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2024-06-22

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共10篇)

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篇1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保卫机关安全。

2.认真做好秘密材料的保密工作,凡属秘密材料、档案、工作记事本,都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密件锁入抽屉文件橱。本人调离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材料交待清楚,办理好移交手续。

3.档案室、微机室等保密重地本中心工作人员非工作需要者不得擅自进入,任何人均不得在保密重地接待亲友。

安全,保卫制度 篇2

放射科医技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病人安全管理

1.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注射造影剂应设专人专柜存放。

2.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3.碘剂造影前必须作碘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4.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科室应在安全地带设置候诊区,确保候诊病人不受射线辐射。

二.设备安全管理

1.保持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天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4.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5.机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可靠性,防止高压电击事故。

6.新安装或经大修的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四.科室安全管理

1.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2.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3.定期检查科室设备、配电柜的安全接地,保证其可靠。

4.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5.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放射科设备管理、保养制度

1.放射科设备管理、保养由技术组长负责,实行专机专人管理。

2.机房的各种标志醒目,各台机器应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

3.保持机房内干燥整齐,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无关物品。

4.保持机器清洁,及时清理污物血渍,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机器的清洁工作。

5.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常规小保养,减少机器故障的发生并及时掌握机器的运行情况。主要为机器清洁、安全装置、运转部件检查保养。

6.每月进行一次机器的全面检查和调整。内容包括:机房机器的清洁;机械电器部件牢固、运行准确性;平衡悬吊装置的安全;电缆电线的完好;保护地线接触良好;显示数据准确性等。保持机器处于良好的状态,确保机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记录故障现象以便维修。

10.每日记录机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放射科设备维修制度

1.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记录故障现象。

2.科主任接到设备故障报告后安排具有维修技术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常见和简朴故障及有能力维修的故障原则上鼓励技术人员自行维修,以节约成本。

3.对本科室无法维修的故障及时向设备科报告,并填写维修申请单,由设备科安排维修。

4.设备维修应及时做维修记录,内容包括:故障经过、现象、检查情况、维修经过和维修后情况。

5.设备故障修复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测,经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6.未经科主任许可,严禁私自拆解、改造、维修机器设备。

放射科技术人员防护培训计划

1.从事放射影像工作的医技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有环保总局组织实施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放射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放射影像工作。

2.按时按计划参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放射防护培训班”,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基本的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和自救技能。3.对新参加工作的医、护、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对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操作、防护有所理解,掌握各种影像技术。

4.邀请省级以上环保部门专家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及新技术讲座。

5.技术人员应自觉学习,理解和掌握设备的一些常见故障现象,并掌握其排除方法,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能自行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6.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请设备厂商工程师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技术、注意事项、保养要求和故障表现及简朴故障的排除。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3

平美小学

2009.9

为了进一步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平美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保卫工作和普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与部门工作“五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二、切实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把普法教育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学生有读本,教师有教材,同时开展每日一法、每月上一节法制课。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纪守法,做到不参与赌博,不吵架斗殴,不进入“三厅两室”活动,不观看黄色书刊和黄色录像,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三、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切实履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

四、各部门要加强要害部位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害部位要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班级要设立安全员。各部门要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消除隐患。

五、要积极做好“双差生”的教育拯救工作,“双差生”转好率达到95%以上。

六、严格事故请示报告制度和郊游请示审批制度。今后各部门若发生意外事故必须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凡组织师生外出郊游,必须拟出具体行动方案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七、学校实行二十四小时护校轮值制。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

八、建立值日教师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值日教师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放寒暑假,组织行政、教师轮值护校。

九、大门、楼梯铁门定时开关。上课时间和静校时间,不准外来人员到校活动。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

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篇4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防火、安全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系指消防、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爆、治安等安全工作。

本制度旨在加强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由店铺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实施。

安全保卫组织

1.商场各部门、各楼层及各供应商均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设立防火责任人。

2.为确保各项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商场安保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商场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成立商场安全保卫领导小组。

3.安全保卫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有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和义务。商场安全保卫责任人和各部门、楼层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3.2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3.2.1贯彻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法规。3.2.2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列入第一,做到与营销同计划、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3.2.3执行安全保卫制度,依规定纠正违纪,消除安全隐患。3.2.4协助调查火灾和失窃原因。3.3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的职责: 3.3.1处理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3.3.2制定安全规定和措施。

