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2024-06-23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精选8篇)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篇1

1.范围

本GMP规定了焙烤食品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及品质等管理均应达到的标准、良好条件或要求。2.引用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定义

3.1面包:指原料经过混合、搅拌、发酵、配合或包裹特殊配料做成一定形状、烘焙、冷却、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包括主食面包、餐包、甜面包、三明治及其它类似品); 3.2蛋糕:指各种原料混合搅拌后经烤焙、成型、冷却、装饰、包装等而成的食品;

3.2 原辅料:分为原料和辅料两大类,原料指在生产加工焙烤制品的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如面粉、油脂、糖、蛋等;辅料指在生产加工焙烤制品的过程中除主要材料外的其他物料;

3.3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3.4 包装材料:指在生产加工、运输售卖的过程中用于包装包括焙烤制品的相关材料,如垫纸、塑料袋、纸袋、纸盒、纸箱等,包括内包装及外包装材料; 3.5生产间:指进行原料的配制、成型到烘烤的加工场地; 3.6调理间:指进行焙烤成品在加工的专用场地。4.厂区环境

4.1厂区周围没有可能污染食品的不良环境,无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4.2 厂区周围环境保持清洁和绿化。道路铺设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无积水、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等卫生设施,厂区卫生设专人负责;

4.3 厂区内不得有不良气味、有害气体、煤烟或其它影响卫生的设施; 4.4 厂区内禁止饲养动物; 4.5 生产区与职工生活区分开;

4.6 生产区域清扫的杂物和垃圾放入远离车间的指定位置收杂桶里,并及时清理出厂。5 厂房及车间布局 5.1厂房配置与空间

5.1.1厂房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能满足各种生产设备的安置及各种原辅料储存; 5.1.2生产车间按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

5.1.3厂房中设置原辅材料仓库、配料室、生产间、成品仓库、更衣室、检验室、厕所、办公室,并予以标示。各生产场所均有足够的空间,满足生产要求;

5.1.5公司设立检验室,有安置各种检验仪器的空间,具备相应的检验功能;

5.2各生产场所根据清洁要求程度,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等(如表 1)。各区之间均按清洁度的需要适当分隔,以防污染。

5.2.1一般作业区:原料验收场地及仓库、原辅料仓库、原料处理间、外包装间、成品仓库; 5.2.2准清洁作业区:半成品仓库、内包装材料准备间、缓冲间; 5.2.3清洁作业区:调理间、内包装间;

5.2.4:非食品处理区:品管(检验)室、办公室、更衣及洗手消毒室、厕所、其它。5.3厂房建筑要求:

5.3.1厂房的各项建筑物坚固耐用、易于维修、维持干净,并有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如有害动物的侵入、栖息、繁殖、灰尘沉积等)的结构;

5.3.2生产间装置玻璃窗和纱窗及隔离门帘,保持清洁、干燥,地面平整,有防尘、防蝇、防虫及防鼠设施。5.4安全设施

5.4.1厂房内电源、配电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5.4.2厂房内根据消防法规配备灭火装置;

5.4.3有安全出口标示及通道,并设有“出口、通道处不得堆放原物料、杂物等”字样的警示牌。5.5地面与排水

5.5.1地面采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铺设,易清洗消毒,不积水并保持清洁; 5.5.2生产加工场所地面有适当的排水斜度及排水系统,排水沟保持顺畅;

5.5.3室内排水沟流向由清洁度要求较高区域流向要求较低区域,废水排至市政废水处理系统; 5.5.4排水出口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栏栅装置。5.6屋顶及天花板

5.6.1生产、包装、储存等场所的室内屋顶采用不易脱落的浅色涂料,要求无毒,防霉,耐腐蚀,易清洁,不得有长霉或成片剥落现象存在; 5.6.2食品及食品接触面暴露的上方不的设有蒸汽,水,电气等辅助管道,以防止灰尘及冷凝水等落入。

5.7墙壁与门窗

5.7.1 生产车间的内墙装修材料采用无毒、不吸水、不渗水、防霉、平滑、易清洗的浅色瓷砖,装修高度要不低于1.5m的平滑墙裙。墙壁与墙壁之间,墙壁与天花板之间,墙壁与地面之间的连接处应有适当弧度(曲率半径应在3cm以上);

5.7.2 生产间的窗户采用易拆下清洗的不生锈纱网; 5.7.3 生产间出入门户用能自动关闭的纱门并设有消毒脚池。5.8照明设施

5.8.1 生产车间光线充足,加工场所和内包装室台面、检验台面照度符合生产检验要求; 5.8.2生产车间安装的照明设施装有防护罩。5.9通风设施

5.9.1 生产车间通风良好,并安装排气装置,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9.2 清洁区设有紫外线空气消毒设施。5.10供水设施

5.10.1 供水设施能提供各部门所需要的充足水量,并有足够的压力,设一储水箱; 5.10.2 生产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设备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5.10.4 储水设备有防污染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5.11洗手设施

5.11.1在适当的地点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清洁、消毒烘干手的设备和用品; 5.11.2洗手台以不锈钢或磁材等不透水材料构筑,其设计和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5.11.3水龙头采用脚踏式或自动感应开关方式,以防止已清洗消毒的手部再受污染; 5.11.4洗手处标明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5.12 脚池

生产车间进口处设有洁净、消毒工作鞋底设施,使用氯化物消毒剂,浓度经常保持200mg/kg以上。5.13更衣室

更衣室设于生产车间进口处,并有与生产人员相适应的储衣柜、鞋架。更衣室安装紫外线消毒灯。5.14仓库

5.14.1工厂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仓库,并有足够数量的货架,储存的物品离墙隔地各20cm以上; 5.14.2原材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分别设置,分门别类放置。仓库配有温湿度计,冷藏柜有温度计,必要时应记录;

5.14.3工厂单独设置辅助储存间,储存危险品、水处理用化学品、洗消剂、酸碱等,远离生产车间及食品仓库。5.15厕所

5.15.1厕所地点有利于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坑位能满足所有人员需要;厕所为水冲式,备有清洁剂、卫生用纸、洗手消毒和干手设施,厕所门设有自动关闭装置,有良好的排风及照明设备; 5.15.2厕所的地面,墙壁,天花板,隔板和门用易清洗,不透气的材料建造。6 机器设备 6.1材质

6.1.1 所有可能接触食品的机器设备和工器具无毒、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和耐腐蚀。6.1.2烤盘采用镀锡铁皮制作,或铝合金烤盘。6.2生产设备

6.2.1生产设备排列有序,且有足够空间,使生产操作顺畅进行,并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6.2.2用于测定、控制或记录的计量器具,能发挥其功能且准确,并定期检定校正。6.3品管设备

6.3.1 本公司配备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检验室,检验室具备产品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检验项目所需要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未开展检测的项目,委托具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3.2品管室具备下列检验设备: 6.3.2.1分析天秤(精度0.1毫克以下)6.3.2.2糖度计 6.3.2.3水分测定设备 6.3.2.4微生物检验设备 7.机构与人员 7.1 机构与职责

7.1.1 公司建立全面卫生质量管理体系,设有品管部,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对本公司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7.1.2 品管部负责制定《卫生质量管理手册》,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检查和监督制度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处理工作。7.2 人员与资格

