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2024-06-09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共10篇)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1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弋阳县分公司

乙方:

为了有效地开展201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强化领导、落实

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全县移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

育条例》的规定,特明确甲、乙双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

口问题的决定》、《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

策。

(二)依法管理企业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党何政府人口

与计划生育任务和目标。

(三)依法查处企业内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二、乙方责任

(一)负责本单位(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不出现计

划外生育,实行主要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制。

(二)依法保障本单位(部门)已婚育龄妇女员工的生殖健康检

查,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和环清孕情检查等权益,全额负担法定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的费用,生殖健康年度检查率何环清孕情检查

率均到100%。

(三)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独生子女

奖励费100%兑现。婚假产假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四)协助甲方查处出现在本单位(部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人和事。

甲方:(盖章)责任人:

乙方:(盖章)责任人: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2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优质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乡党委、乡政府决定与各村(单位)签订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任务项目、分值及计分办法

(一)指标考核

1、符合政策生育率20分。出现一例政策外二胎扣10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该项不得分。出现一例多胎生育该项不得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分。出现一例统计误差扣4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该项不得分。

3、重点对象“三查”率10分。出现一例重点“三查”对象未“三查”扣3分,出现2例扣8分,出现3例及3例以上该项不得分。

4、节育措施及时率5分。出现一例应上环而未上者扣2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出现一例应结扎而未结扎者扣3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

(二)工作考核

1、“三个一”领导机制4分。各村(单位)内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及时解决具体困难问题,并能开展好公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遵纪守法户等评选活动记满分,否则每缺一项扣1分。

2、出生人口性别比10分。该项按工作站量化打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得10分,每升高一个百分扣0.5分,考核结果按行政村数均分,单位按乡平均值记分。

3、双女户结扎10分。该项按工作站量化打分,任务按二胎怀孕总数的36%计

算,采取四舍五入办法计算双女户数,每少完成一例扣5分,少完成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考核结果按行政村数均分,单位按乡平均值记分。

4、定点分娩10分。出现一例应定点分娩而未定点分娩扣3分,出现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

5、农村独女户领证及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兑现6分。出现一例独男户未领独生子女证扣2分,按次递增扣完为止。

6、流动人口5分。每漏摸一例重点“三查”对象扣2分,出现一例应落实节育措施而未落实扣2分,准生证发放不准者每出现一例扣4分直到扣完为止。

7、基层网络建设3分。村级软件健全,表、牌、卡、册填写准确、完整,报表上报及时,每出现一项不健全扣1分,每出现一项错填、漏填扣1分,报表不及时扣2分。

8、协会工作占4分。有机构、有职责、措施到位,得满分,缺一项扣0.5分。

9、宣传教育工作占3分。根据宣传情况,宣传效果加计分。

二、考核办法

1、考评工作由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施,基础分为100分,半年考核占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

2、被省、市、县查处,出现政策外二胎,漏报,未定点分娩,多胎生育,对《各村主要经济社会任务指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

3、总分在70分以下的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

4、加(减)分。半年、年终考评居前三位者,分别加计3分、2分、1分,位居后三位者,分别扣3分、2分、1分。

三、责任书期限: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至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分管领导(签字):行政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0一0年十月一日

xx乡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 作 目 标 考 核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3

为确保我县2008年创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目标顺利完成,使我镇全面达到“六好”乡镇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二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机关“两室一校”功能,各项制度规范且得到有效落实,做到档案健全,资料完整,妥善保管,数据准确,活动经常。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切实落实村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心户长职责,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镇指导,村为主,组负责,户落实”。

三已婚育龄妇女一年至少接受一次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并邀请镇计生服务队参与,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政策,提高育龄人群计策知识知晓率。

四村组干部对本村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定期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知情不报、纵容包庇,除给予党政纪处分外,同时扣发全部考核工资。

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村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定期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知情不报、纵容包庇,报县人口计生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五全面推行《一孩服务证》制度,严格执行二胎只给一次审批机会制度,认真履行村民享受建房、转学户口、参加合疗等各项政策必须计划生育过关制度。

六切实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把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兑现到位,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的各类对象资格确认无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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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持证率,做到流出入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各部门齐抓共管,切实为广大育龄人群搞好生殖健康服务。派出所对流入人口进行定期查验治安状况,村委会对其底子清,情况明,计生办对其进行登记婚育及避孕节育情况,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对流出人口办证率达80%以上。

八争创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村,落实各项激励政策,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少生快富。

