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2024-05-09

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共5篇)

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1

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工作

清流县嵩溪镇计生协会

近年来,嵩溪镇计生协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县协会的直接关心、指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方法,发挥群众组织优势,依靠全社会力量,紧紧围绕“少生快富”这个主题,严格按照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管理办法运作,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帮助计生帮扶户和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努力开创和谐计生工作新局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镇计生协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省、市、县计生协会的支持,紧紧围绕“少生快富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这两个主题,认真做好“二女户”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实施好“幸福工程”,努力帮助贫困母亲和计生帮扶户脱贫致富。目前,全镇已落实小额贴息贷款共77户(其中:独生子女户15户、二女户43户),资金43.8万元,其中种植业45户,办厂5户、养殖业6户、运输业1户、建筑业1户,其它商业19户。帮扶对象们通过小额贴息贷款,选准选好生产项目,均实现了增收。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为确保“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镇计生办、计生协会通过召开推介会、上街开展宣传活动等各种渠道和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小额贴息贷款”的目的、宗旨和重大意义,使镇村干部及广大群众认识和接受“小额贴息贷款”,争取到了广大农户特别是计生户的理解和支持。通过有力的宣传,全镇育龄群众对开展“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的目的、宗旨和意义有了充分的 1

认识。镇党政领导班子多次在经济工作会议和计生工作会议上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各村主干高度重视,大力推介,确保“小额贴息贷款”工作抓出实效;要求这项工作实行专人专管,一方面及时收集相关资料,编印“小额贴息贷款”宣传提纲,发放到群众手中;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资金,认真开展“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做到这项工作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资金到位。

2、规范程序,认真调查摸底。根据工作要求,计生协会严格将贴息贷款的对象确定为农村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的计划生育家庭,要求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辛勤劳动,有发展生产的能力;

2、有适合发展的可行性项目;

3、讲诚信,有还款能力;

4、历年计生没有出现违规行为;

5、没有拖欠不良贷款行为。各包村干部和计生管理人员深入到各村各户,了解计生户需要贷款的户数、金额及资金投向,逐一列表造册、统一上报镇计生协会。镇计生协会及时组织人员反复深入农户进行核实,确定贷款户对象。同时,与贷款户共同探讨发展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生产项目,再根据项目严格确定贷款额。

3、严格要求,落实担保责任。计生协会依照“贷款户自已找,村干部协助找,群众之间互相担保”的原则,动员镇村干部职工为农村申请贷款的计生户提供担保,使更多的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顺利地找到担保人,充分享受到政府贴息贷款的优惠政策。

4、加强管理,注重工作实效。镇党委、政府主动把“小额贴息贷款”工作融入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融入小康村、文明村建设,融入老区扶贫开发工作中,努力打造扶贫帮困平台,提升老区人民、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能力,并增强“造血”功能。从近年来的运作情况看,成效比较明显,资助对象普遍实现了增产增收。如:嵩溪镇青山村独女户高俊义、李晓娟夫妇1991年生育一女孩,按政策规定他们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有人劝他们再要一个孩子。“本来生活就不宽裕,再生一个孩子,以后怎

么生活”,夫妇俩算了对比帐,最后决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他们原先种植花卉(非洲菊)一亩,规模较小,收入低。2008年,他俩得知政府正在为独生子女家庭致富提供贴息贷款,便找到镇计生办要求贷款,在镇计生协会的努力下,不到一个月就从农村信用社取得了七千元的贷款,多方筹集资金扩大花卉种植规模,由原来1亩扩大到6亩。一年下来,初见成效,他们将这6亩花卉的利润投入扩大规模,今年又继续扩种5亩,种植面积达到11亩,年纯入达到10万元。规模扩大后,他们感到了知识的缺乏,镇计生协会了解到情况后,多方协调,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重点培训,提高种植科技水平。再如:元山村独生子女户罗根松、余金秀夫妇在小额贴息贷款的资助下,种植花卉(非洲菊)8亩,预计年收入至少可达7万元。走上致富路的李晓娟夫妇俩始终怀着感恩的心,感激镇党委、政府和计生协会为他们办理的贴息贷款,他们深知是党的好政策,使他们走上了致富之路,过上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幸福生活。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们积极主动地帮助周围村民发展种植事业,传授自己的经验和技术帮助村民,帮助更多的乡亲发家致富。

三、几点体会:

1、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计生工作的关键。通过近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是不可能有大的发展。各级领导的支持,使我们找到了一条适应当前形势,帮助广大育龄群众发展经济,发家致富的新路子;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使小额贴息贷款顺利地发放到群众手中,使想致富而又无门路的广大计生户看到了希望。从另一个侧面使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有利于密切新时期干群关系,有利于开创和谐工作新局面。

2、健全的机制是推动工作健康运行的必要保证。受到帮扶的计

生户纷纷表示:党和政府下这么大的决心,帮助我们致富,一定要不辜负党和政府对计生户的关怀,为嵩溪经济的发展做出各自的贡献。这是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结出的硕果,它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进一步扩大了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影响,使计生户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社会上受到尊重,后顾之忧得到了解决,推动了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⒊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是促进工作取得成效的有利保证。通过小额贴息贷款资金的有效运作,我们深刻认识到:要做好一件事,单靠一个部门的能力是不行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到统筹兼顾,按政策办事,才能使工作顺利开展下去,并取得成效。

4、存在问题。一是小额贴息贷款核定额度小,有碍于农业产

业化发展。多数农户感到数额核定过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和农户扩大经营的需要,给贴息贷款的落实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贷款贴息的期限短,与农业产业化生产周期不相吻合。按照有关规定,小额贴息贷款的期限为一年,农户养殖业、经济林果等生产周期较长的项目实施后,一年内不能产生效益,贫困户感到贴一年的利息期限太短,存在贴息政策与产业化经营不相吻合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计生的工作局面,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群众发家致富为根本落脚点,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增强计生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2

从2010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流程化操作,推行柜台办贷,对全省农户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10年授信450亿元,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最基本的农村金融服务。

二、实施范围。

全省14个市州的所有农户。

三、资金筹措。

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所有资金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通过信贷资金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流程。农户自愿申请—农村信用社受理并调查—评定信用等级—农户在核定的额度及期限内柜台办贷、随用随贷。

(二)贷款投向及金额。对农户建房、婚嫁、医疗、上学等消费需求,以及种植养殖、运输流通、外出务工、小本创业等融资需求,给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5万元。对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一事一议,开通绿色通道,经各行社审议后可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额度,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五、工作进度。

(一)1月至3月,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相关办法,培训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工作。

(二)4月至11月,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

(三)12月,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协作单位:****

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3

来源: 广西妇女网 发布时期: 2010-11-11 10:16:24 点击:38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告诉朋友

贵港市妇联 2010年11月8日

妇女小额信贷工作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助推妇女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贵港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了更广阔的门路。2009年以来,贵港市妇联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贵港支行,共同为妇女创业就业搭建服务平台。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 按自治区妇联文件要求,市妇联领导充分认识到到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帮助妇女创业,、推动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选定中国农业银行为经办金融机构,成立了由市妇联主要领导、农行领导为组长的全市小额信贷领导小组,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制定下发了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方案。并建立双方业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联席工作会议,及时沟通协调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协商解决,促进双方合作协议长期有效发展。

(二)主动协调,加强配合

2009年8月,市妇联积极与农业银行贵港分行联系,签订了《金融服务“巾帼创业工程”合作协议书》(农银贵发[2009]134),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民、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2010年4月,市妇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联合转发了《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妇女小额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妇通[2010]12号),同年6月,市财政局、市妇联、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贵财社[2010]8号)文件,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召开座谈,培训指导

2009年9月,市妇联与农行深入桂平市、平南县了解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县市区妇联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利用2009年9月举办的全市农村妇女致富带头人培训班、2009年底召开的妇联系统年会和2010年3月举办的全市妇女干部培训班,邀请农行业务负责人授课,使县市区妇联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妇女干部进一步了解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

(四)调查摸底,做好服务

2009年10月,全市各级妇联干部深入农户家中了解农村妇女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认真做好贷前调查摸底工作,制定贷款方案和贴息资金使用计划。通过调查摸底,全市申请小额贴息贷款的农村经济女能人34人贷款309万元,县市区妇联将信用好、还款能力强的种养户推荐给农行,努力做跟踪服务工作,扶持农村致富女能人做强做大,鼓励她们带动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增强妇女增收致富能力。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妇联、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高度重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切实利用妇联组织的组织优势、宣传优势和载体优势,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通过版报、上街宣传、走家串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向妇女群众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问答》等宣传资料6000多份。市妇联利用今年3月30日上线贵港电台“阳光热线”直播节目的机会,专门向群众宣传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通过各级妇联、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的通力合作,我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截止2010年6月30日,经妇联组织推荐由农行发放的农村妇女贷款累计达 651笔,金额达2070万元,为创业妇女提供了资金支持,帮助一批妇女扩大生产规模,培养发展了一批新的妇女致富能手,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存在问题