7.2.1 品管部门配备掌握专业知识的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7.2.2 品管人员经过培训,并具备两年以上食品卫生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卫生各项法规; 7.2.3 产品检验员具备相应检验资格,能胜任本公司的检验工作。7.3 教育与培训

公司品管部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各种岗前、在职及有关食品法律法规、GMP的培训,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卫生培训制度化和规范化以增加员工的相关知识与技能。8.卫生管理 8.1 卫生制度

8.1.1 公司各部门按本规范内容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由品管部监督执行; 8.1.2 品管理部门制定检查方案并负责实施;

8.1.3 每日由班组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岗位的卫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1.4 品管部组织相关的卫生管理人员至少每月进行—次卫生检查; 8.1.5 每季度组织全公司人员学习有关规章制度; 8.1.6 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案。8.2 环境卫生

8.2.1 厂区内环境卫生符合本规范第4项的要求;

8.2.2 应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弃物等不污染环境; 8.2.3 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存放设施应符合本规范5.10的要求。8.3 厂房设施卫生

8.3.1 厂房内各项设应按规定使用,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地面及墙壁有破损时,应立即加以修补,地面不得积水;

8.3.2 原料处理场、加工调理场、厕所等,每天开工前应清洗干净; 8.3.3加工中产生的蒸汽,用排气扇排出; 8.3.4灯具、配管等外表,定期清扫或清洗;

8.3.5生产场所及仓库等,采用纱窗、纱网、等有效措施防止有害动物侵入;

8.3.6原料处理间、加工调理、包装、储存食品场所内,设有加盖不透水容器贮存废弃物,并定时清除废弃物和清洗消毒;

8.3.7 管制作业区内不得堆放与该区生产无关的物品; 8.3.8 清扫、清洗和消毒用工具应有专用场所保管; 8.3.9 食品处理场内不得放置或储存有害物质; 8.3.10 储水池要定期清洗,每周检查余氯。8.4机器设备卫生

8.4.1各种机器设备及生产用具在生产前后彻底清洗及消毒并确保没有消毒剂残留; 8.4.2清洗和消毒过的机器设备及生产用具保持清洁,保证再次生产时食品接触面不受污染; 8.4.3 用于制造食品的机器设备和场所不得提供给非食品生产用; 8.4.4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8.5人员卫生

8.5.1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要勤理发,勤洗澡,勤更衣,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车间;

8.5.2工人上班前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清洗并消毒双手。内包装工人工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工人如厕后应重新洗手、消毒; 8.5.3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也必须进行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8.5.4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吃食物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5.5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因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时,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8.6清洗和消毒

8.6.1工厂建立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以保证生产场所清洁,防止污染食品; 8.6.2 采用的清洗消毒剂必须符合其质量标准,并有政府有关部门有效批文;

8.6.3 清洁、消毒剂应标明其毒性及使用方法,存于专用库房并上锁,存放及使用有专人负责; 8.6.4 废弃物及时清除后,其容器应严格清洗消毒。8.7 除虫灭害

8.7.1杀虫剂应在其外包装明显处标明“杀虫”字样,并存放于专用仓库内,设专人保管。采购及使用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8.7.2厂区及厂周围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生产用水源、生产设备及与生产有关的一切器具,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及器具彻底清洗;

8.7.3生产车间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各种原辅料、成品必须有保护措施,以免被杀虫剂污染。8.8污水、污物的管理

8.8.1污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要求,不符合标准者应采取净化措施,达标后排放;

8.8.2厂区设置的污物收集设施,应为密闭式或带盖,要定期清洗、消毒、污物不得外溢,应于24h之内运出厂区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有害动物集聚孳生。9.生产过程管理

9.1生产操作指导书的制定与执行

9.1.1公司制订生产操作指导书,由生产部门负责,同时应征得品管及相关部门认可,修订时亦同; 9.1.2生产操作指导书内容包括产品配方、产品标准、工艺流程、监控项目、监控标准值、注意事项、机器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等。9.1.3生产过程主要相关控制点如下: 9.1.4.1搅拌过程的时间、温度; 9.1.4.2分割过程的重量;

9.1.4.3基本发酵及最后发酵,在温度、湿度、时间; 9.1.4.4烤焙过程在温度、时间; 9.1.4.5成品的重量; 9.1.4.6包装密封状况的检查;

9.1.4.7教育、培训员工按照生产操作指导书进行操作,使产品能符合卫生及质量要求。9.2原辅材料管理

9.2.1原辅材料的采购符合采购标准,按照生产能力与生产计划制定进货品种和数量,避免造成积压; 9.2.2合格与不合格的原辅料分别储放,并作明确标示,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9.2.3原辅材料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冷冻应保持在-18℃以下;冷藏应保持在7℃以下、冻结点以上; 9.2.4依先进先出的原则储存原辅材料,仓储记录要完整; 9.2.5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符合GB2760标准。9.3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9.3.1所有产品的生产(包括包装与贮存),应符合安全卫生原则;

9.3.2各项工艺操作在良好情况下进行,防止变质和受到腐败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9.3.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9.3.4 成品应有固定包装,包装在良好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异物带入食品; 9.3.5 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材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9.3.6 包装上的标识符合GB7718规定。10.质量管理

10.1质量管理手册的制定与执行

10.1.1 公司由品管部制定《卫生质量管理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0.1.2 工公司对《卫生质量管理手册》中规定的管理措施建立了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做到有效实施并有记录;

10.1.3重要生产设备的计量器具(如温度计、压力计、衡量器等)应制定检定校正计划,并依计划落实;

10.1.4公司有各项相关的现行法规或标准等文件。10.2原辅料的质量管理

10.2.1建立其原辅料供货商目录及管理制度,并制定原料及包装材料的规格、检验项目、验收标准、抽样计划及检验方法等,并执行;

10.2.2每批原辅料须经品管部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2.3食品添加剂专柜贮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台帐,登记使用的种类、卫生许可证号、进货量及使用量等;

10.2.4原辅料应依其特性保存在适当的条件下,以防变质或受污染; 10.3加工中的质量管理

10.3.1针对加工过程中的各个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落实执行; 10.3.2加工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加以纠正。10.4成品的质量管理

10.4.1规定成品的质量、规格、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等内容; 10.4.2每批样品应留样保存。应依成品的特性进行保存试验,以确定其保质期;

10.4.3成品逐批抽取代表性样品,经检验(查),不合格者不得入库出厂且必须有适当处理办法; 10.4.4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机关代为检验公司无法检测之项目; 10.4.5每批产品入库前,应有检查记录;

10.4.6公司建立消费者举报制度,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品管部应立即查明原因,妥善解决; 10.4.7建立消费者举报处理及成品回收记录,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数量、处理方法和处理日期等。11仓储与运输管理 11.1储存环境及运输过程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剧烈的温度变动与撞击等,以保证食品质量不受影响;

11.2仓库应定期整顿,防止虫、蛾等衍生,储存物品应隔墙离地;

11.3仓库中的物品应定期检验,如有异常应及早处理,并应有温、湿度记录; 11.4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11.5有可能污染原料的物品,禁止与原料或成品一起储运; 11.6每批产品出厂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实无异常才可出货;

11.7仓储应有存量和出货记录,内容应包括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12记录管理

12.1工厂所有记录管理必须由墨水笔填写并有记录人员和负责人签名;

