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2024-08-04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共6篇)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篇1

1.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和沉默权是同一个概念

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会见当事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强迫证人出庭 4.4.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的人负有出庭作证和证明责任

5.当前民事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所以应当大幅度提高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案例

1.法院,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错

2.侵权案件的诉讼参加人,诉讼地位和管辖法院 三,论述题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篇2

02年

名词解释:

1、自然法学派

2、法律规则分类中的权益符合规则

3、督促程序

4、证明责任倒置

简答题

1、简述法治的形式要件

2、法律解释的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03年

名词解释

1、法律行为

2、法的溯及力

3、法的历史类型

4、权利能力

5、事先审查

6、职业代表制

7、单一制

8、民族区域的自治制度

9、宗教制度(宗法制度)

10、重罪十条

11、《唐律疏议》

12、孙中山的“权能分治”学说

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现行立法体制

2、现代法学一般怎样划分公法和私法

3、简析宪法修改的无限制说和有限制说

4、简述清末变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判断分析题

1、法的编纂是规范性法律文化系统化的一种主要方法,而不是一项立法活动

2、在奴隶社会里,奴隶是物,他(她)们不是法律关系的主题,而是法律关系的课题,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身不能法律关系的客体的。

论述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试以法学理论阐明其理由。04年

名词解释

1、法的规范性

2、法对象效力上的折中原则

3、调整性法律关系

4、责任相当原则

5、权力

6、诉讼结构

判断分析题

1、法律和道德都是通过思想来控制和调整社会关系

2、我国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成3、法律行为仅指合法行为

4、法律体系即法学体系

5、法律程序就是诉讼程序

简答题

1、简述法律行为的主观要件

2、根据法律规则内容的不同,法律规则有哪些种类

3、现代法治社会中构成法治精神的要素

4、发的实效和法的效力的比较分析

5、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论述题

1、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论断

2、论述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05年

名词解释

1、特别法

2、调整型法律关系

3、法治的实体要件

4、当然解释

判断分析题

1、法学是“价值中立”之学

2、我国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成3、中国法制化应是内发型现代化模式

4、分析古罗马西塞罗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

简答题

1、法律编纂的含义及特征

2、法律规范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3、权力和权利最重要的区别

4、简述知识经济与法治文明的相互作用

论述题

1、分析马克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论断

2、试评洗发法律形式主义

06年

名词解释

1、社会法

2、法律自由

3、事实构成4、诉讼经济原则

判断分析题

1、一国立法体系即该国法律体系

2、认识错误是免责的一个前提条件

3、法律移植与法的本土化互不相容

4、有人说:“法律规定科技成果为相关权利,就像“使智慧的火焰上加上利益的燃料”试分

简答题

1、法产生的条件

2、判别公民行为能力的标准

3、法怎样维护社会秩序

4、诉讼结构及其特点

论述题

1、试述现代法律体系的三大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2、如何正确认识法律发展本土化和国际化的关系

07年

名词解释

1、第一性权利

2、公平责任

3、立法体制

4、法律文化

分析题

1、法理学对“法是什么?”的研究也就是对“法应当是什么?”的研究

2、法的效力即法的实效

3、法人与公民有着完全相同的行为能力

4、法律原则也是一种法律规范

简答题

1、简述原始习惯与法的区别

2、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3、简述中国传统法系的特征

4、简述正当程序的特征

论述题

1、为什么说在这种正义的分类中,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和法学家庞德提出的社会正义即社会

基本结构(社会体制)的正义具有决定意义

2、在当代我国法律发展中,如何看待西方法律形式主义和传统中国法律伦理主义 08年

名词解释:

1衡平法2系统解释3对世权利4司法公正原则

分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1法定权利是应有权利。

2立法体系即立法体制。

3守法就是履行法律义务。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解决不同种类法之间冲突的普遍适用原则。

简答题:

1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具有怎样的功能?

2简述法律体系的特点。

3简述法律行为中“认识错误”。

4为什么说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四论述题:

1试述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2如何理解“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这一格言。

09年

填空题:

1------------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机制。

2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3一般而言,人们都把1215年《英国大宪章》作为-----------原则的源头。

4从世界各国来看,法治国家的根本政治基础是--------------。

5法推进科学,文化,教育的发展的作用属于法的---------作用。

6在法的渊源三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是---------要素。

7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其要素包括三方面的能力,其中,--------------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8根据权利之间的---------关系,可划分为第一性权利与第二性权利。

9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主要包括动机,----------和认知能力。

10立法应遵循----------原则,是当今各国立法最基本的的准则。

二 判断分析:

1法律人的职业思维的主要特点是运用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其与大众思维差别不大。

