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024-05-09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精选6篇)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1

为及时有效组织施救一旦在我镇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做到紧张有序,争取最佳处置效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别重大事故类别

(一)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镇境内造成告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告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非煤矿山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

2、铁路,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5、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

6、其他发行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放在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急性中毒事故。其他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重大事故应急救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安委会、党政办公室、派出所、经贸委、卫生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门设五个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长,各有关贫乏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保卫指挥部,由派出所负责。

2、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以下部门: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事故由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所负责;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及锅炉、压力容器和特别设备事故由经贸委负责工种事故由建委负责;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

3、物资供应指挥部,由党政办负责。

4、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指挥安监办、民政办有关部门协助政府部门负责办理。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区域内紧急调用种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5220336

镇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5412004541200

1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电话5412024541201

3党杰镇长5412063

经贸委总支书记、安监办主任顾克著***

成员朱本周1356378563

3田化冰***

(二)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一、发生事故和情况时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安委会,并由其分别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2

关键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

1 引言

应急预案评审是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重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系统评审,通过评审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进行及时纠正,充分满足应急预案发布和实施的要求。因此,应急预案评审是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完成后,决定预案能否发布和实施的关键工作步骤,规范和指导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目前,国内不少研究人员对应急预案的评审进行了研究,并给出了应急预案评审的一些基本的评审类型和评审方法,为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奠定了基础[1,2,3,4]。美国对应急预案评审是以表格的形式给出了其应急预案的评价指标及各指标的分级标准,其选择的指标也都为定性指标,如应急手册内容的清晰性等,而分级标准则以文字形式进行描述[5,6]。关于评审的基本的方法主要有定性化和定量化的评审方法,目前国内外在这些方面均有研究,定量评价对于应急预案评审的结果确定准确性比较高,可以对预案编制质量的进行明确的分级,但这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便于操作。定性评价主要依靠相关专家对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要求进行评审,专家评估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它是从现有预案的逻辑结构、应对措施的逻辑顺序、应急资源的配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的方法[7],实际的工作当中比较多的是采用这种方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所涉及的系统复杂,尤其关于机构组成、人员培训等方面,采用定量指标难以描述,因此,目前国内外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方面,主要以定性化的评审为主,笔者也将结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实际,提出一种便于操作和应用的应急预案评审技术和方法。

2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目的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准则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以及实施的目的决定应急预案的评审出发点。有关研究人员在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时,也相应考虑了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要求[8,9]。在本文中,笔者提出应急预案的评审有七大准则:

3.1 符合性准则

应急预案中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我国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和《建筑安全管理条例》等,因此,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其他灾种(如洪涝、地震、核和辐射事故等)的法律法规。

3.2 完整性准则

应急预案内容应完整,包含实施应急响应行动需要的所有基本信息。应急预案的完整性主要体现在下列几方面:一是功能(职能)完整。应急预案中应说明有关部门应履行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职能和灾后恢复职能,说明为确保履行这些职能而应履行的支持性职能。二是应急过程完整。应急管理一般可划分为应急预防(减灾)阶段、应急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应急恢复四个阶段,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至少应涵盖上述四阶段,尤其是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阶段,应急计划应全面说明这两阶段的有关应急事项。三是适用范围完整。应急预案中应阐明该预案的适用地理范围。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不仅仅指在本区域或生产经营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应启动预案。其他区域或企业发生事故,也有可能作为该预案启动条件。即针对不同事故的性质,可能会对预案的适用区域进行扩展。

3.3 针对性准则

针对性准则主要是评审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部位。从应急预案的定义上来讲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一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由于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之初就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进行分析和辨识,才能实现预案更广范围的覆盖性。二是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历来就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对象,在《安全生产法》当中明确要求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三是针对关键的岗位和地点。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同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生产岗位所存在的风险大小都往往不同。特别是在重大工程、危险化学品、煤矿开采、建筑等高危行业,都有一些十分特殊或关键的工作岗位和地点,这些岗位和地点在同行业中常常是事故发生概率较高,或者发生概率低,但是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却十分严重。四是针对薄弱环节。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重大事故发生,而存在的应急能力缺陷或不足的方面。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力、救援装备等资源可能会满足不了要求,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过程中,必须针对这些方面内容提出弥补措施。

3.4 科学性准则

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编制应急预案也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和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出决策程序和处置方案、应急手段先进的应急反应方案,使应急预案真正具有科学性。科学性重点体现在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

3.5 可操作性准则

应急预案应具有实用性或可操作性。即发生重大事故灾害时,有关应急组织、人员可以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为确保应急预案实用、可操作,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机构应充分分析、评估本地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并结合自身应急资源、能力的实际,对应急过程的一些关键信息如潜在重大危险及后果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进行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同时,各责任方应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所需的人力、设施和设备、财政支持以及其他必要资源。

3.6 规范性准则

应急预案应当包含应急所需的所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如组织不善可能会影响预案执行的有效性,因此预案中信息的组织应有利于使用和获取,并具备相当的可读性。一是易于查询。应急预案中信息的组织方式应有助于使用者找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各章节组成部分阅读起来较为连贯,使用者能够较为轻松方便地掌握章节安排的基本原理,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二是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应使用规范语言表述预案内容,并尽可能使用诸如地图、曲线图、表格等多种信息表现形式,使所编制的应急预案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应急预案中应主要采用当地官方语言文字描述,必要时补充当地其他语种;尽量引用普遍接受的原则、标准和规程,对于那些对编制应急预案有重要作用的依据应列入预案附录;高度专业化的技术用语或信息应采用有利于使用者理解的方式说明。三是层次及结构清晰。应急预案应有清晰的层次和结构。正如前文所述,由于面临的潜在灾害类型多样,影响区域也各有不同,因此,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或灾害的特点和具体场所合理组织各类预案。

3.7 衔接性准则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协调一致、相互兼容。其他预案的范围包括:上级应急预案,如政府、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下级应急预案,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相邻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本地其他灾种的应急预案,如防洪预案。

4 重大应急预案评审的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为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可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方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4.1 形式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订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如表1所示。

4.2 要素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要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4.2.1 关键要素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应急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4.2.2 一般要素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笔者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确定综合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评审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如表2所示。

续表2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

5 结语

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分为形式和要素评审,并将要素评审分为一般要素和关键要素,便于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工作中进行执行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应急预案评审质量和效率。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完成之后,还应当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进行及时纠正,充分满足应急预案发布和实施的要求,使应急预案在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当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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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Evaluation:Collaborative Work Skills:Emergency Plan”.http://www.lifestreamcenter.net/DrB/Lessons/emergen-cy/rubri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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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英菊,闵庆飞,曲晓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评价中关键问题的探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8,22(6):41~48Zhang Ying-ju,Min Qing-fei,Qu Xiao-fei.Public emer-gency plans for evaluation of key issues to explore.Jour-nal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J],2008,22(6):41~48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三、科学决策、依法应急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四、加强监测、群防群控

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及时反应、快速行动

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相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二)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三)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四)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30—9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组织体系

一、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职责:在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4.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二)总指挥: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三)成员单位: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图见附件一)。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2.市场信息处:负责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等工作。

3.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4.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5.科技教育处:负责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将应急处置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培训的内容加以落实。

6.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农机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乡镇企业处:负责组织与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监察室:负责对政府公务员和政府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督查督办,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二、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一)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地区、委各处(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市场信息处处长担任;

