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软件系统维护合同(共10篇)
最新软件系统维护合同 篇1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软件系统维护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软件系统维护合同1甲方: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适用说明
本合同适用于首次购买乙方软件产品及需要乙方技术服务的用户。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表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标准服务;否则,视甲方主动放弃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产品标准培训: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所产品的标准培训。
热线支持:指乙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
现场维护:指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处解决问题的过程。
功能改进:指根据甲方要求对软件功能进行和改动。
乙方的服务承诺: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当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三、甲方责任
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软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四、收费办法和合同期限
年服务费为(软件价值的15%):_________(大写)。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合同自动中止。
合同合同满后,双方协商,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但双方必须重新签署新的服务合同。
五、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为双方唯一的正式协议,其他任何方案,口头说明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函、传真、邮件等,均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软件系统维护合同2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已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销售合同》,该合同包含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该软件系统的维护服务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一、维护服务的定义
“维护服务”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基于乙方开发软件的技术指导和产品保障的维护支持服务。
二、维护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形式和内容如下(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以下范围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在线服务:乙方通过Web浏览器、即时通工具(如QQ、MSN)等在线工具为用户提供的提交问题、查询问题、解答问题的在线式服务方式;在线服务能够及时、方便的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
2)热线服务:乙方维护服务人员通过热线电话为甲方解答技术问题的过程。
3)远程维护服务:乙方通过远程维护系统对甲方的软件系统进行远程调试的过程。
4)现场服务: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软件使用现场解决问题,并对软件系统进行系统保障的过程。(差旅费和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的范围包括:
1)由于系统数据库或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在关键处理时期内主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甲方的软件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软件处理数据;
2)软件发生问题而导致甲方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暂时性地)的问题;
3)软件发生非关键性问题,并且甲方能继续运行系统和/或进行操作;
4)所有有关软件的使用和实施的问题和要求;
3、本合同或其附件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任何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1)乙方及乙方代理人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运行故障;
2)甲方未按照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及限制使用的软件;
3)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4、乙方提供的标准维护服务并且包括以下情况:
1)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2)甲方因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3)对甲方使用软件的软硬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三、现场维护响应时间
1、“响应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甲方服务请求之后,到与甲方进行沟通并对甲方做出服务承诺的时间。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现场服务。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有专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2、甲方应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3、甲方应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4、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员工,提供必要的设备。
5、甲方应在乙方服务人员维护与技术支持完成时,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维护服务费与合同期限
1、运行维护费用按年收取,每年收取标准为销售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元)。
2、运行维护费用的收费起始时间为年月日,以后每年的开始日期是月日。
六、维护服务费用支付
1、在每年的上述确定日期前一周内支付完下一的运行维护费用,如果中间甲方停止付费,则乙方将终止相应的服务,若要恢复服务,甲方需补交停止的所有技术服务费用。
2、服务费不包括乙方服务人员为向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所支出的差旅费和食宿费,乙方在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甲方报销,但是乙方在上述款项支出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七、责任限制
1、除本合同的明确约定以外,乙方不对维护服务做其他任何明示的或者暗示的保证或承诺。
2、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但是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或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软件,并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给甲方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超过甲方所支付的一年的维护服务费。
八、合同终止
1、甲方终止。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取消对软件或其中某一模块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如甲方已预付服务费,则乙方退还甲方未提供的服务的费用。
2、乙方终止。
1)甲方使用软件的许可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义务;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中止支付维护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要恢复服务,甲方需补交停止的所有维护服务费用。
3、合同期限届满并且双方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
1、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解释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2、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软件维护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已 2010 年 10月 20 日签订了《××销售合同》,该合同包含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该软件系统的维护服务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一、维护服务的定义
“维护服务”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基于乙方开发软件的技术指导和产品保障的维护支持服务。
二、维护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形式和内容如下(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以下范围提供维护与技术支
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在线服务:乙方通过Web浏览器、即时通工具(如QQ、MSN)等在线工具为用户提供的提交问题、查询问题、解答问题的在线式服务方式;在线服务能够及时、方便的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
2)热线服务:乙方维护服务人员通过热线电话为甲方解答技术问题的过程。
3)远程维护服务:乙方通过远程维护系统对甲方的软件系统进行远程调试的过程。
4)现场服务: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软件使用现场解决问题,并对软件系统进行系统保
障的过程。(差旅费和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的范围包括:
1)由于系统数据库或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在关键处理时期内主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甲方的软件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软件处理数据;
2)软件发生问题而导致甲方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暂时性地)的问题;
3)软件发生非关键性问题,并且甲方能继续运行系统和/或进行操作;
4)所有有关软件的使用和实施的问题和要求;
3.本合同或其附件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任何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1)乙方及乙方代理人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
运行故障;
联系电话:
2)甲方未按照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及限制使用的软件;
3)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4.乙方提供的标准维护服务并且包括以下情况:
1)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
故障等使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2)甲方因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3)对甲方使用软件的软硬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三、现场维护响应时间
1.“响应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甲方服务请求之后,到与甲方进行沟通并对甲方做出服务承诺的时间。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
求后,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现场服务。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有专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
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2.甲方应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3.甲方应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4.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员工,提供必要的设
备。
5.甲方应在乙方服务人员维护与技术支持完成时,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维护服务费与合同期限
1.运行维护费用按年收取,每年收取标准为销售合同总额的%(¥元)。
2.运行维护费用的收费起始时间为年月日,以后每年的开始日期是月日。
六、维护服务费用支付
1.在每年的上述确定日期前一周内支付完下一的运行维护费用,如果中间甲方停止付费,则乙方将终止相应的服务,若要恢复服务,甲方需补交停止的所有技术服务费用。
2.服务费不包括乙方服务人员为向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所支出的差旅费和食宿费,乙
方在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甲方报销,但是乙方在上述款项支出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七、责任限制
1.除本合同的明确约定以外,乙方不对维护服务做其他任何明示的或者暗示的保证或承诺。
2.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但是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而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或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乙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软件,并
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给甲方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超过甲方所支付的一年的维护服务费。
八、合同终止
1.甲方终止。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取消对软件或其中某一模块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
务,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如甲方已预付服务费,则乙方退还甲方未提供的服务的费用。
2.乙方终止。
1)甲方使用软件的许可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义务;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中止支付维护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要恢复服务,甲
方需补交停止的所有维护服务费用。
3.合同期限届满并且双方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
1.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解释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2.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系统维护合同 篇3
软件系统服务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针对MAS系统服务、维护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词语的含意为:
1.1 “服务”或“维护”: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针对系统服务、维护。
1.2 “技术文件”:指合同中规定的与系统的服务、维护维护以及其他技术支持相关的技术性文件,包括图纸、设计、手册、标准、参数及其它文字与图表说明。
1.3 “现场”:指服务和维护合同系统的场所。
1.4 “安装”:指在甲方的协助下由乙方实施的合同系统的安装工作。
1.5 “开通”:指现场实施与单点测试完成,系统功能具备,准备进行验收的工程阶段。
1.6 “验收”:指试运行结束后,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验收标准对合同系统技术指标进行最终测试,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 甲方委托乙方针对系统服务、维护。具体功能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乙方负责对现有系统进行服务、维护,并提供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基本维护,由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该总价款已包括系统及验收合格后1年的基本维护费用。
第四条 支付
4.1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4.1.1 付款
系统安装调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的总金额,计¥ 元人民币(大写: ): (A)、合同总价 100 %的正式、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B)、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4.2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4.3 双方开户行或帐号等如有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提前 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导致对方逾期付款,对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买方将款付至以上帐号视为已履行了向卖方付款的义务。
4.4 双方同意以人民币为支付货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
4.5 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赔偿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款项。
4.6 双方应各自承担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
第五条 职责及合作界面说明
5.1 甲方职责:
5.1.1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的规定及时提供合同相关的设备环境。
5.1.2 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提供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服务所需的条件。甲方应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供电电源、配套设备、各类中继、用户线路、安装场地、相应域名及IP地址申请工作。甲方应在工程进度表所规定的各项目阶段起始日七个工作日前做好前述条件的准备并给予乙方书面确认。 5.1.3 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进行验收。 5.1.4 甲方应按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 5.2 乙方职责:
5.2.1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完成系统的服务、维护工作,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验收、维护工作。
5.2.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行合同义务。 5.2.3 乙方应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
5.2.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及其技术服务有关的技术文件。 5.3 本合同中所定义的相关职责如有所变动,在双方协商同意后做增加或删减的变动,并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六条 项目的协调
6.1 项目协调会制度: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协调。
6.2 项目协调会参加人员:各方应派有关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到场。 6.3 双方可通过项目协调会就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或变更形成书面文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安装、开通和验收