219世纪的历史法学派将法律视为民族的精神,具有专属性,因此,认为法律不能被移植。

3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事物,分别代表法的形成过程中两个性质不同的阶段,有各自的价值。司法历来都公正作为自己的理想。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简答题:

1法定代表人的条件。

2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3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和方法。

4继承权平等原则。

四论述题:试述特殊侵权行为及其种类。试论物权的种类及其结构体系。

10年

名词解释:法的形式2 立法3 社会法4第一性法律关系5 反对解释6 道义责任论

判断对错:国家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题。法与道德调整的对象都只是人们的外部行为。一国的立法体制即是该国的立法体系。在我国司法判例也是法的一种渊源。

简答 :1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2 法的构成要素。3 法律关系的特征。4 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篇3

一、名词解释

1、法的溯及力

答案:新法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对这些事件和行为法律上的效果发生面向过去和未来的影响。如果新法适用于其生效前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并改变已经发生的法律上的效果,是溯及既往;如果新法适用于正在发生的事实或者对在持续中的法律上的效果面向未来地加以改变,是不溯及既往;如果新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则是不溯及既往。狭义的溯及力往仅指溯及既往,广义的则还包括不溯及既往力。

2、临时政府组织法

答案: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全国各地纷纷响应。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布成立“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又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或“南京临时政府”。1911年12月3日公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1912年1月2日修正。

3、人格尊严

答案: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4、复代理

答案: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复代理的特征包括:①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的,不是由被代理人选任的;②复代理人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仍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③复代理权是由原代理人转托的,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5、伪证罪

答案: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6、董事会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篇4

回忆版,个别地方不清晰

一、简答(7*8)

1、国家以认可方式制定法律的情形

2、唐代法律的形式与xx(忘记了)

3、民法中的财产关系与其他法律中的财产关系的区别

4、胁迫实施的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的异同

(后三个忘记了)

二、辨析(4*10)

1、罗马法中的物法与物权法

2、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都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大意是这样)你认为上述表述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分别判断上述三句话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与一般证据的区别。

三、案例

1、(13分)《三国演义》中曹操刺杀董卓那一段,你对上述文字中曹操的停滞状态,如何看待,如何应对。(大概这样,记不太清)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篇5

03年综合卷(40分)

1、立法权的特征。(10)

2、试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行为的可诉范围和不可诉范围。(15)

3、试述行政行为的分类。(15)

04年综合卷 宪法(20分)

1、请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的基本内容。(10)

2、辨析: 行宪政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10)行政法(30分)

3、请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内容。(10)

4、辨析: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10)

5、案例10分

王某认为A县政府做出的撤消土地承包合同的行为侵犯自己权益,多次到县政府上访。县政府认为王扰乱公务,口头对其宣告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无处罚决定书)。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A县政府行为是否合法?(2)、王欲诉讼,可向哪级法院提起?

05年综合卷 宪法(20分)

1、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0)

2、谈谈我国新的宪法修正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的意义。(10)行政法(30分)

1、论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0)

2、案例(10)

A获得了5年期限的狩猎许可证,3年后颁发此证的S县政府因为环境保护的原因撤消此许可证,A不服,故向S县所属的D市提起行政诉讼:问:1)S县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2)D市是否应该受理此行政诉讼?为什么?

06年综合卷 宪法(20分)

1、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含义和种类。(10)

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10)行政法(30分)

3、论述 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20)

4、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10)

07年综合卷 宪法(20分)1、2003年河南洛阳市中院法官李慧娟在一份判决书中写道:“。。。《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后来河南省高院虽然维持了李的判决,但在省高院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过问下,洛阳中院党委免去了李的助理审判员和审判长的职务,并撤消了副庭长赵某的职务。此事后来引起很大争议。(20分)请回答:

(1)从事实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2)从程序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3)根据以上分析,请你重拟一份判词;

(4)从宪法角度分析,洛阳中院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行政法(30分)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里规定了“诚实守信”的原则,请回答:(15)(1)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是什么;(2)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内涵。

3、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判决撤消。请回答:(15)(1)法院规定可以撤消“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是否意味着法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2)试列举“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分析为什么构成“滥用职权”。

08年综合卷 宪法学:

1、某作家出版某书对某宗教团体的所做所为予以批评,该宗教团体不满该书,到政府门前静坐示威,要求政府“给个说法”并禁止该书的出版发行。现你为政府法制局的工作人员,利用中外宪法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并给领导讲讲该如何处理此事。

行政法:

1、简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2、简述行政许可法上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规定。

2002年以前的考题

1996宪法学

一、宪法为何要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并简述其内容。(25分)

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的经济制度?(25分)

三、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5分)

四、试述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25分)1997宪法学

一、1995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哪些主要修改?(25分)