由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面广、工作量大,基层妇联干部少,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熟悉金融业务,有效指导难。在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基层妇联特别是乡镇一级妇联组织承担着调查摸底、配合贷前和贷后追收等大量工作,在开展贷前相关服务以及农村妇女贷款业务知识方面,乡镇妇联干部或村委妇女主任等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不熟悉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等金融业务知识,不能有效指导农村妇女完成申请贷款的相关工作。

2.金融机构对还贷工作有顾虑。金融部门担心放贷风险,所以放贷十分谨慎;妇女们也很难寻找愿意为其贷款担保的担保人,导致开展此项工作十分困难。

3.各级妇联人员少、任务重,全面普及困难大。目前,基层乡镇妇联干部少,乡镇妇联干部承担着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难以确保时间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摸底、贷后跟踪工作。

4.没有工作经费,影响工作开展。各级妇联以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并协助做好贷款登记、申请、实施、回收等指导和服务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由于乡镇、县市区妇联干部少,没有交通工具,且大部分乡镇财政困难,没有工作经费,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开展。

三、下步打算

为进一步推进妇女小额信贷工作,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推动我市的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下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街道、村屯、社区,向妇女群众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宣传资料,通过面对面宣传,引导妇女群众做好信贷工作,解决创业就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2.加强部门合作。妇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银行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定期开展联席工作会议,及时沟通协调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协商解决。

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4

工作情况汇报

人行隆德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文件精神,我联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的意见》(宁政办发[2010]34号)及《关于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1]53号)的文件精神,我联社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送金融知识及产品下乡等工作。

一、相关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2010年我联社与隆德县就业局签订《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补充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相关内容,2011年我联社共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共458户1955万元,截止2011年末共发放506户2133万元。

2、与隆德县妇联及全区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配合隆德县委、县政府唱响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截止2011年末,我联社累计为17户妇女发放养牛、养猪、商贸流通等创业贷款90万元,为妇女创业致富提供了资金保障。

3、协助隆德县扶贫办摸底调查“千村信贷.互助资金”项

目推选村工作,共摸底调查推选出4个项目推选村即大庄乡红堡村、大庄乡姚套村、温堡乡新庄村、联财乡桃园村。

4、为全辖各行政村安装电话自助终端126个,让老百姓不去银行也能转账汇款消费。

二、开创性工作

我联社在总结全县下岗职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找出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工作的突破口、切入点,主动与妇联等协办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做好发放管理细节,为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承贷者就近提供快捷简便信贷服务,使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农村妇女创业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实绩、有效益,提高农村妇女创业的积极性。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旨在破解农村妇女创业的资金瓶颈,促进农村妇女创业致富,提高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

如43岁的胡巧珍是隆德县沙塘镇锦屏村一位普通的农家妇女,2003年,她开始尝试发展养殖业,但由于缺少资金,她的养殖一直是小打小闹。近年来,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逐步开展,胡巧珍靠联社贷款资金的扶持,她的事业很快发展起来。去年7月,胡巧珍又获得了7万元的妇女创业贷款扶持,她又购进了一些优良品种的母猪,扩大了养殖规模,并带动身边更多的姐妹们发展养殖业实现致富梦。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资金组织影响金融扶贫工作。由于受限制性政策因素影响,部分对公存款必须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存储,农信社信贷支农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干旱的自然环境,生态移民政策的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居民储蓄存款增长比较缓慢。资金组织困难致使支持金融扶贫工作的后劲不足。

二是信用环境改善较慢,贷款隐性因素难以控制,不良贷款难以降控。近年来我社积极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工作,在个人征信知识宣传、依法收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净化信用环境,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目前仍有部分乡(镇)信用环境较差,制约着农信社信贷业务的有序开展,影响金融扶贫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工作建议

继续加强信用制度和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建立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扶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增收成才,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和团省委、湖南省银监局《关于实施湖南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湘团联[2009]5号)精神,共青团南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县委)、中国人民银行南县支行(以下简称县人民银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信用联社)就深化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当代农村青年的新特点,以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目标,以提供小额信贷和项目扶持为有效形式,以诚信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拓展信贷载体、创新服务内容,为广大农村青年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团结带领广大农村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有效的进行,决定成立南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联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顾问:易贵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长:杨泽广 县人民银行行长 副组长:施旖旎 团县委书记

吕立球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张亚东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成员:叶 君 团县委副书记