九村民自治工作经常化,对不按期参加“三查”的违约行为按村规民约规定征收“三查”违约金,清理面达80%以上,村组干部、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能配合镇计生服务队开展在本村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在调查取证、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手术等过程中积极主动,无恶性事件发生。

十积极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对本辖区内非法接生、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行为主动举报。各相关责任单位对“两非”行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二、考核办法

按照本责任书的要求,各村机关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工作,年底对照茅政字[2008]号《关于印发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内容,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其他未尽事宜,以县人口计生局考核我镇的相关内容执行。

镇政府领导签名:

村委会主任签名:

机关负责人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4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居)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明晰任务,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奖惩使干部工资与计生工作实绩相挂钩,促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请各村(社居)对照本方案,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加大计生工作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完成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计划生育综合考评

(一)奖惩措施

1、对x年元月1日至x年9月30日止,出生、节育无错漏报(包括补报),各项指标正常(包括效果指标),室内外软硬件齐全的村,经镇(含镇)以上检查结果确认,奖励村1000元。

2、年终省市县检查,综合考评使全镇进类进位的样本点村,进县三类前三位奖村1000元,奖励该村联系党政领导、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各200元,村干部每人200元,进类的加倍。

3、年终镇对各村进行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居前五位的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分别奖所在村党政领导、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络员,村书记,一、二名每人300元,三、四名每人200元,第五名每人100元,后三位的村处罚所在村党政领导、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络员、村书记每人50、100、200元,对考评末位的村实施“一票否决”,列为镇计划生育重点管理村。镇分工干部免去在镇职务,到村任职,专抓计划生育,村支部书记免职,村主任责令辞职,其他村两委干部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对村罚款800元,村干部每人罚款200元。

4、在平时以及年中检查或调研中,出现信息统计误差,将对包村干部、计生联系员给予经济处罚各100元;包组干部、村书记、主任、计生主任每人200元,并视其情节严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主要考核项目

1、月评得分(依据全年月评总得分占全年50%计入全年总分):

月评主要考核内容:

(1)、四项手术任务完成;

(2)、孕环检:早孕发现率、政策内怀孕检出率、孕情跟踪服务率。

(3)、社会抚养费征收配合情况;

(4)、流动人口管理及孕情反馈率。

(5)、其他。

2、季评得分(依据集中服务活动及计生督查、调研总得分占全年20%计入全年总分):

3、年终得分(依据年终检查或设定一些主要指标以占30%计入全年总分)。

月评按得分多少,分类排名,兑现奖惩。全年按得分多少,综合排序,兑现奖惩。

二、出生与统计

1、对x年元月1日至x年9月30日止,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奖励该村1000元,奖励该村联系党政领导、分工干部奖,计生联系员各300元,若弄虚作假,除追回奖金以外,并处罚与本奖相同的罚款。

2、对x年元月1日至x年9月30日出生节育有一例错漏报的,经镇(含镇)以上核查确认的,处罚村500元。处罚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村计生主任各200元

3、统计计生信息上报及时、无误差,经镇以上各级核查确认,奖励村500元,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村计生主任各200元,实行同奖同罚。

4、服务所工作人员,负责各片孕环检及随访业务。服务所实行三人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全部在岗在位,若确因特殊情况,可向所长请假,由所长另行安排人员顶岗,若不履行请假手续且不在岗的,发现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除50元,两次不在岗的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若三次以上不在岗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三、孕环检与随访服务

1、一年内开展四次孕环检,参检率、检出率必须分别达95%和4.5‰以上,两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的,奖励村两委干部每人100元,检出率低于4.5‰的,每低一个0.1个点罚村两委干部各30元,同时将孕检检出率纳入月评,一次孕环检未到位罚包组干部50元一例,二次或二次以上未检罚包组干部100元一例,每次孕环检结果进行存档作为逆向责任追究的依据,对孕环检弄虚作假(如假检、假孕)作自行纠正,按纠正的时间差,每月罚责任人100元,被举报、调研检查等其他途径发现的按时间差每月罚责任人200元。

2、随访服务以90%以上为标准,具体以上级调研检查为准。

3、“两非”案件每成功突破1例,奖励参与人员共5000元,对村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给予加分。

四、四项手术

1、x年1月1日至x年9月30日出生(含期内补救手术人员)相应长效节育措施全部及时落实到位,奖村(居)500元,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各100元(扣除医学上证明不能手术部分,暂不能手术的在医学规定时间内到位,视作及时;不能手术的必须有指导站或服务所等有效证明)。

