决策制度。要以实施“三制三化”活动为契机,完善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和“一事一议”等制度,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2、落实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3、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建立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进一步落实“村财乡管”,取消村级接待费,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秩序。

4、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认真开展“双评一推”活动,不断总结基层干部公开推选的成功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工作活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5、大力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要大力推进民主监督,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的要求,充分利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对新农村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及时公开。要对村级所有收入、支出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落实 1、抓好对贯彻中央、省、市、县大政方针的监督检查。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先导,紧紧围绕县委“十字”思路和“一体两翼”工作部署,注重民生,关注热点,重点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是否健康运行,要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2、抓好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等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做到不挪用、不截流、不以发代扣,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3、抓好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的规范管理,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同时,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健全村级监督组织。要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对村“两委”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四、严肃查处,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纠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2、切实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要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信访代理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3、严肃查处农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重点查处截流、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的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恶意案件。

五、健全机构,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是关键,村级是基础。各党支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推行“三制三化”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统一落实,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参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篇6

2011年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XXX

(2010年7月13日)

同志们:

刚才,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16个成员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员)、分管领导对本单位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半年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XX同志对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你们讲得都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协调配合,提高共同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

一是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统领全局的工作这个观念。农村稳,则社稷安。做好农村工作是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2006年,中办发„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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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明确指出,“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我们在座各位,作为市委的部委、市政府的组阁局,务必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局观念,围绕自身职能职责,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服务和服从于全市农村工作这盘大棋,为推进“两个统筹”,加快“两大建设”,建设幸福简阳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发挥市纪委牵头协调作用。市纪委是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大家或许有一个误解,认为纪委管得太宽,本来是职能部门的业务,纪委也在统筹指导。其实,这不是纪委想揽权,也不是想找事做,而是中央规定的职责。市纪委在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起一个组织协调、牵头揽总的作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把大家团结在一起共同做好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发挥好自身职能,做好自身工作。2007年,简委办„2007‟104号规定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个,由机构调整和职能变化,今年市纪委以简纪发„2011‟19号调整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了6个共17个,增加了市委政法委、市委群工局、市发改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希望发挥相关部门维护农村稳定,做好农村项目审批、农民医保、便民服务等职能职责。

二、要清醒认识,继续保持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先地位

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2007年以来一直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2007年,我市率先建立了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村(居)干部述职述廉、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等4项制度。2008年,资阳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我市建立的四项制度。2009年,我市开始给村(居)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每月50元补助,注重发挥监督员作用;在全市农村工作会上,表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村(居)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市纪委主要领导给全市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作党风廉政专题辅导。2010年,我市注重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每季度组织成员对乡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印发督查通报;配合市委组织部牵头的村级活动阵地建设,扎实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分不开的,与在座各位的努力工作分不开的。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不够,没有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整个工作盘子,存在见子打子、强调什么抓什么等突出问题。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协调还不够。2007年,我们就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去年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但

是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特别是信息资源共享仍然不够,今后我们要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这个平台的作用,把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通报出来,负责向市委报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问题。三是安排指导不够。由于市里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分解不够明确,加之部分成员单位对如何履行职责、有机结合,合力推进缺乏研究,因此,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安排和加以指导。

三、要各司其职,努力开创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今年,时间已经过半。由于乡镇换届等因素,一直没有召开联席会议,也没有对乡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下半年,我们要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继续保持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先地位。

一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主动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是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要充分调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力量,抓好任务分工落实,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要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和有关涉农部门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

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联席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的职责,加强与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和牵头、配合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要切实把握工作重点。今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工作是: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完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宣传贯彻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我们要结合村(居)务公开、政务公开创新开展好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完善村级示范点建设继续落实好“五项制度”,结合贯彻中央《规定》抓好乡镇、村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是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把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要加大对乡镇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要继续采用去年行之有效的检查组长负责制,今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市纪委党风室)对检查进行分组,由各片区纪工委牵头,分成5个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检查出真正存在的问题,便于指导面上的工作。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篇7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现状

1.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多数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创造经济价值, 对其重视不够, 纪检监察专项职能弱化。

2.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员缺少、兼职人员过多、作风有待端正。各级基层党组织虽然都设立了专、兼职纪检委员, 但普遍存在着纪检监察人员兼职多、老同志多、工作经验少, 缺乏分析和处理实际性工作的能力。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法简单, 回避矛盾, 害怕得罪人, 习惯把问题上挂, 矛盾上交, 工件质量差、效率低, 导致一些具体工作无法落实到位。