12.2所有生产和质量管理记录必须由生产和品管部门审核,以确定全部作业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12.3所有记录至少应保存至该批成品保质期限后六个月。13.标识

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14.附则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篇2

1 选址及厂区环境

(1)企业厂房的设立应充分考虑来自外部环境的有毒有害因素对食品生产加工的影响,如工业废水、废气、异味、粉尘、放射性物质、农药喷洒或虫害等。如企业周边存在类似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无法避免,需从软硬件方面考虑,采取一些有效的防护控制措施予以杜绝,如设置净化车间、规范员工清洗消毒工作或对物料外包装进行消杀等措施。

(2)厂区内的道路应以硬质材料铺设,空地应硬化或绿化,以防止扬尘飞扬或积水等现象的发生。厂区的绿化设施不得与生产车间紧密相连,还应定期修整除虫,防止昆虫的孳生。

(3)糖果企业用水量大,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完善且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2 设计和布局

(1)厂房及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操作的规定,避免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生产车间按功能区洁净程度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包括裱花、冷却、挑拣、包装等工序;准清洁作业区包括配料、化糖、熬煮、成型、调和、干燥、老化、搅拌、拆包等工序;外包、机修、仓储、工器具清洁等工序则作为一般作业区。一般作业区卫生要求相对较低,应与其他作业区分隔开。车间布局应按产品工艺流程设置,避免人员及物料的迂回往返造成污染。

(2)厂房及车间场所的面积大小应充分考虑企业的设计产能及发展需要,且便于设备的安装、清洁、消毒和物料的存储及人员的操作等。

(3)厂房内的产品检验室不应设置在生产区域,防止对产品造成物理性、化学性污染。

3 内部结构与材料

(1)顶棚可使用无毒、无味的吊顶或涂料覆涂。化糖、熬煮、成型工序蒸汽量大,车间设置时应能防止冷凝水垂直滴下或虫害、霉菌孳生。

(2)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尽量避免设置在夹层锅、冷却操作台、搅拌机、配料操作台、成型设备等敞开式的设备机台或裸露的食品、原料上方;如无法避免确实需要设置,应有防止灰尘散落、水滴掉落的装置或防护措施。

(3)车间墙面及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如铝合金、塑钢、净化板、砖墙加贴釉面砖或墙面覆涂防水环保涂料等。墙角应设置为漫弯形的交界面,便于清洁。

(4)门窗应能闭合严密。门窗需使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且表面平滑、防吸附、不渗透,还要便于清洁、消毒。窗户如设置窗台,结构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如结构无法满足规定条件,应加强卫生清洁工工作。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易清洁的防止虫害侵入的纱窗。

(5)车间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建造,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结构上应设置便于排污和清洗。化糖、熬煮、成型车间物料掉落、用水量大、蒸汽多等情况普遍,应特别注意地面的防滑、清洁及排污设计。

4 设施与设备

4.1 给排水设施

(1)供水系统应能保证加工用水的水质、水压、水量和其他要求符合食品生产的需要。加工用水特别是自备水源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规定。间接冷却水、锅炉用水等生产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生产的需要。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应和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管道分开设置,明确标识,避免出现交叉污染。

(2)排水系统的设置应能保证排水畅通,且便于清洁维护,还应保证食品及生产、清洁用水不受污染。车间下水道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防止固体废弃物的进入堵塞管道,浊气的逸出及虫害的侵入对车间造成污染。排水系统出口处应有防止鼠虫害侵入的设施,如网漏、滤水网等。设置明沟排水应安装盖板,防止出现安全事故。车间内排水的流向应从高洁净程度的区域流向洁净程度低的区域,同时还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污水的排放应符合环保部门的规定。

(3)糖果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是白砂糖及糖液,车间墙面、地面和设备粘滑、有污渍不可避免,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且适用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消毒设施,同时还要有防止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交叉污染的措施。

4.2 废弃物存放设施

厂区应配备设计合理、不渗漏、易清洁、数量足够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并定期清理,防止鼠虫害滋生。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或容器应为密闭且非手动式,必要时还应按废弃物特性分类存放,标识清楚易于辨认。

4.3 个人卫生设施

应在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的入口处设置更衣室及洗手消毒间。

(1)更衣室应配备储物柜、衣鞋架、更衣镜及空间和工作鞋服的消毒设施。工作用鞋服应与个人物品分开放置,防止交叉污染。

(2)洗手消毒间应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洗手设施应为感应或脚踏等非手动式龙头,且数量应与同班次加工人员数相匹配,建议每五人配备一个水龙头;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料制成,如不锈钢、陶瓷、板材等,其设计与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洗手消毒间显著位置应有简明易懂的洗手消毒流程标识。

4.4 通风设施

车间应安装适宜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措施;便于生产环境的温湿度控制。化糖、熬煮、干燥等车间的蒸汽量大且温度较高,应按实际需要设置足够的通风排气设施。通风设施应避免空气从低清洁程度的作业区域流向高清洁程度的作业区域。进气口和排气口的位置应合理,与户外废弃物存放设施等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和角度,并加装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

4.5 照明设施

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照明设备,亮度和光泽应能满足生产加工和操作的需要,且光源应使食品、原料和设施设备呈现真实的颜色。设置在裸露食品、原料或敞开式设备机台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应采用安全型或有防护措施的照明设备。

4.6 仓储设施

厂区库房或外设仓库的容量及环境条件应与所生产食品的数量、贮存条件相适应。

(1)仓库应以无毒、无味且坚固的材料建成;地面应平整,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以保证库房温湿度要求。仓库的设计应易于维护和清洁,并有防止鼠虫害侵入的装置,如灭蝇灯、蟑螂屋、捕鼠器、防鼠挡板及纱窗等。

(2)原、辅料应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存放,并标识清楚。库房还应按照物料存储要求设置温湿度控制设施。

(3)库房存储的物品应与顶棚、墙壁及地面保持适当的距离,便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

(4)清洁剂、消毒液、润滑剂、杀虫剂和燃料等危险化学品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的标识,并专库存放防止污染。

4.7 温控设施

熬煮、干燥、除湿、冷却和包装等工序应配备用于监测温湿度的设施,必要时还应设置控制设施,以保证产品质量。

4.8 生产设备

(1)企业应配备与产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同时按工艺流程及功能区设置有序排列,防止交叉污染。

(2)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表面应无毒、无味、抗腐蚀、光滑、无吸附性,并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同时保证设备及工器具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不会与食品、清洁剂和消毒剂发生反应,造成污染。

(3)所有生产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能杜绝零件、润滑油、金属碎屑或其他污染源混入食品,并易于清洗、消毒、检查和维护保养。设备安装时应与墙壁或地板不留空隙,或保留足够清洁和维护空间,避免出现卫生死角。

(4)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应定期校准、维护以保证设备的有效性,如压力表、温湿度计等。

食品企业厂区及周边环境的适宜与食品安全问题密不可分,适宜的环境条件可以避免外界的污染因素对食品的生产加工产生不利影响。良好的厂房和车间设计布局,合理的设备分布,有利于人员及物料有序流转,减少发生交叉污染及安全风险。企业设施设备的充足和适宜,对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运作及提高生产效率起到关键作用,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实施,为食品生产者提供了生产和管理的技术依据,也为食品安全监管者提供了监管的依据,同时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摘要: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也在不断地加快。《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企业生产行为,防止食品在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和食品工业实现生产工艺合理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结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卉£》对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要求,浅析糖果生产企业的厂房及车间设计。