2.副主任: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主管处长(主任),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担任(见附件二)。

(三)联络员、联系人

1.各成员单位设联系员(见附件二)。

2.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设联络员、联系人,联络员由主管负责人担任,联系人由主管科室负责人担任。

3.吉林省受理举报电话:0431-88906017。

4.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 130051;

電话(传真):0431-88906017 82711364。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事故调查组

1.组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企处等部门负责或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同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协助调查事故(专家库见附件三)。

2.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二)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综合组

1.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省农委市场信息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各有关处室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二)报告

吉林省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程序

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对口处室报告。

(1)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2)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农委报告。

(4)省农委各处室在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通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省农委举报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通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和方式

(1)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报送省农委。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险情,省农委应当及时通报有关市(地)级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视情况向社会及时通报,避免风险和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

(2)省农委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与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情况;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同时,应当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委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響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协调省农委有关处室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省(区、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四)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终结,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省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整改和善后处理进行监督。

(三)总结报告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省农委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省农委建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三)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四)演习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

(五)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4

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地震发生时,能够统一协调,迅速妥善地做好事故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校园安全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的危害,是我校的重要职责。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校园安全应急实行属地管理,学校、班级两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体系。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我校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房屋倒塌事故、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1、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或中毒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均为重大安全事故。

2、发生的安全事故虽然没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达不到以上数额,但其性质特别严重,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亦属于此范围。

三、组织领导

总指挥:霍 金(校长)

副总指挥 :韩世文(书记)王建福(总务主任)

成员:白海斌韩绕良李保云李建深李永祥赵学法魏德志赵德平陈云张玲张丽琼段清录杨红海普春照刘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统一部署、监督、检查应急处理工作,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②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指挥部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所有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程序

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支援;学校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按照“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安全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卫工作。

3、对迟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五、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加强消防两个能力建设。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双锁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八)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设立安全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要根据事故种类和事故情况,设立以下机构:

(一)情况信息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及时上报现场情况及处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教育局事故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确保上报下达,信息畅通。

(二)抢险救护组: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任组长,负责联系县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实施营救,并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其他有关力量积极配合。

(三)保卫组:由校长任组长。协助公安部门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

(四)安置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组长。负责转移、安置因事故而受到侵害的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转移、救护工作。负责筹备和解决系统内部处理事故所需的装备、设备等方面的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指挥中心及所需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

(五)调查组:由学校协助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对重大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七、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写出安全事故情况书面报告,上报指挥中心。

八、重大事故报告电话

1、火灾事故: 1192、交通事故: 1223、爆炸事故: 1104、食物中毒事故:120

弥勒县东山中学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5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二0 0九年八月重新修订

本预案汇编经下列程序:

批准:何茂雄

审核:周天明

主要编制人员:

张小刚

邢建新 程建军

胡国安尹学清

关于印发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火灾、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正确、有效和快速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使企业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力生产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印发全公司,希望各部门组织员工学习,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使公司全体员工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具有现场应急处置、自救、互助、报警和接受应急响应指挥的能力。各级领导人员应结合本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中有关报警、接警、处警和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按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预案演练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各部门在应急预案演练、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或错误,请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以不断完善预案。

本预案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于2009年8月重新组织修订,于2009年8月20日修订完毕,并颁发之日起试行

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20日

目 录

一、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二、重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应急预案

2、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应急预案

3、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附:《全厂停电时保厂用电事故处理预案》

4、燃料供煤系统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应急预案

5、水源取水中断事故应急预案

三、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四、自然灾害事故预案

1、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2、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3、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4、恶劣天气事故应急预案

五、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附录一:公司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人员联系电话 附录二:对外应急救援电话 附录三:人身事故危险源统计表 附录四:火灾事故危险源统计表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二00九年八月重新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基本原则

第二章 造成人身伤害的主要事故类别 第三章 人身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二、应急办公室与各应急专业组 第四章 应急分级

一、应急分级

二、预警状态

三、应急状态 第五章 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二、预警控制

三、事故抢险

四、应急救援

五、信息公布

六、应急结束

第六章 各类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处理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

二、交通事故

三、落水淹溺

四、生产场所易发生的人身事故

1、触电急救

2、创伤急救

3、气体中毒事故 第七章 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二、改进措施

第八章 预案培训与演练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伤群亡、集体中毒等人身伤亡重大事故,正确、有效和快速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并按照国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省公司《组织制定江苏省电力公司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意见》以及《江苏省电力公司系统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应对和处理群伤群亡、集体中毒等各类重大人身事故。

三、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人身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事故演练,提高人身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统一指挥。在地方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公司各级应急领导组织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分工协作。各部门按管辖范围,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领导管辖范围内的人身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援处理。

第二章 造成人身伤害的主要事故类别

根据我公司的生产特点,我公司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主要事故类别为中毒事故、生产过程中的触电事故、高空坠落摔跌事故、高温烧、烫伤事故等。

详见附录四:人身事故危险源统计表

第三章 人身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何茂雄

副组长:周天明 谢明辉 张小刚

成 员:尹学清 胡国安 马 林 邢建新

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处理工作,组织现场抢救;落实政府关于应急处理的工作部署,确定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等。

(1)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处理工作,组织现场抢救。

(2)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3)事故发生后,组长或副组长必须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并确定是否请求政府应急援助。

(4)统一领导本公司人身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批准现场救援方案,决定是否请求政府应急救助。

(5)负责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和统一能源集团报告事故情况和对外发布信息;(6)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7)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8)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二、应急办公室与各应急专业组

1、应急办公室 主 任:张小刚

成 员: 杜建宁 张建明 王元辉 胡国安 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办公室值班室设在公司综合办。电话:5999013

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人身事故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3)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事故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5)及时向总公司、冷湖行委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总公司、上级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情况,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

(7)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评审与改进。

3、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应急专业组:

(一)事故抢险组:

组长:尹学清 成员:张小刚

邢建新

韩常发

乔永广

张连云 职责: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事故抢救组:

组长: 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成员: 事故发生单位的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职责: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各生产部门要预先建立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生产、施工作业项目的事故防范措施,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和项目,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督促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立即停止其作业,撤离作业人员,并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伤员抢救组:

组长:胡国安

成员:综合办

职责: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负责事故现场协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四)治安保卫组:

组长:汪春 成员:保安队员

职责: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及事故后清理工作。

(五)物资供应、运输组: 组长:刘享榕

成员:采购供应、工程部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伤员和抢险物资。

(六)后勤工作组 组 长:胡国安 成 员:综合办人员

职 责:负责参与抢险人员生活后勤工作、伤亡人员亲属安置、伤亡人员善后

安抚工作。

第四章 应急分级

一、应急分级

按照人身事故严重程度,将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等级。

二、预警状态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预警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人身事故,造成一次重伤1人及以上;(2)因集体中毒发生人身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上中毒;

三、应急状态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应急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人身事故,造成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2)因电力生产发生人身事故,造成一次1人死亡;(3)因集体中毒发生人身事故,造成一次10人以上中毒;

第五章 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人身事故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人身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按预案成立各专业组。各专业组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二、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公司立即启动人身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不使事态扩大。

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人员伤势得到控制;(2)人员已安全脱离危险;