7.1 乙方负责合同系统的安装、调测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支持与配合。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将按工程进度开始系统的开通。
7.2 乙方负责系统的开通,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甲方应委派合格的及经过培训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和测试。系统连接正常运行十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验收。
7.3 验收标准,甲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 保证和违约责任
8.1 乙方保证系统能达到所说明的功能,且保证按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因乙方系统故障或未能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造成甲方系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2 系统正常运行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范围为:当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应尽快、免费为甲方排除故障。乙方对系统运行的保证仅限于技术服务范围,系统的硬件故障由甲方自行解决。
8.3 保证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诺将派遣其工程师以优惠的价格到现场对故障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果出现特殊不可预料的系统瘫痪,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维护或恢复,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含乙方的合理报酬)。双方也可就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和其他技术支持的提供另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乙方同意就后续技术服务给予甲方优惠价格。
第九条 保密
9.1 每一方理解并确认,在本合同订立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一方(“接收方”)会自对方(“披露方”)处获得或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知悉对方的技术文件、业务、计划、客户、技术、产品、操作方法或和商业信息等特定信息和资料(以下简称“秘密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对披露方来说是保密和具实质价值的,一旦这些秘密信息被擅自披露,将严重损害披露方的利益。
9.2“秘密信息”指任何形式的,与本合同的签署、本合同条款与条件、各方之间有关的讨论、协商与文件、各方公司业务信息、以及本合同目的和履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服务、供应商、客户、商业计划、市场区域、调查、研发、系统、发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流程、设计、方案、图表、数据、人员、工程、市场与财务等有关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系披露方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时的情况被书面标明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够在披露时被合理地识别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
9.3各方保证,每一方都会采取各种合理的防范措施来保护该等信息的秘密性;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订立前,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提供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
9.4 各方保证,其依据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各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秘密信息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相编纂、透露给第三方或公开、用于对外宣传等。无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
9.5 各方除按本合同规定的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但为执行本合同,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顾问及其确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顾问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顾问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顾问、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6 所有秘密信息的所有权应由披露方保有。各方承认并同意,披露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给予接收方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的任何其他许可或权利。
9.7 如无披露方预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承继方或关联方转让披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秘密信息的使用权。
9.8 保密条款构成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保密约定,本条款约定的对各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本系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卖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等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受事件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不可抗拒力发生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确认。
11.4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并在3天内以挂号信证实。
11.5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2.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2.4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整体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
13.2 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3.3 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4 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13.5 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3.6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13.7 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3.8 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海格计算机服务中心
乙方为确保监控、安防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工程所使用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售后维修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协议:
一、合同期限:
产品免费售后服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选择协商续约维护。
二、服务内容
监控、安防系统及周边相关设备故障排除、保修维护。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12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甲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甲方亦可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自行购买配件,乙方应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工程中的设备及配件,乙方将免费保修一年。(如有特别注明,则另行协商)。
5、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搬家网络重布等)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故障现象
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与处理故障;
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3、乙方在为甲方软、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软、硬件(保修期
外或保修范围外)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甲方需出资购买新件;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当中提供违法服务;
5、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
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
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
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
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必须优先考虑在乙方购买监控系统同边耗材,以保证乙方之利益