关键词:食品,卫生规范,设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4881—2013)[S].2013.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篇3

关键词:档案;档案管理;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300-01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对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关心,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成为了相关单位以及各级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与食品和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如何科学、规范的对食品药品档案进行管理虽然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但是它却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食品药品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有效促进和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我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存在任务重、难度大以及执法装备较为薄弱等难题,我们可以从档案管理的角度来入手,通过监管对象档案,然后逐渐使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常态化,希望能够创造一个食品药品监管的新气象,希望能够在网络监控、创新宣传形式以及信用评价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确定突破。

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食品几乎是我们每天都会接触的东西,是我们每个社会人都不能不选择的一种生活必须品,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样,在我们每个人的生长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的会生病,所以药品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东西。食品药品的安全性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必须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和身心愉悦。

现实很多的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会人为的添加一些化学药剂来保证食品的新鲜度,但是如果对于这些化学药剂的“量”控制不好的话,我们在食用这些水果时就会出现食物中毒等问题,严重的话还会出现人体死亡的情况,人们在食用药物的时候也存在这种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下,做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必须最大程度的发挥职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维护食品药品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能够食用到安全、健康的食品和合格、正规的药品。

二、加强规范档案管理,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

1.提高食品药品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我们应该根据本单位在未来某一个时间段的工作目标,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起点,然后根据实际需求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档案室,并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引入多媒体、数字化的档案管理系统。

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对以往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希望在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这样不断的总结和分析就能够有效提高食品药品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意识,制定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

首先,我们在每个工作周期开始前都应该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规章和制度,对食品药品档案的收集以及不同档案的归类整理以及档案的保密和查阅、销毁等工作都应该制定相应的规范性管理制度,通过对食品药品档案管理进行不断的规范,能够有效保证相关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档案查阅、销毁的程序化,在对食品药品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处理等各个环节都能够进行记录和管理,充分落实档案管理制度。

其次,食品药品档案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观性是密不可分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应该定期开展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讲座,提高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觉悟,使各个部门都能够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3.投入更多资金,有效改善档案管理工作环境。

正如上面我们提到的,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以及移动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计算机技术和数字化已经开始渗入到各个领域中,这其中当然也包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能够更为有效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也应该跟上时代步伐,引入多媒体信息管理系统对档案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首先,应该逐步将纸质形式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因为数字化的档案信息能够更为方便的进行保存、借阅和传输,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其实我们完全能够同时进行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

我们可以通过在档案管理部门中放置温度和湿度测量计等方法来保证室内环境不会对档案资料造成不良影响,同样我们应该在房间中配备好灭火器等各种设备,完善档案管理室的各项安全设备,提高食品药品档案管理条件。

内部人员在进行档案资料的查阅时,我们可以通过数字化的档案管理系统在局域网环境中进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传输和回收,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原始纸质档案的安全性,还能够在局域网环境下充分保证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未经单位相关人员同意,任何人不能自己使用U盘等设备或网络进行档案信息的复制和传输,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上面提到的制定规范化的制度来进行保证。

总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希望通过加强规范食品药品档案管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参考文献:

[1]李昌海.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J].政策,2013(1)

[2]袁泉,吕妍. 从档案管理入手解决食品药品监管难题 [J].中国档案报,2014

[3]高蒙蒙. 食品档案管理强化探讨 [J].食品安全导刊,2015,(23)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篇4

前 言

本手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企业卫生通则》GB14881-1994,《速冻食品技术规程》GB8863-88,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本企业良好操作规范(GMP)。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安井牌系列汤圆产品。

公司上至总经理下至全体员工必须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良好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规范的要求得到实施。

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手册

1工厂设计与设施卫生要求

本厂依据《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速冻食品技术规程》GB8863-88进行设计、施工,并报当地卫生监督所备案。

1.1管理部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厂区环境卫生,环境卫生的保持按部门划切包干(详见划分包干图)。厂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不得昆虫滋生的场地,避免危害产品卫生。

1.1.2厂区通道应保持平坦、整洁、无积水、无裸露地面、无污染物,厂四周均设有实体、围墙,防止外来污染物入侵。

a.厂区内有健全的排水系统,废弃物每日清除,分类入箱加盖,厂区卫生另配有专职清洁工清扫。

b.厂区内不得生产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不得存放有危害食品卫生的有毒有害气体.c.各生产部门卫生实行责任制,部门责任人负责设施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每日检查一次。

d.厂区的周围环境及中央空地植有绿化,专人负责清理。e.生活用水必须符合GB5749-85规定。汤圆生产用水需经过活性炭净水器,其用水必须符合GB5749-85规定要求。

f.污水需经净化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排放,并配有专人负责。g.每周一次检查捕鼠夹、粘鼠板,及时清理死鼠和虫害及蚊蝇孳生地喷洒杀虫剂(春/夏/秋)3天一次,以减少厂区蚊蝇.h.前处理车间、汤圆车间、包装车间为清洁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清洁区门口须有警示标志。

i.各生产部门门窗装有防蝇措施,纱窗或风幕。j.厂区建立在市郊,周围无有毒有害气体污染。1.2各生产部门均装有对流排风,以保持空气新鲜。

1.2.1各生产部门门口均配有非手动洗手装置,并配有消毒水,热风、消毒纸巾,包装部门装有风淋,必须二次更衣。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手册

a.生产部内天花板使用浅色、无毒、防水、不易脱落的材料装修。b.墙壁全部白色无毒涂料,内墙用瓷砖贴到高顶过人。c.地面采用防滑、耐腐蚀、不透水的磨光石材料,平坦无缝,易于清洁,排水畅通。

d.门窗使用浅色光滑材质制造,不透水、耐腐蚀、装有防尘防蝇和易拆洗装置,纱窗每半年更换一次。

e.生产部照明符合生产需要,安装牢固防爆装置。

f.有与生产部门相近的更衣室,内备有衣柜,鞋柜,通风良好。g.卫生间有冲水换气装置,洗手消毒用品,门窗不开向生产车间,通风良好。

h.生产车间内设有标识显著的成放污物废弃物的容器,当日运出生产车间,并将容器清洗干净。

2原辅材料、包装物采购、贮存 2.1采购

2.1.1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对原辅料供方进行评定。

a.采购员每年不定期对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其卫生质量状况,如生产环境卫生管理,产品质量等,评审合格后方可建立供需关系。

b.在建立供需关系的同时,必须索取有关证明和产品标准,如国家、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

1)糯米粉、芝麻、白砂糖、食用植物油、速冻专用油供应方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市场准入证。

2)供应方必须提供卫生质量执法部门或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近期(一年以内)产品全性能检验报告。

c.对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必须予以退货,必要时对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供应方重新审查评定。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手册

d.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定点厂生产和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e.采购原辅料时,须向供方索取该批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化验单,必要时可抽样送市级以上质量、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检验。

f.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无毒无害,便于清洗消毒,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2贮存

设置与本公司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仓库,原辅料仓库必须通风良好,地面整洁干净。

2.2.1原辅料入库前,由仓库管理员按验收规定验收入库。2.2.2原材料入库后应按不同品种码放在垫仓板上,码放整齐,离墙15CM,垛与垛之间距离60CM,标识清楚。