三、事故抢险

1、发生重特大人身事故,公司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排除险情。

2、在人身事故抢救过程中,公司视情况请求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四、应急救援

1、发生人身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人身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公司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参与应急救援与处理。

五、信息公布

1、发生人身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公司,使职工对人身事故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2、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参加信息发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进行通报。

六、应急结束

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1)人员伤势得到控制;(2)人员已安全脱离危险;

第六章 各类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

1、预防措施

(1)公司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证食品卫生。

(2)加强对用水、食品贮藏场所的管理,保持周围清洁,食堂须注意关好门窗,做好治安保卫工作,谨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2、事故发生后处理措施

(1)同时在食堂就餐人员中出现同一种中毒症状态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如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可由公司行政部向附近医疗救治机构组织抢救。

(2)达到3人以上,应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统一指挥,送冷湖医疗单位进行紧急救援治疗,并向冷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若正在值班的运行人员发生上述中毒事故,应迅速组织公司的技术人员应急顶岗,同时联系厂外的公司运行人员迅速到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机组。

3、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工具及用具,并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

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及时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中毒的食品。

二、交通事故

1、预防措施

1)、有车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保证行车安全。

2)、有车单位定期组织车驾人员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加强对车驾人员的安全教育。

3)、严格执行车辆保修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确保车况良好。

2、事故发生后处理措施

公司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拨打120联系市急救中心,同时向公司人身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汇报情况。报警时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型号、号牌、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受害者已死亡,则不应当搬动,要保护现场,等交警来处理;受害人受伤,则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拦截过往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在紧急情况下,事故车辆可以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三、生产场所人身事故:

(一)、触电

1、预防措施: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安规”中规定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有关人员应监督检查组织和技术措施的严格执行。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保证到岗到位,现场的安全标志要做到围栏明显,警告牌清晰,标示牌正确。

(2)基建、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应做到界面清楚,有可靠的封闭隔离措施,不得将尚处在施工中的基建设备、系统提前接入运行设备系统中。非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工作的人员,如设备刷漆、整修电缆沟以及起重搬运等,必须由设备管辖单位签发工作票,并严格履行许可手续和设专人监护。直接从事设备检修、安装、调试的,还应执行工作票“双签发”制度。

(3)检修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做到“四检查”:检查设备名称、编号是否与工作票相一致。检查设备是否确己断开电源。检查工作地点确在接地线保护范围之内。检查工作地点与带电设备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4)设备停电检修要认真把好“四关”:

①、开工关:要做到每个工作人员四明确: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地点、明确临近带电部位、明确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在履行开工许可手续后应将工作人员带到检修设备位置,并始终在现场负责安全组织、安全监督、安全监护。

②、转移关:工作转移必须经过工作负责人,由工作负责人将工作人员带到新的检修设备位置,并重新详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③、间断关:工作班人员要集体行动,不得单独留在高压室或高压设备区。工作间断后恢复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重新将工作人员带到检修设备位置。

④、收工关:工作结束时必须使设备恢复原样,做到谁拆、谁动、谁恢复,自行设置的安全措施自行拆除。严禁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确认所有工作人员撤离,才能最后一个撤离现场,严禁单人重返检修现场。

(5)变电站、升压站部分设备停电检修,检修用具一般应布置在围拦内,以保证检修人员不越出围栏工作。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主要精力应放在安全监护上,必要时还应设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从事其它工作。

(6)变电站、升压站部分设备停电检修,禁止使用金属做的登高器具(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使用梯具时,应有专人监护梯子的搬运。梯具的竖落一般应有二人进行,并注意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7)施工负责人及停电联系人在现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必须与运行单位明确停电联系部门和联系人,明确工作票填写人、签发人、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安全监

护人),新建设备与运行设备的接口部分,明确在运行屏上进行二次接线与调试工作的实施程序和有关要求。

(8)停电联系人根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资料会同运行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实地查勘,提出停电工作书面计划,停电联系人按规定向运行单位提交“停电申请联系单”,明确停电时间与要求。

(9)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干燥的尼龙绳,严禁使用铁丝、钢丝绳。

(10)检修班组成员必须做到清楚停电的线路名称、色标,清楚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清楚危险点和所采取的现场安全措施,清楚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1)线路检修工作必须由不少于两人组成,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向工作班人员详细交待与停电检修线路相邻(平行、交叉或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停电线路的色标,必要时绘图说明并设专责监护人。

(12)线路停电后传达许可工作命令时,必须讲明停电线路名称、双重称号、色标颜色,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无误后,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做好记录,并与工作票所列内容核对准确,若有疑问时,必须查明核实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在接到停电许可手续后,方可派人在停电线路施工范围的两端,先进行验电,再挂工作接地线。工作接地线应有编号,装拆接地线应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13)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后,停电联系人和工作负责人亲自查看到工作接地线已按规定挂好后,方可通知施工人员登杆塔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须先检查施工线路,确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杆塔、无遗留物后,再拆除工作接地线。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停电联系人,由停电联系人报告停电工作许可人可以恢复送电,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5)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停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认工作已经完毕,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所线路侧的停电接地线等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16)凡是登杆作业的低压线路上的停电工作、带电作业以及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的工作,均应执行工作票制度。低压停电工作前,必须执行验电、挂接地线制度。

(17)登杆作业穿越带电的低压线路或路灯线路时,必须先采取绝缘隔离措施,人体不得触及低压线路或路灯线,否则应对低压线路或路灯线采取停电措施。

(18)低压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穿长袖衣裤,带电作业应戴绝缘手套,停电作业应戴羊皮或线手套。

(19)低压电气工、用具应定期试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场器。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潮湿、容器内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20)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加压,接、拆连线,必须严格执行传呼、发令、复诵制度。

(21)低压电气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非全封闭的低压配电盘(直流盘),盘后应敷设绝缘垫。

(22)加强双电源管理,建立完善双电源档案,防止反送电触电。(24)带电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外壳有良好可靠的接地。

(25)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和保管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26)完善电气防误装置的“五防”功能,严格执行防误操作的管理规定。为防止跑错带电间隔,必要时设安全禁示围栏。

2、触电后急救措施

(1)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办法断开回路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联系医疗部门进行紧急援助。在医务人员未到达现场时,不应放弃现场急救,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擅自判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只有医生有权做出伤员死亡的诊断。与医务人员接替时,应提醒医务人员在触电者转移到医院的过程中不得间断抢救。

(2)在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防止伤及救护人员,在脱离电源过程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3)伤员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保持气道畅通。

(4)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应使其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5)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抢救。畅通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6)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并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如医务人员不能到达现场,应组织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途中不得中断必要的抢救措施。

(二)、生产场所人身事故气体中毒事故

我公司主要气体危险源是开关室的六氟化硫气体和氨房氨瓶、氨气管道中的氨气以及卸酸、放酸操作时形成的酸雾。

1、预防措施:

(1)升压站发生紧急事故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进行通风。发生SF6开关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2)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3)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爆晒,并不得有水分或油污粘在阀门上。

(4)对于氨瓶压力容器,使用前除对系统认真检查(接口密封圈无脱落、损坏或老化、管道紧固严密不漏、阀门操作灵活等)外,还应注意不使用不合格压力容器如:超过检测期、无防护罩、无防碰撞设施等情况的钢瓶。