及避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现象。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商业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第三方知道;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积极协助甲方订购日常易耗品及维
修配件等,提供硬件市场行情指导报价,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新产品;
3、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监控系统及其他相关
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单方面解除或变更
本合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甲方:乙方:海格计算机服务中心
经办人:经办人:陈剑坚
日期:日期:2011年10月14
软件维护合同范本 篇5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处理与移动运营商的相关合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
2. 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篡改、反编译等盗版行为,更不能未经乙方同意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 甲方硬件设备到位并对硬件系统测试合格后,通知乙方进行平台安装,并配合乙方进行跟运营商网络接口协议及业务计费测试。
4. 乙方向甲方出售短信平台的使用权,甲方需在安装前支付初装费及模块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得到甲方平台安装通知后,乙方在两周之内完成短信平台程序,满足甲方对短信的业务需求。
2. 乙方将提供日后的售后服务,配合甲方进行短信平台的升级。
3. 乙方拥有其提供的内容及应用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可在本合作目的外任何场合使用、出售、出租、转让、授权及抵押。
4.平台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完成后,系统进行试运行阶段,乙方在系统进入试运行期间,为保障软件系统的稳定运行,会不定时进行技术服务回访。
二. 短信平台售后服务及服务期满后的收费标准
1. 向乙方购买软件用户均享有软件免费升级服务,在甲方认可升级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新版软件。
2. 属于软件功能的错误纠正或修改,乙方将免费提供服务。
3. 对于因运营商接口协议更改,乙方将收接口开发费计软件总金额 20%。
4. 一年免费维护期满后每年收维护费计软件总金额 10%。
三. 软件维护
1、新的短信平台安装调试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远程维护,其他不属于软件方面的维护不在维护范围内;
2、对于不属于维护范围内的上门服务(网络不通,系统重装、计算机病毒感染等),甲方需负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护;
4、如甲方因硬件或系统原因造成本软件重装,可向乙方重新申请短信平台免费安装。
四. 技术服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时,乙方在5分钟内提供技术指导、邮件维护或远程维护;
2、乙方负责解答甲方提出的疑难和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3、标准服务时间:在工作时间内4小时内响应;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一方违约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请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 免责条款
乙方保证软件在正常情况下正常运行不会出差错,甲方使用该软件时由于甲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 协议的效力
(一)有效期 壹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八.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最新软件系统维护合同 篇6
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辛迈德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
2.交付设备及工程安装地点: 3.承揽方式和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2.整个工程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书面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即(元)。(大写: 整)。
2.线缆敷设完毕,设备全部进场经甲方检验符合合同要求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即(元)。(大写: 整)。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即(元)(大写: 整)。
4.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即(元)(大写: 整)。5.乙方必须提供当期工程款同等金额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或者缓付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场,整个施工及安装调试工期为()天,从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甲方单方面变更原有设计方案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和质检证书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售后维修:
1.本工程设备保修期为 壹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3.保修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审核并批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两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委派 姓名: 电话: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工。
3.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4.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6.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以按未付款项的5%计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天灾等)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终止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3天内付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3.双方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辛迈德龙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宇对讲系统维护合同 篇7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智能安防系统的保养、维护,签订本合同,合同如下:
1、合同文件遵循法律、法规和标准: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合同内容
(1)由乙方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楼宇对讲系统进行保养、维护。
(2)合同范围:在甲方的________楼宇对讲系统范围内.
(3)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
3、合同总额:¥_____________,每年¥_______
(1)
本合同费用为每年一个周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立即支付当年保养、维护费用,以后每年的保养、维护费用按上一年支付周期的时间支付。
(2)
更换配件、人工、运输费用在当次维修结束后立即支付。
4、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2)为乙方工作提供各种方便条件。
(3)在本维护合同期限范围内,甲方不得自行或指派第三方更换合同范围内的系统配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故障乙方将不予维修。
5、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智能安防系统进行保养、维护。
(2) 在甲方的支持下,使智能安防系统正常运行。
(3)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如有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应在得到甲方的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到达。
6、保养、维护内容:
(一)定期保养、维护:
每月一次派出技术人员,对系统主要设备进行一般性的测试、维护。如系统主要设备超出正常范围运行,则调试至正常状态,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工作;具体维护内容:
1、楼宇对讲系统主机:性能测试、外壳清洁。
2、闭门器:检查紧固部件,调节适当的关门时间,定期给铰链加注润滑油。
3、电控锁:检查紧固情况、定期加注润滑油。
(2)非定期维护:
对于智能安防系统的突发故障,由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或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回应,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解决,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尊重当时事实的情况商定。
7、系统配件维修、更换费用
在定期与非定期维护中对于自然损坏的零部件,原则上乙方能修理的.应尽量给予修理,对于不能修理或者没有修理价值的部件由乙方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换或由乙方交第三方修理。更换的配件及运输费及第三方修理费用以市场价格计算,不再另收人工费。
对于人为以及自然灾害引起的设备损坏,更换的配件以市场价格计算,同时根据维修工时另外收取人工费、运输费。
在修护过程中更换的配件、产品,根据产品正规保修细则履行保修。
8、违约责任
甲方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合同款项,逾期不支付每超一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同时支付违约金。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合作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果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由败诉讼方承担,除正在仲裁或起诉的部分外,合作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它部分。