2.2.3原辅料场地和仓库应有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每日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必要时需控制温湿度,并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2.2.4各种原辅料应根据不同品种的要求,按规定的温度,对产品分开贮存。每批原辅料均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2.2.5入库原材料应做到先入先出,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辅料,防止污染。

2.2.6包装材料按不同品种码放在垫仓板上防止潮湿,离地隔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一定距离,并有一定的遮盖措施.2.2.7包装材料仓库不得存放任何对包装材料有可能产生污染的物品.2.2.8仓库内设有防蝇、防虫、防鼠措施,仓库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其他不明物品,每日检查库内物资保管情况,做到账卡物相符。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手册

3工厂的卫生管理

3.1工厂建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由厂长负责,并配有专业卫生干事。

3.3.1有健全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负责按照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每年年初制定生产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规划、设计改造和维修)。

a.制定有周转箱清洗消毒制度,并有专人清洗、消毒,确保清洁。b.各类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都有明显标识,存放于专门库房内,由专人保管,专人领用。

c.洗手、消毒池、更衣室、淋浴房、厕所均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d.员工工作服每班更换一次,在专间存放,紫外线杀菌,专人清洗发放。

e.厂内现有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取得卫生监督机构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

f.厂内设有污物箱多处,集中污物处理区一处,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专人保洁打扫。

g.生产人员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卫生间或公共场所。h.检测部门每星期一次使用棉球对操作员工的手进行采样检测,查其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值。如不合格,应及时通知部门查找原因,并对其进行教育,适当时与奖惩挂钩。

3.2制定有效的清洗及消毒方法和制度。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各种药剂的使用品种和范围,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部门同意;

3.3前处理、汤圆成型加工应根据产品制定工艺卫生规程和消毒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手册

制度,严格控制可能造成污染的各个关键因素。

4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4.1各生产部门按产品要求工艺流程制定严密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工序、个人的岗位职责、定期考核,生产部门配有兼职工艺卫生管理员,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4.2各生产车间使用原材料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不准进入车间。

a.用于生产汤圆的各种辅料必须经挑选后才能使用,不得使用霉变或含有杂质的辅料。

b.生产汤圆的糯米粉、芝麻等主要原辅料应过筛过滤。

4.3按产品工艺的先后次序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应分工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4.4成品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包装,包装完毕,按每班入库,贮存。

5卫生和质量检验的管理

5.1技术中心设有独立的化验室,并配有专职检验员两名,检验员必须以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5.2化验室具有食品厂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5.3检测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企业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逐项检验,经检验合格才可出厂销售,并认真做好检验记录,以备核查。

5.4对出厂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委托卫生监督机构复验。5.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每日检查,保证正常工作状态,定期维修校验,做好记录,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手册

5.6出厂检验产品凡有不合格,不得放行,应第一时间向技术厂长报告,及时寻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再次出现。

5.7检测部门每周应对主要工器具、工作台、食品接触面进行取样检验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对菌检不合格者,立即通知生产部门,监督重新清洁,直至合格为止,并做好记录。

5.8按产品大类出厂检验每天进行微生物检验和按产品出厂指标检验,如发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成品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6.1进入成品仓库产品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不能进入仓库。

6.2成品全部码放在垫仓板上,离墙15CM以上,中间应留有通道,产品码放整齐、高度适中、以不压坏外外包装为限。

6.3成品应按品种、规格、生产日期分批码放,加以标识,做到先入先出。

6.4成品仓库要有防鼠、防虫等设施,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通风,保持卫生。

6.5运输

a.运输车辆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具有防雨防风防晒设施。b.运输作业时应防止交叉污染,禁止与有毒有害或非食品物资混装,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到污染。

c.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清洁,卸完货后对车辆进行清扫,每星期必须对车辆进行两次消毒,并做好记录。

d.运输作业时应避免剧烈震荡,装卸货物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成品。

e.运输成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发现卸货点卫生条件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或避开卸货。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手册

7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7.1每年初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执行职工卫生管理条例。7.2员工上岗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7.3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7.4进入生产车间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外露于帽外,工作前清洗双手。

7.5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带耳环、戒指、手镯、手表,不准化浓妆、染指甲。

7.6不准穿工作服进入厕所和离开工作场地。

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篇5

为规范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明确省级食品生产许可中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制定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一、省级食品生产许可权限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许可的食品,由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食品的风险性、生产工艺、检验难易程度、行业发展状况和规范程度、食用对象和食用范围等确定,并分批公告发布。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包括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发证检验、审核审批、证书发放、社会公告、变更延续等环节。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将部分事项委托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但是许可审批权不得委托。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二、工作职责

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实施中的具体工作,主要由省级和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省级食品生产许可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2.可以根据需要将部分省级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委托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 3.负责省级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发证;

4.公告获得省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 5.建立食品生产许可档案;

6.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

(二)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省级食品生产许可中的主要职责

1.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承担食品生产许可的部分事项; 2.建立食品生产许可档案;

3.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程序(一)申请受理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部门为省级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受理部门)。申请受理部门的具体受理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

1.申请受理部门要在受理申请的办公场所,将有关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附件1)以及投诉和咨询电话公示。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食品生产许可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2.申请受理部门应安排专人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3.申请受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在5日内发补正告知书(附件2),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申请人在20个日内补正,同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申请。4.申请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部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注明受理日期的书面决定书(格式文本见附件

3、附件4)。(二)组织现场核查

申请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组织完成对申请企业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1.组成审查组

审查组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组成,人数一般为2名至3名。审查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应搭配合理,其中审查组长由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审查员担任。根据需要,可以选派技术专家参加现场核查工作,但技术专家不作为审查组成员。2.制定现场核查工作计划

审查组应当及时制定现场核查工作计划表。

(1)核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被核查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申证单元名称、审查组成员名单、计划核查日期及相关要求。现场核查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对申证单元较多企业的核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2)列入核查计划的必须是已受理企业。核查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的,应事先报告申请受理部门同意。没有列入核查计划的企业,审查组不得擅自进行核查。

(3)申请受理部门应当于核查前5日将核查计划通知企业,企业有权对审查员提出回避要求。企业的回避要求应在计划核查日期2日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回避要求合理的应当采纳。

3.实行观察员制度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现场核查。观察员一般由从事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观察员的职责主要是:对审查组和被核查企业在核查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正常的核查工作;负责维护现场核查秩序,并在相应文书上签字;及时向申请受理部门报告核查情况,对核查结论持有异议的,应专题报告;督促被核查企业按照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整改,对企业整改情况负责监督。4.实施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审查组对核查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负责,同时要保证核查报告等文书填写的完整、准确、规范。

(2)审查组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审查细则和有关规定实施现场核查。审查员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要求。

(3)核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召开首次会议、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召开审查组内部会议、产品抽样、召开末次会议。审查组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核查程序。

(4)审查员根据各自分工范围,依照核查项目和核查内容,对企业生产条件逐一进行详细的检查评价,逐一核对企业申请书的内容,并做好核查记录。

(5)审查组按照审查通则的要求讨论形成核查结论。核查结论必须客观、公正、真实,现场明确告知企业。观察员可就核查工作发表意见,但对核查结论无表决权。

(6)审查组负责填写核查报告等文书,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填写改进表,限期由企业整改。(7)由被核查企业独立填写核查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并寄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5.抽样