二、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5分)

三、根据我国国籍法,什么人具有中国国籍?(25分)

四、我国宪法如何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5分)1998宪法学

一、试述我国宪法惯例的内容。

二、我国宪法为什么规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

三、试述我国国家元首制的特征。

四、试举例说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

五、我国宪法如何规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96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名词解释4*5 1.行政关系2.国家公务员3.规章4.行政程序5.行政复议 二简答题10*3 1.行政法与宪法的联系与区别

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3.英国现代法治(The Rule Of Law)原则的主要内容 三论述题20 论行政法对政府行为的规范 四案例分析30 某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吴成接到公民甲举报,指控公民乙私人开办的海天餐馆收费高,且食品卫生(米饭是用变质米所做)。吴即赶到该餐馆,对餐馆收费价格和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经检查,吴确认公民甲举报的问题属实,于是对公民乙予以处罚。吴因对公民乙早有私怨,故故意给予其很重的处罚:罚款5000元。公民乙不服,与之争执,吴又借机打了公民乙,致其轻微伤害。

1.吴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为什么? 2.吴成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3.公民乙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应由吴成本人承担责任?为什么? 1997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简述题10*3 1.行政主体的涵义与特征

2.行政行为的分类与各种分类的意义 3.行政复议的范围 二辨析题10*3 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与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区别 3.美国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与法国行政诉讼的区别 三问答题10*2 1.现代行政程序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有哪些体现? 2.我国哪些国家机关有权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怎样监督? 四论述题20 论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998年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简述题8*3 1.行政法的渊源

2.对行政立法监督的主体和监督方式 3.行政合同的特征 二辨析题12*3 1.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参照规章。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3.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且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该行政处罚无效。三问答题10*2 1.美国行政法官与美国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2.我国公民请求行政赔偿应具备什么条件? 四论述题20 论行政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1999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宪法的一般原则。

2。简述几种主要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3。简述中国与美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区别。

二、辨析题(第1、2小题各13分,第3小题14分,共40分)

1。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以及人身自由均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2。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3。确定行政赔偿主体的原则是:谁侵权,谁赔偿,即谁实施了行政侵权行为,就由谁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途径。

2。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200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辨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宪法没有直接制裁力。

2。行政法治原则的涵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问答题

1。1999年1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对于居港权案件作出的判决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你对之如何评价?

2。1999年6月26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2条第4款和第24条第2款第3项的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一解释的意义何在?

3。什么是国家行为?《行政诉讼法》为什么排除当事人对国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4。日本行政指导有哪些主要种类和形式?你对日本行政指导的作用和价值有何评价?

三、论述题(20分)

论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20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简述题(第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我国国家结构形式及特征。

2。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与法律结果。

3。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二、辨析题(第小题20分,共40分)

1。宪法是根本法,不是部门法。

2。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三、案例分析(30分)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

案情: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的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8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临考老师发现。临考老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有关考试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并根据“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其变更学籍的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体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年至1996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老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但1998年6月田永毕业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分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毕业派遣的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虽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但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田永诉称,其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了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然而在临近毕业时,被告才通知其所在的系,以其不具备学籍为由,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他认为被告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其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行为违法,并责成被告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为其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分析:

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 20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论述题(共40分)

1.论违宪审查与违宪责任。(20分)

2.论行政许可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20分)

二、辨析题(共30分)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指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15分)

2.“越权无效”原则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15分)

三、案例分析(30分)

原告:陈强生,福建省A县农民

被告:福建省B县公安局

案情:2001年6月18日,原告陈强生雇车运载38箱美国产健牌香烟自福建省C县回A县,途径B县时被B县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8时许,陈被羁押3小时后得以释放,但车和香烟仍被扣。至6月25日,B县公安局以陈强生贩运走私香烟为由,根据《海关法》对其罚款73,000元,扣押的香烟放行。陈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B县公安局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撤销对陈的罚款决定,改对陈强生进行刑事侦查。

分析:

1。该案应由何地何级法院受理?为什么?

2。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如违法,有哪些违法?

3。被告撤销罚款决定后,法院应否裁定终结诉讼?为什么?

