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附件清单

2024-07-16

评职称附件清单(精选9篇)

评职称附件清单 篇1

1、业务考核表(要求书面、网上各上报一份)

2、评审对象花名册(要求书面和网上各上报一份)

3、送省材料清单(小中高、高讲、管理和实验高级职务)

4、送市评审材料清单(中级、中学高级)

5、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简表(“中级”职务教学实绩表另发)

6、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和实验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7、评审材料复印件粘贴册

8、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送宁波)

9、推荐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送省)

10、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论文送审要求

11、论文鉴定清册

12、论文代表作粘贴样张

13、供鉴定论文电子文档版头格式

14、浙江省中小学教育管理、实验职务评审文件

15、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具体申报条件

16、专业课第二证要求

17、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18、计算机免试申请表

19、帐户:慈溪市教育局***22838建行虞波分理处

20、中小学教师支教情况情况登记表(在评审表第10页)

21、专业课教师在企业挂职研修登记表(在粘贴册第8、9页)

高企认定附件材料清单 篇2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

2、近三年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或 独占许可合同)*

3、近三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

4、产品检测报告 *

5、与高校、企业的技术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证明)*

6、环境保护证明(环评报告 或 排污许可证)*

7、公司内部项目研发立项报告 *

8、研发设备清单(盖公章)、研发机构组织机构结构图(电子版)*

9、研发机构(研发中心)负责人任职文件(以前发布的,有公章)*

10、公司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发投入财务核算制度、与研发有关的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 *

11、所申报的研发项目(RD)和产品(PS)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凭证)和 用户报告*

12、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照片或图片(电子版)*

13、国家科技计划立项证明(如:火炬计划、创新基金、支撑计划、863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等)

14、国家其他部委(发改委、经委、铁道部等)项目立项证明

15、省级、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

16、生产批文、许可证、特殊行业生产资质等

17、查新报告(近几年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或行业鉴定均可)

18、本企业参与编写的国家(行业)标准(完整版),企业标准(封面即可)

19、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荣誉证书(与生产、质量、研发、专利、环境等有关的)、ISO体系证书

21、专利如果是转让而来的,请提供全套转让合同备案材料。

附件3: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篇3

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一、破坏生态环境的 重大 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违法违规情况描述

被处罚、被曝光情况描述

整改 情况

计划整改

完成时间

备注xxx 陕西西安 xxx 年 xx 月,项目 xx 期间发生 xxx 情况,产生影响等 xxx 年 xx 月 xx 日,被 xxx机关处罚,处罚结果为xx/被 xxx 媒体报道 已整改/ 未整改 2018 年 9 月 30 日 投资项目/施工项目/

二、破坏文物古迹的 重大 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

序号

项 目名称

所在地

违法违规情况描述

被处罚、被曝光情况描述

整改情况

计划整改

完成时间

备注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三、8 2018 以来 被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约谈、列入企业失信记录问题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政府 监管 部门

违规 失信情况 描述

整改(修复)情况)

计划整改(修复)

完成时间

备注

通报/约谈/失信 xx 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xx 省 xx 市生态环保局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附件材料清单 篇4

1、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2、申请注册地址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办公场所、厂房证明材料;企业自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3、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验资报告

(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5、申请技术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3)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4)资质管理规定中对技术负责人有职称要求附其职称证,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附其在本单位的相关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从业、执业经历要求的附其工作简历。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申请企业经理(企业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经理任职文件

(3)企业经理身份证

(4)资质管理规定中对企业经理有职称要求附其职称证,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附其在本单位的相关执业资格注册证 书,有从业、执业经历要求的附其工作简历。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关于建筑企业业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

(1)、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②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④ 企业章程

⑤管理部门、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⑥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作简历。

⑦企业验资报告要求能反映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的出资人情况。

⑧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根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任命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3)、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根据集团母公司的任命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4)、企业在股东、出资比例未变动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变更,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5)、企业在股东、出资比例变动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形:

(1)企业在无新股东加入的情况下出资比例变动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2)企业在新股东加入的情况下出资比例变动的:

①新股东出资比例低于50%且由原股东担任新任法定代表人 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②新股东出资比例低于50%且由新股东担任新任法定代表人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③新股东出资比例高于50% 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6)、由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7)、同时申请企业名称字号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8)、本条第5至第7款中规定的情形,新股东和原股东是近亲属关系的,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不需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新股东和原股东有隶属关系的,提供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材料后,不需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

(9)、本规定第5至第7款中规定的需核查相关资质条件的情形,由市建设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