对现场核查合格企业,审查组应当场抽取封存发证检验样品。样品的抽样方法、数量等要求按审查通则和相关产品审查细则的规定进行。审查组对抽样的正确性、抽样单填写的准确性、样品封存的完好性负责。6.核查工作报告 审查组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组织现场核查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核查报告和有关核查记录,汇报核查工作情况。(三)发证检验

检验用及备用样品应当在抽样后的7日内(保质期短的食品应及时送样)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送样人应对样品的完好性负责。发证检验内容及要求如下:

1.发证检验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实施。

2.发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要认真检查,对有破损、变质、封条不完整、抽样单填写不明确等情况的样品拒绝接收,并及时通知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发证检验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程序,严格检验、审核、批准,严格三级签字,保证检验数据科学、公正、准确。发证检验机构要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符合审查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

4.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应在15天内完成,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发证检验备用样品除特殊情况的,要保存3个月以上,以备抽查复验。6.发证检验机构对检验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负责。

7.企业对发证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检验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5日内做出是否复检的书面答复。对符合复检条件的,应及时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四)材料审核

申请受理部门负责汇总企业申请材料,对审查组提交的现场核查文书及抽样单、发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五)许可决定

自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之日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产品检验所需时间(包括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异议处理的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

1.由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受理核查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表(附件

5、附件6)、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对其实施许可前抽查。

2.对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做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对现场核查或者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做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7)。(六)证书发放

对准予食品生产许可的,由省级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10日内向获证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及副本。(七)公告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八)扩项

获证企业需要增加申请项目的,应当向原申请受理部门提出扩项申请,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省级或者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规定组织核查和检验。

(九)名称变更

获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名称变更后20日内向原申请受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受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变更审查和材料上报,由原发证部门在10日内核批。(十)重新核查和检验

1.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的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的,省级或者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要求组织重新核查和检验。

2.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化后20日内向原受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省级或者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进行重新核查和检验。(十一)许可延续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申请受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具体程序按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程序办理。

(十二)报送信息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2005年10月起,每月5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上月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信息,包括准予、不予食品生产许可情况(包括发证和期满换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撤回、撤销、吊销、注销情况等。同时上报电子文本。报送信息的具体要求见附件8。

四、工作责任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一般食品的生产许可具体工作中,因主观故意或过失使自身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或因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认定事实错误、不当许可或错误许可等,对国家或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一)应当承担工作责任的行为

1.违反法定权限、程序、期限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的。

2.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准予受理的。

3.任意提高或降低核查标准,任意减少或增加核查程序的;出具虚假或不真实核查结论的。4.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或检验结果出现重大差错的。

5.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申请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泄露申请人的商业秘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阻碍申请人行使申诉、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的。6.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工作责任的其他行为。

(二)工作责任监管程序

1.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自查、互查、抽查或对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报道的核查等途经,发现存在过错行为的,要严格追究工作责任。

2.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追究工作机构的责任由其上一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实施,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由其所在单位实施;追究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4.工作机构或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其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

(三)追究工作责任形式

1.追究工作机构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责令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

(3)暂停或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组织审查审批资格;(4)暂停或取消食品质量安全检验资格;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行政赔偿的,依法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2.追究工作人员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责令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

(3)暂扣或者吊销核查资格证书,暂停或取消执法、检验资格;(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5)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

(6)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行政赔偿的,依法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7)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所列工作责任追究方式,可视情节单独或者合并使用。

3.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因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过错的、行为人在其过错行为被监督检查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在过错行为发生后能主动纠正进行补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理。

4.对不配合调查或者阻挠工作责任追究的、对举报控告申诉或者案件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1年内发生2次过错的、有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因过错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从重处理。

附件: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示范文本)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4.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情况汇总表 6.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情况汇总表 7.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 篇6

一、环境和机械卫生

1、食堂负责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长期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

4、冰箱内生熟分放,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2、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不留隔顿剩菜剩饭。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个人卫生

1、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打喷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及时报告保健医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餐具、炊具每天严格消毒。

2、餐厅和备餐间使用的药物消毒,药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喷洒。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备餐间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净、干,无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五、厨房现场卫生

1、地面保持整洁干燥,污水必须迅速清除。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3、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于冰箱或冷冻室内,不得将食物露在生活常温太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5、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以吸净臭味。

6、工作厨台及厨箱下及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

7、应装置抽油烟机,并定时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如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9、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10、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1、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14、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15、不得在厨房内躺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3篇2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货提货

1.落实定点进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证件齐全。食堂进货必须落实定点采购、进货制度,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查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等。

2.落实验货制度。食堂进货时必须保证两人在场验货、看秤,要查看有没霉烂、变质情况,特别是冷冻食品尤其注意,发现问题食品要坚决退回,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问题蔬菜等进入学校食堂。

3.落实双人双锁制度。食堂面库、菜库及其它仓库必须上两把锁。锁钥匙由不同人员保管,一把钥匙由保管员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关货物要提前申请,由保管员及伙管室人员开锁。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锁。

二、卫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厕。

(五)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吐痰、漱口、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 食品的行为。

(六)干完本职工作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净、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当日工作结束,各工作区要注意关灯、关门、放好防鼠板与防鼠网。

三、面食要求

1.馒头制作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定期称量馒头斤数。

2.、面粉、馒头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蒸完馒头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库,馒头机、和面机等擦拭干净。

4.卫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关:

1.存放食品要分门别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离墙离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摆放整齐;

3.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查看保质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若发现有变质、霉变的食品和原料要马上清除。

(二)加工关:

1.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每种蔬菜至少要清洗或冲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盐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并用清水再冲洗一遍,以尽大可能地去除药物残留。对有残留农药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锅前必须先用开水烫一下,以清除残留农药。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匀,适合学生入口为宜。

3.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后,再查看是否变质,要煮熟、炸透。

4.操作过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净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学生菜桶必须单只拿取,不得叠放,防止交叉污染。

7.饭菜做好存放时要做到生熟容器分开,存放在专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3篇3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水平,教育部非常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就餐食品安全,教育部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及长期从事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人员研制并拍摄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

该教学片分为资质篇、管理篇、操作篇和应急处理篇,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开办学校食堂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学校应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卫生要求,食品加工重要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知识。

【资质篇】

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因此,当建设学校食堂时,要将食堂的平面布局图纸提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受指导后才可以施工。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因食堂选址、设施设备、布局不符合要求而给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二、食堂布局要求

布局合理不仅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劳动效率,更重要的是还能避免交叉污染,增加食堂的食品安全系数。

《学校食堂与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应该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无论新建、改建还是扩建都要遵循以下二个原则:一是各加工间要相对独立;二是路径要从脏→净、从生→熟,俗话就是说不走回头路。

三、食品加工操作间要求

食品加工操作间是指除原料库、盥洗间、更衣间、餐厅之外的食品加工场地总和。

1、食堂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北京市规定:不小于50平方米,50平方米的供餐量不得超过100人,超过人均增加0.25平方米);食堂操作间的面积应根据每餐最大供应量来确定。

2、操作间的墙壁应有用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加工、消毒、烹饪等消毒间应有1.5米以上的墙裙;处理、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间墙裙应铺设到顶。