3.业务水平相对滞后。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升级转型发展, 致使岗位调整、人员频繁变动等, 造成纪检监察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知识结构单一, 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和创新意识等相对滞后, 给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较大影响。

4.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不够坚定。在工作上, 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编制相对较少, 工作任务量大, 工作辛苦, 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在案件查办中, 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 对一些违纪违法案件能躲就躲, 能推就推, 实在躲不了推不掉的, 就采取“和稀泥”的办法,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 不敢批评, 不敢抵制, 有的甚至拿原则作交易, 办关系案、人情案。在待遇方面, 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 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 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政治待遇方面, 得不到很好的体现, 干部交流速度慢, 交流机会少, 升迁机会少。在生活方面,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 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情况, 在一定的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 认为同样是干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回报, 心里极不平衡, 不能安心工作。

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不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的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组织面临着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执纪问责监督作用的严峻考验, 所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二、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

1.观念落后、认识不到位。有的企业基层领导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 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 小问题查不查无所谓, 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认识不足;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 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 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会损害个人发展前途和单位形象, 以及影响经济发展, 挫伤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从而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 更难以有所创新, 影响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

2.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利与待遇不落实。有的企业错误地把纪检监察部门等同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 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特殊, 只在系统内进行干部交流, 降低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 削弱了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享有的权利, 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约束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松懈, 制度流于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加于监督约束的各种纪律、制度、办法等, 有的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而且有的单位把规章制度只是讲在口上, 挂在墙上, 贯彻执行工作落空, 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 以致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疏于监督。

4.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不到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 业务工作各有分工, 存在“不用我用谁”的尴尬处境, 工作上和业务上缺乏可比性, 难以科学量化考核、形成有效竞争, 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长期“原地踏步”。而且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中大部分单位仍是以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测评、评议为主, 认真履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干部就往往得票少, 导致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工作中, 心生顾虑, 抹不开情面、打不开局面, 缺乏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针对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提高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能力, 确保纪检监察职能的有效发挥。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切实加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 各级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 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及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 经常分析形势, 明确任务, 细化责任, 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对于重大案件要亲自指导, 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秉公办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做到目标任务明确, 责任落实到人, 同时要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确保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配备。加强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 要综合本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职工总量、党员数量和监管干部人数等情况, 确定其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数量,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门槛”, 通过竞争性选拨、组织推荐等方式, 选调熟悉党纪法规、企业规章制度, 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纪检监察业务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队伍, 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3.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业务水平。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课题, 争做学习型干部。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 增强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依章依法依纪处理事情的意识;要学习和掌握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侦察学、心理学、文字写作等多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并努力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 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 丰富工作经验, 提升业务能力。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做到秉公用权、清廉自律。既要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 也要生活作风过硬。要时刻警惕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防微杜渐, 拒腐防变。要讲操守、重品行, 克己慎行、洁身自好, 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口碑和形象。

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篇8

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凯同志讲了话。他指出,国家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全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單位的“一把手”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了三点。一、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基础和纪律保障。二、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体系。一要加强教育,打牢“不想贪”的基础,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二要健全制度,构筑“不能贪”的防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三要强化监督,营造“不敢贪”的环境,确保权力的正确使用。四要惩防并举,发挥“贪必察”的作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三、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领导带头。二是服务大局。三是落实责任。四是形成合力。

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森同志做工作报告。他总结了去年的情况,分析了体会和经验,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明确责任和要求,抓好《实施纲要》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坚决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同志讲了话。他充分肯定了国家发改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出国家发改委建立了责任制,建立了惩防体系,结合先进性教育加强了教育,查办案件有了进展,结合发改工作深入推进源头反腐,纠风专项治理不断推进,发改委敢于碰硬。他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第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发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三,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篇9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四年制定推动“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处在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农民群众,其作风如何,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成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非常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实践证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助于推动基层干部改进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乡风民风,促进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有利于培养基层干部民主法治意识,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答: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辛勤工作,承担着艰巨繁重的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国共有乡镇党委3万多个,村党组织60多万个,两者合计约占全国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9.7%;农村现有党员3000多万名,约占全国党员总数的43%;农村基层干部680多万名。应当说,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党和人民是信赖的。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能估计过高,必须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乏力;一些地方反腐倡廉教育缺乏主动性和针对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法律和党纪方面的教育不够;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力,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不注重学习,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缺乏了解,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还有的基层干部民主观念差,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等。总的来看,抓落实的任务仍然繁重,特别是要达到中央提出的目标,还有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三、近些年来中央和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1993年以来,针对农村基层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