考研法学院大学排名 篇6

一,在以上院校的考研难度系数我认为是这样的:

第一梯队:北大,人大,中国政法,清华,社科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全国名牌高校; 第二梯队:西南政法,中南财经政法,厦门大学,山东大学,第三梯队:西北政法,四川大学,湖南大学等位于西部的院校 二,在自己选择学校时一定要针对自己的实力做好分析

1.如果英语牛,法学功底特别好,非某名校不读的可以努力上第一梯队的院校,但是说实话第一梯队的院校的报考学生也应该做好落榜的心理准备

2.如果实力比较好,英语过了六级,记忆力好的同学可以报考西南政法(过B线),厦门大学(英语要求比较高)等,当然也有一定风险

3.如果志在保险一年能走,可以报考西北政法等,但是也要付出绝对的努力。4.如果还想再保险点就报四川大学吧!不过别报民商和诉讼。

(二),应该结合专业考虑学校

不同院校都有自己的最好的专业,除开民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这两个全世界都热的专业外,要结合自己的实力避开太热的专业和选择比较有势力的专业

大概介绍一下:

1.法学二级学科包括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制史,法理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等

2.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人民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这几个学校的每个专业都排全国前十。3.其他学校都有自己的优势专业:四川大学的诉讼法,北京师范大学的刑法,西北政法的刑法等

选择专业时注意:

从就业上来看,民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以及经济法学的就业情况比较好,从实用来看,刑法学和民商法学实用性最强

如果只想混个研究生文凭就应当避开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报考。

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经济法学独立性一直受到质疑,选择经济法报考应当注意各个学校经济法学的教学制度,比如西北政法经济法是非常实用的学科,院长强力主要从事金融法,并且经济法学包括了劳保,知识产权等与民商重合的学科,华东政法的商法设在经济法下。这两个学校的经济法就比较具有实际意义,就业也很好,但有些院校把经济法完全架空,经济法完全成为一门研究一些所谓的独立性,所以需要慎重!法学考研学校选择与专业选择的一些看法

法学考研热分析以及学校选择与专业选择的一些看法 报考学校与专业的选择的一些建议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2北京大学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西南政法大学6吉林大学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厦门大学 9华东政法大学10清华大学11南京师范大学 12复旦大学13浙江大学 14外对经贸大学 15山东大学 16南京大学 17湘潭大学 18上海交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北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

华东政法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Z 山东大学山西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湘潭大学 烟台大学 云南大学 郑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招生信息】开设硕士点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人大最近几年的招生简章都不公布招生人数。

【攻关秘笈】人大法学院历年来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专业课考试采用人大版的21世纪法学指定教材,市面上容易买到。试题题型比较稳定,重复率也不低,通常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而且试题90%出自指定的参考教材。这些试题看似容易但难拿高分。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性,尽量多答,以展示出自已的思维能力和知识面。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无论是“大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5个学科类)还是“小法学”,其实力与研究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不错。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攻关秘笈】武汉大学复试分数线相对较低,复试比例较大;专业课考试有指定的参考教材,考题通常不会超过这些教材的范围。专业课题型比较灵活,常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填空、案例分析、辨析等题型,比较重视考查考生理论的掌握和理解。另外,武大在启航考研网上有辅导班,对考研成功也有一定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攻关秘笈】北大法学院的招生十分挑剔,如果对自己的实力与竞争力不是非常有信心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北大的研究生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平时积累很重要。考试试题基本上都是主观题,虽然考题不多,但是出题灵活,考查的信息量非常大,要求具备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

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模式独具特色:被录取考生按专业分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学习。按照有统有分的教学计划,通识课程与20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是统一的,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学科优势为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既保证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实现法学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法大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国内一流。

【攻关秘笈】法大保送生、推免生的比例不高,每年报考和录取的外校考生较多。专业课考试都有指定教材,出题一般都限定在指定教材的范围之内,考题相对北大、清华的纯主观题来说比较容易把握。

西南政法大学——学科体系齐全,经济法学傲视群雄

西南政法大学是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最齐全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院校。在全国二级学科评比中,西南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国家级重点学科连续四年蝉联全国第一。

【攻关秘笈】西政研究生专业课考试也有指定参考书目,基本上是本科生教学用书,有条件的还可以参阅西政本科教学参考书,重点掌握基础知识,同时也要关注学科的一些研究热点问题。西政的公费生招生比例一般在1/3以上、1/2以下,自费生学费约为1万元/年。

吉林大学——律师实务颇具影响,法学理论全国闻名

吉大法学院拥有一批治学严谨的教授学者,科研成果丰富,律师实务也颇有影响。培养的毕业生中有许多已成为法律界和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校友资源非常丰富。法学理论和刑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尤其是吉大的法学理论研究,饮誉全国。

【攻关秘笈】吉大法学研究生专业考试有指定教材,认真复习指定教材,全面掌握知识点,基本上就可以取得不错的成绩。另外,笔者强烈推荐一本专业参考书给拟考吉大的同学,也就是吉大本科生差不多人手一本的《民法原论》(马俊驹著,蓝色封面1998年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知识产权法研究独树一帜