(5)当氨气系统出现泄漏时,视出现的情况作相应处理。如出现在氨气管道或氨瓶上,漏量很少不影响人身安全,应立即将压力容器的出口阀关闭,如漏量较大时,必需将防护用品带好(如防毒面具、防冻伤的手套等)再隔离。如果压力容器本身(包括角阀)发生泄漏,应立即汇报部门领导并通知检修人员一起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对周围可能引起爆炸的区域设置防火、禁火标志,以避免发生爆炸,最后将现场用水冲洗干净。

(6)在进行酸液卸、放操作过程前,要仔细检查容器、管道、阀门、法兰等通流处有无渗、泄漏情况,卸放过程必须要有人现场职守,直至操作完毕;若酸液泄漏形成酸雾,应迅速用水冲洗并快速采取隔离措施。

2、事故发生后处理措施

(1)气体中毒开始时有流泪、眼痛、呛咳、咽部干燥等症状,应引起警惕。稍重时头痛、气促、胸闷、眩晕。严重时会引起惊厥昏迷。

(2)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带防毒面具。

(3)已昏迷病员应保持气道通畅,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三)、高空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按高处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等要明确分工,布置做安全措施的步骤方法和注意事项,所有工作人员除要加强自身防护外,还要注意集体防护。

(3)凡作业环境、施工方法、防护措施等不符合“安规”要求的,不得进行施工,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并向上一级领导、安监部门反映。

(4)高处作业要按规定搭好脚手架,装设安全网,并经专业人员检查验收。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5)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分层进行,拆下构件应用绳子放下,不得抛掷。(6)按《安规》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保险绳)、安全网及其它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定期检查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责任落实到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工作过程中,尤其在工作转移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拴牢。工作人员精神状态、着装符合要求。

(7)工作场所照明要保证足够的亮度。生产场所的所有升降口、楼梯平台、大小孔洞必须符合《安规》要求。

(8)高空作业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施工,如必须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相互照应、密切配合。使用工具和材料设备不得上下抛掷,符合《安规》规定。

(9)由于作业需要须暂时拆除部分平台、栏杆及临时开挖的沟道、孔洞,应及时设置临时围栏或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恢复,才可办理工作终结。

(10)各类载人(载货)电梯(升降机)、绝缘斗臂车等应符合相关安全使用条件,并做好定期检验工作。

(11)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脚手架和梯子。

七、燃运系统人身伤亡事故预防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对需要电气采取安全措施的项目,要有明确的分工,并应有电气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开工手续后方可作业。

(2)燃运两大机械应挂“未经许可、不准攀登”的标示牌,必要时有些爬梯口设门加锁。桥抓操作室门应装闭锁装置。

(3)输煤皮带两侧人行道应设高出皮带平面30~40厘米的固定防护栏并保持完整,沿皮带每隔5~10米装一个事故停机拉线开关。皮带滚动处、落煤口应设护网或遮栏。

(4)较长的皮带,应适当装设跨越皮带的桥,严禁运行人员跨、钻皮带,或在皮带上行走,在场地狭窄、设备之间距离较近处应加装防护板(网),防止运行人员触及转动设备,不得用木棍、铁棒等校正运行中跑偏的皮带。

(5)完善输煤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防护罩、防护栏、皮带事故拉绳等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四)、防起重伤害人身事故预防措施

(1)起重工作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重大、特殊的起重工作,须制定专门技术、操作措施,经总工程师(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2)加强起重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测工作。起重作业系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驾驶室应有操作规程。起重设备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严格执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设备。

(3)起重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使用统一的标准信号。起重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所有工作班人员,交待技术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起重吊车、绞车的工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4)严禁用非起重用机械吊、运重物。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禁止使用行车或起重滑车吊拉热力系统的管道,或吊拉管道中的阀门。

(5)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必须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6)起重机械、起重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7)起重机工作结束后,臂杆、吊钩应置于规定方位,各控制操作杆拨回零位。轨道式起重机固定制动装置,切断电源。

(8)起重机械的刹车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灵活。

(9)有下列情况,不得起吊:指挥信号不明。吊物重量超过起重机允许负载。吊物捆绑不牢。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灵。吊物上有人。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光线不足,视线不清。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斜拉斜拽。液体盛放过满。

(五)其他人身伤亡事故预防措施

1、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的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照明充足,各种指示标记(包括设备名称铭牌、色环流向、警告牌)醒目无误。

2、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各类梯台的档距、围栏应按照规定要求齐全完整,楼面地坪承重载荷标识清楚。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有坚固的盖板。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盖板取下、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工作结束时恢复原状。

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在这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4、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要保证光亮充足。在操作盘、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5、作业人员进入汽鼓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鼓内的温度,并有良好的通风时方可允许进入,并有一人在外面监护。在汽鼓内进行清洗排管等工作时,外面操作人员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汽鼓内作业人员的地方,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作。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实无人或工具留在汽鼓内部后,始可关闭人孔门。

6、捅煤斗堵煤时,应站在煤斗上面的平台上进行,严禁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在特殊情况下,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进入有煤的煤斗内进行其他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关闭煤斗出口挡板,切断给煤机电源并挂警告牌。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外面的固定装置上,并使用梯子上下,至少有两人在外面进行监护。煤堆积在煤斗的一侧并有很大的陡坡时,应先将陡坡用捅条消除。采取措施,防止作业人员瓦斯中毒。

7、定期检查制粉系统人孔门螺栓的完整、煤粉管道法兰抱箍的连接强度,保持防爆门的防爆功能,防止积粉自燃。

8、加强对锅炉炉外承压部件,如饱和汽水混合物管道、主蒸汽管道、超临界锅炉下辐射区联络弯头、汽水联箱封头等薄弱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核查。

9、加强对汽轮机管道系统承压部件,如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高压疏水管道、除氧器等薄弱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核查。

10、生产区域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落实各级人员的相关职责。在油区内的燃油设备上动火,须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参加油区工作的人员,应了解燃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动火工作必须有监护人,消防人员必须始终在场。

11、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电铃、自起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得有架空线。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12、不得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带电、充油的设备或容器上进行电、气焊接。

13、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得装卸和校正皮带。

14、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得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15、各类转动设备应标明转动方向,其裸露或外伸的转动部分必须加装罩壳并在罩壳上涂刷警告色。跨越转动部件的通道必须架设过桥。

16、转动设备的电动机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转动设备紧急停运事故按钮(拉绳)必须靠近设备,标志醒目,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六)高空坠落、燃运系统、起重伤害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的创伤急救措施 创伤急救原则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1、抢救前先使伤员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2、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3、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4、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5、如伤者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如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但严禁使用电线、铁丝、绳子等进行止血。

6、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7、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腹内脏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发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

态,应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8、电灼伤、火焰伤或高温汽、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感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往医院。

9、强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对于可能引起化学性烧伤或能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毒物更要充分清洗,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并考虑选择适当的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有毒物溅入或引起灼伤时要优先迅速冲洗。同时,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

10、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11、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它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图12)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颏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12、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13、发生颅脑外伤时,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颅脑外伤时,禁止给予饮食,速送医院诊治。

第七章 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发生人身事故之后,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按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二、改进措施

人身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总结人身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工作经验和教训,提出

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章 预案培训与演练

一、预案培训

1、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应急能力,各部门要将事故应急预案列入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考试。要将应急预案作为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2、在岗生产人员应通过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具有现场应急处置、自救、互助、报警和接受应急响应指挥的能力。

