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

2024-06-08

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通用10篇)

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 篇1

甲方:侯马市人民医院 乙方:

为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区域医疗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我院与医院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经济的医疗服务,在双方医院实地调查研究、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义务

(一)按照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医院需求,甲方选派由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医疗组到乙方医院,开展临床诊疗、危重病例抢救、院间急会诊、手术示教、教学培训、专题讲座等技术指导。

(二)与乙方医院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进修计划,每年免费接收乙方医院医务人员到甲方医院进修学习。

(三)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根据乙方医院的需求,帮助乙方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帮助乙方医院建立院际之间的远程会诊网络系统。

(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对需要转诊的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连续。

(六)甲方医院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会议,并邀请乙方医院参加及学术交流。

(七)成立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实施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二、乙方医院义务

(一)为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并负责甲方医务人员在乙方医院工作期间的管理与安全。

(二)为开展医疗联合体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支持,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选派到甲方医院进修学习人员必须是品德兼优、业务素质较高的年轻医务人员,学习结束后能成为本院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四)合理研究确定协作项目,及时与甲方医院协商提出协作内容的变更要求。

三、项目目标

力争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使乙方医院的医疗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

(一)加强乙方医院一级科室的人才队伍建设,使之满足当地群众日常看病就医需求。

(二)甲方医师与乙方的专业骨干建立医师间的对口帮扶关系,通过在线答疑解惑、不定期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建立对口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四)乙方医院门诊、住院、手术等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五)帮助乙方医院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组织、评价体系健全,并有序实施。

(六)乙方医院应对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升。

四、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医院各执一份,报送双方医院所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

甲方医院(盖章)

乙方医院(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医院技术协作计划书 篇2

八一儿童医院 技术协作计划书

技术协作 优势互补 共享资源 共赢发展

一、合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鄂尔多斯市地区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们的保健意识也逐渐增强,对健康的需求与日俱增。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是鄂尔多斯市最大的妇幼保健机构,也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卫生部授予的“爱婴医院”,承担着鄂尔多斯地区新生儿重症监护、儿童重症监护以及儿童康复与保健治疗的重要责任。

为了适应鄂尔多斯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迅速膨胀,填补本地区在儿科诊疗领域诸多空白,我院于2011年4月赴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进行了学习考察。贵院高超的医疗技术和先进的设备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充分体现了现代化医疗技术和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院考察归来后,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斥重资建设现代化医疗大楼,新增开设了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科,并购置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医疗设备,但是相关技术应用方面仍是制约我院儿科诊疗服务发展的瓶颈。

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是国家计生委批准的唯一的一家“先天性病残儿诊断与研究中心”,也是国家民政部“明天计划”定点部级单位。其专业范围覆盖基础儿科、儿科重病领域、儿童发育领域、造血干细胞移植领域、临床遗传学领域。同时追踪儿科学国际发展前沿,展开了儿童内科、儿童门急诊、NICU、儿童心脏监护病房、PICU、儿童微创外科、出生缺陷外科干预、儿童肝移植、儿童心脏、儿童泌尿、儿童健康、造血干细胞移植和临床遗传等16个特色专业,形成了强劲的业务能动架构,在病患儿疑难病例诊疗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为了使更多的新生儿能够健康成长,也为了病患儿的治疗能够及时有效,我院希望通过与八一儿童医院进行技术合作与学习,全面提升患儿治疗领域的临床应用能力,使更多的患儿恢复身体健康,实现他们与健康儿童一样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的美好愿望。

二、合作模式

1.专家来院坐诊。希望贵院选派专家教授定期来我院交流会诊,为鄂尔多斯市民带来更多、更有效关于儿童保健方面的医疗技术和医疗咨询。同时参与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以及指导高新技术,进而提高我院诊疗水平。

2.定期进行学术交流指导。希望两院能够定期组织学术交流研讨会,加强信息沟通,传授知识,开阔思路,进而培养更多的医学专业人才。3.寻求联合办院。我院希望能够加入八一儿童医院团队,这样不仅能够加快我院人才建设、学科建设,而且为两院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学科资源共享平台。

4.患儿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利用远程会诊、手术会诊等方式帮助我院解决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治疗。同时两院间建立起疑难危重病人转诊绿色通道,快速安排对方医院转送患者,为及时、准确、高效治疗赢得时间。