3、操作间的地面应有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及排水。

四、设施要求

1、要设餐饮具专用洗、消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施设备混用。

2、要设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3、食堂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及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卫生设施。

4、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办学校食堂属违法行为。

由于水源的卫生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而造成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屡有发生,所以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对于使用自备水源以及二次供水的学校食堂的用水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管理篇】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1、建立校长负责制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

2、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3、有条件、大规模用餐的学校可以建立检验室、配备检验员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2、记录制度

3、环境卫生制度

4、食品安全保卫制度

食品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学校食堂自然就是安全重地,所以,非食堂工作人员绝对不允许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更不能借道穿行,下班后,一定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以避免因为安全保卫措施没做好被犯罪分子钻空子投毒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此外,清洁卫生用品如消毒剂、洗涤剂以及杀虫剂及灭鼠药等物品一定要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并有领取使用记录以防污染食品或错拿误用。

5、监督检查制度

对以上4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流于形式。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从业人员每天按照岗位卫生要求进行自查;二是管理人员每日应检查从业人员是否落实了岗位卫生要求;三是学校的领导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抽查。除些之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定期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四是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内容应该在用餐场所公示。

6、奖罚与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当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的人员要给于奖励。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一定要追究责任,给于惩罚。

三、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食堂仓库保管员等。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品的直接加工者,他们的健康状况和个人卫生习惯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因此,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管理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

1、了解品行及心理状况。

2、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千万别以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问题靠着一年一次的体检就可以高枕无忧,还必须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进行动态的医学观察,也就是晨检制度,每天要观察从业人员中是否有人吃药、咳嗽、上医院、经常上厕所等等一些现象,如果发现有上述现象,应进一步了解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所以,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呕吐以及其他有障于食品安全症状的时候,一定要立即撤离工作岗位,等治愈后才能重新上岗。确保学生用餐卫生安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是第一关,这关一定要把好。

3、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食堂与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由于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流动,所以培训需要反复进行。

4、对从业人员服饰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入操作间以前,必须换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以浅颜色为宜。工作服上半部分最好不要有口袋,以防口袋中的物品落入食品容器或食品加工机械内,戴帽时应将全部头发都罩在帽中。

5、对仪容仪表的要求

6、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操作篇】

HACCP作为一种食品加工生产的安全控制体系,其科学性、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接纳和认可,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对食品各加工环节当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充分的分析,针对存在危险因素的环节采取相应严格的控制措施,从而使最终产品有较高的安全性。HACCP是一个评估危害并建立控制系统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它的本质是着眼于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当中的不安全因素,而不是依靠最终产品的检验来保证食品的安全。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这套管理体系:

采购与运输---入库与存储---加工与保鲜---烹饪---分餐---洗刷与消毒 采购是食品加工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饮食安全的第一个关键点。这个环节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一是食品原料不符合安全标准,被致病菌污染或混有寄生虫、有机磷等有害物质。二是采购车辆及人员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造成食品原料被污染。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该注意的原则:

1、必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单位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以利溯源,长期定点采购的应与供应商签定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对一些大的食品原料供应基地,还应实地考察供货商,了解他们生产食品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完善、落实。

2、要依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并进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3、进行感官检查。保证采购的食品原料新鲜、无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异常的地方。除此之外,对食品的包装也要仔细察看,包装如有破损、漏气,食品就极有可能被污染,另外,察看预包装食品时,还要特别注意标识是否完整。

4、要做好采购记录。

采购员每天采购食品后应及时填写采购记录并存档备查,采购记录的内容包括:

5、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一定要专用。绝不能使用曾运过有毒有害物品的的车辆、容器来运送食品。如果一车多用,使用前一定要清洗、消毒并注意不要将食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过程中还应做到防尘、防淋、防晒,长时间运输鱼、肉、豆制品等易腐败的食物,要做到冷藏运输。

验收入库与储存是原材料进入食品加工流程的第二个环节。在这个环节最容易出现的二个问题是:原材料落地被污染或混入杂物和原材料储存不当或过期变质。验收合格的主副食品、生熟食品要分库储存以防交叉污染,熟食品及易腐食品还必须冷藏保存,所有的货物都要填写货架标签,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存放。食品储存场所绝不允许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食品的加工是指对食品进行化冻、择选、洗切为烹饪做好准备工作的全过程。在这个环节上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加工时动植物的有毒部分未去除或去除不净;食品加工用具如墩、刀、筐、案、泡洗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食品受到致病菌污染。所以,在这一工序当中,我们要特别注意遵守以下几个操作规范。

首先是动物性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时水池、工具、容器必须:分开使用、标记明显。

第二是放置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及加工工具必须做到:分开使用、标记明显。

第三所有的容器在使用过程中都不能直接放在地上,用后都要认真清洗消毒,做到:刀不生锈、物见本色、定位存放。

第四动物性食品解冻时应注意解冻的时间和温度,在室温下自然解冻建议不超过4小时。

第五蔬菜要仔细择洗,做到:无泥沙、无烂叶、无虫害及异物。所有的蔬菜都要先洗后切,以免蔬菜当中含有的维生素丢失;洗净的蔬菜要在浸泡池中至少浸泡5分钟,并注意水菜比例适当,确保蔬菜完全浸泡在水中,他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残留农药对食用者的危害。

第六所有加工好的食品在烹饪前必须注意保鲜,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并有专人管理,保鲜库00C~100C,冷冻库-200C~-10C。

烹饪是指对蔬菜、肉、禽蛋、水产进行煎、煮、炒、烹、炸,达到色正味美爽口的制作过程。这一过程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是盛装食物的容器生熟不分造成二次污染;

二是加热不彻底、受热不均导致食品中的有害细菌不能被杀灭; 三是食品添加剂等化学物品使用不当。

分餐环节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分餐室的空气细菌超标,所用的工具、容器和分餐人员带有病菌,所以在分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非分餐人员不得进入分餐间。

为了确保分餐环节的卫生安全,分餐必须遵循以下操作规范:

1、分餐开始前1小时消毒分餐室。通常消毒的方法是用紫外线灯照射不少于30分钟或用臭氧发生器消毒1小时即可。

2、分餐开始前,分餐人员要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分餐用的手套应为一次性用品。分餐用的工具应由保洁柜取出后直接送入分餐间。

3、分餐开始前先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取饭菜留样,每种饭菜留样不得少于100克,并做到每菜一盒标明生产日期和时间,留样饭菜降到常温后放入专用冰箱保留48小时以上。

4、分餐过程中,如果成品不小心掉在操作台上或地上,直接分餐人员不要自己清理,以免污染双手,要由其他人及时清理。

5、分餐时还要注意检查饭盒是否干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绝不允许装入食品。

6、分餐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分餐完毕后,首先要关上窗口然后把工具、容器码放归位,最后彻底打扫卫生,打扫卫生的工具必须专用。

洗刷消毒指的是对食品加工使用的工具、器具及用餐人员使用的餐具清洗和消毒的过程,它是防止食品被致病菌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个环节最容易出现的二个问题是:

一、洗刷消毒不彻底,致使病菌残留;

二、消毒后运输存放不符合卫生条件,造成二次污染。

洗刷工序:

1、彻底清除掉工具、容器、餐具上的食物残渣;

2、用碱水或加入洗涤剂的水仔细刷洗,清除油污;