面系统的部署。《意见》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06年1月,建立了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农业部、财政部等11个部委参加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同年10月14日,中央纪委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吴官正、何勇出席并讲话,会议交流了经验,部署了工作。会后,全国有27个省区市建立了由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农工委(农办)、发改委、监察、教育、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设立了办公室。河南省纪委专门设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配备正式编制。山西省抽调人员,组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从省委到各县市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效果。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中央纪委先后组织了多个调研组赴10多个省的县、乡镇、村进行蹲点式调研,直接了解各地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解剖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山西、河北、辽宁、吉林、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区市由纪委书记带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情况、找问题、寻对策。

三是完善有关配套制度规定。为确保中央《意见》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中央纪委牵头起草了任务分工意见,将有关工作任务细分为6大项70小项,并分解到2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同时,中央纪委投入了大量精力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去年10月,中央纪委与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办法》,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财政部四部委名义联合下发。31个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14个牵头部门都制定了贯彻中央《意见》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北京等27个省区市对《意见》中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

四是督促工作落实。中央纪委陆续派出检查组,对北京、湖北、湖南、广东和民政部、农业部等地区和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何勇同志亲自主持召开汇报会,听取1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牵头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抓好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分4片对31个省区市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各省区市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各地各部门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作风、纪律保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各地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和手段,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营造勤政廉政工作氛围。湖南省开展了评选“十佳乡镇干部”、“十佳村支书”活动,举办优秀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典型。广东省组织农村基层干部通过观看录像、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监狱等形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天津市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山东省淄博市以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规定等为主要内容,先后2次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专题教育。全国不少地方制定了《农村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河南省三门峡市采用“宽带+电视机+机顶盒”模式,建成农村党员廉政教育终端接收点600多个,为农村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创造条件。

二是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目前,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已在全国多数地区推行,其中,湖北省有80%的村实行了村级财务、资金委托乡镇“双代理”制度,辽宁省97%的村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重庆市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推行面达85%以上。一些地方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并探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江苏、湖北、重庆等3省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福建省出台了《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四川省下发了《关于做好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宁夏区制定了《乡镇举债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目前,绝大部分乡镇都建立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主决策制度、“一事一议”制度,逐步建立起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南等省的一些地方,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如述职述廉、公开承诺、廉政谈话等延伸到村一级。在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方面,各地也不断出新招,求实效,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河北等地编制了《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四是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各地区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天津市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河北、湖北、广东等地开展了农村教育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对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牧民草场的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134个党政机关、1287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草场464.4万亩。吉林省对落实粮食直补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陕西省对7981个村财务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违纪资金和不合理开支1142.5万余元。四川省建立了覆盖农村的涉农负担动态监管机制,在18个县及所属乡镇、村组、农户三级建立农民负担信息联系点,聘请200名信息监督员定期收集提供情况;目前,全省各级已建立1063个监测点。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五是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坚持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

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要形式,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律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把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运用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要保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防止盲目攀比、强迫命令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农村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保证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常抓不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用中央《意见》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要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文明乡风。要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要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要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切实强化监督。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是要把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重点。继续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农村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征收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挪用、截留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的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着力解决极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要结合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农村基层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比较复杂,对群众提出的各种诉求,既要真心实意地听取,依照法律和政策及时处理,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形

式表达要求和解决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谈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篇10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夯实我们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有效载体,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

地位。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扎根基层,辛勤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及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使得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因此,我们必须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的一些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直接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并成为群众信访问题的诱因,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

一、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其成因

2002年以来,竹溪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调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27件,其中经济案件15件,占案件总数的55.6%;共有27名农村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受处分的27人中,有6人被开除党籍、6人被留党察看、3人被撤销党内职务、7人被党内严重警告、5人被党内警告,同时有8人因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分析其违规违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案呈高发多发态势。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村主职干部身上。2002年以来查处的此类15件案件中,案值超过万元的就占8件,有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先后采用少发多报手段贪污退耕还林粮款补助等专款1.5万元;某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10万多元用于自己开办工厂。