5.科研协作攻关。积极发挥两院在人才、技术及设备等方面的优势,整合系统资源,通过科学研究共同推动儿科事业的高速发展。

区域协作协议书 篇3

一、加强两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沟通协调

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两地不定期地久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主要内容包括:两地通报对本《协议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两地工作协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管理服务经验;探讨如何发挥“双向联动”作用,推动两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等。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和反馈信息

1、两地要及时将本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态度、有关工作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举措等向对方通报,实习信息共享,管理互动。两地要利用各自的人口计生公众网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性文件以及计划生育证件格式样本等,以便基层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时确认和上网查询。

2、两地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或当地人口信息数据库,每月定期把新流入双方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情况(包括婚姻、生育节育、查环查孕查病、持证验证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等)以有效快捷的方式通报给对方。收到通报后各方必须及时核实每一个案情况,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回复,以便对方及时掌握流出人员的有关情况。

3、建立两地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的信息及时通报反馈制度。双方将县(区)、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的具体负责人的通讯联系电话、传真、邮箱、QQ等提供给对方,相关人员情况有发生变动的必须及时通报对方,以便工作的沟通联系。流入地对当内有怀孕、生育、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资料不详等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必须在其流入的1个月内采取有效通报方式向户籍地进行通报。户籍地接到通报后必须认真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确切情况反馈给流入地,以便有效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4、建立两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通报反馈工作监控制度。两地之间要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信息交互功能,对两地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反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及整改建议向对方通报,以便解决通报反馈工作的实际存在问题。

三、建立长期双向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对象的管理与服务

1、建立两地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的合作处理制度。户籍地要在育龄妇女外出前为其办理好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并督促其持证外出,持证怀孕和生育,动员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规定落实好相关节育措施。流入地发现政策外怀孕、应落实长期节育措施拒不落实、拒不参加查环查孕的重点管理服务对象,要及时通报户籍地并协同处理,共同动员流动人口落实相关措施。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落实相关计划生育手术的,手术费用由流入地负担;若流动人口强烈要求回户籍地落实的,由户籍地派员到流入地协助解决。流入我街内的流动人口被带回户籍地落实计划生育手术的,手术费用按省规定的标准可由流入地给予报销。

2、对两地互流的违法生育的流动人口要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定由流入地征收的,流入地要向户籍地通报相关情况,户籍地应当协助提供当事人实际收入和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

均纯收入的数额。确定由户籍地征收 的,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协助开展征收工作。对不能一次性征收完毕或暂不能顺利实施征收的,两地要协商解决追收事项,并及时通报征收情况。

3、两地要互相支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案的查处工作,积极提供工作方便,全力协作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好两地互流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信访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对方。

四、以人为本,便民服务,共同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2、建立双方互认的查环查孕查病证明制度。两地不得要求流动人口返回户籍地参加“三查”。对在流入地参加了“三查”的流动人口,流入地要及时通报户籍地,并督促流动人口及时寄回孕情检查《报告单》给户籍地。如寄回户籍地的查环查孕证明属弄虚作假的,流入地要督促流动人口到当地计生服务机构检查并寄回证明,或动员其到户籍计生管理地参加检查。

3、建立办理、查验婚育证明的便民服务制度。对两地互流无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入地要督促其及时办证、验证;对有困难不能自行解决办证问题的流动人口,流入地要尽量收集她们的照片和婚育节育信息寄回流出地,流出地经核实后帮助对象并寄回流入地。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两地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的具体实施由两地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科(办公室)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凤城街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 篇4

精神卫生中心出诊协议书

尊敬的病员家属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本院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由于精神病人属特殊群体,无自知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不可预测性。随时都可能出现情绪波动,甚至伤人毁物。为了接诊安全,在此过程中可能使用注射药物让病员安静,或使用一些约束方式来保护病员,若在约束过程中或送往医院途中,出现意外情况,一切与我院无关。监护人必须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告知病情,并对所讲内容承担责任。(监护人要求强制送往医院治疗)。