2、上环一例不到位,罚包组干部50元,结扎一例不到位,罚包组干部60元直至到位,每及时完成1例上环或结扎奖包组干部20元(月评制及其它考核另算)。

3、对全年无两女户结扎的村处罚1000元,每完成一例两女户结扎的,奖村及参与人员1000元(分配自定),奖对象户1000元(包括保险费,调养费,补助费等)。两女户结扎在县指导站或在县站做造影后,公示一个月无异义方可认定,若弄虚作假,除追回奖金以外,并处罚与本奖相同的罚款。

五、社会抚育费征收

1、对x年1月1日以前的超生处罚,由各片长负责,处罚金额全部上交县财政。

2、征收到位率达50%以上(标准为早育2000元、一男超生为25000元、多孩为40000元)按征收金额的20%分别奖励行政村、片。对未达到,缺额部分从村集体资金中扣除,村两委工资停发。对有缴征能力拒绝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执行成功的,每例奖代征站500元,奖所在片长、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各200元,奖所在村500元,奖村书记、主任各200元。

六、实行逆向责任追究与问题倒查制度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5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xxx人民政府制 二0一五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乡人民政府确定你单位201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7%以上; 3.统计准确率100%;

4.财政投入:按省市县规定落实到位;

5.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到位率达60%以上。乡人民政府将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结果,年末对上述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计分,其结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中。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得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全乡201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将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文明确。

特立此书。

xxx人民政府乡长:

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6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项目经理、燃气站点负责人)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佣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佣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补救措施。如发现乙方及其雇佣的流动育龄妇女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乙方不得雇佣、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者,必须在招用当月底前到现居住地(或企业、工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验证,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不办理者及

时予以解雇或劝离。

四、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佣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五、乙方如雇用、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应如实填报《建设系统雇用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名册》,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用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建设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汕头市建设局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7

一、工作目标

1.各中小学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由校长负责,并由一名教师兼搞计划生育工作。

2.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书面总结。

3.每年要有专题研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两次,并有会议记录(每半年一次)。

4.按计生局和教育局规定要求每年3月底上报生育指标,小孩出生年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申请户口的各种手续(计划生育时间、期限为每年9月底为界,10—12月工作转下年)。

5.严禁出现计划外怀孕、生育以及未办结婚手续而非法同居后怀孕。

6.全体教职工晚婚晚育率达到90%,并接受半年一次的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并用书面形式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7.每月在教职工中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一次,并有会议记录及个人记录,每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一次,受教育人数达到95%。

8.转导中学和塔城学校聘用临时工时必须有“四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方可上岗。

9.建立已婚妇女台账或花名册,每月整理一次,每半年上报中心学校办公室一次。

10.各学校要有计划生育永久性宣传标语。

二、考核办法

1.各学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督促检查,年终有书面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

2.每年3月底上报下半年的生育计划,不报计划者,下不办理准生证等手续,并扣除此项基础分。

3.出现计划外怀孕及时上报中心学校办公室,单位负责终止妊娠,若出现干部职工超生(含跨查处的),按规定给本人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及罚款400元,兼管人员罚款200元,并在此项基础上再扣5分。

4.国家职工应实行晚婚晚育政策,且遵纪守法,如未办理结婚手续而非法同居生育的,对本人罚款2000元,同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外,给本学校罚500元,领导罚200元,并在此项基础分上再加扣5分。

5.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认识,要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所需教材向有关部门购买。未开展知识竞赛扣2分,每缺一次宣传教育扣0.5分。

6.必须按要求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台账或花名册,数据准确,表册齐全,及时上报,表册不全扣2分。

7.本责任书所征收的计划生育费及罚款,由中心学校一次性从本校经费中扣除。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办公室和各学校各一份。

三、奖罚标准

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进行奖励,90—94分为良好,进行通报表扬,80分以下为差,进行通报批评,对60分以下的进行处罚。

转导乡中心学校(盖章)学校(盖章)

校长:校长: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8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落实《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圆满完成市政府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东社镇人民政府与

村签订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支、村两委职责

1、坚持支委、村委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坚持现行生育政策,减少政策外二孩出生,坚决杜绝政策外多孩出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2、强化责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完成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上报、检查工作,为镇计生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准备工作。

3、搞好优质服务,努力提高人口素质。村服务室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市安排的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第二春”健康检查任务,完成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任务。4、5、6、7、生。