姚正华 县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

周建光 县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

郑年华 县人民银行货币信贷调统股股长 赵光明 县信用联社业务拓展部主任 曹国立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办公室主任由叶君担任。

三、主要内容

通过团组织挖掘和推荐一些有贷款需求并具备承贷能力的农村创业青年,经农村信用社按规定考察授信,以优惠利率向青年发放创业贷款,培养扶持一大批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创业小老板、优秀青年企业家,影响带动广大农村青年转变观念,自主创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一)扶持对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青年和返乡农民工。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被县以上各级团组织命名表彰的“杰出青年农民”、“优秀青年乡镇企业家”、“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质客户群,农村信用社予以优先办理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贷款分为三大类:一是面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志创业的农村青年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原则上贷款额度在3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1年,可根据生产、经营周期灵活设定。二是面向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有较好社会影响、有产业特色和良好经营效益、亟需继续扩大规模的农村青年创业者提供“青年创业经营资金贷款”。原则上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1年,可根据经营周期灵活设定。三是面向由农村青年创业组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非农领域的优秀企业提供“青年企业发展资金贷款”。原则上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2年,可根据企业生产周期灵活设定。贷款利率比照农户小额贷款执行。

(三)贷款保证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采用联保、抵押、质押等方式,对担保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组合担保。采取联保方式的,联保成员不低于3户,最多不超过10户,联保成员不得为同一家庭成员。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等信贷方式,提高全县农村青年初次创业的成功率,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降低贷款风险。

(四)贷款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向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乡镇团委初审后上报团县委、团县委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接到推荐表后,开辟“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团县委,不符合贷款申请的将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由团县委将县信用联社审核结果通知创业青年所在乡镇团委,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创业青年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交贷款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接到申请后,未超过当地信用社权限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超过信用社审批权限的报联社审批)。

四、职责分工

团县委、县人民银行、县信用联社共同成立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指导小组,分别负责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协调信贷业务工作。各乡镇团委与农村信用社都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一)人民银行工作职责。

1、协助和引导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支持农村青年创业成才。

2、定期组织召开金融机构联系会议、货币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会议,及时通报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开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农户的监测。

3、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

(二)团组织工作职责。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挖掘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小额贷款项目,组织就业及创业技能培训,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具备创业基础、信用良好、自有资金充足、具备还款能力的农村青年,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协调相关的优惠政策。各级团委在积极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推荐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的同时,不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团县委将把开展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农村信用社工作职责。将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纳入到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体系之中,对青年创业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贷款,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组织工作,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2009年7月)三方合作意向确定后,共同展开宣传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信用社要发挥信贷人员走村串户和具体经办业务的优势,积极宣传,把活动的内容和优质服务带到田间地头,送给创业青年,使活动在农村家喻户晓、青年皆知。

(二)发放贷款(2009年8月起)在活动宣传的同时,由乡镇信用社按照双方约定的贷款程序,针对经团组织推荐的农村创业青年进行审核授信、发放贷款。

(三)总结评估,建立优质客户群(2009年11月起)对第一批贷款的使用、收回状况逐步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凡是贷款青年合法诚信经营、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由各级乡镇团委和乡镇信用社将其纳入“农村青年诚信优质客户群”,提供利率优惠、增加额度等贷款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其创业发展。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

积极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实施,能为广大农村青年实现创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因此各乡镇团委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各乡镇团委要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农村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各乡镇团委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实践的阵地;发挥杰出青年农民、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农村青年开展创业的信息、经验交流和贷款的互保、联保服务。

各乡镇团委要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加强合作,精心安排,重点部署。要把对农村青年创业者的调查与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优质客户群培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开辟经营领域。

(三)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各乡镇团委要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村青年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挪用。对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团委书记和信用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把关,确保各项贷款的发放质量。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监督和指导。信用社要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制度和办法,按照责权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四)健全机制,发挥效能。

相关部门规范和完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制度和流程,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注重落实贷前的调查分析、贷中的审批制度执行和贷后的资金用途监管,实行审、贷、管相分离,增强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和效能。

(五)全面协调,做好服务。

各乡镇团委要积极向党政部门汇报,争取把培养扶持农村青年创业的重点项目纳入到党政工作总体规划中,为项目示范推广争取配套政策以及技术、物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有限的贷款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推动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作和信息反馈工作。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团委和各乡镇信用社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团委),督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团委和各乡镇信用社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于2009年7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团县委、县人民银行备案。此后每半年将本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团县委、县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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