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精神卫生中心出诊协议书

尊敬的病员家属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本院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由于精神病人属特殊群体,无自知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不可预测性。随时都可能出现情绪波动,甚至伤人毁物。为了接诊安全,在此过程中可能使用注射药物让病员安静,或使用一些约束方式来保护病员,若在约束过程中或送往医院途中,出现意外情况,一切与我院无关。监护人必须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告知病情,并对所讲内容承担责任。(监护人要求强制送往医院治疗)。

监护人签字:

边际协作协议 篇5

1、沿山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维稳联络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在每年牛羊上山之际,都要主动与相邻区域内的乡镇取得联系,加强沟通,进一步细化协议中所涉的具体内容。对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县维护边界稳定联络小组协调解决。

2、要结合每月召开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定期分析边界形势和边界地区治安隐患,把预防边界纠纷与其它矛盾纠纷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3、主动通报情况,准确掌握动态。沿山乡镇要加强与肃南县及其有关乡镇的来往交流,通过召开座谈、协调、联谊会和走访慰问活动,就放牧、草场、土地、退耕还林苗林管护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具体解决办法,通过双方协商,妥善处理问题,进一步加强团结,共建睦邻友好关系。对有关涉及边界上的各类纠纷问题,要主动向对方

打招呼,相互沟通协商。要教育群众依界放牧,不得抢牧和制造事端,对涉及两县边界地区稳定的重大情况、重要事件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掌握边界动态,坚决防止虚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4、发生边界纠纷,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亲临一线调处,教育引导群众撤离事发现场,要避免正面接触,尽量减少摩擦,严防事态扩大。

5、各有关乡镇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于5月15日之前与相邻有关乡镇签订创建平安协议,切实把维护边界稳定的措施落到实处。

附:《民肃两县行政边际地区综治协作与创建平安边界协议》

兰州、白银两市检察机关签署加强交流协作框架协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积极为“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为兰州白银两市共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合作契机,兰州市检察院和白银市检察院

抢抓机遇,优化配置检察资源,提高检察机关为兰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兰州白银两市检察机关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进一步加大兰白地区检察机关建立长期交流协作的共识,以此促成了两地检察机关建立长期交流协作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干部交流学习机制、检察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和法律政策研讨交流机制,两市检察机关将在查办本市有影响、有震动且本市检察机关查办有难度的大要案件时,可以商请协作市检察院整合两市检察资源,排除办案干扰,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办案工作中,需要协作市院调查取证的,可以通过检察内网发出协查函件,商请协作市院协查取证,并在规定时间内传递有关协查情况。同时,在侦办案件场所、警力、交通工具、异地羁押、追逃等方面为突破案件提供便利条件;及时通报相关案件信息,为协作院办案收集提供信息;交流区域内职务犯罪查办、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经验,相互委派干警有选择性地在个案侦办活动中学习锻炼;互建社会经济信息库,促进社会经济信息共享

为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交流,实现渝邻经济社会全方位对接,提高检察机关为渝邻合作和渝邻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4月14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代林带领全体院领导和自侦部门干警来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军签订了《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加强司法协作的协议》,这标志着两院司法协作工作的全面正式展开。

本次跨地域开展司法协作工作在邻水县检察院尚属首次。接下来,邻水县院将严格遵照协议内容,与垫江县院开展深度合作,努力提高职务犯罪查办能力,为两地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邻水县院还将继续推行这一模式,广泛开展与毗邻区县检察院的司法协作,全面推进检察工作跃上

一个新的台阶。

为加强沪渝两地检察机关工作交流,提高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资源的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近日,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与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共同签订了交流协作协议。两院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原则,在三个方面的工作协作交流达成了共识。

一是建立考察互访机制。每年互派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考察活动。双方设立联络组,负责日常

接洽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探索建立两地检察官培训交流机制,双方可以不定期相互派员进行学习交流。建立检察信息互通平台,就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双方通过邮寄检察信息刊物或利用检察专线网进行全方位的交流沟通,互通有无,取长补短,逐步实现两地信息系统的联通和共享。三是建立调研成果共享机制。双方不定期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就共同感兴趣的、关系检察机关和检察业务发展的重大调研课题进行共同研讨,随时交流学术信息、案例信息,共享调研成果。

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 篇6

武警河南总队医院与郑大一附院共建协作医院

作者:

来源:《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2014年第01期

医院协作成立医共体工作汇报 篇7

各位领导:

我院将与东亭卫生院协作成立医共体,各项工作正紧密进行。为更好地把这项工作做好,便于管理,现将各项工作实施方案草拟,供各位领导参考。

一、协作成立医共体的意义: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方便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我院与东亭卫生院协作,按照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组建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县。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二、前期工作开展

1.摸底:组建成立医共体后即开展人员待遇、业务水平、业务量摸底,充分了解原东亭卫生院各项工作指标,力争在成立医共体后各项数据有大幅度的提升,为我院、东亭卫生院及当地患者带来“三赢”。

2.宣传:组建成立医共体后,即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让全县及当地患者了解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的意义、功能和职责。除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外,成立医共体后将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对口帮扶,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统筹调控医保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三、人员安排

1.东亭卫生院原有工作人员安排:东亭卫生院原有工作人员人事暂不变动。人员绩效工资可以参照我院月平均绩效工资,再按照职务、职称、岗位的原比例发放。

2.成立医共体后,我院将向东亭卫生院派驻临床医务人员。具体方案初步建议有两种,可选择其一。

方案一:

1.人员数量:5-6名。除我外另固定安排4-5名医务人员,节假、双休日另安排辅助科室人员到岗。

2.工作时间:常驻。在中医院暂不排班,常驻东亭卫生院上班。

3.工作性质:合同制。与中医院签订合同,暂定半年。

4.报酬:每人每月除基本工资外,补助元;供应每日工作餐;报销往返差旅费。

(此方案人员固定,便于管理。)

方案二:

1.人员数量:8-9名。除我外另不固定安排7-8名临床医务人员,节假、双休日另安排辅助科室人员到岗。

2.工作时间:轮班制。在各科室排班表中抽调人员安排参加东亭卫生院医共体班次。

3.工作性质:合同制。与中医院签订合同,暂定半年。

4.报酬:每人每月除基本工资外,按每个工作日补助元;供应每日工作餐;报销往返差旅费。

(此方案人员不固定,不利于管理,但操作相对可行)

四、不断总结

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 篇8

上午好!

今天,医院与医院在此签署医疗技术指导医院合作协议并举行授牌仪式。首先,我代表对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即将为医院提供医疗技术指导帮助的医院的各位领导和主任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医院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医院,在以至全国都是享有盛誉的高水平医院。医院与医院签署“医疗技术指导医院“协议,是医院做出的正确决择,是医院加快发展,壮大实力,拓展医疗市场和发展空间,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渠道和途径。作为医院的医疗技术指导医院,将有利于医院提升名气扩大影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改进和完善服务质量。医院与医院“医疗技术指导医院”协议的.签署实施,将为医院的改革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提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帮助,标志着医院将从此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希望医院的广大干部职工抓住难得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信号、以患者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亮点,努力向医院学习请教,认真学习医院高超精湛的医疗技术;认真学习部队医院精、细、严、实的管理经验;认真学习医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认真学习医院热情周到的细致服务,加快把医院建设成为“管理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环境一流”的地区一流医院。诚请医院的领导及专家将医院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作风及服务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医院,精心培育和浇灌好医疗技术指导医院这株“希望之花”,帮助医院更好的加快发展,更好地回报社会,医院的发展史上将永远铭记医院的领导和专家给我们传经送宝、提供支持帮助的情谊。

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 篇9

在***医院协作医院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金秋十月,我们刚刚共同见证了神六的成功飞行和十运会的胜利召开,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医院协作医院揭牌仪式。首先我谨代表县卫生局党委向合作双方表示热烈的祝贺!

建立协作医院,这是全县卫生系统的一件大

事,也是一件喜事,县人民医院和***医院建立协作关系,这是全县四个建立协作关系单位之一,它有利于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进一步整合,有利于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文章-http:///找范文,到]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和灵魂,医院只有靠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最好的医疗技术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才能在患者的心中树立威信,从而赢得市场。我们***医院是农村基层医院,在为广大农村患者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无论是医疗技术还是综合服务都亟待进一步提高。通过多方努力,经双方多次协商,卫生局同意***医院增挂“***医院协作医院”的标牌,这将是***医院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县人民医院是我们全县最大的医疗单位,无论是医疗技术还是综合服务能力都是名列前矛的,我相信,***医院成为县人民医院的协作医院后,将会直接受到人民医院专家在业务上的指导和帮助,从而为培养医学人才作出新的贡献,这也必将促进***医院医疗工作的开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造福***人民。