8、9、定期刷新标语,加强文明婚育观念、和谐家庭创建等计生工作宣传力经费投入到位,落实人员报酬待遇。度。全面发展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作。

10、完成本村的长效节育任务。

11、完成本村计生协会换届任务。

12、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计生专干职责

1、积极主动配合两委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积极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

继续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工作有序健康持续开展。建立健全计生组织机构,配优配强计生队伍。

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4+2”奖励扶助政策,做到无信访案件发2、3、4、5、组织开展本村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和已婚育龄妇女的定期查环、积极主动提醒、帮助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流了解本村育龄人群的结婚、怀孕、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向村民宣传每月按时参加镇计生例会和培训会,按要求将各类报表及时报回,按查孕、孕前优生健康咨询指导、生殖保健等工作。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生证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术后随访和慰问工作。要求通过手机直报系统上报本村人口“新婚、出生、流动、死亡”等变动情况,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提高数据质量,坚持如实上报。6、7、8、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申请结婚、生育的人员办理出具有关证明,并做做好本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制度,做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保定期公示生育节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服务证、计划好对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证表、簿、卡、册准确无误,及时归档,妥善保管。生育奖励扶助等情况。

10、接受镇计生办每月的派工单(村级反馈单),并根据派工单要求,及时地、主动地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户、落实到人。

11、开展经常性工作,经得起上级计生部门的督调检查。

三、奖惩办法

对于完不成任务的村,要对村级转移支付进行量化扣除。

对于完不成任务、漏报瞒报出生、延误报表或不报表的计生专干要对本人的计生报酬及补贴经费进行量化扣除。

具体考核奖惩办法另行规定。

原平市东社镇人民政府镇长:

支部书记:

村委主任: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9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为共同抓好建筑施工工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与市住建委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和任务

(一)认真组织本公司、项目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市住建委依法依规管理。

(二)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企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人员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企业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

(三)实行经理、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负责制,建立健全:“谁中标,谁带队,谁雇员,谁管理,谁负责”工作机制。公司要与项目部签订好管理建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要严格审查施工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监督施工队伍在签订合同、现场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履行计划生育的情况。要建立建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计生档案,组织流动人口交验《婚育证明》。

(四)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包干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现施工现场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的,应及时报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并与施工单位配合落实补救措施。

二、考评办法

(一)由南宁市住建委计划生育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评估,采取年终考核,平时检查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估。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信誉评定的重要依据。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住建委、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执一份。

南宁市住房建设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10

为切实我镇全年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持续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镇人民政府与你村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工作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

2、无计划外生育或多胎生育。

3、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达到98%以上。

4、出生统计误差率为0。

5、落实节育对象措施及时率达100%。

6、每季度协助计生服务站开展一次“三查”服务,负责通知组织育龄妇女“三查”,重点对象一年四次,每次普查率达100%,一般对象“三查”一年2次,普查率达100%。妇科病普查一年开展一次,普查率达到90%以上。

7、育龄妇女婚育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县、镇两级政府开展实施“母亲健康”、“优生促进”、“计生家庭创业”三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8、村级人口学校达到“八有”即有阵地、有教员、有教材、有计划、有教案,有活动记录、有学员登记册,有考核结果。活动正常,能积极宣传当前计生政策。生育政策普及率达90%以上。

9、按时变更育龄妇女卡,填写要及时准确无误,做到有目录、编号、各项表册登记齐全,挂牌数据按时更换准确无误,报表及时准确。准确率达100%。

10、坚持计划生育生育指标、奖扶扶助、优惠政策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准确率达100%。

二、工作要求

1、村组干部要分片包干,督促外出重点对象按时寄回三查证明,外出寄证三查率确保100%。

2、每季度报表上报本村流出人口名单,包括年龄、婚育情况,流出地等,报表情况年底纳入村干部考核内容。

3、坚持“三个一”领导机制,村支部、村委会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本村内目标责任制。

4、充分发挥村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会和计生工作者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5、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搞好宣传教育,严禁遗弃女婴和非医学鉴别胎儿性别,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

6、六里村完成当年“新农村新家庭”创建工作。

7、认真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建卡工作加强奖励扶助制度情况的监督。奖励资格确认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

8、确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切实发挥村级管理流动人口的作用,确保流动人口持证率和验证率达标。

三、考核奖惩

考核工作年终由镇计生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县年终抽取的考核村均依据考核得分为准),根据得分情况予以表彰奖励。本责任书定量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兑现。达到要求指标的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警告、一票否决,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

00镇人民政府领导:

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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