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和请假制度

2024-09-10

考勤和请假制度(精选10篇)

考勤和请假制度 篇1

第一章

考勤规定

1.1 作息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行安排时间(需由总监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5天。

1.2 打卡

1.2.1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到刷卡地点依规定打卡,严禁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

1.2.2委托他人刷卡及代人打卡和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当事人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

1.3 忘打卡

1.3.1

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包括加班)忘打卡者,应到行政部填写补卡单,呈直属主管或总监签证后,送行政部处理。

1.3.2

经查忘打卡之补签申请如有不实者,除当日以旷工论外,并给予申请人记警告一次。

1.3.3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需到前台处登记考勤,并给予处罚10元/次。

1.4 迟到、早退、旷工

1.4.1员工应于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1分钟后至10分钟以内打卡为迟到,一个月迟到超过两次者,从第三次迟到开始计算罚款,每迟到1分钟扣2元。员工一月迟到超过6次,公司有权不经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1.4.2迟到10分钟至30分钟者,按每迟到1分钟扣2元给予罚款;迟到30分钟至60分钟以上按缺勤半天计。

1.4.3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与迟到的处罚相同。1.4.4擅自缺勤、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三日,或月累计旷工达4天者,公司可不经预告,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1.4.5确实生病或有急事来不及请假时,应事先通知部门上级主管或公司行政人员,并事后及时补假;如未及时补假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1.4.6

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从第四天起视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1.5 出差 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北京市以外地区,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行政主管、财务主管、总监核准后交财务部备案;《出差申请单》批准后,一并填写《外出申请单》交部门主管、总监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

第二章 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第二章

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2.1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间将依照国家公布执行。法定公假,工资照发。(轮休制工作休息时间另行安排)

2.2 正常休假

2.2.1 行政的轮休表为准(轮休表必须由部门主管签字,不允许私自调休和更换班次);如有变动,部门主管应于当月最后一天提交改动后的排班表至行政部,以便核实当月出勤。

2.2.2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超时工作时,各员工皆不得找藉词推搪应以工作为主。

2.2.3 对于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公司将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晚上加班不计入补休范围)

2.2.4 补休需提前到前台或部门文员处领取《请假单》,并注明补休字样,交各级主管批准后交行政确认方为有效。

2.2.5 补休天数不充抵请假天数。补休假期一年内有效。举例:2009年1月10日安排的加班,最迟补休天数安排为2010年1月9日。

2.2.6 除需轮休的部门外,一般安排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2.3 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不计全勤)

2.3.1 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医疗证明,经行政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假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2.3.2 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指经定医疗机构、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按工伤对待。

2.4 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4.1 员工请假不超过1天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行政部确认方为有效;部门主管请假或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需经上级主管批准、行政部复核、总监核准方为有效;经理及以上领导请假或部门主管请假天数超过3(不含)日者,均应由公司总经理核准方为有效。

2.4.2 员工请假必须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行政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2.4.3 事假最少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当月以小时请假累计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申请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期内无正常理由不给予批准事假。

2.4.4 员工申请事假,部门主管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2.5 病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全额工资)

2.5.1 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1年以下者为1个月;

员工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种由该工种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考勤管理部门职责

1、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员工请假单》,并对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行政人事部相互沟通。

四、考勤办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员工考勤是公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打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4日以前将人员出勤情况汇总报送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汇总考勤表报送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依据之一。

5、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

6、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五、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季节情况,予以确定通知全体员工。

2、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内容

1、迟到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打卡但未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三次(1小时以内)或月累计迟到五次(1小时以内)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 2天。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刷卡或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②、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条的; ③、假期已满,逾期未归的;

④、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 ⑤、无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处罚规定:

旷工不足2小时,扣罚旷工者1天工资;旷工2小时至3小时(不含3小时)扣罚旷工者2天工资;旷工3小时以上者扣罚旷工者3天工资;旷工12小时(含12小时)者给予辞退处理。

七、事假

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2、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

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按事假处理;

5、请假权限:员工事假1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员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员事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员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员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中层管理人员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7、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

① 按旷工处理;

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8、婚、产、节育、哺乳、工伤、奔丧假不计入事假内。

八、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2、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疾病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办理手续的,必须班前1小时以外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应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按旷工处理。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十、补休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期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调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当月不调休者,以后不得在调休;

3、调休应到本部门办理调休手续。

十一、婚假

1、员工达到适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发放。

十二、产假及节育假

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后立即做结扎手术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3、产假、节育假期间按其本人假期间正常出勤发放基本工资。

十三、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并根据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十四、请假流程