2、在管理村集体资源以及受委托管理国有资源过程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对土地、森林、矿产等开发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不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规定审批,擅自开发利用。如,某村书记未经合法批准,在村集体自留山中采伐林木数十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某村书记纵容他人滥伐林木被撤职;某村书记滥伐林木被留党察看两年;二是在受委托管理国有资源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职,以致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3、违反计生政策,超计划生育。受“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影响,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在计生国策面前有禁不止、甘闯“红灯”,计划外生育,成为贯彻国家方针中的“为例者”,在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4、对税费改革后的农业、农村政策不适应,违反政策向农民伸手的违纪问题杜而不绝。极少数村干部习惯了过去照政策向农民收费,村集体资金充裕的“富足”生活,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国家“三农”政策的贯彻,村集体不仅没有了过去要收的各种费用,还要返给农民钱,而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节余”就非常有限,可支配资金大大减少,于是铤而走险,利用一切机会自立名目收费。如,某乡政府所在地的村支部书记,利用集镇建设向农民收取户口管理费;某村主任,打着为集体谋利的幌子,违法收取社会抚养费。

上述违纪问题的发生,从主观因素来看,一是部分干部平时不注重自身素质提高,放松党性锻炼,从而导致是非面前丧失原则立场,利益面前迷失方向;二是部分干部人生观发生扭曲,当干部动机不纯,认为当“官”就是为个人及亲友谋取利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三是“两个务必”的思想不够牢固,特权观念作祟,认为现在经济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当村干部吃吃喝喝、享受享受不是什么大问题;四是“家长制”作风严重,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一手遮天,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客观方面分析,一是少数村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村内工作缺乏透明度,干部权力行使没能很好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到位。

二、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对策

浅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篇11

一、明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农村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 明确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提高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1.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推进农村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党对腐败的惩治与预防力度不断加大, 腐败的势头在近二年得到了较为有效的遏制, 然而, 不容忽视的是, 以农村党员干部为代表的基层腐败现象仍较为严重。受功利主义及享乐主义的影响, 当前农村很多党员干部存在思想认识不牢、理想信念不坚定的现象, 极易陷入腐败的泥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可以使基层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明白自身什么该做, 什么不该做, 通过内在的道德约束自身的行为, 远离腐败。

2.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保证。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及政策执行力状况, 对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社会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产生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方面增强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促使该群体养成依法履职、依法用权的习惯, 进而提高政策执行力;另一方面也通过惩恶扬善的方式, 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

3.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承担着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任, 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教育、监管、惩治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 营造廉洁的社会氛围, 促进党群干群血肉联系, 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在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多的问题, 比如, 一些地方在村务公开方面流于形式, 群众对村级事务无法形成正常监督;有的农村党员干部吃喝玩乐, 利用各种名义挥霍公款;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 为民服务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 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激化了社会矛盾, 更威胁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究其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不够扎实。

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对整个农村社会的廉政建设状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在当前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方面, 还存在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不深入、党员干部价值观多样化、产品与活动缺乏吸引力、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农村党员干部及群众的廉洁意识淡薄。

2. 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缺乏明确规范的操作制度, 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大多流于形式;二是尽管有党风廉政责任状方面的制约, 但对责任的内涵认识尚不够清晰, 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行为并未能得到相应的惩罚。

3. 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基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不够, 在具体的工作部署、考核、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此外, 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缺乏明确的责任人, 在组织和人员方面的缺乏同样制约着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

4. 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比较薄弱。

乡镇纪委书记分管乡镇众多工作, 难以把主要精力集中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上, 加之目前大多基层纪委委员业务能力缺乏, 在具体的案件查处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有限。还需要指出的是, 由于工作范围与流动性等因素的制约, 基层纪检人员在工作中受人情世故的影响较大, 致使基层较多反腐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在深化改革与创新体制的新时期,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形成拒腐防变的长效教育机制, 对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及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 我们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抓好对农村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方面的教育。

要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培训重点, 通过政治理论培训、先进性教育等活动, 促进该群体综合素质的提高, 自觉做到抵制腐败、廉洁为民。

2. 完善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村务和党务公开制度, 可以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知识手册等形式, 对党务、政务、村务方面的各项情况予以公开。同时, 在推行公开的过程中要更多的注重实效, 让农村群众真正做到对村级事项掌控于心。二是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状中的具体内容。对于未落实责任制而造成的损失,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乡镇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因此, 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 实行同部署、同考核、同追究。此外, 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 明确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 保证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通过考核督查, 责任追究等方式, 不断增强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履职意识。通过业务知识培训的方式, 进一步提高纪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此外, 要采取异地办案、联合办案等形式, 解决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处工作中碍于情面等问题, 切实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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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玲.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J].新西部, 2013, (12) .

[3]牛振国.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思考[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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