法学院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得比较成熟的一个大院,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科。设有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涌现了吴汉东、曹新明等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其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攻关秘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业课考试分别指定了初试参考书和复试参考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参考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新出版的,考生要注意它们“新”的地方。考试题型根据所报考的具体专业方向有所不同,客观题和主观题都有,基本以参考书为考试范围。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实力强劲,法律史、经济法、刑法全面开花

华东政法大学的教师多为上海知名律师,教学与国际接轨,注重实际分析能力的培养。法律史学、经济法为司法部、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也被上海市教委确定为重点学科,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银行贷款资助项目。国际法专业被国家司法部确定为司法部和上海市重点学科。

【攻关秘笈】华政的考研难度要小于复旦大学,但华政本校的本科生考本校研究生的比较多,而且不乏有实力者,因此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考生应多接触案例,注重培养运用法律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和经济法实力不俗

西北政法大学也是老牌的五所政法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高等法学教育与法学科研中心,在西北地区声望很高,不过因为地理位置受限制等因素,在五所政法院校中知名度和号召力相对较弱,但实力不容小觑,刑法和经济法实力不俗。

【攻关秘笈】西北政法专业课考试没有公布指定教材,不过题目难度不是很大,比较好把握。

二、名校战队,底蕴深厚

除了“五院四系”外,国内还与许多知名高校都设有法学专业,凭借名校效应、深厚的学术底蕴、良好的学术氛围以及一流的科研条件,这些学校的法学专业也得到众多考生的追捧。

清华大学——后来居上,民商法最具实力

民商法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最具实力的专业,汇集了包括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王保树、中国合同法学第一人崔建远在内的一批著名中青年法学专家,与社科院法学所、人民大学民商法成三足鼎立之势。

【攻关秘笈】清华大学法学的专业课考试试题与北大一样,基本是主观题,没有指定的复习参考教材,考生在复习备考的时候不妨了解一下该专业的教学用书以及所报专业命题教师的有关论著和学术观点,多关注该专业的相关论文。

厦门大学——地处经济特区,国际法、民商法实力不俗

厦门大学地处经济特区,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学专业实力不俗。国际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已位居全国前列,尤其是在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税法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成果。

【攻关秘笈】厦门大学法学专业考试有指定教材,题目比较灵活。除了指定教材以外,还要复习厦大法学院出版的考研参考书,主要是与考试相关基础科目的习题集,包括历年真题。对照题目和答案就能对考研试题风格和考查方向有进一步的了解。

浙江大学——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考研热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是浙江大学文科建设的特区。实行独特的、不同于浙江大学其他学院以及其他大学法学院的管理体制、学术机制、评价体系。拥有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一些优势学科,也是法学类考研的热门目标之一。

【攻关秘笈】浙大法学院招生人数少,慕名报考的人又多,浙大本校的学生进复试以后优势非常明显,竞争相当激烈。政治、英语等公共科过线分数偏高,专业课考题难度不算太大,不过法理的论述题往往比较灵活。

复旦大学——学科发展均衡,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

除了法学院本身快速发展以外,复旦大学与法学密切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及外语教学的实力都居于全国前列,这也是其开展法学研究和教学、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得天独厚的条件。

【攻关秘笈】复旦的综合课考查的面比较广,其内容包括所有的法学核心课程,指定教材上的内容很少。考试既有老的内容,也有时事热点,有靠记忆的内容,也有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的内容,复习时要注意把握好参考教材和其他资料的知识综合问题。

南京大学——增强对外交流,中德合作办学

南京大学经济法学是江苏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学科。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中两年在国内,一年在德国,对考生很有吸引力。

【攻关秘笈】南大法学院研究生考试竞争也很激烈,经济法专业尤甚,刑法学专业也比较热门。专业课考试不同专业的出题风格差别较大,考生要多收集一些相关信息

在中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中,有这样特殊的一类,他们凭借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或地域优势,发展了独具特色的法学专业。也许,他们并不像法学名校那样声名显赫,但其特色法学亦极具发展潜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中与经济及外贸有关的学科发展比较强大,开设了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等特色专业,国际法实力最为雄厚。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招生人数目前待定。

云南大学

结合云南少数民族众多以及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的区位优势,云南大学法学院发展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法学、东南亚国家法律研究,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民族法学,共招生111人,其中民族法学招生6人。

上海大学

法学院的特色专业是知识产权法,研究实力较强。由于地处全国经济中心上海,法学院在上海及周边地区较有影响,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共招生60人。

大连海事大学

与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这一招牌相适应,法学院开设了特色鲜明的国际经济法和海商法,全国闻名。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以航运技术、经济与管理为特色,相应的,交通运输学院法律系开设的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也颇具特色。其中比较著名的是经济法学的航运法和国际法学的海商法、海上保险法、海事国际私法、海洋法。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中国海洋大学