1、事假、调休、奔丧假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 ②、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③、交行政人事部计入考勤。、2、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节育假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附卫生院开具证明); ②、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③、交行政人事部计入考勤。

十五、请假单填写规定

1、《员工请假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填写,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婚假、奔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补休等。

2、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拒绝接收,并以旷工论处;

3、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十六、离职流程

①、本人提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②、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③、离职当天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手续表》; ④、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

⑤、行政部将离职表与本月考勤交财务;

⑤、财务于本月10号或次月10号将工资打入卡内。备注:新员工如前七天内(含第七天)离职没有工资。

十七、打卡规定

1、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打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打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给予酌情处理。

2、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打卡,避免迟打卡;下班时不要提前打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违纪处理;

3、加班时,须按原打卡地点打卡,员工要及时打卡,否则考勤机无法记录其加班时间;

4、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每发现一次扣除当班半天工资,并视被替代打卡者旷工一天;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行政人事部又权责令待岗位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考勤和请假制度 篇3

实施意见(试行)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遵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城管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一、各类假期规定

严格各类假期管理。工作人员因私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出勤的,在请假前,事先持书面请假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执行。

1、病假。在办理病假手续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有关情况,事后应有相关医院病假证明,由领导审核,交局办备案。

(1)不限工作年限,病假2个月以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2)工作年限不满10年,第3个月起发绩效工资90%,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70%。

(3)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6个月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80%。

绩效工资:年底财务室所核算的工资。

2、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与哺乳假。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领导负责审批,交局办备案。

(1)婚假:本人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20天(男满25周岁初婚、女满23周岁初婚)。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假期3天;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3天。

(3)探亲假: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 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 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工作满1年,与配偶、父母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工作人员。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两年一次45天。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四年1次,20天。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两年1次60天。探亲假期间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4)产假: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本人有困难,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假期2个半月,休假期间发本人绩效工资的80%。单胎顺产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多胎,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24足岁以上)女方增加产假30天(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男方,给假3天)。发本人全额绩 效工资。

(5)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有困难,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期间发本人发绩效工资80%。

3、事假。工作人员办理私事应主要利用假日和公休假期处理,在这些假期外办理私事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否则,作旷工处理,扣发本人绩效工资。

(1)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0天,超过天数发本人绩效工资50%(按天计算)。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超过天数发本人绩效工资10%。(4)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天,扣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4、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休假应于当年使用,休假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需提前一星期申报,并报领导同意后送党局办备案。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者,需写明原因,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可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休年休假天数-已休年休假天数-事假天数-单位已安排因个人原因不休假天数),职工个人全年工资收入金额(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261×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受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享受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享受年休假15天。(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第一、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第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审批权限

工作人员除病假外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1-2天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半天天的由所在(股)室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正、副职请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后的假条交局办备案。

三、考勤要求

1、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科室应落实专人做好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考勤记录,以(股)室为单位每月汇总一次,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按月交局办备案,并进行集中公示。

3、因公外出不能及时作出考勤的,需向领导说明情况,并及时补办有关考勤记录手续。

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为切实规范执行各类假期规定,加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假期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等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和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对各类假期的审核和审批手续。要加强宣传,让全体工作人员知晓各项制度,了解内容,吃透精神,掌握规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考勤记录,严格执行好各类假期的相关规定。

五、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2014年 月城管局考勤记录情况表; 2、2014年 月城管局考勤汇总表;

3、各类假期有关规定及对照表;

4、请假条(样式供参考)。

万源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月1日

请 假 条

局党组、行政:

姓名:

原因,请

天,请假时间从

日至

日。

请假人:

股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年**月**日

考勤请假制度及值班制度 篇4

一、机关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考勤实行“一天四签到”,上午8点上班,11点45分下班,下午按照正常上下班时间签到。

三、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当月底,月底前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于下月5日前进行公布。

四、凡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写出请假条并按批准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五、机关工作人员(含司机)请假半天由主管局长批准,超过半天由局长批准;乡镇卫生院院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计划生育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直系亲属婚嫁3天,丧假5天,本人婚假10天,需要延长假期需办理续假手续,并报办公室和人事股登记。

六、凡违反考勤制度的,发现一次予以批评,发现二次予以警告,发现三次,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值班制度

一、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局领导带班,机关工作人员值班。

二、早上交接班时间为8:00,晚上交班时间随作息时间变化进行调整。工作日中午值班时间自11点45分开始至下午上班。

三、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四、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对出入单位的陌生人要加以询问,提高警惕。

五、值班期间要负责处理好有关事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期间,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视为脱岗。

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该上报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办公室或领导。

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地面和床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离开值班室应及时关闭空调、电视。

员工请假考勤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1、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

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3、考勤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日常监督与统计汇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5:30