3、各级领导人员应结合本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中有关报警、接警、处警和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

二、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各部门应每年进行桌面演练一次,公司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实战模拟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以备随时参加救援活动,在事故抢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数量。

2、预案演练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第九章 附则

1、本预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本预案如有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重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

二00九年八月重新修订

一、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和依据

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以下简称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事故, 最大限度地减少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锅容管特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监总局2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总局13号令)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预案。

2)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要求制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基本情况:在用电站锅炉3台,生产用压力容器9台,供热管线二条,气瓶24只(其中氧气瓶10只、乙炔气瓶9只、二氧化碳气瓶2 只、氨瓶2只、氮气瓶1只)。

3、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层分区,保证重点,依靠科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周天明

副组长:尹学清 张小刚

成 员:张建民 尹一青 刘照伟 保国文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2)服从地方政府及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3)统一领导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6)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7)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8)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 任:尹学清 副主任:张小刚

成 员:张建民 尹一青 刘照伟 保国文 胡国安

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室设在公司电厂办。电话:2386422 1)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了解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3)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1)事故抢险调度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职 责:运行状况下,负责事故的处理、控制,使其不致扩大;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2)事故抢险检修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尹一青

成 员: 电厂生产、管理人员

职 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运行课、生技课要预先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生产、施工作业项目的事故防范预案,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和项目,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督促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消除。

(3)物资供应组: 组长:刘亨榕

成员:采购供应部全体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如发生火灾事故、人身事故时,专业组设置参照火灾事故预案、人身事故预案。

三、应急分级

1、应急分级: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严重程度,公司将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等级。

2、预警状态

预警状态基于可能造成的影响或危害;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预警状态: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锅炉机组应立即停止运行(紧急停炉),即停止向燃烧室供给燃料及空气:

(1)汽包水位达到正、负200mm,并且有继续上升或下降趋势;(2)锅炉所有水位计损坏;

(3)主给水管道或主蒸汽管道或锅炉水冷壁管发生爆破;

(4)炉膛内或烟道内发生爆燃使设备遭到严重损坏;(5)炉膛灭火或返料严重结焦,无法正常运行;(6)锅炉房内发生火警,直接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7)引风机或一次、二次风机故障无法运行;

(8)安全门动作后不回座,压力下降到2.0Mpa仍不回座,汽温变化达到迫使汽机停机;

(9)压力超出动作压力而安全门不动作,同时向空排汽阀无法打开;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锅炉的运行(故障停炉),停炉时间由值长向总工程师请示决定:

(1)锅炉,省煤器管,过热器管严重泄漏;

(2)锅炉主蒸汽温度超过限额,经多方设法调整或降低负荷运行仍无法恢复正常;

(3)锅炉汽水管道一次阀前泄漏,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

(4)锅炉给水,炉水及蒸汽品质严重超过标准,经努力调整,不能恢复正常;(5)锅炉房内发生火警,威胁设备安全;(6)锅炉汽包水位所有的远方指示器损坏;(7)炉墙浇注料脱落,支撑钢梁超温,烧红;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超压运行、水位异常、现场周围发生火警等直接影响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判断事故的原因,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危险。隔绝故障设备和系统,限制事故的扩展。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3、应急状态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发生下列重特大事故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应急状态:

1)锅炉爆炸事故及由此酿成的火灾事故; 2)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爆炸事故;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中毒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程序

1)当公司发生锅炉压力容器爆破重特大事故时,当值值长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事故发生的范围、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本企业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及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2、预警控制

1)值长是现场事故处理的指挥者,负责指挥全体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2)运行人员处理事故时应坚决执行值长的命令,接受命令时,必须复诵命令内容。但对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应拒绝执行并讲明理由,当意见不能统一时,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请求指示。

3)事故处理时,运行人员应根据有关参数、故障现象分析原因,准确判断,迅速处理。当遇到运行规程以外的事故时,运行人员在值长未到现场之前,应根据自已的知识和判断,主动采取对策,就地处理。并将情况迅速按级汇报,发生重大事故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时,应注意保持事故现场。

4)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所辖设备安全运行,并且注意各岗位间联系配合。禁止与消除故障无关的人员停留在发生故障现场。

5)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期间,应延迟交班。在交接班未签字前,交班的运行人员应继续工作,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在交接班已签字后,交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接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直到机组恢复正常状态或接到值长关于接班的命令为止。

6)机组发生事故时,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应到现场监督消除故障,并给予运行人员必要的指导,但指导不应与值长命令相抵触。

7)故障消除后,运行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过程、征象以及采取的措施作详细记录,并逐级汇报。

8)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及时联系热控人员将发生事件的追忆记录完整地打印并保存。

9)锅炉事故停炉(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如下:(1)立即汇报值长;

(2)通知汽机、电气,锅炉事故停炉;

(3)立即将“紧急停炉”按钮(两只)同时按下,注意锅炉一、二次风机、给煤机应连锁跳闸,若有应跳闸而未跳闸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4)注意各自动调节是否切换为手动,监视调节汽包水位正常,联锁关闭过热器、减温水总门及减温水前隔离门。调节引风机风量,维持炉膛负压50~100Pa进行通风;

(5)开启过热器,向空排汽阀排汽10分钟;

(6)若在事故停炉10分钟内,锅炉仍不具备启动条件时,则应停止引风机运行。关闭连排调节阀及各一次取样阀,通知化验室停止加药,并关闭加药一次阀;

(7)停止向锅炉进水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及其前隔阀(水冷壁、省煤器严重泄漏时除外);

(8)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时,其他操作按正常停炉操作处理。

3、事故抢险

1)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的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时,公司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2)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抢险过程中,公司视情况请求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军队给予支持。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护方法: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各抢险专业组,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发生事故类别,制定详细而具体的抢险方案。对有关生产设备的隔离、保护等安全措施,现场指挥应通过值长发令执行。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应熄火停止运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4)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有关灭火过程中防烟防毒的基本措施。

(5)发生室外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吸入烟气晕倒。

(6)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

(7)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衣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滤毒罐。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改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静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4、应急救援

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故障消除、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设备运行稳定,不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1)、公司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规律,建立覆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2)公司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制定防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的处理预案,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2、资金和物资保障

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应急所需的设备和物资提供资金支持,做好事故抢修的物资储备。

1)运行课:预备事故现场应急电源和照明设备。

2)生技课:预备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等装备破拆变形管道、设备、建筑物,开辟现场通道;预备梯子、安全绳、隔热服。

3)公司义务消防队:预备高压水枪、灭火机;过滤式防毒面具、预备氧气呼吸器、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装备。

4)行政课:预备交通车辆。

5)公司应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3、人员保障

1)公司应结合应急工作需要,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公司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后期处置

1、后期处置程序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之后,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改进措施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2)公司应及时总结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七、预案培训与演练

1、预案培训

1)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应急能力,在岗生产人员应通过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31

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熟练掌握本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具有现场应急处置、自救、互助、报警和接受应急响应指挥的能力。

2)各级领导人员应结合本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中有关报警、接警、处警和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

3)各部门日常要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熟悉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2、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各部门应每年进行全面演练一次,公司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实战模拟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以备随时参加救援活动,在事故抢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数量。

2)预案演练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八、附则

1、本预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统一能源(射阳)热电有限公司。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二、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和依据