10、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叁页,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F 篇8
甲方为确保监控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委托乙方负责现有监控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协议:
一、合同内容
监控系统设备例行保养、故障排除。
二、维护费用
维护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监控系统维护费人民币:*******(¥******)。
三、支付方式
在签订此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
四、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设备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将保修一年(如有特别注明,则另行协商)。
4、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网络线路重布等)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故障现象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与处理故障;
2、乙方维护监控系统时,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给乙方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不得由第三方介入本合同内的服务;
4、乙方在为甲方软、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软、硬件(保修期外或保修范围外)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甲方需出资购买新件;
5、维护过程中,甲方若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
6、甲方必须优先考虑在乙方处购买监控系统周边耗材,以保证乙方之利益及避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现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积极协助甲方定购办公所需日常易耗品及维修配件等,提供硬件市场行情指导报价,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新产品;
3、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监控系统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合同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甲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 月
弱电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篇9
甲方: 代表: 电话: 地址:
现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所维护的南充市XXX超市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提供及时维修保养,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南充市XXXXXX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工程地点:南充市XXXXXX 工程内容:对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的正常维护,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进行检修。维保范围:见附件一内所规定的内容。
维保期限:2014年12月1日 至 2015年11月30日。1.2工程性质:维护、保养技防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测。第2条甲方工作
2.1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提供必要条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2.2甲方负责提供竣工表、竣工图,以及安装设备的型号、说明书等相关资料。2.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XXX超市入场相关证件。
2.4甲方负责承担设备能正常运行后,在维保期内产生设备更新,设备移位、线路改造、等费用,具体费用甲乙双方协商拟定。
2.5如维保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在乙方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的保险赔付完后,不够部分与乙方各分担50%(百分之五十)。
第3条乙方工作
3.1乙方按照竣工图、竣工表、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测维护、维修方案,填写维修报表,并报经XXX认可签字,以邮寄等方式报承甲方。
3.2乙方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检测工作,保证南充市XXX超市相关设备运行稳定。
3.3乙方以一切运行正常后的安防系统设施设计及验收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维护保养。
第 1页
共3页
乙方: 电话: 地址: 3.4乙方根据有关安防规范规定,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标定。3.5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3.6保证甲方各种设备的安全,损坏要赔偿。3.7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3.8乙方有义务为本合同施工人员购买施工意外险种,如发生意外事故,在保险赔付完后,不够部分与甲方各分担50%(百分之五十)。
第4条维修保养范围
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维护检测的内容有摄像机、监控主机、线缆传输设备以及一些周边产品,如云台、解码器、护罩支架等。在保修期内,对于人为损坏、恶劣气候、遭遇雷劈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情况导致产品损坏、系统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畴。
第5条维保工作计划及内容
5.1每分12次进行测试检修(即每个月1次),并且每次检修提前通报甲方核准及配合。
5.2在正常的维修保养工作之外,如发生系统故障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一般非待料维修在48小时内解决。
第6条服务标准
6.1保证南充市XXX安防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6.2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和维修记录,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机密,配合甲方安防系统和存储信息的安全使用。
6.3乙方应爱护甲方的系统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防系统的维护操作规程实施。
6.4乙方应本着节约、保用的原则,尽量降低甲方系统的维修费用。第7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7.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合格。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2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第8条质量保证
8.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所保养的安防系统运行正常,不可抗力和人为操作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
8.2乙方协助甲方共同使安防系统能通过保卫部门的检查、年检。
8.3乙方对合同内范围内的设备维修后需呈报甲方验收签字认可,并且符合安防技术规范。
第 2页
共3页
第9条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9.1维保费用按月支付,每月¥ 元(大写:)。支付时间为次月10号内。9.2如涉及设备更新,设备移位、线路改造、等费用,需要另行支付时,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确定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
9.3甲方委托乙方购置的设备与材料的费用,在购置后十天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第10条违约责任
10.1在该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应信守合约,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对违约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10.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至维保期满终止。第12条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正本参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第13条合同附件
13.1附件一安防设备维保相关记录表附则: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 3页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①.火灾自动报警;()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③.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④.气体灭火系统;
()⑤.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⑥.泡沫灭火系统;()⑦.防排烟系统;
()⑧.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⑨.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⑩.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3.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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