周六/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5:30

2、中午12:0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周六/日休息;

第五条考勤规则: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未打卡补签情况说明单》交考勤员处。

2、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补签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签证后送于考勤部备案,否则以旷职论。以上情况,当月超过3次,扣工资半天,依次累计。

3、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50元。

4、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为:

工人200元/次、管理人员300元/次、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属于自动离职不给予结算工资。

5、凡遇停电、断料等特殊原因,如能及时处理解决故障,员工不得离开公司,等处理好后员工必须照常上班,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特殊原因导致未能打卡或打卡迟到的,需在办公室填写《

未打卡补签情况说明单》,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批后交办公室备案。特殊原因仅指以下几个方面:

1、因公、因卡机问题,未来得及打卡、虽打卡但迟到、始终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2、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会议缺席、出席会议迟到、出席会议早退,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3、非出差人员,允许在考勤记录发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补报;出差人员,允许在回司述职后进行补报;除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接受本申请。

4、因停电、打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情况说明单》,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考勤人员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备注:

1、漏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未打卡补签情况说明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考勤人员确认非正常考勤情况;

2、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旷工处理。

3、到岗、离岗时须如实进行考勤打卡登记,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统计失误,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负。

4、考勤人员月末根据《未打卡补签情况说明单》及请假条填写《未打卡补签汇总表》及《考勤表》,作为工资表附表

。第六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主管处/财务室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签字,送财务部处备案。

5、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6、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财务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特殊情况:

1、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2、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2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补贴)。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西安盛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实施

附件

1、《请假申请表》…………………………………………………………

2、《未打卡补签汇总表》…………………………………………

3、《未打卡补签情况说明单》

以上制度,请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相互监督,共同进步!谢谢合作!罚钱不是目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大家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为大家营造一个好的工作氛围,其实要求很简单,只要我们稍稍的努力一下就不会违反公司的规定,也就不会有罚钱的机会。

如有什么地方不合理或是有什么不足之处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不断完善我们的考勤制度。

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篇6

员工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考勤、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1.打卡规定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书面材料报主管签字,然后送管理部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须至电通知管理部。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

2.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

2.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1 小时按旷工处理。

2.2当月累计3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给予警告处分之次数超过3次(含3次),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3旷工除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外,另外扣除薪金50元/天;旷工0.5天,则扣除0.5天工资,另外扣除薪金25元,旷工不满0.5天者,按0.5天计算。连续旷工超过3天,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3.请假规定

3.1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由管理部对请假进行备案。

3.2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病历卡或医院有效的相关证明。如未按时向公司提供病历卡或医院有效的相关证明,则以事假论处。请病假和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工伤除外。

3.3因参加公司活动或赴外地出差需填写出差单经总经理批准,交管理部备案,3.4请假流程

车间员工

员工申请→班组长→车间主管→生产经理

其他员工

本人申请→直属上级→部门经理

3.5请假规定

员工工作期间严禁中途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员工请假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由他人代请;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或直属上级批准即可;超过一天者经车间主管批准后,还要交生产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否则请假无效!

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如遇特殊情况,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需致电车间主管或直接上级,请假时间超过一天者,需向生产经理或总经理致电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且上班后第一天内须填写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交管理部备案,如果只是致电请假而未写请假单交管理部备案的,均按旷工处理。

3.6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卡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出门时交给门卫,否则,门卫有权不予放行。

4.加班规定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必须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员工因加班时间过长而影响第二天正常上班的,经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适当的休息。

加班请假:

4.1.车间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车间主管声明,否则一经派定必须按时加班。

4.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车间主管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4.3.公休假日加班,因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上级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请假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4.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相关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5.休假规定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在节假日前就休假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假考勤制度 篇7

为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严肃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工作人员签到制度,每天早8:30时、午2:30时以前在局办公室签到。签到不得顶替,不得提前或隔半日签到,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的,须事先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并说明事由,可有其代替签到。既未签到又不能说明原因的,一律按旷职一天论处。

2、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累计迟到三次按旷职一天论处。

3、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凡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累计擅离岗位三次按旷职一天论处。

4、各种工作会议、集会、劳动、活动进行正常考勤,要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辜不参加的按照旷职一天论处。

5、工作人员每旷职半天,处以150元的罚款;旷职一天处以300元的罚款;累计三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做检查;全年累积旷职在5天以上,取消当年奖励工资及各类福利补助,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并取消本人评选先进、晋升职务、评定职称的资格。

6、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局长、书记、副局长请假,按照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但各种请假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并将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查,假满回单位后须到办公室销假。