本着为海洋开发服务的目标,法政学院发展了具有鲜明学科特色的专业,尤以国际法学的海洋法、环境资源与保护法最为著名。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共招生60人,其中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15人。

中央民族大学

由于是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优秀人才的高等院校,法学院开设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法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其他院系一样,法学院对少数民族考生有一些政策倾斜,但是汉族学生考上的也不少,有兴趣的考生不妨一试。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民族法学。

除了以上介绍的大学以外,湖南大学、黑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贵州大学、河南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深圳大学等院校的法学专业也各具特色,实力不容小觑。

一般不具体分民法或刑法等其他方向

但建议报考民法或刑法等实力强的学校,别的不说。光司考就沾光

第一批(八所院校)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法学院实力雄厚,对任何读书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梦想。

北大跟人大一样,每学期开设的讲座很多,经常请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和律师去讲课,很吸引人。不过北大法硕,对广大的贫下中农来说,他收的学费确实太贵了。除了4万多的学费,毕业论文答辩还要另外交钱,没有生活补贴,性价比不是很好。需要注意的:报考北京大学不能保证一定在北京上学,每年分数排名在后的要去深圳研究生院。关于北大深院:

1、同样是法律硕士,其他学校收费每年或5000或8000或10000不等,本部也只有14000元。但每年北大深院是22000元。悬殊甚大。

2、尽管有个别优秀的老师来深圳上课,但在整体上,其师资、图书、体育设施等严重欠缺,和本部相比差距较大。

当然,如果有意在南方的广州与深圳工作(很有钱的城市,法律职业也比较发达。)同学,我觉得去深圳读书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真心做学术的这年头也不多!

中国人民大学

培养法硕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第一批开始招收法硕的学校之一。

人大每年报的人在2500以上,录取率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从04年开始招生规模缩减将大大提高报考难度。学费不便宜,往年(现在已经没有了)有20左右的公费名额,公费分数线在370左右。另外人大由于宿舍比较紧张,所以不解决住宿,但学校最后会尽力想办法解决的,人大每年在大运村给安排部分住宿,那边环境很好,学习生活都很方便,离人大也不远。

人大对就业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人大法硕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人大毕业生向来有去国家机关的传统,人脉很广。03年结业的形势不太好,又遇上了非典,但是单单就人大法硕的就业来说,还是不错,比法学总体会好一点。去机关的最多,占一半以上。留北京的也很多,一班因为应届生比较多,三分之二上都留在了北京。去部委的不少,中纪委、工商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审计署、国务院对台办等;回省的很多都在省厅机关,或者在一些大单位的省级机构,如保检会分会。有部分去了公检法,如北京市高检,一中院,区级法院。去银行也比较特别多,除了北京也许去广州的最多,有广州日报2个,市委办公厅,人事厅,中行深分,广东中行等等。还有部分去了企业,象什么中兴,大唐之类的。

人大法硕只有2年,这是全国唯一的,早毕业早就业,未尝不是好事!

中国政法大学

大量的公费和地处北京,吸引了千万学子,是该校难考的最重要的原因。再次,他是中国最大的专业法律大学,校友多,就业不错,最后学费也不高,性价比比较高。所以中国政法大学报名人数比较稳定,一直维持在2000人左右。不利的地方是政法的法硕上课地点在昌平,离市区较远,坐公共汽车需要2个小时左右时间,也有可能丧失一些交流、聆听知名教授授课、找兼职实践的机会。

对外经贸大学

硬件很好,就像上海的复旦,吃的好,住的好,还在繁华的朝阳区,离CBD中心近,宿舍还有凤凰卫视看。国际法实力雄厚,与经济有关的学科以及与外贸有关的学科实力很强大,也是一个可以利用的资源。贸大名气没北大人大响,但学费不贵,就业不错(主要去“国”字号的大型企业以及跨国公司以及与经贸有关的国家机关),是值得报考的学校之一。

吉林大学

03年宣传的比较多,法律硕士们也很团结,学校对法硕培育也比较重视,在BBS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老师还专门开设一个专栏介绍吉大的情况。04年有2200人报考,这跟吉林大学对法硕的重视程度和雄厚的法学实力是分不开的。但吉大的缺点也很明显:地域较差,东北三省的重工业比较发达,但服务业太弱;就业信息的获得有限,从其今年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来看,大部分人留在了吉林省工作-在中国,就业的地区性歧视在短期内仍然无法消除;外部声誉方面与原来的法学四大天王中的其他几位相比已经有所下滑。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与吉林大学比较相似。原先可能对法硕不太重视,不过现在有所改观,新设立了以院长曾令良为首,主抓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莫洪宪等为副的法律硕士培养中心(各校现在几乎都已经成立独立的“法律硕士管理中心”等类似的专门机构,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硕师姐师哥抗争的结果。),其中有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的教授指导实习,有律师事务所和弱势群体救助中心可供实习,任课老师都是至少在武大小有名气的中青年教授博导,师资力量还可以。