3.3.3组织安全检查。主持整改安全事故隐患。3.3.4组织消防演习训练,考核各单位的安全工作业绩。3.3.5组织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3.3.6贯彻执行治安、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批示和规定。

3.3.7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的实施,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

3.3.8审定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防盗、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材料和安全业务技术训练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的消防知识。

3.3.9制定公司内部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达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3.10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演练。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听取

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防灾对策,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3.3.1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责令整改火险隐患。3.3.1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做好善后处理。

3.3.13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信息资料,更新和改进公司系统消防设施达到现代先进水平。

3.3.14审批公司防火、防盗、防灾事故安全保卫工作奖惩规定。

4.财物安全

4.1到银行存取款时,必须二人以上,由公司保安人员护接护送。4.2 员工工资、奖金和其他款项必须由专人负责领取发放,当日没有发完的,余额送回财务保险柜保管。

4.3 收银台的收银员,不得擅离岗位,交接班时应进行现金交接,钱票相符。

4.4 贵重商品,须专柜摆放,闭店加锁,开业前、闭店后清点,账物相符。

5.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5.1董事长室、总经理室、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等为要害部位。

5.2 要害部位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的责任人。5.3 要害部门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5.4 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主管责任人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改进。

5.5 从事要害部位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查,必须是称职的人员担当。

6.防火安全制度

6.1 安全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6.2全体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认真执行消防工作规定,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防火制度。

6.3本商场为无烟商场(包括通道、库房、楼梯间道),对在商场内吸烟,经劝阻不听者,按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6.4不准随意使用明火,因施工等需使用明火和有重大庆祝活动,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提出申请,做出保证安全方案,一并报请管理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5公司系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由有电工资格证书的电工负责安装维修。

6.6不准乱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施。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格,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

6.7用火用气用电场所,严格按管理制度落实到人头,班后必须进行检查,煤气有无泄露。火源是否熄灭、电源开关是否关闭。

6.8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消火喷洒器、灭火器、报警器、应急灯)等、均由管理部统一配备,维修和更换。不准随便移位、开动、埋压、遮挡、损坏、挪做他用、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6.9各安全出口,非常出口、安全通道、要有醒目的示意标志,严禁堆放物品占用堵塞,保证畅通,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出安全通道或在通道内滞留。

6.10非常急用电梯和其他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不得随便使用。6.11商场内和后方商品库,货品摆放要整齐牢固,不准超高遮挡喷洒器(间距50—60公分)。工程用“AD井”或空闲处所不准用做库房。

6.12 防纵火、爆炸事故发生。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异声、异味、烟雾等反常现象,和神态慌张、形迹可疑人。经常检查阴暗角落,有无可疑物(爆炸物)。

6.13 营业终了闭店后,当班员工必须对其工作场所进行彻底检查,清除废旧易燃包装品,关掉电器插头,关闭煤气阀等。

7.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7.1商场按职工总数30%的比例成立义务消防总队,总经理任总指挥,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时,服从组织领导,听众统一指挥,各分队积极参加灭火救灾任务。

7.2各业种及后方部门,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各分队分别由各部门防火负责人担当分队长,队员按分担任务确定。

7.3义务消防员,分布在各区域,按组织分工,发挥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骨干作用。

8.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8.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落实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带头做好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2熟悉商场消防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布局,掌握各种消防设施性能,应急使用技术操作方法。

8.3如有火警发生时,义务消防队员应保持镇静,按各自担当的任务: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扑救抢险、避难诱导、防护挡置、救护伤员等步骤,参加救灾行动。不准贪生怕死,临阵脱逃。争取第一时间,将火扑灭在初发阶段。

8.4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时如电梯、客用扶梯故障,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等,要制止侵害行为,速向防灾中心和管理部报告,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8.5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追查当事人相关责任。

9.商场治安防范制度

9.1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加强防止商品受损管理,注意发现偷盗商品的嫌疑人,维护正常治安秩序,创造良好购物环境。