今天挂牌***医院协作医院,这对***医院来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我希望***医院要抓住这个机遇,密切与人民医院的关系,主动加强业务上的联系,虚心接受指导,充分运用县人民医院的教学、科研技术优势,促进自己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的提高。为***人民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同时我也希望人民医院要把这次协作进一步落到实处,要从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角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真正体现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实力,进一步扩大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影响,带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最后祝双方协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医院技术协作协议书 篇10

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医疗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医疗卫生情况,特制订湾里区《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分工协作机制

实施意见

通知 湾里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月24日印发

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分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随着我区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健全,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明显增加,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对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省、市行政部门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推进我区公立医院改革,指导各镇(街办)建立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分工协作,实施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达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明确功能定位原则。建立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要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合理界定职责分工,严格界定医疗机构诊疗范围,依法执业。

因地制宜原则。以优化本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为基础,充分考虑医疗资源的区域分布、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意愿和已经存在的业务关系,合理统筹城乡医疗服务网络。

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原则。建立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各项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快卫生技术人才培养。

三、主要内容

(一)分工协作形式

1.开展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湾里区内的南昌市第四医院与湾里区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开展对口支援双向转诊试点。试点单位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形式的帮扶,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开展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合作。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实现分工协作。探索在不同等级医院之间、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中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等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分工协作关系既可以在一个辖区之间进行,也可以跨地区开展。

3.开展专项合作。各镇(街办)要鼓励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专科医院)与专科医院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肿瘤防治、妇幼保健、康复、慢病诊疗等专项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试点,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模式。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分工协作的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医疗卫生机构间要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签订分工协作协议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协作方式以及各方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责、权、利等。协议书须报区卫生局备案。

2.开展驻点医疗帮扶。公立医院通过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多种形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级公立医院要派驻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到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可定期分批轮换。选派人员中既要有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也要兼顾护理、医技、管理和其他方面人员。同时,免费接收协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到医院进修培训,并安排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带教,定期组织专家到基层开展专题讲座,举办教学、诊疗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培训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上级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协作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一定的资金和设备,改善其工作条件。

3.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各医疗机构间要依法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执业,明确各自收治病种,制定双向转诊临床标准、转诊流程和管理规范。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向分工协作的上级医院转诊门诊和住院病人,可通过预约挂号,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和住院服务,实现无缝隙转诊。基层医疗机构也可为患者提供在上级医院开展的检验、检查预约,并反馈检验、检查结果。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之间要尽可能增加便民措施,为双向转诊的病人提供方便。

4.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共享。加快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和推行电子病历,实行同等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并通过远程会诊网络,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四、政策措施

(一)调整医疗管理相关政策

1.实行医护人员多点执业政策。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允许医护人员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间依照执业范围开展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调整千名医师帮扶政策,对分工协作各医疗机构内部既有对口帮扶受援医疗机构,又有非结对的支援医疗机构,经区卫生局批准,可根据分工协作关系调整原有的对口帮扶关系,结成新的帮扶对象,享受原来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

3.派驻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其服务时间可按规定作为晋升前医师下乡累计时间。

(二)制定鼓励患者在基层就医的医疗保障政策

1.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原则上应确定为零”等政策。鼓励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2.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在上一级医院的住院患者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

3.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三)建立对公立医院开展分工协作工作的补偿和激励机制

1.继续执行百名医师帮扶政策。

2.在安排医院专项补助经费时,对帮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立医院给予适当倾斜。

3.各地可根据公立医院开展分工协作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确实紧缺又没有编制的公立医院,可由卫生局向区编办提出编制申请,适当增加帮扶和指导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区编办按程序进行研究办理。

4.上级医院要保证派驻基层医师原有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保留其岗位、职务不变。把派驻医务人员在帮扶指导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当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妥善安排派驻医务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社区中对相关专家进行宣传,必要时组织相关专科疾病的集中诊疗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会同区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财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工作。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抓紧制定辖区内分工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分工协作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问题的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沟通服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考核督查。区卫生局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把开展分工协作的成效纳入医院评审和年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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