8、企业整体改制申请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改制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改制前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改制方案

(5)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改制重组的决议。

(6)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

(7)改制后企业验资报告

(8)改制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9)改制后企业章程

(10)改制后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11)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需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后签署明确意见。

9、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注销登记的)、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注销,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申请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被合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注销证明。

(3)被合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注销申请。

(4)合并方案

(5)合并前原企业重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6)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

(7)合并后新企业验资报告

(8)合并后新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9)合并后新企业章程

(10)合并后新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11)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需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后签署明确意见。

10、申请企业资质证书增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增补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评职称附件清单 篇5

关于XXX同志个人业绩贡献公示(内容)

(单位公示用)

1.申报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何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考核情况。

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获奖情况、专利证书、鉴定验收项目、论文(公开发表的需注明刊物期数)、著作、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如系合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应注明本人排名、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作用。

现该同志拟申报XXXXX。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或当面反映、举报。

监督电话:

1.XXXXXXX(市、县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单位职改部门)

2.XXXXXXX(单位职称管理部门)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关于XXX同志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格式)

(申报材料用)

XXX同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何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情况、考核情况),申报XXXXX,其业绩及拟申报资格在本单位范围内,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公示7天,未收到任何反对或不同意意见。

职称各系列材料清单 篇6

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6000字)及其电子版;

3、《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员综合情况简表》及其电子版;

4.高中毕业后历次学历证书、资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5.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7.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复印件(最多不超过8篇)以及《论文分值表》;

8.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复印件(获集体奖的排名或者担任职务相关证明);

9、需答辩的,提供《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答辩登记表》;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支持性材料;

二、高级工程师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4000字)及其电子版;

3、《申报人情况简表》及其电子版;

4.高中毕业后历次学历证书、资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5.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7.需要同行专家推荐的,提供《专家推荐表》原件;

8.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复印件;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支持性材料;

三、工程师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4000字);

3.高中毕业后历次学历证书、资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6.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复印件;

7.其他需要说明的支持性材料;

四、助理工程师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4000字);

3.高中毕业后历次学历证书、资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其他需要说明的支持性材料;

五、技术员和认定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4000字);

3.高中毕业后历次学历证书、资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4、论文两篇(不要求发表);

2013聘任职称上交材料清单 篇7

1、《专用技术岗位聘用备案表》(A4格式,内容打印)每人一份。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填写过度前职称,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过渡后职称;单位领导聘任意见由教办填写。

2、拟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4、任教证明原件1份。

5、荣誉证书:综合荣誉、业务荣誉、实验课题最高级别各一件。

6、最后学历证书原件。

以上内容,装档案袋上交,并在封面填好。

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篇8

所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现职称

申报职称

申报评审 专业方向

01 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15 份

02 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 2份 03 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1份 04 职称证书复印件 1份 05 《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单 1份 06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原件

07 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复印件 1份 08 获奖、成果材料复印件 1份 09 其他佐证材料(含基本工作量等)

佛山代评职称中山职称代评 篇9

根据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我市2013年报送地方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8.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9.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0.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点(全年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1)中山佛山市申报人员在工作所在地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申报;(2)工业园区、高新区、市属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人员经工作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职称评价中心。咨询联系QQ:1622642692万老师

四、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地方建筑工程师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三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大专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三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三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

4.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人员(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二年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无上述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须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或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及大专六门单科结业证书,可破格申报。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专业工作年限按实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地方建筑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施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较系统地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市的优质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骨干。

2.建筑企业主要技术骨干,组织实施并完成一定难度的工程施工及管理(累计施工及管理过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单独负责过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单层、多层工业厂房建筑,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3.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产品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或在技术服务中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建筑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积极引导所在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管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效果较显著,每年都有QC成果,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5.地方骨干建筑企业三级资质以上主要技术负责人,取得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在推进技术进步和提高工程质量生产中,取得经主管部门审查考核认可的成果。

(三)业绩、成果要求

在建筑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和业绩是评定地方建筑工程职称的重要依据。在担任现职期间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得县级市、区科技进步(成果)奖的主要技术人员;

2.获得县有市、区表彰的优秀科技人员或其他科技管理先进个人;

3.在苏州市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技术方面的文章一篇或在县级市讨论会上交流论文两篇;

4.获得苏州市级以上建筑明星企业称号或县级市、区建筑先进企业(两年)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重视培养科技人员,在任职期间,培养指导下一级工程技术人员,成绩突出,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五、延迟申报对象

任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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