9.2商场广播应经常向顾客进行治安防范宣传,提高顾客警觉,增强顾客自防能力。

9.3营业人员,在接待顾客的同时,应做安全宣传,提醒顾客钱包、背包、提包等贵重物品,不要乱扔乱放,注意保管好,防止丢失遗忘,纳入服务的重要内容。

9.4顾客在商场购物时,原则上不得为其看管或保管物品;更不准独自为其代交钱款。

9.5顾客在商场内购物,发生钱、物丢失时,及时与保安人员联系。

9.6发现偷窃者,必须看准,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在,尔后立即报告保安人员,予以抓获。同时控制好赃物转移,防止行凶反扑或逃跑。以免自身受到伤害。

9.7商场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滋事生非,有意损坏商品设施,扰乱秩序等治安事件时,配合保安人员,制止其危害行为,平息事态发展,控制住当事人,情况严重立即报告管理部。

9.8店内商品发生丢失被盗时,首先要查明原因,弄清丢失数量价值以及相关责任者。

9.9店内商品受损,属内部人员不正当行为所致或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以法惩处。

10.商品防损管理制度

10.1商品实物损失,实属担当者责任,无论金额多少,皆由该责任人赔偿公司损失。

10.2各业务部门,每月对所经营的商品,要进行一次盘点,损失要查清结果,判明损失金额、原因或有无不正当行为等。

10.3商品损失发生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发生时,有关人员在赔偿的同时,公司可以对其进行惩罚处分。

10.4 损失责任赔偿等处分,根据调查结果提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长决定。

10.5 损失查明不属担当者责任,公司不予追究。

11.商场员工出入管理制度

11.1 凡公司员工(包括联销、促销人员、租赁店),上下班一律走员工通道,设保安人员管理。实行指纹考勤,指纹印证时不争抢拥挤,爱护指纹考勤机,有指纹不清晰或没有印证时及时报告管理部主管部门,不报者按旷工处理。

11.2 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人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签发外出证明。不准当值时间外出办私事或会见亲戚朋友。

11.3 严禁将危险品、私人物品带入办公室、卖场存放,不准出勤日或出勤时间在商场购物。出入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11.4 外来办事人员,事先预约时间,出示证明,经保安人员确认办理临时胸牌,方可进入。

11.5 厂家送货,返品不准径由员工通道口,必须持搬入搬出证明手续,出入送货通道。

12.奖惩制度

12.1 凡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大火险隐患和灾害事故发生的;

12.2 发生灾害事故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抢险救灾,使财产免遭损失成绩显著的;

12.3 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的,抓获犯罪嫌疑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有功的;

12.4 拾金不昧,受到顾客表扬的;

12.5 其他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工作,有突出表

现的。以上涌现出的个人、集体由公司或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12.6 凡违反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12.7 对火险隐患或其他危及安全问题虽经提出,但改进不及时,拖延解决造成后果的;

12.8 安全措施不力,规章制度不落实,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严重的;

12.9 对违反本安全管理章程,隐匿不报或弄虚作假有欺骗行为的。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篇5

一、图书馆属安全工作要害部门。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广大读者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建“平安图书馆”,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部室要将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事故发生率低于1%。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馆长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部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其他人员都应关注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或处理。实行安全事故层层追究制。

三、防范措施:

1、防火。采编部、书库、阅览室等书刊重地和机房、电子阅览室、视听室等机器重地,严禁吸烟,禁止点燃明火,禁止携带易燃品入内。电脑、机器设备下班时务必切断电源,发现电线短路要及时报修。消防器材不齐者申请院保卫处配齐,并学会使用,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2、防水。图书、期刊、报纸等纸质文献资料不要直接放在地面上,必要时垫上木板,以防被水浸泡。发现暖气漏水,厕所冒水,楼板透水等,要及时报修。

3、防盗。采编部、书库、阅览室等书刊重地和机器设备重地,要注意门窗安全,发现窗破锁坏要及时报修。下班后务必关好门窗,钥匙要有专人保管。流通、阅览的监测仪要保持高灵敏度,发现运行不正常及时维修。发现个别读者有偷窃书刊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毕业、职工离职,要查明还清图书后,方可签字。发现设备、物

品丢失,责成有关人员查明原因,由部主任和馆长共同研究,做出处理决定。工作人员和学生的钱物要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4、自动化系统发生故障,技术部要做好详细记录,查明原因,尽快排除,保证正常进行。