不过由于法律硕士还属于新兴事物,甚至在一些任课老师中仍存在误解,教理论法学的老师大都对法硕薄有微词,而教行政法,刑法等课的老师则较重视法硕。武大整个校风很自由,有最漂亮的校园,到樱花开放的时候,确实很美-武汉大学是全国最漂亮的校园。

华东政法学院

我国历史最悠久也是实力最强的法学教育-“五院四系”。“五院”是:中国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

这些才是现在我国法律教育的顶峰所在。甚至可以有点夸张的说,只有这五院四系的法学毕业生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法学“科班出身”。

优越的地理位置,全国的经济中心,自由法制的社会氛围,上海自然很有魅力!在上海开设法律的大学不少于10家,但只有华政在这五院四系之中,复旦法学院的上升势头很强,不过至少现在他的法学教育实力还不能和华政相比。华政有法学教授40多位,博导数十位,法学博士点四个。考华政容易一些,因为招生名额多。如果不想去北京,选择华政也是不错的。

西南政法大学

传统的法学院,深厚的历史底蕴,学术特点体现务实。03总人数259人,按生源地分5个班,住宿为新装修宿舍,约30平米,带卫生间,水房,201电话,宽带接口,空调,家具与床一体,费用1200/年。

西政是有理由骄傲的,强大的法学科研实力,辉煌的法学业绩,大量优秀的法学毕业生分布全国各地,让法律院校汗颜的“西政现象”等等。当然,也有地理位置偏僻,降为“地方队”的尴尬,但仍旧无法掩盖它在法学界的地位!04招生规模很大,而其地域的局限又掩盖了其在就业方面和传统人脉方面的优势,一部分考生会选择其他院校,另外由于不提供生活补助、奖学金和公费医疗,吸引力在下降。但说实话在法律系统中,他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批(五所院校)

厦门大学

环境一流,在那里上三年真的一点都不亏。厦门经济不错,法学院实力雄厚,是第二批招生的,厦大的就业也不错。

南京大学

学费很低,就业很好,南大的牌子也不错。虽然南大法学院实力是确实比不上人大北大,但因为江苏是一个经济大省,南大的法硕在本省就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南大法硕学习气氛特别刻苦,很另人钦佩。基本情况:

1、招生名额一直控制在80左右。

2、有十个公费名额,不用交培养费和住宿费,均为应届生,每月享受研究生补助。

3、对自费生和委培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4、复试公平,严格的差额复试。

5、外地生提供住宿,五人一间,每人600/年。

6、授课老师都是最受欢迎的老师,与法学硕士的配置完全相同。

7,第一学年末分配导师,每个导师大约带5名左右。

中山大学

新生进中山大学,首先学校给我们介绍中大历史,校训和中山先生的精神。法学院在中大历史不是很久,在中国不算前几名,但肯定不算差的法学院。对法硕也非常重视。另外中大招生广东省考生占多数。

中南政法学院

中南政法大学法学实力一般,但幸运的是它与别人合并成立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为原来5大政法院校中唯一的211院校,这样在学校硬件,资金投入方面无疑占了一些优势。

西北政法学院

业内人士都知道西政的实力不错。大家都在研究生楼上住,收费一模一样。宿舍按级分不按专业分,一个宿舍四个人有阳台有空调。各方面都不错。03年有近30个公费名额。

第三批(九所院校)

复旦大学

借助上海的优势,前景不错。复旦的学生在上海就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对全国各地想去上海发展的学生来说,吸引力特别大。不过应届生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外地生员户籍调入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转户口和档案。

浙江大学

给的我感觉就是“三美”:美食、美女、美景。浙大就在西湖边上,风景很美,伙食也不错,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美女就不用说了吧。基本情况:

1、法学院在合并以前属于杭大,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浙大有雄厚的资金,在引进人才和教学质量方面可谓不遗余力。浙大的强项是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其中李龙,孙笑侠,林来梵都是国内外著名学者。在民商法方面,原来确实比较弱,但是马上将变得“强大的不能再强大”,原因是法学院即将引进几位超重量级的人物。在刑法方面,今年增加了硕士点。

2.对法硕的教学非常重视,每天上午都是课满,有的老师说相比法学硕士,更喜欢法硕。每两个人跟一个导师,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去问。压力挺大,因为法硕和法学硕士一样,要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才能发学位证书。不过这体现了浙大培养方案的严谨务实。

3.待遇方面,与别的研究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往界生没有补助与医疗保险。住的是硕博楼,居住氛围感觉不错。