3、用流动的清水反复冲洗,防止洗涤剂中的化学品残留。

4、洗碗机消毒:水温达到850C以上,传递时间大于40秒,注意喷水口是否堵塞;

5、浸泡消毒:浸泡时间5分钟以上,有效氯浓度250~300毫克/升,水温低于200C,否则有效氯将会挥发;浸泡消毒后的物品要用流水彻底冲洗干净;

6、擦试法:750C的酒精,用于擦试手和物体表面; 【应急处理篇】

食物中毒的四个特征:

1、发病急;

2、症状相似;

3、吃同样的食物;

4、没有传染性; 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

2、完善食堂的卫生设施、设备

3、加强食品安全关键点的控制

4、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加强学校食堂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须知

一、食源性疾病的十大危险因素

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距食用超过2小时;

2、熟食或剩余食品重新加热时未达到杀死病菌所需的温度和时间(70℃至少维持2分钟);

3、肉、奶、蛋、豆类及其制品加热不彻底,未烧熟煮透;

4、冷冻肉及家禽在烹调前没有充分解冻;

5、由于人员操作或者存放不当等造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6、误食有毒的动植物或者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去除其中的有害物质;

7、生食海、水、产品及其他可能被寄生虫、细菌、病毒污染的食品;

8、食物的体积过大,烹调的温度和时间不够;

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不良;

10、使用不洁净的水。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十项建议

1.保持厨房环境和餐用具的清洁卫生; 2.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切勿食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3.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

4.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 5.肉、奶、蛋及其制品和四季豆、豆浆应烧熟煮透;

6、尽快吃掉烹调好的食品,否则应及时防入冰箱;

7、妥善贮存食品。食品贮藏于密闭容器里;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接触;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不要混在一起;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保存的剩余食物存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

8、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物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并至少维持2分钟;

9、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差的饮食店;

10、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预防食物中毒十项禁止的不良操作

1、严禁露天加工、制作和售卖食品;

2、严禁加工和出售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4、严禁加工和出售以猪内脏特别是猪肺、猪肝等原料制作的食品;

5、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6、严禁无凉菜(熟食)间的食堂加工出售冷荤凉菜;

7、严禁售卖外购的散装熟肉制品及其他冷荤凉菜;

8、严禁加工和售卖未在冷藏条件下保存的剩余食品;

9、严禁生熟食品混放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混用;

10、严禁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上岗。

四、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

1、立即送患者到医院就诊,进行救治;

2、立即报告食品监督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

3、停止销售或封存可疑食品或物品;

4、保护现场,配合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取证;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篇7

根据新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试行) 》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于2014年12月12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于12月29日公告发布, 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规范》共十三章八十四条, 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并规定了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文件管理、设计开发、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销售和售后、不合格品控制、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将根据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定制式义齿等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 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篇8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档案  规范化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G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1(a)-0180-01

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频繁产生,不仅仅给食用者的身体和精神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也严重扰乱社会安全秩序,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当前,对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规范化的管理是亟需解决的一项重大事项。当然,为避免对规范化管理认识上的不足而造成不利影响,有必要先了解这项管理的内涵和意义。

1 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1.1 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规范化管理内涵

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规范化管理,实际上并不是相等的,在各自的含义上是有区别的。前者以实际记录下来的文字、声音、录像等资料为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依据,而这些资料是我国食品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管时备份下来,并经过整理归纳作为档案保存。食品监管过程中发生任何食品安全情况,将由记录下来的资料完全阐述,同时,这些资料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可以总结上一阶段和预计下一阶段的情况。规范化管理则指的是所有记录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记录的档案要全面完整,日常监督工作情况要详细真实,不得出现片面的、概念不清楚的记录。

1.2 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作用

实施档案规范化的管理,可以保证记录在档案中的所有信息是属实的,在萌芽状态的食品安全隐患能及时地消除,能够在不扩大食品安全事态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单位,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实施档案规范化的管理,可以将相关食品企业的相关资料予以公布,便于群众对食品企业进行社会监督,促进食品监管工作稳定的展开。

2 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2.1 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深度和广度

目前,由于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的认识程度较低,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档案的管理往往不予以重视,从而出现许多不良现象,比如,在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管理工作时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过于散漫,档案归档内容、形式差别很大;对资料的保管不怎么放在心上,档案丢失及被破坏的较多。基于此,做好规范化管理的宣传有必要加大力度。当地的新闻、电视媒体是非常不错的宣传平台,通过这些平台,增加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舆论范围,创造出良好的条件,以典型档案管理的例子为主要宣传对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对实施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这将有效地引导相关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自觉遵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2.2 建立一户一档的规范化管理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所有的食品生厂商、经营商纳入管辖范围之中,以直接监督、一户一档的方式,来响应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并完成对所有食品生产商和经营商实施监管的重任。所谓的一户指一个拥有行政许可的单位。针对每户的监督次数、结果、投诉等的资料进行总结收编,制成独立的案卷目录。这样食品生产和经营商的实际经营情况便可随时悉知,监督时的针对性材料也便于提供。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一旦得到统一和完整,规范化管理将有质的飞越。

2.3 统一印制规范化的监管档案文书

维持档案管理的秩序,以明确档案内容并统一印制的档案文书为辅助工具也十分有效。当然,要确保档案文书在个监管部门的落实率,就需要按照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和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各种检查规定等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档案管理办法,可以制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类普查档案表和巡检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承诺书等。更重要的是表格和档案文书必须要求相关食品企业真实认真的填写,然后交由监管部门妥善保存,这就不会出现食品安全监管中无据可依、无机可查的现象。

2.4 明确规定和列明档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档案的内容应该做出明确的规定,列出规定清单:每个企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各每个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各种基本证件,还要有安全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时的记录情况、相关文书、处理资料等。并将这些资料详细记录归档。

2.5 规范档案归档程序

实际档案管理工作中,并不是所有人按照归档程序来做统一归档,这直接妨碍档案规范化管理。所以,為避免此类不良现象的存在,需要对相关管理人员做进一步的培训,明确档案归档程序,让其掌握归档程序的正确方法,在后续实际工作中进行监督并要求他们坚持以下档案归档的一般程序:初步了解企业信息—— 填写企业食品安全状况普查表—— 填写日常巡检登记表(如果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要下达相关的责令改正通知)—— 填写复查登记确认表(如没有质量问题,则无需填写复查表)。但在监管过程中偶尔会出现重大的安全性问题,就需要撰写相应的质量监督重要情况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督促企业自查,然后还要认真填写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核查情况表。一定要规范的进行档案归档,确保档案归档时的质量。

2.6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

不管什么管理,要想得到实现,都离不开人这个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下就很有必要去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提升政治素养的原因是由于档案工作的特殊性,有许多政治性资料需要保密,档案信息也不能随意的泄露给其他行业。在这方面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在上岗之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确立他们的政治方向、坚定他们的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四项基本原则的要求,树立服务社会的意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性和政治性。同时,以档案法为教育资料,引导他们区分出档案管理工作和一般工作之间的不同,明确自身的行为准则,自觉的坚持依法管档,尽可能保证档案安全。

3 结语

通过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论述,结合当前我国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有效的落实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能从食品监管档案规范化管理总结出食品安全事件带来的警示,预防或者杜绝食品安全惨剧的再度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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