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DCS所有上位机黑屏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要求制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

3、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层分区,保证重点,依靠科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尹学清 副组长:张小刚

成员:张建民

尹一青

刘照伟

保国文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2)服从地方政府及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3)统一领导本企业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6)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7)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尹学清 副主任:张小刚

成 员:张建民 胡国安 邢建新

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电厂办。电话:9109 1)应急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了解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3)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事故抢险调度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职责:运行状况下,负责事故的处理、控制,使其不致扩大;承接事故报告;请

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事故抢险检修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职 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生技课要预先建立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的生产、施工作业项目的事故防范预案,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和项目,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督促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消除。

(三)物资供应组: 组长:张国来 成员:供应课全体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如发生火灾事故、人身事故时,专业组设置参照火灾事故预案、人身事故预案。

三、应急分级

由于本事故的严重性和突然性,本预案不作应急分级,发生DCS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即应进入应急状态。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程序

1)当公司电力生产发生DCS系统所有上位机黑屏重特大事故时,当值值长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事故发生的范围、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本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本企业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DCS系统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报告之后,应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在决定进入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及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2、预警控制

1)联系市调,切除该机组的AGC控制及一次调频,稳定机组负荷。2)预警期间停止任何设备的操作。

3)如果DCS系统服务器工作正常,通过DCS系统服务器进行设备的操作和参数的监视。

4)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时间,应延迟交班。在交接班未签字前,交班的运行人员应继续工作,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直到机组恢复正常状态或接到值长关于接班的命令为止。在交接班已签字后,事故发生了,交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接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直到机组恢复正常状态或接到值长关于接班的命令为止。

3、事故抢险

1)接到运行的通知后,热工人员以最短的时间赶到控制室。

2)打开工程师站,检查服务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果服务器工作正常,联系运行人员在服务器进行操作和监视,并立即处理上层以太网的故障。

3)如果服务器工作不正常,通知值长,进行手动停炉和手动停机。

4、应急救援

1)生技课检修人员要防止DCS所有上位机黑屏后不能正常停炉引起锅炉的损坏,做好应急的准备。

2)生技课做好协助检查网络的准备。

5、应急结束

当机组恢复正常运行,各项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无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1)联系市调,稳定机组负荷。

2)密切监视热工小室火焰放大柜、炉膛负压参数,防止炉膛灭火而不动作。3)密切监视汽包水位、主汽压力等参数是否越限。4)监视汽轮机各个调门是否有较大幅度晃动。5)密切监视汽轮机转速。

2、资金和物资保障

1)热工人员要保障值班人员能够顺利地取出工程师站钥匙。

2)热工人员要保障能够进行应急处理的事故备品充足,并且值班人员能够顺利地取出。

六、后期处置

1、事故调查

1)DCS系统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之后,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按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改进措施

1)DCS系统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DCS系统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应急预案。

2)对事故过程中消耗的事故备品和材料及时进行补充

七、预案培训与演练

1、预案培训

1)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应急能力,在岗生产人员应通过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熟练掌握本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具有现场应急处置、自救、互助、报警和接受应急响应指挥的能力。

2)各级领导人员应结合本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中有关报警、接警、处警和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

3)各部门日常要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熟悉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2、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发电部、检修部应每年进行全面演练一次,公司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实战模拟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DCS系统所有上位机黑屏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以备随时参加救援活动。

2)预案演练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八、附则

1、本预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统一能源(射阳)热电有限公司。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附录:DCS系统黑屏事故紧急处理实施细则

DCS系统黑屏事故紧急处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稳定运行,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体实施细则

1、DCS系统操作员站退出。

(1)、一台操作员站退出时,可登陆到3#炉(备用)操作员站,同时班长向值长汇报,值长通知DCS系统维护人员到现场检查。

(2)、两台操作员站同时退出,则一台用3#操作员站使用,公用系统(除氧器)操作员站用作1#机或2#机和除氧器的共用操作员站。

2、系统出现通讯故障。

锅炉侧:

通讯故障时,DCS系统操作员站将失去数据显示与操作功能,显示值均为“#COM”,这是DCS系统严重故障状态,此时,所有操作必须转到就地进行。锅炉班长在向值长汇报后,必须立即做好具体的工作安排,现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来说明:

(1)、系统出现通讯故障时,此时生产系统是稳定运行的,则班长将情况汇报值长的同时必须密切监视汽包水位,确保水位正常稳定,若发现异常班长需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手工调节。控制室内安排一人监视,通过对讲机来协调调节门的开关情况。并安排一人到炉顶监视汇汽集箱内的主蒸汽温度压力及汽包压力,用对讲机与控制室监视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在汽水系统得到控制的同时,要做好燃烧系统的控制。此时需安排一人立即赶到除氧层,将所有给煤机的控制全部切换为手动,同时密切注意给煤机积算仪上的煤量读数,用对讲机向控制室人员报告入炉的煤量情况。班长还需安排三人分别到一、二次风机和引风机处观察风机的运行情况,与控制室人员密切配合好风门的手动调节工作。控制室监控人员根据电子设备间内的氧量表指挥现场人员进行调节。通话时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切不可无故浪费时间。

控制室监控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可向DCS维护管理人员咨询床温、主汽温度、流量、压力等重要参数。

(2)、系统故障时,生产系统正处于调节状态,则在按第一种方案无法处理,不能及时控制好设备的稳定运行时,为了保证设备和人身的安全必须立即请示公司领导,请求批准紧急停炉。

汽机侧:

当DCS系统出现“#com”时,汽机班长必须立即派人到就地密切注视开机盘上的各表读数,同时用对讲机与控制室人员联系,将机器运行的主要工况报告给控制室监控人员。控制室人员要密切注意电子设备间内的前排仪表盘上各二次仪表,密切注意机组的轴承振动、轴向位移、油动机行程等重要参数。加强设备的巡检力度。同时要安排人员到给泵、循泵现场,观察泵体的运行情况,以及进、出口压力。并要安排人员到0米层观察热井水位和凝汽器进、出水水温。现场人员要用对讲机与控制室人员做好密切配合工作。

DCS系统出现通讯故障时,现场过程控制站内的主控单元工作仍是正常运行的,所以系统在没有异常情况下,应该能在15分种内恢复正常。因此,在处理故障的前

15分种内一般在系统稳定的情况下则不需紧急停机,运行人员在做好监视工作的同时压下汽机的负荷,汽机保持在低负荷下运行,根据锅炉的运行情况作具体安排。

化水侧:DCS系统通讯故障时,值班班长需立即派人到现场监视就地各表计。用对讲机与控制室人员做好配合工作。所有操作均切为手动。

三、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和依据

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要求制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3、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层分区,保证重点,依靠科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尹学清 副组长:张小刚

成 员:张建民 尹一青 刘照伟 保国文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2)服从地方政府及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3)统一领导本公司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6)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7)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8)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电厂办。电话:9109 1)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了解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3)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事故抢险调度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职责:运行状况下,负责事故的处理、控制,使其不致扩大;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事故抢险检修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运行课、生技课要预先建立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的生产、施工作业项目的事故防范预案,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和项目,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督促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消除。

(三)物资供应组: 组长:刘亨榕

成员:采购供应部全体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如发生火灾事故、人身事故时,专业组设置参照火灾事故预案、人身事故预案。