黑龙江大学

无论地理位置还是法学实力都是很一般,还不如辽大,估计是为了照顾东北三省的缘故,各省都有且只有一所法硕院校;如果想留在黑龙江工作,还是可以考虑的。

湘潭大学

实力一般,师资还可以,历史悠久,适合附近考生或者有意去广东一带工作的学生报考,经济实惠,就业主要去南方的广州深圳佛山等,法学实力比湖南大学强,有几个在法学界响当当的人物,入他们的法学院院长邱兴隆教授,知识产权的冯晓青教授,还有几个国家级或省级的青年法学家。

四川大学 法律系传统上有一定的实力,就业方面亦可。同时因在西部,分数线不可能太高,且自主划线,有望降分录取。每年都接受调剂。

苏州大学

苏大的法学实力较强,历史更是悠久,可以追溯到国民党的动武大学法学院,加上苏州异常发达的经济实力(比省会南京发达的多),就业很不错。

山东大学

在山东是绝对的老大,其他学校和它水平差距很大,合并后实力和吉大有一拼,师资力量强大。就业显然也受到地理位置的局限。

第四批(六所院校)

清华大学

法学楼非常气派,我估计大门口的那几跟柱子一根就值几百万。法学院资金雄厚,发展很快,对法硕非常重视,学院从03年开始加大力度注重法硕的培养。住宿条件不错,女生三人一间,男生两人一间,一般是一个法硕和一个法学研究生住一起。不过招生人数比较少,每年报考的人数比较多,所以难度大。考上的都非常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学风是有目共睹的。往年的毕业生就业不错,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一些大的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人去了。但由于不是传统法律名校,整体实力还逊一些,毕业生以后发展不象人大北大吉大那样有人脉支撑。另外清华大学在深圳设了一个研究生分院,那边招100的法硕。不过有人反映那边的情况不是特别理想,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

南开大学

法硕可以选修任何法学的课程,无论是研一还是研二的,只要教室可以坐的下。老师是南开法学院最好的老师,因此师资问题是不用考虑的。上课的地方是南开教学设施最好的地方—模拟法庭,是法硕专用的教室。法硕的统一教材是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每本书的撰稿人都是本领域的权威人士。法硕研究生都住在校外,因为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法硕也安排在校外住宿。四人一间,单独卫生间,有电扇,每人一个书桌和大衣柜还有一个贮物箱。条件还是不错的。实力一般,但牌子好就业好啊,是天津考生第一选择.辽宁大学

对法硕还是比较重视的,在大连与沈阳就业还是很有区位优势的。

第五批(十一所院校)

贵州大学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海南大学

实话实力一般,但海南做为一个经济特区,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是他的一个卖点,今年报考人数不多,接受调剂。

河南大学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更何况还有法律实力名气更强的郑大。

南京师范大学

地理位置不错,江苏省经济实力很强,法学实力也不错,法理学、诉讼法学蛮有实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就是他们法学院的院长公丕祥教授。

烟台大学

地理位置好,自然环境一流,民商法学实力在全国很有影响,有几个著名教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在北京,就业渠道稳定,很强的军事院校色彩,以后会越来越受到考生关注。

上海交通大学

2002年6月才成立法学院。交大04年是第一年招法硕,在宣传上有其可圈可点之处!他的吸引力在于二年半二万元学费上,这在第一档高校中,无疑是很低的,而上海的地缘优势也是很强的!这无疑会成为很多考生报考的目标。他的缺点在于他不是法学传统强校,在业内人脉不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新增招生单位中最受期待的,当然他的吸引力一是传统法学实力强悍,二是地处北京的优势,三是未来的就业期望较高,四是他们有意在法硕教育探索方面作出一点贡献!05年不招生,估计与去年的招生丑闻有关吧。中国法学院排名

排名要素1。学术水平2。历史传统 3。生源水平。4。地理位置

国际公法: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

国际私法: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武汉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厦门大学,中山大学

民商法: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社科院法学所 刑法: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经济法: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海商法:大连海事大学

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法理学,法制史:北京大学

如果你要考民商法:首选 中国人民大学

如果你要考刑法:首选 北京大学

如果你要考经济法:首选 西南政法大学

如果你要考宪法及行政法学:首选 北京大学

如果你要考法理学:首选 吉林大学

如果你要考刑法:首选 北京大学

如果你要考外国法制史:首选 华东政法大学

如果你要考中国法制史:首选 中国人民大学

如果你要考国际法:首选 武汉大学

如果你要考国际私法:首选 武汉大学

如果你要考国际经济法:首选 厦门大学

如果你要考民商法:首选 中国人民大学

如果你要考侦查学:首选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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