四、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协助处理。如造成严重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预防火灾、盗窃、泄密、诈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局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三条局机关成立综合治理和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和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安全。

第四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保卫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第六条主管部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股室和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部门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

(五)加强对物业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

第七条局各股室、单位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安全保险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办公楼管理

第八条采取楼层管理单位负责制,每层由所在单位负责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加强值班工作。实行局机关股室股以上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覆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进办公大楼,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验。

第十一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来局人员注意观察,出现问题要跟踪并向领导禀报。

第十二条机关下班后,不准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条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物业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管理。

第十四条要害部位(财务室、档案室、监控室、中心机房、动力设备、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动力机房、锅炉房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机关办公大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枪支

弹药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机关办公大楼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

第十六条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大厅、走廊、院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各通道畅通整洁。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禁止擅自外接电源。工作人员每天在上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门关、灯灭。

第十八条各单位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条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按银行核定的限额存放现金。因特殊原因超额过夜存放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的公款、贵重物品、印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机关公务车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机关办公大院时,需开具携带物品出门证,方可执行,并自觉接受门卫检验。

第二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机关大楼内买卖物品。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

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机关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禁止在配电间、动力机房、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第二十七条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楼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烟感器、防盗探头、监控仪器等器材。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三十条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年终总结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对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范措施不落实,以致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单位或部门,其主要

领导负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对聘用编制外人员或派遣人员予以解雇辞退。对因失职发生事故,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人员,构成渎职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防火、防盗和维护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协助公安局部门破案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在抢救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记功、晋级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篇7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为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填写会客登记簿,经保安人员允许后,方能进入公司。

二、凡推销产品、征集募捐和收购废旧物品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

三、凡推带物品出入公司的人员(含职工),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四、下班后,双休期间及节假日,除加班外任何人不得随便出入公司。凡在此期间进出公司者,保安人员应认真做好记载、备查。

五、机关下班时,保卫人员准时关门、断电。关门后值班人员对大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和领导报告。

六、一切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或停放在院内。

七、禁止外来人员在值放室留宿、打牌、下棋及从事其它活动。

八、严禁黄、赌、毒、法轮功行为在机关出现,若发现要立即向分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予以制止。

九、夜间值班要配备合知防卫工具,或必备警具,以防意外。

安全保卫制度 篇8

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预防火灾、盗窃、泄密、诈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本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成立综合治理和安全领导小组,由机关主任任组长,单位全体职工组成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责任。

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保卫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二)主管部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部门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对物业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

三、办公楼管理

(一)加强值班工作。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覆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二)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来局人员注意观察,出现问题要跟踪并向领导禀报。

(三)下班后,不准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或私自留宿。

(四)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物业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管理。

(五)要害部门(财务室、档案室、监控室、消防设施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六)机关办公大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机关办公大楼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

(七)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大厅、走廊、院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各通道畅通整洁。

(八)办公室内禁止擅自外接电源。工作人员每天在上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门关、灯灭。

(九)单位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条例妥善保管。

(十)财务部门要按银行核定的限额存放现金。因特殊原因超额过夜存放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各部门的公款、贵重物品、印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十一)机关工作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机关办公大院时,需开携带物品出门证,方可执行,并自觉接受门卫检验。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机关大楼内买卖物品。

四、消防安全管理

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 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禁止在办公室使用电炉,* 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楼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烟感器、防盗探头、监控仪器等器材。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奖惩

安全保卫工作是年终总结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对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范措施不落实,以致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单位或部门,其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对聘用编制外人员或派遣人员予以解雇辞退。对因失职发生事故,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人员,构成渎职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防火、防盗和维护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保卫制度 篇9

为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所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根据工作性质将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责任,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确保安全。

二、严格出入登记制度。下班后、节假日期间非加班和值班人员不准在所内逗留;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所内。如有急事或需加班应向所长说明情况,值班人员应进行登记。

三、坚持值班制度。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有出差或其他事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进行调整,不得空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来文来电,要认真登记,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如发生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迅速向领导报告。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所内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室、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配齐防火器材设施,有关人员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全所人员都要增强安全保卫观念,保持警惕,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与危害机关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安全保卫制度 篇10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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