三、应急分级

由于本事故的严重性和突然性,本预案不作应急分级,发生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即应进入应急状态。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程序

1)当公司电力生产发生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重特大事故时,当值值长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事故发生的范围、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本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本企业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2、事故抢险

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期间,应延迟交班。在交接班未签字前,交班的运行人员应继续工作,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在交接班已签字后,交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接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直到机组恢复正常状态或接到值长关于接班的命令为止。

发生事故时,公司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

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公司视情况请求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请求消防队给予支持。

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发生事故类别,制定详细而具体的抢险方案。

对机组毁坏现场和飞出碎片实施有效现场保护,禁止移动,以利于事故现场调

查分析。

立即切断损坏主设备等的电源、汽源、水源、油源,控制现场局势,以利于救援工作的开展,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由轴系断裂事故引发的连环事故,如轴承箱火灾、电气火灾、邻机设备损坏等。

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启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救援

发生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根据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参入应急救援与处理,力所能及为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提供各种方便。

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1)事故机组各项运行应急操作已结束。

(2)由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引发的相关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3)伤亡人员已妥善安排救治。

五、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运行课、生技课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修复前的现场运行控制措施。

运行课、生技课根据制定的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2、资金和物资保障

由于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造成的直接间接设备和设施损失巨大,财务课应制定筹集组织事故恢复所需费用预案。

器材部应制定事故抢险物资紧急领用程序,以及因需要重新订购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主设备等应采取的与厂家应急磋商措施及费用支付方案。

六、后期处置

1、事故调查

发生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之后,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部门。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按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

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改进措施

1)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或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应急预案。

2)对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抢险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个人,应大张旗鼓地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抢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个人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七、预案培训与演练

1、预案培训

1)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应急能力,在岗生产人员应通过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熟练掌握本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具有现场应急处置、自救、互助、报警和接受应急响应指挥的能力。

2)各级领导人员应结合本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中有关报警、接警、处警和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

3)各部门日常要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熟悉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2、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各部门应每年进行全面演练一次,公司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实战模拟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以备随时参加救援活动,在事故抢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数量。

2)预案演练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八、附则

1、本预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统一能源(射阳)热电有限公司。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四、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和依据

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全厂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厂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要求制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全厂停电事故。

3、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层分级,相互协调,保证重点。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周天明

副组长:谢明辉 尹学清

成员: 马 林

张小刚

邢建新

张建民

尹一青

刘照伟

保国文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2)服从地方政府及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3)统一领导本公司全厂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6)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7)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8)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尹学清 副组长:张小刚

成 员:张建民 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全厂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电厂办。电话:5999013 1)应急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了解全厂停电事故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3)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事故抢险调度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职责:运行状况下,负责事故的处理、控制,使其不致扩大;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事故抢险检修组: 组 长:张小刚 副组长:张建民

成 员:电厂运行、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运行课、生技课要预先建立全厂停电事故的生产、施工作业项目的事故防范预案,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和项目,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督促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消除。

(三)物资供应组: 组长:刘亨榕

成员:采购供应部全体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如发生火灾事故、人身事故时,专业组设置参照火灾事故预案、人身事故预案。

三、应急分级

1、应急分级

按照全厂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公司将全厂停电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等级。

2、预警状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预警状态:

(1)正常运行方式下,110KV母差保护动作导致110KV系统单母线运行,110KV线路保护动作导致单回线运行;主变保护动作导致一台主变事故停役;110KVI(II)段母线、设备故障,导致一段母线失电;

(2)电网周波、电压严重超限,可能进一步导致公司110KV系统上与电网解列或恶劣天气、台风、雷电等严重威胁电气系统主设备安全运行的状况。

3、应急状态

当我公司与110KV系统解列时,公司进入应急状态。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程序

1)当公司电力生产将要发生全厂停电重特大事故时,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事故发生的范围、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本企业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2、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公司立即启动全厂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在正常运行方式下,110KV母线母差保护动作,应查明事故原因并予以隔离和消除。用线路对故障停电母线进行试送电正常后,方可将我厂与系统联络。

3)110KV母线实际为单母线运行期间,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运行设备、系统的维护与倒闸操作管理,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当我公司与110KV系统解列后,值长应立即启动公司《全厂停电时保厂用电事故处理预案》,保证机组安全停机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电网调度、值长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期间,应延迟交班。在交接班未签字前,交班的运行人员应继续工作,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在交接班已签字后,交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接班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直到机组恢复正常状态或接到值长关于接班的命令为止。

5)在110KV电气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方式,各台机组转入正常运行方式的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3、应急结束

当机组恢复正常运行,各项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对电网安全稳定已无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1)运行课、生技课应结合本部门的职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预案和运行、检修规程,加强设备缺陷管理,落实公司《防止全厂停电措施》。

2)公司有计划有组织地有针对性进行全厂反事故演习,提高各部门在全厂停电事故情况下的动作协调性,落实全厂停电事故时的保厂用电措施、全厂交流电失电情况下保设备措施及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2、物资保障

运行课、生技课、供应课等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职责,按照有关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加强设备相关备品件的管理。

六、后期处置

1、事故调查

全厂停电事故发生之后,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按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改进措施

全厂停电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总结全厂停电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工作经验和教

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事故应急预案。

七、预案培训与演练

1、预案培训

1)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应急能力,在岗生产人员应通过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熟练掌握本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具有现场应急处置、自救、互助、报警和接受应急响应指挥的能力。

2)各级领导人员应结合本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熟练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中有关报警、接警、处警和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

3)各部门日常要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熟悉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2、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各部门应每年进行全面演练一次,公司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实战模拟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以备随时参加救援活动,在事故抢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数量。

2)预案演练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八、附则

1、本预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统一能源(射阳)热电有限公司。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附:《全厂停电时保厂用电事故处理预案》

全厂停电保厂用电事故处理预案

一、电气主接线方式及命名简介1、110KV系统接线及命名

1)、110KV母线为双母线接线,分别命名为:110KV正母线,110KV副母线,母联开关命名为:110KV母联710开关。

2)、热电厂至110KV射阳变的线路命名为:110KV东电I线968线路;热电厂至东北郊变线路命名为:110KV东电Ⅱ线969线路。

3)、#

1、#2主变110KV侧开关分别命名为:#1主变701开关,#2主变702开关。#

1、#2主变10KV侧开关分别命名为:#1主变101开关,#2主变102开关。

4)、发电机设置机端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1、#2发电机分别接入10KVI、Ⅱ段母线,并通过1#、2#升压变压器接入升压站110KV正、母线并通过110KV东电I、II线与主网联结。10KVIII段母线工作电源引自10KVII段母线。

5)、10KV厂备线(备用电源)从城北变电所10KV北郊线68#杆支线68#-1引入,设10KV备用段母线,10KV备用段母线分别为厂用10KVⅠ、Ⅱ、Ⅲ段母线提供启动/备用电源。2、110KV系统运行方式 1)正常运行方式

(1)110KV系统正常运行方式为双母线并列运行,母联断路器710处于合闸位置,正、副段母线PT随相应母线投入运行。正母线联接设备有:#1主变110KV侧断路器、东电I线。副母线联接组件有:#2主变110KV断路器、东电Ⅱ线。

(2)110KV系统正常运行时,应保证有一台主变110KV侧中性点接地闸刀在合闸位置;另一台主变110KV侧中性点接地闸刀在分闸位置。改变中性点运行方式时应先合后拉,并调整接地保护方式。