7、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须按以上程序口头向审批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回单位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要严守准假时间,特殊情况需延假的,须出具有关证明或作出说明,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假。不请假、未获准假、擅自延假而不出勤的按旷职处理。

8、机关工作人员的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9、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从第十六天起扣发本人的工资,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20天,或病事假合计超过30天者,不享受年休假,不享受年终奖金,不得评优。

10、局办公室要认真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登记表,凡请病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均进行登记,半天以内要累计登记,以便年终统计汇总供考核小组参阅。

超市请假考勤制度 篇8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考勤制度。适用范围(超市各门店、行政部门)

一、考勤规则: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2次-4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人事部。

2.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2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保留此标记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3.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罚1元、二分钟2元、三分钟3元……以此类推,一次未打卡罚款10元,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为: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三天以上着属于自动离职不给予结算工资。

5.凡遇停电、断料等特殊原因,员工不许离开公司,等处理好后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二、请假规则:

1.超市员工请假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请假条写好,领导签好字交人事部入档,领导不签字着,人事部拒收。

2.管理人员请假需向门店店长请假,请假条写好,领导签好字交人事部入档,领导不签字着,人事部拒收。3.门店店长请假需向直属领导请假,请假条写好,领导签好字交人事部入档,领导不签字着,人事部拒收。

三、请假权责:

1.超市员工3天以下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7天之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店长审批,10天以上必须由直属领导审批,但必须要有下属负责人书面报告。

2.部门经理门店店长请假,由直属领导审批,必须安排好本部门工作或指定代理人后请假才有效

3.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做好工资表方可交财务发放工资。

四、考勤、请假程序: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历休假证明,报店内管理人员与人事部。

2.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历休假证明。(二)事假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岗位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上报负责人,得以安排才有效。(三)公假

1.公司给与员工休息俩天,给予公假,工资照发;2.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3.请假三天以内公休假俩天照给,请假四天以上者公休假取消,以事假处理。

五、以下不作请假考勤管理:

1、任何人员不许电话请假、口头代信请假,在外公差因假期无法按时到岗,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部门领导与人事部。

2、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六、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考勤请假制度 篇9

为维护我校的教学秩序,给教师和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考勤和请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迟到:上午和下午学生应在预备铃响结束前到校,否则视为迟到;上课期间,每节课上课铃声结束后学生应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否则视为迟到;上课间操时,学生应在下课5分钟后,在操场上在本班区域内站好队,否则视为迟到;举行升旗仪式时,学生应在老师整队前站好队,否则视为迟到。

2、早退:在学校上课期间或举行各种活动及参加各种会议时,提前5分钟走出教室、退场或走出校门,一律视为早退。

3、旷课:上课期间,学生迟到15分钟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定为旷课半课时或1课时,以此累计;上课间操时,学生无故不到或到了无所作为时,视为旷课半课时或1课时;举行升旗仪式时,学生无故不参加的视为旷课1课时。

二、请假制度:

1、上课期间,学生不到的,必须有附家长签字的请假条或家长的电话记录,否则视为旷课。

2、上课期间,学生因确实生病或特殊事件需要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得到班主任证实,取得出门证,并且班主任签字后才能离校,否则视为旷课。

3、上课期间,学生不能以上厕所、喝水、买文具等理由向任课教师请假进出教室,否则视为旷课。

4、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3天以上必须报学校批准,否则视为旷课。

5、学生请假期满后,必须向班主任报到消假,否则视为旷课。此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对违反此规定的学生按23中学生违纪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德育处。

医院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正式职工、聘用合同工和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人员。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医院考勤管理由科室、院办、人事科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科主任或科室指定的考勤员承担。

第四条科室考勤

(一)科室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出勤天数,于次月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统计表上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并建立台帐后,把各科上报的考勤结果交财务部。

(二)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应予以登记并报人事科。

(三)考勤不实,视为考勤人员工作失职。

第五条请各类假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第六条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

(二)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科室在考勤统计表上报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章请假

第九条假期种类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放射假等。具体假期规定及请假待遇按《萧山区中医院职工假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假规定:

(一)职工请假:本人申请,5天以内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5天以上报职能科室审批(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人员到医务科、护理人员到护理部、其他各类人员到院办公室审批)。

(二)病假证明开具:3天内临床常见普通病种的职工病假证明由防保科医师开具;超过3天的职工病假证明必须由医院职工保健委员会成员开具;超过1个月由防保科审核。

(三)中层干部请假须经院领导批准。若要离开萧山区的,应向院领导说明。(3天以内向所属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长说明,3天以上向院长说明)

(四)科主任及三级医师离开萧山区3天以上必须指定委托人,并报院部批准。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与三级医师不同时请假外出。

(五)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委托别人办理或电话告假。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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