(3)110KV正、副母线经710断路器并列运行,进行拉开710断路器的解列操作时,应尽可能调整使得通过710断路器的电流接近于零。

(4)110KV系统按上述正常方式运行时,110KV母差保护应投入运行。2)特殊运行方式

(1)110KV正母线或副母线因故或检修停用时,所有接在欲停母线上的110KV主变及出线断路器可倒换至另一母线上运行,此时710母联断路器转冷备用(或检修)。

(2)任一母线上电压互感器检修停用时,110KV母联710断路器在合闸位置时,可将二次电压切换至另一母线压变供电。

(3)如110KV母联断路器检修,两条母线分排运行时,若母联断路器CT电流回路有人工作时,应将母联断路器母差用CT电流端子从母差回路退出。

3、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 1)、正常运行方式

(1)#

1、#2机组正常运行时,10KVⅠ、Ⅱ段母线为分列运行,10KVⅡ段母线向10KVⅢ段母线供电;10KV备用段母线向10KVⅠ、Ⅱ、Ⅲ段母线提供备用电源,10KVⅠ、Ⅱ、Ⅲ段备用电源进线闸刀手车在工作位置,10KVⅡ、Ⅲ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处于热备用状态,10KV I段备用电源开关处于运行状态;10KV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处于冷备用状态。

10KVI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合闸时,闭锁10KVⅡ、Ⅲ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同样,49

10KVⅡ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合闸时,闭锁10KVⅠ、Ⅲ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10KVⅢ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合闸时,闭锁10KVⅠ、Ⅱ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如需两路或三路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同时合闸,则将闭锁开关解除即可。正常运行时,闭锁开关在解除状态。

(2)400V厂用低压母线供电方式:#1厂变向400VIA、IB段母线供电,400VI段母分开关401C在合位;#2厂变向400VⅡA、ⅡB段母线供电,400VⅡ段母分开关402C在合位;#3厂变向400VⅢA、ⅢB段母线供电,400VⅢ段母分开关403C在合位;01#厂变作为厂用400VⅠ、Ⅱ、Ⅲ段备用电源;取水变供400V取水配;循水变供400V循水配,循水配母分开关404C在合位;输煤变供400V输煤配,输煤配母分开关406C在合位;400V化水配由厂用400VⅢB段供电,化水配母分开关407C在合位;#02厂变作为400V输煤配、循水配、取水配、化水配备用电源;灰库变向400V灰库配供电;综合搂变向400V综合楼配供电;灰库配、综合楼配为单路电源供电。

(3)正常运行时,#01厂变处于热备用状态,其控制方式小开关在“远控”位置,400V0I备用段电源进线闸刀4001在合位,厂用400VⅠ、Ⅱ、Ⅲ段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处于热备用状态,备用电源自投压板均在投入位置。

(4)正常运行时,#02厂变处于热备用状态,400V0 II备用段电源进线闸刀4002在合位,400V循水配、取水配、化水配备用电源进线闸刀在合位,400V循水配、取水配、化水配、输煤配备用电源进线开关在热备用状态。

2)特殊运行方式

(1)当#1机或#1主变(或#2机、#2主变)检修或停用时,10KVI段(或10KVⅡ、Ⅲ段)母线可调由10KVⅡ(或10KVI段)母线供电。

10KVⅠ、Ⅱ、Ⅲ段母线可互为备用。

(2)当#1(或#

2、#3)厂变检修或停用时,#01厂变可供厂用400VI段(或400VⅡ、Ⅲ段)运行,当#

1、#

2、#3厂变某两台均检修或停用时,#01厂变可供厂用400VⅠ、Ⅱ、Ⅲ段中二段母线运行,此时#01厂变仍可作厂用400V另一段母线的备用电源,如此时#01厂变过负荷,按变压器规程中有关章节处理,必要时停用一些不重要负荷。如#

1、#01厂变均检修或停用时,厂用400VI段母线失电,可考虑厂用400VⅡ、Ⅲ段母线经400V0I备用段母线供电。

当一台厂变停役时,对应厂用400V母线由#01厂变供电,该段备自投压板退出,其它各段备自投压板仍投入。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应急救援工作方针和政策,切实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我镇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控制事故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分类

(一)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指1次死亡1——2人,或1次重伤9人以下,或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指1次死亡3——9人,或1次重伤10人以上,或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指1次死亡10人以上,或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标准以下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镇境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各单位应按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电话:镇党政办、镇安办),通知镇急救中心(电话:120)。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

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事故抢险救援的组织领导

接到事故报告后,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镇镇、部门及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成立特大、重大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一)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镇(镇)的镇(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镇)长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二)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镇安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镇镇的镇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镇长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特殊情况按领导批示办理。

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程序和措施

(一)成立指挥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

1、发布抢险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

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镇派出所、镇供电所、镇电信公司等单位接到事故通报或救援命令后,应紧急调集救治器材和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抢救。

4、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撰写有关书面材料。

(二)迅速开展抢险救治

指挥部可根据事故情况分设综合协调联络组、专业抢救组、警戒维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技术勘验组和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具体工作机构。

1、综合协调联络组。由镇党政办、镇纪委、镇安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通讯联络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医疗卫生、矿山救护、消防、建设、交通等部门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抢险施救、抢救遇险人员、消除危险源、清理事故现场。

3、警戒维护组。由公安、武警等单位组成,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防疫等单位及有关医院组成,负责设置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卫生等单位组成,负责迅速调集

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赶赴现场疏散人员,协助开展伤员救护工作。

6、技术勘验组。由公安、安监、质监等单位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测绘、照相、摄像,进行物证、痕迹、文件、资料等的搜集工作。

7、善后处理工作组。由镇安办、镇民政办、镇劳动服务所等部门和事故所在地镇镇政府组成,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和伤亡家属、上级事故调查组的接待工作,协调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三)做好情况通报

镇纪委、镇安办及事故所在镇镇政府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及处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并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四)开展事故调查

镇纪委、镇派出所、镇安办等有关部门及镇镇政府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抽调力量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协助镇领导做好事故上报和安抚工作,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二)镇纪委: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追究工作。

(三)镇安办:负责事故抢险求援的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情况通报;依据《安全生产法》查处责任人。

(四)镇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

(五)镇水利工作站:具体负责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洪涝灾害和水利设施事故抢险施救工作。

(六)镇林业站:具体负责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

(七)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急性中毒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人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抢救和疫情控制情况。

(八)镇民政办:协助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救济和尸体处理工作。

(九)镇供电所: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和电器、照明设备的安装、维护工作,保证施救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十)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地质灾害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一)通讯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通信工作,保证事

故现场信息通畅。

凡镇境内的所有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收到指挥部发布的事故抢险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六、救援力量及器材配置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实救援力量,配置救援装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七、纪律要求

镇领导和镇镇政府、部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要严格按照预案,做好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工作。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抢救伤员生命。各镇镇政府、卫生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治组织,落实人员、设施,并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对重伤人员实行“人盯人”的抢救制度,确保每1名重伤员有1名医生和1名护士专门医护。本地医疗救治单位技术力量不能满足救治需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请求给予支援。

在事故抢险救援中,各镇镇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服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由指挥部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对外宣传,各部门要按预案分工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进行总结,发现问题

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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